《项目融资》案例分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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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泉州刺桐大桥项目融资

1.引言

项目融资( Project Financing ) 又称项目贷款( Project Lending), 是将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限定在与特定的项目有关的收益和资产范围之内的一种筹措资金的方式。从广义上讲,一切以建设一个新项目、收购一个已有项目或者对已有项目进行债务重组为目的所进行的融资活动都可称为项目融资。而狭义的项目融资有多种不同的定义,其中Neil Cuthbert在Asset and Project Finance 一书中的定义为: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或贷款。

BOT 是Build( 建设) , Operate( 经营) 和Transfer ( 转让) 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 代表着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的概念。它是指由项目相关各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对项目的设计、咨询、供货和施工实施一揽子总承包,项目竣工后,项目公司凭借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向用户收取费用,以回收投资、偿还债务、获取利润。特许权期满后,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该模式实质上是一种投资者与经营者一体、债权与股权混合的产权,可以大量利用民间资本,减少政府的直接财政负担,转移并分散风险。近几年BOT 模式在我国也引起重视, 并且在若干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获得了应用。

刺桐大桥的BOT 项目方式的具体操作过程与过去典型的BOT项目并不一致, 但它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即私人资金或称民间资金可以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去。刺桐大桥为大型基础设施的投资方式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它打破了大型基础设施由国家投资或引进外资的模式, 创造了民间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的经验, 这种以民营经济为主的投资模式, 是我国采用BOT 融资方式的投资体制改革的有益尝试。

2.项目背景

刺桐大桥位于福州厦门的324 国道上,其建设规模为福建省特大型公路桥梁之一,被列为福建省的重点建设项目。它横跨晋江,全长1530 米, 宽27 米,匝道2400米,主桥型为连续钢架预应力桥,全桥并列6车道,桥下可通行500 吨胖体海轮。总投资2.5亿人民币,是我国首例民营经济以BOT模式建成的,1995年5月18日正式开工,1996年11月18日竣工试通车,12月29日正式投人运营。工期仅

18个月,比计划工期提前一年半。

1994 年初,泉州市政府为解决市内塞车和过桥困难,决定投资新建一座跨江大桥——泉州刺桐大桥,由于政府建设资金紧张,打算引进外资,前来洽谈的几家外商,因提出条件苛刻,引资未能成功,建桥暂时搁置起来。泉州地处闽东南地区,改革开放以来,作为著名侨乡,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为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大型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上的可能。

刺桐大桥BOT项目融资打破了我国的传统模式,泉州刺桐大桥是我国首例由民营企业采用B0T投资方式建设的重点项目。它的建成,在国内开创了以少量国有资产为引导,带动大量民营资本投资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先河。

3.刺桐大桥的投资结构

刺桐大桥的建设采用的是公司型合资结构, 四家公司( 其中一家民营公司和三家国有企业) 于1994 年5 月28 日以60%:15%:15%:10% 的比例出资注册成立泉州刺桐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共6000万元,其中民企名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600万元,泉州市路桥开发总公司出资600万元,福建省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公路开发总公司各出资900万元。

图1 刺桐大桥的投资结构和管理机构

项目投资者在合资议的基础上组成了四方代表参加的最高管理决策机构董事会, 董事会拥有成员七名, 名额按出资比例分配, 名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占了四席。董事会负责项目的建设、资本注入、生产预算的审批和经营管理等一系

列重大决策。如图1 所示。

公司型合资结构的基础是有限责任公司, 是目前世界上最简单有效的一种投资结构, 其显著特点是公司是与其投资者( 公司股东) 完全分离的独立法律实体。在刺桐大桥的投资结构中采用了公司型合资结构, 其优点表现为: ( 1) 有限责任。应用项目融资, 投资者目的之一是将债务责任最大限度地限制在项目之内, 而公司合资结构便满足了这点, 投资者的责任是有限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将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投资者隔离开来, 四方投资者只需承担自己出资比例的那部分风险, 这样一来, 即使项目失败, 投资者受到的损失也是有限的, 因为他的债务责任被限制在项目公司中。

( 2) 融资安排比较容易和灵活。采用公司型合资结构对于安排融资有两个有利的方面: 一是便于贷款银行对项目现金流量的控制, 银行可以通过公司比较容易行使自己的权力;二是公司型合资结构易于被资本市场接受。若条件许可, 可以直接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这将为大桥投资开发公司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刺桐大桥的融资结构

刺桐大桥采用的融资模式为BOT模式中由投资者直接安排项目融资模式中的一种——投资者面对共同的贷款银行和市场安排进行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由项目投资者直接安排融资,但各个投资者在融资过程中面对的是共同的贷款银行和相同的市场安排。根据合资协议的规定,投资者分别在项目中投入相应比例的自由资金,并统一安排项目融资(但是由每个投资者独立与贷款银行签署协议)用于项目的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

刺桐大桥的四位项目投资者直接安排项目的融资, 并且项目投资者直接承担起融资安排中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项目融资模式。四方投资者根据60:15:15:10 的比例出资注册资金6000 千万元一次性到位, 其中民企名流公司3600 万元, 其他三家国企共2400 万元, 用于大桥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四方投资者分别筹措, 根据工程进度分批注入, 大桥运营后的收入所得, 根据与贷款银行之间的现金流量管理协议进入贷款银行监控帐户, 并按照资金使用优先顺序的原则进行分配, 即先支付工程照常运行所发生的资本开支、管理费用, 然后按计划偿还债务, 盈余资金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刺桐大桥项目的融资结构如图2所示。

图2 泉州刺桐大桥融资结构

项目的BOT融资结构由三部分组成。

(1)政府的特许权合约。泉州市政府是刺桐大桥的真正发起人和特许权合约结

束后的拥有者, 泉州政府通过提供为期30 年( 含建设期) 的大桥建设经营特许权合约, 使得由于政府资金短缺而搁浅的刺桐大桥得以建设并使用, 而且比计

划工期缩短一年半。

政府的特许权合约是整个BOT 融资的关键, 这个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反下

几个方面:

