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山西省村镇建筑日照间距技术规定

(建筑工程管理]山西省村镇建筑日照间距技术规定
(建筑工程管理]山西省村镇建筑日照间距技术规定

(建筑工程管理)山西省村镇建筑日照间距技术规定

关于印发《山西省村镇建筑日照间距技术规定》的通知

晋建村字[2005]97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根据《村镇规划标准》要求,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山西省村镇建筑日照间距技术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于进行村镇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时参照执行,且将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1、《山西省村镇建筑日照间距技术规定》

2、条文说明

山西省建设厅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山西省村镇建筑日照间距

技术规定

1总则

1.0.1为便于指导全省村镇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科学利用土地,合理确定村镇建筑的日照间距,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全省的村庄和集镇。县城以外的建制镇亦按本规定执行。

1.0.3本规定依据《村镇规划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0.4本规定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规定的原则编制,部分符号和基本术语沿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有关规定。

1.0.5于进行村镇规划建设中,除遵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0.1低层居住建筑

建筑层数为1~3层的居住建筑。

2.0.2多层居住建筑

建筑层数为4~6层的居住建筑。

2.0.3中高层居住建筑

建筑层数为7~9层的居住建筑。

2.0.4高层居住建筑

建筑层数等于或大于10层的居住建筑。

2.0.5长日照建筑

指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和卧室,中小学教室,医院、疗养院的病房,老年人公益性专用住宅以及国家规范中指定的日照标准高于住宅的其它建筑。

2.0.6主要采光面

指被遮挡建筑物中具有日照要求的主要使用功能房间的采光面。南北向建筑的主要采光面为南向。

2.0.7非主要采光面

本规定特指遮挡建筑物中和被遮挡建筑物相对的外墙面。

2.0.8日照间距(Lx)

为保证被遮挡建筑物达到日照标准要求而确定的最小建筑间距。

日照间距计算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设挑檐的遮挡建筑物,日照间距计算取值为遮挡建筑物非主要采光面至被遮挡建筑物主要采光面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即建筑间距;

2设挑檐的遮挡建筑物,日照间距计算取值为遮挡建筑物非主要采光面挑檐外沿的垂直投影至被遮挡建筑物主要采光面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

3遮挡建筑物非主要采光面有每处不超过3米长(含3米)的凸出部分(如楼梯间),凸出距离不超过1米,且其累计总长度不超过同面建筑外墙总长度的1/4者,计算其日照间距时可忽略不计凸出部分。遮挡建筑非主要采光面阳台累计总长度不超过同面建筑外墙总长度

1/2的(含1/2),其日照间距仍以建筑外墙计算;超过1/2的,应自阳台外缘计算日照间距(突出于山墙面之外或转弯到山墙面上的阳台长度可不计)。

2.0.9遮挡建筑物计算高度(Hs)

指被遮挡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至遮挡建筑物檐口顶面或者女儿墙顶面的垂直距离。

遮挡建筑物计算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被遮挡建筑物底部为非居住建筑时,计算高度Hs应当减去非居住建筑层高度。

2当遮挡建筑物非主要采光面有退台或坡屋面时,计算高度和日照间距应根据退台部分宽高比或坡屋面宽高比(L1/H1)和当地日照间距系数的大小关系分别确定:

1)当L1/H1小于当地日照间距系数时,计算高度应包括退台部分建筑层高度或坡屋面坡高,即Hs=H+H1,日照间距应从退台部分非主要采光面或坡屋面屋脊算起,即Lx=L+L1.。2)当L1/H1大于等于当地日照间距系数时,计算高度不包括退台部分建筑层高度或坡屋面坡高,即Hs=H,日照间距则从遮挡建筑主体非主要采光面外墙算起,即Lx=L

2.0.10日照间距系数

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和遮挡建筑物檐高的比值。

3壹般规定

3.0.1本规定中日照标准均指国家关联规范中规定的日照标准限值。

3.0.2被遮挡建筑物属于下列情况之壹的,应当保证其日照间距:

1居住建筑;

2长日照建筑;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物。

3.0.3新建任何设施均不应使相邻的原有上述建筑的日照标准降低。

3.0.4遮挡建(构)筑物属于下列情况之壹的,不考虑其对居住建筑和长日照建筑的日照遮挡:

1距离居住建筑和长日照建筑外墙面6米以外的烟囱或者12米以外的水塔;

2位于居住建筑和长日照建筑主要采光面正向以外的建筑物。

3.0.5省内各村镇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确定以其所属县城所于地纬度为计算取值基准。3.0.6于全省村镇规划区域内规划布置建筑物,除应当遵守本规定外,仍必须符合消防、环保、人防、防火、抗震、城市基础设施、管线埋设、减少视线干扰等专业规范对建筑间距的要求。

4居住建筑日照间距规定

4.0.1正南向多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日照间距不应小于表 4.0.1-1规定;其它方位的多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日照间距可按表4.0.1-2规定进行折减换算。正南向多层遮挡建筑长度超过60米时,日照间距系数于原系数上增加0.1,长度每增加10米,系数再增加0.05。

表4.0.1-1全省村镇居住建筑日照间距(Lx)限值表

项目间距限值纬度

居住建筑

备注

(计算取值标准)新区旧区

34.5°5.5° 1.44Hs 1.36Hs 34.72°(大寒日太阳高度角h)

35.5°36.5° 1.49Hs 1.40Hs 33.72°(大寒日太阳高度角h)

36.5°37.5° 1.54Hs 1.44Hs 32.72°(大寒日太阳高度角h)

37.5°38.5° 1.61Hs 1.51Hs 31.72°(大寒日太阳高度角h)

38.5°39.5° 1.67Hs 1.55Hs 30.72°(大寒日太阳高度角h)

39.5°40.5° 1.74Hs 1.63Hs 29.72°(大寒日太阳高度角h)注:Hs为正南向遮挡建筑物计算高度。

表4.0.1-2建筑不同方位时日照间距折减

0~15°15~30°30~45°45~60°≥60°

1.0Lx 0.9Lx 0.8Lx 0.9Lx 0.95Lx

①本表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②Lx为当地正南向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限值。

③本表指标仅适用于无其他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居住建筑之间。

4.0.2多层、中高层居住建筑之间垂直布置时日照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1遮挡建筑山墙宽度小于、等于16米的,其和被遮挡建筑的日照间距须不应使被遮挡的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降低,且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5米。

