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耳聋基因、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新生儿耳聋基因、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新生儿耳聋基因、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新生儿耳聋基因、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

案(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与常规听力筛查联合工作模式,扩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疾病谱,降低渐进性/迟发性听力障碍的发生率,减少出生缺陷,做好全市新生儿耳聋基因、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提高人口素质,防残、减残,减少出生缺陷。

(二)完善常规听力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联合的工作流程,弥补常规听力筛查不能发现迟发性耳聋和药物性耳聋基因携带者的不足,早期干预、阻断耳聋新生儿再发生。

(三)扩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疾病谱,通过筛查确诊,得以早期诊断,进行早期干预与治疗,防止机体组织器官发生不可逆的损伤。

(四)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到90%、耳聋基因筛查率达到90%,血样本采集合格率>98%;出生缺陷发生减少,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反响好。

二、服务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由政府购买,对呼和浩特市出生的户籍新生儿实行免费的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48种遗传代谢病筛查服务。需再次接受检查或超出免费服务项目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愿自费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与诊断服务。

(二)知情选择原则。新生儿疾病筛查要充分尊重监护人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选择服务。

(三)义务告知原则。承担免费筛查服务的助产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履行主动告知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义务,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

(四)规范服务原则。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等要求提供服务。

(五)信息保密原则。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尊重被服务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筛查机构

采血机构:本市各级经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附后)筛查机构:北京博奥医学检验所

四、筛查对象及项目技术

(一)筛查对象

凡在呼和浩特市助产机构出生的、父母一方为呼和浩特市户籍的所有新生儿。

(二)项目技术

1.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

采用遗传性耳聋基因芯片检测技术,对被筛查对象的GJB2、GJB3、

SLC26A4和线粒体12SrRNA四个常见耳聋基因的15个突变位点(GJB2:

35delG、176-191del 16、235delC、299-300delAT,GJB3:538 C>T,SLC26A4:2168 A>G、IVS 7-2A>G、1174 A>T、1226 G>A、1229 C>T、IVS15+5G>A、1975 G>C、2027 T>A,线粒体12SrRNA:1494 C>T、1555 A>G)进行检测。

2.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

对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技术,对新生儿足跟血干血片样本中的氨基酸和肉碱/脂酰肉碱进行分析,筛查包括氨基酸代谢病、有机酸代谢病、脂肪酸代谢病在内的48种遗传代谢病。

五、筛查服务流程

(一)采血:各助产机构按照原卫生部采血相关技术规范,在婴儿出生72小时充分哺乳6-8次后进行采血,采血时间与新生儿“两病”筛查采血同步,制成血样标本,并填写《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本》、《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登记本》,做好相关信息录入登记。

(二)递送:各助产机构将制成的血片标本干燥冷藏保存,在规定时间递送至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新筛实验室负责血片的清点、验收及与筛查机构血片交接工作,血片从标本采集运送至筛查机构实验室最长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三)实验室检测:筛查机构实验室在收到血样标本后的24小时内做好信息核对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立即予以退回,并要求重新采集,对符合要求的标本,筛查机构严格按照实验室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在接到血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酸提取、基因扩增和芯片检测,并对检测结果为阳性或可疑阳性的情况,即时免费复核,所有阳性结果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四)追访与管理:各助产机构做好本机构阳性患儿的追踪随访及转诊工作,筛查机构同时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患儿进行追访及管理。因地址不详或拒绝随访等原因而失访者,由采血机构及筛查机构同时追踪。对再失访者应当注明原因,并告知筛查机构备案。

(五)信息管理:建立免费筛查项目信息管理网络。市妇幼保健院制定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质控、反馈等管理制度,随时掌握项目进展并上报;实行免费筛查月报制度,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免费筛查信息月统计报表制度。市妇幼保健院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辖区免费筛查统计报表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六)咨询服务:筛查机构安排每周不少于2次的专家门诊服务,为筛查出的耳聋基因携带者提供专家咨询、检测、建档服务,检测结果采取发放告知书和专家咨询两种形式。

六、经费保障

(一)资金分配

1.采用“次年据实结算”的方式,于次年第一季度根据实际筛查例数及绩效评估结果,与筛查机构结算筛查经费。

2.按照采购的中标价,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费用220元/例、耳聋基因筛查费用标准为348元/例支付给筛查单位,其中由筛查机构支付给市妇幼保健院完成项目的组织管理、宣传推广、专项培训、项目全市质控及随访等工作3元/人,支付给旗县区妇幼保健机构项目组织管理、质控及随访费5元/人,支付给各助产机构的采血及信息录入费20元/例,均按旗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审核确定的采血人数、筛查例数进行拨付。

(二)资金管理

新生儿免费筛查项目将列入市财政资金绩效考评项目,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将对上一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资金拨付的依据,对项目资金实施跟踪问效制度。筛查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视其情节对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

成立新生儿疾病筛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辖区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筛查资料收集上报和质控管理,负责血样收集、分配工作。各旗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设立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筛查单位血样采集、标本递送、登记、反馈、报表审核和质控等。

(二)部门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本市筛查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事宜,召开专项会议,定期通报项目进度;负责对全市筛查工作实施情况日常管理及监督,确定专项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督导、检查评估。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项目资金年度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审核拨付资金。

市残联:负责制定出生缺陷患儿康复救助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患儿给予救助、干预和康复。

市妇联:负责配合做好项目的宣传和联合督导工作。

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当地项目管理,制定本地区项目实施方案,各旗县区妇幼保健所设立项目办,配合卫生健康委具体组织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掌握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时通报项目进度;做好辖区内助产机构的日常监督、数据统计、审核及上报工作。

(三)项目单位

血样采集单位:呼和浩特市各助产机构严格按照原卫生部有关规定,做好采血、血样标本制作、保存、递送和个案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设置专人负责采血工作,做好健康宣教、普及筛查知识;协助做好补(重)采血通知、未通过结果的反馈、追访及就诊指导工作,接受市、县两级质控督导。

市新生儿筛查项目办:负责样本的统一收集、数据汇总及管理工作,配合市卫生健康委进行质控管理,主动做好阳性患儿的后续追访工作;各旗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实施相关服务网络信息管理,协助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做好高风险患儿的召回、追踪、随访和转诊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各类技术服务单据进行汇总、初审,留存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结算及核查。

筛查机构:中标单位配备专人负责新生儿筛查项目工作;建立免费筛查项目信息查询网络;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芯片检测实验室管理规范》和《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完成血样的核酸提取、基因扩增和芯片检测,并对检测结果为阳性或可疑阳性的情况,即时免费复核,所有阳性结果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做好筛查质量控制及相关信息的统计上