①批准刺桐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开发和经营大桥, 给予建设用地许可;

②允许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附属公路( 南接线公路, 长2. 3 公里) 的开发和经营以及征地许可;

③刺桐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与市政府的协议制定的收费方式及收费

标准对大桥使用者进行收费;

④泉州市财政局出具《泉州刺桐大桥工程还贷承诺书》;

⑤特许合约期为30 年( 含建设期) , 在特许权协议终止时, 政府将无偿收回大桥及附属公路, 但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保证政府得到的是个正常运转

并保养良好的工程。

(2)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是BOT 模式的主体。刺桐大桥项目中, 投资者为名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 和省市政府授权

投资的三家国有企业( 福建省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公路开发总公司和泉州路桥建设开发总公司),由此四位投资者按60:15:15:10的比例组成投资实体, 即为大桥的经营者与建设者——刺桐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大桥在30 年内的建设和经营管理由该公司承担。

(3)银行贷款。贷款的条件除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之外, 在BOT模式中, 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为项目所提供的支持和特许权合约。

刺桐大桥项目安排了一个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结构, 其原因是由于该项目

有一个强有力的信用保证结构。在大桥总投资的2. 5 亿元人民币中, 名流公司投入近1. 5 亿元, 其中自有资金3600 万元, 从银行贷款1. 2 亿元, 偿还期为

5~ 8 年。而剩下约1亿元投资则有三家国企分别筹集,其中自有资金共2400万元,贷款资金共约0.7亿元。

5.刺桐大桥的资金结构

刺桐大桥的资金结构包括股本资金和债务资金两种形式。大桥总投资2.5亿元,其中股本资金6000万元,债务资金共约1.9亿元。

四位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中的规定,分别出资相应数额的股本资金,用于大桥的建设。资金不足的部分,由四位投资者共同融资——分别与同一家贷款银行

签署贷款协议贷款相应数额的债务资金,筹到的资金按照工程的进度分批注入,用于工程建设和流动资金。

一次性到位的股本资金以及顺利筹集到的债务资金,给项目提供了保障,使得项目得以顺利进行并提前一年半竣工。

项目的资金结构具体如表1所示。

6.刺桐大桥的信用担保结构

( 1) 政府的支持与担保以及项目本身的经济实力, 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提高了项目的经济强度和可融资性;

( 2) 泉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泉州刺桐大桥工程还贷承诺书》及名流公司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给银行贷款提供了一定的担保,使融资更顺利进行;

( 3) 刺桐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项目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包括第三方责任险) , 将建设期间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与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

( 4) 大桥采用了严格的招投标竞争机制, 聘请铁道部大桥建设监理公司担当监理, 中标的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局承担施工, 工程承包公司向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递交工程履约担保,项目公司通过投保和招投标将风险转移给施工单位。

7.刺桐大桥的融资结构简评

( 1) 项目采用BOT 模式给政府和项目投资者以及社会等方面均带来了很大的利益。

从政府角度看,由于采用了BOT模式,可以使原来因无力投资而搁置的大桥建成并投入使用,缓解了当地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解决了市内交通不便(如塞车、过桥等)的困难,并且节约了大量政府建设资金,在30年(含建设期)特许

权合约结束后可以无偿收回大桥。

从投资者角度,BOT模式的收入十分可观:其一,大桥投入使用至今已有十几年,前几年每年收益稳定,每天都有七八万元进账,后来连线公路完工收益大有所涨且之后每年收益相对稳定。其二,由于采用公司型合资结构,如果大桥股票能够上市,预计可募集2亿左右的股本资金。其三,大桥形成了2.5亿元的固定资产,可以用来进行资产抵押或资产置换,快速实现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模式化。

(2)股本资金的投入,使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和风险,形成一种激励机制。自身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促使了项目公司及其投资者对工程实施严格管理,使进度比原定工期提前,创造了良好效益。

(3)在BOT 模式中, 投资者合资组成的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兼有大桥的主要承建者和使用经营者的双重身份, 因而对工程质量一丝不苟, 在工程招标、材料采购、质量监理等方面严格把关, 杜绝营私舞弊、偷工减料等不发现象。因此,大桥不仅能提前竣工,而且在质量上也很有保障,创造了高质、高效的建设速度。

(4)刺桐大桥融资模式突破了我国传统的投资模式,将民间资金引入基础设施建设,这种模式被专家戏称为“国产BOT”。如今我国民营经济的整体实力已经并在持续增强,已成为不亚于外商投资的另一个重要投资来源,刺桐大桥融资模式的尝试是成功的有益的。

(5)刺桐大桥项目是由民营企首例业采用B0T投资方式建设的重点项目。项目经营权抵押贷款也是全国第一例。刺桐大桥项目的尝试开了先河,它的成功给政府也给国内民营企业带来了成功的经验,刺激了该融资模式在我国的应用。

所谓经营权抵押,就是以桥的收费权做抵押,如果企业还不了贷款,银行可以接管桥的收费权,这样银行的风险就化为零。这个模式之前在我国是没有的。由于有了刺桐大桥的范例,国家所有的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只要是有涉及到收费的项目,资金问题一般都能轻易解决。企业只要拿到政府红头文件预批文,银行基本上都会给批钱。

(6)名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泉州市VIP(名流)联谊会、元鸿集团、匹克集团、福建恒安集团等15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的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共同发起成立的福建省首家规范化的民营股份制企业。名流公司的成立,为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大型项目建设提供了组织上的可能,同时也为民营企业走向联合发展、规模性经营探出了一条路子。刺桐大桥开创了民营经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先河,它的成功,尽管在国内是首次尝试,但是为投资体制改革注入了活力。

