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一、总则

随着我国煤炭行业的快速进展,矿井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给生产和人民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逼和后果。为加强井下防火工作和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产秩序,订立本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

1. 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井下防火工作,负责编制和修订矿井的防火规章制度措施。

2. 管理人员应当负责监督煤矿内部的防火工作,订立防火工作计划和安全预案,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防火设施

1. 进行火灾防备检查,并定期对防火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修理和更新。

2. 矿井应当配备灭火设备和自救设备,对于重要设备需要设有复数备用,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3. 矿井应当建立灭火设备管理制度,对使用前的灭火设备进行抽查,防止使用过旧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4. 矿井应当有专业的灭火队伍,且各班组应当具备肯定的灭火队伍,以备应急之用。

四、井下防火教育

1. 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灭火学问培训,加强职工防火意识。

2. 引导员工关注火灾隐患,发觉问题适时过程,并积极参加现场的救援工作。

五、防火检查

1. 矿井应当具备严格、系统和有效的防火检查和考核制度,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

2. 依据常红和特定时间要求进行火灾防范检查,定期上报防火检查报告,督促整改不足之处,加强防范工作。

六、灭火应急处置

1. 在发生火灾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灭火及救援流程,保证人员安全,防止火灾扩大范围。

2. 的确牵引矿井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适时组织各防火队伍到位,协同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七、罚则和惩罚

对于不遵守本规章订立的和政策规定的人员及单位,将视情节轻重实行相应的罚则和惩罚。对不遵守本规章订立和政策规定造成的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为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由于煤炭行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全部人员在井下尤其注意防范措施的订立和执行,保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秩序。

井下防灭火制度

井下防灭火制度 第一百九十八条井下爆炸物品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者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所有机电设备硐室及爆炸材料库都要存有不少于0.2m3的灭火砂,其中可能发生液体火灾的硐室灭火沙不少于0.5m3。沙箱表层铺满纸质沙袋,沙子要求为细沙,不结块,保持干燥(以不沾手为准)。 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井下爆炸材料库配备10个8L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分别存放于库房通道两端及距发放硐室门口以外不大于5m 的地点。 (2)各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配电点、皮带机头、材料库、井底车场及各采掘工作面分别配备不少于2个8L手提6式干粉灭火器,存放地点: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存放于硐室门口以里距门口不大于5m的地点,皮带机头、配电点存放于距皮带机头、配电点不大于10m处,采掘工作面存放于距工作面不大于100m处,井底车场存放于信号硐室内,材料库存放于库房内,距门口不大于5m处。 第一百九十九条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当布置在岩层内或者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时,必须锚喷或者砌碹,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

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者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进行处理。 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采(盘)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 第二百条矿井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灌浆、注惰性气体、注凝胶、喷洒阻化剂、加快推采速度、减少丢煤、设置阻燃墙、气体检测等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建立相应的矿井防灭火系统。 必须制定防治采空区(特别是工作面始采线、终采线、上下煤柱线和三角点)、巷道高冒区、煤柱破坏区自然发火的技术措施。 (一)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矿井概况(重点说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煤质、瓦斯、煤尘、煤的自燃倾向性、自然发火期、地温、开拓开采情况、矿井通风、历史发火情况、火区、矿井周边煤矿等)。 2.矿井火灾危险性分析。 3.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指标体系。 4.井下自燃火灾监测系统。 5.煤矿防灭火系统。 6.工作面重点区域防灭火技术方案(重点说明工作面安装期间防灭火技术方案,工作面采空区、进回风巷道防灭火技术方案,工作面回撤期间防灭火技术方案)。 7.外因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8.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防灭火管理制度 一、井下自燃发火预防: 1、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和采区开采新煤层时,必须对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2在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的煤层时,采区设计应采用后退式布置。必须编制专项防灭火设计并严格执行。在开采厚及特厚煤层时,必须有专项防灭火设计。 3、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在正常的生产过程中,必须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火区动态和采空区自然发火动向。每周的报表要由通风部门、通防副总签字审核。 4、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主要回风巷、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必须安设CO、温度传感器,瓦斯员检查内容中加入CO、温度检查内容,安设位置及检查次数同瓦斯检查。 5、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在巷道掘进过程中如出现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自燃处理,并定期检查。 6、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对采空区必须有防止自然发火的设计。 7、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瓦斯员检查井下各采掘面、主要回风巷、综采工作面上隅角时,要检查CO、CO2、也、T等相关内容,与瓦斯报表一起上报,如发现有异常变化时,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及相关领导,听从