报并接受市级质控督导,年终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总结报告;配合市项目办公室完成项目的宣传、推广、培训、咨询等工作。

(四)项目监管

1.市项目办公室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组织专家每年对项目进行一次质量控制检查,并形成质控报告。

2.各旗县区项目办公室定期对辖区内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质控,并将质控结果下发各助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收到筛查机构反馈的阳性结果后,应及时通知和监督采血机构的落实情况,并每季度向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办公室报送呼和浩特市新生儿耳聋基因、遗传代谢病筛查数据表。

3.筛查单位每季度向各旗县区项目办公室提交筛查数据,并在每年年底之前针对已经实施的筛查项目情况向市项目办公室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详细的实施情况、检测数据总结及分析、重点高危人群的干预落实、跟踪随访、项目效果分析(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局、残联、妇联要将免费筛查服务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管理,要结合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工作实施方案和奖惩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会同妇联、宣传等部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以及采取张贴挂图、发放手册等多种宣传方式,对免费筛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加大贫困地区和农村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符合项目条件的人群积极主动参与筛查。

(三)强化监督质控。市新生儿筛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全市免费筛查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信息系统建设力度,将筛查人员管理、结果汇总分析等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doc资料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 讲师:宛南鑫 一、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 二、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 1、苯丙酮尿症(PKU); 2、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 3、6磷酸葡萄糖胱氢酶缺乏症(G6PD); 4、新生儿听力障碍。 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的筛查程序包括血片的采集、送检、实验室检测、阳性病全确诊治疗。 听力筛查程序:包括初筛、复筛、阳性病全确诊治疗。 四、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意义 对社会:是一项减少婴幼儿死亡和儿童残疾、提高人口素质的公共卫生举措。 对新生儿群体:是一项专项的保健技术服务。 对家庭:是一项家庭成员专项健康评价。 对新生儿个体:是一次非常必要的专项体检。 对提高人口素质、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都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五、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采血技术

1、采血目的:(1)筛查苯内酮尿症(PKU); (2)筛查甲状腺机能减症(CH); (3)筛查6磷酸葡萄糖缺乏症(G6PD)。 2、发病机制: 分解苯丙氨酸羟化酶作用 (1)蛋白质苯丙氨酸酷氨酸多巴 苯丙酮酸苯乳酸黑色素多巴胺 苯乙酸血液损伤脑组织去甲肾上腺素 (2)先天性甲状腺机能低下是:甲状腺功能低下或功能不全致使甲状腺素分泌较少所致。 (3)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所致。 3、血片采集的重要性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早重要的环节,血片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实验室检测结果,血片采集得不合格,就会出现假阴性或漏检或者假阴性,带来不必要的重复采血,同时带给监护人很大的精神负担。因为采血不合格而造成延误检测结果,影响及时治疗。 4、合格的血样标本应该是: (1)血斑值大于或等于8mm。

长沙健路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九项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试剂性能验证报告(全血修改)

长沙健路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九项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试剂性能验证报告

目录 一、验证目的 二、验证内容和方法 1.对象 2.内容与方法 3.设备 4.实验要求 5.操作程序 三、验证结果 1.阳性符合率 2.阴性符合率 3.空白验证 4.检测重复性 5.检测灵敏度 四、结果说明 五、验证结论

一、验证目的 本实验室计划使用北京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晶芯?九项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试剂盒(微阵列芯片法)[国食药监械(准)字 2013 第 3401518 号]开展相关检测项目,根据《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为保证实验室按照厂家所提供的试剂盒或检测系统说明书使用时,能复现生产厂家所宣称的检测性能,按照实验室质量管理计划,对生产厂家提供的试剂盒和检测系统进行了性能验证,报告如下。 二、验证内容与方法 1.对象 1.1晶芯?九项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试剂盒(微阵列芯片法) 1.2基因组 DNA 提取试剂盒为北京康为世纪有限公司血液基因组非柱式提取试剂盒(CW0544) 1.3样本:人全血,适用抗凝剂为 EDTA 或枸橼酸钠等,不得以肝素抗凝。不分病种、检测目的、性别、年龄。 1.4质控品:该试剂盒中均包含正常野生型质控品,同时实验室提供4个已知突变的阳性质控品,以保证结果的准确可靠。 2.内容与方法 根据产品说明书标示的性能指标,验证以下内容: 1.1阳性符合率:已经测序确定为特定突变的核酸4(4例,每种类型突变一例)例,由本实验室使用待评价试剂盒进行测试,结果应与已知结果一致,阳性符合率应达到100%。 1.2阴性符合率:已经测序确定为野生型的核酸2(2例,正常人)例,由本实验室使用待评价试剂盒进行测试,结果应与已知结果一致,阳性符合率应达到100%。

耳聋基因检测

耳聋基因检测 中国耳聋现状 2006年中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全国残疾人总数高达8000多万,听力语言残疾者达2780万人,其中单纯听力残疾2004万,占残疾人总数的24.16%,听力言语残疾者中7岁以下的聋儿达80万人并以每年新增3万聋儿的速度在增长。 3月3日是我国“爱耳日”。2011年(第12次)“爱耳日”的主题是“康复从发现开始—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 中国新生儿耳聋现状 先天性耳聋是导致语言交流障碍的常见致残性疾病之一,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新生儿中双侧先天性耳聋发生率约在1-3‰,在目前可筛查的出生缺陷中发病率最高,以我国每年出生1900万人口计算,平均每年大约要新增2万至6万名。 目前已在西方发达国家及我国部分城市实施的新生儿听力筛查证明,早期发现、诊断和早期干预康复,90%以上的先天性听力障碍患儿可以获得正常交流的能力和健康人一样生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c61952531.html, 2010年10月25日来源:新华社 耳聋分类 按发病原因分为:遗传性耳聋(占50-60%)和非遗传性耳聋 根据病变部位分3类:传导性、感音神经性、混合型耳聋 根据发病时间分:先天性和迟发性耳聋

根据有无伴发疾病:综合症(占1/3)和非综合征性(占2/3)耳聋 以语言功能发育程度分为:语前聋和语后聋 耳聋遗传方式 常染色体隐性遗传:占80% 常染色体显性遗传:10%-20% 性连锁遗传:1%-2% 线粒体基因突变:主要是母系遗传 耳聋致病基因 目前已鉴定的相关基因至少44个 最常见的致病基因是GJB2(connexin 26),碱基缺失与先天性中至重度耳聋有关,位于13q11-12 SLC26A4(PDS),突变与大前庭水管综合征有关,位于7q22-31.1 12SrRNA,突变与药物性耳聋有关,位于mtDNA 干预措施 GJB2耳聋:电子耳蜗移植(重度耳聋),进行早期听力恢复 大前庭水管综合征患儿:不适合剧烈体育活动,一旦头部受伤,就可能引起听力突然下降 线粒体基因突变者:用药警示,避免氨基糖苷类药物