案例二:广东LNG项目融资案例

1、前言

液化天然气简称LNG(1iquefied natura lgas )LNG项目是一项资本密集的产业, LNG项目的投资方在液化设施和运输设备上要投入大量的资金: 一般一个LNG接收终端和配套管网的投资大约要15亿美元,而一条13.8万立方米的LNG 船造价2 亿美元。同时,LNG 项目又属于典型的链条式产业,从上游的天然气开发与生产、天然气液化、LNG运输、再气化、下游发电和城市燃气利用,形成一个完整的链系。上游气田项目会因下游市场未能及时开发而受到影响,中游管道项目会因上游供气量或下游消费量达不到管输平衡点而亏损,下游用气项目也会因上游供气不足而降低效益。整个链系的每个环节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这就决定了相关各方需要通过严密的、符合产业惯例的商务安排来实现长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赢目标。而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利用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和现金流量安排无追索或有限追索贷款,能够有效地将项目风险与投资者(借款人)的风险实现一定程度的分离,有机地将与项目休戚相关的诸因素(如工程建设、市场、能源供应等)结合起来,改善和提高项目的经济强度,增加项目的债务承受能力,减少项目投资者自有资金的投入。广东LNG项目作为我国第一个进口LNG试点工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和广东省作为发起方,大胆采用项目融资方式,确保广东LNG各产业段的项目能按时推进,同步进行,为该工程于2006年年中正式投产提供了保证。

2、项目背景

1995年底,受原国家计委委托,中海油牵头组织进行规划研究,于1996年底向国家上报了《东南沿海地区利用液化天然气项目规划报告》,建议广东LNG (液化天然气)项目作为试点项目之一先行。1999年底,国家正式批准了广东LNG试点工程总体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2000年,经招标,广东LNG项目选择英国BP公司为外商合作伙伴,并于2001年4月签订项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原则协议,开始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项目选择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作为资源供应方,并于2002年10月正式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LNG销售与购买协议。2003年3月7日, 广东L N G 试点项目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国家计委审批。2003年10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2003年12月18日项目合营各方正式签署了中外合资经营合同。2004年2月23日取得了合资经营公司营业执照,项目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

限公司正式成立。

广东LNG试点工程总体项目包括LNG接受站和输气干线项目,以及配套新建电厂、燃油电厂改造和城市管网等用户项目。LNG接收站设于深圳大鹏湾东岸秤头角。一期工程设计规模370万吨/年,设两座16万立方米储罐。输气干线,一期工程包括支干线总长约370千米。

3、项目的参与者

(1)项目发起人:中海油,广东发起人(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广州市煤气公司、东莞市燃料工业总公司和佛山市燃气总公司),英国BP公司,香港电灯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2)项目投资者:是项目的真正主办人和发起人。

(3)项目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4)贷款银团:由五家国有银行组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开发银行和中国银行。

(5)资源供应方: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ALNG)。

(6)产品购买者:电厂和城市燃气下游天然气用户。

(7)承包集团:法国/意大利STTS。

(8)LNG运输方:中远、招商为主的6家中外股东。

4、项目的投资结构

广东LNG项目采用的是公司型合资结构(Ineorporated Joint Venture ),投资者根据合资协议认购合资公司即项目公司股份。由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负责运营广东LNG项目一期工程的源头项目:战线项目。

项目公司各发起方和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为:中海油33 % ,广东发起方31%(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14% ,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6% ,广州市煤气公司6 %,东莞市燃料工业总公司2.5% 和佛山市燃气总公司2.5% ),英国BP公司30% ,香港电灯集团有限公司3%和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3%。采用有限追索方式和基于整个产业链长期“照付不议”商务架构而设计的“项目融资”合同为项目的顺利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广东LNG项目投资结构如图3所示。

图3 广东LNG项目投资结构

5、项目的融资结构

中海油在广东LNG项目上采用的是通过项目公司直接安排融资的模式,组织了一个总金额为52.2亿等值人民币(相当于6.287亿美元)的有限追索项目贷款。

中海油作为项目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最大股东, 33%资产持有者, 对项目融资承担着主要的经济责任。LNG项目通过项目公司直接融资对中海油有以下优点:

①容易划清项目的债务责任,融资结构相对简单清晰,中海油除提供必要的担保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实现了风险隔离;

②股东之间关系明确,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信托、担保或连带责任;

③由于项目公司没有任何一个投资者超过50%的股份,保证该项目公司不会成为任何一个投资者的子公司,中海油可以利用其安排非公司负债型融资,使项目公司的债务融资安排不与自身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

项目的投资结构与融资结构如图4所示。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一 背景: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公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已建成的X小区附近。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 问题:1、委托方A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 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X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的X小区的勘察报告。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请问在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3、若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勘察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此时B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4、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二 背景:某厂房建设场地原为农田。按设计要求在厂房地坪范围内的耕植土应清除,基础必须埋在老土层下2.00m处。为此,业主在“三通一平”阶段就委托土方施工公司清除了耕植土并用好土回填压实至一定设计标高,故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指出,施工单位无需再考虑清除耕植土问题。某施工单位通过投标方式获得了该项工程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固定价格合同。然而,施工单位在开挖基坑时发现,相当一部分基础开挖深度虽已达到了设计标高,但仍未见老土,且在基坑和场地范围内仍由一部分深层的耕植土和池塘淤泥等必须清除。 问题:1、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商应该怎么办? 2、对于工程施工中出现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事件之后,甲乙双方需要注意哪些时效性问题? 3、根据修改的设计图纸,基坑开挖要加深加大,造成土方工程量增加,施工工效降低。在施工中又发现了较有价值的出土文物,造成承包商部分施工人员和机械窝工,同时承包商为保护文物付出了一定的措施费用。请问承包商应如何处理此事?案例三: 背景:某汽车制造厂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见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1个月。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由此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得多,经测算影响工期3个月。由于施工速度减慢,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又影响工期2个月。为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 问题:1、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 2、在该索赔事件中,应提出得索赔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3、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得索赔证据有哪些? 4、通常施工索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5、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审查索赔报告? 案例四 背景: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日至10月17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期索赔: a、框架柱扎筋 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计14天 b、砌砖 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 c、抹灰 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计4天 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 2、费用索赔: a、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塔吊 14*234=3276元

