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民调解制度面临的困境及成因

当前人民调解制度面临的困境及成因

大学生面临的问题

首要问题就是就业。本人目前尚未毕业,感到主要的问题是现在大学生眼高手低的很多,实践能力差;大学生自尊心很重,可能比较不能受气;大学生普遍较迷惘,没有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或是明确的目标。 第二是大学生的婚恋观,心理不够成熟。拿的是父母的钱,缺去谈恋爱,挥霍,堕落,可是谈来谈去,搞不定其实只不过就是因为寂寞在一起了。有些大学生同居,开房,租房,这些事情,好像只要肯去尝试就是很开放的人了,是一种潇洒。但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也没有足够的生活经验,婚恋经验,缺乏责任感,只能是年轻时的一场悲剧。 目前主要就这两点。针对第一点,一,可以暂时迷茫,暂时想不出方向不要紧,那就努力学好本专业,多看书,充实自己,而不是因为无聊而寂寞,因寂寞而堕落。但仍旧要努力地,一步步地找到自己的兴趣点,找到自己的理想。理想如果确立,就要实践,这点特别重要。给自己安排一个整体计划,分配到各个不同阶段,落实到每一天的行动中。针对第二点,每个人的观点都不同。现在的情况是我们隔壁班就有一对同居的,另外一些同学,谈恋爱的,开房的,不计其数。至于他们相信的爱情,只有当事人清楚。这种事,最主要是看自己的,只要自己想清楚了,认真考虑过了,无悔了,就行了。 望对你有所启发。 当代大学生所面临的问题有~ 1、要正确认识自己.要知道自己是在1个特殊的环境培育出来的.甚至是在1个不完善的社会和不完善的教育制度下培育出来的并不完善的1代.从而明白自己应该怎样尽快走向成熟和尽量的完善; 2、缺乏艰苦环境的锻炼.缺乏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缺乏失败的考验; 3、缺乏对民族、社会、历史和劳动人民真实了解.缺乏对底层民众的深厚感情; 4、缺乏透析书本知识和运用书本知识的能力; 5、缺乏实际动手能力; 6、缺乏我我们民族的传统道德; 7、缺乏踏实苦干奉献的精神; 8、过于强烈的功利主义思想和赚钱发财享受的欲望等等 专家分析认为,大学生创业面临以下几个问题:1、知识限制。创业计划大赛中,评委发现许多创业者无法把自己的创意准确而清晰地表达出来,缺少个性化的信息传递。对目标市场和竞争对手情况缺乏了解,分析时采用的数据经不起推敲,没有说服力等等,这些无一不反映出大学生创业知识的缺乏;2、缺乏经验。大学生有理想与抱负,但“眼高手低”,在创业过程中除了能“纸上谈兵”之外,对具体的市场开拓缺乏经验与相关的知识;3、心态问题。学生创业首先要有“风险意识”,要能承受住风险和失败。还要有责任感,要对公司、员工、投资者负责。务实精神也必不可少,必须踏实做事;4、创新能力薄弱。大学生创业失败的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忽视技术创新;5、资金问题。表现在急于得到资金,给小钱让大股份,贱卖技术或创意。另外对风险投资不负责任地使用,

企业传承面临的困境、原因及对策分析

武汉工程大学 (硕、博士)研究生课程论文 课程论文名称企业传承面临的困境、原因及对策分析 学科专业 学号 姓名

企业传承面临的困境、原因及对策分析 --以常州市家族企业为例 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经济得到迅猛发展,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私营经济与私有制经济30年间都得到了迅速发展, 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而对于民营家族企业而言,企业的传承是企业成长、壮大的关键。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多处在第一代企业主权力交接的阶段,而多数民企正面临在传承时缺少前人的经验借鉴和系统全面的理论支持。本文将逐一分析产生此现象的原因并提出合理的对策。 关键词:家族企业;企业传承;困境;原因;对策 引言 根据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08年我国民企企业达650多万家,实际注册资金11.7万多亿元,全国民营经济总产值约5.18万亿元,全年销售总额超9.23万亿元,实现就业岗位超过1.4亿个,就业人数约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18%。通过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民营家族企业对国家GDP持续平稳增长、增加就业率和提高社会福利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等多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由此可见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不再仅仅是企业自身的个人问题,更是关系到全社会甚至全球的社会问题,国家、社会应当给与足够的关注、重视及适时、适当的引导和帮助。 改革开放初期,一大批敢于冒险、具有吃苦耐劳、不怕失败的企业家在摸爬滚打中成立民营企业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将自己的企业发展壮大,而如今被称为“富二代”的年轻一代却有很大可能不能带领这些民营企业继续发展壮大,甚至有可能导致破产。当然,通过分析国外大量家族企业的传承历史及经济学家对企业传承的研究不难发现企业传承本身就是一个难题,美国最有影响力的管理学家伊查克·爱迪思(Ichak Adizes)提出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就分析发现一般家族企业很难将企业顺利传承至第三代之后。据美国一知名家族企业研究学院的研究显示,只有30%的家族性企业能够传顺利将企业传承到下一代,12%的企业成功传至第三代,最后仅有不到3%的企业在第四代及以后仍在继续经营。相比国外家族企业,我国家族性民企的发展时间更短,尤其是民营企业最发达的江浙一带,