调度安排。 8、监控校验队每周要对自燃发火观测点的相关检测内容进行分析,一旦发现有自燃发火征兆,立即上报相关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防火灾事故的扩大。 9、在选择确定风门、风窗、挡风墙等通风设施的位置时,应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火区和煤柱裂隙处的风压差,减少漏风量。 10、有自然发火倾向的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对采空区进行永久性封闭。 二、井下灭火: 1、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每一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IOO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1∏3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2、矿井均必须按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计和建立消防管路系统,在矿井、水平和采区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并保证用水点管路中水压不低于0∙7MPa,水量不小于0.6m7min0消防管路的下列地点必须设置支管和阀门: (1)所有竖井、斜井井口。 (2)井底车场附近的主要胴室内。

井下防灭火管理规定

井下防灭火管理规定 第一条防灭火设施设置标准 1、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容积不小于200m3,并不小于井下2小时的连续用水量。使用井下钻孔水源时,地面和井下管路系统必须连通,用闸阀隔开,必要时可快速打开闸门投入使用。井下钻孔水源的水量、水压应定期人工检测一次,并记录存档。 2、建立完善的消防供水管路系统,并符合以下要求: (1)矿井一翼、采区上、下山的主供水管路管径不小于DN100mm。 (2)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和掘进巷道内管径不小于DN50mm。 (3)消防水管主管路末端与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和掘进工作面迎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0m。 (5)消防管路的下列地点必须设置支管和阀门: ①所有竖井、斜井和平硐井口;井底车场附近的主要硐室内;井底车场、主要石门、大巷、倾斜巷道、采区和其它巷道每隔100m。 ②皮带运输巷道每隔50m,带式输送机头、机尾附近15m以内;采用可燃性支护材料的巷道内每50m。 ③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40m以内。 ④掘进工作面进风口处及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

3、每季度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有关科室、区队对井下消防器材和消防管路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4、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有关防灭火措施贯彻执行。 5、副井口、主井口及主要通风机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得在井口存放易燃材料。 6、井下采掘工作面的消防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运输大巷内的消防管路由机电队负责管理,采区运输大巷内的消防管路由运输区进行管理,皮带运输巷内的消防管路由皮带队进行管理,所有消防管路应统一编号管理,主管路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由责任单位按标准要求落实。 第二条防灭火器材配置标准 1、矿井每一生产水平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按照《矿井防灭火规范》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和物资。 2、井下绞车房、集中配电点(三台以上的变配电设备,不含小型电器)、钻场、带式输送机头必须按规定配备不少于0.2m3消防沙、2个8Kg的灭火器、2把消防锨、2个消防桶、8个消防沙袋,并挂牌管理。 3、井下爆炸材料库配备不少于0.6m3消防沙、6个8Kg 的灭火器、6把消防锨、6个消防桶、24个消防沙袋。 4、井下变电所配备不少于0.4m3消防沙、4个8Kg的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井下工作环境的特殊性质制定的一套消防 管理规定。井下工作环境通常包括煤矿井下、地下隧道、地铁施工等地方,这些地方存在着高温、高湿、封闭等特点。因此,制定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是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一、井下消防设施和装备管理 1.井下应设置合适数量的消防器材,包括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 器等,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 2.井下消防设备应由专门负责人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井下主要通道、电气设备、仓库等区域应标明明显的消防标志。 4.井下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并有专门人员负责监控火灾报警信息的 接收和处理。 二、井下消防培训和演练 1.每位井下工作人员应进行消防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和考核。 2.定期组织井下火灾应急演练,提高井下消防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理能力。 3.加强井下工作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教育,明确火灾预防和扑灭的基 本技能和方法。 三、井下火灾防控措施 1.井下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等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2.井下应配备合适数量的灭火器材,并设置灭火器材使用指导。 3.加强井下通风系统的维护,确保通风畅通,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4.要求井下作业人员使用符合防火要求的器具和设备,确保电气设备 和线路的安全。 四、井下火灾应急救援 1.建立井下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并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个环 节的责任和任务。 2.井下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应急通道和避难层,以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 安全。 3.井下火灾发生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和进行灭火救 援工作。 4.要求井下应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和学习,总结经验教训,改进预案和 灭火救援技术。 总之,井下消防管理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加强井下消防工作的 规范性和严谨性,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井下消防管理制 度也能够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率,确保井下工作的顺 利进行。因此,各井下工作单位应制定和执行相应的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以保障安全生产和人员的健康。

