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政策学习教育会议记录

民族宗教政策学习教育会议记录
民族宗教政策学习教育会议记录

巴音库鲁提乡小学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民族

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结合当前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和任务,为扎实开展好此项活动,进一步普及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推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结合实际,我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视察工作时的讲话和在全国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规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巴乡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进一步提高我校各族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主要内容

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一个月时间内集中开展以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为主的四项基本教育。

(1)民族理论: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实践历程、民族问题理论和中国民族问题、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问题的五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

(2)宗教理论:宗教及其社会作用、宗教的起源和发展、宗教的功能和社会作用、宗教的消亡、宗教问题理论和中国宗教问题、宗教问题的三性等。

(3)民族政策: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保障杂散居地区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政策、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加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政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繁荣少数民族文化政策、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科技事业政策、发展少数民族卫生事业政策、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政策、尊重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政策、少数民族婚姻与人口政策等。

(4)宗教政策:《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等。

(5)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

(6)民族基本知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编写的《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50题》,《新疆发展稳定六题》,各民族风俗即服饰、婚庆、

节日、饮食、丧葬等习俗,以及各级领导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

三、具体要求

1、召开动员会。我校及时传达动员会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学习教育活动领导机构。

2、组织专题学习。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和方案,领导带头学,并组织本单位职工做好专题学习,保证学习时间,要求做到有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

3、组织测试。为巩固学习教育成果,我校在学习培训后,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活动,并总结测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

4、扩大宣传。通过板报、简报、学习心得等形式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推向深入。

四、保障措施

1、完善机制。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狠抓落实。加大对宣传教育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抓好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推动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巴音库鲁提乡小学德育处

2012年9月10日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范文(精选3篇)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范文(精选3篇)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范文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帮大家整理的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1 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投入“三农”工作的资金不断加大,惠农资金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补助补贴覆盖面越来越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但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不深入。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少数地方还出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不知道的问题。个别村组干部还存在落实惠农政策上不公开,不公正,不负责,项目落实不透明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栏几乎没有公布惠农政策,只有享受户和区、乡主管部门知道,广大农民群众和不是主管部门的都不太清楚。村干部在宣传时,只是对家族、亲戚朋友个别讲,暗箱操作。如贫困生“两免一补”,大多数是让村组干部家族、亲戚朋友的学生得到。 2.贯彻落实有偏差。由于村组干部素质、精力等因素,导致农村低保、民政救助、扶贫对象、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等项目录入的基础

信息资料部分失真,扶持救助对象定位不准。种粮直补没有实现应补尽补,甚致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长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种粮直补政策。在实施新农合医疗政策上,部分乡镇卫生院管理较差,医生素质较低,服务意思淡薄,重收费现象较突出,导致农民主动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农民是村组干部垫支参保,甚至有垫支上万元的。 3.预算标准不一致。同类工程预算定额标准不一致,项目推进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在同一乡镇、同一整合区域,实施同类型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一致,但投资标准不一致,并且有的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差距还比较大,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京福高铁”建设征地,过境各乡镇甚至同一个乡镇的相邻村组征地标准就不同,造成在推进过程中矛盾突出。 4.资金监管不严格。在工作中,受人力和经费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控,违规违纪较突出。在种粮直补上,部分乡镇的村社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直补款扣去抵交医保费、村公路建设集资款等。有的村干部不给农户办直补卡,用他人的名字冒领种粮直补款。有的在农村低保中,不坚持原则,亲朋、好友和关系接近的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多。 5.政策执行成本高。要落实的惠农政策多、召开会议多,印制相关材料多,支出业务费用多,需要人力多。增加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运行成本。上级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和部门经费支出压力大。没有工作经费,为单位、部门、乡镇、村组干部套取政策资金提供了理