耳聋基因检测与诊断的意义

耳聋基因检测与诊断得意义 我国科学家1998年成功克隆了人类遗传性感音神经性聋疾病基因GJB3、近年研究证实,先天性颞骨畸形(主要为大前庭水管综合征)与SLC26A4基因突变显著相关。国内耳聋遗传资源收集网络调查研究表明,GJB2突变最为常见,其次就是SLC26A4突变,前者突变检出率为21%,明确该基因突变致聋约15%;后者突变检出率约15%,明确该基因突变致聋约12%。迟发性显性遗传性聋患者虽然出生即携带致病突变,但幼年时听力可完全正常,随年龄增长,而逐渐出现听力减退,进行性加重。?目前已经应用于临床得耳聋基因常规检测项目主要有线粒体DNAA1555G基因、GJB2基因、PDS基因、GJB3基因等、耳聋基因筛查对先天性或遗传性聋得诊断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线粒体DNA A1555G基因突变与氨基糖甙类药物引起耳聋有关;GJB2基因被认为我国最常见得致聋基因,患儿GJB2基因阳性,应考虑先天性或遗传性聋得可能性;PDS基因突变可以导致大前庭水管综合征,PDS全序列扫描可作为分析诊断大前庭水管综合征得客观指标;还有比较常见得GJB3基因得538C>T为目前已知可诱发耳聋得致病基因、GJB3基因得538C>T纯合突变,提示目前已经耳聋或以后发生耳聋得机率非常大;而GJB3基因得538C>T杂合突变,提示以后可能发生耳聋或不发生耳聋得可能性均存在,因此需要长时期听力监测。必须强调指出,目前得耳聋基因检测仍处于非常初级得阶段,影响因素多,临床意义有限,某个项目一次或多次得检测值异常并不一定能得出耳聋病因得肯定性结论。而且,耳聋基因检测只就是提示

在耳聋病因中占很少数得先天性或遗传性聋得可能性,对在耳聋病因中占大多数得后天获得性感音神经性聋诊断仅具有排除性诊断方面得参考意义。?由于耳聋基因在正常人群中也有较高得携带率,如GJB2、SLC26A4突变在听力正常人群中携带率均为3%,线粒体DNA1555与1494突变携带率约为1/300,听力正常得育龄夫妇携带至少一种基因突变得几率为6。3%。因此我们认为在有生育要求但无耳聋家族遗传史得听力正常育龄夫妇中进行常见耳聋基因筛查,在此基础上对携带耳聋基因突变得夫妇提供遗传咨询,这一前瞻性防治策略将阻止较大比例得先天性隐性遗传性耳聋得出生,其意义远远大于对已生育聋儿得正常夫妇进行耳聋遗传咨询与产前诊断,从根本上为预防遗传性耳聋发生提供了理论依据与方法。因此耳聋基因筛查与产前诊断可以产生巨大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从而真正达到提高人口质量,优生优育得目得。 一、预防避免耳聋发生或通过及时治疗延缓听力下降 药物性耳聋密切相关得母系遗传线粒体DNA12SrRNA突变相关性耳聋。突变基因携带者对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敏感,这就就是在携带此突变得个体中使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可以导致或者加重耳聋得原因。如果携带该突变得个体通过基因检测预知自己与家族成员携带这种突变,避免接触氨基糖甙类药物则完全可以避免耳聋得发生,这也正就是耳聋基因检测得意义所在。不仅为聋人明确病因,还要为耳聋易感个体提供个体化得遗传咨询与预防措施、 另外一种可以通过有效手段延缓听力下降得耳聋类型就是由

医院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医院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承担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的医疗机构。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区域规划指定具有能力的医疗机构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其实验室年筛查检测量应当达3万人次以上。 (二)人员要求。 1.实验室负责人:与医学相关的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具有儿科或临床检验工作经验,从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5年以上,掌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网络运作和管理。 2.实验室技术人员: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检验工作2年以上,具有技师以上职称,接受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包括:(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 (2)所筛查病种的相关知识; (3)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处理的相关知识; (4)检测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操作; (5)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结果的定量和定性判断; (6)实验室质量控制的基本技能; (7)生物安全等相关知识。

3.文案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文字处理及统计)技术且有档案管理的工作经验。 (三)设备要求。 注:以上设备可根据筛查量、实验方法及筛查病种适当调整。 (四)房屋要求。 1.实验室用房2间,使用面积至少40平方米以上。 2.综合用房2间,至少20平方米以上,用于滤纸干血片的验收、计算机录入和资料登记保存。 3.血片储藏室或冷库1间,用于滤纸干血片的长期保存。 4.房屋面积应当根据筛查量及筛查病种适当增加。

二、实施原则与职责 (一)必须符合《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二)收到标本应当在24小时内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当立即退回重新采集。 (三)采用国家规定的实验方法,且具有国家批准文号的试剂和设备进行检测。 (四)必须接受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质量监测和检查。 (五)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发现漏检病例,须寻找原因。 (六)必须建立以下实验室规章制度: 1.人员分工责任制度。 2.各种技术操作程序。 3.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4.仪器管理及校准制度。 5.试剂材料管理制度。 6.标本登记保存制度。 7.安全制度。 8.应急预案。 (七)实验室检测结果和资料保存完整,内容包括: 1.不符合要求退回的血片标本信息,应当注明原因及日期。 2.每次检测结果的原始资料,包括标准曲线、质控结果、筛查结果等。 3.有关质量控制资料,包括室内质控图、实验室间质量评价结果

