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部审计的基本准则

我国内部审计的基本准则
我国内部审计的基本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考虑组织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三章作业准则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问题。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在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并做好必要的审计准备工作。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采用抽样审计等方法,对其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核、观察、询问、函证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积极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下进行审计,不应改变审计计划确定的目标和范围。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收集和评价的审计证据,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四章报告准则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当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第十八条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目的、范围,提出结论和建议,并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

第十九条审计报告应声明内部审计是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若存在未遵循该准则的情形,审计报告应对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审计报告的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的要求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进行后续审计, 促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纠正措施。

第五章内部管理准则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编制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手册,以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建立内部激励约束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

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在组织适当管理层的支持和监督下,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准则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第1 号——审计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编制审计计划,保证及时、有效地执行审计业务,提高审计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为完成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对一段时期的审计工作任务或具体审计项目作出的事先规划。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审计计划一般包括年度审计计划、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三个层次:

(一) 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的审计任务所作的事先规划,是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项目审计计划是对具体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所作的综合安排;

(三) 审计方案是对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程序及其时间等所作出的详细安排。

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组织的性质、规模、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决定审计计划层次的繁简。

第五条年度审计计划应在下年度开始前编制完成,并报组织适当管理层批准,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下年度的工作;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应在审计实施前编制完成,并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活动。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若有必要,应按规定的程序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年度审计计划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工作。

第九条年度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内部审计年度工作目标;

(二)需要执行的具体审计项目及其先后顺序;

(三)各审计项目所分配的审计资源;

(四)后续审计的必要安排。

第十条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应当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以确定具体审计项目。

第十一条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前,应了解以下情况,以评价各审计项目的风险程度:

(一)组织的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重点;

(二)严重影响相关经营活动的法规、政策、计划和合同;

(三)相关内部控制的质量;

(四)相关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及其近期变化;

(五)相关人员的能力、品质及其岗位的近期变动;

(六)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审计项目的风险程度规划审计项目执行的先后顺序。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审计项目的性质、复杂性及时间限制,合理安排所需的审计资源。

第四章项目审计计划与审计方案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和时间安排,选派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第十五条在具体实施审计项目前,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以下情况,以制定项目审计计划:(一)经营活动概况;

(二)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情况;

(三)财务、会计资料;

(四)重要的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

(五)上次审计的结论、建议以及后续审计的执行情况;

(六)上次外部审计的审计意见;

(七)其他与项目审计计划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十六条项目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审计目的和审计范围;

(二)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评估;

(三)审计小组构成和审计时间的分配;

(四)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

(五)其他有关内容。

第十七条审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审计计划制定审计方案。

第十八条审计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具体审计目的;

(二)具体审计方法和程序;

(三)预定的执行人及执行日期;

(四)其他有关内容。

第十九条审计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及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确定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内容的繁简程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准则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 号——审计通知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通知书的编制与发送,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通知书,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接受审计的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审计通知书的编制与发送

第四条审计通知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 被审计单位及审计项目名称;

(二) 审计目的及审计范围;

(三) 审计时间;

(四) 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具体资料和其他必要的协助;

(五) 审计小组名单;

(六) 内部审计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签章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经过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编制审计通知书。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业务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第七条审计通知书主送被审计单位,必要时可抄送组织内部相关部门。涉及组织内个人责任的审计项目,应抄送被审计者本人。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准则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3 号——审计证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证据的获取及处理,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活动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所获取的,用以证实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据审计目标获取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包括下列几种:

(一)书面证据;

(二)实物证据;

(三)视听电子证据;

(四)口头证据;

(五)环境证据。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一) 充分性是指证据数量足以证实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

(二) 相关性是指证据和审计目标相关联,所反映的内容能够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

(三) 可靠性是指证据能够反映审计事项的客观事实。

第六条审计项目的各级复核人应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予以复核。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下列基本因素:

(一)适当的抽样方法。

(二)合理的审计风险水平。证据的充分性与审计风险水平密切相关。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所需证据的数量就越多。

(三)成本与效益的合理程度。获取审计证据应考虑取证成本与证据效益的对比。但对于重要审计事项,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

