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暂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暂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暂借款管理办法

暂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单位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资金闲置、拖欠等现象 发生,使收入和成本更加均衡,根据省公司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四川天天物业有限公司本部及分公司 第三条借款管理原则 1、按照谁借款,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不允许代替他人借款,或以他人 名义借款。 2、因同一事项只能一人进行借款,一般不允许多人因同一事项进行借款。 3、能够转账结算的业务不得故意采取现金结算。尽量减少现金结算,确保 资金安全。 4、同一事项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担保,连带责任。分公司经理或部 门负责人对所属分公司的借款负连带责任。 5、分公司可以不指定报账人员,也可以指定一名报账人员,一旦指定不得 随意变更。 第二章借款类型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借款类型:零星借款、备用金借款、其他借款 判定:

、项目负责人以上的同等岗位(以人力资源部任命为准), 不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和借调员工。 1、零星借款是指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为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而需要临时 预借的款项,该任务完成后必须及时核销;如:垫支房租费、保险款、代 垫内退及退休人员费用、差旅费、培训费、招聘费、电话费、修车费、会 务费、保证金、工程分包费等。 2、备用金借款是指事先根据日常现金开支需要核定备用金定额的借款, 属于 经常性业务。填写时必须明确用途,每年12月31日前必须归还。 如米购员 日常零星采购所需的现金借款、每月必须现金支付的水电气借款、 部门及分 公司日常周转用的借款等。 3、其他借款是指因发生某种事故而紧急拆借的临时借款。如发生交通事故、 人身伤害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垫支的款项等。 第五条 借款的支付方式:现金借款(填现金借款单)、转账借款(填转账支 票申请单),所有借款采取网银支付。 第三章管理流程及相应规定 (可有) 第六条借款的管理流程 第七条借款人: 仅限于公司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分公司经理指定的报账人员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借款行为,减少资源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账损失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借款范围、分类及管理 第三条员工借款仅限于现金使用范围内、且不能用牡丹卡结算,但须由员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公务支出。 第四条借款分为个人借款和备用金借款。 个人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务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临时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的现金,主要包括:差旅费、项目调研费、支付给个人的产品研发费、市场开发费、按政策规定由相关部门代发放的款项、公司组织活动须以现金支付的相关费用、购买公用物品、公司接待、其他专项费用借款等。 备用金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务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并且因发生频率较高或者办事机构距公司较远,须由相关员工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现金,在一定期限内用作业务周转的现金。 第五条备用金的设立和管理必须落实到责任人,由责任人办理借支手续。每年年初由各部门根据业务性质、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上报备用金项目和额度,经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共同核定后报财务会计部备案。

第三章借款程序 第六条借款申请 凡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员工借支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财务备查联。第一联由借款部门保管,第二、三联作为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编制记账凭证及备查依据。 员工借支单以个人或部门为单位专用一本,并妥善保管。 借款人在员工借支单上,需详细填写所属部门、借款用途、还款结算日期及借款人姓名。 第七条借款审批 个人借款10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还须经总经理签字。 备用金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 第八条借款款项付出 借款人将审批后的员工借支单交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经会计核实借款人无逾期欠款后,编制相关凭证,出纳据此付款。相关会计岗核实制证严格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如为差旅费借款,应事先填写好《行程安排表》,并在是否借支栏填写借支金额,经审批后,与员工借支单一并交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如为产品研发费用借款、项目调研或专项借款,应附相关审批报告、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第四章借款期限 第九条个人借款由借款人填写预计还款日期,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其中差旅费借款必须在差旅结束7日内办理差旅费报销还款手续。购买公用物品、公司接待、支付给个人的产品研发费、按政策规定由相关部门代发放的款项借款必须在三天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预期内归还,须办理续借手续,并注明续借理由。前次借款无正当理由未还清者,不能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条备用金借款期限为一年以内,12月31日以前必须归还,不得跨年度挂账。

暂借款管理办法

暂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 1. 差旅费借款; ? 2. 零星购物借款; ?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 3. 到财务部领款; ?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 3. 到财务部领款; ?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 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 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 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 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 差旅费; ?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 使用后5天内报销; ?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 (不定期)报销; ?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 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 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 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 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 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 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 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借款管理制度

