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爆细则

煤矿防爆细则
煤矿防爆细则

精心整理

一、总则

1、为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管理,杜绝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条和第444条的要求。

345井。

678、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

1) 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电气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每班

至少检查一次。

2) 专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二次。 3) 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9、防爆外壳的维修应执行《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取得

防爆检修资质的单位或厂家修理。

二、一般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

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2、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

3

4

5

失爆:

1

2

3、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观察窗

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敷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视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4、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穿越隔爆腔

的接线座有裂纹或晃动为失爆。

5、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四、隔爆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需有防锈措施。防爆结合面结构参数要符合下述规定,否则视为失爆:

1、电气设备静止部分隔爆结合面、操纵杆和轴及带轴承的防爆接合面与相应外壳

容积对应的最大间隙必须符合表一规定,快动门式的各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小于25mm。

2、隔爆接合面的平均粗糙度不得高于6.3μm.

3

4

1)

2)

3)

4)

5)

否则为失爆。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垫不合格均为失爆。)

6)沉孔钢紧固螺栓深入螺孔长度应大于该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

栓直径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够,则必须上满扣。

7)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

5、隔爆面上,在规定长度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的最短有效长度范围内的缺陷

不能超过如下规定:

1)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

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超过5个,10mm的隔爆面不超过2个。

2)偶尔产生的机械伤痕,其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剩余无伤痕面有效防爆长

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3)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发现有油漆时检查该处间隙不超

过规定,无油漆的接合面长度在接合面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不为失爆。

4)

6

1)

2)。

3)

1)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的差超过表二规定值的。

2)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超过1mm。芯线截面4mm2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应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

3)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或最小宽度小于10mm的。

4)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的(70mm2以上电缆除外),或最小厚度小

于4mm的。

5)密封圈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密封圈与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之间

有其它包扎物,密封圈和进线嘴间有充填物的。

6)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密封圈部分破损的。

7)密封圈硬度不满足绍尔氏硬度45--55度,老化(龟裂、发粘、硬化、软化、

粉化、变色等现象)失去弹性,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

8)

9)

10)

11)

12)

13)

14)备用的螺旋式进线嘴,在螺母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且进线嘴与金属

圈不匹配的。

15)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器壁接

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16)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用一只手能使进线嘴明显晃动

的。

17)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接线嘴拧丝扣数少于5扣的,

或一只手的母、食、中指能使压紧螺母向旋转方向前进超过半圈的。

18)电缆在进线嘴处,顺着电缆进线方向用一只手能将电缆推动的。

19)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使用绝缘胶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岔口以上,绝缘胶有

裂纹而能相对活动的。

20)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2mm(含2mm)为失爆,小于2mm为

六、

1)

2)

3)

4)

5)

设备连接电缆露出导体除外,但应及时进行修补)。残伤痕深度达最薄处1/2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1/3以上为失爆。

6)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者为失爆。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嘴卡

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接地螺栓就、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否则为不完好。

7)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

否则为不完好。

8)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4规定值,否则为失爆。

9)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橡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

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

七、隔爆型插接装置

1)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反接为失爆。

2)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徐动装置,电源电压在660—1140V的插接装

3)L,不

1)

2)

3)

1)

2)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串动。

附:表一

表二

表三

表四

表一外壳隔爆结合面对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

表二

表三

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和考核办法

察哈素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及考核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察哈素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及考核的内容、方法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察哈素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及考核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 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 5.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设备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 6. 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7. 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8. 隔爆外壳开焊、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9.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晃动,上下腔联通的为失爆。 10.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松动、破损、使用普通玻璃的为失爆。 11.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否则为失爆。 11.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规定:表1 11.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规定: 表2 12. 隔爆面划伤深度与宽度不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应大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否则为失爆。 13.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mm,间隙不得大于

