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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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

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

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五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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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著作权概述 第一节著作权的定义 著作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所有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主体、客体和著作权的内容是著作权的基本构成要素。版权来源于《安娜女王法令》。 一、著作权的主体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作者,是指通过自己的抽象思维活动,采用一定的客观表现方式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二、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所谓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创作。其内容涉及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众多领域。作品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物质形态,如书刊、磁带、胶片、模型等,也可以是非物质的,如口头语言、形体动作等,既可以是原创的,也可以是在原作基础上的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再创的;既可以是已经发表的,也可以是未公开的。这些不同领域不同表现形式的作品,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它们都是人类智力创作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讲,著作权法保护的实质是人类的智力劳动。 三、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内容,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其内容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一些国家的著作权法只规定财产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法的概念 著作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著作权法是调整作品的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以及著作权主管机关在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管理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第二章著作权主体 第一节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和分类 一、著作权主体的概念 著作权主体,又称为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作品享有著作权并

二、著作权主体的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一)按主体形态分 1、公民。没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未成年人即使属于民法理论中的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也可以因为创作这一事实行为而依法享有著作权。如幼儿园儿童的绘画、书法、唱歌、跳舞等活动均可产生著作权。案例: 2、法人。法人必须符合〈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非法人单位。〈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不具备法人资格,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或者组成法人的各个相对独立的部门”。包括两种:一是依法进行登记单位或团体,如分公司、合伙企业、研究会等,这在合同法和诉讼法中也能成为主体,被称为“其他组织”;二是组成法人的相对独立的分支机构,如大学的系、学院、教研室,法院的审判庭等。对第二类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与诉讼法不协调的问题,有学者表示反对,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春田在最高人民法院著作权法培训班上的讲话(〈著作权法讲要〉,法律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73页)。他反对的理由是这类主体没有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这理由不能成立,5岁幼儿也没有财产承担责任,但世界上基本上均承认其成为版权主体。有趣的是,〈著作权法讲座〉一书的封面上赫然印着“最高人民法院著作权法培训班编”,把培训班这种临时机构也作为著作权人。 (二)按是否直接创作分: 1、作者 2、其他著作权人 (三)按权利产生方式分 1、原始著作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著作权。 2、继受著作权人。依照合同或继承方式间接享有著作权。 (四)按国籍分: 1、本国人 2、外国人 第二节作者 一、作者的概念

卫生部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

以下是卫生部明确提出来的“十二五”卫生发展总体目标,这目标的实现意味着未来五年国家还需投入最少数千亿元来实现自己对于民生的承诺,这个目标不是靠药品降价能实现的,反过来说药品降价仅仅是这个大棋局中的很小一个方面,资本市场对其的担忧过虑了。 “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低至12%和14%,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2/10万,个人卫生支出比例降至30%以下。”在1月6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提出“十二五”卫生发展目标时,用了这一组数字进行了具体的描绘。 卫生部明确“十二五”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更加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居民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地区间资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状况差异明显缩小,国民健康水平达到发展中国家前列。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低至12%和14%,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2/10万,个人卫生支出比例降至30%以下。 “十二五”期间,我国卫生发展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职责,优化规模、结构和布局,形成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功能互补、信息互通、上下互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改善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卫生应急、职业病防治、采供血、健康教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 继续加强农村急救体系、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职工建设周转房;全面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使其总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进综合改革,转变运行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实现服务功能和模式转变。 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改革管理体制、治理机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监管,促进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改善服务,提高效率。 初步建立国家医学中心体系,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力争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一所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继承创新中医药,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科研创新体系,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发挥传统医学在保护国民健康中的作用。 加快卫生法制建设,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为卫生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健康管理、老年护理、口腔保健和康复健身等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医疗、预防、保健、养老、康复服务需求。 健全医疗保障制度,提高疾病经济风险分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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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章著作权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知识产权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就是保护这类民事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它们是需要通过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产生的民事权利。版权与商业秘密专有权,则是从有关创作活动完成时起,就依法自动产生了。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其现状 (一)概况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1979年,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三部法律同时开始起草。在1979年的《刑法》中,规定了禁止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使商标从这时起就被赋予了"专用权",成为一种"从刑法中产生的民事权利"。顺便说一句,在我国刑法较发达而民法不发达的相当长的历史中,许多民事权利都是依刑法产生,仅仅受刑法保护的。1982年,我国颁布了《商标法》(并于1993年2月与现在两次修订);1984年,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并于1992年9月与2000年8月两次修订);1986年,我国颁布