浅谈人民调解实务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优势与作用,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人民调解概述 民间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古老方法,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我国现行的人民调解制度,正是在古代民间调解活动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来的。它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时期创建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1931年11月的《中华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中就规定了地方政府具有调解的职能; 1942 年《晋察冀边区行政村调解工作条例》和1943年《陕甘宁边区民刑事案件调解条例》等更是将人民调解制度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 建国后,人民调解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1954年,《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人民调解制度在新中国首次确立。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健康、快速发展的时期,特别是1989年国务院颁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实践证明,人民调解已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之一,成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服务的一项优良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人民调解制度在国际上享有“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的美誉。 2000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先后出台多项规定,对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进行了调整和改造,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这有效地推动了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 人民调解的概念 (一)调解 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序良俗为依据,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在平淡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调解具有3个方面的特征: (1)由第三方主持协商,不同于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的过程,就是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利益协调和心理平衡的过程; 第三方主持人在调解中的作用仅限于斡旋、协调,而不能对双方做出强制性的决定和裁决; 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协议的履行有赖于当事人的自愿,一方当事人在签收后如果反悔,;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浅析政府流程再造困境及发展策略

浅析政府流程再造困境及发展策略 论文关键词:流程;业务流程再造;政府流程再造;信息技术 论文摘要以业务流程再造为理论支撑的政府流程再造改革模式日益受到极大关注,然而当代中国政府在其改革实践中存在的诸多现实困境,如何分析其产生缘由并探寻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发展策略,便成为我国行政改革诉求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之一。 一、政府流程再造的理论检视 最近十几年里,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信息技术的迅速应用以及人的素质的大幅度提高,顾客、竞争、变化的压力促使政府部门都面临着崭新而又严峻的挑战,人们越来越被工业时代形成的那种强调职能分工、层级节制的金字塔形组织模式所存在的问题所困扰。与此同时,一些旨在提高管理绩效的企业管理工具渐渐引起了公共管理者的注意,其中就包括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迈克尔·哈默教授所倡导的“业务流程再造”。它是指对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根本性再思考和彻底性再设计,从而获得在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方面业绩的戏剧性的改善。其中“根本性”、“彻底性”、“戏剧性”和“流程”是核心特征。[1]新的可持续的竞争优势,都将来自于企业所独有的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目标的流程变革管理上。流程已经成为这个时代企业管理的关键。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相继将业务流程再造理论引入公共管理领域,实施“政府再造”,从而引发了公共管理革命的新浪潮。顾名思义,政府流程再造要求政府以服务为龙头,以是否直接面对公众提供服务为界限,将政府部门分为前台和后台。前台直接面对外部订单为公众提供服务,后台为前台提供服务。前台一方面是公众服务的供应商,同时又是后台所提供服务的客户,以此类推形成整条服务链。整体来看,在政府内部各岗位之间,以服务为“齿轮”进行相互链结,形成一个全员服务链,最终将政府的服务呈现在公众面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共行政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我国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缺乏及时信息交流和沟通的流程管理模式正日益显露出种种弊端:诸如分工过细,导致管理存在层次重叠、冗员多、成本高、对外界反应迟缓;只注重局部环节,缺乏整体协调,导致了本位主义和相互推诿现象;组织内部信息纵向横向沟通不够,导致资源闲置和重复劳动等。传统的组织结构形式和业务流程使政府部门之间沟通不畅、缺乏协调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只有实现政府流程的有效再造,才能促使我国政府以前瞻的企业经营精神,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业务流程。值得庆幸的是,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在探索服务型政府建设时也开始尝试政府流程再造,并取得了初步的成绩。如成都市政府以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为导向,结合行政审批制度,对有关部门的办事流程进行优化。[2]上海市徐汇区委、区政府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为了建立面向社会的快速回应机制,在13个街道、镇及委办局,对700多项政府传统工作流程进行再造。[3] 二、政府流程再造的困境解读 政府流程再造确实可以改变过去以任务分工和计划控制为核心的流程设计理念,简化行政程序,压缩政府层级,为民众提供便捷和实惠的服务。然而,如果聚焦于现实操作中政府流程再造的运行过程,政府流程再造工程在我国目前尚属于起步阶段,无论是理论铺垫还是框架设计,都还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

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 我校对小学生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方面,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缺乏对当今传统文化的关注。有些教师简单地把传统文化教育等同于讲历史,将传统文化教育变成了“历史课”。教师偏向于用过多的时间来介绍古代的杰出人物,忽略了诸如传统节日、民俗、民间艺术等方面的渗透。讲历史固然重要,但如果脱离了小学生生活实际,片面宣讲历史知识,只能造成对传统文化教育的背离。小学生的心理活动具有现实性,他们对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事物的兴趣远远超过对历史事件的兴趣。让小学生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多接触传统文化,而没有必要泥古非今。 其次,偏重知识,不注重精神内涵的把握也是小学教育中对传统文化的错误理解。有些教师在传统文化教育方面实际上是传统文化中知识的灌输。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教师把注意力集中在让孩子掌握大量的传统文化知识和学习某些民间工艺方面,却不注意让孩子把握这些传统文化的特色以及从中折射出的民族 精神。其实,传统文化中的知识和民间工艺只是传统文化的皮毛,深层次的价值观念、思想和行为方式才是传统文化的内核。还有的教师对本土传统文化过分推崇,没有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臵于世界多元文化背景中综合考虑、客观评价,回避传统文化中存在的缺陷,对小学生的教育以“教化”为出发点,注重知识,不理