借款管理制度 暂借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 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 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暂借款管理制度

暂借款管理制度 暂借款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三十礼品费用。赠送礼品一律实行事先申请,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及批准。凡一次赠送礼品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必须事前报董事长审批。 应收账款计价时要受到公司所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的影响,公司营销中心应在合同签定时及时将对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告之公司计划财务部,以便于计划财务部准确计算应收账款。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要求到市区投靠子女或配偶的公民,或夫妻双方共同投靠子女的,只要其中一方符合规定年龄,都准予落户。多子女的,可自行选择投靠的子女。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您好!工作近四年来,发现自己在工作、生活中,所学知识还有很多欠缺,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渴望回到校园,继续深造。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特此提出申请:我自愿申请辞去在 XXX 的一切职务,敬请批准。 对于医疗的废物,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20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 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5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个人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部及项目公司员工的借款及还款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利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及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二章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 第三条因公借款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 因公借款是指员工为办理公司业务需要临时借款,或因经常性业务需要借支备用金的借款。借款人对所借款项的开支、费用报销、对账以及还款负全部责任,借款人办理有困难的可申请财务部协助。 (一)审批流程 1、个人单次或累计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由各公司负责人审批,审批流程如下: 借款人→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公司出纳(协同) 2、个人单次或累计借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必须附带采购合同或备忘录等相关依据,经总部审批后方可执行,审批流程如下: 借款人→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事业部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公司出纳(协同)(二)因工伤、安全事故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借款的,由借款人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报最后一级审批人同意后即可借款,并在24小时内补办审批流程。 (三)因公临时借款在业务办理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销相关费用,并还

清借款。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销和还清借款的,应书面申请延时报销和还款,并按借款流程提交领导审批。 (四)备用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在每季度末以现金方式全额归还借款,次月视情况再借支备用金。不得采用以借条换借条等方式还款。 (五)借款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归还借款的,各公司财务部应及时从其工资、奖金、费用报销等收入中扣回。 第四条因私借款的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 因私借款是指员工因个人事务向公司申请借款。 (一)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理因私借款,员工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私人借款的,按以下流程向总部提出申请: 1、个人单次或累计因私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审批流程: 借款人→担保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事业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核)→公司出纳(协同) 2、单次或累计因私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审批流程: 借款人→担保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事业部分管领导(审核)→事业部董事会(审批)→公司出纳(协同)(二)因私借款的条件 1、因私借款应由职务上高于借款人的集团内干部提供担保。 2、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借款协议。借款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方式及时间、违约责任等。审批人员应对借款协议的内容进行批复。 3、因私借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人民银行公

内部单位借款管理暂行办法(定稿)

内部单位借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单位借款行为,控制借款风险,优化资金配置效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二级出资企业(含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单位”是指集团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以下简称出资企业;本办法所称“内部单位借款”是指所属出资企业向申请借款,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和偿还借款等方面的内部资金拆借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资企业是指拥有100%股权控制权的出资企业;控股企业是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股权比例低于100%的出资企业。控股企业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绝对控股企业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股权比例大于50%(不含)的出资企业;相对控股企业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股权比例不高于50%(含)的出资企业。本办法所称参股企业是指不具有控制权,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出资企业。 第五条内部借款原则。 (一)“逐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原则上只对二级出资企业提供内部单位借款,各级次出资企业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对其所属出资企业内部单位借款实施分级管理,承担

