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1)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独占性,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第二,排他性,即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2)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狭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分为两个类别:文学产权和工业产权。

广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由下列权利构成:

(1) 文学产权。在立法文件中文学产权指称著作权以及邻接权,广义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

(2)工业产权。根据《巴黎公约》及其相关公约的规定,工业产权范畴主要指专利权(含外观设计权)、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反不正当竞争权。

(3)知识财产专有权。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植物新品种权;二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三是商业秘密权。

以上权利即是创造性成果权与经营性标记权。

(4) 商誉权。

(5) 信用权。

(6) 商品化(形象)权。

以上即是经营性资信权。

定义: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英国于1709年颁布的《安娜女王法令》首开世界著作权成文法之先河。

(一)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1. 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而所有权的客体是有形物体。

2. 著作权对象利用的特殊性。所有权只能对有形物体进行物质上的利用,而作品则具有上演、广播、发行等特殊利用方式。

3. 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对于所有权不能就同一内容数次处分,而著作权的同一权能却可以处分多次。

4. 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所有权存续是永久的,只要原物不灭失,所有权就将永远存在。

5. 著作权具有人身依附性,而所有权则表现为单独的财产权性质

(二)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1.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是实行自动保护原则,而商标权实行的是注册原则。

2.受保护的条件不同。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与已注册的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

3. 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一定情况下还可能发生交叉关系,即商标设计图案可以作为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也可以构成一件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此外,著作权和商标权也可能发生抵触,即未经他人同意以其作品作为商标标志时,则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三)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 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而专利权所保护的是发明创造的构思、内容。

2. 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在实用美术作品保护上可能会发生交叉。

客体

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著作权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被表达的思想和情感,这是著作权法的基本理论

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属于作者自己的创作,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从另一作品抄袭来的。

1)著作权法的独创性与专利法的创造性是有区别的:首先,不以新颖性为前提;

2)其次,不具有排他性;

3)再次,独创性程度低于创造性程度

独创性与新颖性不同:

独创性:与已有知识相比在表现上有差异性,是否是已有知识的再现并不重要,即有个性。

新颖性:在确定的一个时刻,与已有知识相比是唯一的,即首创性。

2、固定性的意义:

第一、固定性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某些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赖于产生的基础;

第二、作品不固定,作者的著作权往往不易确定,且容易发生权益争议;

第三、固定性是作品进行传播的基础;至于口头作品则可以视为这一条件的例外。

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新法已删除此款规定)

2.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1.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2.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继受主体享有的著作权是从原始著作权主体那里取得的。

3.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之间的区别在于:

(1)原始主体的资格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规定直接产生,而继受主体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

(2)原始主体可能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则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

著作权主体影满足的条件

著作人身权(Moral Rights),在大陆法系国家通常称为作者人格权,在英美法系国家则称为精神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作者享有的人身权。其含义均指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具有永久性、不可分割性和不可剥夺性的特点。

著作人身权的内容

1.发表权:是指决定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即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是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使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的概念和性质

1.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2.著作财产权的性质:可以转让、继承或放弃。

财产权内容:1.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行为的权利。

2.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3.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或者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4.展览权:是指公开陈列展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5.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改编权:是指在原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原作与改编作品的区别仅在于表现形式的差异,但二者的内容基本一致,同时原著的某些独创性特点同样会反映在改编作品中。7.翻译权: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8.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进行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0.出租权:是指著作权人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11.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12.放映权:是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相同。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1.一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1)公民的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合作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2.特殊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1)计算机软件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2)匿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护期。

(3)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5)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6)录音、录像制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7)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PPT134—140 案例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共同点

1.它们都与作品相联系。著作权与作品存在直接联系,作品之创作是著作权产生的前提。邻接权则与作品存在间接联系。表演者表演的对象是作品,而录制者是对作品表演的录制,广播组织者是对作品表演的广播。

2.它们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

3.它们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是作品的创作者或依法取得著作权的人。邻接权保护的主体是以表演、录音录像或广播方式帮助作者传播作品的人员。后者在传播作品中,加入了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改变了原作的表现形式。

2.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表演者权的客体是表演活动;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的客体是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组织者的权利的客体是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3.权利内容不同。

4.保护期限不同。

著作权限制

一、合理使用的概念与条件案例156

1.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2.合理使用的条件:

(1)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应是非营利性的。

(2)使用的作品应当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3)使用者所使用的部分占版权作品的数量和实质性,一般不得构成被引用作品之实质部分。

一、法定许可使用制度

依照著作权法规定,行为人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不必征得权利人的同意,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其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相同点

1.使用者的目的均侧重于社会公共利益;

2.使用作品均是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3.使用他人作品均无须征得权利人的许可。

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区别

1.主体不同。法定许可的使用者只能是录音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和报刊等,而合理使用无主体范围的限制。