2遮挡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的,其和被遮挡建筑的日照间距应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4.0.3多层、中高层居住建筑之间既非垂直又非平行布置时的日照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当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的夹角小于或等于30°时,其最窄处间距应按平行布置的日照间距执行。

2当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的夹角大于或等于60°时,其最窄处间距应按垂直布置的日照间距执行。

3当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的夹角大于30°且小于60°时,其最窄处间距可较平行布置时适当缩小,但不应使被遮挡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降低。

4.0.4多层点式居住建筑成组布置时,其建筑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点式居住建筑每户至少有壹个主要卧室满足日照标准要求,且其最小间距不宜小于18米。

4.0.5低层居住建筑区的日照间距参照多层居住建筑的有关规定执行,且于低层庭院式居住建筑中修建附属建筑及院墙时,不得使相邻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降低。

4.0.6多、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宜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5倍,且其最小值不应小于6米。

4.0.7高层居住建筑和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居住建筑每户至少有壹个主要卧室达到日照标准要求。

4.0.8旧区改造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4.0.9位于建筑密度较高、建筑布置关系较复杂的建筑群内的居住建筑,应综合考虑周围建筑对其的日照影响,以确保其达到规定的日照标准。插建的建筑物应当充分考虑周围建筑环境,且且不应使相邻建筑日照标准降低。

4.0.10于居住建筑日照间距内,不应再布置任何其它建筑。

5其它建筑日照间距规定

5.0.1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老年人居住建筑和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

5.0.2含有住宅和长日照建筑的混合功能的多层建筑之间确定日照间距时只须保证住宅和长日照建筑的日照标准。

5.0.3于特殊地段,按照国家规定,由指定权威机构作出日照分析方案确认满足日照标准的,可根据日照分析方案对建筑间距进行适当调整。

6附则

6.0.1本规定由山西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6.0.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A:全省各县(县级市)县城所于纬度区划分:

34.5—35.5°

运城市:万荣县临猗县闻喜县平陆县芮城县夏县垣曲县绛县永济市盐湖区

晋城市:泽州县

35.5—36.5°

临汾市:蒲县吉县乡宁县襄汾县浮山县翼城县曲沃县洪洞县古县安泽县侯马市尧均区长治市:屯留县沁源县平顺县长子县长治县壶关县潞城市郊区

运城市:稷山县新绛县河津市

晋城市:沁水县陵川县阳城县高平市

36.5—37.5°

吕梁市:柳林县中阳县石楼县交口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

晋中市:太谷县祁县平遥县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灵石县介休市榆次区

长治市:武乡县沁县襄垣县黎城县

临汾市:永和县大宁县隰县汾西县霍州市

37.5—38.5°

吕梁市:兴县岚县临县方山县交城县离石区

忻州市:定襄县静乐县

阳泉市:盂县平定县郊区

太原市:阳曲县清徐县娄烦县古交市迎泽区晋源区小店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

晋中市:昔阳县寿阳县

38.5—39.5°

大同市:灵丘县

忻州市:五台县繁峙县代县宁武县偏关县河曲县保德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原平市忻府区39.5—40.5°

大同市:天镇县左云县大同县 浑源县阳高县广灵县新荣区南郊区

朔州市:右玉县怀仁县山阴县应县平鲁区

附录B本规定用词说明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于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于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于壹定条件下能够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随着村镇建设的大力发展和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因建筑间距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小城市和大城市采用的是不同的日照标准,所以,简单套用城市日照标准且不科学。目前,我国已经开发出非常成熟的日照分析软件,其结论具有科学性和结果唯壹性,但对于广大村镇的建设者和管理部门来说,直接应用软件于经济承受力和操作方面均具有壹定的困难。编制本规定,便于指导全省村镇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

1.0.2本规定编制依据是《村镇规划标准》,故适用范围同其壹致。

2术语符号

为便于对本规定用词有更确切、规范的理解和应用,有利于规定表述清晰简洁,对规定中用词作出必要解释。

于不和国家规范冲突的前提下,针对不同情况对日照间距和建筑计算高度取值予以详细规定,增强规定的可操作性。

对居住建筑的分类界定以及日照间距系数的定义沿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中的规定。

3壹般规定

3.0.1于许多地区,现状建筑密度较低,原有建筑的日照条件远远高于国家现行标准。为了节约用地,于改造中不可避免要降低其日照质量。为避免引起纠纷,本规定明确,均以满足国家规定的日照标准为限。

3.0.2于旧区改造建设及分期建设中,经常遇到插建改建情况,为保障原有居民的合法权益,规定此条款。

3.0.3居住建筑以大寒日为日照标准日,我省各地有效日照时间段为8时至16时,部分长日照建筑以冬至日为日照标准日,我省各地有效日照时间段为9时至15时,考虑到烟囱、水塔等构筑物本身截面均不是很大,不会于整个有效时间带内对被遮挡建筑完全遮挡,能够保证被遮挡建筑达到日照标准,故能够不考虑其对被遮挡建筑的日照影响。

3.0.4于我国,规划、城建行政管理权限最基层是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城划分纬度区段,便于权限统壹管理。

4居住建筑日照间距规定

4.0.1山西省村镇所处纬度南北相差近6°,为了节约用地和合理利用土地,本规定将全省城镇按照其所属县县城所处纬度范围分为六个区段。

据全国建筑气候区划分标准规定,山西省省域村镇分别位于Ⅰ、Ⅱ俩个气候区。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5.0.2.1规定,我们把全省村镇居住建筑日照标准日定为大寒日,日照时数为不少于3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为816点,计算起点为底层窗台面。旧区改建中新建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中(表1)中相应纬度的间距系数且加以计算验证得出表1中数值。本规定确定的日照间距系数比现行采用的标准有较大提高,可是考虑到目前村镇居住建筑建设中因日照间距引起的纠纷屡屡增多,本规范对现行标准做适当提高是必要的。旧区改造中因多方面因素建筑密度往往比新区要高,采用不少于大寒日1小时的日照标准即满足国家标准,又比较接近现行标准,便于实施。

统壹按照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确定建筑间距,不利于有效节约土地。以日照时数为标准,对按照不同方位布置的建筑日照间距予以折减,即合理可行,有助于合理利用土地,又有利于促进住宅建筑布置多样化。

4.0.2为了便于于规划设计和管理过程中方便操作执行,本规定对建筑之间夹角小于30°和大于60°时的日照间距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建筑之间夹角大于30°且小于60°的情形,本规定只作原则性规定。