了《民法通则》,其中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990年,我国颁布了保护版权的《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具备了。

广东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

十二五规划纲要 第一篇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二篇创新驱动建设创新型广东 第三篇优化升级建设全球重要现代产业基地 第四篇内外并举实现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 第五篇强农惠农建设美好新农村 第六篇统筹城乡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第七篇联动融合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八篇绿色发展保护秀美山川 第九篇强化支撑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第十篇普惠共享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十一篇内涵提升提高文化软实力 第十二篇改革先行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第十三篇互利共赢深化粤港澳合作 第十四篇开放合作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 第十五篇规划实施保障 第二节提升教育信息化和开放合作水平(教育信息化)第三节逐步提高公共信息服务水平(电子政务)

第一篇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本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第一篇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广东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必须承前启后抢抓科学发展战略新机遇,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个核心,全面开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新局面。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广东发展极不平凡和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全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成功战胜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及洪涝灾害,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建设取得新成就,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在推进科学发展新征程上迈出了重大步伐,为“十二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经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主要经济指标提前一年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继续居全国前列。预计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超过4.5万亿元,五年年均增长12%以上。人均生产总值于2007年提前三年实现比2000年翻一番的目标,预计2010年约为4.7万元,五年年均增长11%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010年为4516亿元,是2005年的2.5倍。

知识产权法

2013年秋期基于网络的课程考核改革试点 开放教育(本科)《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参考资料 一、问答题 1、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 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创作文学艺术作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法律机制,促使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2、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的内容,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拥有的权利的范围,它表明的是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哪些权利。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专用权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利。(2)禁止权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3)转让权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权利。(4)许可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获得收益的权利。 3、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说明书未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其权利要求书未能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范围。(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其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4)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不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5)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授予两项以上的专利。(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7)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8)专利权未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人 4、地理标志权的概念和特点 地理标志权,是指原产地内符合特定条件的商品生产者对地理标志所拥有的权力。所谓符合特定条件,是指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具有特定品质,且该特定品质是由原产地的地理环境所控制的。地理标志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使用权与禁止权,即权利人自己使用和禁止他人使用地理标志的权利。地理标志权具有以下特点:1)、地理标志权是一种集体性的权利,是一种共有权。2)、地理标志权的存续不受时间的限制。3)、地理标志权即不能转让,也不能许可他人使用。 5、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权利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其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对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可以归纳为以下几项:1)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排他的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权的权利。其表现在两方面。产品发明和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1)制造权(2)使用权(3)许诺销售权,所谓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4)销售权(5)进口权方法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1)使用专利方法(2)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用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2)、转让权3)、许可权4)、标记权即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5)、保护请求权6)、放弃专利权的权利7)、署名权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 我国专利法第22条也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

