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员工购车的税务处理

企业为员工购车的税务处理
企业为员工购车的税务处理

(二)企业与个人签订了租赁合同,企业与个人应进行如下处理。

1.依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及《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关规定,员工应就其取得的租赁收入分别按“服务业——租赁”缴纳营业税和“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于企业所得税,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097号)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对待租赁个人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企业须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折旧费用均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车辆发生费用需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方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四、企业为员工发放补贴或报销费用。

企业在经营中无法提供公务交通,员工用个人车辆为公司服务,公司以发放现金或者凭发票报销的方式支付个人负担其公务相关的

费用。

1.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305号)规定,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在规定的标准内,为员工报销的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修理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交通补贴,均属于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薪金支出,应一律计入企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按照现行的计税工资标准

进行税前扣除。

2.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7]305号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信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信补贴收入,扣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为员工购车,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购车,作为公司的办公用车,但可明确某员工使用(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这样既可以将车辆计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因使用汽车而发生的耗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修理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企业可因此减少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同时个人也无需为此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企业还可与员工约定,如果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达到一定标准后,可将该车按折旧后余值出售给个人,这样既达到了激励员工的目的,又节省了企业与个人的税收支出。

特殊性税务处理与一般性税务处理在企业重组中的区别资料

注:《中国税务报》在本文中有贡献 3月12日,优酷网与土豆网同时宣布以100%换股的方式进行合并,预计这笔交易的金额将达10.4亿美元,有望成为中国互联网市场最大的股票交换并购案。而这只是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风起云涌,企业重组迅猛发展的一个缩影。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颁布,与2009年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共同构成了对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又先后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对企业重组涉及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进行了明确。至此,关于企业重组的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政策体系已经建立起来,起到了从税收角度规范和促进企业重组的重要作用。 三大税种中,最为复杂的当属企业所得税,重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对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适用政策进行对比,指出其中的异同,为发生重组业务的企业提供参考。 提交资料的要求不同 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重组,当事各方应提交书面资料备案;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的重组,当事各方应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第一,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因重组业务完成时间不同,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对2011年完成重组的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

公司员工福利配车制度

关于门市经理,副经理购车补助的规定为激励员工勤奋工作,拼搏进取,提高效率,创造最佳业绩。同时给员工提供现代工作和生活方式,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条件。实施公司的人才发展战略,弘扬企业精神,培养和建立公司的核心人才团队,激励和保障具有专业能力和较高管理水平的核心人才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决定在正常薪酬体系之外,为公司的核心人才配备交通工具。为指导该项措施的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忠诚于公司,有开拓精神。带头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 作任务。 2.现任的经理,副经理 3.能无偿的到工地及业主家处理售后服务 4.能无偿的为公司执行出车及服从公司派车,为公司服务。 二. 补助办法 1. 现任经理在购车时一次性补助2万元,副经理补助1.5万元 2. 自公司审批并购车后,每年没车补3000元,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任务后(按各门市分别计算)再补2000元,完不成的不补,每年年底计算补助。 3. 补助期限为三年。 三. 其他条件 1. 接受补助人员必须在公司断续留职三年以上,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按实际工作时间为准,包括产假,婚嫁,超出的视为请假,不计算在工作时间之内)请假超过半年的按自愿离职处理。 2. 在自购车起三年时间内无故离职或由于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的,个人无条件全额返还公司为其配车所支付的费用。 四.车辆管理: 1. 所购车辆以个人名义过户,车型由个人选择,产权归个人所有。 2. 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车牌、保险单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3. 车辆日常使用以及维护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4. 除上述费用外公司不承担车辆其他任何费用,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 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外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公司员工私车公用补贴办法

1、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各部门用车需求增加,而公司现有车辆又无法完全满足公务出行的需要。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临时外出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2、管理原则 私车公用费用管理本着“公平自愿、必需节俭,效益优先”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3、申请程序 3.1因公外出或出差需派车的,由行政部负责安排车辆,填写《派车单》,在公司车辆无法调遣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私车公用。 3.2私车公用都应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列明去向、车牌号、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填写完整后报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批 4、费用报销标准 4.1私车公用申请报批后,费用参照公里数进行核定,1公里补贴金额为1元。里程数按照百度地图里程计算。 4.2、过路费、停车费按实报销。 5、私车公用费用补贴报销流程 用车人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行政部核准→用车人准备汽油费发票每月底前凭《私车公用申请单》结算一次。 6、其他注意事项 6.1员工的私车公用车辆,须自行确保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含第三责任险和驾乘险)等车辆管理及交管部门备查所需的证件及相关手续齐全并始终在有效期限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6.2私车公用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备查的证件。 6.3私车公用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部门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文明驾车,