4.0.3多层点式居住建筑中,每户主要居室的朝向不是完全壹致,所以建筑主要采光面不是唯壹的,确定建筑日照间距时须全面考虑。

4.0.4村镇建设中的高层建筑尤其是高层居住建筑数量极少。从发展角度出发,村镇建筑中高层居住建筑也不会成为主流,通过做日照分析来保证被遮挡建筑的日照标准既科学经济,又比较容易实现。

4.0.5旧区改造难壹直是我国城乡建设中壹大突出问题,因此,规定旧区改造中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这是指于改造过程中因多种原因确实难以达到规定标准才能这样做。但仍然必须保证至少不低于大寒日1小时的日照标准。

5其它建筑日照间距规定

5.0.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规定: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中规定: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h。《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中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于当地最好日照方位,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托儿所、幼儿园和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的主要居室,医院、疗养院至少有半数之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少于3h(小时)。考虑到村镇建设中上述建筑类型建设数量有限,所以于本规定中按照较高标准执行。

由于不同类型长日照建筑的日照标准不同,村镇中此类建筑的建设数量又有限,所以对长日照建筑仅做原则性规定。实际操作中,必要时可采用日照分析的方法来保证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日照标准。对于国家规范中指定的日照标准高于居住建筑的其他建筑,也可对其周围建筑进行日照分析,确保其满足日照标准要求。

5.0.2规定中采用日照间距限值来保证日照标准是为了便于于规划设计和管理过程中便于操作,数据取值偏于安全。对于组合比较复杂的建筑区,为了更科学的实施日照间距管理,同时又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于不违反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可采用日照分析的方法来确定最小日照间距。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方法 摘要: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实施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以达 到现代市场的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使建筑工程能够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推动企业良好发展。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当有针对性的优化此项管理工作,如此才能保证此项管理工作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落实,充分发挥管理 作用,为高质高效的建成建筑工程创造条件。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控制方法 1导言 建筑工程运用的工程技术管理主要指的是借助多样化的技术手段来强化工程 管理,进而全面优化了建筑项目能获得的整体效益,避免其中潜在性的弊病与漏洞。因此,优化工程技术管理的举措在客观上有助于防控质量隐患,同时也保障 了项目建设的实效性。建筑企业如果要拥有更高层次的竞争实力,须着眼于工程 技术管理,借助技术管理的途径来优化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确保自身能拥有更 显著的竞争实力。 2提高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的意义 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是施工的主体,也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主体。在建 筑施工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大环境下,施工企业想要击败众多同行竞争企业, 就要加强自身的技术管理,保证施工技术水平优于其他企业。在建筑行业发展的 进程中,施工管理水平,尤其是技术管理水平,都有一定程度的替身,因此,施 工企业内部的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对企业自身,以及对人员自身,进行不定期的审视,了解施工技术管理在行业内的水平。在市场经济下,人们对 建筑的要求越来越高,并将注意力转移到施工安全,及工程的施工质量上,因此,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工程管理工作中,首要任务是提高施工技术的管理水平,一 方面能够节约施工成本,并且能够加快施工的进度,另一方面,能够切实保证施 工的安全、顺利进行,最终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不仅能够帮助施工企业获 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获得良好的市场口碑,而且能够促进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与 进步,为人们提供高质量的建筑。满足人们的对建筑的要求与需求 3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控制方法 3.1建立健全施工施工技术管理体系 对于任何领域而言,管理体系是过好一项工作的前提,施工技术管理也不例外,完善健全的管理体系,是保证施工质量,以及保证建筑施工能够顺利进行的 基础与前提。对于施工技术管理而言,必须严格管控质量,将技术与管理切实的 落实在每一个施工环节当中,并且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教训,使用新的管理理念, 以及新的管理机制,从而不断的对管理工作进行创新。如此,方可促进施工技术 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更重要的是,注重对上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加强管理, 促使其能够提高管理意识。 3.2加强施工技术图纸的会审工作 实际的具体的施工行为,都是依据施工技术图纸进行的,对工程施工有着指 导作用,因此,切实做好并加强图纸的会审工作,可以对施工技术的质量进行有 效的控制,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管理可以高质量、高效率的进行。图纸的会审人员,要根据工程施工的实况,深入、仔细、透彻的对图纸相关内容进行分析,从而保 证图纸的精确性,以及保证图纸与施工两者的符合程度。除此以外,对图纸进行 会审,要坚持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如果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问题,与施工实况

建筑日照间距控制审批稿

建筑日照间距控制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第四章建筑管理 第一节建筑间距控制 第七十条建筑高度24米以下(含24米)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行布置(两建筑夹角小于30度,下同)时的间距: (1)朝向为南北向的(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小于30度,下同),两建筑物外墙面之间最窄处的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倍。 (2)朝向为东西向的(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小于或等于30度,下同)两建筑物外墙面之间最窄处的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的建筑高度倍。 (3)朝向既非南北也非东西(指南偏东、西在30度至60度之间,下同)的,两建筑物外墙面之间最窄处的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倍。 2、垂直布置时(两建筑夹角为60度至90度,下同)两建筑物相对两侧外墙面最窄处的间距不小于南侧或东西侧较高建筑高度的倍。 3、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两建筑夹角为30度至60度,下同),两建筑物相对两侧外墙面间最窄处的间距不小于南侧或东西侧较高建筑高度的倍。 4、按上述三种布置方式控制时,若建筑间距小于12米的,则以12米作为控制间距。 5、山墙间距应不小于8米,山墙上开启除楼梯间窗洞之外的窗洞,则山墙间距应不少于10米。