国家十二五规划全文

中国“十二五”规划研究 新的起点上,人们往往是在忙着想两件事情,一件是回首,一件是展望,站在“十二五”规划的浪口,我们深知“十二五”规划更具全局性和战略性。房产、汽车、清洁能源、低碳经济、民生、就业、医疗改革、社会和谐……等等问题与建议在“两会”时期已被提上,“五年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一部分,是对中国经济的发展确定航行目标与方向做充足的预言,如何把脉中国未来五年中国经济发展走向、如何更快更好促进中国社会发展,五年发展规划责任重大、意义重大。 为此,北京华经纵横咨询有限公司借国家规划、产业开发这个强势东风,特邀众学者、研究专家成立“十二五”规划课题组,对“十二五”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做详细客观的评述与综合分析。课题组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以及“十二五”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重点课题项目的提出、前期调研、论证、筛选以及最终确定都具有一整套严格科学的流程和方法,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的五年规划,也是承诺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五年规划,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本课题成员结合当前“十二五”规划动态,通过整理、筛选、分析和判断整理了当前国家“十二五”规划动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报告目录: 【“十二五”规划概要】 2 【“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 2 【“十二五”规划研究重大选题一览】 3 【“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参考】 4 【政府“十二五”规划思路和方法】 6 【中国“十二五”规划谋三大转型】 6 【发改委:“十二五”规划八大重点】 7 【科技部:“十二五”科技规划六大方向】 8 【商务部:“十二五”规划拟把内贸放重要位置】 8 【交通部:“十二五”规划避免“漏一、挂万”倾向】 9 【住建部:“十二五”规划房地产发展仍以居民消费为基础】 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十二五”期间实施调查失业率】 10【农业部:编制948计划的“十二五”规划】 10 【文化部:“十二五”末基本扭转文化产品出口逆差】 11 【卫生部:疾控“十二五”规划坚持以人为本】 12 【电力行业“十二五”规划重点分析】 12 【中国农业发展存在问题及“十二五”规划思路研究】 13 【钢铁工业“十二五”规划发展思路解析】 15 【能源行业“十二五”规划突出六大重点】 16 【对“十二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的五条建议】 17 【“十二五”规划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指导原则与目标取向】 18【“十二五“规划:助中国汽车业由大到强】 19 【医疗器械产业“十二五”规划突出四方面发展】 20 【煤炭行业“十二五”规划将以减产、整合为主题】 20 【中国通信信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预测】 21 【中国人民银行:“十二五”期间着重完善金融体系】 23 【碳排放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 23 【北京“十二五”规划将呈现建设世界城市细则】 24 【广东:争取粤港合作纳入“十二五”规划】 25 【上海“十二五”规划以创新推动城市全面转型】 25 【四川“十二五”规划促进高地建设】 26

2020我国知识产权法现状及建议

我国知识产权法现状及建议 在经济、政治、科技等因素的交互影响和综合作用下,知识产权法因应时代之变迁,也愈加显出其重要性。而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遭遇到诸多尴尬,一方面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频频出台,另一方面,知识产权领域的盗版侵权活动却依然猖獗。 一、知识产权法概念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二、知识产权法发展的现状 1,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客体上的发展 知识产权法之初始,仅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其主干,随着时间的发展,知识产权法之初始,仅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其主干。如商标法,早期仅保护商品商标,其后扩及服务商标,现在又延及地理标志和证明标记,包括范围日见其长。 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传统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创造性的知识产品,比如专利技术、文艺作品等;一是识别性的知识产品,比如商标、商号等。因此知识产权的客体要具有创造性和识别性,并非只要是具有无形性或非物质性特点的财产都会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但近年来的知识产权立法,开始缓慢的动摇知识产品传统上应具有的创造性或识别性特征。 2,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归属上的发展 知识产权法的目的之一在于激励知识创新,知识产权因此归属于创造者。1791年法国专利法前言宣称:“任何新的想法,其实现或者开发可以变为对社会有用的,主要应属于构思出这种想法的人。如果认为工业发明不是发明人的财产,从实质上来