触电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 矿井维修电工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05 年6 月20 日,外转供变电所内有闲臵开关柜,由供电车间组织一批人员前往进行回收,在大部分人员没有到时,有几名员工急于下班回家,就在没有施工负责人指挥、安全负责人监督,没传达安全规程措施的情况下,三名同志主动干起来,三人中有两人用绳子拉开关柜,受害当事人用手扶住柜子,在开关柜即将倒下450 时,受害当事人无力将其扶住,在迅速躲闪时,手被压在开关柜下,耳朵被柜子的铁丝扎破。 二、事故原因 1、施工人员没有学习安全规程,没强调整个程序及注意事项,没有学习签字,职工心中没数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当事人和其它两名员工心情慌急,在没有任何的保护的情况下工作,而且没有预料到开关柜重量,在倾倒时能否扶住,平安放倒,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3、准备工作不充分,没有垫开关柜的防滑皮带;没有在开关柜前放臵横板等一系统列的防滑措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又一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现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各相互保安意识,增强职工的危险源辨识能力。 2、教育职工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措施,杜绝蛮干、盲干等违章作业现象。 案例二 拆除电焊机二次线触电事故 2002 年5 月17 日,某电厂发电车间检修班电工刁谋带领班组成员张某检修380V 直流电焊机。电焊机修好后进行通电试验,情况良好,并将电焊机开关断开。刁谋安排张某拆除电焊机二次线,自己拆除电焊机一次线。约17 ;15 刁 某蹲着拆除电焊机电源线接头,在拆除一相后,拆除第二相的过程中意外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⑴刁谋参加工作10 余年,一直从事电气作业并获得高级维修电工资格证书,在本次作业中刁谋安全意识淡薄,工作前未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在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时,未检查确认电焊机电源是否断开,在电源线带电又无绝缘防护的情况下作业,导致

工程合同案例分析

1.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本案具体表现:招标人向ABCDE等五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 2. 要约:《合同法》14条,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与要约相对应: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本案具体表现:该5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的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 要约人:投标人受要约人:招标人 3.承诺:依据《合同法》第21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 22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承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本案具体表现:中标通知书。 1. 《2012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8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本案未说明办公楼项目的性质。 2.《2012招投标法实施条例》16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本案:10月17-18日9时-16时领取招标文件,少于5天。 3.《招投标法99年》36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 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本案:应当宣读A公司名称。 4.根据《2012招投标法实施条例》46条“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本案:评标委员会不应当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国际企业管理案例分析作业

国际企业管理作业 小米公司的战略与市场分析工商企业管理一班第九小组 小组成员

小米公司分析 摘要:小米公司正式成立于2010年4月,是一家专注于智能产品自主研发的移动互联网公司。“为发烧而生”是小米的产品理念。到2014年,小米的版本有小米1、小米2、小米3、小米4。2014年双十一活动中,小米在天猫平台上销售手机116万台,销售额15.6亿元,约占天猫当天总额的3%,成功卫冕单店第一到了,那么他的这些成绩是如何创造的呢,下面我们从战略和营销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下。 关键词:智能手机营销战略市场 小米公司首创了用互联网模式开发手机操作系统、发烧友参与开发改进的模式.2014年10月30日,中国制造商小米公司已经超过联想公司和LG公司,一跃成为全球第三大智能手机制造商,仅次于三星公司和苹果公司。[。2014年11月12日,优酷土豆集团在上海宣布与小米公司达成资本和业务方面的战略合作。合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双方将在互联网视频领域开展内容和技术的深度合作,共同研发视频移动端播放等技术;二是小米公司将向优酷土豆投资并在自制内容及联合制作、出品和发行方面紧密合作。 二、小米手机营销策略分析 小米手机是一款高端低价的“发烧友”智能手机,主要面对中低等收入的高端玩家(对手机配置要求高的用户),其产品的研发还采用了发烧友参与的模式。然而这些条件还不足以让小米如日中天,小米最高明之处莫过于它若隐若现的饥饿营销。下面就采用“4P”营销理论进行分析。 1、价格(Price) 产品的价格是影响市场需求和购买行为的主要因素之一,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收益。产品的价格策略运用得当,会促进产品的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反之,则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制约产品的生存和发展。然而小米手机定价1999元的价格,这对于一款高端配置的手机来说具有很大杀伤力。同时线上销售也很大程度上已经挤干价格水分,每一件产品的纯盈利势必不会高。而随着硬件的降价,小米手机在未来的日子里也有降价的空间。必然会加剧对市场的冲击,大大增加其市场占有率。小米科技公司将这套渗透定价法进行了很好的诠释。 2、产品(Product)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监理工程师于2006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06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A.主体资格合格 B.内容合法 C.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合同违约方面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违约金 B.赔偿金 C.继续履约 D.没收抵押物 E.变卖留置物 4.合同解除方面 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 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诉讼方面 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6.诉讼时效方面 (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判断: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二、案例二 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m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2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2年3月12日 竣工日期:2002年9月2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五一节放假)