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201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11年11月30日鲁高法〔2011〕297号)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本院各部门: 2011年8月31日至9月1日,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各中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201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副院长、与省法院民一庭审判业务对口的民庭庭长,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基层联系点法院院长以及济南军区军事法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法院院长周玉华发表了重要讲话,省法院副院长刘爱卿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确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第二十三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对加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明确提出在新形势下,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好地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更加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与会人员通过认真讨论,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和民事法律政策的适用问题达成了差不多共识。现就有关问题纪要如下,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参考。 一、关于物权纠纷案件 会议认为,物权法是规范社会主义差不多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的差不多民事法律,关于确认物的归属,明确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内容,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法律地位和财产权利,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针对后金融危机的阻碍,我国加快转变经济进展方式和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注重爱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和发挥其制造社会财宝的积极性,但经济进展方式的转变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调整,必定使民事主体的静态财产权利处于动态变化中,由此相应地引发物权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物权纠纷案件中,要及时关切经济形势的进展变化对各类物权关系的阻碍,依照党和国家的经济进展大局调整审判思路,确定审判原则,确保物权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符合“为大局服务”的主题要求。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要特不注重对物权的平等爱护,平等爱护原则既反映了我国经济制度的现实要求,又符合我国民法平等爱护的差不多原则,对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权进行平等爱护是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是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差不多经济制度的现实需要。要注重充分发挥司法的物权确认功能,既要准确把握物权登记的制度功能,严格贯彻物权公示和公信制度,又要依照案件类型充分发挥司法的物权确认功能,合理确定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在一房多卖的案件中,要分不依照登记、占有、价款交付以及合同成立的时刻等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要重视拆迁补偿权利的专门性,合理解决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冲突。要合理协调物权关系和合同关系,正确认识物权变动与合同效力的不同功能,贯彻落

惠农政策落实的调研报告

惠农政策落实的调研报告 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投入“三农”工作的资金不断加大,惠农资金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补助补贴覆盖面越来越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但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不深入。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少数地方还出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不知道的问题。个别村组干部还存在落实惠农政策上不公开,不公正,不负责,项目落实不透明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栏几乎没有公布惠农政策,只有享受户和区、乡主管部门知道,广大农民群众和不是主管部门的都不太清楚。村干部在宣传时,只是对家族、亲戚朋友个别讲,暗箱操作。如贫困生“两免一补”,大多数是让村组干部家族、亲戚朋友的学生得到。 2.贯彻落实有偏差。由于村组干部素质、精力等因素,导致农村低保、民政救助、扶贫对象、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等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扶持救助对象定位不准。种粮直补没有实现应补尽补,甚致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长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

耕种的仍然在享受种粮直补政策。在实施新农合医疗政策上,部分乡镇卫生院管理较差,医生素质较低,服务意思淡薄,重收费现象较突出,导致农民主动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农民是村组干部垫支参保,甚至有垫支上万元的。 3.预算标准不一致。同类工程预算定额标准不一致,项目推进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在同一乡镇、同一整合区域,实施同类型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一致,但投资标准不一致,并且有的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差距还比较大,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京福高铁”建设征地,过境各乡镇甚至同一个乡镇的相邻村组征地标准就不同,造成在推进过程中矛盾突出。 4.资金监管不严格。在工作中,受人力和经费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控,违规违纪较突出。在种粮直补上,部分乡镇的村社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直补款扣去抵交医保费、村公路建设集资款等。有的村干部不给农户办直补卡,用他人的名字冒领种粮直补款。有的在农村低保中,不坚持原则,亲朋、好友和关系接近的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多。 5.政策执行成本高。要落实的惠农政策多、召开会议多,印制相关材料多,支出业务费用多,需要人力多。增加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运行成本。上级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和部门经费支出压力大。没有工作经费,为单位、部门、乡镇、村组干部套取政策资金提供了理由或借口。各项惠农补贴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1)2009-03-22 11:22 鲁高法【2008】243号 近年来,民事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涌现,引起社会关注的案 件不断增多,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随着《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新的民事法律法规以 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对提高民事审判法律适用的准确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 求,同时全省民事法官也面临着需要进一步转变审判理念,更新法律知识和提升法学理论水平等新的 挑战。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第二十二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和省法院党组理 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的精神,强化“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高快好省”地妥善审理好各类民事案 件,提高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和水平,规范法律适用标准,促进司法公正,进 一步开创全省民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省法院于2008年8月27日—29日在威海市召开了全省民事 审判工作座谈会。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与省法院民一庭审判业务对口的 民事审判庭庭长、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的院长参加了这次会议。会上,省法院周玉华院长发表了重要书 面讲话,李勇副院长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周玉华院长和李勇副院长的重要 讲话精神,认真分析探讨了当前全省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和发展态势以及面临的主要形势,安排部署 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民事审判工作,研究讨论了部分民事案件审理中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 题。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这次会议统一了思想,坚定了理念,明确了任务,凝聚了力量,必将对全省 民事审判工作实现新的发展、新的跨越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会议就某些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达 成了基本共识,现就有关问题纪要如下: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新农办通知要求,按照昭农办通 [2016] 6号《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绥江罗汉坪水库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一)、大坝标段本月完成情况: 1、完成面板混凝土EL1276以下面板裂缝的处理施工 2、完成EL1276以下上游铺盖回填8000 m。 3、完成下游截水墙 m,截水墙回填 m。 4、完成坝顶过渡料填筑950 m。 5、完成防浪墙二期混凝土浇筑8仓,钢筋制安,混凝土 m。 6、溢洪道进口段、泄槽段、消力池、C15埋石砼及C30底板砼浇筑共 m。 7、完成垂直缝缝面表层止水不锈钢盖片,周边缝缝面表层止水不锈钢盖片,不锈钢型钢;不锈钢型钢膨胀螺栓2063套;GB填料 m。 8、引水隧洞于2016年5月3号贯通,完成洞挖石方 m、钢支撑、φ25系统锚杆720根、φ25超前锚杆105根。 (二)、输水干渠工程本月完成情况