确保行车安全。 6.4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费用,此费用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6.5员工须爱惜车辆,自行负责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确保车况的良好状态,不得故障驾车或在汽车安全技术性能有问题时驾车。 6.6私车公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和交通法律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处罚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6.7申请私车公用的员工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国家、重庆市的交通管理和车辆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7、本办法由行政部起草,经管理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施行,行政部对该条款负有解释权,修改时亦同。 8、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试行。

公司整体转让的账务处理

公司整体转让的账务处理 资产重组是指通过不同法人主体的法人财产权、出资人所有权及债权进行符合资本最大增值目的的相互调整与改变,对实业资本、金融资本、产权资本和无形资本的重新组合。重组的目的是实现企业一定的目标,即获取利润及使股东投资回报率最大化,充分利用资源并采取一定的管理手段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其主要目标是实现资本的不断增值和利润的最大化。 一、资产重组的形式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一般做法,可以归纳为股权转让、收购兼并、资产剥离和资产置换四种主要形式。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并购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上市公司部分股权,从而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甚至控股股东的行为。2.收购兼并。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并购,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既可以整合企业的内外部资源,产生规模效应,降低市场交易费用,扩大市场份额,又可以采取多样化的经营策略,以降低经营风险。采集者退散来源:考试大来源:www. exa mda. com 来源:考试大3.资产剥离。资产剥离是将上市公司主体中的非生产性、非经营性资产从上市公司实体中分离出来,一般由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承接,这是上市公司最为常用的利润提升方法之一,主要是将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剥离转让给母公司或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

4.资产置换。资产置换是指上市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进行资产交换,从而提高资产质量。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这一交易行为主要发生在关联方之间,是上市公司尤其是一些主营业务亏损或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常用的扭亏手段。 二、账务处理 1.股权转让的账务处理。(1)受让方股款一次性到位时,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间接支付给出让方股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科目;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科目。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股款给出让方。根据受让方的汇出凭证及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科目。(2)受让方股款分期到位时,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间接支付给出让方股款,当支付款小于股份转让协议价格的50%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科目;当支付款大于等于股份转让协议价格的50%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科目,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科目。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直接支付给出让方股款,当支付款小于股份转让协议价格的50%时,公司不进行账务处理;当支付款大于等于股份转让协议价格的50%时,借记“实收资本(或

企业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完整篇

企业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完整篇 每月月末和月初是会计最为忙碌、最为重要的时间,一个月的工作结果都要在这几天进行归集、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越是忙乱的时候,越容易出现差错,因此会计应将每月的工作进行归类,区分轻重缓急,不要盲目的工作。现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 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 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

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 进项发票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目前专用发票认证一般是通过网上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未在单位自行认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或中介机构代理认证。因此企业会计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一个企业每月进项发票较多时,通常不会在一个月全部认证,而是有选择的认证部分发票。发票认证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第一,当月缴纳税金金额。在税务机关规定税负范围上下计算当月税金;第二,考虑会计存货和成本处理。有些商品当月购入当月销售,这些发票应该在当月认证,否则将导致账面库存为负数;生产企业成本计算需要原材料,若当月生产领用材料发票未进行认证处理,将会降低产品成本;第

员工购车管理实施草案

《公司员工购车补助方案》2014年试行草案 一、总则 1、为提高员工福利,有效激励员工工作热情,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高办公效率、减少运行成本,特制定本方案。 2、本方案适用于本公司在职人员。 二、车辆使用方法 1、实行私车公用,公司补助的原则进行车辆使用,即由员工自己购车、自己管理,公司根据员工职位和工作环境不同给予一定的购车款补助与使用费用补助。 2、车辆使用费用补助标准,按照“既要节省费用支出,又要保证业务交通需要,且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来确定。 3、已享受私车公用补助的人员,在无锡市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可再调用公司的公务用车。 三、车辆购置补助标准 本公司员工由于工作需要频繁使用车辆的,如按公司名义自行购车可经常用于公务活动的,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再签署车辆使用协议(见附表1、2、3),购车总价不超过30万,不低于10万的可享受公司一次性贴补裸车价的50%。 四、车辆使用补助标准 1、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购买车辆、自己管理、公私两用,其车辆装饰、日常维修与维护、保险、过路过桥等费用及意外因素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2、私车公用需申请补助时,需提前写公务用车补助申请(见附表4),