第七十一条建筑高度24米至100米(含100米)的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1)南北向布置时,南侧建筑连续展开面宽小于等于60米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倍;南侧建筑的高度超过60米时,则高度每增加5米,间距增加米。南侧建筑连续展开面宽大于60米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倍。以上间距不得小于28米。 (2)东西向布置时,间距按南北向布置时的间距的倍计算;既非南北又非东西向布置时,间距按南北向布置时的间距的倍计算。以上间距不得小于24米。 2、垂直布置时,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间距不小于18米;建筑高度大于60米,间距不小于22米。 按上述间距控制时,建筑山墙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16米,若大于16米,其间距按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控制。 3、高度小于等于60米的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小于13米;高度大于60米的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小于16米。 第七十二条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居住建筑,在100米高度建筑的基础上,高度每增高5米,间距增加不小于1米;超过150米高度的其间距按150米高度标准控制。 第七十三条北侧建筑高度24米以上居住建筑与南侧建筑高度24米以下居住建筑的间距,按南侧建筑高度控制,且最小值为15米。 第七十四条文、教、卫及养老院的主体建筑之间及与其它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在同高度同型布置方式的居住建筑间距要求上提高10%(平行布置时文、教、卫及托养老院主体建筑在南侧的除外),同时需满足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第七十五条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文、教、卫及养老院除外)之间的间距,在同高度同型布置方式的居住建筑间距的要求上减少10%,同时需满足各专业规范要求。 第七十六条工业、仓储、市政设施建筑之间的间距,按其工艺及消防要求控制。 第七十七条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间距,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保障居民的居住权、切实维护阳光权,引导建设宜居城市,规范建筑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2002 )、《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划导则》)和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施行范围为兰州市规划市区(中心城区)。 第三条按照《规划导则》的有关规定,凡涉及需满足日照要求的建设项目在报审规划设计方案时,建设单位须同时报送该项目对周边建筑及建筑本身日照影响情况的《日照分析报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建设单位可自行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单位进行日照分析计算,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第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日照分析成果进行复核。复核单位在规定周期内完成复核,复核结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的依据。对日照分析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第六条日照分析的对象及日照标准 1、住宅建筑每套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满足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 2 小时,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超过四个时,其中应有两个满足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2 小时。

2、托儿所、幼儿园教室及生活用房(含活动场地)和医院病房、 休(疗)养院疗养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 3、中小学普通教室、老年公寓(含活动场地)冬至日有效日照不低于2 小时。 第七条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教育、医疗类建筑。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拟建建筑与大寒日上午8 时及下午16 时(当被遮挡建筑为教育、医疗类建筑时按冬至日上午9 时至下午15 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形成的北侧扇形范围(最大不超过遮挡建筑高度的1.44 倍距离)内有日照要求的建筑。(见附图一) 2、在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在建建筑和已批待建建筑可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 3、拟建建筑自身也应作为客体建筑进行分析。 第八条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以已确定的每一幢客体建筑为中心,在其南侧扇形范围(最大不超过遮挡建筑高度的1.44 倍距离)内结合拟建建筑,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见附图二) 2、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建设项目,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社会人才需求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社会人才需求 一、市场对建筑工程管理人才需求分析 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人才的短缺问题日渐突出。目前,国内建筑企业生产一线的专业毕业生很少,即使有一些也不太安心生产一线的工作,人才流失相当严重,建筑企业生产一线基本留不住本科生;同时,由于本科是一种更加注重理论教学的普通高等教育,其过多的理论在施工现场派不上用场,而动手实践能力的薄弱又让施工企业觉得本科生眼高手低使用起来极不方便。而高职层次的毕业生理论知识够用,比中专生强;实践经验、动手能力又较本科生优秀,上岗即能顶岗,加之心态正常能安心在一线工作,完全适应施工现场的工作环境、内容要求,对企业而言,也不影响企业资质评定,是层次和类别最理想的学生。 对用人市场的调查统计(多项选择)分析显示,对各种学历层次的需求状况是:研究生10%、本科生42%、大专生34%、高职生39%、中专技校生3%,除本科生以外,对高职毕业生的需求量排在了第二位。但是培养建筑施工企业中层管理、技术人才的学校本来就不多,有能力培养适应一线工作的高职层毕业生的学校更少。由于毕业生偏少,许多建筑企业不得不使用本科生或降格使用中专毕业生担任生产一线的技术和管理工作,中专毕业生在建设行业日新月异的技术进步面前,在新材料、新工艺、新机具面前已明显感到吃力,并且觉得自学困难,发展后劲不足,不得不返校进修成人大专课程。 因而本专业的高职毕业生就业前景看好。 二、专业群情况 三、就业岗位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技术公司的施工管理岗位、工程咨询与评估机构的造价咨询和项目评估岗位,星级酒店的工程管理岗位、建设施工单位的技术岗位、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管理岗位、高档物业的工程管理岗位、国内大中型企业的基建岗位等。 四、未来发展趋势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具体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具体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主要指运用系统化的理论观点和科学方法进行规划的一种综合管理活动,下面是搜集的一篇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问题探究的,欢迎阅读借鉴。 近年来,随着施工企业竞争日异激烈,技术管理水平所反映的竞争势力也较为突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基础工作,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整体质量,以及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有的企业尽管拥有雄厚的物质力量,但由于技术管理的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而在竞争中处于被动的境地。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运用管理的职能与科学的方法,去促进技术工作的开展。实践证明,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是施工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注重技术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对企业经营管理好坏与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重视工程技术管理所产生的严重后果,足以说明技术管理在建筑企业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因此,应加强全方位、系统化的综合管理,逐步推进新技术的深入应用,以确保施工技术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1、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概要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主要指运用系统化的理论观点和科学方法,对于施工技术的各组成要素和各种技术行为,进行规划、组织和协调的一种综合管理活动。基于建筑工程本身具有工序复杂、多工种交叉操作以及多项技术综合运用的特点,势必决定了施工技术管理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一般意义上的“技术管理”,主要包括施工图的会审、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质量管理以及竣工验收等系统化的全过程技术管理工作。“施 工技术的组成要素”主要指实施全面技术活动依赖的各种技术标准、技术资料、技术设备 以及技术人才等。 2、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基本现状 目前,我国大部分施工企业的施工技术管理仍局限于粗放型经营管理的模式,缺乏完善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仅停留在依靠文件归档和表面化的技术质量管理的浅层范畴。当建筑工程中标后,施工企业对于分包工程缺乏全面系统的技术管理,使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很难顺利开展,而导致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失去了应有的实际作用,不能为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等全面管理工作提供必备的条件,最终影响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高。面对这样的基本现状,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进行深入分析,提高对于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促进技术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以最大化地提升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是现代建筑施工企业亟待于解决的首要问题。 3、注重技术管理

青岛市建筑日照间距计算和管理办法-试行

青岛市建筑日照间距计算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日照间距计算和管理,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等国家有关标准和《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建、改建住宅、宿舍、学校及托幼园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场地)和疗养院、医院病房、老年人居住建筑等建设工程或新建、改建建设工程对以上建筑采光有遮挡的,应当计算日照间距。 第三条日照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下列建筑应当符合以下日照标准: (一)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获得的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累计2小时; (二)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时数; (三)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日照时数不低于冬至日累计3小时; (四)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日照时数不低于冬至日累计2小时;