解、不承认、不尊重儿童的心理特征、精神个性和独立人格。也有些家长盲目用传统文化来作为“家教”、“家规”的内容,其实全都是封建伦理那一套三纲五常和“诗书礼易”等儒家经典,这样做是不恰当的,容易对孩子产生误导,使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与当前的社会生活脱节。甚至有的小学教育工作者只重视对传统文化的模仿和简单继承,忽视创新。在组织传统文化教育活动时,机械地利用历史材料而不加以改造,依教材讲,按惯例教,或者模仿其他学校、其他教师的做法,根本不考虑本地的文化资源和本校的实际条件,生搬硬套。再就是要求小学生被动学习多,而让小学生主动创新少。现在有些地方对小学生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就是让孩子们穿上古时候的衣服,让老师穿上长衫。这是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了。难道穿着西装革履,就不能讲传统文化了吗?有些地方让小学生读经,摇头晃脑的,这也没有必要。比如,告诉孩子,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就是教育我们要虚心向别人学习。小学生一听就明白了,假如让学生死记硬背“吾道一贯之,忠恕而已”。小学生能懂吗?让学生受生涩的古文的折磨,他们能有兴趣继续学习传统文化吗?所以,传统文化教育,不能只追求形式。过分让小学生遵循文化传统而不注意创新的做法,扼杀小学生的创造潜能,影响小学生文化创新意识的萌发。 上述这些对传统文化教育的误解以及由此导致的错误做法 不但不能让孩子受益,还在不同程度上会误导孩子,因此,教师和孩子家长应该以此为鉴,引起足够的重视。

浅析人民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制度

浅析人民调解制度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人民调解制度的理解和分析及对该制度在当今社会制度下的社会功能的定位,来论述该制度在现实生活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对其认识和深入分析来发现当前人民调解制度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试图提出改进措施;通过探讨其解决纠纷的独到优势并试图提出一些措施来有效保证新时期人民调解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人民调解问题完善 一、初探人民调解制度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据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对民间纠纷进行规劝疏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解决纠纷的群众自治活动,是除诉讼外的最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它与司法审判、仲裁制度一道,成为化解群众矛盾和经济纠纷、营造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它属于民间调解,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不同,是一种社会性、群众性和民间性活动。[1] (一)人民调解制度的立法背景 1.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的独创,被西方学者誉为司法制度中的“东方经验”。作为司法制度的延伸,人民调解制度在防止矛盾激化,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起到维护社会稳定了的“第一道防线”,深受人民群众的好评,被誉为消弭人民内部矛盾的“金钥匙”。中华民族的祖先,把原始氏族首领解决内部纷争的调解与合解方式带进了文明时代,然后在西周奴隶

时代开始建制,到2000多年前的秦汉时期,官府中的调解制度发展为乡官治事的调解机制。唐代沿袭秦汉制度,县以下行政组织没有审判权,乡里民间纠纷、讼事,则先由坊正、村正、里正调解,调解未果,才能上诉到县衙。明清两代沿袭和发展了历代的调解制度,并将民间调解行为上升为法律规定。中华民国县下设区、乡、镇,民国政府《区自治施行法》和《乡镇自治施行法》都规定,区、乡、镇设立调解委员会,其成员需由具有法律知识和素孚信望的公正人士担任,并且由所在区、乡、镇公民中选举产生。而我国现代意义上的人民调解制度萌芽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反对封建土地制度的农会组织和在一些地区建立的局部政权组织中设立调解组织,调解农民之间的纠纷。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调解制度作为司法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支持,人民调解制度由于宪法、基本法和许多实体法律的规范,使其享有较高的法律地位,成为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律制度。 2.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是新形势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直我们国家的重要任务,但是同时也出现了一种偏激化的倾向,很多人主张所有的矛盾纠纷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不需要走人民调解的路线,一时间法院诉讼案件急速增加,诉讼结果也往往是双方当事人都不满意。除了法院诉讼外,仲裁也是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它是介于调解与诉讼之间,本质上是一种第