煤矿防爆管理制度

××矿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管理,提升××矿防爆电气(防爆设备、煤矿小型电器、电缆等)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防范因电气失爆引发矿井重特大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矿电气防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顾问:书记 副组长:机电矿长 成员:矿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师级以上领导。 职责: 1、领导全矿各单位开展电气防爆管理工作; 2、审定适合我矿有关电气防爆的管理细则及标准规范; 3、考核全矿各单位电气防爆工作。 (二)、成立防爆管理工作组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安检科科长、机电科长 成员:安检科、机电科、供应科、职教科、调度室、技术科、一通三防等有关职能单位、机修厂等检修单位以及井下防爆电气使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 职责:

1、负责联系专业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合格的防爆电工和防爆检查员;落实上级机构下发的有关防爆管理的各项规定; 2、负责组建电气防爆专业化管理小组,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制定适合我矿的电气防爆管理细则及考核标准; 3、负责对全矿使用防爆电气的单位开展业务督查,督促各单位落实防爆管理的各项规定,保持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动态完好。 二、防爆管理规定 (一)、安检科是全矿电气防爆检查的业务主管部门。成立由专职防爆检查员组成的电气防爆检查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各单位的防爆设备的动态检查,满足防爆检查周期的需要,考评各使用单位对我矿防爆管理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 (二)、北井井长领导并负责北井的电气防爆管理工作,北井成立相应的电气防爆检查组,负责北井具体的防爆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三)、机电科负责组织防爆设备入井前的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入井设备必须台台完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GB8386-2000》等国家有关规定并张贴“入井许可证”。 (四)、机修厂等检修单位要作好每台防爆设备的检修内容记录,要求出厂的每台设备必须有试验、验收报告单,每台设备必须做到:各出线装置必须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金属圈和挡板,要对设备的外壳、防爆结合面间隙、密封圈、挡板、金属圈逐条、逐部位用量具、仪器认真测试达到防爆要求。 (五)、要求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使用单位的防爆电工必须要进行防爆检查验收,密封圈内外径是否符合要求,电缆护套伸入器壁是否符合要求,不用的喇叭嘴要用合格的密封圈、挡板、挡圈堵死,螺

煤矿防爆检查规定

煤矿防爆检查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煤矿防爆检查规定 一、防爆检查一般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2、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3、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启动器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4、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5、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二、防爆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和煤安标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长度超过50mm,凹凸超过5mm 者)。 2、防爆外壳内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 2 页共 2 页

3、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敷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视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4、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纹或晃动为失爆。 5、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三、隔爆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需有防锈措施。防爆结合面结构参数要符合下述规定,否则视为失爆: 1、电气设备静止部分隔爆结合面、操纵杆和轴及带轴承的防爆接合面与相应外壳容积对应的最大间隙必须符合表一规定,快动门式的各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小于25mm。 2、隔爆接合面的平均粗糙度不得高于6.3m. 3、隔爆面无锈蚀。(用纱布搽后,仍留有锈蚀瘢痕视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 4、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 1)螺栓、弹簧垫圈必须齐全、紧固。(紧固程度以垫圈压平为合格)。 2)弹簧垫圈的规格必须与螺栓相适应。(偶尔出现个别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垫圈不为失 第 2 页共 2 页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309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经研究决定,修订《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要求 1. 机电科成立电气设备防爆专职检查组,配备3名专职防爆检查员,机电科其他人员为

兼职防爆检查员。 2. 专职电气防爆检查员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专职防爆检查员资格证。 3. 矿井各区队需配备至少2名的兼职防爆检查员,兼职防爆检查员须通过矿级培训机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兼职防爆检查员资格证。 4. 专职防爆检查员分片包队,严格按照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河南省煤矿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有关标准进行电气防爆检查。 三、规定内容 (一)电气设备购置 1. 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气、电缆)在签订购置合同前,厂家必须提供符合标准真

河南省防爆电气检查细则

河南省防爆电气检查细则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人员对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统一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设备,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所有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和第7条的要求。 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实行群检与专检相结合的四级检查制度,即设备包机人检查、矿防爆检查员检查、矿组织月检查、配合公司季度检查。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7、防爆外壳的修理,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机修厂或取得防爆检验合格证的制造厂家进行修理。 8、凡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9、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 1)防爆电气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二、一般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3、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臵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4、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三、防爆外壳 防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1、外壳严重变形(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裂纹、开焊的(大盖手把开焊除外)。 2、隔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隔爆接合面表面有锈蚀或粗糙度不符合标准。 3、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检查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部件者(指受压传爆关键件)。 4、外壳修理后,无承修单位出厂合格证的。 5、在外壳内随意增加元件,或绝缘座损坏。 6、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7、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8、闭锁装臵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细则

