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与收费政策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

电价与收费政策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
电价与收费政策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

电价与收费政策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

电力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同时也是广大居民的生活所需。因此不管是对于普通民众还是各企业来说,电都是非常重要的。作为我国电力改革的核心内容,电价和收费管理对于我国电力市场的影响力不可小觑。电力用户、发电企业以及电价的管理调控部门对于电价管理问题都非常关心。因为只有制定出合理的电价,居民与用电企业的用电负担才能减小,而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也会更加合理。电价和收费管理不仅关系到经济的发展速度、社会的和谐安定,更是会影响到国家的安全。所以,实现电价和收费管理的集约化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目前电价和收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首先,用电类别的分类不够明确。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下,经营分类愈加细化,新兴产业也不断出现,使得旧的电力政策无法明确断定用户的用电性质;其次,电价结构不够合理。电价的类别没有按照用电负荷特性以及所占用的电力成本来制定,因此出现了商业用电需要给居民用电提供补贴、高负荷用户需要给低负荷用户提供补贴的情况,电价结构不合理;再次,输配电水平不够高。在输电设施的快速建设中,电价水平已经难以支撑电网的快速发展的需求。而受到输配电调整机制缺乏以及物价指数不断增长等条件的限制,很难在当前的输配电水平下争取到更宽裕的电价政策。

二、电价与收费政策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夯实电价与收费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水平1.制订管理办法。公司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国网公司以及省公司电价政策管理的整体框架内,建立健全电价管理体系,陆续出台了临时接电费用收费、供电延伸服务收费等政策,使电价管理的可操作性不断增强,标准流程和内部控制更为明确规范。

2.规范抄核收行为。严格执行电费抄表、审核、收费业务工作流程,对电费收入抄、核、收岗位实行相互分离、相互监督机制。

(1)抄表人员负责建立健全营销台账、抄表卡片等基础资料,严格依据国家电价政策核算电量电费,审核电价类别。

(2)审核人员严格依据国家电价政策核算电量电费,审核电价类别、电费计算的正确与否,检查票据是否合法,逐笔审核实收电费,建立电费应收、实收明细。

(3)收费人员负责收取电费,建立电费收费明细表。

3.推进营财一体化应用。进一步推进营财一体化应用,实现对电费发行、电费收缴、违约金、违约使用电费、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多回路及高可靠性收费等业务的全面覆盖,实现对应收、实收等电费业务的全过程管理,同时实现营财会计政策统一、会计科目统一、核

算内容统一、营销和财务“一套账”管理,有效提升电费管理水平。

4.强化电价和收费分析,动态预警。

(1)公司依托财务管控系统,按月进行电价分析,建立和完善电价分析报告制度。对本地区内销售电价、趸售电价、上网电价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2)协同营销部建立电费回收风险防范预案,进一步加强电费回收管理。

5.广泛宣传,拓宽缴费渠道。电费缴费渠道建设作为电费回收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电费回收工作的重要内容。经不断创新缴费方式、广泛宣传,居民电费已可通过营业厅柜台、自助收费终端、银行代扣、充值卡、邮政代收、支付宝、手机缴费等多种方式进行缴纳。

(二)努力争取电价与收费政策,提升盈利空间。

电价是企业的生命线,积极争取电价与收费政策,有效疏导电价矛盾,提升盈利空间,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政策支撑。

1.积极争取新建住宅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公司制订实施工作方案,成立了包括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在内的工作小组,建立了领导统筹部署、部门沟通协调、事前认真计划、事中扎实测算的工作机制。经过与市物价部门积极沟通,公司促请市物价部门出台了要求县物价同步开展测算的通知,同时达成三点意向:

(1)区分埋地电缆、架空线等不同供电线路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2)县(区)收费标准与市同步出台。

(3)具体收费标准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争取掌握小水电上网价格定价权限的主动权。针对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小水电电价管理工作:

(1)做好与价格主管部门的汇报沟通工作,要求电价水平原则上以平均上网电价为基础上下不超过1 分;装机容量500 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上网电价,电价水平以平均上网电价为基础加价最高不超过2 分,对超过的,要求价格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2)禁止小水电站打包申请,要求按每个调价,小水电站均要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3)要求所属各县(区)公司加强小水电站基础信息管理,对所辖区域需调价的小水电站必须报市公司审核,经市公司同意之后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三)规范电价政策和收费执行,防范经营风险。