特种作业与事故案例分析

特种作业与事故案例分析 EHS全书2018-08-2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潜在的危险性很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而且也容易给其他从业人员以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2000年河南洛阳东都商厦大火,烧死309人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上海2010年11月15日教师公寓大火,烧死58人、直接损失1.58亿元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都是电焊违章作业造成的)。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必须严格要求。《安全生产法》第23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职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如果违反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特种作业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5月24日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令)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持证上岗。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2)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7.1 案例一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 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 1500万元。 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 3个月,建立工程师于 2006年5月 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 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 5月 31日,业主以承包商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 609 万元,该承包商于 2006年 6月 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 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A. 主体资格合格 B. 内容合法 C. 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 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 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 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 合同违约方面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 违约金 B. 赔偿金 C. 继续履约 D. 没收抵押物 E. 变卖留置物 4. 合同解除方面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 A.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 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 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 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 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 诉讼方面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 (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6. 诉讼时效方面 (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 A. 1 年 B.2 年 C.3 年 D.4 年 (2)判断: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答案: 1. (1)正确; (2)A、B、 C、 E 2. (1)错误; (2) 正确 3. (1)正确; (2) A、B 4.A、B 5. (1)正确; (2) 错误 6. (1)A;(2)正确 7.2 案例二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

管理案例分析作业1

管理案例分析作业1(第一~三章) 一、判断正误题(每题2分,共20分) 1.管理案例就是采用文字撰写形成的一段或者一个真实的管理情景或个案。(×) 2.不是所有写实的实例都可以一概称之为案例。(√) 3.管理案例的主体应该是待解决型的案例。(√) 4.事件说明型案例的教学目标主要是帮助学生应用和掌握已学过的管理理论和概念,提高对特定理论、概念、方法的认知、理解、鉴别和准确运用的能力。(×) 5.案例教学中,只有教师需要有自己的角色定位,学生只需做一个好观众即可。(×) 6.创新性是管理案例分析的一个重要原则。(√) 7.案例分析的过程包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描述问题三个阶段。(×) 8.在提出方案的过程中,要善于充分利用数据和图表来更清楚地表明自己的观点,避免使用“我认为”和“我觉得”这样的词。(√) 9.案例的开头和结尾是案例结构中的关键部分写好这两部分可以提升案例的总体可读性和对学习者的引导性。(√) 10.案例正文配上案例使用说明才是完整的教学案例,案例说明对案例具有权威的约束力。(×) 二、单选题(每题3分,共15分) 1.管理案例教学法是哪所大学于20世纪20年代首创和推广的? (B ) A.清华大学 B.哈佛商学院 C.牛津大学 D.南开大学 2.以下哪种表述是错误的? (C ) A.案例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体现出真实性 B.案例中应包含一个或数个问题,启发学生思考 C.为了增强效果案例可以适当虚构 D.案例需要界定教学应用领域使学生明确目的与意义 3.描述某个具体企业在环境、条件和竞争压力下紧急决策问题或情景要求学生在内、外部环境条件约束和时间限制下对某些棘手的问题进行分析确定决策方案这类案例属于以下哪种类型? (A ) A.被迫决策型案例 B.管理咨询或政策制定型案例 C.问题确认型案例 D.事件说明型案例 4.以下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B ) A.实例就是案例 B.实例并不等同于案例 C.案例就是范例 D.举例等同于案例 5.以下哪一点不是案例说明应当包括的要点? (D ) A.教学目的与用途 B.启发性思考题 C.背景信息 D.案例撰写者信息 三、多选题(每题3分,共15分) 1.一个好的管理教学案例应当有这些特点:(ACD )。 A.案例的场景要清晰 B.有唯一或固定的答案 C.要有足够的信息量 D.具有角色的对抗性 2.高结构型或技术性问题型案例一般具有以下特征:(ABC )。 A.短小精悍,一般不过2000字 B.案例背景信息比较精炼 C.一般会有比较“标准”解法或“理想”的答案 D.分析结论可能有多种解决方案 3.讨论法在案例教学中的特点主要表现为:(ABCD ) A.启发诱导 B.鼓励和激励 C.目的性 D.层次性 4.谈判法有以下特征:(ABC ) A.是学生掌握谈判技能及其他管理技能的重要方法 B.是一种着眼于组织中各种人员的行为与人际关系的方法 C.是一种开放循环式的教学模式 D.是一种深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模式 5.在案例撰写中,要注意案例敏感信息的掩饰。也就是将案例中的一些资料来源匿名化。掩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BCD ) A.问题的核心部分 B.人物姓名和企业名称 C.经营和管理数据 D.某些产品生产单位的地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案例一:谁承担不可预见的地质状况的风险 只有在一些一般公共工程的承包市场,地质状况的风险完全是承包商的风险,香港和马来西亚是这方面最典型的两个市场。在大多数市场上,或多或少地都对责任进行分担。但是在项目融资领域,一些项目,如FIDIC 银皮书所规定的EPC类型的项目就规定承包商完全负责现场及其地表和水文条件。 在香港公共工程合同中出现的风险分配,如EPC合同,反映了业主能够十分确定项目时间和成本的愿望。但是对这样做是否合理经常会出现争议,并且将此类风险完全交由通常是项目众多投标者之一的承包商承担会限制详细现场调查的方法和机会。很多人都认为如果让合同方承担一些事件的风险,而该事件又是该方无法控制且无法进行估量的,则这样的风险分配一般不会带来令人满意的结果。这样的风险分配方式可能是不经济的,而且会带来争议。香港政府对这些批评是很清楚地,但是仍然坚持这一方法,这一点让人感到惊讶。所以如果你们准备或正在香港政府项目中投标则必须加倍小心。 即使业主希望让承包商承担地质状况风险,这种完全承担设计责任的方法仍然会使业主面临一定的风险。 在一般传统承包模式下,完全设计责任由委托设计的业主承担,设计方被要求根据详细现场和其他调查就永久工程如斜坡和地基的设计进行优化。在另一方面承包商有义务使用根据其所获得的资料及其应当获得的其他资料而决定使用的方法来建设永久工程。他的合同性设计义务一般不会超过临时工程的设计,并保证临时工程不会对永久工程产生不利影响。但是对于不可预见的地质状况的风险可能会要求承包商对业主负责的永久工程进行重新设计,那这时承包商所负责的就不仅是临时工程和工作方法了。 业主关心的另一个不明显的风险是地下设施。关于地下设施的招标资料可能是不准确的并且这些设施可能会阻碍所设计的永久工程,因此此时就需要对设计进行修改或转移设施。如果选择转移设施,则会对工期有影响。并且,如果采取修改设计,则承包商将会就工期提出索赔。除了承担与工期有关的费用的风险,业主可能还要承担修改工程的直接成本或其他相关的直接/间接成本。 第三种风险分担的方法,也是不常见的是,适用承包商在“参考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的价格,但若出现更为不利的条件将按工量单增加付款。该方法对承包商最明显的好处在于承包商就其实际碰到的情况获得款项,而这会让业主尽可能准确的描述参考条件。该方法可能会导致重大的变更。变更的重大程度取决于该变更是由承包商还是由业主做出的,如果是由承包商做出的,是否在一开始就得到了业主或工程师的同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计施工合同一般条款I方案第13条中,承包商就对参考条件做出了定义。 最近有一个地质状况风险分担的实际方法即使用风险分配方案,该方法在英国受到欢迎。该机制的目的是: 如果出现了这些明确定义的条件,则承包商所应当承担的经济和时间后果的分担和估价; 超过估价分担的经济和时间后果所引起的各方的责任。 举个例子,如果对所遇到的岩石不利条件所引起的费用估价可能是100,000美元。业主和承包商可能约定该风险按照50:50承担,即各方承担50,000美元。在这些情况下,由于不管风险是否发生,承包商对风险的承担价格都包括在了合同价格中,业主将就承包商所承担的部分进行付款,如果出现了额外的风险费用,则再支付费用的一半。所以如果风险没有出现,但承包商处理岩石条件所出现的费用(在公开帐簿的基础上进行估算)低于50,000美元,则承包商将无权获得额外的付款。如果风险出现,而承包商处理风险的费用超过50,000美元,则超过的部分将在双方间按50:50的比例承担。同样的方法也适用于与时间有关的后果。 那么承包商可以如何避免或减少地质状况的风险呢?我们很遗憾的说,在国际承包中对于业主的风险-特别是在传统的公共工程采购项目中是很难做到的。在英国的公私采购项目中,承包商实际上也是对项目公司就地质状况承