煤矿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 , 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电器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 , 便于掌握 , 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准 , 查有依据 , 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 , 提高维修质量 , 消灭失爆设备 , 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 , 实现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 特制定本《细则》。 2.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 , 下同)的选用 ,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井下防爆电器设备 , 在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指定的、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 , 检查其安全性能 ,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 ,维护和修理工作 , 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 , 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不得继续使用。 5.凡防爆电器设备 , 不论使用在井下任何地方 , 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6.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⑴设备的负责人和电器维修工,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每班检查一次。 ⑵ 区队防爆检查员(或防爆电工),对本区队所管辖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⑶ 矿防爆检查组人员,分工包干,对全矿井高沼气地区或煤与沼气突出矿井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不低于二次,对低沼气地区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不低于一次。 ⑷在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等领导下,由机电部组织安监人员、防爆检查组、电管组等参加全矿使用设备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的总数量不应少于电器设备和少型电器数量的 10%,并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 ⑸对检查出来的失爆设备,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理外,对责任者要填表登记,追究责任,进行安全教育补课,并酌情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第二章: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将检查合格后的防爆标志贴于防爆设备外壳的显要位置,入井前进行验证,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2.矿属各单位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的电气维修工进行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高压设备的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应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及施工措施,待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持申请施工措施由专业的电气维修工进行施工。 3.使用普通型电气仪表在井下检修、测量时,必须有瓦检员配合,测出使用地点的瓦斯浓度在 1%以下时方可使用。 4.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由矿专业防爆检查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问题 , 按矿相应规定进行考核,跟班维修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有无失爆和不完好情况,并做到及时处理。 5.井下不准带电检修各类电气设备 , 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 源 ,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 否则, 不准检修搬迁。 6.井下各种电气设备都应设标志牌 , 标志牌上写明该电气设备的名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井下电气防爆以及电气保护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和电气设备保护的安全评价,促进机电标准化工作稳步提升,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彻底杜绝井下设备失爆现象,杜绝因井下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一条建立防爆设备检查组和检查组成员 组长:刘景新 副组长:姜杰、丁峰 专职成员:梁龙、马闯 兼职成员:刘旭、卢永生、郭磊、任鹏辉、侯宪岩及各区队机电副队长和机电班长 第二条防爆设备检查组管理制度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即防爆设备检查组应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和小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和安全运行负全面责任.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对所属责任区内的设备负有直接责任,防爆检查员对全矿设备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2、防爆检查组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爆电气设备标准汇编》、《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对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气)的各项制度有检查、监督实施的权利和义务。 3、对于因防爆检查组工作失误,不按期检查防爆性能和不负责任造成失爆或发生事故的,由分管机电副矿长负责追查责任,处罚其单位10000元,包保防爆检查员1000元。 第三条专职防爆检查员职责范围及要求: 1、分工负责管理井下的供电系统,对防爆设备和小型防爆电器,三大保护、高低压电缆线路(包括通讯、信号、照明及控制线路)、局扇风机闭锁及其他安全保护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对上述范围存在的隐患,影响安全的问题,有权停止使用,并监督整改,认真填写记录,送交有关单位,重大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 2、防爆检查组成员应对井下所有防爆设备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在专责范围内与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密切合作。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防爆性能,发现失爆或保护失灵等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立即停止其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3、监督检查分管单位的维护保养、定期测试、检查检修等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及时向机电部长汇报。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规范(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规范(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规范(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矿用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规范防爆电气的检查、检修、维护行为,做到有章可循,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GB3836-93标准和国家煤炭行业有关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中的矿用电气设备包括井下用各类电气设备、照明、通信、监测和信号装置、仪器、仪表、矿用电缆等。 第三条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设防爆电气设备。 第四条凡已接装的防爆型电器,失去防爆性能的,称为失爆,凡电源侧未拆除电缆的设备发生失爆的,均视为失爆。 第五条凡防爆型电气设备,在要求按照防爆管理使用的场所使用的,都必须按照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第六条防爆电气设备所用的紧固件,必须使用合格的标准件。