当代大学生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当代大学生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在人们的传统印象中,大学生是“天之骄子”、“祖国的栋梁”。上了大学以后就能有出息,什么事都不愁。然而,当今的大学生与传统意义上的大学生出现了巨大的差别。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不仅有欢声笑语,而且也有许多压力,甚至出现了“马加爵”、“药家鑫”等令人心痛的案件。这些案件深刻地折射出了当代大学生健康成长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学习问题、就业问题、情感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和心理问题,这些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困扰着当代大学生,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严重阻碍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辅导员,我们必须予以重视,妥善处理。 一、学习问题 当前大学生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学习没有计划性。二是学习环节上的不完整,大部分学生的学习仍然处于传统与被动的状态之中,没有真正掌握主动学习的能力。三是在学习过程中不会利用图书馆。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对策:一是学习要有规划性,有自己明确的目标。二是在学习环节上要有完整性,重视预习,复习和小结。三是大学的学习不能象中学那样完全依赖教师的计划和安排,学生不能只单纯地接受课堂上的教学内容,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自己在学习中的潜力,提高自学能力,利用好图书馆。 二、就业问题 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存在的就业问题有:一是就业观念

有待调整。二是专业技能不过硬。三是沟通能力和自信心不足。针对上述问题,解决的对策如下:一是作为大学生,首先应转变就业观念,客观评价自己,准确把握社会发展趋势,转变职业理念,脚踏实地,愿意从基层做起,主动把握就业机会;其次,学好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在专业问题上有一技之长;最后,注重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通过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可以提高自身的沟通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求职时就会有自信。 三、情感问题 在生理、心理各方面都渐趋成熟的大学生处于较适合恋爱的时期,大学校园以及较少的生活压力也为其恋爱创造了适宜的环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大学生对恋爱的态度。二是大学生的恋爱方式。三是恋爱与学业的问题。解决的对策如下:第一,引导大学生树立恰当的恋爱观。加强大学生恋爱态度、择偶标准、恋爱动机的引导。使大学生深刻认识爱情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生持续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以高度慎重与负责的态度对待恋爱。第二,规范大学生的恋爱行为,遵守恋爱道德。大学生谈恋爱时,要求相互尊重、恋爱自由、彼此忠诚。举止文明,有分寸,不可随心所欲,无视社会公德。第三,要摆正恋爱与学业的关系。作为学生依然要把学业放在首要位置,不要荒废了学业。 四、人际交往问题 大学生处于一种渴求交往、渴求理解的心理发展时期,交往能力越来越重要,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以自我为中心,不顾他人

我国社会诚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我国社会诚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辉煌成就,同时也衍生出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其中,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就是政府高度重视、民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就指出:“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象。”诚信缺失必然会干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我完善过程,阻碍我国社会文明和社会和谐的建构。因此,我们必须正视我国诚信缺失的现状,深刻认识其危害性,深入把握现代社会中诚信缺失的社会原因,从而更加有力的治理诚信缺失问题。 广义的说,我国社会诚信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分为四大领域信用缺失问题,包括企业信用缺失、个人信用缺失、政府信用缺失、司法公信力缺失等问题,每个领域的信用缺失问题都能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企业信用缺失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个人信用缺失则会加剧社会不信任,政府信用缺失会影响政府公信力,而司法公信力缺失滋生腐败犯罪,无论是其中的哪一种都会成为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绊脚石。 狭义的说,我国社会诚信面临的主要问题可以细分为五个部分。其一,商业信用危机。毁约、违约、欺诈签约、恶意骗约的商业流氓行为屡见不鲜,其存在和蔓延不仅破坏了市场信用的健康发展,而且导致了市场交易风险加大。其二,产品信用危机。假冒伪劣产品盛行,而且品种多、数量大、范围广,在有些地区,有些领域泛滥成灾。

其三,金融信用危机。信贷是信用的基本方式,信贷的循环状况也是衡量社会信用的一个尺度。而现在,金融生活领域中,集资诈骗、货款诈骗、票据诈骗等不断增加,甚至出现了假借各种名目脱逃银行债务的行为。最后,官员信用危机。极少数领导干部口是心非,言行不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务实效。如“以实掩虚”搞形象工程,上“短平快”项目,还有极少数官员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之利,这种权力腐败极大地污染了社会诚信,也影响到政府的诚信。 我国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已经十分严峻,深究其原因可以分为几个部分。首先,从经济上看,诚信缺失问题是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影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原来的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在这一经济体制的转型中,一方面,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平等、公平竞争原则,效率优先、讲究盈利的原则,调动了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但另一方面也诱发了人们的求利心理,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目的驱使下,有的人里市场经济的行为规范于不顾,甚至公然践踏、破坏这些原则来获取不义之财、不当之利,这使得以诚信为本的现代市场经济原则严重失范。 其次,从政治上看,政务诚信的漏洞和监管失策也是我国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的成因之一。社会诚信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个人诚信三方面,而关键还是政务诚信,或者说国家主权信用起到主导作用。这是因为政府既是社会信用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又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由此决定了政务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如果政府不讲诚信,企业诚信就难以做到,个人诚信就更无从谈

