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租船运输实务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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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租船运输实务与法律

特点:充分适用“合同自由原则(Freedom of Contract)”,法律仅作出任意性规定。

分类:

一般: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

严格: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

第一节航次租船合同(Voyage Charterparty)

1 概述

1.1 定义:出租人(Owner)向承租人(Charterer)提供船舶

的全部或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运费(Freight)的合同。

1.2 分类:

●单航次租船(Single V oyage Chartering)

●往复航次租船(Return V oyage Chartering)

●连续单航次(Consecutive Single V oyage Chartering)或

往复航次租船(Consecutive Return V oyage Chartering)

●包运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1.3 注意事项:

●“订租确认书(Fixture Note)”:被视为租船合同。

●我国《海商法》:第47条承运人的适航义务和第

49条的不得不合理绕航义务是强制的,对航次租

船合同依然适用。

2 标准合同格式

●“金康”(GENCON):“统一件杂货租船合同”

●其他专用合同,如北美谷物租船合同(NORGRAIN)

等。

3 合同主要内容

3.1 船舶状况

●船名:是否可提供替代船(Substitute Vessel)

●船籍(Vessel’s Nationality):

●船级(Class):合同并不要求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保持

船级。

●吨位:通常指登记吨(Registered Tonnage)和载重吨

(Deadweight Tonnage)。

●船舶位置和动态:合同订立时船舶的位置和动态。

3.2 装卸港口

3.2.1 安全港口(Safe Port):港口自然条件、设施方面及

政治局面方面的安全,但船长知道或应当知道此港是不安全还继续驶进,而遭受损失的,可以相应减轻甚至免除承运人的责任。

3.2.2 安全港口或安全泊位(Safe Berth):承运人应保证

其选定的港口是安全的。

3.2.3 附近港口(Nearby Harbor)条款:当原定港口发生异

常情况造成船舶的严重阻碍和延误时。若是暂时的,很快就能消除的,此条款不能采用。

3.3 受载期(Lay days)和解约日(Canceling Date)

3.3.1 受载期:船舶预期到达装货港和泊位,并做好装

货准备的时间。

3.3.2 解约日:往往是受载期的最后一天。

3.3.3 质询(Interpellation)条款: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关

于船舶延误的通知后,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是否解除合同的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3.3.4 预备航次(Preliminary V oyage):船舶驶往装货港准

备装货的航次。

●预备航次已是合同航次,船长应在预备航次中尽

力速谴(Due Dispatch),并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出租

人的义务。

3.4 关于货物的约定

●更换货物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

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失赔偿。

●宣载:船长将确定的装货数字通知承租人。宣港

的数字只允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3.5 装卸费用的计算

“班轮条款(Liner Term)”或“泊位条款(Berth Term)”

或“舷边交接货物条款”:装卸费用全部由出租人承担。

F.I. (Free In)或“出租人不负担装货费用”:承租人

仅支付装货费用。

F.O. (Free Out)或“出租人不负担卸货费用”:承租

人仅支付卸货费用。

F.I.O. (Free In and Out)或“出租人不负担装卸费用”:

承租人支付装卸货费用。

F.I.O.S.T. (Free In and Out, Stowed and Trimmed)或

“出租人不负担装卸、积载和平舱费用”:出租

人不负担与装卸有关的所有费用。

注意:即使出租人不负担装卸费用,船长仍对船舶的安全装卸负有监督责任。

3.6 装卸时间的计算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altic and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uncil or BIMCO)、国际海事委员会(CMI)联合发布的《航次租船合同装卸时间解释规则》, 有1993和2000两个版本。

3.6.1 装卸时间的约定方法

固定天数,如,5天。

固定装卸效率,如,每天每可工作舱口2000吨。

不确定装卸效率,如,“按习惯尽快装卸”。(较少)“日”:一般指“晴天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 or WWD)

W.W.D., SHEX, UU: Weather Working Days, Sunday and Holiday Excluded, Unless Used.

3.6.2 装卸时间的起止时间

3.6.2.1 按合同的约定。一般在船长向承租人递交“装/

卸准备就绪通知书”(Notice of Readiness or

NOR or N/R)一定时间后开始计算装卸时间。

●GENCON 94:1200(包括1200)前递交NOR,

下午1300开始计算装卸时间;1200以后递交,

第二天0600开始计算装卸时间。

3.6.2.2船长递交NOR的条件:

●到达船舶(Arrival Vessel)

因港口拥挤无法靠泊,也属到达船舶。

●船舶已在各方面准备就绪,包括:起货设备、货

舱清洁、特定货物应取得相应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3.6.3 滞期费(Demurrage)和速谴费(Dispatch)的计算

3.6.3.1 依据:装卸时间表。

船长应在将要进入滞期时间之前及时通知承租人,并要求对方签字确认。

3.6.3.2 滞期时间的计算方法:

●滞期时间非连续计算,即与装卸时间的日相同。

●滞期时间连续计算,即“一旦滞期,永远滞期(Once

on Demurrage, Always on Demurrage)”。(通常)

3.6.3.2 速谴时间的计算方法:

●速谴时间连续计算,即“节省全部时间”。

●速谴时间非连续计算,即“节省全部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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