(四)具体审计事项的重要程度。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从数量和性质两个方面判断具体审计事项的重要性,以做出获取审计证据的决策。

第三章审计证据的获取与处理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一)审核;

(二)观察;

(三)监盘;

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2013-08-28 08:33:5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绩效审计工作,提高绩效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 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绩效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本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经济性,是指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获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品或者服务及其他成果时所耗费的资 源最少;效率性,是指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投入资源与产出成果之间的对比关系;效果性,是指 组织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绩效审计活动。其他 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实施绩效审计项目对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需求,合 理配置审计资源。 第五条组织各管理层根据授权承担相应的经营管理责任,对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 效果性负责。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绩效审计不能减轻或者替代管理层的责任。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和确定绩效审计对象,既可以针对组织 的全部或者部分经营管理活动,也可以针对特定项目和业务。 第三章绩效审计的内容 第七条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绩效审计可以同时对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 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也可以只侧重某一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八条绩效审计主要审查和评价下列内容: (一)有关经营管理活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二)相关经营管理活动的人、财、物、信息、技术等资源取得、配置和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恰当性和节约性; (三)经营管理活动既定目标的适当性、相关性、可行性和实现程度,以及未能实现既定目标的 情况及其原因; (四)研发、财务、采购、生产、销售等主要业务活动的效率; (五)计划、决策、指挥、控制及协调等主要管理活动的效率; (六)经营管理活动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的实现情况; (七)组织为评价、报告和监督特定业务或者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建立的内部控制 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绩效审计的方法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据重要性、审计风险和审计成本,选择与审计对象、审计目标及审计评价标准相适应的绩效审计方法,以获取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 第十条选择绩效审计方法时,除运用常规审计方法以外,还可以运用下列方法: (一)数量分析法,即对经营管理活动相关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并运用抽样技术对抽样结果进行评价的方法; (二)比较分析法,即通过分析、比较数据间的关系、趋势或者比率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三)因素分析法,即查找产生影响的因素,并分析各个因素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的方法;(四)量本利分析法,即分析一定期间内的业务量、成本和利润三者之间变量关系的方法;(五)专题讨论会,即通过召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就经营管理活动特定项目或者业务的具体问 题进行讨论的方法; (六)标杆法,即对经营管理活动状况进行观察和检查,通过与组织内外部相同或者相似经营 管理活动的最佳实务进行比较的方法; (七)调查法,即凭借一定的手段和方式(如访谈、问卷),对某种或者某几种现象、事实进行 考察,通过对搜集到的各种资料进行分析处理,进而得出结论的方法; (八)成本效益(效果)分析法,即通过分析成本和效益(效果)之间的关系,以每单位效益(效果)所消耗的成本来评价项目效益(效果)的方法;

(财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基本准则释义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释义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一、制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意义 本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及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的依据和基础。 内部审计准则是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对内部审计活动的原则要求、审计过程的基本步骤以及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进行了规定,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发挥着提纲掣领的作用。 二、《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框架 本准则共分六章二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说明制定本准则的目的和依据,内部审计的定义和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一般准则”(第四条至第九条),主要说明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作业准则”(第十条至第十六条),主要说明内部审计人员在内部审计全过程各个主要环节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章“报告准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主要是对审计报告的质量要求、内容、编制等进行规范。 第五章“内部管理准则”(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主要针对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提出了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七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解释权及生效日。 三、本准则的规范要点说明 (一)制定本准则的目的和依据 制定本准则的目的是对内部审计的基本概念、基本程序、基础事项进行规范,以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本准则是各个具体准则及实务指南制定的基础。 本准则的制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二)内部审计的定义