第二章防爆性能检查细则 第七条在检查中凡有下列情况或不符合相关条款内容之一者即为失爆: 一、外壳: 1、外壳出现变形,歪扭、裂纹、开焊,或凹凸超过10mm的。 2、外壳厚度低于原设计厚度87%以下的。 二、隔爆面: 1、静止式、转盖式、插盖式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低于▽5(新标准6.3)的,操纵杆、电机轴隔爆面低于▽6(新标准3.2)的。 2、静止部分的隔爆结合面、操纵杆与杆孔隔爆的结合面、转轴与轴孔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大间隙(直径差)W,隔爆结合面最小有效长度L,隔爆结合面边缘至螺栓通孔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L1 达不到表1规定者。 表1 接合面 型式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井下机电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消灭井下电气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检查细则》。 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须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负责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一个月 第 2 页共 2 页

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科,然后由机电科科审批和准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按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机电科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处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十二、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 十三、气动、液压动力设备下井之前必须检验该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后方准下井。机电科设备组对每台下井设备要做好统计。 第 2 页共 2 页

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防爆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订本《细则》。 2、所有井下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和第7条的要求。 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作工业性试运行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审查同意。否则不准下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防爆外壳的维修,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取得防爆检修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修理。

8、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 1)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二次。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二、一般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号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3、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臵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的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4、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三、隔爆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凹深度超过5mm的)。 2、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达0.2mm及以上)的。 3、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4、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 5、闭锁装臵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技术设备部负责公司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 3.2各加油站、经营部及油库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 4管理内容

4.1非防爆设备是指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4.2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 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4.3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地点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符合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1)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 2)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4.4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相关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4.5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由生产部负责 1)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煤矿电气防爆检查细则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 2009-05-09 14:29 第一章总则 1. 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 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 电器设备防爆炸性能的认识,便于掌握,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准,查有依据,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 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设备, 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特制定本《细则》. 2. 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下同)的选用,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 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 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 维护和修理工作, 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 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不得继续使用. 5. 防爆外壳的大修, 必须由集团公司机修厂, 省属机修厂或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 6. 凡防爆电器设备, 不论使用在井下任何地方, 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7. 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⑴ 设备的负责人和电器维修工,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每班检查一次。 ⑵ 区队防爆检查员(或防爆电工),对本区队所管辖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⑶ 矿防爆检查组人员,分工包干,对全矿井高沼气地区或煤与沼气突出矿井所管辖的设备每周 检查二次,对低沼气地区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一次。 ⑷ 矿每周至下而上进行一次检查,由采掘运输区队,包机组等基层单位按细则逐台检查。矿在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等领导下,由机电部组织安监人员,防爆检查组,电管组等 参加全矿使用设备按细则仔细检查,检查的总数量还应少于电器设备和少型电器数量的10 %,并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 8 对检查出来的失爆设备,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理外,对责任者要填表登记,追 究责任,进行安全教育补课,并酌情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9 失爆; 凡已装接使用的电器防爆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五小件设备),其防爆性能受到破坏,失去防爆性能的统称为失爆。 第二章防爆细则 一隔爆外壳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1 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为失瀑。(注)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 超过50伽,同时深度凸凹深度超过5伽者。 2 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小件为失爆。 3 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 mm)为失爆。 4 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为失爆。 5 隔爆室的观察窗口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为失 爆。 6 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 座为失爆。 7 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器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