公共管理面临的突出困境与突围

公共管理面临的突出困境与突围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以及社会公共管理制度的不断调整,人们对于公共管理问题越来越关注。加强现代公共管理手段创新,提升公共管理主体治理能力已成为新常态下公共管理不能够回避的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了当前公共管理领域所面临的各种困境,并针对公共管理困境,探讨了新常态下公共管理的出路和突围。 关键词:公共管理;困境;突围 自建国以来,随着政治、经济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公共管理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一场新公共管理运动蓬勃兴起,这场运动中诸多理论和观念,对我国的学术界以及政策界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新常态下,我国的公共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如果能够走出困境,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目标是本文着重探讨的一个问题。 一、公共管理新思维必要性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一场新公共管理运动蓬勃兴起,这场运动中诸多理论和观念,对我国的学术界以及政策界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非西方学术界的“政府再造”、“摒弃官僚制”等改革政府机构的激动情绪,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世界各国公共管理理论和管理观念。目前,公共管理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已经成为人们发泄不满情绪的众矢之地,加强现代公共管理手段创新,提升公共管理主体治理能力已成为新常态下公共管理不能够回避的问题。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发达国家经济陷于滞胀,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开始进行不同程度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也都开始反思其公共管理模式,一场声势浩大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蓬勃兴起。在这场运动中,“摒弃官僚制”成为一个最响亮的口号。无论是英国撒切尔时期所提出的以市场为取向的公共管理新思维,还是美国里根时期具有强烈的“新泰勒主义”倾向的公共管理新思维,公共管理改革的重点都着眼于官僚制本身,而其后历届政府在公共管理改革思维模式上,基本上都延续了同样的观点。这些改革都在不同程度上更新了公共管理的传统观念,对于我国的公共管理,注入了新的理解和阐释。 二、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现实困境 1.治理主体结构需要不断完善,治理手段需要不断创新 目前,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和谐、政治稳定,行政生态环境符合我国经

大学生饮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大学生饮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院系: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班级:生物技术12-01 姓名:李书尚 学号:541103030120

目前,我国大学生中存在着诸多营养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影响大学生的成长和学习。偏爱零食、偏爱洋快餐、偏爱油炸食品、白开水饮用量少、蔬菜摄入量偏少等等。对大学生大力展营养知识的宣教,提高他们的营养知识水平,增强他们合理营养的意识,培养他们营养健康的行为有其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 高校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良好的营养状况是其以后健康的基础,关系到中华民族未来的整体素质。但当代大学生普遍缺乏营养学知识,饮食消费行为基本处于盲目状态,随意性较大,能按科学方式对待饮食的人为数不多。于是,合理的饮食和充足的营养是维持大学生健康的必要条件,营养教育将为大学生建立合理的膳食制度奠定基础。本文将探讨当代大学生饮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目前大学生存在的营养问题及营养状 1存在的营养问题 (1)营养知识不足 大学生现有的营养知识是来自中学生物、电视、杂志以及家庭的教育,大学里没有适当的渠道获得科学系统的营养知识。绝大多数同学不了解每天应该摄入哪些食品来满足对能量、蛋白质、脂肪和维生素及矿物质等营养素的需要,这些营养素主要存在于哪些食对食品的选择大多凭嗜好和传统的观念,绝大多数同学不知道如何利用有限的经济条件,吃的合理,吃的健康,而是一味的相信有钱了就可以吃出健康。 (2)营养观念偏颇 由于大多数学生家长没有受过系统的营乏应有的营养与健康知识,在指导学生饮食方式和营养摄入方面存在着许多传统的错误做法,给学生的营养与健康带来了许多传统观念问题 (3)营养行为不良 高校普遍存在不良的饮食行为,不吃早餐现象普遍。大多数同学的早餐为牛奶、鸡蛋、包子和面包。少数同学饮食没有规律尤其周末早午餐合为一餐,挑食、偏食、平时节约到星期天饱食一顿等,大多数同学认为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会特意地去调整饮食。 2 大学生营养现状

我国社会诚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我国社会诚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诚信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们面临社会诚信缺失的困境,如“彭宇案”、“瘦肉精”、萝卜招聘等,这无疑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 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当前,诚信缺失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我国市场经济起步不久,体制不成熟、不完善,市场监管不力等。其中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时代和社会发展了,诚信原则植根的原有社会土壤发生了变化,而支撑诚信原则发挥作用的保障机制却没有完全跟上。计划经济条件下也存在诚信缺失问题,但在许多领域特别是经济领域表现并不突出。这除了思想和道德教育的原因之外,还与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条件密切相关。在计划经济体制和较为封闭的社会环境下,人们之间的纵向联系多于横向联系,熟人之间的联系多于陌生人之间的联系,行政联系多于经济联系,道德责任多于经济利益。其次,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同的市场主体对于信息的掌握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极有可能导致市场主体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为企业的失信行为提供可乘之机,如频频见诸网络等媒体的企业以明星的虚假代言骗取消费者对其产品的信任以扩大销量等。市场经济强调物质利益,趋利成为常见的社会现象,义利冲突和矛盾也会日益增多。面对金钱和物质的诱惑,一些人坑蒙拐骗,不择手段。作为观念形态的诚信原则,在这些行为面前显得软弱无力。