内部借款相关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同股同权,同责同利”原则。内部单位借款主体各股东方原则上应权责利对等,共同按股比提供内部单位借款,不得扩大借款责任和风险。 (三)“主业突出,控制规模”原则。内部单位借款投向应符合出资企业战略和主业定位,并与出资企业实际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还款能力相适应。 第二章内部单位借款管理职责 第六条财务部为内部单位借款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并完善内部单位借款管理办法与业务流程。 (二)根据资金情况及经营需要,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定期不定期检查借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资金使用合规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 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是集团内部单位借款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七条出资企业为资金借贷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及内部单位借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安全合规使用资金。 (二)严格按照资金计划使用资金,控制资金风险。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营销系统员工借款的管理,保障公司资金财产安全。 2适用围 营销系统员工借款的围、程序、限额、审批权限、清收及管理责任。 3核心条款 3.1从营销总部本部借款 3.1.1员工因公出差或其它工作原因借款,填制总部统一格式的“创维公司借款单”, 差旅费借款额应控制在其基本工资2倍以(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由部门总监 审查,报财务副总监审批。 3.1.2有关员工(片区人事、财务、维修经理、食堂主管、行政采购、司机等)因工作 需要借支业务周转金,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总监审查,运营费用科主 管审核,财务副总监审批,其它形式的借款一律不予办理。 3.1.3总部副总级以上员工,因购房、购车需专项借款的,其借款的最高限额为购房20 万、购车15万,借款人可任选其中一项,但一项专项借款未还清者,不得再申 请另一项专项借款。由借款人向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经批准后,其应与公司签 订统一格式的借款合同(见附件1、2)。凭合同确定的借款金额填写借款单,运 营费用科主管审查、财务副总监及总经理审批。 3.1.4总部员工获集团(事业部)住房基金奖励,由受奖人提交与集团彩业事业部签订 的住房基金奖励协议书、免息购房贷款合同(住房基金奖励部分)、购房证明等, 按文件规定的最高奖励限额填写借款单,运营费用科主管审查、财务副总监及总 经理审批。 3.2从分公司(办事处)借款 3.2.1分公司(办事处)人员 3.2.1.1分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含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本部各部门经理、办事处经理, 下同)因工作原因借款一般应控制在借款人基本工资的2倍(但最高不得超过1 万元)。由员工本人填写总部统一格式的要素齐全的“创维公司借款单”,交分 公司财务经理(含办事处会计,下同)审核,分公司总经理签批;2倍或1万元 以上的上报财务副总监审批。 3.2.1.2分公司经理级以下的普通员工因工作原因借款应控制在借款人基本工资的2倍, 由部门经理(或办事处经理,下同)审核、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2倍以上且5 万元以的报财务经理审批,分公司总经理加批,3倍以上且5万元以上的报财务 副总监加批。 3.2.1.3分公司总经理因工作需要借支业务周转金,其借款额应控制在其交纳风险抵押金

暂借款管理办法范本

暂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借款管理制度

内部借款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暂借款和备用金的管理,明确暂借款和备用金借支与归还程序,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现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3、制定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3.2、《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1.3.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 1.4、定义 1.4.1内部借款包括暂借款和备用金。 1.4.2暂借款是指公司员工因为个人原因需要临时性借取的款项。 1.4.3备用金是指部门或个人因为工作和业务方面的需要借取的款项。备用金一般只能用于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日常费用支出。因现场采购需要借支备用金的,必须由经办人员写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采购部门同意,并经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借支备用金。 2、暂借款管理 2.1、暂借款借支的基本程序 2.1.1、公司员工办理暂借款,首先由借款人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公司报告,写明借款原因和借款额度,同时要注明还清款项的方式和期限。 2.1.2、借款人按公司规定权限和审批流程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按规定填写借款单。 2.1.3、出纳人员必须对借款手续审核无误后,方能支付款项。一般情况下,借款应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出纳人员对借款手续的审核要点包括:书面报告是否按规定审批;是