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与听力筛查的对比分析

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与听力筛查的对比分析 发表时间:2015-11-17T11:50:45.030Z 来源:《健康世界》2015年2期供稿作者:王雪侠 [导读]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耳聋基因筛查与听力筛查相互补充,共同为临床服务。 王雪侠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 450001 摘要:目的:探讨河南省近三年出生同时进行耳聋基因筛查分析与听力筛查两项检查的新生儿的结果关系及对比分析。方法:利用博奥生物芯片进行新生儿足跟血耳聋基因的分析;利用耳声发射方法进行新生儿听力初步筛查,发现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检查确诊。结论:耳聋基因筛查与听力筛查相互补充,共同为临床服务。 耳聋是中国第一大残疾,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听力残疾者约为2780万,占残疾人口的33%,其中新生儿耳聋发生的比例约为1~3‰,每年新生聋儿超过3万例,其中遗传因素所致的耳聋约占60%。导致新生儿耳聋的原因很多,除了先天遗传因素还有后天的一些因素,例如妊娠期受病毒感染、服用耳毒性药物引起或分娩时受伤导致的耳聋这些非遗传性耳聋。非遗传性包括孕期应用耳毒性药物、孕期病毒感染、梅毒、细菌感染,新生儿缺氧、产伤、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此外非遗传性原因还包括噪声接触、分娩时头部外伤、放射线照射等。新生儿耳聋一般可分为先天性遗传性耳聋或者先天性非遗传性耳聋。先天性遗传性耳聋是指家族中可能有常染色显性遗传病或常染色隐性遗传病或性连锁遗传病。先天性非遗传性耳聋是指患儿在胚胎发育期、围产期或分娩时受到母体的感染、中毒等病理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耳聋。近年来婴儿先天性耳聋发生率上升很快,并且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选取河南省近三年来同时进行足跟血耳聋基因筛查与耳声发射方法听力初筛的新生儿1203例。 1.2 检测方法。新生儿足跟血基因筛查分析选用北京博奥公司生产的基因芯片杂交技术进行检测,芯片可筛查9个位点的基因分别是包括GJB2(35delG、176del16、235delC及299delAT)、GJB3(C538T)、SLC26A4(IVS7-2A>G、A2168G)以及线粒体12S rRNA (A1555G、C1494T);新生儿利用耳声发射方法进行初步的听力筛查分析,发现有问题,再进行进一步的听力确诊实验。 1.3 数据统计分析。 2 结果 有1203例新生儿进行足跟血基因筛查分析,查出有突变型基因位点(包括纯合子和杂合子两种)的66例,阳性率为5.5%;有1203例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确诊为耳聋相关疾病的有87例,阳性率为7.2%。这两种检测均有问题的新生儿有32例,约占实验对象总数的 2.3%。 3 讨论 由以上的观察可以看出,有遗传性耳聋基因缺陷的新生儿在进行听力筛查时并不会全都表现出耳聋,有相关的耳聋研究发现,这种遗传性耳聋不一定都表现为先天性听力障碍,遗传性耳聋还能以迟发性听力障碍的方式表现出来。迟发性耳聋的特点是:患有迟发性耳聋的人往往有很好的言语能力;迟发性耳聋的发生过程是渐进的;迟发性遗传性耳聋通常与遗传基因有关。虽然迟发性耳聋不是瞬间发生的,但随着听力损失的加重,仍将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产生影响。由于迟发性耳聋具有隐蔽性,传统的检查方法难免一般会有遗漏且不能较早发现。而耳聋基因检测则可以明确遗传病因,预防迟发性耳聋的发生,保护残留听力,避免听力损伤的加重;同时耳聋基因检测还可以在孕前、孕期、新生儿等多个时间段对迟发性耳聋进行干预。同时在青少年聋人中进行相应的基因筛查和诊断,使患者了解自己的致病原因,有效地避免和相同耳聋基因突变致聋异性的结合,从而前瞻性地预防聋——聋传递悲剧的重复发生。耳聋基因在正常人群中也有携带,携带耳聋基因并不代表会耳聋,夫妇听力正常也可能会生下聋儿,有耳聋病史的夫妇也可能生下听力正常的孩子。听力正常的育龄夫妇携带至少一种基因突变的几率6.3%。因此我们认为在有生育要求但无耳聋家族遗传史的听力正常育龄夫妇中进行常见耳聋基因筛查。遗传性耳聋,是掌控听觉系统功能的遗传物质出了问题而导致的听力障碍。这种问题不仅影响患者本身,而且可以遗传给后代,犹如一个隐性杀手在人类的群体中代代相传。患有遗传性耳聋的患儿,其疾病的根源来源于有基因缺陷的父母。是父母亲的基因传递给患儿,使其发病。但是父母亲的听力可以是正常的,也可以是不正常的。耳聋基因检测就是通过对人的DNA进行检测,发现是否存在耳聋基因突变位点。对于家族中有先天性耳聋成员或者有从而明确病因,对耳聋的再次发生具有良好的预防意义。进行听力检查被确诊有听力障碍的新生儿也并不是全部有耳聋基因缺陷,可能是某种器质性疾病引起的听力损害,这种听力损害有可能通过后天的人工干预进行治疗。两种检查在方法上可以相互补充,共同起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的目的,有效降低聋哑发病率,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 参考文献: [1]江凌晓,凌月仙,蔡桂君,等.遗传性耳聋基因芯片检测的临床应用.分子诊断与治疗杂志,2011,17(9)130-135。 [2]孙宝春,戴朴。感音神经性耳聋中内耳畸形的分类以及与SLC26A4、GJB2基因关系的研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医进修学院(博士论文),2011:05。 [3]王国建,戴朴,韩东一,等.基因芯片技术在非综合征性耳聋快速基因诊断中的应用研究[J].中华耳科学杂志.2008(01)。 [4]戴朴,于飞,康东洋等。线粒体DNA1555位点和GJB2基因及SLC26A4基因的诊断方法及临床应用。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005:40,769~773。 [5]张艳,卞颖华,许鹏飞,黄辰飞,曹新,邢光前,魏钦俊.应用基因芯片技术检测非综合征型耳聋基因突变[J].生物技术通讯.2010(01)。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项目.doc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项目 服务指南 东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 2018-10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项目 服务指南 目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4) (二)实施机构 (4) (三)申请主体 (4) (四)受理地点 (4) (五)办理依据 (4) (六)办理条件 (5) (七)申请材料 (5) (八)办理时限 (6) (九)收费标准 (6) (十)咨询服务 (6) 二、办理流程 (一)收件 (6) 1.接收 (6) 2.登记 (6) (二)受理 (6) 1.审核 (6) 2.补正材料 (7)

3.受理决定 (7) 三、投诉举报 (7) 四、表单填写 (7) 五、有关说明 (8) 附件1 (9) 附件2 (10) 附件3 (11)

一、前言 本业务手册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日照市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办理要素、办理流程、投诉举报、表单与文书等内容。 二、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办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审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 编码: (二)实施机构: 1、采血机构:接产机构 2、检测机构: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 (三)申请主体:新生儿父母一方具有日照市户籍生育者 (四)办理地点:日照市内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 (五)办理依据: 1.省财政厅、原生卫生厅《关于预拨2013年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社指〔2013〕87号)确定自2013年第4季度起,在全省实施新生儿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

