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锚地船舶容量分析

天津港锚地船舶容量分析
天津港锚地船舶容量分析

天津港2018年财务分析结论报告-智泽华

天津港2018年财务分析综合报告天津港2018年财务分析综合报告 一、实现利润分析 2018年实现利润为139,496.18万元,与2017年的157,133.1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1.22%。实现利润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企业盈利基础比较可靠。在营业收入下降的同时利润大幅度下降,经营业务开展得很不理想。 二、成本费用分析 2018年营业成本为1,055,080.83万元,与2017年的1,114,079.01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5.3%。2018年管理费用为122,118.45万元,与2017年的147,602.9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7.27%。2018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35%,与2017年的10.37%相比有所降低,降低1.02个百分点。企业经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应当关注管理费用控制的合理性和其他成本费用支出的过快增长。2018年财务费用为31,329.6万元,与2017年的34,433.7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9.01%。 三、资产结构分析 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与营业收入都在下降,与2017年相比,资产结构没有明显的恶化或改善情况。 四、偿债能力分析 从支付能力来看,天津港2018年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企业负债经营为正效应,增加负债有可能给企业创造利润。 五、盈利能力分析 天津港2018年的营业利润率为10.97%,总资产报酬率为4.86%,净资产收益率为4.68%,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1.48%。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2,730,845.22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5.25%,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12.24%。从企业内外部资产的盈利情况来看,对外投资 内部资料,妥善保管第1 页共3 页

物流师案例分析:天津港集团物流体系的建设问题

物流师案例分析:天津港集团物流体系的建设问题天津港物流体系的构建不仅是集团公司"四大产业"规划的具体部署,而且也是天津北方国际 物流中心建设的重要基础,更是提升集团公司竞争实力,应对周边港口竞争的重要手段。未来在天津地区,可能要逐渐形成3-4 个重要的物流企业组团,构成天津地区的大物流系统格局,而天津港集团公司的物流体系应当成为海港区北方国际物流中心的重要标志,是天津地区大物流系统格局中的重要物流组团。然而,由于天津港多年的业务发展重点优势在码头操作管理,物流业务的发展一直处于薄弱环节,因此,集团公司物流体系的建设不仅要涉及组织构架、资源、产权整合,还要解决专业人才、市场开发等诸多新课题,可谓任重而道远。 1.天津港物流体系构建的总体方针 天津港物流体系构建的总体方针可采取"先安内,后攘外""先箱货,再散货""先传统物流 后现代物流"的模式。 "先安内后攘外"这是工作重点的先后部署问题,"先安内"是指对天津港内部的物流资源(如箱货公司、储运公司、各公司堆场、货运公司、贸易公司、国际物流公司、外轮代理等)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管理和运营体制与机制,待形成合力后,再行对外开发物流市场,即"后攘外"; "先箱货再散货",由于天津港的集装箱货源及航线市场一直是集中开发,而散杂货市场是分散开发,因此物流资源的整合要优先考虑以及集中精力于集装箱业务,待形成比较成熟的集装箱物流管理体系后,再逐步把散杂货物流纳入统一体系。当然也不排除对重点散杂货物流资源进行优先的整合,诸如矿石及煤炭等,这需要结合实际运营情况做出决策。 "先传统物流,后现代物流","先传统物流"是指首先立足于堆场与输运能力的资源开发建设,重点发展仓储、装卸搬运、运输、配送等传统物流业务,然后以此为基础,利用物流信息技术开发、堆存中的流通加工、联运方案设计等,着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2.天津港物流体系构建的组织框架规制构想 (2)整合和理顺内部传统物流资源,把货运,仓储资源优先整合;形成货运与仓储两大业 务板块,可以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形式存在,在业务开发的初期,为推进管理强度传递到下属的 业务板块,公司在体制上可以采用子公司的形式运作,也可以分公司的形式运作,但不论以何 种形式,只要在人员及资金上得以控制也可以。当然,也可以实行振华物流公司的管理体制。 3.影响天津港物流体系发展的四大业务功能天津港物流体系未来可能由四大业务功能构成: (1)运输功能主要包括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铁运主要与铁路部门合作,参与或负责有关铁路货运的协调、经营,重点推动海铁联运业务的规划、方案设计及运营管理;公路运输业务主要承担港区内部码头集输港配送及腹地门到门运输。目前港区内部码头集输港配送业务主要采取自营模式,而腹地运输业务市场随着无水港业务的推进,可能要采取自营与外包相结合的方式, 应当是外包为主,自营为辅。对于营运风险大,货源变动幅度大的尽可能采用外包策略,而对于营运风险小,货源稳定的建议采取自营策略。 (2)堆存功能目前天津港的堆存业务重点是将七个堆场整合成统一的管理体系,堆存业务的重点主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七个堆场如何与五个集装箱码头公司前沿堆场形成统一的对接系统,使七个堆场的箱源信息与五个集装箱码头公司(例如COSMOS形成同步链接,这样有利于集 港运输的平衡调度,减轻集港输运压力,提高调度效率。来源考试大网/ 二是七个堆场如何与无水港箱源及非无水港箱源对接,将来无水港与七个堆场实现信息调配对接的问题好解决,但对于非无水港箱源的信息对接比较困难,主要难点在于这些箱源多数被各种货代公司掌握 (无水港网络平台将来能否有力或有效吸引货代公司入驻,早日实现对各种货代公司的资源整合很关键)。 天津港堆存业务的发展重点首先应当通过信息平台建设把七个自有堆场与五个集装箱公司码头前沿堆场实现箱源信息的对接,成为一个虚拟堆场;其次,将来力争把天津港区34 个海关监管堆场通过信息网络建构虚拟堆场,从而在天津港区形成统一的虚拟堆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一统化的虚拟调度协