矿井防灭火制度(4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 第一章灌浆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㈠安通部负责监督检查地面永久灌浆站及管路系统、灌浆立孔、井下永久灌浆管路系统及灌浆地点灌浆情况、灌浆效果进行检查。对不及时确定和调整灌浆地点负管理责任。 ㈡机电队负责监督检查地面永久灌浆站、机电运转方面情况,对机电方面出现故障影响井下灌浆负相应管理责任。 ㈢灌浆系统管理责任具体划分: 1.地面永久灌浆站、地面灌浆永久管路、临时管路由灭火队负责管理维护。建立灌浆站、管路系统检查记录,定期检查灌浆系统存在问题,并记录维修处理结果,由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地面临时灌浆站设置,管路敷设由灭火队具体负责实施,达到使用条件。 3.井下灌浆各中巷永久灌浆管路由机电队敷设(包括横川口留设的三通、巷道低洼处设置的放渣孔),完成后交由安通部负责管理。安通部建立井下灌浆系统检查记录,定期检查管路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由检查人签字认可。 4.井下工作面下顺槽至工作面灌浆地点管路、向上隅角埋管和永久管路回收由安通部负责敷设和维护。 二、处罚规定

1.地面永久灌浆站必须做到随用随开,如出现设备使用不正常,影响灌浆超出____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对单位罚款____元。井下灌浆系统由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做到随用随开。如使用时出现管路不通或漏浆跑浆现象,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____元。 2.地面灌浆单位必须按矿安排对异常发火区域灌浆,如不按要求灌注,随意改变灌浆土水比,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____元。 3.不按时完成矿安排的灌浆任务的一次对单位罚款____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破坏井下灌浆管路或挪做它用。如故意损坏灌浆管路,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____元,并限期整改完善。挪做它用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____元。 4.施工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施工地点灌浆管路进行保护。如发现人为损坏灌浆管路或造成管路漏浆对当班负责人处以100-____元罚款,对____罚款____元处理,并责令整改。 第二章 注氮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㈠安通部负责监督检查制氮机、注氮管路系统、注氮地点注氮情况。负责牵头____相关科室对制氮机房、注氮管路、井____氮情况进行检查。按采掘计划及时确定注氮地点后通知各单位进行注氮工作。对不及时确定和调整注氮地点负管理责任。

井下防灭火制度(2021)

井下防灭火制度(2021) 井下火灾的原因,可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两大类。为了安全生产的目的,必须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相结合的原则,按《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杜绝内外因火灾危害的发生。 1、杜绝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井下,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和《爆破制度》。履行好职责,做好入井检身工作。 2、严禁将井下必须使用的可燃物品集中堆放和井下保存。必须有专人运送。用前密封保护,用后全部运回地面。严禁将用废的易燃物品乱扔于井下。例如:汽油、柴油、变压器油、润滑油脂品、绵纱、布头、纸屑等物品。 3、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使用阻燃皮带、阻燃电缆、阻燃风筒。严禁将失爆的电气设备入井,发现有失爆的电气设备和电缆及时更换处理。 4、井下必须进行电氧焊时,选择于砌碹和喷浆的进风巷道内进行,并指定专人检查和监督,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并备有不少于2台灭火器、沙子、水源、铁锹等消防用具,用水洒地、沙子衬垫接受火星,施工完毕继续监测1小时以上,确认无高温存在时,方可撤离消防用具,清理施工遗物。 5、开采煤层必须经国家授权单位作自燃倾向性鉴定。对开采的自燃和容易自燃的煤层,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