本准则第二条对内部审计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内部审计是由组织内设的内部审计机构所实施的一种独立、客观的活动,它的目的是通过对组织的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使组织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得到认识和解决,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对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和意见,使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进而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三)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组织按目的可分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例如公司、企业等;以非盈利为目的的组织,例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内部审计活动包括财务审计、管理审计等多种类型。本准则适用于各种类型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从事的各种内部审计活动。 (四)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 本准则的第四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考虑组织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组织在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时,应充分考虑其自身的性质、规模及内部治理结构。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取得组织高级管理层的支持,既要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拥有必要的权威,以取得被审计单位的配合,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又要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能够进行公正、客观的审计。例如,当存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的内部治理结构时,内部审计机构通常应归属于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的领导。 在确定内部审计机构的人员编制时,应考虑组织的规模,包括资产规模和人员规模,组织经营业务的复杂程度和业务量,组织下属机构的地理分布等因素,以合理估计所需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 此外,由于内部审计涉及组织各种经营活动、交易循环的各个环节和组织的内部控制、各种政策和计划的审查,因此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可能的情况下配备具有法律、信息技术、工程等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规划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各个岗位的设置,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所需人员的专业技能要求,对各个岗位安排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浅析内部审计定位及其发展趋势

浅析内部审计定位及其发展趋势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化发展,我国的各个领域也不断与国际接轨,更加趋于规范。但是,相较于国际内部审计协会的定义而言,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水平仍是落后许多。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水平和标准,有必要更深入的去了解分析内部审计的定义标准及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如此,才能更好地提升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一、内部审计的定位分析 ( 一) 初期定位 内部审计的初期定位主要是辅助国家进行审计的监督工作。早期关于内部审计并没有完整的法律配套文件,只出台了简单的标志性文件,但我国中央政府也先后采取了行政手段在国企和事业行政单位中实施内部审计。《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是我国内部审计的法律依据,其本质定位仍是以辅助国家审计监督工作,进行行政管理及其监督职能为主。 ( 二) 定位发展 1、内部审计新定义。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转折点在于《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颁布。该规定的内容包括: 职责范围划分更加明确,具体到监督和评价本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 目标更加明确,促进和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可见,内部审计在职能和目标方面均发生质的改变。从职能来看,其内部审计不再局限传统的监督

而是转变为监督评价并行的职能,而在目标的定位上更是以企业的自身发展为主。由此可知,彼时的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是服务企业。 2、内部审计协会组织地位的界定。原先的审计工作以上级或国家审计部门为主导,内部审计行业只起到辅助作用。然而,在新的文献颁布之后,内部审计由学会转变为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由民政部批准成立,此后,内部审计协会成为行业内特有的自律组织,负责对企业进行内部审计,而国家审计部门负责对企业内部审计协会的工作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可见,我国的内部审计有了较大的独立性,且不断朝着法制规范化发展,这也不断推进着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的国际化发展。 ( 三) 未来定位 1、增加企业价值。从其定义上可明确地看出企业的内部审计主要是以服务企业为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偏差,因此,距离这个目标的实现仍有差距。如今,企业把实现价值最大化作为其发展目标,基于此,企业的内部审计不应仅仅局限于单一检查和监督,而应该积极汲取国外先进的经验,将监督和评估相结合,从真正意义上为企业的发展服务。所以,企业内部审计应该不断改善监督问题,及时纠正内审人员的不良作风和现象。同时,要能够及时的找出企业内部审计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方案。如此,才能够使国内的企业内部审计目标定位更好更快实现。 2、引入咨询管理服务。虽然我国内部审计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其职能定位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引入咨询管理服务和监督评价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3版 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3版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法规文号:发文时间:2013-08-26 发文单位: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四条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提高。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 第三章作业准则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风险,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异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浅析中国内部审计近30 年发展历程回顾与启示

浅析中国内部审计近30 年发展历程回顾与 启示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浅析中国内部审计近30 年发展历程回顾与启示,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一、引言 自从1983年我国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企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以来,内部审计已经走过了30年的发展历程。30年来,内部审计工作从无到有,内部审计队伍日益壮大,内部审计规范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30年来,在广大内部审计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内部审计作用和成果日益彰显,内部审计影响力不断增强,内部审计社会认可度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在促进企业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改善公司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本文目的在于对我国内部审计30年来的发展,做一个综合回顾和评价。尽管不同学者已围绕着不同时期我国内部审计发展或理论研究进行了回顾和评述。但相比已有研究,本文的贡献在于:从内部审计建立到现在这一更长的时间跨度,回顾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历程,对我国内部审计30年发展作出了一个粗略的阶段划分,以更好地认识我国内部审计发展特征。基于内部审计发展的阶段,本文梳理过去30年内部审计发展所获得的启示,并对我国未来内部审计发展做出初步的展望。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的目的不是提供文献评述,而是在这一框架中说明内部审计实务与理论