天津港2020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天津港2020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综合报告 一、实现利润分析 2020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44,831.51万元,与2019年三季度的50,968.4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2.04%。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企业盈利基础比较可靠。在营业收入迅速扩大的情况下,营业利润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未能处理好扩大市场份额和提高盈利水平之间所存在的矛盾,应尽快采取措施处理市场扩展所带来的经营危机。 二、成本费用分析 2020年三季度营业成本为324,415.33万元,与2019年三季度的266,668.1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1.66%。2020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31,517.33万元,与2019年三季度的30,747.78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2.5%。2020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88%,与2019年三季度的8.87%相比有所降低,降低0.98个百分点。但企业经营业务的营利能力并没有提高,应注意管理费用支出的合理性。2020年三季度财务费用为8,093.96万元,与2019年三季度的7,865.1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2.91%。 三、资产结构分析 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下降,收入增长,资产的盈利能力明显提高,与2019年三季度相比,资产结构趋于改善。 四、偿债能力分析 从支付能力来看,天津港2020年三季度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其现金支付能力为308,549.62万元。企业负债经营为正效应,增加负债有可能给企业创造利润。 五、盈利能力分析 天津港2020年三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11.23%,总资产报酬率为 内部资料,妥善保管第1 页共3 页

天津港8·12爆炸事件网络舆情政府引导案例研究

天津港8·12爆炸事件网络舆情政府引导案例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已经进入了全面转型时期,在这个特殊时期中,社会内部矛盾的凸显导致各种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事件大量爆发,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政府对于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应对处理能力已经成为考核和评价政府行政效率的重要指标。同时,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国内的快速发展与普及,突发事件所引发的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管理工作也逐渐成为政府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的重要行政管理内容,但是由于我国各级政府长期以来的官本位行政理念和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经验的缺乏,导致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与不足,使得在众多突发事件爆发之后的网络舆情管控中还无法达到预定的有效引导和正面舆论环境塑造的要求,严重影响了新时期我国政府行政机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同时随着国内网络用户数量和类型的不断增加,网络舆情是否能够得到合理疏导和管控,也直接关系到国内政治经济发展的可持续能力,因此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工作中,探索和分析更为有效的管理模式和机制,对于提高新时期我国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在研究工作以2015年8月12日发生的天津港爆炸事件作为研究案例,通过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引导的相关理论基础进行整理分析,在天津港8·12爆炸事件基本情况介绍的基础上,从多个方面和角度对政府的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本文的研究内容包括了如下几个部分:(1)对天津港8·12爆炸事件基本情况、事件网络舆情政府引导的典型性进行整理介绍与分析,探讨事件中网络舆情的关键因素。(2)研究分析天津港8·12爆炸事件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监测机制、对网络舆情的疏导与堵截机制以及政府善后工作机制的网络舆情影响等。(3)从事件政府网络舆情引导的基本原则、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机制、网络舆情引导和流程建设、网络舆情监管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等角度提出相关建议。