燃发火的措施: ①正确选用开拓方式和开采方法。推广科学的开采方法,留有的煤柱尺寸合理,采用后退式开采、提高开采率和开采速度。在自燃发火期内必须采完及时封闭。 ②在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必须采用砌碹和锚喷支护。在冒落处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处理。 ③合理选用通风系统,简化通风网络、合理布置通风设施,通风压力分布适宜均匀,减小通风阻力,风机与风网选用匹配,实测风量不得超过计划风量的10%、不得超风速、供风。 ④严格管理采空区和通风设施,质量可靠,严密不漏风,符合《规程》有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开采完毕后45天以内必须封闭完毕。 ⑤在必要时,必须向采空区进行灌浆,同时必须加固密闭的质量。同时预防灌浆后积水的危害。 ⑥生产过程中,严禁巷道内浮煤堆积,坚持清尘洒水,严格执行综合防尘制度,并定期检查。 6、开采自燃煤层,必须确定自燃发火观测位置,建立观测站和监测监控系统,建立自燃发火的预测预报制度。指定专人每周一次对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气温、墙温、水温等气体的测定。并进行结果分析整理,报矿长、总工审阅。 7、在预测过程中,发现自燃发火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等异常变化时,立即发出自燃发火预报,查明原因、采取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3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____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 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____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____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____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____m3的水量。 5、副井井口房应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每季度维修一次。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____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8、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 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____mpa,水量不小于____m3/min。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____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____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____m 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子。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一、总则 随着我国煤炭行业的快速进展,矿井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给生产和人民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逼和后果。为加强井下防火工作和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产秩序,订立本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 1. 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井下防火工作,负责编制和修订矿井的防火规章制度措施。 2. 管理人员应当负责监督煤矿内部的防火工作,订立防火工作计划和安全预案,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防火设施 1. 进行火灾防备检查,并定期对防火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修理和更新。 2. 矿井应当配备灭火设备和自救设备,对于重要设备需要设有复数备用,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3. 矿井应当建立灭火设备管理制度,对使用前的灭火设备进行抽查,防止使用过旧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4. 矿井应当有专业的灭火队伍,且各班组应当具备肯定的灭火队伍,以备应急之用。 四、井下防火教育

1. 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灭火学问培训,加强职工防火意识。 2. 引导员工关注火灾隐患,发觉问题适时过程,并积极参加现场的救援工作。 五、防火检查 1. 矿井应当具备严格、系统和有效的防火检查和考核制度,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 2. 依据常红和特定时间要求进行火灾防范检查,定期上报防火检查报告,督促整改不足之处,加强防范工作。 六、灭火应急处置 1. 在发生火灾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灭火及救援流程,保证人员安全,防止火灾扩大范围。 2. 的确牵引矿井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适时组织各防火队伍到位,协同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七、罚则和惩罚 对于不遵守本规章订立的和政策规定的人员及单位,将视情节轻重实行相应的罚则和惩罚。对不遵守本规章订立和政策规定造成的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为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由于煤炭行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全部人员在井下尤其注意防范措施的订立和执行,保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秩序。

露天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3篇)