1.强化政策解读,提升优质服务。

(1)组织公司员工学习电价文件,了解并掌握最新的电价政策,并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工作。

(2)为提高优质服务,公司每月定期召开优质服务例会。会议针对电力营销过程中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以优质的服务化解客户因电价政策执行产生的矛盾。

2.建立考核与奖惩机制,强化电价执行力。始终严格遵照执行国家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电价政策,并会同营销部对电价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对电价执行管理实行考核奖惩制度,避免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使电价管理更加规范,确保电价执行准确到位。

3.开展营销稽查工作,强化反窃电工作。定期开展营销稽查工作。公司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的电力警务中心,对城区各门面、宾馆、废品收购站等地点进行检查,有效打击了部分商家的不法行为。

4.规范趸售电价电费管理,严肃电价执行力。

(1)每年对县公司趸售结构比例进行核定,计划趸售结构比例与实际销售结构比例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调整。

(2)规范县公司销售电价执行,对存在执行不到位的电价类别,坚决按文件规定执行到位。

(3)为加快趸售电费回收,与各县公司签订协议,规定按旬预缴电费,根据4:4:2 的原则,即每月10 号、20 号之前依次上缴当月电费的40%,月末全额缴清。

5.开展特定区域用电分析,疏导用电高峰负荷。针对近年来用电量增长迅速、用电负荷重的现状,为疏导用电负荷,公司每年对开发区企业用电情况进行分析。要求企业做好用电规划,合理选用变压器,提高变压器的负荷率和使用效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尽量躲开高峰用电时段,用足低谷用电时段的优惠政策,以及做好无功工作,避免发生无功调整电费支出。

三、进一步开展电价与收费管理的建议

1.狠抓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由于财务人员基本上都是身兼数职,电价与收费理论知识无法满足工作需求。公司有必要狠抓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2.做好自备电厂基金代征代缴工作。根据省公司《财务资产部、营销部关于做好自备电厂企业基金代征代缴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供电范围内(包括所辖县公司供电的)自备电厂企业的基金代征工作。

3.推广光伏发电项目,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必要的并网接入、计量等电网服务,及时与光伏发电企业结算电价电费和财政补贴。

参考文献:

[1] 孙玉霞.浅谈基于集约化的电费电价管理.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1).

[2] 丛安堂等.浅析现代电费电价管理.科技与企业,2014.

规范电价管理

规范电价管理维护企业经济效益 客户服务中心QC小组 二〇一四年一月 1 一、小组概况: 表一 小组名称所在部门成立日期登记日期登记注册号 营销管理QC日6年12013年1月6日月2013客户服务中心 小组

性男年龄40于升奎文化程度本科组长姓名职务副主任别成 员 成年情学历职务或职称性别成员变更情况龄员况 姓 名 大专主任男于升奎42 副主任专科男赵乐元43 班长专科男肖志昊42 专工专科郭强男43 技师专科刘学文男43 专工专科陈星男40 安全员专科朱华男40 技术员专科刘红梅女39 专工中专代光菊女38 专工大专王海波男40 制表:代光菊时间:2013年1月6日 2

二、活动计划 表2活动计划概括表 表二 阶段活动内容 2013年1月,提出活动目标选题理由 2013 年2-2013年现状调查, 分析原因3 月P 2013 年4月确定要因 2013 年5月制定相应对策 2013 年6月组织实施D 2013 年7-9月检查实施效果C 2013 年10月巩固措施,明确目标A

三、活动内容 P、计划阶段 (一)选题理由 1、本着公司领导的精细化管理要求,以加大电价监管力度,规范电价行为、 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使电价监管做到有法可依,依 法管理,促进电价监管法制化、规范化。 2、通过修改集中核算工作单,并结合营业普查工作,发现分类电价的执行

有着极大的弊端;这一弊端给公司造成了积少成多的损失,直接影响了企业的 经济效益。所以规范电价的正确执行, 就能杜绝电费差错, 提高电费资金的回收 率。 (二)确定目标 目前,我公司所管辖的四到户共计2681055 户(其中居民照明2564756 户、 一般工商业58792 户、农业生产57507 户)。我们通过对每个月的集中核算、修 改工作单发现一些问题, 以电话的方式与电工进行交流, 证实了问题的所在。并3