2.法定许可使用须向权利人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无须支付报酬。

3.适用法定许可使用时,若权利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则不得使用,而合理使用无此条件的限制。

强制许可,是指在著作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与使用者达成使用作品协议情况下,使用者经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获授权而使用该作品。强制许可不必征得权利人的同意,但应向其支付报酬。

1.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的义务的人。

2.从专利权人的自然属性来看,专利权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从专利权人的国籍来看,专利权人包括本国人和外国人;以专利权人是否通过转让获得专利权,专利权主体包括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发明人的条件:第一,发明人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第二,发明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专利权的归属

自由发明的权属都归发明创作的完成人,即发明人。

职务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权利归属

1.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发明人和设计人享有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并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可享受荣誉和精神奖励。

委托发明

1.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1)两者的专利性要求不同。较之发明专利而言,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较低。

(2)两者的保护范围不同。获得发明专利保护的可以是产品发明、方法发明,也可以是改进发明。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仅限于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两者的申请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手续比较简便,只需初步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而对发明专利申请既要经初步审查,还要经过公开和实质审查方可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

(4)两者的保护期限不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新设计。

2.外观设计的特点:

(1)外观设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2)构成外观设计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3)外观设计是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4)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

专利申请的原则

(一)书面申请原则

专利申请的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专需履行的众多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

(二)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三)单一性原则

1.又称一申请一发明原则,它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

2.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四)优先权原则

1.国际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本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3.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

专利授予的消极条件(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一)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二)科学发现

(三)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四)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五)动物和植物新品种

(六)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七)其他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

授予专利权的积极条件之一: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课本P159,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判断新颖性的标准

公开标准方式:

(1)书面公开。也称出版物公开,即发明创造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公开。

(2)使用公开。即通过公开实施使公众能够了解和掌握该发明创造。

(3)其他方式的公开。指书面公开和使用公开以外方式的公开,实践中主要指口头公开。

2.时间标准

(1)发明日标准。

(2)申请时标准。

(3)申请日标准。我国《专利法》采用了这种判断标准

3.地域标准

(1)绝对新颖性标准,是指在专利审查中,专利主管部门可以引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出版物或实际活动去否定一项发明的新颖性

(2)相对新颖性标准,是指在专利审查中,专利主管部门只引用一国之内的出版物或实际活动来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具

(3)混合新颖性标准,是指兼顾绝对与相对新颖性的标准。即在出版物方面采用世界范围内的出版物上是否公开为标准,而在实际活动方面则在一国范围内分析是否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我国判断新颖性的标准采用混合新颖性标准。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二)创造性的判断标准

1.判断创造性应参照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

2.判断创造性的人应为发明创造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

3.判断创造性的客观标准,发明应以“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新型应以“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为标准。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实用性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必须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使用。

第二,必须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判断实用性的标准

1.可实施性

2.可再现性

3.有益性

假冒专利的行为,指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技术谎称为得到许可的技术,或者将他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号谎称为自己的专利技术或专利号的行为。

冒充专利的行为,指将非专利技术谎称专利技术的行为。

商标是指能够将不同的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并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显著标记。

商标的种类

一、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注册与否

二、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根据标示对象的不同(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或服务的国际分类尼斯协定》,服务商标所使用的对象有:广告与实业;保险与金融;建筑与修理;交通;运输与贮藏;材料处理;教育与娱乐;杂务。)

三、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根据形态的不同

四、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根据商标具有的特殊作用

五、制造商标与销售商标--根据商标使用者所处流通环节

六、等级商标和防御商标--根据商标性质不同

商标构成条件显著性 P194-196

商标注册的原则

(一)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二)自愿注册原则

1.自愿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

2.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要求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

(三)优先权原则

优先权

1).国际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巴黎公约》任何一个成员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其第一次申请日可以作为中国的申请日。

2).展览优先权:是指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商标权的续展又称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延续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使注册人继续保持对其注册商

续展注册申请续展注册,应当在注册商标

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办理,这6个月为续展期。在

续展期未能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可再给予6个月的

宽展期。

商标权的限制

一、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他人在经营活动中以善意、正当的方式使用描述性

商标的,不视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

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

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一)叙述性使用

(二)指示性使用

二、比较广告

三、商标用尽

四、非商业性使用

淡化

混淆含义种类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知悉的商标。

(1)市场应为国内市场,国际市场为参考因素

(2)公众应为相关公众,而非广大公众

(3)应包括注册的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特点(1)具有较强的认知功能

(2)商品质量恒定、优良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公众指的是与使用了该商标的商品的消费者与销售者。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如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的特征主要有:

1.商业秘密必须具有秘密性。

2.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价值性。

3.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

4.商业秘密具有保密性。

商号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工商业经营活动时用

来标示自己并区别于他人的一种标志。

商号的表示方法:

(2)以企业名称表示商号;

(3)专门的商号。

《TRIPS协定》的基本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

2.透明度原则

3.争端解决原则

4.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原则

5.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的原则

TRIPS协定保护的知识产权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未披露信息权。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公约的主要内容

1.国民待遇原则

2.优先权原则

3.专利权、商标权独立原则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途径

1.以一国立法单方保护外国的知识产权。

2.互惠保护。

3.双边条约保护。

4.多边公约保护。

保护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主要国际公约《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

2.自动保护原则

3.版权独立原则

防御商标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总结

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文化部的科学指导下,在省直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接到任务后,厅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诽部署并成立了贵州省文化市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长(组长),厅办公室、市场处和稽查总队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各市(州、地)文化(体育)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

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稽查总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稽查总队副总队长分管。在专项行动期间,先后下发了《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贵州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贵州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宣传计划》、《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延长期工作要点》等。同时,每周、每月按时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深入各市(州、地)、县(市、区)督导检查10次。据不完全统计, 截止6月24日,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出动检查共计49687家次,其中:音像市场9227家次、网吧28519家次、娱乐场所10351家次、演出场所1590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173824张;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58起,办结156起, 案件查处率100%,办结率98.7%,其中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案件一个。 二、基本估价 去年10月以来,我们充分利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后整合的文化市场执法资源,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案件,打击了侵权盗版行为,曝光了违法违规经营户,取缔了违法违规网吧和网站,收缴了一批违法音像制品,有

郑州统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简介

郑州统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郑州统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中部知识产权中心,国家商标总局备案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是中国版权协会会员单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服务 代理机构,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 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被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指定为涉外商标代理机构, 经国家商标局备案的专业代理机构。 主要从事国内外商标注册代理、专利 申请、版权登记、品牌设计、著名商 标认证、驰名商标认证、高新企业认 证和专利咨询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先进的管理体制是我们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有力保障;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计算机化的商标、专利检索软件管理系统,充分满足了对大量商标、专利案件的管理要求,使我们能够对商标、专利进行监控及检索,为客户的商标、专利申请提供可靠的服务。 以“专业务实高效,助力企业发展”为服务宗旨,经过多年努力发展,目前已成为专业化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凭借卓越的专业化服务和现代化管理,立足于中部六省服务于全国市场,已向国内众多企业和发明人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广大企业、发明人和申请人的信赖。业务范围涉及商标代理、专利代理、著作权代理、品牌设计、著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认定、高新企业认定、质量体系认证、海外公司注册、知识产权咨询诉讼等领域。服务企业众多,服务全拿证快。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并以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为己任。目前公司提供的服务全面涵盖了知识产权事务的所有领域,从代理知识产权在法律上的确权注册事务,到为企业在具体知识产权的使用、维护、维权和培育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公司已成功为众多企业提供了系统而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高素质的优秀团队、诚信高效的服品质、大量而丰富的业务积累以及国家相关机构的支持,使郑州统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为中国一流的知识产权专业代理机构之一。 公司为客户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精深化的优质服务,让您全程无忧! 公司为客户提供:“商标设计+商标免费查询+商标申请注册”一站式的特色服务。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是全球一体化经济下的核心竞争力,我们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校园舞蹈大赛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艺术节为契机,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诠释自我、展示学生的青春风采,繁荣校园文化,营造高雅的文化氛围,培养校园舞蹈新势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艺术综合素质。 二、比赛要求 舞蹈种类不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服装、道具自备。 三、报名方式 11月10日之前参赛同学将音乐伴奏、报名表以U盘方式交至艺术中心杨欢老师处(教学楼地下负一层音乐办公室)或打包文件包发送至邮箱422254138@https://www.360docs.net/doc/c42192315.html,。 四、比赛安排 (一)比赛时间、地点: 1、初赛:2015年12月22日13:40 实验楼二层舞蹈教室 2、决赛:2015年12月25日13:40 实验楼二层舞蹈教室 (二)比赛规则 1、初赛 参赛选手自选一段舞蹈, 3分钟以内。按照比赛前抽签的顺序依次比赛。评委评分,评分排名前12位进入决赛。 (整个初赛过程学生会将进行全程监督和协助) 2、决赛 每位参赛学生自选一段舞蹈,5分钟以内。按抽签顺序依次比赛,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选手打分,现场公布分数。 五、评分标准 1、本次比赛为十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的平均分就是该选手的评委得分。 2、评分内容: ①动作编排4分。要求成套动作的完成应符合所选舞蹈种类的特色,动作完成能体现所选择动作类型的风格和特点。动作完成轻松流畅,技术正确,没有失误。 ②艺术表现4分。要求表演投入,舞蹈动作能充分表达舞蹈音乐的内涵。 ③着装仪态2分。要求参赛选手着装大方,符合学生的身份,能够展现中学生的活力与朝气。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七、活动工作人员及具体事宜安排: 1、总策划:罗群雁卢永梅张延祖 2、总负责:杨欢 3、协调各组之间的工作和评委等相关工作的安排 4、灯光音响:信息中心张延祖 5、负责舞台灯光及音乐的调控 6、摄影摄像:信息中心 7、保障活动所使用的设备能正常工作,并为学校留下高质量的音像资料。 8、会场卫生:由德育处待演出结束安排学生打扫报告厅卫生。 9、安全保障:值周领导、学生会、值周班。 艺术中心

