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

嘉定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
嘉定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

嘉定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本区人才住房工作体系,优化集聚人才、留住人才的综合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区人才公寓是根据区人才战略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只租不售、周转使用”为指导原则,通过专业机构运行管理,以略低于市场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向本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的中高端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居住用房。区人才公寓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二、人才公寓类型

(一)区级人才公寓

区级人才公寓以本区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

(二)街镇(系统)人才公寓

1、由各街镇(系统)通过收购或集中租赁社会闲置商品住房等房源组建街镇(系统)人才公寓。

2、鼓励有条件的街镇(系统)利用已有的合法用地自建或配建一定比例条件和环境相对较好、适合各层次人才居住的人才公寓。

(三)市场化人才公寓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公寓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整合存量住房等现有社会资源依法开发人才公寓。对市场化人才公寓,具体要求为:

1、人才公寓的房源要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人才公寓需满足居家生活需要,具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提供较完善的生活服务,提供人才进行交流和娱乐的公共场所。

3、人才公寓运营企业需注册在本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提供的人才公寓不得少于50套,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应的行业经营要求。

三、产权归属

区人才公寓按照分类管理,严格权属管理。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区相关部门要加强人才公寓权籍管理,做好权属登记工作。

四、入住范围条件

(一)单位范围

可申请人才公寓的单位为注册在本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并向总部经济、骨干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企业予以倾斜。

(二)人才条件

本区人才公寓实行单位申请,个人承租。

1、区级人才公寓入住对象为:

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具有本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应届生可放宽至入住人才公寓起一年内提交),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相对应岗位上工作,在本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各类人才。

2、街镇(系统)人才公寓入住对象为:

与地区(系统)内的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具有本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应届生可放宽至入住人才公寓起一年内提交),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各类人才。

3、市场化人才公寓入住对象标准可参考街镇(系统)人才公寓。

(三)经认定的其他单位和优秀人才。

五、出租管理

(一)出租价格

人才公寓的出租价格必须低于市场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租金基准价一年一定。租金价格根据楼层不同及房间面积、朝向等条件,适当拉开差价。

(二)申请程序

1、申请区级人才公寓的单位凭下列有关申请材料向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提出租住申请: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单位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和承诺书;

(3)单位申请人的所在地镇政府或区政府派出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4)单位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证明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5)专供租赁使用的银行账号;

(6)向单位申请租赁住房人员的相关资料(租住人学历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住房情况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承诺书)。

2、区人才服务中心(区优秀人才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有关个人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3、经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按有关程序核准后,根据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房源情况及登记顺序统筹安排入住事宜并与申请人签订《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申请街镇(系统)人才公寓可参照此程序。

市场化人才公寓入住人员资格由所在街镇(系统)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三)租后管理

区级人才公寓按照《嘉定区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嘉府发〔2014〕63号)有关规定执行。

街镇(系统)人才公寓和市场化人才公寓参照区级人才公寓运行管理相关办法各自制定租后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六、补贴对象、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补贴对象

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房源租金20%以上,且入住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相对应岗位上工作的,该人才公寓由区优秀人才住房基金给予人才公寓管理和运营机构一定的补贴。

(二)补贴标准

经认定后,按照以下标准发放:补贴金额=实际入住套数×实际居住月×补贴标准。其中:一室户补贴标准为每套500元/月;二室户补贴标准为每套600元/月;三室户补贴标准为每套700元/月。

(三)补贴发放

每年4月底之前将上一当年度人才公寓补贴发放至各人才公寓管理和运营机构。

市场化人才公寓的补贴办法另行制定。

七、退出机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才公寓管理机构可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

1、将所承租的人才公寓出借、转租或闲置的;

2、擅自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居住用途的;

3、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拒不整改的;

4、享受本区其他人才住房政策的;

5、以及其它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情况的。

(二)承租人累计超过2个月未支付租金或其他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可以通报承租人所在单位,单位应予以配合并从承租人的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三)对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应腾退住房而拒不履行的,用人单位应主动协同督促执行;拒不腾退的,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同一申请人享受本区租房补贴和入住本区人才公寓时限累计不得超过6年。