2019~2020年风电价格政策(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解读

2019~2020年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解读2019年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得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对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予以完善,有利于落实国家风电平价上网目标,科学合理引导风电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政策出台背景 价格机制就是支持风电产业发展得核心政策之一.我国于2009年确定了分四类资源区得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2014年确定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其中,标杆电价与燃煤标杆价格得差额,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分摊解决。 对于风电上网电价水平得确定,主要就是考虑项目得投资成本、资源状况、技术水平等因素。同时,根据产业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情况,我国对上网电价实行了定期评估与下调得补贴退坡机制。2015年~2018年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分别四次下调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固定电价机制得实施极大激励了风电产业得规模化发展;同时,电价定期评估与下调机制,给予了投资企业合理得收益预期,避免了产业得大起大落,促进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十年间,我国风电年均装机规模增速约26%,保障了产业得整体稳定有序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国风电装机达到1、84亿千瓦,累计规模连续9年领跑全球。在规模发展带动下,我国风电装备制造

水平与研发能力持续进步,形成了较完整得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从总体来瞧,价格支持政策已经扶持我国风电产业实现了规模化发展,形成了较完备得产业技术体系,实现了政策制定得初衷。 现阶段,我国风电产业已改变传统以扩大规模为主得快速发展模式,向提质增效得精细化方向发展。结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风电实现平价上网得目标要求,2019年~2020年,在价格机制方面,亟需加快风电补贴退坡步伐,结合行业总体竞争性配置要求,改变传统固定上网电价机制,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推动产业持续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实现风电产业得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电价机制由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指导价 为有效降低发电成本,推进风电产业尽快实现平价上网,2019年起我国风电项目将全面采取竞价方式配置资源,其中申报电价将作为重要得评分因素。即风电项目得上网电价不再就是固定得标杆上网电价,而就是通过竞争方式确定其上网电价水平。在此背景下,有必要改变现有电价机制,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指导价,作为企业申报上网电价得上限,为风电项目得竞争性配置开展提供价格依据。 (二)陆上风电上网电价调整幅度对接平价上网步伐 1、价格水平

电价概况及主要电价政策解读

电价概况及主要电价 政策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李才华 一、电价概况 (一)管理体制。我国电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管理,重大事情报国务院决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电力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省及省以上电网的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省以下独立电网的电价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可对电价政策和电价水平提出调整意见。调整居民电价需依法召开调价听证会,具体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召开。 (二)法律法规体系。《价格法》对政府定价作出了原则性规定。1996年颁布的《电力法》对电价作出了专门规定;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电价改革方案》明确了电价改革的目标、方向和原则;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电价改革的主要措施。此外,2005年3月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对可再生能源的电价管理原则也作出了规定,我们据此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暂行办法》。 (三)电价机制。我国电价机制正在由政府定价向市场竞争定价过渡。目前,电价政策和电价水平主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 定。电价按电力生产经营环节分 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 价。电价由成本、费用、税金和利 润构成,价格水平按“合理补偿成 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 金、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 其中: 1.上网电价。(1)燃煤机组。 2004年以后新投产的上网电价实 行标杆电价,分省按平均成本制 定电价标准,随煤价变化而相应 调整;老机组大部分也已执行标 杆上网电价。(2)水电、核电机组。 电价机制正在进一步完善中。(3) 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以标杆电价 管理为主。同时,开始引入市场定 价机制。在东北电网进行了竞价 上网试点;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 可与电力用户进行直接交易试 点,协商确定电价。 2.输配电价。制定了跨省、区 送电的电网设施的输电价格;公 布了各省级电网暂行的输配电价 标准,但未据此监管电网的收入 与成本;规范了西北等区域电网 输电价格;制定了部分省(区)发 电企业与用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 的输配电价。 3.销售电价。由上网电价和输 配电价构成。销售电价按用户性 质和负荷特性分类,主要分为居 民电价、大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 电价、农业生产电价、趸售电价 等,有些地区还存在非普工业电 价、商业电价、非居民照明电价。 每类电价中,电压等级越高,电价 越低。对工业电价还实行了两部 制,即分为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 销售侧广泛实行了分时电价制 度,六个省实行了发电侧与销售 侧峰谷电价联动,五个省实行了 丰枯季节电价。 二、主要电价政策 (一)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 接交易。是推进电价市场化的重 要举措,是国外电力市场交易的 主要方式。2003年,国家电监会会 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吉林龙华 热电厂向吉林碳素厂和吉林铁合 金厂直接供电;2009年3月,国家 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 源局放开了约20%的售电市场,允 许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 的工业企业向发电企业直接购 电,协商确定电量与电价。6月,国 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 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电力 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电监市场 [2009]20号),对各地推进电力用 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 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随后,国 家有关部门批准了三个试点方 案:一是辽宁抚顺铝厂从内蒙古 东部地区的伊敏电厂直接购电方 案。二是安徽铜陵有色公司从国 賯跁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9]2474号) 2009年10月26日16:29发改委网站【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0 条 发改价格[2009]2474号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物价局,各区域电监局、城市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电能交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交易价格 (一)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除跨省、跨区域电能交易及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其上网电量一律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上网电价。 (二)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其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按照当地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的一定比例执行。其中,水电按照50%执行,火电、核电按照80%执行;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电网企业据此支付购电费,并计入购电成本。 (三)发电企业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停运向电网购买电量时,其价格执行当地目录电价表中的大工业类电度电价标准。 (四)燃煤发电机组安装脱硫设施、具备在线监测功能且运行正常的,已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自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脱硫加价;环保部门不能按时验收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商环保部门通知电网企业,自发电企业向环保部门递交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执行脱硫加价;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合格的,相应扣减已执行的脱硫加价。发电企业向环保部门递交验收申请时应抄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并抄录电能表起始表示数。