说,那是违反人权的。”但是随着知识产品的商业化生产,知识产权归属于创造者的原则,渐渐让位于保护投资者的需要。 在著作权法上,美国从实用主义出发,为保护投资于创作的产业者利益,其雇佣作品制度直接规定雇主为作者。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之规定与其几乎类似,而第16条第2款则规定了职务作品的经济权利由作者的受雇单位 享有。知识产品的真正创造者在被剥夺了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后,只能从其雇主(投资者那里获得工资、奖励等报酬。 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归属上的发展,与知识产品生产方式的转变密切相关。一方面,知识产品的商业价值日益凸现,知识产品的商业投资也日益增多。另一方面,单靠个人自身的创造性发挥,已难以适应社会对知识产品的巨大需求。因此,从事知识产品生产的企业应运而生。投资者开办企业,雇佣职员,有组织的从事技术开发、作品创作。知识产品的现代生产方式,逐渐从个性创造向投资创造转变。 3,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内容上的发展 在经济、政治和科技的推动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日益丰富,一面通过颁布新法,增加权利种类;一面通过调整旧法,增加新的权项。比如专利法上增加了许诺销售权;著作权法上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禁止规避技术保护措施权等。同时,知识产权的权利内涵也日益拓展。作品的复制权也延及到将作品数字化的权利。从整体的知识产权法来看,知识产权的触角越伸越远,有向无形财产法渗透的趋势。 4,知识产权法在权利限制上的发展 识产权关涉社会利益甚巨,为防止权利人垄断其权利,侵害或减损社会利益,法律在一定条件下,准许第三人在支付适当报酬的情形下,可以不经其许可即能利用其知识产品,从而增进社会利益。因此,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同时,对于知识产权设有一些限制,除了依赖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还设计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具体制度,著作权合理使用、专利强制许可即其典型。近年来,令人关注的是在知识产权权利行使限制上的新进展。

2017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概述 1.知识产权概念、特征 知识产权指民事主体对特定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的特征。专有性指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享有独占使用、排他妨害的权利。该特征表明知识产权是一种绝对权、对世权,类似于物权、不同于债权,但与物权也有区别(物权是永久性权利,知识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权利)。期限性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知识产权具有保护期限限制,超出法定保护期后,该知识产权消灭,进入社会公共领域,供公众自由使用;但也有例外,商标权可以续期,原则上可以永久保护,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没有时间限制,可以被法律长期保护。 2.知识产权的保护 国内保护。最低保护+国民待遇、自动保护、独立保护。复制品的制作者、出版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性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计算方法:①损失优先→②不当得利其次→③法院判决最后(著作权,在50万元以下酌定;专利权,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3倍确定数额,也可以在1-100万元之间酌定;商标权,在300万元以下酌定)。 国际保护。保护方式主要有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于国际公约、双边条约的成员国之间。国民待遇是指作品只要在一个缔约国发表,在其他缔约国也享有著作权。优先权解决了缔约国之间商标权、专利权申请待遇不公平的问题,指缔约国申请人第一次在一国申请商标、专利的日期可以及于其他缔约国,保护期自第一次申请之日起算。享受优先权的期限:商标、外观设计是6个月;发明、实用新型是12个月。 3.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 管辖。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纠纷一审由中院或省高院指定的基层法院管辖;专利权纠纷一审由省会中院或最高院指定的中院管辖,最高院也可以指定基层法院管辖。 被许可人诉讼地位。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享有独立诉权;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诉权位于许可人之后,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起诉;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授权,才能起诉。 二、著作权 1、著作权。 (1)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人 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演绎人是著作权人;演绎人应经过原作品作者同意方可演绎;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征得演绎人和原作者的同意并支付报酬,“双许可、双付费”。 汇编作品,汇编人享有著作权(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汇编不是改编),第三人使用汇编作品须获得汇 不可分割使用的,著作权由合作方共享(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合作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