知识产权的种类简要介绍

知识产权的种类简要介绍 IP变现在当下市场愈演愈烈,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一个流量大的网络IP往往蕴含着千万级、甚至上亿元的市场价值。为此,了解关于知识产权的种类非常重要。毕竟你要先知道这个IP受不受法律保护,才会决定购买、融资或者经营。 一、根据国际法的分类 广义的知识产权分类也就是根据国际法的分类,主要是根据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如下8类:(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中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由于发现本身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中直接应用,即不具有财产性质,许多国家不把它作为知识产权的对象,只是民事权利

关系对象,承认和保护其发现者的人身权和获得物质与精神奖励的权利,迄今为止,世界所有国家与条约都不承认科学发现的知识客体的地位。 二、根据国内法的分类 我国《民法通则》对知识产权的规定如下:第九十四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第九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第九十六条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九十七条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由以上法条可知,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或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以上内容,讲述了国际法和国内法关于受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种类标准。在这里提出这些标准,不仅在于提醒那些没有知识产权的的所有人忽略自己财产,还在于警告那些以为中国法律漏洞,随意遣返别人的IP的人,考虑一下自己违法成本的巨大,难以支付。知识产权的种类总结里有助于我们考虑更好的知识产权的归属。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讲义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 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讲知识产权概念和分类 第二讲知识产权的性质分析 第三讲知识产权的特征说明 第四讲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习者能够对知识产权予以宏观把握,理解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强化自身知识产权的专业技能。 学习要求: 在本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学习者应当认真阅读教材,观看教学视频,完成相关练习。 第一讲知识产权概念和分类 讲授重点: TRIPS协定中的知识产权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商业标记权 讲授难点: 商业标记权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选择:以下哪些选项属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范畴? A 企业专利研发;B企业商标转让;C企业商业秘密管理;D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答案:A B C (一)“知识产权”术语简介 1.术语由来 据学者考证,广泛使用“知识产权”术语是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2.术语翻译 知识产权与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二)“知识产权”概念的界定 1.概念说明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享有的排他、支配的权利。 2.概念理解 (1)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民事主体。民事主体,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知识产权主体资格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2)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即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知识、标记和信息。物权客体,为物;债权客体,为行为。 (3)知识产权具有对世权和支配权的属性。对世权,义务主体为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支配权,权利人以自己之单方行为即可行使权利。 (4)知识产权在权利的创设上采法定主义,即知识产权非依法律规定或确认,不得自由创设其种类和内容。

(完整版)专利权转让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权转让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 篇一:专利权转让合同签订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制 专利权转让合同 签订指南 前首(鉴于条款)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注: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 拥有(专利名称注:必须与专利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其专利号公开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公告号(八位,包括最后 一位字母、申请日_____,授权日____,公开日____ ’专利权的有效期为______。 ―--鉴于受让方(姓名或名称〉对上述专利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权。 ―--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 利权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 .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 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 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 等〈若申请的是?还要包括所有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 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 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 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 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 证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 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

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_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 __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一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 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 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 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知识产权保护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