(五)老年人居住建筑累计日照时数不低于冬至日2小时; (六)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的活动场地,累计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2小时。 被遮挡建筑日照时数在工程建设前低于以上标准的,新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降低其原来的日照时数。 第四条日照间距的计算可以根据建筑的高度和布置形式,采用不同的计算方式。但以任何方式计算,都应当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 第五条平行布置条式建筑之间,遮挡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时,其与被遮挡建筑的建筑日照间距可以按照日照间距系数确定。日照间距系数分别为: (一)遮挡建筑的长边与被遮挡建筑相对时,其日 照间距系数不小于1.6。其中,被遮挡建筑为中小学及托幼园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场地)和疗养院、医院病房、老年人居住建筑等时,其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 1.8; (二)遮挡建筑的短边与被遮挡建筑相对时,遮挡 建筑的高度不超过12米的,其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0.9;高度在12米以上不超过18米的,其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0.8;高度在18米以上不超过24米的,其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0.7。其中,被遮挡建筑为学校及托幼园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场地)和疗养院、医院病房、老年人居住建筑等时,其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1。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的距离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的距离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 最小间隔距离。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 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由图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 式中:h—太阳高度角 H—前幢房屋檐口至地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 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其与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以 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相同地区、相同条件下的建筑日照间距。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在坡地 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时,为了争取日照, 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日照间距规定图解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业经哈尔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4月1日通过,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6月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12月14日 多层建筑(条例第二十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多层建筑物与相邻住宅的日照间距(原位置、原面积、原高度翻建建筑物除外),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征用土地开辟新区 的,纵墙与纵墙相对间距不小于 新建建筑物檐高的1.8倍,山墙 与纵墙相对间距不小于15米; 与新区以外相邻住宅相对间距 按本条(三)项规定执行。

日照分析图解

一、概述 长期以来,因为日照采光而引起矛盾甚至导致法律纠纷的事件屡见不鲜,这些大多是由于在设计或审查阶段日照分析得不够科学准确的原因。日照分析涉及到时间、地域、建筑造型等多种复杂因素,要将这些相互影响的因素综合起来进行人工精确计算分析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实践中各地只好根据地方简易算法来估算,如果再加上一些人为因素,很容易发生与实际情况偏差甚至严重不符的现象。 SUN日照分析软件是在大量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与多家规划管理与规划设计单位的密切合作,经过反复推敲与艰苦研发,开发的一套系统软件。它全面解决了全国各地任何时段的日照分析问题,计算科学准确,使用简单方便,是规划管理、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强有力的日照分析工具。 二、功能框图

三、主要功能 1、遮挡分析:分析各栋建筑之间的遮挡与被遮挡情况。选定被遮挡建筑时自动分析出对其产生遮挡影响的所有遮挡建筑;选定遮挡建筑时自动分析出其对其它建筑产生遮挡影响的所有被遮挡建筑。

2、阴影分析:建筑群任意时间段在任一高度上的连续阴影图、阴影轮廓范围线以及相邻建筑间的阴影差集图。可直观的观察建筑阴影轮廓的影响范围或对其它建筑的遮挡情况。 3、主客体范围:根据设置的计算规则,确定合理的分析范围。

4、单点分析:建筑群体内任意一点在任意时间和高度的日照时间分析计算,分析结果图面标示及自动统计生成单点日照分析报表。 5、窗户分析:建筑物窗户满窗日照(可设置为左右端或中心点)的分析计算,分析结果图面标示及生成统计报表。 6、窗洞分析:在窗户窗面上进行等距离布点,分析各点的日照情况,统计出满足标准的点在窗面中所占的比例。

日照间距计算

在介绍发证方法之前,笔者想详细解释一下建筑间距的计算过程以及建筑物北侧檐口高度的选取。 例1:南,北两幢住宅楼,日照间距按1:1.35控制,北侧住宅楼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5.8米,方位角18度,底层为用于休闲活动的层高3.5米的架空层,1层窗台高0.9米。南侧住宅楼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6.2米,方位角16度。 1、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附录一第3条建筑间距计算第(2)小条的规定:建筑物北侧遮挡阳光的局部出挑(如阳台、楼梯平台、挑廊等)、局部突出部分的总长超过相应建筑物边长二分之一的应从突出部分垂直投影线计算。少于二分之一的可不计入,但突出部分连续长度超过8米的,按突出部分垂直投影线计算。查看南侧住宅楼阁楼层平面图(见图2-1),1/C轴线交1/11轴线-1/15轴线之间的局部突出部分连续长度:8.4米,所以,日照间距应该从1/C轴线计算。 2、查看1/C轴线交1/11轴线-1/15轴线的剖面图(见图2-2),从1/C 的檐口处划一条1:1.35的日照线,可以看见该日照线在E轴线处没有遮挡,所以,日照间距应该从1/C轴线计算。 3、查看1/C轴线的檐口大样图(见图2-3),檐口日照点的建筑高度:18.9 米。 4、檐口日照点到1/C轴线的距离:0.12+0.4+0.6=0.58米 5、1/C轴线到建筑物最北侧E轴线的距离:2.1+0.3=2.4米 6、两幢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建筑间距: (18.9+6.2-5.8-3.5-0.9)×0.9×1.35+0.58-2.4=16.2835米

由上例可知,对于住宅建筑物北侧檐口高度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见图2-4、图2-5): 1、局部突出部分的总长超过相应建筑物边长二分之一或是突出部分连续长度超过8米 图2-1 这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 (1)日照从阁楼檐口计算 查看阁楼层平面图一,建筑物局部突出连续长度超过8米,日照应该从局部突出的轴线计算。 查看阁楼层剖面图一,日照线没有遮挡,所以日照线应该从阁楼檐口计算。 (2)日照从建筑檐口计算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介绍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介绍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介绍 一、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建筑学、施工、测量、土木工程、经济学、管理学等专门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方法与手段,有较强的动手操作技能,能在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项目管理、施工及监理等领域从事全过程管理,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复合型技能人才,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介绍。学生具有一定的专业发展潜质,能够较好的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能力。 二、职业能力培养通过三年系统、专业的学习,使本专业学生获得以下能力: (1)应用土木工程技术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2)应用工程建设政策和法规的基本能力; (3)应用计算机辅助项目管理、工程概预算的基本能力; (4)从事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能力; (5)应用绘图软件进行专业绘图的能力; (6)应用理论知识进行测量放线、施工监理的能力; (7)团队合作能力,自我介绍《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介绍》。 三、专业主干课程建筑力学、建筑工程制图、AutoCAD、天正软件专业绘图、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测量、建筑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技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房屋建筑学、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监理等。