新生儿聋病基因携带者

核子基因科技 https://www.360docs.net/doc/c61952531.html, 综合性?一站式?多元化基因检测服务 主要项目:?儿童天赋基因?肿瘤基因检测?产前基因检测?亲子鉴定 新生儿聋病基因携带者 我国有两千多万聋哑人,其中遗传性耳聋占50%以上。 遗传性耳聋多为隐性遗传病,即夫妻双方均为携带者时,自身听力正常,但子女有25%的机会为聋儿;而仅当夫妻中一方为携带者时,子女听力不受影响。目前正常人群中携带遗传性耳聋突变基因的比例是5-6%,因此听力正常的夫妻生出聋儿的现象时有发生,新生儿中耳聋发病率已达1-3%。 遗传性耳聋的发生与基因突变有关,目前已发现与耳聋相关的基因至少有200-300个,相关突变位点达1000个以上,这给临床检测聋病易感基因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对中国人而言,80%的先天性耳聋患者其致病基因为:GJB2基因235delC 、SLC26A4基因919-2 A>G 、线粒体12Sr RNA 基因1555A>G 和1494C>T 。进行这四种基因的检测,可以明确大部分遗传性耳聋的原因。 为什么看似正常的父母却生育了一个有基因缺陷的聋儿?为什么有的传男不传女?为什么有的是一次偶然的用药而导致的终生遗憾?为什么有的孩子摔倒之后听力就急剧下降?这些“为什么”均可以用耳聋具有遗传性这个特征来解释。 遗传性耳聋以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和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最为常见。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就是家族中每一代人中约50%会出现耳聋患者,男女均可以发病,这种遗传方式的耳聋往往在刚出生时没有表现出来,到青春期或中年出现逐渐加重的听力损失。这种耳聋很容易被认为是环境因素或偶然因素导致的,而忽略了遗传的作用。因此,当发现家族中有两个以上的人在不知不觉中开始出现听力损失时,应该考虑存在遗传性耳聋的可能。 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的耳聋则更为常见,其比例占遗传性耳聋的70%——80%。隐性遗传的耳聋,往往在出生后就被发现为重度或极重度耳聋。一对听力正常的父母生育了一个先天性听力障碍的孩子,往往很难想到病因极有可能在于他们是耳聋基因的携带者。所以,确定患先天性听力障碍患儿的病因,首先应考虑遗传因素。

什么是耳聋基因检测

什么是耳聋基因检测 我国有两千多万聋哑人,其中遗传性耳聋占50%以上。 遗传性耳聋多为隐性遗传病,即夫妻双方均为携带者时,自身听力正常,但子女有25%的机会为聋儿;而仅当夫妻中一方为携带者时,子女听力不受影响。目前正常人群中携带遗传性耳聋突变基因的比例是5-6%,因此听力正常的夫妻生出聋儿的现象时有发生,新生儿中耳聋发病率已达1-3‰。 遗传性耳聋的发生与基因突变有关,目前已发现与耳聋相关的基因至少有200—300个,相关突变位点达1000个以上,这给临床检测聋病易感基因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对中国人而言,80%的先天性耳聋患者其致病基因为:GJB2基因235delC、SLC26A4基因919-2 A>G、线粒体12Sr RNA基因1555A>G和1494C>T。进行这四种基因的检测,可以明确大部分遗传性耳聋的原因。 进行耳聋基因检测,对于个人、家庭及下一代都十分重要。 (1)避免“一针聋”: 原本听力正常的人,在使用抗生素药物后,出现听力下降或者耳聋俗称“一针聋”。既往人们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引起,现已经明确是由携带线粒体基因被氨基糖甙类药物损伤所致。 抗生素用于预防感染和抗炎治疗,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链霉素、丁胺卡拉霉素等,因其价格便宜和疗效好的原因,在临床被广泛应用,用药途径包括静脉、肌肉和局部,抗生素都均有一定的副作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可导致耳聋,其中一部分患者(线粒体DNA A1555G基因突变)对上述药物极其敏感,少剂量短时应用此类抗生素后也有可能发生耳聋,所谓“一针致聋”。在用药前进行耳聋基因检测是非常必要的。除了明确耳聋的病因,尚可指导携带线粒体DNA A1555G基因突变但未发病母亲家族中的亲属用药,避免他们因使用氨基糖甙类药物也发生耳聋的悲剧。 (2)减缓耳聋的发展。 PDS基因突变导致大前庭水管综合征,此类患者应尽量避免头部外伤等原因引起颅压增高,损伤内耳,从而可减缓耳聋的发展;GJB2、GJB3基因突变可导致双侧感音神经性耳聋,部分婴儿出生就会耳聋,还有部分在幼儿或青少年时期发生耳聋。 ????

遗传代谢病新生儿筛查检测 项目简介

遗传代谢病检测新生儿筛查(不包含国家必检的2-5项)遗传代谢病是一类危害性很大的疾病,病种有1000来种,总体发病率达1/500,目前国家要求所有新生儿必须筛查的是甲低、苯丙酮尿症、蚕豆病、半乳糖血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但除了这5种最常见的,还有部分的遗传代谢病的发病率相对较高的,比如甲基丙二酸血症、希特林蛋白缺乏症、生物素缺乏症等等。由于遗传代谢病早期无症状容易漏诊,发病初期症状不典型,容易误诊;并且危害性极大、会对神经系统以及内脏器官的造成很大的不可逆的损失,导致智力发育落后、肝脾肿大等等。因此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非常地重要,可以在损失造成之前,合理干预与控制,对于孩子的一生改变和影响是非常重大的。因此我们建议所有刚出生的小孩在检测国家要求的那2-5项遗传代谢病的同时可以一起再多筛查这47种遗传代谢病,可以排除更多的患病可能,给孩子更全面的呵护。 临床意义: 通过更全面的新生儿筛查可使患病的新生儿在临床症状尚未表现或表现轻微时,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尽早治疗,在对患儿造成不可逆的损伤之前干预与治疗。 适检人群: 1.所有的新生儿 2.高危孕妇的孩子: ①35岁以上高龄孕妇; ②夫妇一方为染色体易位携带者、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者、曾生育过唐氏综合症患儿者; ③曾有多次原因不明的流产、死胎、死产者; ④父母有遗传代谢性疾病家族史、家族中有严重伴性遗传病者; ⑤夫妇有先天性代谢病或生过代谢病患儿的; ⑥长期接触有害物质(放射线、农药)的孕妇; 适检时间:新生儿出生后3天,至少哺乳6次以上(建议在出生后7天内检测) 标本采集要求: 血滤纸片,即采集新生儿的足跟血滴在专用滤纸上,待完全自然风干后形成圆形血斑,每次采集3个血斑,再密封送检。样本保存应避免日照、烘烤,严防潮湿、防止交叉污染。 临床项目收费标准:

新生儿47种遗传代谢病明细

47种遗传代谢病病种明细 18种氨基酸代谢病 1 氨甲酰磷酸合成酶缺乏症 2 鸟氨酸氨甲酰转移酶缺乏症 3 酪氨酸血症Ⅰ型(延胡索酰乙酰乙酰水解酶) 4 酪氨酸血症Ⅱ型(酪氨酸转氨酶) 5 酪氨酸血症Ⅲ型(4-羟基-苯基-丙酮酸氧化酶) 6 枫糖尿病(支链α-酮酸脱氢酶) 7 瓜氨酸血症Ⅰ型(精胺丁二酸合成酶) 8 瓜氨酸血症Ⅱ型(天冬氨酸谷氨酸载体【柠檬酸】) 9 精胺丁二酸酶缺乏症(精胺丁二酸裂解酶,又称精氨琥珀酸裂解酶缺乏症) 10 高精氨酸血症(精氨酸酶) 11 高胱氨酸尿血症(胱硫醚β合成酶【CBS】,又称同型半胱氨酸血症I型) 12 高蛋氨酸血症(甲硫氨酸腺苷三磷酸钴胺素腺苷转移酶) 13 组氨酸血症 14 鸟氨酸-5-转氨酶缺乏症 15 非酮性高甘氨酸血症 16 高脯氨酸血症 17 5-羟脯氨酸血症 18 高鸟氨酸血症-高血氨症-高同型瓜氨酸尿症综合症 14种有机酸代谢病 1 甲基丙二酸血症 2 丙酸血症(丙酰辅酶A羧化酶) 3 异戊酸血症(异戊酰辅酶A脱氢酶) 4 戊二酸血症Ⅰ型(戊二酰辅酶A脱氢酶) 5 生物素酶缺乏症 6 全羧化酶合成酶缺乏症 7 3-甲基巴豆酰辅酶A羧化酶缺乏症(3-甲基巴豆酰辅酶A羧化酶,α,β) 8 3-甲基戊烯二酸血症(3-甲基戊二烯二酰辅酶A水解酶) 9 3-羟基-3-甲基戊二酸血症(3-羟基-3-甲基戊二酰基辅酶A裂解酶) 10 β酮基硫解酶缺乏症(β酮基硫解酶) 11 2-甲基-3-羟基丁酸血症(2-甲基-3-羟基丁酰辅酶A脱氢酶) 12 丙二酸血症(丙二酰辅酶A脱羧酶) 13 2-甲基丁酰甘氨酸尿症(2-甲基丁酰辅酶A脱氢酶) 14 异丁酰甘氨酸尿症(异丁酰基-辅酶A脱氢酶) 15种脂肪酸氧化缺陷疾病 1 原发性肉碱缺乏症 2 肉碱棕榈酰转移酶缺乏症Ⅰ型(肉碱棕榈酰Ia 型) 3 肉碱棕榈酰转移酶缺乏症Ⅱ型(肉碱棕榈酰II 型) 4 肉碱-酰基肉碱的移位酶缺乏症(肉碱-酰基肉碱移位酶) 5 短链酰基辅酶A脱氢酶缺乏症(短链酰基辅酶A脱氢酶) 6 中链酰基辅酶A脱氢酶缺乏症(中链酰基辅酶A脱氢酶) 7 极长链酰基辅酶A脱氢酶缺乏症(极长链酰基辅酶A脱氢酶) 8 短链左-3-羟酰基辅酶A脱氢酶缺乏症(短链左-3-羟酰基辅酶A脱氢酶) 9 长链羟酰基辅酶A脱氢酶缺乏症(长链-3-羟脱氢酶) 10 戊二酸血症Ⅱ型(电子转移黄素蛋白[ETF;ɑ,β亚基、ETFDH])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 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1目的 建立完善的新生儿遗传代谢并筛查实验室技术要求,指导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要求,现就开展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对实验室制定以下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 3相关程序 3.1基本要求 3.1.1机构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区域规划指定具有能力的医疗机构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其实验室年筛查检测量应当达3万人次以上。 3.1.2人员要求。

a)实验室负责人:与医学相关的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具有儿科或临床检验工作经验,从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5年以上,掌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网络运作和管理。 b)实验室技术人员: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检验工作2年以上,具有技师以上职称,接受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包括:(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2)所筛查病种的相关知识;(3)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处理的相关知识;(4)检测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操作;(5)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结果的定量和定性判断;(6)实验室质量控制的基本技能;(7)生物安全等相关知识。 c)文案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文字处理及统计)技术且有档案管理的工作经验。 3.1.3设备要求。

注:以上设备可根据筛查量、实验方法及筛查病种适当调整。 3.1.4房屋要求。 a)实验室用房2间,使用面积至少40平方米以上。 b)综合用房2间,至少20平方米以上,用于滤纸干血片的验收、计算机录入和资料登记保存。 c)血片储藏室或冷库1间,用于滤纸干血片的长期保存。 d)房屋面积应当根据筛查量及筛查病种适当增加。 3.2实施原则与职责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信丰县中医院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母亲姓名: 新生儿性别: 出生日期: 住院病历号: 告知书: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是影响儿童智力和体格发育的严重疾病,若及早诊断和治疗,患儿的身心发育大多可达到正常同龄儿童的水平。本筛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的专项检查,以达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目的。对防止疾病、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着重大意义。 一、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注意事项: (1)根据赣市卫计妇幼字[2015]21号文件,我市规定开展筛查的遗传代谢病为四项: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G6PD缺乏、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遗传代谢病中联质谱筛查为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扩增项目,能同时筛查氨基酸代谢异常、有机酸代谢异常和脂肪酸代谢异常等48种疾病; (2)新生儿出生3天并充分哺乳后进行足跟采血; (3)若筛查结果异常,筛查中心将尽快通知您孩子作确诊检查,请按时回来复查,以免错过最佳诊疗时间; (4)目前无论应用何种筛查方法,由于个体的生理差别和其他因素,个别患者可能呈假阴性。所以即使通过筛查,也需要定期进行儿童保健检查; (5)筛查费用:1、筛查四项:120元 2、串联质谱筛查:280元。 二、知情选择: 我已充分了解该检查的性质、合理的预期目的、风险性和必要性,对其中的疑问已经得到医生的解答。 1、我同意接受如下新生儿疾病筛查: □筛查四项□筛查四项+串联质谱筛查 监护人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 2、我已被告知疾病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我不同意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 监护人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 三、医(护)人员陈述: 我已经告知监护人该新生儿将要进行遗传代谢病筛查的性质、目的、风险性、必要性、费用,并且解答了关于此次检查的相关问题。 医(护)人员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