基于主成分分析的天津港港口物流发展趋势研究

基于主成分分析的天津港港口物流发展趋势研究 发表时间:2010-07-30T15:55:43.263Z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年5月上旬刊供稿作者:刘秋红[导读] 天津港港口物流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天津滨海新区海港物流区的建设及滨海新区国际物流中心功能的实现。刘秋红(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摘要:天津港港口物流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天津滨海新区海港物流区的建设及滨海新区国际物流中心功能的实现。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 对天津港港口物流发展水平的时间序列数列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并获取了天津港物流发展的综合得分。通过分析,得出天津港港口物流综合能力在逐年提高,其硬环境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其软环境建设还有待加强。关键词:主成分分析法天津港港口物流 0 引言 天津港处于京津城市带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交汇点上,是中国最大的人工海港,天津港主要分为北疆、南疆、东疆、海河四大港区,天津港航道最大可进出30万吨级船舶,水深最深达-19.5米,已成为面向东北亚、辐射中西亚的集装箱枢纽港,环渤海地区最大的综合性港口。滨海新区为实现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功能定位,将建设海港物流区作为其总体规划中“八个产业功能区”之一。天津港港口物流的发展趋势直接关系到海港物流区的建设及滨海新区国际物流中心功能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对天津港港口物流的发展趋势进行研究。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天津港口物流发展水平的时间序列数据综合评价分析,并进一步探讨其未来发展趋势。 1 主成分分析法的基本原理 主成分分析就是设法将原来众多具有一定相关性的指标,重新组合成一组新的相互无关的少数几个综合指标来代替原来指标。其原理是将原来p个指标作线性组合作为新的综合指标,如果将选取的第一个线性组合即第一个综合指标记为F1,F1尽可能多的反映原来指标的信息,信息用F1的方差来表达,因此在所有的线性组合中所选的F1应该是方差最大的,所以称F1为第一主成分。如果第一主成分不足以代表p个指标的信息,再考虑选取F2即第二线性组合,称F2为第二主成分,以此类推可以造出第三,第四……第p个主成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选取前几个较大主成分,这样做会损失一部分信息,但由于我们抓住了主要信息,所以以几个较大的主成分来进行分析,其结果应该是可靠的。 2 天津港港口物流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的实证分析 2.1 天津港港口物流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的构建 要用主成分分析法分析天津港港口物流的发展水平,首先要确定指标体系的构成。在确定指标体系时要体现全面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等原则。根据确定指标体系的原则和现有的统计资料,本文选出腹地物流支持、港口物流规模及发展潜力、港口设施等三组具有代表性的一级指标,它们构成了一个能综合反映天津港港口物流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在一级指标下又细分为13个二级指标。它们是:反映腹地物流支持的城市货运总量、全市生产总值、第三产业贡献率;反映港口物流规模及发展潜力的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绝对数、进出口总额增长速度、全市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反应港口设施的码头长度、港口泊位、万吨级泊位、堆场总面积、集装箱堆场堆存能力等13个指标。 2.2 主成分的确定 我们对天津港近10年的13个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运用SAS软件分析,得到特征值、贡献率及累计贡献率变量相关系数矩阵的两大特征值分别为10.2179和1.68922,其累计贡献率91.59%,说明这两个主成分基本包含了全部指标具有的信息,用这两个主成分代表原来13个指标来评价天津港港口物流10年来的综合发展水平已有91.59%的把握,故选取这两个主成分,其因子载荷矩阵。 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绝对数、全市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城市货运总量、全市生产总值、码头长度、港口泊位、万吨级泊位、堆场总面积、集装箱堆场堆存能力在第一主成分上占有较高的载荷,所以我们可以把第一主成分看作是综合主成分;第三产业贡献率、进出口总额增长速度在第二主成分上有较高载荷,我们可以把第二主成分看作是反映物流发展现状及发展潜力的主成分。 根据公式计算出不同年份天津港港口物流发展的各个主成分及最终的综合得分。 3 结论 3.1 天津港港口物流综合能力在逐年提高 自1999年以来,天津港港口物流发展水平综合得分是处于一个稳步上行的状态,基本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其中2007年和2008年的综合得分均较上一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充分说明随着滨海新区国际物流中心功能定位的进一步明确,滨海新区建设海港物流区的主要载体天津港也处于蓬勃发展的上升阶段,天津港港口物流综合能力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迅速提高。 3.2 天津港港口硬环境呈良好发展态势 码头长度、港口泊位、万吨级泊位、堆场总面积、集装箱堆场堆存能力等信息在第一主成分上有较高的载荷,而这些指标恰恰是反映港口硬环境的指标。从表3的计算结果可见,第一主成分的得分呈逐年递增的态势,说明天津港港口硬环境发展态势良好。这与天津港十一五期间将投资450亿元,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等级、完善功能,增强天津港的核心竞争力的目标是一致的。 3.3 软环境建设有待加强 在第二主成分中有较高载荷的是第三产业贡献率、进出口总额增长速度。而这两个指标主要反映的是港口建设的软环境。表3的得分可以看出,第二主成分得分与天津港物流综合能力的发展趋势并不一致,尤其是2007年和2008年。这说明滨海新区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和进出口总额增长速度影响了天津港港口物流的发展。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风暴已对全球实体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冲击,2008年世界经济明显放缓,我国外贸出口走低,港口吞吐量增速回落,致使我国进出口总额增长速度趋缓。 为进一步发展天津港的港口物流,必须加强港口的软环境建设。第一,强化港口物流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化服务、专业化服务、智能化服务、网络化服务等理念入手,转变服务方式,从而促进港口协调发展。第二,加大港口物流专业人才的培养。第三,鼓励金融、保险、信用担保等机构加大对物流产业的支持。第四,发展低碳经济、打造绿色港口,建设生态示范港区。参考文献:

案例分析

1.某钢铁企业(中方)拟与英国一公司(外方)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钢铁企业,双方拟定的合营企业合同的要点如下: (1)注册资本总额1000万镑,中方出资400万镑,英方出资600万镑; (2)中方以机器设备、厂房、办公楼等出资(其中厂房已为下属企业贷款作为抵押),外方以机器设备和技术、现金出资; (3)合营企业董事长只能由英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 (4)合营为3。年,合营进人20年时,各方可按各自出资比例减少注册资本30%; (5)合营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适用于英国法律。 请问:上述合同要点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吗?请说明理由。 答:(1)符合法律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外方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00; (2)中方出资存在不合法之处,根据规定,合营各方可以以设备、现金等出资,但不得以其已设立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3)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应由合营双方协商或董事会选举产生,双方均可以担任董事长,一方担任董事长,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4)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期间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5)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双方发生争议时,只能适用于中国法律,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律。 2.水果摊商A与果农B达成口头协议,由B向A提供柑橘2000公斤,每箱10公斤,共200箱。由B负责包装、装箱和发运,协议还规定了价格、交货日期等。一周后,B如约将200箱共2000公斤柑橘运至规定地点,A在验收这批柑橘时发觉包装较差且部分柑橘个头、颜色均不十分理想,于是拒绝收货付款。双方发生争执。 请问:双方所订的购销柑橘的协议是否有效?引起争执的原因是什么?如何处理? 答:A,B之间关于购销柑橘的协议主体合格,内容合法,主要条款明确,应确认为有效的经济合同。引起合同纠纷的原因在于双方在口头协议中没有对包装标准、货物质量标准作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此双方均有一定责任。因此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 如协商无效,双方仍应承担各自的责任。 3.某股份公司在沪市交易所临近收盘时通过4个A字头的个人帐户进行连续交易,而不转让证券所有权的方式虚假买卖,以抬高本公司股票的价格,致使该公司股票当日收盘价比前日上涨102%。此后1个月中该公司证券部先后动用资金近2000万元,买人本公司股票12万股。后来,该公可证券部将上述股票及

货物运输案例与分析

【例1】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故,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致使船底划破海水渗入船内,造成船货部分损失。之后,船长将船拖至就近港口的船坞修理。前后花了10天,共支出修理费5000美元,增加各项开支(包括员工工资)共3000美元。次日,又遇恶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部分货物受损,试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就哪些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为什么? 分析: 1. 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仓,造成的船货的部分损失,以及遇到恶天气,导致的某货主的部分损失属于单独海损;因修理船只花费的修理费和各项费用开支属于共同海损。 2. 根据198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平安险的规定:对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了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3. 本案例中,被保险人有权就上述所有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 【例2】某货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中航船货物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遂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000货物被烧毁;②6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的工资。从上述情况和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哪些属单独海损,哪些属共同海损,为什么?

港口行业分析报告(案例)