1、输水干渠K0+000~K5+37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隧洞欠挖处理及渠道基础开挖完成700m。 2、输水干渠K5+370~10+56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 (1)红岩顶隧洞:进口段洞身开挖80m,累计完成;出口段洞身开挖100m,累计完成428m。 (2)明渠段:完成渠基开挖150m、渠道衬砌150m。 3、输水干渠K10+560~15+32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1)兴隆埂隧洞出口段洞身开挖60m,累计完成60m。 (2)明渠段:完成渠基开挖200m、累计完成850m;渠道衬砌120m,累计完成570m。 (3)陡坡平台开挖全部完工,隧洞出口段水土保护挡土墙正在施工。 4、输水干渠K15+320~27+40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 (1)完成渠基开挖520m、累计完成1670m;完成渠道衬砌410m,累计完成645m。 5、输水干渠K27+400~30+40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煤炭湾隧洞出口段洞内堆积体处理。 (三)、投资完成情况 罗汉坪水库工程建设资金目前由六部分组成,一是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二是省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三是省级水利专项贷款资金,四是三峡库区建设补助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作者:谭玲春时间:2012-08-20 查看(124) 评论(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粤高法【2012】240号)全文 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现将《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层报省法院民一庭。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2012年4月23日至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惠州召开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民一庭(含房地产、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参加了会议。通过讨论,与会同志对民事审判中存在的若干具体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形成如下会议纪要: 一、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 (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1.要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维护合同效力。《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并非针对抵押财产转让合同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仅以转让抵押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为由,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受让人因抵押登记未涂销无法办理物权转移登记而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受让人要求转让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应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处理。 2.当事人订立转让不动产的合同后,该不动产被依法查封,不能因该不动产被查封而否定该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受让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可予支持。买受人请求判令出卖人在解封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向其释明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合同或在解封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驳回该项诉讼请求。 3.不动产被依法查封后,当事人订立转让该不动产的合同,可认定有效。但转让合同约定在该不动产解封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条款无效。出卖人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买受人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并在该不动产解封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应予支持。出卖人故意隐瞒不动产被查封的事实与他人签订转让合同,买受人请求撤销转让合同的,应予支持。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当事人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核准该房屋为经营场所为由主张租赁合同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出租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房屋用途,并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人民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高层管理者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确保公司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即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3条决策原则 1.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公司高层领导集体作出决定。 2.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坚持规范决策,公司高层领导要按照议事程序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4条重大决策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1.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2.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3.公司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4.公司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顶账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5.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6.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7.公司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8.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和修改, 9.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等重要问题。 10.对公司违纪人员的处理。 11.企业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12.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13.公司高层管理者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5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1.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2.公司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3.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等。 4.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的考核、推荐、晋级、聘用(解聘)、奖惩等。 5.公司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调整。 6.公司高层管理者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的人事任免事项。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883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Let All Personnel Enhance The Executive Power, Avoid Self- Development And Collective Work Planning Violation, According To The Fixed Mode To Form Daily Report To Hand In, Finally Realize The Effect Of Timely Update Progress, Quickly Grasp The Required Situa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通用范本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报告文件可用于为规范管理,让所有人员增强自身的执行力,避免自身发展与集体的工作规划相违背,按固定模式形成日常报告进行上交最终实现及时更新进度,快速掌握所需了解情况的效果。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投入“三农”工作的资金不断加大,惠农资金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补助补贴覆盖面越来越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但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不深入。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少数地方还出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不知道的问题。个别村组干部还存在落实惠农政策上不公开,不公