四、就业面向岗位与建筑行业相关联的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各部门的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测量、监理等岗位;建筑、房地产企业各部门的施工、监理、项目管理、施工测量、工程预决算等技术岗位,以及本专业能辐射的相关岗位。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介绍〕 附送: 建筑工程自我鉴定 建筑工程自我鉴定 转眼间大学生活即将画上句号,回首这段美好的时光,往事历历在目。大学期间,我始终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提高自我的全面发展为努力方向,注重在细节中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在专业学习方面,我学习的是土木与环境工程。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够胜任外向型工程工作和适应国际竞争的专门人才。通过四年学习,我学习了专业制图,环境评估,企业经济学,岩土力学,材料力学,垃圾处理,水处理,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地球远程监控系统等专业课程。顺利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学习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首先是我端正了学习态度。由于大学的授课和高中时有很大区别,不再像高中时填鸭式那样,而是一节课讲述很多知识,只靠课堂上听讲是完全不够的。这就要求在课下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须自己钻研并时常去图书馆查一些相关资料。而我也非常喜欢去图书馆学习,迄今为止大学阶段已看课外书籍一百多本。毫不夸张地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亮点汇编

XXXXXXX 施工技术及管理亮点汇编 XXXXXXXXXXXXXX

施工技术及管理亮点推介汇总目录 1、高层建筑临时上水系统方案 (1) 2、钢筋砼墙体和砖砌体其结合部设置泡沫条进行软连接 (6) 3、较大截面框架柱采用可调式型钢加固工具 (8) 4、钢丝绳楼层固定环 (10) 5、型钢悬挑式扣件钢管脚手架楼层转角处标准做法 (11) 6、临边防护栏杆立杆固定件 (15) 7、墙体中设置预制水泥定位块 (17) 8、剪力墙根部砼面处理方法………………………………………………………………19. 9、临边防护栏杆立杆固定墩座 (21) 10、梁板后浇带采用独立的支撑体系 (23) 11、可周转使用的“6KG架板” (25) 12、脚手架连墙件标识 (27) 13、构造柱马牙槎处45度角处理 (29) 14、电子吊钩秤复测进场盘圆钢筋重量的做法 (30) 15、塔吊电源线的固定方法 (33) 16、墙、柱、梁构件钢筋设专项定位保护措施 (35) 17、自然地坪以下塔身保护墙 (37) 18、地下室施工外架连墙件做法 (39) 19、楼板钢筋设置塑料马蹬控制钢筋位移和保护层厚度 (40) 20、施工电梯门防护板 (41) 21、施工电梯楼层防护门连接件 (42) 22、室内砖砌墙体配电箱顶部和电线管密集处设置预制空心过梁施工 (46) 23、活动板房逃生柱 (48) 24、临边防护栏杆固定方法 (51) 25、墙体实测实量检测方法 (55) 26、构造柱定型钢模板 (57)

27、施工电梯防护门开关制作方法 (61) 28、标准层后砌墙体精细化管理措施 (63) 29、物料提升机地面进料口防护门………………………………………………………64. 30、转料平台限载标牌 (68) 31、施工现场洗车台排水沟边缘加固做法 (72)

2015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技术标准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技术标准 一、日照分析方法: 被遮挡建筑按日照基准面线上日照分析法、场地按多点分析法进行日照分析。 二、日照分析面的确定: 日照分析是对被遮挡建筑的主朝向窗台进行分析,次要朝向窗台以及没有窗户的墙面不作日照要求。 居住建筑以主卧或居室较多的朝向为主朝向窗台,每一户只确定一个主朝向。当一个墙面既有主朝向窗台又有次要朝向窗台时,只分析主朝向窗台。 其它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不论其平面形状如何,均以其南外墙(正南或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的垂直方向为日照主朝向。 三、日照基准面的确定: (一)普通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 (二) 1、落地窗、凸窗和落地凸窗应以窗台外轮廓位置为计算起点(图一)。 图一 2、直角转角窗和弧形转角窗应以窗台外轮廓位置为计算起点(图二)。

图二 (三)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的日照遮挡忽略不计。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的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日照基准面(见图三)。 图三 (五)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日照基准面。

(六)南外廊式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栏杆面为日照基准面。 超出基准面的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花台、分户隔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于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不进行计算。 对于本规定未列举的建筑结构形式,规划部门可参照以上简化原则确定其日照基准面。 四、窗户、阳台以及外廊的计算宽度及计算高度的确定: 居住建筑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或等于2.10米的,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大于2.10米的,满足日照标准的部分可选取连续的2.10m 宽度计算。 中、小学外廊式教学褛以外廊的实际宽度计算。 不论窗户或阳台的窗台实际高度如何,窗户计算高度均釆用各层楼面标高以上0.90米。 五、日照分析的建模要求: 日照分析建模的主体建筑为该建筑的外墙轮廓线,赋予建筑高度,定义地坪标高。 (一)遮挡建筑的阳台、檐口、女儿墙、屋顶等造成遮挡的部分均应建模。被遮挡建筑的上述部分如需分析自身遮挡或对其他建筑造成遮挡,也应建模。对遮挡建筑所建模型原则上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因此造成遮挡的部分都应建模,但为了提高计算效率,确实不遮挡其他建筑的部分可以忽略,如建筑南侧的一部分花台等可以不建模;被遮挡建筑的情况则比较复杂:一种情况是该建筑的女儿墙、北侧阳台、屋顶等明显不产生自身遮挡,则不需要建模;另一种情况是产生了自身遮挡,为了分析造成遮挡的综合原因就应当建模。有些建筑既是遮挡建筑又是被遮挡建筑,则需符合本款所有的要求; (二)构成遮挡的地形、建筑附属物应建模;其中造成遮挡的建筑附属物指的是建筑物屋顶上长期存在并对其他建筑产生遮挡的水箱等设施。 (三)进行窗户分析时,应对被遮挡建筑外墙面上的窗进行定位。 建立的模型应完整,避免冗余;相邻建筑体块不宜出现交叉。