八、其他规定

(一)对出具虚假证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以及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照《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有关条款执行,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对本区人才公寓建设、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滥用职

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向嘉定区监察局检举违反本办法的组织或个人。

(四)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5月26日

青岛人才公寓建设及使用管理规定

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6-09-20 青政发〔2015〕27号 2015-11-30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加强我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才公寓是指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销售价格,面向

各类人才供应的住房。 人才公寓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种类型,以租赁型为主。采取租赁和出售两种方式,逐步解决各类人才住房问题。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才公寓的建设、分配、运营和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人才公寓政策、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 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公寓建设办”)设在市国土资源房管部门,负责组织拟定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相关政策,编制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人才公寓土地供应、项目建设,开展督导考核等工作。 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应当成立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人才公寓统筹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以及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 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调查分析人才公寓需求情况,组织实施人才公寓分配等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人才公寓项目的资金筹措,安排租赁型人才公寓贴息资金和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经费。 科技部门负责落实科技孵化器人才住房需求,配合编制人才公寓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才公寓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监督检查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规划部门负责人才公寓规划选址、规划方案审批,配合编制人才公寓空间布局规划。 物价部门配合国土资源房管部门确定人才公寓租金价格、出售价格,会同财政部门落实租赁型人才公寓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 地税部门负责督导落实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监察部门负责对人才公寓建设中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受理相关举报。 政府督查部门负责对人才公寓建设和分配等工作进行督查。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机密** 空调事业部文件 美股冷字[2002] 64 号签发人:方洪波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事业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我们公司的人才梯队,为事业部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事业部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事业部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事业部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部和二级子公司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 2、岗位轮换; 3、内部兼职; 4、人才调配; 5、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 6、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 7、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 事业部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目的 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事业部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 (一)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综合素质较强,并且服众”的假设。 (二)关键资质: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效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同的;高绩效者之所以能采取不同 的工作方式,是因为他们具备了一般人所没有的某些特质,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的假设。 (事业部十二项关键资质:1、沟通能力;2、分析判断能力;3计划组 织能力;4、管理控制能力;5、应变能力;6、执行力;7、创新能力;8、领导能力;9、决断力;10、人际关系能力;11、团队合作能力;12、承 受压力的能力。) 注: 1、后备人才分类:管理类、财务类、营销类、技术类、品质类 2、参考12项资质定出2—3项共性指标,再根据分类选出2—3项个 性指标。每项指标的评价标准参见《空调事业部12项资质定义及行为

公司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公司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2) 第三章岗位轮换 (3) 第四章内部兼职 (4) 第五章人才调配 (5)

第六章考核与评价 (6) 第七章淘汰与晋升 (7) ...........................................7附则第八章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公司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 才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公司的人才梯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 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公司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 政策,即公司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 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 管理人才指在本公司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各部门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 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资源管理部作为公司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 2、岗位轮换;

4、人才调配; 5、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 6、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 1. 7、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目的 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 树立公司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 (一)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 工 综合素质较强,并且服众”的假设。 (二)关键资质: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 效 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同的;高绩效者之所以能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是因为他们具备了一般人所没有的某些特质,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的假设。 (公司十二项关键资质建议:1、沟通能力;2、分析判断能力;3计划组 织 能力;4、管理控制能力;5、应变能力;6、执行力;7、创新能力;8、领导能力;9、决断力;10、人际关系能力;11、团队合作能力;12、承受压力的能力。) (三)综合素质和潜质 1、性格特征 2、职业倾向