港口行业分析报告 一、港口行业生产综述 港口经过10几年的建设,我国港口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基本形成了由主枢纽港为骨干、区域性中型港口为辅助、小型港口为补充的层次分明的港口布局体系。二是建成了一批10万至20万吨级铁矿石、原油和具有国际水平的集装箱码头。船舶平均每次在港停时由1985年的4.4天下降到2002年的1.2天,基本消除了“瓶颈”状况。三是长江口航道整治一期工程完成,天津、秦皇岛、广州和湛江等一批港口深水航道交付使用,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港口的国际竞争力。四是计算机、EDI等一些新技术和新装备的运用,使港口发展与当前的信息技术结合起来。五是大部分港口实现了或正在实现老港区的改造、功能转换、资源重组以及新港区规划和开发建设,港口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港口基础设施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沿海港口大型深水泊位短缺,尤其是专业化集装箱泊位、矿石泊位、原油码头泊位不足;二是码头吞吐能力不足导致大型枢纽港码头超负荷运转;老三是码头泊位等级低,设备落后,老港区改造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四是长江口、珠江口出海航道及沿海主枢纽港进出港航道能力仍然不足,适应不了我国外贸吞吐量的变化。 为了缓解以上压力,2002年沿海港口完成投资130亿元(基础设施总共投资3150亿元),建成中级以上泊位24个,其中深水泊位19个,新增码头吞吐能力6500万吨,新增集装箱吞吐能力196万TEU,2002年全国港口完成吞吐量26.8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700万TEU。2002年,港口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加快了建设步伐,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我国港口的要求。2002年,为了缓解集装箱快速发展对港口的需求,重点加强了沿海主要港口集装箱码头的建设,尤其是为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完成了上通航海外高桥港区三期工程和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了洋山港一期工程和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二期工程。 表1:2002年沿海主要港口吞吐量统计 大连10851.23845.41351.6 营口31271085.7301.5 锦州1404512.947 秦皇岛11167.5503044.4 天津129067006.92408 青岛12213/3410 日照31361941.4560 连云港33162001205 上海2638410608861 宁波153986241.61859 福州39101386481 厦门273417811754 深圳876551247613 广州1532342412172 珠海22931206341 湛江26271787105 资料来源:中国港口

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一.关于合同成立 1.日本甲公司6月5日上午通过航空邮件向中国乙公司发盘:“可供松下彩电1000台,单价300美元,FOB长崎港,一个月内答复有效。”6月6日上午日方又向乙公司发电传:“取消6月5日发盘内容。”问中国公司6月7日收到航空邮件后做出同意通知,合同是否成立? 答:不成立,因为对方已经撤回要约。 2.新加坡甲公司于1月1日向德国乙公司电传:“急购米其林轮胎2000个,单价35美元,总计70000美元,CIF新加坡。合同成立后立即装船,10日内答复有效”。德国公司收到该要约后,当天就向轮胎公司订购了2000个米其林轮胎,1月3日甲公司电告德国乙公司:“已联系到货源,1月1日电传失效。”乙公司1月4日电复:“货已经备妥,贵公司撤销要约无效,合同应当履行。”并于1月15日将全部货物运到汉堡码头装船发往新加坡。问:双方合同是否成立?新加坡公司是否应付款? 答:合同成立,新加坡公司应付款。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为不可撤销要约,且德国公司已经本着对要约的信赖备货,故新加坡公司的撤销行为无效。 3:大连某水产品公司于5月21日向一日本公司以商业信函方式发出一份要约,欲出售一批货物。该要约明确表示:请日本公司在5月26日前作出答复,大连公司在此之前不会撤销该要签约,预计此信函应在5月24日到达日本公司。然而,5月23日大连公司改变主意,在当天以电传的方式通知日本公司取消5月21日发出的要约。 问:(1)5月23日这天,大连公司能否取消自己在5月21日发出的要约?(2)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有何区别。 答:可以,属于要约的撤回,即使是不可撤销要约,也可撤回。《公约》15条。 二.关于贸易术语风险转移 1.天津某公司于1999年7月12日由天津发运电脑5000台到广州,预计7月27日货物可以抵达广州。货物启运后,同日天津公司在因特网上发布电子公告一份,将这批电脑的技术指标、价格、预计到港时间等情况一一公示,7月14日广州某公司在网上获得这一信息后,立即发电子邮件通知天津公司,要求购买该批电脑。7月19日,双方在网上就电脑价格等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为了稳妥起见双方用传真互致加盖公司公章的确认书。7月29日,货物抵达广州后,广州公司提货时,发现因轮船底舱进水,部分电脑包装有海水浸渍痕迹,影响正常销售。广州公司提出,电脑在运抵广州之前已经进水,据此要求天津公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分析