行政管理案例分析第1次作业答案

1、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思想是由( A 提出的 A. 孟德斯鸠B。洛克C。潘恩D、杰斐逊 2、公共物品的最显著特征是(B A. 大家共同占有 B. 消费的非排他性 C. 消费的排他性 D. 国家拥有 3、为了弥补或完善决策而制定的决策方案,称为(B A. 积极方案 B. 追踪方案 C. 临时方案 D. 应变方案 4、西方行政学发展的新古典时期,也称为(C A. 传统时期 B. 成熟日期 C. 行为科学日期 D. 现代管理时期 5、我国由人民代表投票选举产生政府领导者的制度属于(D

A. 聘任制 B. 委任制 C. 考任制 D. 选任制 6、下列不属于行政领导权力的来源是(A A .决策权力 B. 归属权 C. 合法权力 D. 奖惩权力 7、公共预算过程的阶段不包括(C A. 编制 B. 执行 C. 控制 D. 决算 8、1980年,我国着手财政管理体制重大改革,实行(A 体制 A. 划分收支,分级包干 B. 划分税种、核实收支、分级包干 9、我国许多地方行政法规都附有实施细则,制定实施细则的行政立法属于(A A .补充性立法

B. 执行性立法 C. 试验性立法 D. 自主性立法 10、从国家行政法规的效力看(A A. 它高于行政规章的效力 B. 它等于行政规章的效力 C. 它低于行政规章的效力 D. 它不能与行政规章比较 11、行政文化在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和行政对象之间建立信任、沟通关系这表现了行政文化的(B 功能 A. 规范 B. 维系 C. 引导 D. 选择 12、处于行政活动起始阶段的行政文化构成形态是(C A. 行政规范 B. 行政意志 C. 行政心态 D. 行政评价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篇一:招投标案例含答案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1 某省博物馆建筑工程,被省政府列为重点工程项目,招标人考虑到工程本身技术难度大,结构类型复杂,一般的建筑企业难以胜任,遂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并于20XX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五家企业均接受邀请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XX年5月10日上午9点为投 标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c、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b企业由于路途遇到交通管制其投标文件于20XX年5 月10日上午9时15分送达。20XX年5月11日上午在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下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机构1人、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 人。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A企业投标文件无法定代 表人签字和单位公章,后经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D企业中标,20XX年5月15

日招标人向D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20XX 年6月25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问题: (1) 招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2) A、b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3) 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4) 请指出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 处,并说明理由。 (5) 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日期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招标人自行决定对省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不妥。 理由: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方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2. A和b企业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理由:本案b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理由:A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属于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3. 本案开标工作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不妥之一:投标截止日期后第二天开标 理由: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在投标文件 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本案 项目在其后第二天开标不妥。不妥之二:由当地招投标监督