写明所办公务内容、申请补助金额等,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并签署车辆使用协议(见附表2)后报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车辆使用补助标准按0.5元/公里,汽油和过路费按实报销。 3、私车公用超过400公里的,公司提倡乘坐火车或其它交通工具,如一定需要的话,需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另配一名驾驶员同行,禁止长途独自驾车进行公务活动。 五、车辆使用管理 1、私车公用车辆,应首先使用自己的车辆,在办理公司事务时,原则上公司不再配备公务车。 2、在公务活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以及车辆被盗抢、车辆损坏等意外事件时,由本人自行承担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因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交通违章行为而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由驾车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附则 3、本方案由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江阴金童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 江阴金童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附表1: 购车申请

公司员工购车补贴办法

公司管理人员购车补贴办法 为提高管理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有效控制车辆各项费用,特制定《公司管理人员购车补贴办法》。 一、适用对象 1、享受车辆补贴的对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主任(含主任)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对外联系工作业务需要而须配备交通工具的人员。 2、补贴的方式及标准: (1)购车人可享受一定数额的购车补贴及相关汽车费用补贴,具体对象和购车补贴金额如下: 序号职务购车标准购车补贴(分5年逐月)费用补贴 1 总经理50 万元以上30 万元(5000 元/ 月)2500 元/月 2 副总经理35 万元以上25 万元(4166 元/ 月)2500 元/月 3 部长级20 万元以上15 万元(2500 元/ 月)1500 元/月 4 主任级1 5 万元以上10 万元(166 6 元/ 月)1200 元/月 (2)对符合享受车贴标准(已有自购车辆)但未享受车贴的人员, 可申请享受汽车费用补贴。 (3)如夫妻同在公司服务且同时符合申请条件者限申请一名。 (4)本办法限购买新车,二手车购买不在补助范围。 (5)新购车辆要求外观、颜色、车型等大众化、美观大方,在购买时征求公司意见。

(6)车辆必须是申请人所有且必须确保日常使用,否则取消补贴 二、车辆管理: 1. 管理职责: (1) 公司购车补贴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主要负责补贴对象的审核、协议签订和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理赔工作及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2) 汽车费用补贴的报销部门为财务部,由财务部对补贴费用单独设立帐户进行管理。 2. 购车补贴审批报支程序: (1) 公司主任(含)以上管理人员:购车须由本人填写《购车补 贴申请表》,经办公室审核,报请总经理审批。 (2) 购车人持有效的《购车补贴申请表》和《购车补贴协议书》向计划财务部和行政管理部办理购车补贴款及列帐手续。 3. 车辆补贴费用划分及审批程序: (1) 本办法中车辆费用补贴所指的费用项目为:保险费(商业险第三方责任 险不低于50万)、路桥通行年费、燃油费、日常路桥费、维修保养费、年审/检费,超支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2) 针对已购车辆并符合享受补贴标准但未享受车贴的人员,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享受相关汽车费用补贴。 4. 购车补贴年限、购车人服务年限: (1)有享受购车资格的购车人首次购车可按本办法第二条标准享受补贴,有效期限为5年,5年后无论车辆变更与否均不再享受购车补贴。

企业整体转让税务处理

企业整体转让税务处理 (2012-05-16 21:53:07) 转载▼ 标签: 分类:所得税 房产 整体转让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财产转让所得 杂谈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是指一家企业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 纵观相关政策,企业整体转让应按以下原则进行税务处理: 1.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 根据《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规定: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 根据《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 420号)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应缴纳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整体转让属企业全部财产的所有权转让,应根据产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依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但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具有法定增值额的应当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转让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其附着物则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例1】某企业始建于20世纪90年代,占用国有土地50亩,整体转让价格为3000万元。经评估机构评估,其中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面房屋(现行市场建造价)的价格为800