案例分析题 1. (2009.10)45.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以CIF鹿特丹条件出口一批蔬菜,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 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鹿特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 请问: (1)请根据CIF术语的性质,判断该合同是否是真正的CIF合同?为什么? (2)请根据国际贸易惯例与合同的关系,判断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1)该合同不是真正的CIF合同。因为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方式。所谓 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 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所以按CIF术语成交,由卖 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物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真正的CIF合同是装运类合同,不保证到货; (2)该合同有效,因为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没有强制的结束力,当事人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一旦写入合同,就以合同条款为准。 2. (2009.01)45.我某进出口公司与英商按FOB Trimmed(平舱费在内)London条件进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数量为6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8月份装运。我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英商。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英商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我方收到英商寄来的货物在London港的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电汇给英商。另外,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发现该批货物受到了严重的浸湿,已经部分发霉。经查实该浸湿发生在装上船后等待入舱平舱过程中,我方认为此合同是按照FOB Trimmed(平舱费在内)London成交的,英商应 该负责到平舱完成,因此要求英商赔偿浸湿损失。英商是否该赔偿?为什么?我方是否该支付英商提出的款项?为什么? 答:1、英方不应赔偿浸湿损失。 应为FOB术语风险的划分界限是装运港的船上,此浸湿发生在装船后等待入仓平仓的 过程中,此时风险已由英方(卖方)转移给我方(买方),所以此损失应有我方承担。 2、我方不应该支付装船费和平仓费。 根据FOB的变形FOB (Trimmed)可知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仓费在内的装船费。

天津港2020年一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天津港2020年一季度财务分析综合报告天津港2020年一季度财务分析综合报告 一、实现利润分析 2020年一季度实现利润为26,015.12万元,与2019年一季度的 26,196.28万元相比变化不大,变化幅度为0.69%。实现利润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企业盈利基础比较可靠。企业在减收的情况下营业利润却并没有明显降低,企业成本费用支出控制较好,但要注意营业收入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成本费用分析 2020年一季度营业成本为217,465.34万元,与2019年一季度的229,452.51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5.22%。2020年一季度管理费用为26,669.62万元,与2019年一季度的26,615.08万元相比变化不大,变化幅度为0.2%。2020年一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85%,与2019年一季度的9.44%相比变化不大。企业管理费用支出的水平和效果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管理费用支出正常。2020年一季度财务费用为9,145.45万元,与2019年一季度的9,087.29万元相比变化不大,变化幅度为0.64%。 三、资产结构分析 2020年一季度企业不合理资金占用项目较少,资产的盈力能力较强,资产结构合理。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与营业收入都在下降,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资产结构没有明显的恶化或改善情况。 四、偿债能力分析 从支付能力来看,天津港2020年一季度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企业负债经营为正效应,增加负债有可能给企业创造利润。 五、盈利能力分析 天津港2020年一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9.60%,总资产报酬率为3.98%,净资产收益率为3.54%,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0.25%。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2,946,909.56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3.53%, 内部资料,妥善保管第1 页共3 页

典型案例分析9-FOB

典型案例分析9-FOB 案情简介 2007年西南创业有限责任公司A与韩国金玉姬公司B签订一份玉米的购销合同。合同具体规定了水份,杂质等条件,以中国商品检验局证明为最后依据。 单价为每吨1800美元,FOB天津港,麻袋装,每袋净重100公斤。 韩国金玉姬公司须于2007年8月派船只接运货物。韩国金玉姬公司未按期派船前来装运,一直延误了数月才派船来华接货。 玉米装船交货,运抵目的地后,韩国金玉姬公司发现玉米生虫,于是委托当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签发了虫害证明。 西南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接到对方索赔请求,一方面拒绝赔偿,另一方面要求韩国金玉姬公司支付延误时期西南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 另外,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发生虫害。 试问: (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西南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要求韩国金玉姬公司支付延误时期的玉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能否成立,为什么? (3)韩国金玉姬公司的索赔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理论解析: 关于FOB术语。 FOB术语是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的英文缩略语,意思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术语是海上运输最早出现的国际贸易术语,也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普遍应用的贸易术语之一。按照国际商会《2000年通则》的规定,将FOB合同中买卖双方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概括如下: ①卖方必须: (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2)自负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它货物出口手续,交纳出口捐、税、费; (3)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依照港口惯例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并给予买方以充分的通知; (4)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 ②买方必须: (1)支付货款并接受卖方提供的交货凭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2)自负费用及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手续,交纳进口的各种捐、税、费; (3)自费租船并将船名、装船地点、时间给予卖方以充分的通知; (4)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和费用。 ③使用FOB术语应注意以下问题: (1)通知问题。 FOB术语中涉及两个充分通知。一个是买方租船后,应将船名、装货时间、地点给予卖方以充分通知;另一个是卖方在货物装船后要给买方以充分通知。在第一种情况下,如买方未给予充分通知,指定的船舶未按时到达或未能按时受载货物,或比规定的时间提前停止装货,由此产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失应由买方承担。在第二种情况下,由于货物风险是在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因此卖方在货物装船时必须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投保,否则由此造成买方受到的损失,卖方应当负责。 (2)注意各国对FOB的不同解释。 典型的是美国1941年修订的《对外贸易定义》,该定义把FOB术语分为六种,其中只有FOB VESSEL (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与国际商会规定的FOB术语含义相类似。所以在对美贸易中,如用FOB术语成交,则要注明是采用国际商会制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或是适用美国全国对外贸易协会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订本》,如采用后者,则需要在FOB后面加上“VESSEL”(船舶)字样,以免引起误解。 所以,在本案中: (l)以FOB价格条件成交,风险从货物自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王某拥有的180万元资产,从中拿出100万元开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若该企业经营失败而未获收益,并且欠下150万元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如何得到偿还? 案例二:某合伙企业由A、B、C、D四个合伙人组成,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及损益分配比例均分别为40%、30%、20%、10%。该合伙企业清算时,拥有全体合伙人的出资额100万元、留存收益50万元,负债额200万元。问:清算时对债务如何偿还? 案例三:2000年1月,赵、钱、孙、李四人决定设立以合伙企业,并签订书面协议,内容如下:(1)赵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人同意孙以劳务出资6万元,李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四人按2:2:1:1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企业,但签定大于1万元的销售合用应经其他人同意。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