物流案例分析:沃尔玛的配送中心

物流案例分析:沃尔玛的配送中心 沃尔玛诞生1945年的美国。在它创立之初,由于地处偏僻小镇,几乎没有哪个分销商愿意为它送货,于是不得不自己向制造商订货,然后再联系货车送货,效率非常低。在这种情况下,沃尔玛的创始人山姆·沃尔顿决定建立自己的配送组织。1970年,沃尔玛的第一家配送中心在美国阿肯色州的一个小城市本顿维尔建立,这个配送中心供货给4个州的32个商场,集中处理公司所销商品的40%。 沃尔玛配送中心的运作流程是:供应商将商品的价格标签和UPC条形码(统一产品码)贴好,运到沃尔玛的配送中心;配送中心根据每个商店的需要,对商品就地筛选,重新打包,从“配区”运到“送区”。 由于沃尔玛的商店众多,每个商店的需求各不相同,这个商店也许需要这样一些种类的商品,那个商店则有可能又需要另外一些种类的商品,沃尔玛的配送中心根据商店的需要,把产品分类放入不同的箱子当中。这样,员工就可以在传送带上取到自己所负责的商店所需的商品。那么在传送的时候,他们怎么知道应该取哪个箱子呢?传送带上有一些信号灯,有红的,绿的,还有黄的,员工可以根据信号灯的提示来确定箱子应被送往的商店,来拿取这些箱子。这样,所有的商店都可以在各自所属的箱子中拿到需要的商品。 在配送中心内,货物成箱地被送上激光制导的传送带,在传送过程中,激光扫描货箱上的条形码,全速运行时,只见纸箱、木箱在传送带上飞驰,红色的激光四处闪射,将货物送到正确的卡车上,传送带每天能处理20万箱货物,配送的准确率超过99%。 20世纪80年代初,沃尔玛配送中心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已经逐渐成熟。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它购买了一颗专用卫星,用来传送公司的数据及其信息。这种以卫星技术为基础的数据交换系统的配送中心,将自己与供应商及各个店面实现了有效连接,沃尔玛总部及配送中心任何时间都可以知道,每一个商店现在有多少存货,有多少货物正在运输过程当中,有多少货物存放在配送中心等;同时还可以了解某种货品上周卖了多少,去年卖了多少,并能够预测将来能卖多少。沃尔玛的供应商也可以利用这个系统直接了解自己昨天、今天、上周、上个月和去年的销售情况,并根据这些信息来安排组织生产,保证产品的市场供应,同时使库存降低到最低限度。 由于沃尔玛采用了这项先进技术,配送成本只占其销售额的3%,其竞争对手的配送成本则占到销售额的5%,一项,沃尔玛每年就可以比竞争对手节省下近8亿美元的商品配送成本。20世纪80年代后期,沃尔玛从下订单到货物到达各个店面需要30天,现在由于采用了这项先进技术,这个时间只需要2~3天,大大提高了物流的速度和效益。 从配送中心的设计上看,沃尔玛的每个配送中心都非常大,平均占地面积大约有11万m2,相当于23个足球场。一个配送中心负责一定区域内多家商场的送货,从配送中心到各家商场的路程一般不会超过一大行程,以保证送货的及时性。配进中心一般不设在城市里,而是在郊区,这样有利于降低用地成本。 沃尔玛的配送中心虽然面积很大,但它只有一层,之所以这样设计,主要是考虑到货物流通的顺畅性。有了这样的设计,沃尔玛就能让产品从一个门进,从另一个门出。如果产品不在同一层就会出现许多障碍,如电梯或其他物体的阻碍,产品流通就无法顺利进行。 沃尔玛配送中心的一端是装货月台,可供30辆卡车同时装货,另一端是卸货月台,可同时停放135辆大卡车。每个配送中心有600~800名员工,24小时连续作业;每天有160辆货车开来卸货,150辆车装好货物开出。 在沃尔玛的配送中心,大多数商品停留的时间不会超过48小时,但某些产品也有一定数量的库存,这些产品包括化妆品、软饮料、尿布等各种日用品,配送中心根据这些商品库存量的多少进行自动补货。到现在,沃尔玛在美国己有30多家配送中心,分别供货给美国000多家商场。l8个州的3.

《管理案例分析》课程作业评讲

《管理案例分析》课程作业评讲(1) 重庆电大责任教师杨波 案例分析一:忙碌的生产部长 讲评:本案例是考查学生对第一章管理概述中管理的含义、管理的特征、管理者等相关知识点的理解掌握情况。 问题1:王雷和张立分别是这家企业哪一层次的管理人员。 按管理者在组织结构中的层次来划分管理者类型,一般有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基础管理者三层。案例中王雷是生产部长属于中层管理者;张立是车间主任,归王雷领导,属于基层管理者。 问题2:关于锁装配不善问题,总经理应该首先责成谁负起最终责任?这根据的是什么原则? 应首先责成生产部长王雷负起最终责任,直接责任是车间主任张立,依据是责任的不可下授原则。 问题3:说明王雷向总经理汇报的几件重要工作所体现的活动或职能性质。此题不清楚所云。 问题4:依据王雷所提供的资料分析,金星公司上半年的盈利情况怎样?如果按照王雷的方案对生产活动进行调整,下半年的盈利将会怎样? 依据王雷所提供的资料分析,金星公司上半年的盈利为0。经过调整的下半年会有400万盈利。 案例分析二:新东方学校的战略选择 讲评:本案例是考查学生对第四章战略管理中公司战略、竞争战略的学习掌握情况。 问题1:为新东方未来的发展提供适当的战略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教育培训市场是一个非常有发展前途且需求巨大的市场。从目前来看,新东方的发展势头是非常好的,新东方应坚定不移的在教育培训市场做强做大。 问题2:针对日益强劲的竞争对手,新东方应采取哪些竞争战略? 应通过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加大竞争力度,同时着力打造新东方品牌。通过市场细分挖掘哪些培训社会需求较大,加大市场开发和市场渗透,在各大城市设立分公司,抢占市场份额。 《管理案例分析》课程作业评讲(2) 案例分析一:乔森家具公司的五年目标 讲评:本案例是考查学生对第二章计划中计划工作的特征、程序、原理、方法等相关知识点的理解掌握情况。 问题1:你认为约翰董事长为公司制定的发展目标合理吗?为什么?你能否从本案例中概括出制定目标需要注意哪些基本要求? 战略目标的制定需要遵循几个原则:可接受性、可检验性、可实现性、可挑战性。因此,托马斯副总经理觉得约翰董事长制定的公司发展目标不合理。第一项太容易,第二项不可能实现,第四项也难以实现。制定目标的基本要求就是以上原则。 问题2:约翰董事长的目标制定体现了何种决策和领导方式?其利弊如何? 约翰董事长的目标制定体现了其专制型决策和领导方式,自己制定了不通商量。 应首先责成生产部长王雷负起最终责任,直接责任是车间主任张立,依据是责任的不可下授原则。 问题3:如果你是托马斯,你将如何提出更合理的公司发展目标?