企业吸收合并税收政策汇总

企业吸收合并税收政策汇总 (2009-06-11 00:07:40) 一、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 二、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帐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四、企业所得税。《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 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19号 为鼓励和促进有正常经营需要的企业合并、分立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合并、分立业务的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8]97号)的精神,现将企业合并、分立业务中当事各方涉及的所得税处理问题进一步补充规定如下: 一、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合并包括被合并企业(指一家或多家不需要经过法律清算程序而解散的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简称合并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应根据合并的具体方式处理。 (一)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

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1.目的:为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服务贡献,完善公司福利体系;控制用车成本与简 化管理;明确高层管理人员车补贴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总部: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总裁特别助理、总工程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副总工程师; 2.2.深圳工厂、成都工厂: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3.权责:本办法由企管部拟定,报经总裁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4.内容:公司鼓励中、高层人员自购车,并依所处职级及任职年限给予购车补贴及用 车补贴。对未购车的中、高层人员发放交通补贴用于补贴上下班交通支出。 4.1.购车补贴:公司对已购车且用于上下班及公务交通用途的中、高层人员给予购车补贴。 4.1.1.补贴对象:见适用范围。 4.1.2.享受起始时间:自任职日起。 4.1.3.补贴标准与一次购车补贴限额: 1.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 2.已购车; 3.所购车自驾用于本人上、下班及公务用途。 4.1.5.购车补贴发放:补贴对象自达到补贴发放条件日起,可凭购车发票向公司申请 可享用的购车补贴,可享受补贴与一次补贴最高限额的差额可向公司借支。 4.1.6. 可享受补贴的计算:可享受补贴金额=已任部门副经理年限*0.8万元+已任部门 经理、副总工程师职位年限之和*1万元+已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