2019三重一大会议记录范文5篇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一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出席对象 会议主题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记录人 会议纪要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三)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 (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方案的制定。 (五)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制定。 (六)各部门新增职能、部门间职能调整。 (七)副科以上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及增加。 (八)上级下达编制的分配方案。 (九)办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 (十)办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及其调整。 (十一)办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确定后备干部人选,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 (十二)本办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物资采购、场地出租等。 (十三)办机关年度预算、5000元以上经费开支及各项非正常开支等。

(十四)需向省编办、市编委请示的事项和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二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出席对象 会议主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形式和决策程序 记录人 会议纪要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形式和决策程序: (一)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的事项,以会议的形式讨论通过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重大决策会议形式为主任会议。 (二)召开决策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办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会议决策的,由主任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召开会议予以确认。 (三)主任提出的决策事项,直接进入决策程序。其他办领导提出的决策建议,经主任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 (四)进入决策程序的事项,汇总相关材料,交主任审定,由主任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五)决策建议在提交决策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对需多方案比较研究的事项,应拟定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并进行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的充分论证。 (六)在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上,决策建议单位或个人应向会议作决策方案说明,回答办领导班子成员的询问;办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不能到会的可书面表达意见。主任在充分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不得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 (七)三重一大决策方案,以应到会办领导班子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应按规定进行表决。 (八)对讨论中意见分岐较大或发现重要情况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记录工作汇报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会议通知 XX医院全体职工: 为全面落实市卫健委扫黑除恶“八开展八跟进”和中央专项斗争“回头看”整改工作。经院领导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19.04.10上午8:00 会议地点:三楼护办室 参加人员:全体职工 请个职工安排好时间,准时出席。 院办室 2019.04.0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记录 时间:2019.04.10上午8:00 地点:三楼护办室 主持人:XXX 参会人员:全体职工 会议纪要:为全面落实市卫健委扫黑除恶“八开展八跟进”和中央专项斗争“回头看”整改工作。 会议摘要:1.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2.多重措施并举,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3.为保证本院和谐的工作环境,加强对扫黑除恶的摸排力度。 4.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一经发现,及时上报。 会议小结:本次会议统一了对扫黑除恶的思想意识,统一了行动方案,为后续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黑恶势力线索摸排表 单位:时间:年月日 附注:1.线索来源,在选项后面“□”划“√”

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为全面落实市卫健委扫黑除恶“八开展八跟进”和中央专项斗争“回头看”整改工作。我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搞好宣传,多重措施,倾心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 一、我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㈠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院办室,护办室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落实到下属各科室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㈡加强扫黑除恶的宣传,提高职工对扫黑除恶的认识。 组织我院全体员工,解读市卫健委扫黑除恶“八开展八跟进”和中央专项斗争“回头看”整改工作,宣传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和重点,营造良好的治安氛围;在我院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标语;设置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 ㈢加强摸底排查,突出重点。 在我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对全院开展自查,坚决做到“有黑除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梳理和摸排,确保落实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我院提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我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力度有待提高,在对职工的宣传教育上应加强力度。 2.摸排力度不强,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各类惠农政策落实清单(1)