“知识产权”保护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 我所在的企业是一家国有大型石化企业,主要从事基础化工原料的生产。结合自身工作,首先对于“知识产权”的态度,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而在具体工作方面,“知识产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避免自身发生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二是注重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 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是基于在“以人为本”和“不断创新”的两个理念上发展而来的。首先,“知识产权”在台湾和香港也被称为“智慧财产权”,即从侧面反映了知识产权对“人”的权利的肯定。而近年来,“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也是强调对人的尊重和肯定,那么对于人的智慧财富也就给予充分认可,即对知识产权的认可。其次,从政府层面到民间层面,人们都在强调“不断创新”,摆脱中国仅仅为“世界工厂”的现状。要鼓励创新,激发人们的创新激情,保护创新者的利益,就要对创新成果给予充分保护,而这正是知识产权保护所能做到的。同时,经济领域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也体现“知识产权”在经济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的企业管理者对于“知识产权”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避免自身发生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在新建项目实施过程中体现尤为明显。第一,对于引进新技术,如果是涉及专利技术,首先要求合作方出具专利证书或者授权证明,同时在合同中明确专利权利归属和收益分配方案,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第二,在采购新设备过程中,我们也会在技术协议中加以明确,比如以“乙方所供所有设备,属乙方自有专利产品的,甲方购买设备同时即购买专利使用权;专利权属第三方时,由乙方全权负责专利使用等各项费用,发生专利纠纷时,甲方不承担相关任何连带责任”作为附加条款进行明确,避免侵权。我们的企业管理部有专门的人员审查合同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对于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主要针对我们自主开发的新技术的保护方面。近年来,我们在一些领域也申请了自己的专利。一方面我们采用这些专利技术,在我们企业内部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在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使我们的专利技术市场化,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还有另一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即确定我们的“自有技术”作为商业秘密,而不进行专利申请,实行严格的技术保密措施加以保护。 尊重知识产权,不仅避免企业自身发生侵权,同时保护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也为企业创造了经济效益,提高了职工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

知识产权服务业分析报告

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法律需求分析报告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介绍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简介: 知识产权服务包含了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的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业属于中央提出的培养和大力发展的组织,更是国家创新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行业性质和社会作用来看,知识产权服务业属于社会中介行业,这是对此类行业客观的定位,这种定位,决定了此类行业应当持一种社会中立的态度,是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行业。 (二)中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现状: 目前我国各类经济机构约5000家,从业人员约10万人,其中知识产权方面的经纪人日趋增多,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也相继成立,其中不乏一些跨国公司。他们在知识产权市场的交易中,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代理等服务,其中以技术经纪人和知识产权代理人的队伍发展最为迅速,这些知识产权服务者为促进专利和与之有关的商品流通和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三)中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机遇: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回避风险最重要的是从业人员的信誉和能力,因此知识产权代理人的素质是相当重要的。我国目前对代理人身份的取得已设下了一些严格的条件。但是,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代理人数量偏少,特别是专利人才匾乏,根本无法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因为从事专利工作既要有技术背景,又要谙熟法律,并能熟练运用英语或英汉双语,人才培养周期较长。单从专利代理来说,根据自国家专利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我国国内申请专利数量为25万件,其中84%由代理人申请,平均算来每个代理人一年要代理接近80个案件。专利申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一位代理人一年处理这么多的案件比较困难,也无法保证质量。此外,专利代理人才除了总数不足外,能够完成涉外代理的人才就更少了,而涉外专利几乎都要通过专利代理。因而,涉外专利代理领域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更为迫切。我国专利代理人才在数量分布上也不均衡。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全国7000名通过专利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其中以北京的从业人数最多,约占总人数的27%;其次是上海,约占总人数的8.5%;广东位居第三位,约占6.5%。北京的从业人员在数量上占据优势,从业人员的素质也相对较高。人才的分布与市场需求有关,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专利

知识产权基本原则

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由于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智力成果的公开性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条件。由于智力成果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人们从中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而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智力成果不可能由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之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法定保护期届满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同时,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2)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3.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答]: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第二,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知识产权的这一特点有别于有形财产权。一般来说,对所有权的保护原则上没有地域性的限制,无论是公民从一国移居另一国的财产,还是法人因投资、贸易从一国转人另一国的财产,都照样归权利人所有,不会发生财产所有权失去法律效力的问题。而无形财产权则不同,;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该智力成果,既无须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这一特点表明: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知识产权就自行消灭,相关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这一特点是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主要区别之一。所有权就不受时间限制,只要其客体物没有灭失,其权利即受到法律保护。依消灭时效或取得时效所产生的后果也只涉及财产权利主体的变更,而财产本身作为权利客体并不会发生变化。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有限性是世界各国为了促进科学文化发展、鼓励智力成果公开所普遍采用的原则,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性质、特征及本国实际情况,各国法律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都规定了长短不一的保护期。知识产权时间限制的规定,反映了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社会需要。建立知识产权的目的在于采取特别的法律手段调整因智力成果创造或使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这一制度既要促进文化知识的广泛传播,又要注重保护智力成果创造者的合法利益,协调知识产权专有性与智力成果社会性之间的矛盾。’ 4.简述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答]:(1)两者的标的不同。

国家知识产权局笔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家知识产权局笔试 篇一:20XX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通知 福建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20XX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通知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20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 凡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面试名单人员,均须参加mAp职业性格测试(网上测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mAp职业性格测试 请各位考生于20XX年2月27日10:00-3月3日18:00登陆以下网址参加在线测评,请考生务必参加,如不参加视自动放弃。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42192315.html, (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和乘车路线