工程建筑的日照间距

国家规定:1994年2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冬至日住宅底层日照不少于一小时或大寒日住宅底层日照不少于两小时。 住宅日照间距主要满足后排房屋(北向)不受前排房屋(南向)的遮挡,并保证后排房屋底层南面房间有一定的日照时间。日照时间的长短,是由房屋和太阳相对位置的变化关系决定的,这相相对位置以太阳高度角和方位角表示。它和建筑所在的地理纬度、建筑方位以及季节、时间有关。通常以建筑物正南向,当地冬至日(大寒日)正午十二时的太阳高度角作为依据。根据日照计算,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日照间距约为1-1.7倍前排房屋高度。一般越往南的地区日照间距越小,往北则越大。 在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应该选择那种每栋楼都不是太长的住宅小区,如果楼房的长度过长,后排低层的日照时间就会受到前排楼房的遮挡。 现代住房往往是随着街道的走向依街而建,不同走向的街道获得的日照时间也都不尽相同。在纬度较低的地区,正南正北朝向的楼群冬季得到的日照数量多,在纬度比较高的地区,比如纬度在35度以北的地区偏东南、偏西南平等布置的居住建筑,比正南向、正北向布局的

居住建筑更有利于日照。在北京一般人都认为正南正北的房子最好,可是实际上并不能完全这样说,从日照时数来看,因为纬度不同,太阳的高度角也就不一样,所获得的日照数也不同。比如:在北京这样的地理位置,对于间距系数为1.7的建筑布局来说,在冬至日,后排低层最多只能享受到大约1小时的日光照射。但是偏东南或偏西南4 5度以内的建筑布局却可以享受到4个小时的日光照射。 一般来说,居室建筑的最佳朝向应该是偏西南或偏东南15-30度以内,比较适宜的朝向应该是偏东南或偏西南45度以内。俗话说阳光是人类健康的源泉。在我国春联中就常常可以看到“向阳门地春常在”这句话,意思就是说一个宅地如果能经常得到阳光的照射,家人就会心情舒畅、精神愉快、健康长寿。 住宅群体组合与日照住宅室内的日照标准,一般由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来衡量。不同纬度的地区对日照要求不同,高纬度地区更需要长时间日照;不同季节对日照要求也不同,冬季要求较高,所以日照时间一般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数为标准。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3-1的规定,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我国建筑气候区划如图3-28所示。 续

建筑的日照间距

建筑的日照间距

国家规定:1994年2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冬至日住宅底层日照不少于一小时或大寒日住宅底层日照不少于两小时。 住宅日照间距主要满足后排房屋(北向)不受前排房屋(南向)的遮挡,并保证后排房屋底层南面房间有一定的日照时间。日照时间的长短,是由房屋和太阳相对位置的变化关系决定的,这相相对位置以太阳高度角和方位角表示。它和建筑所在的地理纬度、建筑方位以及季节、时间有关。通常以建筑物正南向,当地冬至日(大寒日)正午十二时的太阳高度角作为依据。根据日照计算,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日照间距约为1-1.7倍前排房屋高度。一般越往南的地区日照间距越小,往北则越大。 在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应该选择那种每栋楼都不是太长的住宅小区,如果楼房的长度过长,后排低层的日照时间就会受到前排楼房的遮挡。 现代住房往往是随着街道的走向依街而建,不同走向的街道获得的日照时间也都不尽相同。在纬度较低的地区,正南正北朝向的楼群冬季得到的日照数量多,在纬度比较高的地区,比如纬度在35度以北的地区偏东南、偏西南平等布置的居住建筑,比正南向、正北向布局的

居住建筑更有利于日照。在北京一般人都认为正南正北的房子最好,可是实际上并不能完全这样说,从日照时数来看,因为纬度不同,太阳的高度角也就不一样,所获得的日照数也不同。比如:在北京这样的地理位置,对于间距系数为1.7的建筑布局来说,在冬至日,后排低层最多只能享受到大约1小时的日光照射。但是偏东南或偏西南4 5度以内的建筑布局却可以享受到4个小时的日光照射。 一般来说,居室建筑的最佳朝向应该是偏西南或偏东南15-30度以内,比较适宜的朝向应该是偏东南或偏西南45度以内。俗话说阳光是人类健康的源泉。在我国春联中就常常可以看到“向阳门地春常在”这句话,意思就是说一个宅地如果能经常得到阳光的照射,家人就会心情舒畅、精神愉快、健康长寿。 住宅群体组合与日照住宅室内的日照标准,一般由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来衡量。不同纬度的地区对日照要求不同,高纬度地区更需要长时间日照;不同季节对日照要求也不同,冬季要求较高,所以日照时间一般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数为标准。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3-1的规定,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我国建筑气候区划如图3-28所示。 续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江佑志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江佑志 发表时间:2018-01-10T10:22:37.69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3期作者:江佑志 [导读] 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的影响因素非常多,涉及面相当广泛,劳动投入也相对较大。 湖北省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湖北武汉 430074 摘要:本文通过对实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现状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结合实际的工作经验。提出了以健全建筑施工技术管理体系,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明确施工技术管理主体,建全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的材料加以严格的管控,强化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措施。意在提高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我国建筑施工能够达到成本低、效率高、工期短、质量好的目标。 关键词:建筑工程;技术管理;措施 前言 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的影响因素非常多,涉及面相当广泛,劳动投入也相对较大,这就决定了对其的管理措施要科学有效,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是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1.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现状及重要性分析 由于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客观的管理体系,仅仅停留在依靠质量管理工作和文件归档方式进行施工技术管理的粗放型管理上。与此同时,由于整个建筑工程的中包企业没有对分包企业进行科学的管理,导致建筑工程施工中很难进行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在实际的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不到位,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和成本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对于这种情况,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认识,并且深入客观的对建筑广场施工技术管理进行研究,从而从本质上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为在激烈建筑市场竞争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打下坚实的基础。现代的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认识程度不深并且不够重视。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是现代化的工程建筑中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是体现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考核标准。科学合理的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对建筑的工艺参数和建筑的质量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2.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出现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国建筑领域已经逐渐重视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出台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如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等。但是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仍然出现一些问题。根据长期工作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点问题。 2.1施工技术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不清晰 现阶段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很少建立专门的技术组织机构以分析施工各个分项、各个环节的技术不足,考核施工的完成质量,制定下一步的技术、资源调配、人员管理等方案。所以造成了施工过程中施工设计、技术需求、材料供应、质量监控等各个环节出现严重脱节现象,往往会导致资源浪费、人员制度松散、质量不达标等后果。 2.2材料把关不严、设备管理松懈 现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仅将重点放在调整各个阶段施工技术规划方面,并未对原材料、设备引进进行严密的管理。造成进购原材料收回扣、设备引进资金不足的局面。从而导致原材料价格过高、用料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设备较为落后等不良现象。往往会造成施工工期过长、质量不达标的严重后果。建筑施工资料管理不正规,图纸会审工作不重视。现阶段我国的建筑施工中为了追求工期,不断的修改图纸或者还没有完全领会图纸的情况下进行经验施工。不能实现建筑图纸设计,最终达不到施工目标。与此同时项目负责人很少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对于能够简化的施工工艺或者方法比较排斥。由于规定图纸会审需要多部门进行签章,所以一般都是在施工之后进行图纸会审记录补充不能达到及时发现施工问题、优化施工技术、提高施工效率的目的。 3.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强化措施 3.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依法管理,按章办事,保障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在具体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要不断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在建筑工程施工进行之前,成立相应的管理领导小组,分配管理小组成员的工作、责任和义务,使他们明确自己工作的意义,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现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保障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明确建立一些施工图纸会审制度、施工资料技术交底制度、施工技术变更审批制度、施工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等,这样可以使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管理工作变更明确、不混乱,提升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有效促进建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3.2明确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主体 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管理,在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主体,严格落实责任管理制度,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作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具体落实,这样有利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管理人员应该依据已经建立好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办法进行工作的安排,保障施工人员能够有效地将施工技术运用到建筑施工当中。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工作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与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有利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3对建筑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管理 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对建筑工程的材料加以严格的管控,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进行及时的记录,对各种材料的保存与变更也要有一个详尽的留存。尤其是一些施工材料的质量、数量数据,施工设备的质量、检修、更换数据,每一项工程开工与结束的工期。另一方面,在施工进行的过程中,对建筑施工材料的选择与采购也要进行比较,选择质优价低的材料,这样可