发生以下事实: (1)2000年5月赵擅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红天签定合同,红天公司不知道其内部限制。钱获知后,向红天公司表示不承认。(2)2001年1月,李提出退伙,并不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1年3月李经清算退伙。4月新合伙人周出资4万元入伙。2001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绿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的24万元现合伙人和李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李以自己退伙为由,周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承担(3)2002年4月,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偿还到期债务8万元。黄河公司于2002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黄河公司胜诉,于2002年8月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赵跟红天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李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如果李向红天偿还24万元,可以向那些当事人追偿,金额多少?(3)周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天津港SWOT分析

打造天津港国际航运中心的SWOT分析 倪上09区域经济学专业09225020 摘要:自天津滨海新区1994年开发开放以来,天津港的发展有了快速的发展,无论从基础设施还是投资环境来看,天津港已经具备打造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坚实基础,如何发挥好天津港枢纽港的作用,关系到我国北方甚至国家的对外开放战略。本文从实际出发,客观了分析了天津港打造国际航运中心存在的优势劣势以及威胁与挑战。从而为天津港将来的发展提出有价值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天津港;国际航运;SWOT 自2006年起,国务院提出努力将滨海新区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目标。近几年来,天津港充分发挥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载体作用,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天津具有强大的辐射作用,它通过与180个国家400多个港口通航,为中国内陆14个省市区共计500万平方公里的经济腹地提供了港口服务,并且在内地建成10个“无水港”,成为腹地用户开展对外贸易的首选港。 一、打造天津港国际航运中心的作用 建设天津港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是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有效途径,将极大带动滨海新区航运相关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天津港集装箱枢纽港地位,促进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建设,推动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提升区域服务辐射能力的必然选择,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滨海新区的服务范围,增强区域辐射能力,提升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中国北方的经济发展;是构筑我国对外开放新优势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提升我国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为广泛参与全球竞争提供有力支撑。 因此,滨海新区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经济增长点的大势已形成,而天津港作为滨海新区的主要一部分区域,建设成为国际航运中心,对整体国家对外开放、北方地区经济发展、天津地区经济的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影响作用。 二、打造国际航运中心的SWOT分析 打造天津港国际航运中心已经势在必行,无论是从所处优良条件的时代下,还是港口的客观条件优势上,还是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上,天津港具备了打造国际航运中心的基础,但是,天津港的发展还面临着外在因素的影响,以下通过SWOT分析天津港打造国际航运中心的优势劣势以及威胁与挑战。 1、S:优势 (1)区位优势突出,腹地社会经济发展潜力巨大 天津市位于我国华北、西北和东北三大区域的结合部,地处环渤海地区的中枢部位,