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是伴随着我国的经济社会转型而出现的,而社会转型时期最容易出现的就是社会失范现象,尤其是社会道德失范。在社会转型期,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等均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有新的社会道德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但由于转型的原因,旧的社会道德对人们的行为缺乏有效的规范,而新的社会道德又没有真正形成,处于缺位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社会道德失范在所难免。比如,“彭宇案”判决书中关于“人怎可能有公德,怎会主动去帮助别人”的预设,使我们再次面临老人摔倒时生出“扶还是不扶”的尴尬,严重混淆了我们传统道德中所蕴含的善恶标准和是非标准,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很可能处于无道德的状态,加剧社会的诚信危机。 当前,应注重从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推动诚信建设。近年来,我国积极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抓紧把诚信建设纳入法制轨道,加强法律对信用的引导作用、规范作用、保障作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诚信立法还不够完善,对诚信的规范偏向宏观,一些失信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这就要求加快诚信相关立法步伐,尽快制定和修改完善与建立社会信用制度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形成内容丰富、层次分明的诚信法律规范体系,明确规定人们在什么条件下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以及违反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包括全国统一的信用

浅谈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现状(参考范文)

浅谈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现状 人民调解作为调解民间矛盾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在推进社会创新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一方平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随着加快实施“城镇化带动工业化”发展战略,工业城开发建设迅猛推进,征地拆迁、利益调整、财产分割、土地权属、邻里纠纷等各种复杂性、多发性、群体性和深层次矛盾纠纷将不断涌现,给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在这样一个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进一步摸清全镇人民调解工作现状,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未雨绸缪,把握主动,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法治余庆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XX镇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 (一)组织网络较为健全。全镇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4个,其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有调解人员75名。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逐步规范、健全。 (二)发挥作用较为明显。2018年以来,镇村两级人民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起,调解成功106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地缓和了人民内部矛盾,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第一

道防线”的重要作用。 (三)工作机制较为规范。近年来,镇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指导各村调委会在例会、统计、报表、登记、回访、请示、报告、档案等方面建章立制;规范调解协议文本的制作和应用,印制调解协议规范文本发放各村;完善了两级人民调解程序,即:一般民间纠纷由村调委会调解,当事人之间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申报镇综治办。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规范了基层调解工作程序,使得动态纠纷信息得到及时反馈,一般性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疑难性纠纷得到有效监控和分流处理。 (四)群众认可度较高。人民调解制度以其化解矛盾纠纷便利及时灵活、成本低、效率高、柔性强的优点,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同时,缓解了司法的压力与当事人的讼累,并使一部分法院不能受理或者无暇受理的案件投诉有门,有效避免了矛盾的激化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领导重视程度不高,社会公众认识程度不够。一是重视不够。部分基层领导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所面临的艰巨任务及其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和支持不够,没有专职的人民调解员。二是认识不足。社会各界对人

传统文化在网络时代的机遇和挑战(精)

传统文化在网络时代的机遇和挑战 [摘要]网络文化对传统文化构成了巨大的冲击,在青少年中更为明显.毫无疑问的是,传统文化中也蕴涵着非常丰富的精神资源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我们应借助现代科学技术,大力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培育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逐步扩大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关键词]传统文化网络技术 并不是所有的文化现象都能进入文化的范畴.具有信息传递和知识传授功能,并对人类从生产方式工作方式,学习方式到生活方式都产生深刻影响的事物才称得上是文化. 计算机是人类社会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应经广泛的应用于社会生活和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给人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信息技术应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实力和中和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 计算机文化的提法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是在瑞士洛桑召开的第三届世界计算机教育大会上提出的 .所谓计算机文化,就是以计算机为中心,集网络文化.信息文化,多媒体文化为一体,并对社会生活和人类行为产生广泛深刻影响的新型文化.网络文化作为计算机文化的一部分,应该讲,自从计算机网络出现,网络文化即开始出现。 最初的网络文化还有较多的地球上其他人类社会文化的特征以及计算机文化的特征。这一时期的网络文化应该讲还没有出现。网络作为文化信息的载体传播网络外的其他文化,网络出现以前的文化,网络没有创造任何文化。你可以发现网络上传播的小说用的文字,语言,修辞语法都不是网络创造的,网络电影不过是网络外的电影的数字化方式的再现和传播。换言之,没有网络这些小说电影也会出现或者已存在,网络解决的是网络外文化传播的技术问题。 由此可见,网络社会和信息社会对人类影响之深,并不在于 自身创造了文化,而在于创新了文化传播的方式速度深度和广度.