1.专业考试时间:20XX年3月8日(周日)下午 14:00——16:00 2.专业考试地点: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3.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于3月8日上午09:00-10: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西门领取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 4.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记准考证、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5.乘车路线: 北京站:出站后乘坐地铁2号线在“西直门站”站下车,换13号线(东直门方向),在“大钟寺”站下车,向东步行700米至蓟门桥东北角,或转乘公交425、运通201路等在“蓟门桥东”站下车即到。 北京西站北广场:乘坐21、387、694路到“蓟门桥东”站下车即到。 北京北站:乘坐438、562路车到“蓟门桥”站下车即到。 乘坐地铁10号线在“西土城”站下车东南口出站,往南走600米即到。 (三)专业考试要求 1.参加专业英语考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

公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对于一个研发技术的企业而言,要想在市场中谋生存,只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并对知识产权形成有效地保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议公司做如下工作: 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 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 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 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公司在分析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响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等,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范围、期限、后续研发成果的分配等做详细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 虽然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但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所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公司应该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从而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2)专利技术的保护:

汤森路透知识产权服务介绍_高校篇

汤森路透知识产权服务介绍 一、汤森路透简介 汤森路透是全球最领先的智能信息服务提供商,服务于全球商务及专业精英。 汤森路透结合专业知识与创新技术,为关键决策者提供涉及金融与风险、法律、税务与财会、知识产权与科技和媒体等领域的关键信息。同时,公司拥有全球最受信任的新闻机构—路透社。公司总部位于纽约,主要分支机构设于英国伦敦、美国明尼苏达州的伊根等地。公司共有6万多名员工,遍布在全球100多个国家与地区。 二、汤森路透知识产权与科技简介 汤森路透旗下的知识产权与科技业务长期以来致力于为全球学术界与企业界的 研发和创新提供强大的智能信息解决方案。 汤森路透已经成功地为全球的五百强企业、政府、大学和律师事务所做了大量 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服务、技术全景分析、专利稳定性检索、防侵权服务、专利无效性服务、竞争对手和技术态势分析等各种类型的服务咨询工作。客户包括全球排名前100 的律所、排名前20 的研发企业、国际顶尖高校和政府机构,如其中政府 机构有WIPO、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沙特阿拉伯政府等。同时也是中国国家知识产 权局的合作伙伴,为专利局专利审查提供德温特专利数据库等关键工具。 三、汤森路透知识产权服务优势 在知识产权服务领域,汤森路透具有明显的优势。 1.丰富的全球数据资源 使用全球最重要的专利数据,包括DWPI 数据库,Thomson Innovation?检索 分析平台,INPADOC 及各国专利授权机构的官方数据库,USPTO 使用的EAST 和WEST 系统,其它世界领先的汤森路透的专利及非专利文献数据库,包括:ISI Web of Knowledge ?, Geneseq ?, Derwent Drug File, Micro Patent Pat Search?全文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1)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独占性,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第二,排他性,即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2)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狭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分为两个类别:文学产权和工业产权。 广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由下列权利构成: (1) 文学产权。在立法文件中文学产权指称著作权以及邻接权,广义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 (2)工业产权。根据《巴黎公约》及其相关公约的规定,工业产权范畴主要指专利权(含外观设计权)、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反不正当竞争权。 (3)知识财产专有权。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植物新品种权;二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三是商业秘密权。 以上权利即是创造性成果权与经营性标记权。 (4) 商誉权。 (5) 信用权。 (6) 商品化(形象)权。 以上即是经营性资信权。 定义: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英国于1709年颁布的《安娜女王法令》首开世界著作权成文法之先河。 (一)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1. 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而所有权的客体是有形物体。 2. 著作权对象利用的特殊性。所有权只能对有形物体进行物质上的利用,而作品则具有上演、广播、发行等特殊利用方式。 3. 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对于所有权不能就同一内容数次处分,而著作权的同一权能却可以处分多次。 4. 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所有权存续是永久的,只要原物不灭失,所有权就将永远存在。 5. 著作权具有人身依附性,而所有权则表现为单独的财产权性质 (二)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1.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是实行自动保护原则,而商标权实行的是注册原则。 2.受保护的条件不同。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与已注册的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3. 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一定情况下还可能发生交叉关系,即商标设计图案可以作为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也可以构成一件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此外,著作权和商标权也可能发生抵触,即未经他人同意以其作品作为商标标志时,则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三)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 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而专利权所保护的是发明创造的构思、内容。 2. 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在实用美术作品保护上可能会发生交叉。 客体 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著作权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被表达的思想和情感,这是著作权法的基本理论 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属于作者自己的创作,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从另一作品抄袭来的。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部分答案