科学发展贯穿规划纲要 张平说,“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政策导向、发展目标,以及重点任务,都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尤其是把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放在了一个突出的位置。 他说,“十二五”规划纲要力求做到长短结合,既衔接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出的各项政策、举措,以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成果,也为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纲要中尽量体现扩大内需的导向,把扩大内需作为一个长期的方针和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坚持了民生优先的原则,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改革,把改革作为经济发展的动力,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动力。 突出亮点是民生优先 徐宪平说,“十二五”规划纲要的一个突出亮点是民生优先。 他说,“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和重点,涉及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九个方面。“无论东部,还是西部,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政府都要提供同样水平的公共服务。” “十二五”居民收入增长要与经济发展同步 徐宪平介绍,“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提出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这“两个同步”的导向提出以后,已经产生了重要的效应。徐宪平举例说,在“十一五”规划中,我国仅一个省提出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最终结果是有三个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目前,“十二五”地方规划中,提出居民收入增长超过经济增长的有5个省,提出“完全同步”有19个省,提出“基本同步”的有5个省市。“从‘十一五’的1个,到‘十二五’的29个,相信执行的效果会更好。” “十二五”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达到20%,年均新增城镇就业900万人 徐宪平说,“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即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地扩大就业和创业的规模,特别是要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提出5年年均要新增城镇就业900万人,要转移农村劳动力800万人。 为提高住房保障的水平,未来5年,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其中今年1000万套,明年1000万套,后面3年还有1600万套,使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达到20%。对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提供廉租房,实行廉租房制度。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十二五”期间要实现城乡社保全覆盖 徐宪平说,“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今后的五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试题

一、判断题(0 道) 二、单选题(20 道) 1. 某企业在未证得《虎》图著作权人许可情况下,擅自将该图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使用在白酒上,并获得核准注册。该企业的行为属于 A. 模仿他人的作品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B. 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进行注册 C. 虚构事实真相伪造申请进行注册 D. 使用商标法禁止使用的图形进行注册 2. 在某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公告后,第三人对此提出异议,商标局裁定异议成立。该公司对此裁定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该异议人对复审裁定不服,则 A.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B. 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 可以请求国家工商局再复审 D. 也必须服从 3. 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乙侵犯其专利权,乙在提交答辩状的同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正确的说法是 A.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是终局决定 B.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甲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乙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甲乙双方都不服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再审 4. 申请人自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可以享有优先权。 A. 12个月、6个月、6个月 B. 12个月、12个月、6个月 C. 12个月、12个月、12个月 D. 12个月、6个月、12个月

5. 1998年5月4日,陈某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其后,陈某对该发明作了改进。陈某于1999年5月4日又就其改进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时,可享有 A. 两项专利权 B. 优先使用权 C. 国际优先权 D. 国内优先权 6. 下列关于著作权主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A. 只有作者和被视为作者的单位才可能成为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B. 文字作品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可能成为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C. 电影作品的制片者不可能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D. 事实上的作者不一定享有著作权 7. 某软件公司开发的《财务之星》管理软件,在我国受法律保护的依据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8. 邓某于1970年4月1日创作了一幅国画,1973年6月22日将该画的原件出售与曹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曹某自购得原件之日起享有该画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B. 国画是美术作品,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故曹某不能因为 购买原件而取得任何著作权 C. 曹某因为购买该画的原件而取得该原件的展览权 D. 曹某因为购买该画的原件而取得该作品的展览权 9. 新疆哈蜜地区果农生产的哈蜜瓜系地方名特产品。果农张某欲以“哈蜜”二字作为甜瓜的商标,并向有关部门申请注册。根据有关规定,就“哈密”二字 A. 张某可以取得注册商标权

十二五规划全文

十二五规划全文 篇一:国务院文件:十二五规划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目录 第一篇 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二篇 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第三篇 第九章 发展环境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政策导向 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制造业 第十章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十一章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第十二章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第十三章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第十四章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第四篇 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第十五章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第十六章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第十七章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 第五篇 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十八章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第十九章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第二十章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第六篇 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二十一章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第二十二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第二十三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第二十四章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第二十五章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第二十六章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完整word版)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目录 第1章总则 (002) 第2章著作权 (003) 第3章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008) 第4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009) 第5章法律责任 (012) 第6章附则 (0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美术、摄影作品; (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科学技术作品中应当由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法律保护的,适用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 第八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