耳聋基因检测与诊断的意义

耳聋基因检测与诊断的意义 我国科学家1998年成功克隆了人类遗传性感音神经性聋疾病基因GJB3。近年研究证实,先天性颞骨畸形(主要为大前庭水管综合征)与SLC26A4基因突变显著相关。国内耳聋遗传资源收集网络调查研究表明,GJB2突变最为常见,其次是SLC26A4突变,前者突变检出率为21%,明确该基因突变致聋约15%;后者突变检出率约15%,明确该基因突变致聋约12%。迟发性显性遗传性聋患者虽然出生即携带致病突变,但幼年时听力可完全正常,随年龄增长,而逐渐出现听力减退,进行性加重。 目前已经应用于临床的耳聋基因常规检测项目主要有线粒体DNAA1555G基因、GJB2基因、PDS基因、GJB3基因等。耳聋基因筛查对先天性或遗传性聋的诊断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线粒体DNA A1555G 基因突变与氨基糖甙类药物引起耳聋有关;GJB2基因被认为我国最常见的致聋基因,患儿GJB2基因阳性,应考虑先天性或遗传性聋的可能性;PDS基因突变可以导致大前庭水管综合征,PDS全序列扫描可作为分析诊断大前庭水管综合征的客观指标;还有比较常见的GJB3基因的538C>T为目前已知可诱发耳聋的致病基因。GJB3基因的 538C>T纯合突变,提示目前已经耳聋或以后发生耳聋的机率非常大;而GJB3基因的538C>T杂合突变,提示以后可能发生耳聋或不发生耳聋的可能性均存在,因此需要长时期听力监测。必须强调指出,目前的耳聋基因检测仍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影响因素多,临床意义有限,某个项目一次或多次的检测值异常并不一定能得出耳聋病因的肯定

性结论。而且,耳聋基因检测只是提示在耳聋病因中占很少数的先天性或遗传性聋的可能性,对在耳聋病因中占大多数的后天获得性感音神经性聋诊断仅具有排除性诊断方面的参考意义。 由于耳聋基因在正常人群中也有较高的携带率,如GJB2、SLC26A4突变在听力正常人群中携带率均为3%,线粒体DNA1555和1494突变携带率约为1/300,听力正常的育龄夫妇携带至少一种基因突变的几率为6.3%。因此我们认为在有生育要求但无耳聋家族遗传史的听力正常育龄夫妇中进行常见耳聋基因筛查,在此基础上对携带耳聋基因突变的夫妇提供遗传咨询,这一前瞻性防治策略将阻止较大比例的先天性隐性遗传性耳聋的出生,其意义远远大于对已生育聋儿的正常夫妇进行耳聋遗传咨询和产前诊断,从根本上为预防遗传性耳聋发生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因此耳聋基因筛查和产前诊断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真正达到提高人口质量,优生优育的目的。 一、预防避免耳聋发生或通过及时治疗延缓听力下降 药物性耳聋密切相关的母系遗传线粒体DNA12SrRNA突变相关性耳聋。突变基因携带者对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敏感,这就是在携带此突变的个体中使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可以导致或者加重耳聋的原因。如果携带该突变的个体通过基因检测预知自己和家族成员携带这种突变,避免接触氨基糖甙类药物则完全可以避免耳聋的发生,这也正是耳聋基因检测的意义所在。不仅为聋人明确病因,还要为耳聋易感个体提供个体化的遗传咨询和预防措施。 另外一种可以通过有效手段延缓听力下降的耳聋类型是由

儿童耳聋基因检测详解

儿童耳聋基因检测 耳聋是临床上最常见的遗传病之一。在我国60%以上的先天性耳聋都是由遗传因素导致的。因此明确致聋病因,对于防聋治聋有重要的意义。一个家庭生育一个聋儿后,再生育二胎时,建议夫妻双方和胎儿都要做耳聋基因检测,及早治疗,降低聋哑的发生率。 导致耳聋的原因有环境因素、遗传因素或者环境因素与遗传因素共同作用,其中遗传因素是主要的部分。在大量的迟发性听力下降患者中,亦有许多患者也是由于自身的基因缺陷致病,或由于基因缺陷和多态性造成对致聋环境因素易感性增加而致病。以往受检测条件所限,耳聋病因学诊断一直是临床上的难题之一,医生诊断到“神经性耳聋”这一步就无法再深入。近年来,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使得遗传性耳聋的病因学研究取得很大进展。 耳聋基因检测可为相当比例的遗传性耳聋患者提供准确的分子诊断,并可依据遗传模式对患者或突变携带者进行相关婚育指导和后代遗传性耳聋风险的评估。结合产前诊断,还可以在孕早期对胎儿的基因突变遗传情况进行检测,进而有效地减少遗传性聋病的发生。 80%的听障儿童由听力正常父母所生 有一些家长会非常疑惑,父母都没有耳聋,为什么生出孩子会是遗传性耳聋呢?这就涉及到遗传性耳聋的隐性遗传和新发突变的问题。顾主任解释说,数据显示,80%的听障儿童由听力正常父母所生,但事实上每100个正常人就有6个人携带耳聋致病突变基因。但是,他们大多数属于常染色体隐性遗传,如果父母各自携带一条致病的耳聋基因,他们自身只是携带者,不发病,但是会有25%的概率将两条致病基因都遗传给孩子,孩子就患上了遗传性耳聋。 另一种情况很少见,就是胚胎在发育过程中,受病毒感粱、环境毒害因素等导致基因发生新发突变,从而导致孩子出现耳聋。 如果在新生儿的听力筛查中采取“基因检测+物理听力筛查”的联合筛查方式,则能抓住很多“漏网之鱼”。基因检测非常简单,只需抽一点血就可以了,而这种检测将常规听力筛查可能漏掉的药物性耳聋(一针致聋)、迟发性耳聋(一巴掌致聋)的检出,及早干预避免耳聋发生,并为携带致病基因的患儿家庭提供后续生育指导的依据。从而有效阻断遗传性耳聋在家庭成员中的传递,降低了生育聋儿的风险。

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数据集编制说明

《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数据集》 编制说明 一、背景介绍 1.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介绍 耳聋是临床常见疾病,也是新生儿常见出生缺陷之一。常规的新生儿听力筛查通过物理学技术只可检查宝宝当时的听力状况,但对于新生儿体内的遗传物质(即耳聋基因)的改变而导致的听神经病、迟发性与药物敏感性耳聋无法及时检测到而失去早期干预和治疗的机会。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是通过荧光PCR、质谱、或者高通量测序等技术对新生儿耳聋相关基因进行检测,精准判断新生儿耳聋基因是否存在缺陷的检测技术。通过采集新生儿微量血液样本,提取DNA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评估新生儿患听力障碍的疾病风险。此技术能同时检测先天性、迟发性、听神经病与药物敏感性耳聋等非综合征型耳聋和发病率高或以听力障碍为首发的综合征型耳聋基因。 听力与耳聋基因联合筛查,可为临床医师及父母提供更为全面的新生儿听力护理及诊疗指导。 2.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应用 耳聋是影响人类健康的一种常见疾病,也是临床上常见的遗传性疾病。研究表明,遗传性耳聋约占耳聋患者的60%。据统计,平均每100个中国人中,会有高达5-6人出现常见耳聋基因异常,包括受累者(即存在较高的听力损失风险),及携带者(一般不会表现出听力损失)。2013年召开的世界卫生组织全球防聋合作中心会议暨中国听力论坛上报告显示,我国现有听力残疾者2780万人,其中,0~6岁听障儿童约13.7万,且每年以2.3万的数量递增,而其中至少一半的聋儿是由于遗传缺陷引起的,可见遗传因素在致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新生儿阶段及早发现这些耳聋致病基因受累者,使得部分语前听力损失、迟发性语后听力损失以及药物性聋易感患者得到准确的遗传学诊断,能够实现对这些聋病进行有效的预防、控制或治疗。因此,正确做出病因分析,提出早期干预措施,是降低耳聋发生的有效途径。