政策落实清单2019年12月

各类政策落实清单 一、民政惠农政策 (1)低保政策 低保类型:一类低保,335元/人/月,4020元/人/年; 二类低保,318元/人/月,3816元/人/年; 三类低保,84元/人/月,1008元/人/年; 四类低保,58元/人/月,696元/人/年; 城市低保全额,428月/人/月,5136元/人/年; (2)特困供养政策 特困供养: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36元/人/月,护理补贴按自理能力,全自理100元/人/月,半自理200元/人/月,全护理300元/人/月。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682元/人/月,护理补贴按自理能力,全自理100元/人/月,半自理200元/人/月,全护理300元/人/月。 特困供养人员丧葬补助:3000元/人。 (3)孤儿补助政策 孤儿,1000元/人/月,12000元/人/年; (4)残疾人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类低保中的所有持证残疾人,100元/人/月,三、四类低保及建档立卡未脱贫户中的所有持证残疾人,20元/人/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神、智力一二级,视力、肢体一级残疾人,100元/人/月,言语听力一二级,视力、肢体二级残疾人,50元/人/月。 二、社保惠农政策 1.养老金发放标准: 年满60周岁的老人,105元/人/月,1260元/年。 2.高龄老人补助: 80-99岁,130元/人/月,基础养老金105元,高龄补贴25元。 90-99岁,165元/人/月,基础养老金105元,高龄补贴60元。 100岁以上,205元/人/月,基础养老金105元,高龄补贴100元。 3.养老保险代缴: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户,代缴100元/人;计生两户,代缴30元/人。 4.丧葬费: 60岁以上死亡的,1236元/人;60岁以下的,返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及财政补贴。 三、优抚(退伍军人)政策 对象:1.老复员军人,1315元/人/月; 2.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0元/人/月; 3.“两参”人员650元/人/月; 4.病故军人遗属,1884元/人/月; 5.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003元/人/月; 6.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40元*服役年限/月; 7.烈士子女,490元/人/月; 8.地下党,630元/人/月; 四、计生惠农政策 1.奖励扶助:960元/人/年(符合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父

扫黑除恶各项制度(最新)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每季度不定期的对各工商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查。 一、督导检查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任务 1、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督导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督导内容主要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围绕宣传发动,重点督导发动群众情况。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围绕线索摸排,重点督导对“菜霸”“市霸”“肉霸”“行霸”的摸排情况,治理单位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涉毒问题情况。围绕责任落实,重点督导党组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主体责任和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2、全面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督查意见。督导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基层走访群众等方式检查了解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善于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优秀工作经验。根据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办法和建议,将各所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推广 4、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确保信息沟通顺畅。督导组要主动了解各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督导组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区委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钻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督导组要认真学习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规定、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做到各项工作进度心中有数。

2017年美丽乡村会议记录等等-Microsoft-Word-文档

长河村关于开展建设美丽乡村项目建设 会议决议 时间:2017年3月10日 地点:村会议室 参加人员:村两委委员、村民代表 驻村领导:白秀 主持人:李友发 记录人:吴梦波 会议表决主题:对开展长河村美丽乡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进行表决 李友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大家好!按照上级有关开展美丽乡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和群众的意见,今天请大家来参加这个会,主要是商议和表决我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事情,首先由我对美丽乡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情况做一个简介的说明。 根据上级提出的“着力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促进城乡共同繁荣,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为前提,以整治农民生活环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为重点,逐步实现乡村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绿化、村庄亮化和环境美化。这是我们打造美丽乡村的指导思想。美丽乡村一事一议建

设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群众主导的原则。一是立足我村经济基础、地形地貌和文化传统,突出我村的地方特色,推进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建设;二是合理科学地确定我村的发展思路,突出我村的地域特色,因地制宜有步骤规划我村的美丽乡村一事一义项目的建设。三是本着合理利用村级土地,根据实情协调开发建设,让每片土地都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三是搞好典型示范,有序推进,我们争取通过试点湾的先行建设,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集约资金,逐步把我村建设成基础设施便利、产业特色明显、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我们村两委有信心、有决心把我村的美丽乡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搞好。下面请在座的村民代表发言。 刘友权:我作为一名老党员退休村干部我首先发言,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深入,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村湾环境也越来越美,我在长河村工作和生活几十年,亲眼见证了长河村的发展变化,现在我村搞美丽乡村建设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表现,我举双手赞成。 邓四国:老书记说得好,现在政府花大力气支持我村搞美丽乡村建设,我们村民还有什么好反对的,我不但支持而且我也会尽自己的能力作一份贡献。 吴三祥:我的意见是,我们既然有这样的好机会,就应该尽