建筑间距和日照分析规定07.23

1 泰安市建筑间距和日照分析规划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规划区内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建筑间距管理规定 第三条【建筑朝向】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南向或者东、西向)为主 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向为主要朝向。南向包括正南向和南偏东(西)45度 以内。 第四条【建筑间距的概念与计算】建筑间距指两幢建筑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包括正向间距与侧向间距。 生活居住类建筑的正向间距特指日照间距,即正对被遮挡生活居住类建筑主 采光面范围内遮挡建筑(含阳台)至被遮挡生活居住类建筑外墙(不含阳台) 的最小距离(如图1-图5所示,图中阴影建筑为生活居住类建筑)。

图1 图2 2

正对范围是指垂直于建筑主采光面两端的射线以及主采光面范围内正南向(或正东、西向)所构成的区域(如图6所示,图中阴影建筑为生活居住类建筑),位于该区域的建筑,按照正向间距的有关要求控制;位于该区域之外的建筑,按照侧向间距的有关要求控制。

第五条【计算日照间距的建筑相对高度】计算日照间距的建筑相对高度是指遮挡建筑遮挡部分檐口(有女儿墙的指女儿墙顶端)相对于相邻被遮挡生活居住类建筑首层室内地坪高度。正对范围正对范围 图6 正对范围图3 图4 图5 3 被遮挡生活居住类建筑底部为非生活居住性质、以上为生活居住性质的,计算遮挡建筑相对高度可以扣除被遮挡建筑底层至最低生活居住层以下的高度,但最大扣除高度不超过8米(如图7所示)。同一裙房之上的生活居住类建筑,计算相对高度可以扣除裙房高度,最大扣除高度可不受限制(如图8所示)。

建筑的日照间距计算

建筑的日照间距计算 在建筑小区规划设计中,往往由于建筑物布置不当,造成四周的建筑物互相遮挡,虽然建筑朝向选择较好,但室内仍得不到直接阳光。因此,在规划设计时,就必须在建筑物之间留出一定的距离,以保证阳光不受遮挡,直接照射到建筑室内。这个间距就是建筑物的日照间距。 建筑物的日照间距是由日照标准,当地的地理纬度、建筑朝向、建筑物的高度、长度以及建筑用地的地形等因素决定的。在建筑设计时,应该结合节约用地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建筑的日照间距。 在居住区平面规划中,建筑群体错落排列,不仅有利于内外交通的疏畅和丰富空间景观,也有利于改善日照时间。 图1 平地日照间距的计算 日照间距的计算通常以冬至日正午正南向太阳照至后栋建筑底层窗台高度O点为计算点。 1、平地日照间距的计算公式,如图1所示。由公式: 可导出: 式中:H为建筑总高;H为底层窗台高;H=H-H;h—冬至日正午太阳高度角。 212s

在实际应用中,常将D值换算成与H的比值。间距值D可根据不同的房屋高度计算出。这样,可根据不同纬度城市的冬至日正午太阳高度角计算出建筑物高度与间距的比值。 2、坡地日照间距的计算公式。 在坡地上布置住宅时,其间距因坡度的朝向而异,向阳坡上的房屋间距可以缩短,背阳坡则需加大。同时又因建筑物的方位与坡向变化,都会分别影响到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一般讲,当建筑方向与等高线关系一定时,向阳坡的建筑以东南或西南向间距最小,南向次之,东西向最大,北坡则以建筑南北向布置时间距最大。向阳坡间距计算公式(参见图2(a)): 背阳坡间距计算公式(参见图2(b)): 图2 坡地日照间距的计算

(a)向阳坡日照间距关系(b)背阳坡日照间距关系 D-两建筑物的日照间距(m);H-前面建筑物的高度(m);W-后面建筑物底层窗台离设计基准点(或室外地面)高差;θ-建筑物法线面的太阳投射角;γ-建筑物法线面的地面坡度角;o,o'-分别为前后建筑物地面设计基准标高点;β-建筑方位角;h-太阳高度角;d,d'-分别为前后建筑物地面设计基准标高点外墙距离(m);A-太阳方位角;ω-建筑方位与太阳方位差角,ω=β- A0(或A0-β);d-地形坡向与墙面的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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