农村人民调解制度现状浅析

农村人民调解制度现状浅析 【摘要】农村社会的法制现代化是我国实现法制现代化的关键,“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使人民调解制度在缓解现代农村社会法治需求矛盾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当前农村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却不利于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本文尝试对农村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寻求提供解决这些问题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农村;人民调解;问题;对策 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指出:“人民调解员实际上是一支不穿警服的人民警察,也是遍布城乡和厂矿企业的法律服务人员,他们为城乡的稳定与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如果充分发挥100多万个人民调解组织、1000多万个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比增编几万乃至几十万人民警察的代价要少得多。”[1]我国社会崇奉“中和”之道的文化传统使通过调解解决矛盾争端成为社会矛盾处理的常见方式。在新中国司法体系建设过程中,“自民主革命时期开始,经过长期实践,不断赋予这一制度以新的内容和活力,终于形成了现行的在群众自治组织主持下,在自愿基础上公平合法地排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制度。”[2]由此可见,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是在传统社会调解机制的基础上经中国革命过程中的司法实践发展而来。虽然人民调解制度可把大量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从而既可降低行政成本又可减轻法院司法审判压力,但在目前调解制度中仍暴露出诸多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将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一、人民调解制度的农村实践 转型中国正在经历快速的现代化进程,如何构建法理型权威从而建立法治社会是实现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关键。在中国法治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开启适合于中国社会特点的法治建设进程。人民调解制度正是在适应我国农村社会实际情况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农村人民调解制度在我国阶段农村“熟人”社会中以其灵活的纠纷调解机制,为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制度建设的重要构成因素。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农村需要人民调解制度,其原因如下: (一)人民调解制度与我国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相适应 我国农村社会属于典型的“熟人”社会,以宗族和乡邻关系为基础构成村民们的日常交际圈。许多村民不愿因矛盾冲突而破坏原有关系网络,从而对于自己的长远利益构成不利影响。因此,许多村民认为司法诉讼的成本高而收益有限,人民调解制度却能在维护个人利益和维持农村关系网络中取得平衡,从而成为农村人民内部矛盾解决方式的首要选择。 (二)人民调解制度可缓解我国目前农村司法资源配置不足困境

大学生之困境 3000字

大学生之困境 大学生是学校与社会的中间体,摆脱了繁重的升学压力,自由的学术氛围,突然的放养式教育需要时间来过渡;人格也会逐步冲青年向成年人过渡,开始独立、成熟。在人生发展这一变化时期,大学生面临很多重要的人生课题和发展机遇,同时也必然会遇到各种困惑、矛盾和竞争的压力。 曾幻想过丰富的大学生活,摆脱了父母,摆脱了老师,可以自己做一些决定,放养教育多么让人憧憬。但事实却不如想象中美好,不少的困惑萦绕大学生。 学习: 没有固定的同桌,没有盯着你学习的班主任,老师按照进度来赶他的课程,专业知识的汲取也就因人而异了;课堂上打瞌睡、聊天、玩手机……一个学期滚的雪球,到期末考试突击抱佛脚,侥幸通过,不出几天大脑又如白纸了。一年年下来,被问到专业知识时,也哑口无言。有同学说:我也反思过大学以来的自己,度过的生活是增值了还是贬值了。对着崭新的专业书也惭愧过,但每次的改变都是三分钟热度,没有坚持很久。港媒曾说过:中国大学生的数量不能解决科技创新落后的问题。一针见血指出了我们的问题。 跳入舒适圈后就很难再走出来,改变自己的决心总没有埋怨自己的决心大。因为埋怨自己只需要脑子,改变自己却要行动,大学生的脑子都不错。总会想着从未来的某一个时刻开始刻苦学习,但到来是又不了了之,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游戏和娱乐上,尽管我是想学习的。 如果我们埋怨教育制度的不科学那才是最不科学的。蔡元培老先生曾说过大学精神应该是:思想自由、兼容并包。自由宽松的学习氛围教育制度是没有错的,因为任何一位学者都不是被人逼出来的,都是自由自主地学习。 为了减少自我颓废感,我总是让自己忙起来,有事可做。去运动,去参加社团工作,只有在动的时候我才会集中精神,不会发呆愧疚。觉得自己成就了什么,自我安慰一番,我学习不好,但身体锻炼好了,工作能力变强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自我安慰心理。 情感交际: 当代大学生普遍认识到,人际交往能力是事业成功的必备素质,他们很想广交朋友,希望有知心朋友。但是,大学生来到新的环境,多方面的人际关系和社会活动都是他们未曾经历过的,现有的交往能力叉不能满足自身交往的需要,所以有的学生认为自己的交往能力欠缺而害怕社交或不愿意参加社交活动;有的学生以自我为中心,自恃清高,常独往独来;有的学生好猜疑、多幻想;有的学生爱嘲弄讥讽别人等。这些表现长此下去,易使他们缺乏正常的人际交往而更加孤独。马加爵事件,舍友投毒事件等都是心理情感都没有得到良好的抒发,与人交际中不懂相处,长期压抑在心中而已心理畸形。产生怨恨,报复心理等。 大学生接触最频繁的交际圈就是宿舍了,与舍友的相处也让人很头疼。大学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习惯,让大家想吐槽的有舍友太晚睡,影响他人的作息时间;玩游戏看电影时很大声,不懂考虑别人的感受;个人卫生习惯不好,不主动搞卫生等等。面对宿舍生活不和谐,很多同学都表示曾经抗议过了,但没什么效果。也有部分同学觉得碍于舍友关系,不好意思去说什么,选择忍受,但心中还是会有点埋怨。所以现在的大学寝室窗帘,耳塞,眼罩各种工具来保护自己的私人空间。宿舍的和谐可想而知。