国家电价优惠政策

国家电价优惠政策 1、国家电力部门按照每千瓦时1元的上网标杆电价全额收购光伏地面电站所发电量。 2、国家电力部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分布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按照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目前每千瓦时0.3974元),补贴资金按财政部财建[2013]39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3]1638号文件规定结算。 商洛市优惠政策解读 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意见》,我市的主要优惠政策: 1、电价政策:对在我市注册并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电池板、组件的发电企业,除享受中省有关补贴外,市财政再按其发电量给予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0.01元和0.05元每千瓦时,补贴时限暂定15年。 2、土地政策: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也可以根据企业要求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对不占用土地的分布式屋顶电站、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光伏照明工程和利用大型设施农业、养殖场等不新增用地的光伏电

站项目,7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优先保障利用荒山、荒坡、荒滩、护坡等未利用林地土地建设光伏地面电站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3、金融政策。加大对光伏并网发电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和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有信誉的光伏发电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支持;根据光伏产业特点和企业资金运转周期,采取灵活多样的信贷政策,支持企业正常生产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企业通过股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社会团体、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建设光伏发电及光伏发电配套项目,提倡光伏产品生产企业采取项目总承包或以产品(设备)入股的形式参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以自有土地、空闲屋顶等资产,参股投资光伏电站,减少项目融资成本。 4、财政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光伏企业研发费用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在我市注册、缴纳税金且累计在市内安装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0MW以上、管理维护光伏发电装机超过100MW的公司,按其缴纳劳务报酬计征的个人所得税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我市注册、缴纳税金的逆变器、光伏电缆、变压器及光伏玻璃、彩钢、构件等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其缴纳地方本级次税金的5%予以返还;市县区要在已设

电价分类说明

索引号: 271707011/2011-00002 发文日期: 2011-05-06 发文号: 发布单位: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远安供电公司 责任部门: 办公室主题词: 名称:分类电价说明(更新) 主题分类: 电价目录 分类电价说明(更新) 一、居民生活电价 适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设备的用电。分类标准来源于水利电力部[75 ]水电财字第67 号(电价说明部分)中第一大类“照明电价”。1993 年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电力工业局《关于转发国家 计划委员会、电力工业部印发湖北省电网电价表的通知》(鄂价重字[1993]127 号),首次将“居民生活”用电同其它照明用电分开,单独分类。 1、散户居民:具有当地户口的居民户对其住所的生活用电(居民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可向当地 供电企业申请供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但居民将其住所出租或用于居民生活以外的其他用途时,其用电执行相应类别的电价。 2、商品房居民生活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居民生活区,其居民户的生活照明、家用电 器等用电设备的用电。 3、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区:政府、企事业单位建设的住宅楼、生活区,其居民户的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 用电设备的用电。 4、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 问题的通知》鄂价能交[2007]190 号) 执行居民类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⑴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⑵普通高中、成 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⑶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