露天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____年____月 防灭火管理制度 1、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持有____立方米以上的水量。 2、井口、主扇房及瓦斯抽放泵房附过____米内不得有烟火存在,严格入井检查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引火物入井。 3、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焊。井口房、井下峒室及主要进风巷需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有经矿技术负责人和矿长批准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 4、井下硐室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 5、井下大巷消防管路必须每隔____米设置支管和三通阀门(阀门必须能开关),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的消防水管末端距工作面煤壁不得超过____米,末端用胶管接至采面,并保证上下胶管能在采面中部相交。 6、井筒、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进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的胶带输送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____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7、必须在井下消防材料库中配备____台以上的灭火器,各机电峒室、检修地点、井底车场及各采煤工作面进回巷距上、下出口____米范围内要放两台灭火器,且保证灭火器完好不失效。 8、井下使用的电缆、皮带必须阻燃,风筒、塑料管必须抗静电和阻燃,否则严禁入井。 9、严禁使用煤电钻打眼,采用皮带运输的巷道必须按规定完善各种保护装置,保护装置不完善,皮带不得使用。 10、井下放炮,必须正向装药,正向起爆,炮眼深度不得小于 ____米,坚持按规定使用水炮泥,炮眼剩余部分用黄泥填满,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严禁放炮母线出现明接头,严禁使用放炮器以外的其它动力进行放炮,严禁放糊炮、巴炮和利用残眼、钻孔装药放炮。 1 11、半煤岩巷、煤巷的放炮母线与____脚线以及____脚线之间连接处必须用绝缘电工胶布包扎,杜绝明接头。 12、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必须对井下电气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严禁失爆。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13、首先发现矿井火灾的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汇报,尽快弄清着火原因,根据火灾性质,灾区的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灭火或控制火情。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前言 矿井是一个高危的领域,其中防灭火极为重要。为了提高 矿井防灭火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防灭火 的管理目标、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为矿井管理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防灭火管理目标 防灭火管理目标是保证矿井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 故的安全性,维护矿井生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架构 防灭火管理领导小组 防灭火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包括制定防灭火管理制度、审核防灭火计划、组织防灭火培训、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防灭火办公室 防灭火办公室是防灭火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防灭 火工作,包括矿井防灭火方案的制定、防灭火器材设施的维护、应急救援力量的培训和演练等。 防灭火监督检查组 防灭火监督检查组是矿井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机构,负 责对矿井防灭火工作进行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完善和提高矿井防灭火管理水平。

工作职责 防灭火管理领导小组 1.确定矿井防灭火工作的总体方向和任务。 2.组织制定、修订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防灭火计划。 3.负责对矿井防灭火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协调各部门 的防灭火工作。 4.组织开展矿井应急预案演练。 5.监督检查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情况。 防灭火办公室 1.组织针对矿井环境和生产特点制定防灭火方案,定 期对方案进行评估和修订。 2.负责防灭火器材设施的选购、配备、使用和维护。 3.组织矿井职工的防灭火培训和演练。 4.定期对各部门的防灭火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 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防灭火监督检查组 1.对矿井防灭火工作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2.发现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和建议。 3.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应急预案 矿井应急预案是矿井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时采取的 应急措施。制定矿井应急预案是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矿井应急预案应包括事件分类、应急流程、责任分工、报 警方式、应急响应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1、井下人员禁止带烟火下井。 2、井四周二十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所有巷道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4、井下使用机油应由专人领取,用后剩余部分应退回库房,不准存放在井下。 5、井下严禁使用明火、明电照明,严禁使用白炽灯泡和其他电器取暖。 6、井下和井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接作业。 7、井下开采自然倾向煤层,工作面浮煤必须出净,不得用可燃性材料充填采空区。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及时封闭,最迟不得超过0.5个月。 8、井下发现自燃发火征兆,如:温度增高、煤壁干燥、有煤油味或出现一氧化碳时,应马上报告矿长、管厢,采用措施进行处理。 9、井下发现火灾时,应依据火灾的性质,灾区的通风瓦斯状况,马上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长、管厢制定灭火方案灭火。同时,现场负责人应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10、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不准用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1、井下火灾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在灭火过程中,灭火人员必须从进风流中灭火,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氧气,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用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2、封闭的火区在确认熄灭后必须重新启封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措施,采用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马上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井下特别工种交接班制度 为了维持正常生产秩序,在工作中协调一致,依据煤矿实际状况,制定煤矿制度。 l、天天上班时,必须对交接记录认真审阅,了解上一班交接注意事项状况,对所必须完善工作逐一安排布署落实,并依据本班状况,必须临时变动的做以调整,并对调整状况向下一班说明清楚。 2、在工作中,以保证安全,多出生产为原则,按照煤矿制定所布署的工作中心内容妥善安排生产,灵活大胆处理井下一切安全生产事项,对当班所安排处理的重要事项逐一交待清楚,让下一班人员心中有灵敏,便于安排生产。