的发展脉络。 二、近30年中国内部审计发展历程的简要回顾 内部审计的发展是伴随着组织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自身目标的演进而不断发展的。为此,我们将内部审计30年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分阶段考察环境因素变化与内部审计发展。 (一)内部审计建立起步阶段(1983~1992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号角。为解决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出现的新问题,适应加强财政经济监督的需要,1982年修订的宪法确立了在我国实行独立的审计监督制度。在面对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庞大的国有资产,审计机关不可能对所有国家审计范围内的部门和单位都实施审计。因此,1983年9月国家审计署成立前夕,国务院转发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中指出,建立和健全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是搞好国家审计监督工作的基础。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或下属单位较多的主管部门,以及大中型企业事业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审计人员,实行内部审计监督。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增强企业的活力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自此,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成为党和政府的重心工作,也成为这一时期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一阶段内部审计发展与创新主要体现在:加快内部审计机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doc 39页)(1)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的结果沟通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结果沟通,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组织适当管理层就审计概况、依据、结论、决定或建议进行讨论和交流的过程。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结果沟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并取得被审计单位、组织适当管理层的理解。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结果沟通制度,明确各级责任,积极有效的进行沟通。 第六条被审计单位应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认真充分的沟通,并及时反馈意见。 第七条结果沟通一般采取书面或口头方式,也可采用其他适当方式。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应在审计报告正式提交之前进行结果沟通工作。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把结果沟通的有关书面材料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归档保存。第三章结果沟通的内容及方法 第十条结果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概况; (二)审计依据; (三)审计结论; (四)审计决定;

(五)审计建议。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应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结果沟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持有异议,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进行研究、核实。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与组织适当管理层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沟通。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结果沟通时,应注意沟通技巧,进行平等、诚恳、恰当、充分的交流。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准则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实施遵循性审计的行为,明确相关责任,保证遵循性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遵循性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审查组织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政策、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遵循性标准的情况并作出相应评价的审计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组织管理层负责确定、制定并执行遵循性标准。为保障遵循性标准的执行,组织管理层应建立适当、合法、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审查、评价组织执行有关遵循性标准的情况。 第六条遵循性审计是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实施内部审计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完整版)内部审计练习题(带答案)

内部审计练习题 第一章强制性指南 一、名词解释 1.确认服务:是指内部审计师为了对机构、业务、流程、系统或其他对象提供独立意见或 结论而做出的客观评价。 2.内部审计章程:内部审计章程是确定内部审计活动宗旨、权力和职责的正式文件。它确 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在组织内部的地位,授权内部审计部门接触与业务开展相关的记录、人员和实物资产,界定内部审计活动的范围。 3.职业审慎:是指内部审计师在复杂的环境中,能运用自己的专业熟练性和技巧,识别损 害组织利益的行为,对故意作假犯错、发生错误和遗漏、消极怠工、浪费、工作无效、利益冲突和不正当的行为,以及最可能发生违法乱纪现象的情形和活动保持警惕。 5. 外部服务提供者:是指独立于内部审计所在组织的个人或公司。这些个人或公司拥有某一学科或领域的专门知识、技能和经验。外部服务提供者丰富多样,包括精算师、会计师、评估师、证券专家、统计师、信息技术专家、组织外部审计师和其他审计机构。 6.风险:是影响组织目标实现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 7.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二、判断题:(3、4、7、8、15、18、32、36、37、40正确,其他错误。) 1.客观原则要求勤恳地开展工作。 2.内部审计具有处罚权。 3.内部审计可以提出建议。 4.内部审计可以对被审计的对象进行评价。 5.内部审计独立性是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要求。 6.内部审计章程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统一制定的。 7.内部审计可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8.内部审计的内容几乎无所不包。 9.内部审计意见应该尊重董事长的意见。 10.内部审计可以由会计人员兼任。 11.内部审计师应该精通IT技术。 12.发现和揭露舞弊的知识和技能是内部审计师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3.应有的职业审慎是指要对所有交易进行详细检查。 14.内部审计师应该尊重被审计单位专家的意见。 15.内部审计师在审计期间可以接受被审计人员赠送的挂历。 16.如果对首席审计官负责的业务提供确认服务,应由内部审计部门的质量保证部门进行监 督。 17.内部审计师不能对其以往负责的运营业务提供咨询服务。 18.蓄意参与违法活动属于不诚信。 19.出于对本单位相关信息保密性要求和内部审计的性质,内部审计师可以不配合外部审计 师的工作。 20.外部评估只评估质量保证与改进程序即可。 21.首席审计官不需要向董事会和高管层报告内部评估的结果。 22.内部定期评估和外部评估结果应该至少每年报告一次。 23.为保持独立性,内部审计计划的制定不应该考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意见。