2018-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精选word文档 (10页)

2018-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精选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为提高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统一法律适用,确保司法公正,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XX年9月在武汉召开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就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讨论。各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及民一庭庭长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对审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及诉讼程序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在以下方面达成了共识或取得了基本一致的看法。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的范围应严格按照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确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本车人员因机动车颠覆、倾斜等脱离了被保险机动车辆造成损害的,不宜将受害人认定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受害人请求保险公司承担限额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理赔时应区分有责和无责,并根据各自的死亡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实行分项赔偿。 3、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委员会处理,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人民法院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力及事故发生的时间间隔、连贯性等因素来综合认定为一次交通事故或多次交通事故。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侵权人以已向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支付死亡赔偿金为理由,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政部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交警部门均不属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 6、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当事人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汇报_调研汇报.doc

惠农政策落实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投入“三农”工作的资金不断加大,惠农资金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补助补贴覆盖面越来越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但在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存在问题 1.政策宣传不深入。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少数地方还出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不知道的问题。个别村组干部还存在落实惠农政策上不公开,不公正,不负责,项目落实不透明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栏几乎没有公布惠农政策,只有享受户和区、乡主管部门知道,广大农民群众和不是主管部门的都不太清楚。村干部在宣传时,只是对家族、亲戚朋友个别讲,暗箱操作。如贫困生“两免一补”,大多数是让村组干部家族、亲戚朋友的学生得到。 2.贯彻落实有偏差。由于村组干部素质、精力等因素,导致农村低保、民政救助、扶贫对象、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等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扶持救助对象定位不准。种粮直补没有实现应补尽补,甚致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长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种

粮直补政策。在实施新农合医疗政策上,部分乡镇卫生院管理较差,医生素质较低,服务意思淡薄,重收费现象较突出,导致农民主动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农民是村组干部垫支参保,甚至有垫支上万元的。 3.预算标准不一致。同类工程预算定额标准不一致,项目推进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在同一乡镇、同一整合区域,实施同类型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一致,但投资标准不一致,并且有的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差距还比较大,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京福高铁”建设征地,过境各乡镇甚至同一个乡镇的相邻村组征地标准就不同,造成在推进过程中矛盾突出。 4.资金监管不严格。在工作中,受人力和经费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控,违规违纪较突出。在种粮直补上,部分乡镇的村社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直补款扣去抵交医保费、村公路建设集资款等。有的村干部不给农户办直补卡,用他人的名字冒领种粮直补款。有的在农村低保中,不坚持原则,亲朋、好友和关系接近的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多。 5.政策执行成本高。要落实的惠农政策多、召开会议多,印制相关材料多,支出业务费用多,需要人力多。增加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运行成本。上级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和部门经费支出压力大。没有工作经费,为单位、部门、乡镇、村组干部套取

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2015.12)

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征求意见稿(2015.12) 最高人民法院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民事部分) (征求意见稿) 2015年12月23日至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分管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民一庭、民二庭庭长,解放军军事法院民庭庭长,以及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参加会议。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代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以及专家学者应邀列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批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在京院领导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作专题讲话。 这次会议是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三五'规划建议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的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对于人民法院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常态,更加充分发挥审判工作职能,为推进'十三五'规划战略布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通过讨论,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更好开展民事审判工作形成如下纪要。 一、民事审判工作总体要求 会议认为,我国正处于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人民法院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民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更加重大。作为人民法院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民事审判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五个发展'坚持'六个原则',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理 会议认为,审理好婚姻家庭案件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正能量,促进家风建设,维护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要注重遵循家事审判工作规律,积极开展家事审判试点工作;做好反家暴法实施工作,及时总结人民法院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止家庭暴力的成功经验,促进社会和谐。 (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1 、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应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应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确定由父亲或母亲一方抚养,切断家庭暴力的代际传递。