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

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才公寓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人才公寓周转服务作用,进一步改善人才居住环境,根据《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公寓是为在武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周转性住房。 第三条人才公寓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原则。面向全县企事业单位,解决人才住房困难问题。 二、入住对象条件 第四条在本县企事业单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所列的1-6类人才及经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 2.在武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五年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高级技师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放宽至六个月,来武创业人才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不受限制); 3.至今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且本人及配偶在城区内无住房。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的视为有住房: 1.有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的; 2.拆迁时选择货币补偿的; 3.提出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因离婚、赠予、出售等原因转移房屋所有权的。 三、申请与审核 第六条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条件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第七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应提交以下资料: 1.《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从学信网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户籍证明(拍照片打印出来)、身份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符合租住条件的承租人,持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后,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申请人住房情况和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职称、技术等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情况;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三)公示。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通知用人单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四)安置。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人才层级和贡献情况确定房源选择顺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房源安置,并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向申请人出具《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 (五)签约入住。申请人凭《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与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承租人、被承租人、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担保责任。 四、租住管理 第九条人才公寓为“周转用房”,租期对照承租人的劳动服务合同有效时间确定,最多为3年。租赁期满后一般不得续租。因特殊情况确需续租的,应由用人单位在期满前3个月向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一次,续住期限不超过3年。

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制度流程

1.0目的: 为了规范化、系统化地开展储备人才库建设,及时发现、培养、使用好人才, 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地人才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Array司 所 有 部 门 。 3. 人 才 库 管 理 基 本 原 则 : 3. 1 分 类 管 理 :

人才库分管理类和技术类。 3.2方向管理:管理类人才分为经理级、课长级、组长级三个方向;技术类人才分为 工程师、技术员、调试工三个方向。 3.3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并定期地对储备人才库进行考核、选拔和调整,保证 人才库的数量与质量。 3.4容量管理:现有人数与储备人数比例不超过3:1。 3.5晋升管理:所有通过竞聘或推荐上岗的管理类或技术类人员都必须从储备人才库 中选拔,没有入储备人才库的人员无权参加竞聘或被推荐。 4.0人才库的运行模式: 选拔入库———培养———考评———出库。 4.1储备人才选拔的基本原则与标准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调整挖掘等方式;员工本人也可到人力资源部或所在部门按程序申请,填写公司《储备人才入库申请表》。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经理级、工程师、课长级人选的资格审查;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经理应结合审查合格人员的前期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储备培养对象并就其培养方向出具书面意见并备注在公司《储备人才入库申请表》上。 经审批确定的储备人才自审批之日起正式进入储备人才库。 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将储备人才选拔结果进行公示。 4.2储备人才轮岗培训的标准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培训。 人力资源部配合监督实施,报总经办备案。 管理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管理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轮岗锻炼与培养。 销售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关键岗位+管理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培养。 研发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技术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轮岗锻炼与培养。 技工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技术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 培养。

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吸引人,情感留住人,政策激励人,岗位造就人,培训提高人”的工作思路,通过科学选拔、合理使用、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各类人才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第二条人才选择及培养原则 (一)注重表现、突出业绩、激励创新原则。主要以学识水平、理论造诣、业务能力、操作技能和业绩贡献为依据。 (二)员工认同、企业认同、宁缺勿滥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三化”工作中业绩突出,好中选优、优中拔尖。 (三)个人发展与公司发展相结合原则。根据不同性质、不同专长的岗位特征,通过设计差异化的人才成长通道,实现个人与公司同步发展。

(四)长期发展、循续开发原则。突破行政等级,通过培训、绩效评价、工作实践等手段,使在基层长期做出贡献的优秀员工有机会得到更高待遇和更多成长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目前从事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专门技能岗位的在岗员工,具体岗位适应情况如下: 说明: 1、后勤、保卫、综合管理员、材料员、保管员等岗位不属于人才系列。 2、班组长可在专业技术与专门技能两个岗位中任选一个系列进行申报。 第二章人才分类及组织机构 第四条人才分类

(一)按类别分 根据集团公司人才工作总体思路,将人才分为: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门技能人才三类。 专业技术人才是指从事研究、开发、工艺、设备、安全和环保等专业技术工作,造诣深、专业精、成果多、贡献大,在同行中出类拔萃的工程技术人员。 经营管理人才是指从事管理工作,经验丰富、思维超前、理论深厚、业务精通、成果丰硕、且管理业绩突出的管理人员。 专门技能人才是指从事生产工作,在生产操作上有技能特长、有绝技绝活,且应用于生产实践中效率高、质量精、效益好的生产人员。 (二)按人才成长梯次分 根据人才的层次及素质不同,将人才分为五个梯次:

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

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贝y 第一条为规范人才公寓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人才公寓周转服务作用,进一步改善人才居住环境,根据《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公寓是为在武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周转性住房。 第三条人才公寓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原则。面向全县企事业单位,解决人才住房困难问题。 二、入住对象条件 第四条在本县企事业单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 《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所列的 1-6类人才及经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 2. 在武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五 年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高级技师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放宽至六个月,来武创业人才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不受限制); 3. 至今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且本人及配偶在城区内无住房。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的视为有住房: 1. 有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的; 2. 拆迁时选择货币补偿的; 3. 提出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因离婚、赠予、出售等原因转移房屋所有权的。 三、申请与审核 第六条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条件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第七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应提交以下资料: 1. 《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2. 申请人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从学信网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户籍证明(拍照片打印出来)、身份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符合租住条件的承租人,持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后,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申请人住房情况和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职称、技术等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情况;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三)公示。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通知用人单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四)安置。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人才层级和贡献情况确定房源选择顺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房源安置,并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向申请人出具《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 (五)签约入住。申请人凭《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与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承租人、被承租人、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担保责任。 四、租住管理 第九条人才公寓为“周转用房”,租期对照承租人的劳动服务合同有效时间确定,最多为 3年。租赁期满后一般不得续租。因特殊情况确需续租的,应由用人单位在期满前3个月向县人才服务中 心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一次,续住期限不超过3年。 第十条人才公寓租金以当年我县公租房市场价为基准价,承租期在3年及以内的,按基准价的 50%缴纳。经批准延长承租期的,租金标准按基准价的 80%缴纳。租金实行一年一交,具体交纳时间按照租赁合同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集团公司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我们公司的人才梯队,为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集团公司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集团公司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部和二级子公司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集团公司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

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 2、岗位轮换; 3、内部兼职; 4、人才调配; 5、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 6、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 7、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目的 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集团公司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 (一)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综合素质较强,并且服众”的假设。 (二)关键资质: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效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同的;高绩效者之所以能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是因为他们具备了一般人所没有的某些特质,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的假设。

广州海珠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广州市海珠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工作,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的对海珠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租住、发放货币补贴,及社会力量投资市场房源投资补助的申请发放等相关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才公寓的筹集管理、社会力量投资市场房源的投资补助审核及发放工作。 人才认定部门负责人才货币补贴的申请受理和发放。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财政、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城市更新、国土规划、招商、公安、消防、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按职责做好人才公寓相关工作。 第二章房源筹集 第四条人才公寓可以通过购买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等方式筹集。鼓励用人单位、专业运营机构等社会力量

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筹集。 第五条人才公寓应控制在建筑面积为40~90平方米内,多种户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交通相对便利; (二)公共配套相对完善; (三)房屋产权清晰、无权属争议 (四)房屋安全、简单装修、通水通电、通风采光良好、有独立厨厕; (五)消防安全。 第六条通过社会力量投资的市场房源筹集作为人才公寓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原则上根据房屋产权资料(详见附件1)进行现场查勘,并与人才公寓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的实施机构协商纳入作为我区人才公寓的相关事宜。完成现场查勘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向人才认定部门公布人才公寓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地址、楼龄、建筑面积、户型、区域、公共配套等情况,并附房屋的外观图、室内图。 第三章分配管理 第七条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承租人才公寓并提供相关申请资料(详见附件2)。 第八条承租政府存量房源的,用人单位和申请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的实施机构商议租赁合同内容,并签订租赁合 - 2 -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事业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我们公司的人才梯队,为事业部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事业部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事业部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事业部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部和二级子公司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 2、岗位轮换; 3、内部兼职; 4、人才调配; 5、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 6、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 7、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 事业部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目的 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事业部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 (一)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综合素质较强,并且服众”的假设。 (二)关键资质: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效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同的;高绩效者之所以能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是因为他们具备了一般人所没有的某些特质,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的假设。