国外内部审计的发展轨迹

国外内部审计的发展轨迹 内部审计并非诞生于世纪初,它是企业发展规模逐渐扩大,为适应 管理需求多样化、复杂化的产物。随着世界经济繁荣和萧条的几番更替,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也不论企业的规模大小、产业和类型,为何内部审计都受到广泛的重视?内部审计在国外的发展历程如何?未来将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文章将作出详细解答。 在年月的美国安然公司财务舞弊事件中,唯一获判无罪的高层管理人员就是安然的首席内审员。年月,世界通讯公司再度爆发财务丑闻,其虚构的近亿美元利润创下了财务舞弊的世界记录。与安然事件类似,世通的财务舞弊也是由三位内审人员在执行内审工作过程中发现的。他们不计个人安危、忠于职守、排除种种困扰、承受巨大的压力,毅然将世通的舞弊行为昭示于天下。 在上述各案中,尽管内审人员都恪尽职守,但为何仍阻挡不了此类弊案的发生?是企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是企业对绩效的追逐已 超过对高层主管道德价值和企业良心的关注?还是影响企业有效运作 的基础框架已年久失修、不堪重负呢?这对处于内审领先地位,向来对企业执行严格监管的美国及其相关监管单位,不啻于巨大的耻辱和一个当头棒喝;而全球企业也都开始重新思考内审在企业中所扮演的角色、应起到的作用,并且审视包含公司层面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应如何完善。《萨班斯奥克斯法案》也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在此期间,

内审和审计委员会,似乎被企业和多数企业利益相关团体视为维护企业道德文化的最后一道防线。 国外内审产生的背景 世纪末、世纪初,托拉斯和康采恩等组织快速发展和扩张,逐渐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占据了垄断地位。例如,年,美国钢铁公司垄断了全国钢产量的。这些经营规模庞大的企业,经营地点分散,经营业务复杂,高层管理人员无法像以前那样在所有的经营活动上亲历亲为,由此,分权管理和多级控制逐渐成为大型企业的管理方式之一。然而这种营运模式要想运作有效,势必需要建立适当的制度和程序以规范员工在日常营运作业中的合规合理性。 除此之外,也需要有一个独立的专职部门去审查、评价和报告这些作业执行的结果,并做出适时的反馈。一个与业务控制并列但相对独立的控制机制———内部审计便由此诞生。年,德国最大的军火制造商蒂森克虏伯公司开始设置内审部门,美国则在铁路行业最先配备内审人员。 国外内审的发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大型企业的迅速崛起,企业对内部经营管理、控制和监督的需要也逐步提高。世纪初,内审在美国问世,并随即在英国和日本快速发展。数十年来,其职能也从以查找错误为导向,单纯的监督、控制以及保护企业财产的“警察”角色,发展至今日以企业风险管理为导向,协助企业达成目标、提供咨询,并成为和不可或缺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实施遵循性审计的行为,明确相关责任,保证遵循性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遵循性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审查组织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政策、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遵循性标准的情况并作出相应评价的审计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组织管理层负责确定、制定并执行遵循性标准。为保障遵循性标准的执行,组织管理层应建立适当、合法、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审查、评价组织执行有关遵循性标准的情况。 第六条遵循性审计是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实施内部审计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做好遵循性审计中的保密 工作。 第三章遵循性审计的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遵循性审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国家相关法规的遵循情况; (二)行业、部门政策的遵循情况; (三)组织经营计划和财务计划的遵循情况; (四)组织经营预算和财务预算的遵循情况; (五)组织所定各种程序标准的遵循情况; (六)组织签定的各类合同的遵循情况; (七)其它标准的遵循情况。 第九条在确定审计目标时,内部审计人员应考虑向以下方面询问相关遵循性标准:(一)组织经营、财务等相关方面负责人; (二)组织的法律顾问; (三)投资人、合同方; (四)政府及其他主管机构; (五)外部审计人员; (六)其他。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遵循性审计时,应当充分关注组织的以下情况: (一)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或处罚; (二)重要的法律诉讼; (三)异常的交易或事项; (四)计划、预算执行结果严重偏离标准; (五)信息严重失真或资料不完整;