否签定借款协议;借款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 2.1.4、会计人员根据书面报告、借款协议、借款单进行会计核算。 2.2、暂借款日常控制 2.2.1、原则上,公司不允许对员工办理暂借款。如需办理暂借款的,借款人所借款项必须在本人清偿能力范围之内。 2.2.2、公司财务部门及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借款协议在还款到期日到期前七日,通知借款人归偿还借款。 2.2.3、借款人未按协议归还借款的,从其工资中扣除。 2.2.4、员工跨单位调动或离职的必须先归还暂借款,方能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3、备用金管理 3.1、备用金借支的基本程序 3.1.1、公司员工借支备用金,首先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并按公司规定的权限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借款单”应详细填列借款部门、借款人名称、借款事由、借款金额等内容。 3.1.2、出纳人员必须对借款手续审核无误后,方能支付款项。一般情况下,借款应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出纳人员借款单审核要点包括:借款单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权限。 3.1.3、会计人员根据“借款单”进行会计核算。 3.2、备用金日常控制 3.2.1、原则上公司不允许借支备用金,发生费用时应先由个人垫付,再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3.2.2、备用金的支取应严格按照费用预算进行控制,超出费用预算的不得借支备用金。 3.2.3、严禁个人以单位的名义向外单位借款,凡由此而形成的借款或因借款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公司一律不予承认、也不对此类借款业务承担任何责任。 3.2.4、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借款人不得将所借款项擅自挪作它用。当因情况变化而需要改变所借款项用途时,借款人必须按借款程序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3.2.5、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借支备用金。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第五章附则

员工借款买房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买房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稳定核心人才队伍,鼓励员工置业,实现员工安居乐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事业部、子公司。 3. 购房贷款政策 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贷款是公司针对关键岗位关键人才制定的一项福利措施,在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购房贷款属于无息贷款。 4. 员工购房贷款额度 4.1 员工购房贷款总额度:每年5月份,股份公司决策委员会根据股份公司及所属事业部、子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综合评估各公司人员结构和配置状况,批准本年度各公司员工购房贷款的总额度,并予以发布。各单位在贷款总额度范围内,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审核发放员工购房贷款。 4.2 员工个人购房贷款额度及标准:员工购房贷款以五万元为一份,股份公司总部总监级及以上人员、所属事业部、子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及以上人员最高可以申请四份;经理级人员最高可以申请三份;高级主管级人员最高可以申请二份;其他人员最高可以申请一份。员工获批购房贷款后,如其职务发生变化,购房贷款金额不再变更。 购房贷款申请人的资格条件5. 申请购房贷款的员工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5.1 截止当年5月30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职员工(是否要是主

管或工程师级别?); 5.2 有长期服务公司的意愿; 5.3 申请购房贷款前未获得过公司提供的其他购房福利; 5.4 在职期间,年度绩效考核无C 等及以下记录; 5.5 购房目的为自住者; 5.6 公司规定的其他须具备的条件。 6. 购房贷款的申请和审批 6.1 年度购房贷款总额批准发布后,由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各公司下发有关购房贷款工作通知; 6.2 员工申请:员工向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股份公司员工购房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6.3 初审初评: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经营班子召开专项会议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股份公司员工购房贷款申请审批表》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 6.4 复审复评: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召开专项会议,组织对各公司提交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决策委员会审批。 6.5 审批: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年度购房贷款的人员名单和标准,下发给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购房贷款合同7. 在申请发放贷款前,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员工购房贷款合同》,并严格执行《购房贷款合同》的各项条款。 8. 购房贷款的发放

员工私人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私人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个人借款,依据公司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职工个人借款坚持“前不清后不借”原则,费用超预算单位不予办理借款。 第四条公司财务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职工个人借款管理办法; (二)负责检查职工个人借款日常管理及清收情况; (三)负责审批公旅费借款。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审批工伤或患职业病人员医疗费用、外地就医差旅费用等借款。 第六条公司工会负责审批重大疾病借款及还款协议。

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核本单位职工个人借款的真实性、合理性; (二)负责审核本单位职工个人借款的手续是否完整,是否履行正确的审批程序; (三)负责清收本单位职工个人借款。 第八条公司机关因工伤、重大疾病借款,应根据借款金额,履行以下相应审核审批程序: (一)单笔金额2万元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报本部门主管领导、公司费用主管部门、财务处审核审批。 (二)单笔金额2万元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下同)10万元以下,报本部门主管领导、公司费用主管部门、财务处、公司总会计师审核审批。 (三)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报本部门主管领导、公司费用主管部门、财务处、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审核审批。