防爆电气检查规定示范文本

防爆电气检查规定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防爆电气检查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严格执行如下标准规程:《GB3836-2000 爆炸性 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 准》、《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电缆安装、运行、 维修、管理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细则” 和《部颁煤矿井下电气检查有关问题的若干规定》等规 定。 2、矿井必须编制《防爆电气检查工操作规程》,在防 爆电气专管组室内放大张挂。 3、井下防爆电气专管人员必须经防爆电气检查工和井 下电钳工的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非专管人员不得打 开防爆电气设备检查。 4、打开防爆电气检查,必须执行停送电检修规定。

5、打开防爆电气检查,必须切断上级电源,并闭锁、挂牌;现场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打开防爆电气,并进行验电、放电。 6、专管人员携带的电工工具、测量工具及防护用具齐全完好。 7、集团公司专管人员打开防爆电气检查,不得检修电气设备。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求

编号:SM-ZD-56009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 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概述、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1.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和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和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和物的环境 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和物的环境 0区一般只存在于密闭的容器,贮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 实际设计过程中1区也很少存在,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 1. 2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两类: 煤矿井下有瓦斯和煤尘,当瓦斯和煤尘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足够能量的火源,则会发生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电气

设备在正常运行或发生故障都会产生电弧,是煤矿井下引燃瓦斯和煤尘的主要火源之一,因此,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矿用防爆型电气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防爆设备的国家标准(GB3836-2000)的要求。防爆设备的总标志为EX。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类别、级别和组别连同防爆设备的总标志“EX"一起,构成防爆标志。防爆标志除应制作在防爆电气设备的明显处外,还应在铭牌右上角标“EX”。 防爆电气设备分类:Ⅰ类煤矿用的电气设备,使用于含有甲烷混合物的爆炸环境;Ⅱ类是工厂用防爆电气设备,适用于含有除甲烷外的其他各种爆炸性混合物环境。防爆电气设备根据防止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环境。防爆电气设备根据防止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措防爆设备的类型也不同。 2. 名词述语 2.1 隔爆型电气设备 具有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播的电气设备外壳的电气设备,其标志为"d"。 2.2 增安型电气设备

煤矿防爆检查规定示范文本

煤矿防爆检查规定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防爆检查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防爆检查一般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 (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 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2、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 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3、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启动器 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4、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 (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5、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 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二、防爆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和煤安标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长度超过 50mm,凹凸超过5mm者)。 2、防爆外壳内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3、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敷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视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4、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纹或晃动为失爆。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经研究决定,修订《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要求 1.机电科成立电气设备防爆专职检查组,配备3名专职防爆检查员,机电科其他人 员为兼职防爆检查员。 专职电气防爆检查员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专职防爆检查2. 员资格证。 名的兼职防爆检查员,兼职防爆检查员须通过矿级培训矿井各区队需配备至少23. 机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兼职防爆检查员资格证。 专职防爆检查员分片包队,严格按照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河南省煤矿电气性能4. 检查细则》的有关标准进行电气防爆检查。 三、规定内容 (一)电气设备购置 1.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气、电缆)在签订购置合同前,厂家必须提供符合标 准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MA证”、“生产许可证”三 证不齐或无效的,不准购置。经机电科严格审查,确定齐全真实有效方可购置。 2.电气设备到矿后,机电科应组织电气防爆专业组人员对到货设备,逐台(件)进 行电气防爆性能现场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验收合格证,库房管理人员根据防爆验收合 格证和联合验收报告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准入库。 (二)电气设备现场管理 1.防爆设备入井前,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并给使用单位签发入井合 格证,没有合格证的不准出库。 2.设备入井前,领用设备单位向井口把钩工出示签发的电气设备入井合格证。手续 不齐,井口把钩工应拒绝设备入井。