浅谈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历程

一、我国内部审计的建立及发展 1983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成立前夕,国务院转发了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提出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问题。文件指出:建立和健全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是搞好国家审计监督的基础。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我国的部门和单位开始边组建、边开展内部审计活动。1983年9月,中国石化总公司率先成立审计部,开展了内部审计监督活动。1985年8月,国务院发布《内部审计暂行规定》,为内部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内部审计暂行规定》要求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1985年12月5日,审计署颁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审计署成立后第一个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法规文件,对我国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规范;1989年12月5日审计署重新颁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废止1985年的规定,此次规定是对1985年规定的查缺补漏;1995年7月14日,审计长郭振乾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1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取代1989年的规定,这次规定较之以前有了较大的改变,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工作大多都是按照此进行的;2003年3月4日,审计长李金华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4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自2003年5月1日实行新规定,此次规定是在总结1995年规定的经验教训基础上,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而制定的,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是我国内部审计未来发展的蓝图。 二、四次规定的比较。笔者对四次规定中的四个主要的方面作了简要的比较。 (一)定义。1985年:“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经济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本部门(行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1989年:“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1995 年:”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2003年:”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日标。“ (二)内部审计的领域。1985年:“国家行政机关、国营企业事业组织应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1989年:“政府部门、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内部审计制度”。1995年:“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2003年:“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三)与审计机关的关系。1985年:“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受同级国家审计机构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受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1989年:“审计署负责指导全国的内部审计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指导本地区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机关驻政府部门派出机构负责指导直属单位和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上级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1995年:“审计署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的内部审计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机关驻部门派出机构负责领导所属单位和指导、监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领导所属

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强烈推荐)

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系统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信息系统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组织的信息系统及其相关的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和流程所进行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信息系统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信息系统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实施信息系统审计工作,对组织是否实现信息技术管理目标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基于评价意见提出管理建议,协助组织信息技术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职责。 组织的信息技术管理目标主要包括: (一)保证组织的信息技术战略充分反映组织的战略目标; (二)提高组织所依赖的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及数据处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提高信息系统运行的效果与效率,合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要求。 第五条组织中信息技术管理人员的责任是进行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行和维护,以及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监控;信息系统审计人员的责任是实施信息系统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六条从事信息系统审计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信息技术及信息系统审计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必要时,实施信息系统审计可以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第七条信息系统审计可以作为独立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也可以作为综合性内部审计项目的组成部分实施。 当信息系统审计作为综合性内部审计项目的一部分时,信息系统审计人员应当及时与其他相关内部审计人员沟通信息系统审计中的发现,并考虑依据审计结果调整其他相关审计的范围、时间及性质。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审计方法进行信息系统审计,风险评估应当贯穿于信息系统审计的全过程。 第三章信息系统审计计划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信息系统审计前,需要确定审计目标并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估算完成信息系统审计或者专项审计所需的资源,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及审计活动的优先次序,明确审计组成员的职责,编制信息系统审计方案。 第十条编制信息系统审计方案时,除遵循相关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的规定,还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高度依赖信息技术、信息系统的关键业务流程及相关的组织战略目标; (二)信息技术管理的组织架构; (三)信息系统框架和信息系统的长期发展规划及近期发展计划; (四)信息系统及其支持的业务流程的变更情况; (五)信息系统的复杂程度;