(一)单选题,每题5分,共5题 1.专利质量主要是指专利的法律质量、技术质量和经济质量,其中(法律质量)是决定性 2.高档商品或奢侈品的价格主要由知识产权的高额附加值决定,知识产权就是它所用的商标和品牌。这体现了专利具有(经济价值)。 3.企业所拥有的专利数量和质量共同构成企业的知识产权优势,其中,(专利数量)是构成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的基础。 4.专利具有时间性,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10年),过了保护期,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5.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报道,全球每年发明成果的(90%-95%)都可以在专利文献中查到。 (二)多选题,每题5分,共5题。 1.根据本课程,专利的权利特点是指专利具有(ABCD) (A)独占性(B)地性(C)时间性(D)可转让性 2.对一个概念下定义至少要遵循(ABCD)个准则。 (A)简练(B)完备(C)准确(D)易懂 3.企业到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时候,审查员会依法审查,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审查(BCD)。 (B)新颖性(C)创造性(D)实用性 4.本课程提到,知识产权有多种价值,最主要的价值是它的(ABCD) (A)制度价值(B)经济价值(C)文化价值(D)市场价值 5.高价值专利的"高价值”是一个相对概念,价值高低因事而异、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下列各项中,属于因事而异的是(ACD)。 (A)专利主体为了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充分发挥专利的制度价值功能 (C)专利主体想和竞争对手开展市场竟争,更多关注专利的市场价值 (D)专利主体想建设企业文化,更多关注专利的文化价值 (三)判断题,每题5分,共10题。 (是)1.知识产权有多种价值,最主要的价值是它的制度价值、经济价值、市场价值和文化价值 (是)2.高档商品或奢侈品的价格主要由知识产权的高额附加值决定,知识产权就是它所用的商标和品牌 (是)3.本课程提到,高价值专利是指有用性强的专利。对于国家来讲,高价值专利可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赢得国际经济竞争。 (否)4.很多企业往往只认识到知识产权具有经济价值和市场价值,同时知道知识产权还有制度价值和文化价值,知识产权的制度价值是最重要的。 (是)5.高价值专利可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赢得国际经济竞争 (否)6.本课程提到,专利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随着使用会产生损耗,因而会在使用中不断贬值。 (否)7.高价值专利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素,专利不是企业的核心克争力,科技成果并不是,因为法律赋予专利“独占性”。 (是)8.专利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科技成果并不是,因为法律赋予专利“独占性”。(否)9.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标准,凡是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和—定是高价值专利,同时高价值专利也一定是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 (是)10.高价值专利是指有用性强的专利。

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独占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他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 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既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时间性: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超过有效期限,这一权利自行消失,成为社会共同财富。 2、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 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的不同,他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与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主要特征。所谓非物质性,即使只是产品的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固态、液态、气态等),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控制,而是表现为认识和利用。 3、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侵犯著作权或相关权的行为;即未经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特征:(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侵犯了著作人的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著作权有关权利。 (2)行为的违法性 (3)行为的作为性 (4)行为的多样性:发表权、改编权、获得报酬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分类:(1)直接侵权:行为人针对版权作品所实施的行为直接侵犯了被实施对象的著作权。 (2)间接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并不一定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但却可能促成了第三人所为侵权行为的发生,或者使第三人所为的侵权行为得以继续完成。 4、著作署名权侵权(姓名权、署名权、身份权) 5、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须登记注册。专利权需要申请审查是否具 有可专利性。 2、保护期限不同:著作人身权里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都不受限制,而人身权里的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相同,即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50年。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分别为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专利权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等财产权,不包括人身权。 4、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灯泡的制造方法、可口可乐瓶子独特的外观设计等。 5、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由保护对象所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专利权不会保护主题内容相同的两个发明创造,例如,甲发明了电视机,并申请了专利,乙就不能再申请这一专利。 6、著作权的内容:(具体权项写三四个即可) 1、著作人身权:是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非财产性权利。特征:无期限性、不可分离性、不可剥夺性。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利用或者许可他人利用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各一式两份。 一、如何办理专利申请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纸件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纸件或电子申请文件。 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 办理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二、提交申请时如何排列申请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按照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顺序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三、申请文件的纸张要求 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 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审查时使用。申请文件各部分的第一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在专利局受理大厅的咨询处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专利局代办处索取或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四、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汉字。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申请人提供的附件或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在内)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国保护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成果的重要法律制度,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防止假冒商品的协议》,标志着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入了高标准、高水平的国际化保护阶段。本文阐述了笔者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方面的观点,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并从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角度提出了关于如何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国际化的若干构想。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称谓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⒈,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将知识产权概括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这一学说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对知识产权的概念如何界定,我国学术界各种观点和争论颇多。在这一点上笔者赞同郑学思先生的观点,即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活动中的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统称⒉,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其它智力成果权。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独特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特征: 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的信息。非物质性的信息是一种精神财富,具有永久存续性、可复制性和可广泛传播性,可以同时被许多人使用,而且不能用控制物质财产的方式控制。 2、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知识产权的效力可以对抗一切人,即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干涉其权利的消极义务,而没有协助其实现权利的积极义务。知识产权权利人具有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权利的保护对象进行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3、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 分地域取得指同一信息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同时或先后在不同的法域分别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既然同一项信息可以在不同的法域内分别取得多个知识