天津港发展概况

1-8月份天津港进出口情况分析 【核心提示】天津港上半年进出口增长缓慢 上半年天津港完成吞吐量1.5 亿吨,同比增长9.11%;其中散杂货1.2 亿吨,同比增长6.86%,集装箱292.6 万TEU,同比增长4.46%,增速较去年均有所放缓,也低于沿海港口整体水平,与周边港口双位数的增速差别也较大。上半年天津港装卸业务收入为22 亿元,同比增长8.2%,低于吞吐量增速。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1年,天津港货物吞吐量已超4.5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159万标箱,双双创下历史最高水平。而货物吞吐量增速基本保持在10%以上的增速水平。 【数据分析】天津港1-8月份吞吐量数据分析 1.天津港整体货物吞吐量呈现下滑趋势 2012 年1-8月份,天津港整体货物吞吐量同比增幅呈现下降趋势。从整体吞吐量看,天津港月度增速均位于10%以下,远低于去年同比增速。去年度基本月度增速均超过10%,显示外贸进出口整体走势的不景气。从同比增速走势看,同比增速也一直处于下降趋势,截止8月份,天津港货物吞吐量同比增幅仅为3.42%,远低于去年同期17.21%的增长水平。

图表 1:1-8月份天津港月度货物吞吐量情况 资料来源:wind 佰瑞咨询 一方面是天津港港口吞吐量的逐步下降,另一方面则是天津港港口运力的上升。2011年天津港货物吞吐量为4.53亿吨,世界排名也在十年内从世界第17位,跃升为世界第四位。在全国港口中的地位也进一步提高。目前,天津港70%以上的货物吞吐量和50%以上的口岸进出口货值来自天津以外的各省区,随着整体经济的减弱,天津港货物吞吐量下降也就不足为奇。同时前8个月的总体货物吞吐量仅为3.13亿吨,相对于天津港2012年4.7亿吨的目标吞吐量,还差近1.6亿吨的目标,相当于1-8月份的一半。 2.天津港外贸货物吞吐量情况 2012年1-8月份,天津港外贸货物吞吐量年初爆出较为稳定态势,月度同比增速基本保持在10%以上,但是从6月份开始,增速开始快速回落。6月份,天津港外贸货物吞吐量同比达到14.29%,但是7月份,数据快速回落到7.19%,而截至8月份,同比增速则为负值,增速同比下降0.88%。随着整体上相对于2011年增速相对较好,但是考虑到2011年上半年的增幅回落水平。2012年,天津港外贸货物增速保持在较低水平。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1. (2009.10 )45 .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以CIF 鹿特丹条件出口一批蔬菜,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 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 月5 日将货物运抵鹿特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 请问: (1)请根据CIF术语的性质,判断该合同是否是真正的CIF合同?为什么? (2)请根据国际贸易惯例与合同的关系,判断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1)该合同不是真正的CIF合同。因为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方式。所谓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所以按CIF 术语成交,由卖 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物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真正的CIF合同是装运类合同,不保证到货; (2)该合同有效,因为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没有强制的结束力,当事人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一旦写入合同,就以合同条款为准。 2. (2009.01 )45. 我某进出口公司与英商按FOBTrimmed (平舱费在内)London 条件进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数量为6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8 月份装运。我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英商。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英商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我方收到英商寄来的货物在London 港的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电汇给英商。另外,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发现该批货物受到了严重的浸湿,已经部分发霉。经查实该浸湿发生在装上船后等待入舱平舱过程中,我方认为此合同是按照FOB Trimmed (平舱费在内)Lon don成交的,英商应 该负责到平舱完成,因此要求英商赔偿浸湿损失。英商是否该赔偿?为什么?我方是否该支付英商提出的款项?为什么? 答:1 、英方不应赔偿浸湿损失。 应为FOB术语风险的划分界限是装运港的船上,此浸湿发生在装船后等待入仓平仓的过程中,此时风险已由英方(卖方)转移给我方(买方),所以此损失应有我方承担。 2、我方不应该支付装船费和平仓费。 根据FOB的变形FOB (Trimmed)可知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仓费在 内的装船费。

2018版天津港保税区进出口贸易分析报告

2018版天津港保税区进出口 贸易分析报告

目录 第一节天津港保税区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天津港保税区进出口贸易进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2) 一、天津港保税区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2) 二、天津港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2) 三、天津港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3) 第三节天津港保税区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4) 一、天津港保税区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4) 二、天津港保税区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4) 三、天津港保税区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5) 第四节天津港保税区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指标分析 (6) 一、天津港保税区进口金额现状统计 (6) 二、天津港保税区进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6) 三、天津港保税区进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7)

图表目录 表1:天津港保税区进出口贸易现状统计表 (1) 表2:天津港保税区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2) 表3:天津港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 (2) 表4:天津港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3) 表5:天津港保税区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4) 表6:天津港保税区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 (4) 表7:天津港保税区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8:天津港保税区进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6) 表9:天津港保税区进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 (6) 表10:天津港保税区进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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