广州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为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广州市实施“广聚英才”工程行动计划》(暂定名)、《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穗组字〔2017〕9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人才公寓,是指由政府、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或其他社会力量建设筹集,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供应的住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才公寓的建设、筹集、分配管理及相关活动。 第四条人才公寓的建设、筹集和分配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服务产业、服务发展,全市统筹、属地负责,分类实施、梯度保障的原则。 第五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人才公寓的政策制定、政策指导、规划计划以及市本级人才公寓的指导监督管理。 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负责市本级人才公寓的建

设、筹集和分配管理等工作。 市委组织部门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科技、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人才公寓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人才公寓建设、筹集和分配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和筹集管理 第六条人才公寓可以通过配套建设、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设,也可以通过购买、租赁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以及接受捐赠房源等方式筹集。 政府人才公寓以各区主导建设和筹集为主,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施人才公寓建设。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筹集、运营和管理。 第七条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中心城区以及产业、人才集聚区域的用地规划中预留人才公寓的规划用地指标。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 第八条人才公寓建设,原则上应以配套建设为主,集中新建为辅。具体建设渠道如下: (一)在价值创新园区、重大创新功能区、产业园区配套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计划方案

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人才队伍,使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促进我矿快速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以我矿发展对人才队伍的需求为动力,以提高全矿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整合资源,改革创新,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为我矿实现“5206”、“双四百万吨”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基于我矿目前的人才队伍现状,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人才总量有显著增加,人才素质有明显提高,人才结构要进一步优化,高层次、创新型、综合型专业化人才要有明显增加,人才结构、规模基本满足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一)建立科学规范的后备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后备干部队伍,保证我矿可持续发展。 (二)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应以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建设重点,既要突出煤矿主体专业人才的培养,也要兼顾其他专业人才的培养。

(三)初步建立起符合我矿发展的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形成重视和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努力营造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 三、主要内容及培养措施 (一)后备干部的管理 1、后备干部必须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选拔产生。要坚持公开条件、合理推荐、择优选拔、党组决定、组织内部掌握的程序选拔。 2、坚持跟踪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经确定的后备干部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建立考核档案。由于后备干部具有一定的预备性,其人选又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进入领导班子担任领导职务,也有可能被其他优秀分子所替代。因此,后备干部队伍具有一定的可变性。经组织考核,不适合作为后备干部继续培养的,要及时淘汰,后备干部因提拔或淘汰出现指数空缺时,要按程序及时进行补充。 3、加强培养,不断提高素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后备干部讲大局、干实事、比贡献。要根据后备干部队伍的素质结构和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认真制定培养计划,科学安排培养内容,扎扎实实抓好培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后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4、坚持备用结合。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和后备干部的德才表现,将培养成熟的后备干部,及时提拔到适宜的领导岗位上,避免“备”而不“用”,备用脱节。 5、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重点考核对象。对于工作中政绩突出,政

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浅谈科研型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中央组织部在《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对事业单位的人才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科学技术干部队伍。结合本单位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实践,谈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 一、积极推行聘用制,实现用人机制转变 通过近几年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改变了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积极稳妥地进行用人制度改革,逐步破除干部身份终身制,引入竞争机制,逐渐成为事业单位一项基本的用人制度。事业单位与职工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通过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用人,促进单位自主用人,保障职工自主择业,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聘用制度转换了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2006年,全市事业单位建立起选人用人实行公开招聘和考试的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程序和做法。通过这种方式,把好了选人用人的第一关,达到了把优秀人才吸引到事业单位中来,提高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素质,基本上防止了通过各种非正当途径向事业单位安排人员的目的。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打好人才基础。 二、建立和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2008年以来,按照市人力和社保局的要求,全市事业单位逐步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在事业单位试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按比例,按要求设置好本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任期限,将各个岗位的职责、任务、标准和条件落实到位,并组织职工竞聘上岗,择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做好准备。 三、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打造核心竞争力 (一)始终围绕事业单位的基本职能开展业务工作 针对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等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围绕本单位的基本职能,开展业务技术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才按时、高质量完成本单位的主体业务工作,在完成主体业务工作中,提高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 (二)突出培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积极争取并充分利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优秀人才引进、培养的各种政策,通过国际交流、选派“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选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推选市级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推选市级杰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等渠道和方式,加快培养优秀人才,为本单位可持续发展,科研水平上台阶,打造核心竞争力,储备领军人物。 (三)加强培训,提升科研人才队伍专业技术水平 结合本单位业务的发展和具体技术工作,有计划地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训的力度,提高科研人才的综合素质。通过改变管理模式,完善科研管理制度,规范科研管理程序,狠抓管理制度落实,提升业务技术的质量和实效,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集合。事业单位的人力支出主