总裁特别助理、总工职位年限之和*2万元+已任总裁、总经理年限*3万元。累 计金额以购车时所任职务的最高补贴限额封顶。 4.1.7.任可享受购车补贴职务期间享受公司配车待遇者,配车时段折半计算任职年限。 同一时期身兼多职时,只计算期间所任最高阶职位的任职年限。 4.1.8. 补贴对象达到购车补贴发放条件后新购车者,可凭购车合同在一次补贴最高限额 内向公司借款用于新车购置。提车后凭购车发票向公司申请可享受购车补贴, 并同时核销借款。 4.1.9. 补贴对象所拥有的车辆价值低于相应补贴最高限额的,公司按车辆实际价值核定 购车补贴,补贴额度为车实际价值,年补贴标准=车实际价值/5。 4.1.10. 车辆价值认定:新车价值=车身价+车辆购置税;旧车价值=(初始购置车身价 +车辆购置税)*(1-10%*使用年限)。 4.1.11. 借支的购车款项,按年予以核销,自购车补贴发放日起每满一年(期间请事假、 病假或非故障性停用累计过30天(含)者,按超出天数顺延),借款人可按年 补贴标准向公司冲抵相应金额的购车借款。 4.1.12.已领取购车补贴的人员职位升迁,自晋升日起,可向公司借支补贴额度差额,核 批金额=车辆现值-结余购车借款,以职级间补贴差额封顶,负值取零。公司对 追加的购车借款,按5年自升职日起逐年核销。 4.1.13. 已领取购车补贴的人员被降级使用者,仍有购车借款余额的,公司重新核定补 贴额度,核定计算公式=新职补贴额度+职位年补贴标准差额*原职任职年限。 超出新额度的部分借支人应予退缴,新额度内未实现部分予以保留但按新职位 补贴标准予以核销。 4.1.14.享受人在领取购车补贴后换购车者,公司不予追加购车补贴,但享用人需事前知 会公司且所换车价值不得低于剩余的借支购车款。 4.1.1 5.换购车补贴:自领取补贴购车日起,享受人此后在公司累计任补贴适用职位满8 年,已领取购车补贴已减销完者,可向公司申请换购车补贴,公司最高按申请时所任职位的购车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换购车(补贴车辆实际价值低于最高补贴的,只补贴车辆实际价值金额),换购车补贴自换购条件符合日起算,逐年按所任职位购车补贴标准予以核销。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税务问题处理黄德汉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 税务问题处理黄德汉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税务问题处理 【时间地点】 2011年5月27-28日(26日全天报到)上海 【参加对象】中央企业、大型集团及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及关注并购重组企业的高管、各企业财务总监、财务部长、税务主管和税务专员。财务骨干及其他中层管理人员等。 【费用】¥3200元/人 (含培训费、资料费、现场咨询费、学习期间午餐费及茶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会务组织】森涛培训网().广州森涛培训咨询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提前报名可享受更多优惠,欢迎来电咨询) 【值班手机】 【联系人】庞先生郭小姐 【网址链接】《》(黄德汉) ●课程背景: 2010年8月28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文件,明确推动并购重组浪潮,国资委“国新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开启了企业并购重组的新篇章。 行业调整、企业洗牌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中国企业并购活动日趋活跃,税收成本问题成为企业并购面临的突出问题。 充分关注合理解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企业重组并购几乎涉及现行所有的税种,也成为目前投资者和财税专业人士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税务问题之一。 重组并购的涉税问题在企业重组并购前必须予以高度关注与合理安排,理解涉税最新政策,做好财税处理与税务规划,有效降低企业纳税成本,为企业重组并购成功赢得空间。 关注不同的组织架构安排和交易方式会导致不同的税负的问题。 本课程得到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鼎立支持,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作为“全国第一所专业税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被誉为“中国财税黄埔”将为本课程提供最优质的教学平台,致力于开发最贴近企业需求,最适合企业运用的专业实务课程。本期课程,经过我们长期的企业调研和开发,准备了大量的实用真实案例。我们坚信,参加本期课程学习的学员一定会收益非浅。欢迎您积极组织报名学习 ●培训方式: 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企业重组并购的财务与税务问题处理”课程内容及日程安排表 5月27日上海 09:00-12:00 13:30-16:30 交流 16:30-17:30 5月28日上海 09:00-12:00 13:30-16:30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及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及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试行)为了妥善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并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鼓励员工自己购车,并确保高效、安全使用车辆,经公司领导研究,结公司的现状,特制定本补充条例。 一、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1、行政部统一负责公司车辆的证照、保险、验车、牌照、稽核、维修监管、清洁检查、临时调派协调等各项管理工作。 2、公司员工在驾驶公司车辆前应与公司签订《车辆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3、凡公司车辆其使用权均归公司所有,部分部门因其工作需要公司给予配车,其根本性质为公司车辆下发到部门,由部门临时代为管理,公司将不定时不定期的对下发车辆的管理进行跟踪,确保下发车辆的安全性及公司车辆的使用情况,同时评估该部门对公司车辆的管理情况;下发车辆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有效管理的部门,需将车辆交还公司,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4、若根据需要和可能临时征用部门车辆的,公司将根据情况补贴部门车辆实际油费。 5、车辆因特殊情况公车私用的,需报总经理处,获批后方可使用,且所有产生的费用由用车人个人承担,同时,在公车私用的过程中引发的各类交通、安全责任由借车人负责,在公车私用的过程中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与风险;。 6、公司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如:加油/气费、保养费、维修费等均需提供合法票据,特殊情况产生的费用的需向总经理报批,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车辆正常情况加油/气在固定的加油站进行,同时油/气卡每月固定时间段充值。 二、员工自有车辆管理办法: 1、凡公司员工合法拥有、且自己能合法使用的车辆,均可按《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填写《员工自有车辆补贴申请表》,通过备案、审批申请补贴。申请程序完毕后次月生效。

公司员工福利配车制度

关于门市经理,副经理购车补助的规定 为激励员工勤奋工作,拼搏进取,提高效率,创造最佳业绩。同时给员工提供现代工作和生活方式,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条件。实施公司的人才发展战略,弘扬企业精神,培养和建立公司的核心人才团队,激励和保障具有专业能力和较高管理水平的核心人才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决定在正常薪酬体系之外,为公司的核心人才配备交通工具。为指导该项措施的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补助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忠诚于公司,有开拓精神。带头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现任的经理,副经理 3.能无偿的到工地及业主家处理售后服务 4.能无偿的为公司执行出车及服从公司派车,为公司服务。 二. 补助办法 1.现任经理在购车时一次性补助 2万元,副经理补助1.5万元 2.自公司审批并购车后,每年没车补 3000元,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任务后(按各门市分别计算)再补2000元,完不成的不补,每年年底计算补助。 3.补助期限为三年。 三. 其他条件 1.接受补助人员必须在公司断续留职三年以上,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按实际工作时间为准,包括产假,婚嫁,超出的视为请假,不计算在工作时间之内)请假超过半年的按自愿离职处理。 2.在自购车起三年时间内无故离职或由于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的,个人无 条件全额返还公司为其配车所支付的费用。 四?车辆管理: 1.所购车辆以个人名义过户,车型由个人选择,产权归个人所有。 2.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车牌、保险单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3.车辆日常使用以及维护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4.除上述费用外公司不承担车辆其他任何费用,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 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外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5.三年期间除车辆更新换代情况外不得转让车辆。 6.车辆的日常使用以公司业务为主,公司活动时服从公司调配。