电大试题《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l分。共16分) 1.我国商标法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未经------ 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2.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 和------------- 3.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 4.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特点作出---------贡献的人。 5.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分为——和——两种。 6.作者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7.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一、——、 8.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 ,不得损害-----------。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所给出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 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享有的商标权主要包括( )。 A.专用权B.禁止权C.转让权D.许可使用权 2.我国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 )。 A.酒精饮品B.人用药品C.卷烟D.食品 3.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注册商标有异议,其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 ) A.1年B.2年C.3年 D.5年 4.实用新型是指对( )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A.产品的形状·B.产品的构造C.产品形状与构造的结合D.产品的图案5.我国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发生以下情形的( ),不丧失新颖性。 A.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B.在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C.在国际学术刊物上首次发表的D.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漏其内容的6.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 )的内容为准。 A.摘要B.说明书C.权利要求书D.附图7.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 ) A.作者终生及其死后20年B.作者终生及其死后30年 C.作者终生及其死后40年D.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8.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包括( )。 A.为介绍某一作品在作品中全文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B.报纸刊登其他报纸期刊已经发表的时事性文章 C.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D.为科学研究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科研人员使用 9.商标法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包括( )。 A.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名称B.本商品的通用图形 C.本商品的通用名称 D.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功能的 10.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 )。 A.盗窃权利人的商业秘密B.以利诱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C.诋毁他人的商业秘密 D.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知识产权法答案

知识产权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 1、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早确认、保护和 形式治理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商品装潢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 行的装饰。 3、商品商标: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根据使用者的不同 ,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4、证明商标:指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职能的组织证 明某种产品或者服务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等特定品质 的标志。 5、注册商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请按你的理解给知识产权概念下个定义。 答:知识产权是治理成果所有人和使用人给予自己所拥有的智 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的总和,包括著作权、商标 权、专利权、阀线圈、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 是一个随着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和深化的概 念 2.请试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这 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3.请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为两个主要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所界定。第一:1967年签订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指出,知识产权应包括下列权利: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

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 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第二: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范围,包括: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观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是商业秘密权. 目前基本上国际上都是以这两个协议所界定的范围为知识产权的范围。狭义的知识产权,指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4.你认为知识产权法有哪些作用(最少四条)。 答:(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 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官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 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 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4)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队对完善 我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三、案例(40分)

制定“十二五”规划的背景及指导思想

制定“十二五”规划的背景及指导思想 新华社3月16日受权全文公布了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二五”规划》),共计16篇、62章。 我国从1953年开始以五年一个时间段来做国家的中短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为“一五”计划,然后以此类推。“十一五”开始称“五年规划”。我国已经编制和实施了11个五年规划。“十二五”规划的起止时间是2011-2015年,所以我们称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一、编制十二五规划的四个阶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从一开始就强调要增强规划编制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第一个阶段是基本思路研究阶段。根据国务院的部署,70多家权威研究机构对41个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专项研究。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09年底形成了“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文稿。 第二个阶段是中央建议制定阶段。从去年4月份开始,在温家宝总理亲自主持下,“十二五”规划建议起草组,历时半年制定并经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这个建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指明了方向。 第三个阶段是规划纲要(草案)的编制阶段。中央建议出台之后,国务院成立了以发改委牵头、12个部门参加的规划纲要起草小组来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在整个编制过程中,还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全国发起了“共绘蓝图,我为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历时两个月,收到了64709份意见、建议。 第四个阶段是经全国“两会”讨论通过规划纲要阶段。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96.6%的(赞成2778票,反对59票,弃权38票)赞成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决议。吸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修订并正式公布的规划纲要与此前公布的草案相比共进行了38处修改。 从这四个阶段可以看得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的过程,是一个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过程。 “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句话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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