企业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人才梯队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人才梯队建设的目的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全面推进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人才梯队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高层次人才建设为龙头,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创新机制,健全制度,全力打造公司各专业、各层级人才梯队,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人才梯队建设的基本原则 公司人才梯队建设要遵循统一规划、公正选拔、分级培养、动态管理、科学激励、有效约束、持续关注的原则。 4、人才梯队建设组织体系 (1)公司成立人才梯队建设委员会。委员会负责领导人才梯队建设工作。 (2)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才梯队建设的管理职能部门,在公司人才梯队建设委员会的领导下,制定和修订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负责公司人才梯队建设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指导相关单位实施人才梯队建设。

(3)各部门根据公司要求,负责本部门的人才梯队建设工作。 第二章人才梯队的结构设置 5、公司人才梯队的层级设置 根据公司组织结构及职位体系,将公司人才梯队划分为以下三个层级: (1)集团级人才 为集团(股份)公司重点培养人才,是集团(股份)公司当前或近几年发展的骨干力量。 (2)公司级人才 为公司重点培养人才,是公司当前或近几年发展的骨干力量。 (3)部门级人才 为公司各部门重点培养人才,是所在部门当前或近几年发展的骨干力量。 6、公司人才梯队的序列设置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及实际工作需要,将公司人才梯队划分为以下四个序列: (1)行政管理:为公司在行政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骨干人才。 (2)技术管理:为公司在技术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骨

人员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人员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员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干部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见习计划、职业导师计划、在职培训等人员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我们公司的人员梯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员培养目标 公司人员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培养政策,即公司培养专业型的技术人员和综合型的管理人员。专业型的技术人员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综合型管理人员指在本部门或本班组工作领域内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公司各职能部室及产销一线作为人员培养的基地,负责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员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部作为公司人员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员培养规划、人员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干部的甄选; 2、职业发展通道; 3、岗位轮换; 4、内部见习; 5、职业导师; 6、在职培训; 7、人员培养的考核评价; 8、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

公司各职能处室及生产厂。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目的 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潜质的后备人才,以做到人岗匹配,树立公司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 (一)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服众。 (二)关键资质:高绩效人员与一般绩效人员相比,所独有的某些特质和能力,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 (公司十二项关键资质:1、沟通能力;2、分析判断能力;3计划组织能力;4、管理控制能力;5、应变能力;6、执行力;7、创新能力;8、领导能力;9、决断力;10、人际关系能力;11、团队合作能力;12、承受压力的能力。)

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公司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建立我们公司的人才梯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公司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公司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管理人才。专业技术型人才是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资企管部作为公司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 2、后备人才的引进; 3、岗位轮换; 4、在职辅导、在职培训;