员工购车协议

公司员工配车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 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用车需要,需要公司新购置业务用车一辆,(以下所有“车辆”均指该号牌车辆),该车辆配置给公司业务部负责人xxx使用,现就该车辆日常使用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购置 1、车辆由甲方采取“贷款购车”的方式购置,购置首付款和后续的按揭还款均由甲方支付。 2、在车辆交付乙方使用前,与车辆购置、上牌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甲方日后对该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时,乙方无异议权。 2、自协议签字日起算,前三年的日常维修费、保养费、年审费、保险费均由甲方负责,但对违反本协议有关车辆使用

规定造成的维修、保养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车辆公务行驶范围原则上限定于本市区域,对因公需要出市办理业务的,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同意后,路桥费可给予报销,其他原因产生的路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给予乙方车辆使用期间的燃油补贴费用,标准为每年度6-9月补贴1000元/月,年度其他月份补贴800元/月,该补贴标准不随油价涨跌浮动。 5、自协议签字日起算,在车辆使用前三年届满后,甲方可视乙方每年经营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将车辆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对于具体的转让事宜,可日后另行协商加以补充。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车辆作为公司公务用车交付乙方后,由乙方全权负责日常管理事宜。乙方应设立车辆使用登记簿,记录车辆的日常使用情况,并于次月1日将上月登记簿上交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查,并领取新的登记簿 2、公司其他部门或其他工作人员,因公需要使用车辆,应在车辆使用登记簿上相关栏次进行登记并签字。 3、乙方作为车辆日常管理负责人,必须首先保证公司公务用车需求,在不影响公务用车需求的前提下可作为私车使用。 4、乙方不得将车辆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乙方将车辆用于私人事务时,应只限定于其本人驾驶,任何其他人员驾驶车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税收政策与会计处理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税收政策与会计处 理 作者:金桐 企业的资产转让,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一般情况下,企业转让有形动产时,应该涉及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企业转让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时,应该涉及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但是现行税法对企业的整体资产的转让则有其特殊的税收政策。政策内容有:(1)企业整体资产的转让因所涉及的是企业整个产权的转让,因而不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2)企业的整体资产转让时,如果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交易的接受企业支付的交换额中,除接受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或股本的帐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转让企业和接受企业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3)接受转让的企业,如果所接受的是符合(2)中规定条件的整体资产,则接受企业可按评估价确认相关资产的价值,并以此提取折旧和确认摊销。 企业发生整体资产的转让,其会计处理是比较复杂的。转让中的不同情况具有不同的处理方法,这里将有关会计处理方法介绍如下,以跟同行们共同探讨。 1、转让全部经营资产的转让方会计处理 企业全部经营资产的转让实质上就是变换企业的投资人,即企业改换门庭。对被转让的企业来说只要将“实收资本”科目变换一下投资者主体就行了。此时如企业的原投资人取得了转让收益的,则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转让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转让方会计处理