(四)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报本部门主管领导、公司费用主管部门、财务处、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审核审批并上报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九条公司机关员工其他借款,应根据借款金额,履行以下相应审核审批程序: (一)单笔金额2万元以下,报本部门主管领导、财务处审核审批。 (二)单笔金额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报本部门主管领导、财务处、公司主管经理审核审批。 (三)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报本部门主管领导、财务处、公司主管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审核审批。 (四)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报本部门主管领导、财务处、公司主管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审核审批。 第十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因工伤、重大疾病借款,应根据借款金额,履行以下相应审核审批程序:

短暂借款管理规定

短暂借款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暂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中国集团公司借款管理办法

中国**集团公司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借款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是指集团公司系统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政府组织借入的中长期及短期借款或委托借款。一般分为基本建设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 基本建设借款是指用于国家相关部门批复的大中型基建项目、限上技改项目的借款、债务置换借款。 流动资金借款是指用于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不足的借款。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借款预算”包括: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利率、还款计划、还贷资金来源,担保方式选择等内容。 第五条借款必须本着“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优势、量出为入、严格控制、统筹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以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降低资金成本,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优化债务结构为目标。 第六条企业不得为非被投资企业、多经企业或个人借

款。 第七条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利用外资借款,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章借款审批权限 第八条基本建设借款审批权限 (一)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内部核算单位、全资子公司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负责审定控股子公司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 (二)分公司、子公司负责审核所管理、所属企业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审定。 (三)基层企业落实项目贷款承诺,负责编制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上报上一级企业。 (四)上市公司负责其直接投资项目的贷款承诺,将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征求集团公司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流动资金借款审批权限 (一)集团公司负责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分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的授权借款或统借统还;负责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省发电公司及其所属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的年度借款预算;负责审定控股子公司年度借款预算。 (二)分公司、子公司负责向集团公司上报年度借款预算,在集团公司授权的额度内办理借款;负责审核所管理、所属企

员工借支管理办法

文件名称:员工借支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CWWI-07-A 版本版次:A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文件发放部门(需要发放部门请把“□”涂黑) 文件会签部门 文件修订记录 1.0 目的 本文件归 XX 公司所 有,未经允许不得扩散。

范员 工借 支的 标准要求,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减少资金流失风险,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艾慕及其控股分、子公司所有部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各类借支。 3.0定义 员工借支是指公司借支给公司员工个人的用于支付与公司经济业务相关事项的款项,包含但 不限于以下情形: 3.1日常周转频繁业务和固定业务借用的资金,即备用金,如:现金采购人员等; 3.2特定临时业务需要借用的资金,如差旅费、应急事项等; 4.0职责 4.1财务部:审核借款单审批的完整性合理性,在收到借款单后1个工作日(8个工作 小时)内打款、并跟进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做好账务处理; 4.2各业务部门:按本规定要求履行借款、还款流程,各部门长对业务事项的真实性、 借款金额的合理性负责,并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期足额还清借款。 5.0管理内容 5.1备用金的借款人在农历年初时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备用金),在农历年底归还备用 金,如借款人在中途离职或调岗时,应将已发生的业务报销冲账并归还备用金,凡未归还备用金的员工,公司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新接手人员按备用金借款流程重新借款。 5.2特定临时业务的借款: 5.2.1借支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借款,专款专用,不准以任何名义挪用或长期占用公司资 金; 5.2.2借支人借款必须填写书面借据,包括应如实、规范填写OA借款单(借款日期、借款类 型、借款用途、借款金额、预计还款时间)。财务部对有关借款有疑问的,借款人员需 配合解释说明。 5.2.3员工借款原则: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员工工伤应急方面借款除外。 5.2.4员工不得代上司借款和报销(不含代提单)。 5.2.5员工离职时,财务部需确认员工已清偿名下所有借款后方可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5.2.6财务部需及时对借款单进行入账,且每月报借款明细表给财务总监审阅,每半年清理一 次借款。