煤矿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一、外因火灾防治 1、矿井必须按《规程》的要求设计和建立消火供水系统,并在水平、采区投产同时投入使用,并保证送到用水点时,管中压力不低于4Kg/cm2;水量不小于0.6m3/min。 消防水管路的下列地点必须设置三通和阀门: 立井、斜井井口;井底车场附近的主要峒室;主要煤层大巷每隔200米处;倾斜巷道每隔100米处;皮带运输道每隔50米处,皮带机头、机尾附近15米以内;采用可燃性支护材料的巷道内每50米处;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40米以内;掘进工作面进口处;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三通和阀门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检修,必须有明显易辨的标志,其出口禁止射向电气设备。 2、井下机电峒室的出口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门。 3、皮带运输机应装设超温保护装置和一氧化碳超限报警装置 4、机电峒室火灾隐患严重的地点必须按公司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5、矿井必须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库存备品的种类与数量由矿长确定。每季检查一次,上述材料、工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得使用。 6、矿井必须建立反风系统,反风系统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实现反风。矿井反风设施必须每季检查一次,

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7、矿井必须装备检测CO、CO2、CH4、O2的检测仪表和多功能检测仪,并保证完好。 8、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 (1)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米内严禁烟火; (3)井下严禁使用电炉、灯泡取暖; (4)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5)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 (6)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的爆破工艺; 9、凡存在可燃材料、可燃气体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地点,应制定管制和检查措施: (1)加强采空区管理,采取有效的防止漏风措施。 (2)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自然发火动向。 (3)矿井所有人员都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的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每季由通风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消防供水系统、反风系统、防火门、防火墙、消防器材设置点和消防材料库进行一次大检查。 二、井下灭火 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4篇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4篇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报告、合同协议、心得体会、演讲致辞、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计划书、祝福语、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texts, such as work reports, contract agreements, insights, speech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job responsibilities, operating procedures, plans, blessings, and other sample text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

防治井下火灾管理规定

防治井下火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井下火灾的防控工作,保障矿井和其他井下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矿井和其他井下作业场所的火灾防控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原则 井下火灾防控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责任 井下火灾防控工作由矿山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领导责任 矿山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亲自领导井下火灾防控工作,并定期听取工作报告,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参与主体责任 矿山等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井下火灾防控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预案制定 矿山等企事业单位应制定井下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井下火灾防控措施

第八条安全设施建设 矿山等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井下火灾的安全设施建设,包括防火墙、防火门、防火阀等设施的安装和维护。 第九条办公区域安全管理 矿山等企事业单位应划定井下办公区域,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 第十条消防器材配备 井下作业场所应根据需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管理 井下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第十二条防火隔离措施 井下作业场所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防止火灾扩散。 第十三条通风措施 井下作业场所应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积聚有害气体造成火灾。 第十四条监测设备安装 井下作业场所应安装火灾监测设备,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第三章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五条告警与报警

矿井防灭火管理

矿井防灭火管理 一、一般规定 (一)矿井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与生产防尘管路系统共用,设置支管、三通、阀门等必需齐全灵敏有效,水量、水压满意要求。 (二)井口房和通风机房四周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三)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需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四)必需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全部入井人员必需携带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吸烟、使用灯泡取暖、使用电炉。 (五)井上、下必需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下每一个生产水平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内要备有足够的消防材料和工具。消防材料库要进行专人挂牌管理,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材料登记本,每季度对消防材料库内的材料进行检查,过期的进行更换。 (六)严格执行井下点火制度。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气割等明火作业。假如必需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时,每次必需提前请示机电副总、通防副总、平安副总分管科长同意,并必需制定平安技术措施并由平安副总、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矿长批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1.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作业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 3.作业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经过检查证明作业地点四周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底部、两帮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 4.一作业一措施,不得使用通用措施,必需在申请的时间内进行作业,否则必需重新编制措施。 5.作业地点四周100米内必需有连通调度室的电话,作业前必需先请示调度室,作业结束后准时向调度室汇报。 6.严禁在井下进行气割作业,严禁在采区内的任何地点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明火作业。煤层中未采纳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井下主要硐室和主要进回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气割等明火作业。 (七)凡是可以运输到井上修理的设备、物件等,禁止在井下点火作业,要严格掌握井下点火作业。随便进行点火作业的,一经发觉,按责任事故严厉处理。 (八)井下禁止使用汽油、煤油。井下使用的变压器油必需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必需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需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需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或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需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需使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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