如果转让时全部取得的是货币资金,则将原“长期投资”科目的余额与“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科目对转,即借:“银行存款”,贷“长期投资”,转让时取得的所得与原“长期投资”账面余额有差额的,相应调整损益,即,转让额大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投资”(同时借:有关备抵账户余额,以下同,不另说明)、贷“营业外收入”;转让额小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时,借:“银行存款”、借“营业外支出”,贷:“长期投资”。 整体资产转让企业,如果其转让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资产只是交换了接受企业的股权,而没有取得其他非股权支付额的,则不作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动,所作的帐务处理只要将“长期投资”的明细科目变动一下就可以了。 整体资产转让企业,如果其转让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资产既交换了接受企业的股权,又取得了接受企业的不超过20%的非股权支付额的,则要将转让的其中20%部分的损益计算出来,相应调整企业的“资本公积”。如A企业原“长期投资”余额100万元,经评估价值为200万元,转让交换B企业股权1000股,另取得转让现金所得20万元,按计算所接受的现金中,有10万元是转让收益,则会计处理为: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B企业)90万元,借:“银行存款”20万元,贷:“长期投资(某分支机构)”100万元,贷:“资本公积”10万元。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法务和税务处理及例解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法务和税务处理及例解一、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法务处理 (一)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内涵 1、股权收购的内涵 所谓的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控制被收购企业的交易。从股权收购定义看,股权收购交易的对象是被收购企业的股权。在股权收购过程中,涉及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及被收购企业股东三方。基于以上分析,实现对被收购企业的控制是股权收购的重要特征。 股权收购与股权转让是有区别和联系的。两者的联系是股权收购是股权转让的一部分,因为股权收购是被收购企业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企业,而股权转让即包括被转让方企业的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包括被转让方企业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企业。股权收购是站在收购方而言民事行为,而股权转让是站在转让方而言的民事行为。 2、资产收购的内涵 所谓的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以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组合的支付对价形式,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在理解资产收购的概念时,要注意资产收购与一般的资产买卖(或资产转让)和企业合并间的区别。

(1)资产收购与一般的资产买卖(或资产转让)的区别 资产收购是指涉及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三条所称的业务合并相似,即一家企业必须是购买另一家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该组合一般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但不构成独立法人资格的部分。同时,企业在购买这些资产组合后,必须实际经营该项资产,以保持经营上的连续性。比如,甲企业单纯购买乙企业的机器和设备就不是资产收购,仅是一般的资产买卖或叫资产转让。 (2)资产收购与企业合并的区别 资产收购是一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产交易,交易的双方都是企业。而企业合并是一场企业与企业股东之间的交易,即合并方企业与被合并方企业的股东之间就被合并企业进行的一场交易。因此,相对于企业合并而言,资产收购不涉及法律主体资格的变更或者法律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可以避免被收购方向收购方转嫁债务。在资产收购中,只要购买方对所购资产支付了合理对价,就不再承担被收购方的任何债务。这样就可有效避免因出卖方债务不如实告知或者发生或有债务带来的债务风险。 (二)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应准备的法律资料 根据《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公司员工购车补贴办法内部员工购车福利政策

公司员工购车补贴办法内部员工购车福利政策公司员工购车补贴办法 为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和企业发展变化的需要,提升公司形象,提高管理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有效控制车辆各项费用,并进一步加强公司运营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现经公司讨论,拟定《公司员工购车补贴办法》。 一、目的 为了实施公司的人才发展战略,培养和建立核心人才团队,激励和保障具有专业能力和较高管理水平的核心人才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决定在正常薪酬体系之外,为公司的核心人才给予福利购车和车辆使用相关费用定额补助。为指导该项措施的操作,制定本办法。二、 适用对象 1 、享受车辆补贴的对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入职满两年及以上人员,对外联系工作业务需要而须配备交通工具的人员。 2 、补贴的方式及标准:

1)购车人可享受一定数额的购车补贴及相关汽车费用补贴,具体对象和购车补贴金额如下: 2)公司市场部因主要职能为对外客户关系管理、市场信息分析、公司业务拓展等工作,对于提升企业形象、最大限度的促成业务顺利开展等特殊需要,需酌情提升车辆级别。 3)汽车费用补贴中燃油费具体补贴标准按公司人员级别划分为: 高管级每月油费(含保养费用)2000 元经理级每月油费(含保养费用)1500元主任和主管级每月油费(含保养费用)800 元 4)对符合享受车贴标准(已有自购车辆)但未享受车贴的人员,可享受部分汽车费用补贴。 5)如夫妻同在公司服务且同时符合申请条件者限申请一名。 6)本办法限购买新车,二手车购买不在补助范围。三、 车辆管理: 1. 管理职责:

1) 公司购车补贴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主要负责补贴对象的审核、协议签订、保险费、相关通行费、油卡冲值等费用缴纳和协助处理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和保险理赔工作及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2) 汽车费用补贴的报销部门为财务部,由财务部对补贴费用单独设立帐户进行管理。 2. 购车补贴审批报支程序: 1) 直属职能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 购车须由本人填写《购车补贴申请表》,经办公室审核,报请总经理审批。 2) 购车人持有效的《购车补贴申请表》和《购车补贴协议书》向计划财务部和行政管理部办理购车补贴款及列帐手续。3. 车辆补贴费用划分及审批报支程序: 1) 本办法中车辆费用补贴所指的费用项目为:保险费、路桥通行年费、燃油费、日常路桥费、维修保养费、年审/ 检费。 2) 补贴车辆的保险费和路桥通行年费这两项固定费用由公司承担。3) 补贴车辆的日常路桥费实行实报实销,允许凭正式发票报支现金。4) 补贴车辆的燃油费由办公室统一规划预支,每月按照补贴的标准进行统一核算,超支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如何税务处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如何税务处理? 2009-7-21 问:甲公司是母公司,A和B是其全资子公司,甲公司对A和B均为100%控股,现为整合资源,准备将A和B两个公司合并,合并后保留A公司,取消B公司,请问,这个合并是否属于所得税中规定的免税条件,另外,是否涉及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等,相关的文件规定是什么? 答:企业所得税是否符合免税条件,即是否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文件的规定的特殊重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 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 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另外,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

集团管理层福利方案

XX集团管理层福利方案 一、目的:为了稳定公司的管理层,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 二、内容 1、配车 1.1总监级以上(含总监)级别 1.1.1总监级以上(含总监)人员,自转正之日起,在公司连续从事总监级以上(含总监)工作岗位满一年以上的,在拥有驾照的前提下,公司将为其配置10万元左右的轿车; 1.1.2总监级以上(含总监)人员,在买车后的第二个月起,公司每个月将从其工资中扣款1500元;扣款满4年即扣满72000元时,公司将一次性返还其72000元,同时将该车辆过户至总监名下。 1.2副总监级别 1.2.1副总监级别人员,自转正之日起,在公司连续从事副总监工作岗位满一年以上的,在拥有驾照的前提下,公司将为其配置7.5万元左右的轿车; 1.2.2副总监在买车后的第二个月起,公司每个月将从其工资中扣款1250元;扣款满4年即扣满60000元时,公司将一次性返还其60000元,同时把该车辆过户至副总监名下。 1.3经理级别 1.3.1经理级别人员,自转正之日起,在公司连续从事正经理级工作岗位满两年以上的,在拥有驾照的前提下,公司将为其配置5万元左右的轿车; 1.3.2经理在买车后的第二个月起,公司每个月将从其工资中扣款750元;扣款满4年即扣满36000元时,公司将一次性返还其36000元,同时把该车辆过户至经理名下。 1.4备注: 1.4.1车辆可公私两用。下班时间、周末休息时间及假期,如果需要,也可以开回家。 1.4.2车辆过户费全部由公司出,保险费用、维修保养费用由公司承担50%,个人承但50%。 1.4.3被辞退人员: 自购车后的第二个月起,未在公司做满4年,中途被公司辞退的人员,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个人工资不够扣罚,在个人配车扣款中扣罚,余下的购车扣款由公司一次性返还个人;若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则购车扣款由公司一次性返还个人;1.4.4自离人员: 自购车后的第二个月起,未在公司做满4年,中途自动离职的人员,公司不必将个人购车扣款返还个人; 1.4.5正常离职人员 自购车后的第二个月起,未在公司做满4年,中途离职,但有按公司规定,进行正常的工作交接的离职人员,公司将个人购车扣款一次性全部返还个人; 1.4.6公司给管理人员的配车,必须由该管理人员本人驾驶和妥善保管,除非公司车队专职司机因公需要借用,其它情况下绝不允许转借他人使用。否则,若造成任何事故(包括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责任和损失由个人自已承担,同时,公司有权对该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1.4.7在配车前,个人必须与公司签订购车协议。 1.4.8若个人觉得需要配更好的车,在配车前,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超出公司配车标准的余额,全部由个人承担,并在购车时由个人支付。个人如中途离公司,必须先全额归还公司原来所出的费用。 1.4.9若因个人因配车超出公司额定标准,导致每公里油耗超标,报销时以公司额定的油耗标准计算。 1.4.10个人配有专车后,若无正当理由,不再享受公司方面的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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