内部审计的发展史

一、内部审计概述 【引言】 谈到内部审计的话题,首先需要我们了解,什么叫审计? 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按照审计主体与被审计单位的隶属关系,审计可以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其中外部审计又可以分为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内部审计是怎么产生的 内部审计自其产生至今,从时间和特点来说,大致可以分为古代内部审计和现代内部审计两个阶段。 1.古代内部审计阶段 内部审计源于奴隶社会,当人类步入奴隶社会以后,私有制开始出现,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出现分离。于是,财产所有者往往会委派自己信任的人作为第三者受托进行经济监督,从而产生了古代的内部审计。 在奴隶制政府,如古代罗马、希腊、中国,对内部审计组织及活动均有记载,如古代罗马,人们采用“听证帐目”的方式来检查负责财务的官员有无欺诈、舞弊行为,即检查人听取不同人员对同一事项

记录的口头汇报,审计(AUDIT)一词就来源于拉丁文“听帐人(auditus)”。大约公元前510年左右,古罗马庄园奴隶主通常派“亲信或管家”监督管理庄园的代理人,奴隶主和代理人之间由此产生“委托受托责任关系”,此举被视为内部审计萌芽,但此时的“亲信或管家”并非专职“内部审计”,只是兼职。再如中国《周记》记载,西周时期,周王朝设有“司会”和“宰夫”两种官职。“司会”可以从日成、月要、岁月三个方面勾考皇室的财政收支,保管书契、版图及副本,实际是行使会计稽核和控制的权利,可谓原始意义上的内部审计。而“宰夫”独立于财会部门之外,行使“考其出入,以定刑赏”之职责,可谓我国政府审计的雏形。 封建时代,古代内部审计继承了早期内部审计的思想,并且有了长足进展,主要标志是出现了独立的内部审计人员。在这一时期,内部审计主要采用了寺院审计、行会审计、银行审计和庄园审计等形式。 (1)寺院内部审计 这是西欧寺院经济的审计制度。十一世纪以来,寺院在西欧极为普遍,一些寺院兴办了各种类型的手工作坊,拥有大量的财产。为加强管理,寺院配备了各种专职管理人员,为监督管理人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还适当配备了具有一定专业会计知识的人充当审计人员,负责对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进行检查。 (2)行会审计制度 在英国,11-12世纪就出现了行会,每个行会一年要召开1-4次总会,议事内容是选举产生理事和审计人员。理事是行会的执行机

内部审计定义与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

IIA 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Practice Framework(IPPF)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2009年1月修订) (红皮书)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译

★内部审计定义 ★职业道德规范 ★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 ★实务公告 修订讲明 作为整合IIA所公布标准的概念性框架,《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的范围缩减到只包括由IIA国际技术委员会按照适当程序制定的权威标准。该权威标准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强制性指南。遵循强制性指南的原则关于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是必须且重要的。强制性指南的制定遵循既定的尽职审查程序,包括公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各界的意见。《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的三个强制部分为“内部审计定义”、《职业道德规范》和《国

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强力推举的指南。强力推举的指南是IIA通过正式批准程序认可的,阐述有效执行“内部审计定义”、《职业道德规范》和《标准》的实务,包括立场公告、实务公告和实务指南。 ↓ 新版IPPF所作的重大改变是: (1)程序改进。加强了IPPF的各个部分,提高了透明度并确定了权威标准和修订周期。标准的修订周期目前确定为三年,尽管

并非每三年都需要进行修改,IIA仍致力于确保对标准作全面的审核,并视需要进行修订。 (2)进展与实务关心。这一部分不再纳入柜架体系。它曾经包含了内部审计师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用到的所有资源(例如培训、出版物和研究报告等)。由于新版IPPF的范围只包括上述的权威标准,这项内容不再适合于新的框架。 (3)释义。这是新增的对标准中的术语和短语作出的进一步阐释,置于需要加以解释的相关标准条款之下。 (4)实务公告。这部分内容在范围上差不多缩减为只包括用于实施“内部审计定义”,《职业道德规范》和《标准》的技术和方法。原框架中涉及工具及技术方法的内容差不多移至实务指南部分。 (5)实务指南的立场公告。这是IPPF新增的内容,实务指南侧重于在工具和技术的具体运用方面提供指引,包括详细的流程、程序、方案和步骤(例如每一步所形成的结果的范例)。立场公告表明IIA关于内部审计在特定事项中的角色及职责所持的立场或观点。 前言 IPPF包括下列内容:

内部审计发展阶段

内部审计理论(发展阶段及为什么发展起来?) 1)财务导向内部审计阶段(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叶) 原因:工业革命和股份公司制度;分工和分权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使高层管理人员无法直接观察下属的工作,促成了企业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出现;民间审计发展到财务报表审计阶段,在其影响下,内部审计活动也以财务报表和账簿为核心 内部审计定义: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检查会计、财务及其他业务的独立性评价活动,以便向管理部门提供防护性和建设性服务。 目标:内部审计的总体目标就是帮助管理者有效管理组织的业务活动。可以概括为保护公司利益以及增强公司利益两方面。 目的:查错防弊,重点是审查财务报表【对象:会计和财务事项】 2)业务导向内部审计阶段(20世纪40年代末起) 定义:内部审计是在组织内部检查会计、财务及其他业务,以向管理当局提供服务的独立性评价活动【对象:组织各种业务活动和其他管理控制】 目标:1、揭露低效率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2、为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服务。 重点:内部审计的重点从财务报表的审查转向了具体业务和管理控制的分析和评价。 目的:服务于管理层,发挥兴利的作用 3)管理导向内部审计阶段(20世纪70年代起) 原因:企业的经营环境日益复杂,企业必须建立同外部环境的联系,以适应其变化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 定义:管理审计包括业务审计和政策审计两种,业务审计是为改善、提高业务活动效率性和盈利性而向管理当局报告的活动;政策审计则是以评价公司方针政策是否被高效率、高盈利地履行为内容而向股东报告的活动。 目标:为组织服务的目的在于协助组织的管理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有效履行他们的职责。从服务的最终目的上看,管理导向内部审计是为帮助管理当局改进决策,提高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和经营能力,更好地完成受托管理责任服务的。 4)风险导向内部审计(20世纪90年代起) 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2009)【对象: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审查于一体的综合审计。】 目标:为增值能够开启咨询、风险管理以及治理程序等新领域,为组织做出贡献提供新机会。

浅谈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

国际审计学院 学年论文 13 级国审1 班级 题目浅谈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 学生姓名邓文哲学号13010403 指导教师陈丹萍职称教授 2016 年9 月1 日

国际审计学院学年论文指导记录、评语及成绩

浅谈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 摘要: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自发展以来就一直备受关注,在国家审计的指导和其他各方人员的努力下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其发展的道路上依旧面临不少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企业内部审计现状的系统分析,总结以往的发展规律和经验,对呈现出的新的发展趋势进行深入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内部审计所面临的新的挑战。 关键词:内部审计现状趋势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经济体制不断改革,加之全球化的推动力,企业制度也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已经发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主体,因而企业内部审计的目标、范围、职能和影响都进一步扩大。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的监督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股东价值的最大化都发挥了重要意义。同时,国际的内部审计理论与方法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提出了许多新的审计理念,审计范围已经由鉴证业务向评价业务拓展,使内部审计有了巨大的发展。我国的内部审计发展至今,也开始由传统的财务审计向制度基础审计转变,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本文对此做些探讨。 一、内部审计的发展现状 系统地分析当今的内部审计的发展现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今后内审的发展脉络。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我国内部审计在理论和实践的大环境下逐渐成长起来,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对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价,揭露和反映企业资产、负债、现金流、权益变动和盈亏的真实情况,查处企业财务收支中各种违法违规问题,为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决策的审计报告,维护所有者权益。同时,也为促进廉政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服务。1所以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角度,内部审计的地位愈来愈得到重视,影响力度也愈来愈大,但由于受到我国的特殊国情和以往计划经济体制的限制,我国企业的内审依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也会时刻影响着今后内审的发展道路,所以,详细地分析这些问题能给予我们内审发展的启示。 (一)形式上独立性受到限制 首先,我国企业内审的首要问题便是独立性依然受到限制,目前我国企业的监督机构大部分只设有内部审计部门,而且基本都处于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的地位,有些中小1张天姣,浅谈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现状及其对策,社科纵横,2013

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准则完整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doc78页)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 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考虑组织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 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 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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