扫黑除恶会议记录文本

关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通知全体中层正职成员: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扫黑除恶组织部门的相关要求和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18.03.12下午3点 会议地点:实验中学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参加对象:全体中层正职成员 请各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武城县实验中学办公室 2018年3月10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记录 时间:2018.3.12 地点:会议室 与会人员:全体中层正职成员 主持人:田校长 会议纪要: 传扫黑办《关于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组职责的通知》。 要求:1、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2、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决策部署。 3、成立扫黑除恶办公室。

关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通知全体中层正职成员: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扫黑除恶组织部门的相关要求和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18.05.7下午4点 会议地点:实验中学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参加对象:全体中层正职成员 请各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武城县实验中学办公室 2018年5月6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记录 时间:2018.5.7 地点:会议室 与会人员:全体中层正职成员 主持人:田校长 会议纪要: 传扫黑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相关要求。 要求:1、充分利用好各种宣传媒介,做到宣传全覆盖、无盲区。 2、引导学生遵守法律法规,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提供相关线索,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

落实惠农政策的问题和建议

落实惠农政策的问题和建议 党的十七大以来,随着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向农村落实,广大农村也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但是,由于受农村现实条件、农民思想认识差距及政策体制等因素的制约,在落实惠农政策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甚至还引发了不稳定因素,笔者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1惠农政策落实中的问题 1.1惠农补贴效益有限,政策效应无法延伸 现行的支农惠农政策是“撒胡椒面式”的普惠制政策,资金使用较为分散,其补贴资金的集中作用发挥不明显。近年实施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虽然对农民的生产生活影响很大,但对农药、化肥及地膜等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农资价格持续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政府给农民的各项补贴,加之受地理条件限制,如果计算投入产出比,粮食增产非常有限,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并不明显。 1.2补贴面积核实困难,公平性受到质疑 按规定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是按粮食播种面积的70 %和粮食产量的30 %核定系数计算,且要求必须是种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才能享受补贴。但由于农户分散经营,播种面积和产量很难核实,只能按税改时计税面积和系数进行分配和计算。由此导致一些改变农田用途或通过转包、转租等方式实行土地流转后,没有耕种的原承包户也领到了各种补贴,而实际种粮户却无法拿到补贴。这样不仅难以刺激和促进粮食生产,而且还导致了农户之间、干群之间新的矛盾出现。 1.3操作程序繁杂,运行成本过高 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项目多、品种标准细,兑付时限紧,工作环节多,运行程序复杂。补贴资金发放都要经过入户调查、面积、数据测算、村级张榜公示、乡复查汇总、乡镇张榜公示、上报分配方案、填明白册、数据录入、资料运转、银行制折、资金发放等十多个程序,需要大量的人力来专门实施,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诸如办公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培训费等。 1.4各类矛盾纠纷交织,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各种历史遗留问题也逐步暴露。究其原因:一是利益博弈。税改前,为了减少税收任务,群众都在想方设法降低计税面积,而当发放补贴资金时又设法增大面积套取资金。二是历史遗留。如税改时,部分档案资料不够规范,农户现在不予认可,兑付资金时问题百出。三是政策抵触。在分地时,按照土地等次和产量分配,但退耕还林的验收是按实际面积核定,包括当时的饲草地、集体林场、集体地,面积大,而土地承包面积和计税面积均小,粮食直补金的计算又是扣除退耕面积后计算,造成占有他人粮补面积或退耕面积大于耕地面积的“赤字”现象发生。 1.5资金“一折统”到户,部分工作推动困难 实行“一折统”后,按照“八不准”要求,不准抵扣任何款项。出现的问题是:一是“一事一议”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难,“一事一议”基本成了“一事不议”。如荒山造林、道路养护、学校维修等集体公益事业很难筹资筹劳。二是合作医疗、社会抚养费等资金上缴难。一方面,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按时完成,另一方面,许多农户对权利和义务认识上有偏差,有的只要国家惠农补贴的权利,而不想履行应上缴的义务,再加上“钉子户”、“刁难户”和外出打工户,基层干部很难完成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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