5、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 6、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 金日盛公司各部、室、采矿场、选矿厂、充填材料厂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目的 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公司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分类 1、后备人才分级:基层管理人员(主管级及以下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主管级以上,助理级以下)、高层管理人员(助理级及以上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即关键岗位继任者) 2、后备人才分类:管理类(人事、财务、综合、安调室、生技部)、专业技术类(包括采矿、地质、测量、选矿、机械、电气、通风、化验等) 3、以上各类人员资质,由各部门初定、报人资企管部审核,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用人理念进行适当调整。 第九条甄选条件 (一)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基于“认可公司企业文化,并企业文化作为自己日常工作指导”的假设; (二)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综合素质较强,并且服众”的假设。 (三)关键资质: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效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同 的;高绩效者之所以能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是因为他们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人才公寓,自2001 年1 月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在解除企业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中起到积极的作用,受到进区企业和社会的普遍赞誉。为了加强管理、加快周转,进一步完善服务配套功能,使人才公寓真正发挥其作用,特制定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人才公寓的功能 高新区所建设的人才公寓,是以低价租赁优质服务的方式,为区内企业(单位)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提供的短期居住的周转住房。其目的是营造吸引、凝聚优秀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者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二条:人才公寓入住条件 1 、申请人所在企业(单位)必须在高新区工商分局注册,在高新区国税、地税分局纳税。 2 、申请人所在企业(单位)必须是区内中小型、初创型高新技术企业或从事高新技术项目开发的其它企业(单位)。 3 、申请人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 4、申请人必须是所在企业(单位)已经引进并与所在企业(单位)签有经过劳动管理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申请人在昆明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在昆明市参加房改,没有享受相关福利。 6、申请人所在企业(单位)在短期内确实无力解决住房问题、或一时难以购到合适住房。有能力解决的不在此列。 7、申请人是管理人才的,必须是主要生产基地在高新区规划范围内的非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经营主要负责人。 8、每个企业(单位)一般情况下,每年可租用一套人才公寓,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两套。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高校大学学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范文.docx

xxx学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按照武汉市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实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公寓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本办法主要包括总的原则、审核程序、分配办法、房屋管理及附则等方面。 第三条人才公寓作为学校人才引进住房,产权属学校所有,职工只有居住使用权。 第四条人才公寓的资格审核、住房分配及管理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公寓的环境卫生及正常维护等实行物业化管理。 第五条人才公寓分配对象为学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人员。 第二章审核程序 第六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职工,均由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初审后统一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审核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需向学校提供如下材料: 1.《xxx学院人才公寓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已婚职工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4.离婚职工须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5.未婚职工须提供户口本及单身证明。 以上材料提交复印时,均需提供原件供核对。 (二)部门初审 部门依据本办法要求,对申请人的身份及证明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人才公寓申请表》栏目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调查核实 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由学校相关部门核实后,在校园网公示确认;外单位出具的证明,务必注明经办人和联系方式,以便学校核查。 (四)建立档案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按照“一户一小档”和“一个部门一大档”的要求,对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个人档案。 第三章分配办法 第七条信息公开。人才公寓建设地点、总套数、户型面积、分配对象、缴费标准及方式、选房顺序及其他相关信息向职工公开。 第八条积分排序。根据工龄、校龄、职务(称)、学历等四个方面积分排序。积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一)积分公式:积分=职务(称)分+工龄分+校龄分+学历分。 (二)职务(称)分:以2013年12月31日前具有的最高职务(称)为依据,任职一年计0.5分。 (三)工龄分:按本人档案记载的工龄年限计算到2013年为止,每年计1分。 (四)校龄分:从进校在编时间算起计算到2013年为止,每年计1分。 (五)学历分: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具有的最高学历。 (六)积分相同时依次按职务(称)高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学历学位高低、进校时间先后的顺序排列。 第九条轮候分配。第一轮优先分配收入低、无住房且夫妻双方未享受国家房改政策的职工;xx轮在有房源的情况下,向学校其他职工分配,直到房源分配完为止。 第十条缴纳押金。申请人取得资格后,按房屋成本价格向学校缴纳房屋押金。 第十一条办理入住。职工凭《人才公寓流程表》、学校财务处出具的房屋押金结账单据,签订《人才公寓住房协议》后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第四章房屋管理 第十二条人才公寓实行物业化管理,住户应按有关单位规定标准缴纳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夫妻双方均为学校职工的只能申请一套人才公寓住房。单身职工申请到人才公寓住房,若其后与其他拥有人才公寓的职工结为夫妻或者属离异后与原配复合(或事实证明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须向学校退还其中一套人才公寓住房。 第十四条人才公寓只能用于居住,房屋室内由职工自行装修。装修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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