暂借款办理流程及规定说明格式

员工暂借款之办理流程及相关规定说明 主旨:为明确本公司员工办理暂借款之范围及办理流程与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执行之。 一、员工暂借款分为因公借款及私人借款二种。 二、因公借款: (一)因公借款系指因执行公务之需要而须进行之暂借 款,具体可分为下列5种情况: 1.出差暂借款 2.物品采购暂借款 3.承办事务所须暂借款 4.交际费用暂借款 5.零用金暂借款 (二)各项因公暂借款之办理流程如下: 1.出差暂借款: (1)凡拟进行出差暂借款之人员,应凭核准後之 《出差申请单》及出差费用预算。(须明列各项 预计开销之明细)、《借款单》等呈部门主管核 准後转总经理室核准。 (2)出差暂借款限於出差结束後一周内办理冲销 手续。 2.物品采购暂借款: (1)物品采购暂借款只限本公司采购人员办理之, 其它部门人员欲自行进行采购时,应填妥《请 购单》并注明原因,经总经理核准後始得进行 采购及办理暂借款。 (2)物品采购暂借款应附之核准准采购之《请购

单》并填妥《付款款请单》,注明原因为“预付 货款”後,呈管理部签核,经管理部核准後凭 《付款申请单》办理借款(不须再填《借款单》)。 (3)物品采购暂借款,限於一周内办理冲销,特殊 情况应於三日内提报原因说明,并经核准後办 理延期冲销手续。 注:凡向同一供应商之采购或单项物品之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RMB时,一律须以转帐方式 办理付款,特殊情况应注明原因并经核准後 始得办理借款之。 3.承办事务所须暂借款: (1)因办理主管交办事项或本身承办之业务所须, 拟进行暂借款之人员,应备妥相关凭证及请款 单并填妥《付款申请单》(确定金额时)或《借 款单》(不确定金额时)办理借款之。 (2)承办事务所须之暂借款於申请暂借款时,应一 并注明借款冲销日期,如无法按期办理冲销手 续时,应到到期日起三日内提报原因,呈权限 主管核准後,办理延期冲销手续。 4.交际费用暂借款: (1)凡拟进行交际费用暂借款之人员应凭核准後 之《交际费用申请单》并填妥《借款单》办理 借款之。 (2)交际费用暂借款限於拟宴客日前1~5日内发 放,并应於交际活动结束後三日内办理冲销。 5.零用金暂借款: (1)本公司司机班人员得办理每人500元以下(含) 金额之零用金暂借款,如因特殊情况,须办理 500元以上金额之借款时,应提报原因及具体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准确、完整的反映报表数据,规范借款及报销流程时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用途明细 1、出差差旅费借款 2、备用金借款 3、零星采购借款 4、业务接待借款 5、员工个人因私借款 二、借款流程 借款人根据借款用途借款限额填写借据并签名借款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指示出纳支付款项 三、借、还款规定 1、为了减少零星支付,现金借款金额低于500元的由个人先垫付后再报销,能月结或付款 流程支付的,尽量走付款申请流程。 2、谁借款谁使用,谁归还,不允许代替他人借款或以他人名义借款。 3、实行前清后借,前账不清不再借原则。 4、个人因私借款的,应注明还款时间和借款用途,最终经总经理批准。 5、员工私人借款借据应财务入账和挂账,其他的临时借款借据存于出纳处,不作入账处理, 由出纳在报销时扣减借款,借款扣减完退回借款借据借款人。 6、凡出差借款的,应于出差归来7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7、凡业务或采购借款的,应于借款日起10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材料采购报销单后需 附部门《进仓入库单》和《采购订单》。 8、为了保证不影响后期借支,各负责人应注意单据流程的审批时效,如长时间不审批报销 单,造成前账不清,无法再借款,影响日常经营动作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部门负责人自担。 9、针对月末超期未报账的借款,财务人员可直接扣发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扣扣还的,逐 月扣发以后的工资,待借款人报账后再补发工资。

四、监督和处罚 财务部每月清理一次借款明细,每月18日将借款明细统一发至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清理,对逾期不还款或不报账者,一律视为挪用公款,发送逾期催办通知单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并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的,可按借款金额的1%/天计算罚息。 五、本制度自批准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财务本部。

公司员工暂借款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暂借款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司员工暂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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