3.电气设备入井到指定地点,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接线,送电运行前,专职防爆检 查员和本单位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对新安装电气设备进行全面防爆检查,具备安全使用 条件,符合防爆标准,方可允许送电运行。 4.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专职防爆检查员要对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经常巡检。区队 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班班检查使用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确保不出现失爆。 -1- 5.检查员在检查中发现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设备,必须立即停电处理或更换,不得 继续使用。 6.机电科负责组织人员对井下所有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每旬机电专项检查与不定期检 查,发现失爆,立即停电处理。 7.电气防爆专职检查员要包队包片,对所辖管电气设备做好平时检查,对于专项检 查或上级检查,查出的失爆,负连带责任。如果分管包片的电气设备一年内出现二次失 爆,取消其专职防爆检查员资格,调出防爆检查组。 8.兼职防爆检查员负责每班对维护的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全力保证安全生产。 (三)失爆认定办法 1.矿井组织各种检查活动,发现电气失爆,检查人员应如实上报电气设备防爆管 理领导组。 2.机电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召开电气失爆事故分析会,鉴定失爆的真与否,经分 析判定为电气失爆后,负责下发电气失爆处理通报。 3.电气失爆认定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有关内容 执行。 (四)奖罚规定 1.发现所购防爆电气设备三证不齐或无效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要求 退货处理。 2.防爆电气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签证入井,每台(件)对使用区队主要负责人 罚款200元,对机三队主要负责人及当班把钩工各罚款100元。 3.井下查出电气失爆,取消当月安全抵押奖励,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 款500元,记“三违”1次;

煤矿电气防爆检查细则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 2009-05-09 14:29 第一章总则 1. 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电器设备防爆炸性能的认识,便于掌握,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准,查有依据,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设备,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器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 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下同)的选用,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 防爆外壳的大修,必须由集团公司机修厂,省属机修厂或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 6. 凡防爆电器设备,不论使用在井下任何地方,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7. 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⑴设备的负责人和电器维修工,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每班检查一次。 ⑵区队防爆检查员(或防爆电工),对本区队所管辖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⑶矿防爆检查组人员,分工包干,对全矿井高沼气地区或煤与沼气突出矿井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二次,对低沼气地区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一次。 ⑷矿每周至下而上进行一次检查,由采掘运输区队,包机组等基层单位按细则逐台检查。矿在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等领导下,由机电部组织安监人员,防爆检查组,电管组等参加全矿使用设备按细则仔细检查,检查的总数量还应少于电器设备和少型电器数量的10﹪,并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 8 对检查出来的失爆设备,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理外,对责任者要填表登记,追究责任,进行安全教育补课,并酌情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9 失爆; 凡已装接使用的电器防爆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五小件设备),其防爆性能受到破坏,失去防爆性能的统称为失爆。 第二章防爆细则 一隔爆外壳 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1 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为失瀑。(注)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50㎜,同时深度凸凹深度超过5㎜者。 2 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小件为失爆。 3 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为失爆。 4 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为失爆。 5 隔爆室的观察窗口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为失爆。 6 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为失爆。 7 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器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为失爆。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各队组: 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进一步强化安全供电,保障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望认真组织学习,格贯彻执行。 一、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围的井上、下电气设备使用科室、队组。矿井所有电气设备、五小电器必须符合2013焦煤集团公司制定的《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二、岗位职责 【1】防爆组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地面领用的新购置或修理后入井前的防爆电气(器)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检验,符合要求的签发防爆合格证并登记备案(包括“MA”证号)。发现没有签发防爆合格证设备入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负责对本单位地面及井下在用防爆电气(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 3、坚持电气(器)设备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4、负责对使用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每台设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防爆性能检查。

5、负责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每6个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接地网接地电阻值的测定。 6、监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有权对出现失爆电气(器)设备的现场,勒令其停止作业;对整改不力者按制度进行处罚。 【2】各队组职责: 1、对本队组出现“失爆”的电气设备负主要责任。 2、建立健全防爆电气(器)安装、运行、维护、检查、管理、考核等制度,并认真落实,保持在用防爆电气(器)完好。 3、每班配备兼职防爆检查员对本辖区的电气设备进行详细的防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现场处理。 4、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所辖防爆电气(器)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和隐患。 三、执行标准 矿井所有电气设备、五小电器必须符合2013焦煤集团公司制定的《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四、管理容 【1】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 1.新设备必须出示“两证一标志”,入井前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及其安全性能,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可入井使用。 2.防爆组对矿井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的防爆性能、完好状态,进行监督、管理。由使用单位、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当场检查、试验,合格后双签字,开出“防爆合格证”、“电气设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