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对迟发性耳聋的预防作用分析

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对迟发性耳聋的预防作用分析目的:探讨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对迟发性耳聋的预防作用。方法:选取2015年1月-2017年 3月在本院出生的新生儿5 547例,采集其足跟末梢静脉血,提取DNA,采用耳聋基因芯片技术检测4个耳聋基因(GJB2、GJB3、SLC26A4、12SrRNA)的9个突变位点,同时进行听力筛查。结果:5 547例受检新生儿中耳聋基因异常者228例,其中GJB2基因杂合突变3.10%(172/5 547);GJB3基因杂合突变0.13%(7/5 547);SLC26A4基因杂合突变0.54%(30/5 547);线粒体12SrRNA 突变0.27%(15/5 547);双杂合突变0.05%(3/5 547),其中299 del AT和2168 A>G 1例,235 del C和538 C>T 2例;176 del 16纯合突变0.02%(1/5 547)。听力筛查检测通过的5 363例新生儿中,耳聋基因检测异常0.88%(47/5 363)。结论: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有利于迟发性耳聋的及早发现及干预,弥补了单独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所存在的不足,具有良好的临床应用价值。 我國幅员辽阔,是人口大国,出生人口相当多。同时,我国先天性出生缺陷疾病发生率也相当高,先天性耳聋已成为第二大致残疾病,严重降低了我国出生人口素质[1-2]。在目前的体力筛查模式中,无论瞬态声耳声发射检查或耳声发射检查,仅仅反映了当时的听觉功能状态,无法发现迟发性耳聋患儿,而迟发性耳聋患儿得不到有效的干预措施保护,有很大的可能造成永久性听力损失[3-4]。对于迟发性耳聋基因携带新生儿,正确分析病因,给予预防指导,是降低其耳聋发生的有效途径[5-6]。为此,本院开展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对迟发性耳聋的预防作用分析研究,旨在为迟发性耳聋的防治提供理论依据。现报道如下。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5年1月-2017年3月在本院出生的新生儿5 547例,其中男2 628例,女2 919例;日龄2~5 d,平均(3.68±0.34)d,在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采集其足跟血2滴并密封保存,提取DNA,进行耳聋基因检测。本研究已经由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1.2 听力筛查新生儿在出生48 h使用美国Bio-logic(伯劳克)耳声发射仪进行畸变产物耳声发射(DPOAE)检查;DPOAE未通过者于42 d采用natus-alGo3i 自动听性脑干诱发电位仪进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检查;第一次AABR 未通过者于2周后进行复筛,复筛未通过者可判断为听力检查未通过。 1.3 耳聋基因芯片检测方法应用基因芯片技术检测GJB2(35 del G、176 del 16、235 del C、 299 del AT)、GJB3(538 C>T)、SLC26A4(IVS7-2A>G、2168 A>G)、12SrRNA (1555 A>G、1494 C>T)等4个耳聋基因,共9个突变位点。耳聋基因芯片检测的技术路线,包括血片DNA的提取、PCR扩增、芯片杂交、芯片洗涤、芯片扫描,详细步骤参照Lux-ScanTM10K-B微阵列芯片扫描仪和基因芯片杂交盒(博

新生儿耳聋基因、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新生儿耳聋基因、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 案(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与常规听力筛查联合工作模式,扩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疾病谱,降低渐进性/迟发性听力障碍的发生率,减少出生缺陷,做好全市新生儿耳聋基因、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提高人口素质,防残、减残,减少出生缺陷。 (二)完善常规听力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联合的工作流程,弥补常规听力筛查不能发现迟发性耳聋和药物性耳聋基因携带者的不足,早期干预、阻断耳聋新生儿再发生。 (三)扩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疾病谱,通过筛查确诊,得以早期诊断,进行早期干预与治疗,防止机体组织器官发生不可逆的损伤。 (四)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到90%、耳聋基因筛查率达到90%,血样本采集合格率>98%;出生缺陷发生减少,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反响好。 二、服务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由政府购买,对呼和浩特市出生的户籍新生儿实行免费的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48种遗传代谢病筛查服务。需再次接受检查或超出免费服务项目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愿自费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与诊断服务。 (二)知情选择原则。新生儿疾病筛查要充分尊重监护人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选择服务。 (三)义务告知原则。承担免费筛查服务的助产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履行主动告知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义务,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 (四)规范服务原则。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等要求提供服务。

(五)信息保密原则。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尊重被服务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筛查机构 采血机构:本市各级经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附后)筛查机构:北京博奥医学检验所 四、筛查对象及项目技术 (一)筛查对象 凡在呼和浩特市助产机构出生的、父母一方为呼和浩特市户籍的所有新生儿。 (二)项目技术 1.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 采用遗传性耳聋基因芯片检测技术,对被筛查对象的GJB2、GJB3、 SLC26A4和线粒体12SrRNA四个常见耳聋基因的15个突变位点(GJB2: 35delG、176-191del 16、235delC、299-300delAT,GJB3:538 C>T,SLC26A4:2168 A>G、IVS 7-2A>G、1174 A>T、1226 G>A、1229 C>T、IVS15+5G>A、1975 G>C、2027 T>A,线粒体12SrRNA:1494 C>T、1555 A>G)进行检测。 2.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 对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技术,对新生儿足跟血干血片样本中的氨基酸和肉碱/脂酰肉碱进行分析,筛查包括氨基酸代谢病、有机酸代谢病、脂肪酸代谢病在内的48种遗传代谢病。 五、筛查服务流程 (一)采血:各助产机构按照原卫生部采血相关技术规范,在婴儿出生72小时充分哺乳6-8次后进行采血,采血时间与新生儿“两病”筛查采血同步,制成血样标本,并填写《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本》、《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登记本》,做好相关信息录入登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