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模式分析

精心整理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模式分析 中国在专利运营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呈现两种模式:高校专利运营模式和国外专利运营引入模式。高校以其巨大的专利数量为基础来建立专利转化机制。专利运营这一环节早期并没有受到重视,国内专利运营机构数量少,起步晚,不成熟。下面介绍几家国内典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模式 (二)业务范围 上海盛知华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对专利进行商业化运作,主要包括:专利评估、培育、保护、营销、交易和监督这六个部分。具体如下:

1、专利评估:评价一项技术是否真正具有创新性和技术竞争优势,判断这项技术能否获得有效专利保护,评价这项技术的商业应用方式和市场潜力; 2、专利培育:对于具有潜在专利商业价值的专利技术,提供加强专利保护策略,和进一步开发推进策略,提高产业化可行性;通过设计新实 3 4 5 6 一项专利运营的完整流程为: 1、盛知华公司获得一项发明,对其进行专利性评估与潜在商业价值评估; 2、评估结果认定该发明具有市场价值后,对该发明采取专利申请全过程质量管理;

3、专利申请完成后,对专利进行市场推广和营销; 4、当专利市场中有感兴趣的企业愿意获得专利许可时,盛知华对专利进行许可转让交易价值评估; 5、评估后进行许可转让交易谈判,谈判成功后签订合同; 6、许可转让完成后,公司收取许可收入的10%作为佣金。 ( 143 分: 1、专利咨询:提供企业个性化专利数据库、知识产权顾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贯标辅导服务、高薪技术企业申报、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分析报告、产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专利预警分析报告、产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专利预警分析报告、知识产权培训;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英语:Intellectual property),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目录 1基本简介 2基本定义 3价值 4基本特征 5基本特点 6基本分类 6.1根据国际法的分类 6.2根据国内法的分类 7基本价值 8战略意义 1基本简介 知识产权(英语:Intellectual property),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最近几年才变得常见。[4]

2基本定义 1、知识产权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法律,对特定人的符合特定条件的特定的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记,经过特定的程序而授予的受特定保护的有特定激励效果的特定权利。该定义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九个特定(特定国家机关、特定法律,特定人、特定条件、特定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记、特定程序、特定保护、特定激励效果、特定权利),基本上涵盖了知识产权的所有内容。 (1)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客体的要求特定的人是指知识产品的原创主体和继受主体。特定的条件是指知识产品的“知识性”和“产品性”特征。特定的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志是指具有“知识性”和“产品性”特征的最后客体。 (2)明确了知识产权产生的法律依据。知识产权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权利的法定性和授予性,即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法律,经过特定的程序而授予的特定权利。知识产权机关就是知识产权认定、授权、管理和保护的国家机关。在中国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国家版权局;日本是特许厅;美国是专利商标局;英国是专利局。特定的法律就是产生知识产权的国内法、国际法的依据。特定的程序就是知识产权产生的过程,例如专利权产生的国内程序和国际程序,商标专用权产生的国内程序和国际程序。 (3)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利的特殊性和保护的特殊性。知识产权权利与其他实体权利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知识产权是一个权利群或权利体系。例如中国版权法中著作权就有至少18种权利。而侵权的表现在商标法中就列举了13种,版权法又有19种之多。由此,知识产权保护也有别于其他权利,这类权利更为复杂,需要特定的审判机关和特定的保护。 2、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所创造的知识产品依法所享有的权利。该定义明确了如下几个视角,也多是一般意义上知识产权的定义。 (1)明确了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作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包括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这也是我国法条上通常采用的表述。在法条上多用公民,但鉴于公民(具有某国国籍的人)没有涵盖著作权法中无国籍人,故本定义采用自然人表述《著作权法》第2条:保护的范围包括无国籍人,故本书采用“自然人”。 (2)明确了知识产权的权利对象该定义采用了概述性的描述,即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以及等类(除此以外的)领域所创造的知识产品,该知识产品不同于一般的物质产品,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知识产品非实践认识和经验,而是指人的智力创造性劳动成果——智力成果。它的含义是特定的,如著作、发明创造、技术、商标标识、设计,法律才能赋予所有人以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其智力成果时的专有权和排他权。 3价值 知识产权的价值,对于企业利用好专利可以为企业节约研发时间,节约研发经费。其实品牌更能说明知识产权的价值,全球2010年品牌排行榜可口可乐的价值7百多亿元,中国的品牌价值远远不如国外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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