商业银行正面临的困难及原因分析

商业银行正面临的困难及原因分析 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对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其波及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冲击强度之大,为上世纪30年代以来所罕见。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被称为经济血脉的商业银行深受其害,商业银行面临的各种困难也随之浮现出来。 (一)各商业银行的竞争较为激烈,经营模式,业务领域较为趋同 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也是很激烈的,市场就是这么大,有了你的就没有我的。尤其是在市场趋于饱和的状态下,商业银行之间竞争极为激烈,存款,贷款,都是要经过一番你死我活的斗争才能得到。 各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业务领域较为趋同,容易开成同质竞争。其不利因素表现为一是同质化容易导致恶性竞争现象。目前,这么多商业银行,如果提供性能雷同的产品,那么,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出现恶性竞争是必然的,而恶性竞争又往往会出现违背监管政策和要求的不正当竞争,最终导致市场混乱。二是同质化恶性竞争往往导致两败俱伤。使金融产品的预期效益大打折扣甚至出现赔本吆喝的现象,最终受损害最大的各家商业银行。此外,由于经营模式、业务领域较为趋同,也容易形成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实体经济下滑,有效信贷需求不足 企业为获取贷款,不择手段,导致了寻租行为的出现,这些年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一些银行高级官员被拉下水,成为设租的源头,为一些不合条件的贷款开路,而这些贷款十有八九成为不良贷款,这种现象不仅对银行信贷业务的规范化设置了障碍,而且动摇了社会的信用基础,极大地损害了国家的形象,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另外金融市场发育迟缓且不规范,使得信贷风险的产生成为必然。另一方面,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实体经济增速减慢和下滑,受海内外市场有效需求锐减的影响,以及基于对未来经济增长放慢的预期,加上房地产、钢铁等基础行业市场供求过剩,企业不敢进行投资,大多数企业处于一种维持现状的状态,不愿意承担投资风险,企业的投资资金需要大幅下降。 (三)对地方政府不良贷款持续增加,基础项目的信贷投放过度集中 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安排的经济建设资金绝大部分用于基本建设方面,老企业需要增加的流动资金几乎完全依靠向银行贷款,甚至于有的新企业基本上是使用银行贷款建成的。这就使得一些国有企业负债过高,大量银行贷款无法到期收回。 在过去的几年,为平缓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冲击,我国过于鼓励对地方政府大型项目的信贷,并直接形成了今天巨额的地方债务规模;而各地疯狂的造成运动,也使得房地产(含住房抵押贷款、开发商信贷)信贷总规模扩大;新增贷款过于集中趋势明

浅析人民调解制度的完善(一)

浅析人民调解制度的完善(一) 人民调解作为我国特有的纠纷化解方式,以其便民性、主动性、亲和性和情理法共融性,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的认可,被西方国家誉为“东方一枝花”,其成功经验和做法也为西方国家的“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ARD)”所吸收。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不断完善,人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调解逐渐显现出与现代社会的不相适应性,人民调解的纠纷解决能力呈现出下降的态势。当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多元化,各种规则不完善,诚信环境的缺失等因素导致社会矛盾突出,纠纷大量出现。如何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更好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试图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做些探讨。 1人民调解制度概述 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耐心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目前人民调解组织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农村村委会、城市居委会下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企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四是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2人民调解制度的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的纠纷解决方式,相对于诉讼、仲裁等强制性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以下显著优势: 2.1人民调解符合我国国情、民情。人民调解作为诉讼外解决矛盾纠纷的制度,符合我国“以和为贵”、“冤家宜解不宜结”的文化理念,有着深层次的文化底蕴,容易被广大群众接受。2.2人民调解有利于“双赢”及维系当事人良好关系。人民调解在调解员的主持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纠纷当事人分歧逐渐靠近,找到兼顾纠纷当事人权益的方案,使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达成调解协议,充分反映当事人的权利和意思自治,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感情上的对立,有利于当事人维系良好关系。而在诉讼、仲裁过程中,法官、仲裁员作出一个双方当事人一致满意赞同的裁决几乎是不可能的,诉讼、仲裁在解决纠纷的同时,也容易使当事人产生对立、不满的情绪,破坏当事人之间的情感,容易造成案结事未了。 2.3人民调解制度极大地节约了社会成本。人民调解组织贴近群众,调解形式多样,调解免费,对当事人来讲,调解方便且几乎不需要付出什么成本,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的,在心理上能够接受,协议基本能履行到位。可以有效克服诉讼、仲裁周期长、程序烦琐、花费较大、执行难等弊端,使有限资源得到了充分高效的利用,很好缓解法院的压力。 3人民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 尽管人民调解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人民调解制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3.1调解机构庞杂,层次较低,人民调解员素质偏低,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低,缺乏法律专业知识,调解主要靠其威信和嘴皮子,调解员通常采用“情、理”以及“和稀泥”的折中调解,对于日益复杂、新颖的民间纠纷已经很难适应。 3.2人民调解的公正性受到质疑。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强调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而忽视了纠纷当事人个人的微观利益平衡。部分矛盾纠纷中,一方当事人为达到其诉求采取聚众围堵、上访等过激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调解员会不惜运用权力等手段加以干预向对方当事人施加压力,迫使对方做出让步妥协,从而达成协议。这种协议背离“自愿公平”原则,甚至有的认为调解是一种“人治”手段与现代法治格格不入,也使人们对调解所产生的结果的公正性产生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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