工程合同管理几个案例答案

书本P187.题15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延迟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延迟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 约责任。 问题:1 .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 改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 理? 答案: 问题1: 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书面合同规定为准。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案例四: 某建设项目施工,业主与承包商签定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业主负责设备采购,承包商负责安装;若业主原因导致承包商人员窝工,按18元/工日补偿;设备闲臵按下列标准补偿:自卸汽车(5吨),单价318元/台班,按60%卜偿;自卸汽车(8吨),单价458元/台班,按50%卜偿;大型起重机,单价1060元/台班,按60%补偿。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 土方填筑时,发现取土区的土壤含水量过大,必须经晾晒后才能填筑,

用电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用电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用电安全技术培训 一、电流对人体的作用 1、电流对人体的伤害,可分为电击和电伤。 2、电流对人体的伤害因素:电流的大小(感知0、7--1、1ma, 摆脱10、5—16ma,致命50ma);与电流留过人体的时间 长短、流过途径、频率、身体状况有关。 3、触电原因: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违章作业;缺乏电气安 全常识等。 4、触电方式:单项;两相;跨步。 5、触电规律:夏季多;低压设备多;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 备多;电气连接部位易发生;错误操作和违章作业; 二、用电安全措施 1(电气设备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包括: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 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计控中心配电工进行刀闸操作时,一定要认真填 写工作票、操作票,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和监护制度,杜绝违章操作) 2(电气设备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包括:停电(拉开隔离刀,挡绝缘板等);验电; 挂接地线;挂停电牌(停电牌标示齐全)和装设遮拦。 3(设备检修停送电具体要求是:设备检修不论高、低压设备,必须首先联系计 控中心进行设备停电,按技术措施要求,确认无误后方能检修;不开车的设备一律 停电,开车时方能送电;设备送电前要联系维修电工检测线路及电机绝缘,合格后 方能送电。 三、案例分析

电气作业或是操作电气设备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对操作者本人或他人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而这些事故大多数是由于从事电气作业的操作人员缺乏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差或违章作业造成的。下面我们对一些身边有可能发生的用电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一下分析。 案例一潜水泵绝缘损坏及潜水泵错接电源线造成触电事故 1、潜水泵是在水中工作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很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常发生的情况有:电机进水、进杂物或受潮使绝缘绕组绝缘损坏实效;水泵电源线进线处磨损、受力、被线夹卡破漏电;水泵电源线破皮、老化、龟裂或者接头处松散使电缆漏电;有的潜水泵没有接零(接地)保护线,有的虽有,但在现场无法实施。 为避免此类事故发生,潜水泵每次使用前都要进行外观检查和绝缘情况测试,发现问题必须维修,严禁带病使用。使用中,不停电时禁止接近潜水泵,使用后进行必要的维护和妥善保管。 2、如果为潜水泵接用电源的电工疏忽大意,错将电源相线与接在水泵外壳上的保护零线接在一起,送电后,水泵外壳和工作区域的水面上都会带电,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为避免此类事故发生,要求操作电工必须仔细认真,使用万用表等工具核准接线是否正确,如有工人必须在运行的潜水泵周围工作,则必须安装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的漏电保护器,并在每次工作开始前检查保护器是否正确动作。敷设在潮湿地方的电源线尽量不要有接头,如必须有接头,接头必须有防水措施,并架空敷设。案例二错接插座电源线造成触电事故 如果为插座接线的电工疏忽大意,错将电源相线接在单相三极插座的保护接地极上,送电后,用电设备外壳会带电,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1. 案例某评标委员会准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在评标中重点考虑标价、工期、信誉、 施工经验四方面要素,各项要素的权重分别为0.4、0.3、0.2、0.1。现有甲、乙、丙、丁、 戊五个承包商投标,根据各单位投标书的情况及各因素,得分情况如下,请按综合评估法选 择承包商。 2. 案例某建设工程项目由三个单项工程组成。项目业主准备将其分为三个独立的合同段, 分别由三个承建商进行实施,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某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已通过投 标获得了此项目的监理任务。 〔问题〕 1. 在招标选择承建商过程中,监理单位是否有决定权?谁具有决定权? 2. “如果承包商要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则需要谁批准? 3. “在做标期间,对某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业主或招标机构只需向该投标人作出书面答复” 请问是否正确?

3. 案例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筑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工程,包括开挖土方、填方、点夯、满夯等。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造价工程师负责计量。工程开工前,乙方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 〔问题〕 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使夯击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合理否?为什么? 2.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进行确定? 4. 案例 A 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开发了一项花园建设工程项目,由 B 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提供 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2000年9月15日,C建材公司提供20 吨水泥进入工地, B 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后来, C 建材公司陆 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 680吨。同年10月11日,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 800 吨,分别浇筑在花园工程 A 楼的 12~15 层。经有关部门检测,第 12~15 层的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12~15层推倒重浇。A公司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B公司、C公司和D厂,要求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问题〕 1. 如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水泥由甲方供应,责任应如何区分? 2. 如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水泥由乙方供应,责任应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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