电价管理有关政策

附件1:电价管理有关政策 一、变损 1、政策依据 (1)《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四条,当用电计量装置不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须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在计算用户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时)、电度电费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将上述损耗电量计算在内。 (2)向被转供户供电的公用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电量应由供电企业负担,不得摊入被转供户用电量中。 2、营销系统档案设置:计量方式为高供低计的变损计费标志应为“是”,变损分摊标志应为“按电量分摊(电量为零时按容量)”。 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1、政策依据: (83)水电财字第215号,关于颁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通知》;东电财[1984]第958号,关于印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补充规定;关于对趸售单位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补充通知(东电财字[1985]第306号);辽电营销[2001]7号,关于下发“营业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2、《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 (1)、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2)、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它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3)、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电价分类说明

电价分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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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71707011/2011-00002 发文日期: 2011-05-06 发文号: 发布单位: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远安供电公司责任部门:办公室主题词: 名称:分类电价说明(更新) 主题分类:电价目录 分类电价说明(更新) 一、居民生活电价 适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设备的用电。分类标准来源于水利电力部[75]水电财字第67号(电价说明部分)中第一大类“照明电价”。1993年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电力工业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划委员会、电力工业部印发湖北省电网电价表的通知》(鄂价重字[1993]127号),首次将“居民生活”用电同其它照明用电分开,单独分类。 1、散户居民:具有当地户口的居民户对其住所的生活用电(居民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可向当地供电企业申请供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但居民将其住所出租或用于居民生活以外的其他用途时,其用电执行相应类别的电价。 2、商品房居民生活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居民生活区,其居民户的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设备的用电。 3、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区:政府、企事业单位建设的住宅楼、生活区,其居民户的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设备的用电。 4、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能交[2007]190号) 执行居民类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⑴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⑵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⑶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⑷普通小学、成人小学;⑸幼儿园(托儿所);⑹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

电价政策对电力经济运行管理的影响分析

电价政策对电力经济运行管理的影响分析 经济的不断发展带动了各个行业的不断转型,我国电力行业同样如此。一直以来,电力价格及电力资源的定价受国家行政政策影响较大,在电力经济运行中,电价政策发挥着统筹协调我国经济发展与电力企业实际成本与所得利益的作用,电价政策的变化不仅影响着电力企业的深层次发展,而且影响着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实际趋势。本文就对电价政策对电力经济运行管理的影响有关内容展开分析,可供参考。 标签:电价政策;电力经济运行;管理;影响 1电价政策的概述 电力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电价直接影响到电力市场的发展,电价政策由我国政府控制。在我国电价政策的发展历程中,首先经历了指令性电价,然后经历了浮动性电价,最后转变成了上网电价。但是始终由政府统筹协调我国的电力经济产业,电价政策由政府制定。在传统的电力经济运行管理过程中,主要由政府来监督管理,政府管理带有一些强制性要求,无法全面把控市场环节。近年来,我国运用比较广泛的就是阶梯电价政策,充分结合当前用户的实际用电情况,将电价划分为阶梯价格,从而充分满足不同用户不同程度的用电需求,相对来说,这一政策的应用取得了显著的作用,有效提升电力资源的利用率,促使电力资源的定价更具合理性。总体来说,当前,我国电力市场在发展完善的过程中,仍然存存着一定的问题,仍然需要继续进行深入的探讨。 2电价政策对目前电力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分析 2.1电价政策对电力经济运行管理起到指导作用 作为电力经济运行的关键所在,电价政策不仅充当电力供应与需求之间的关联纽带,而且电价政策的制定也决定并调节着电力企业经济运行系统的负荷,这与政府对电力企业的指导与监管密不可分。科学合理的电价政策,为电力企业经济管理提供正确的运行信号,指导着电力企业发展方向,完善了电力企业与用户之间的相互关系,最终达到推进电力工业持续发展的作用,在维持电力资源平衡与全网资源优化配置方面成效显著。当电价政策制定或调整不当时,电力经济运行管理势必受其影响,产生负面效应,造成电价策略失效,必将制约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与转型。在制定电价政策时,其往往建立在电力经济运行管理和发展基础上,通过对电力市场的充分调研,可以更加明晰现有资源、数据以及用户负荷曲线变化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对电力企业的管理变化情况进行追踪调研,全面掌握其管理水平,在对电价政策做出正确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提高决策的科学行。 2.2电力经济运行管理发展促进了电价政策的制定

电价分类及有关政策

电价分类及有关政策 电价分类标准基本电费的计算: 峰谷分时电价实行范围功率因素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电价是电力产品这一商品的货币体现,它由电能成本、利润、税金构成。制定电价,应当以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坚持公平负担,促进电力建设为原则。 为什么要对电价实行分类:主要有以下四点原因:1、保证电力企业的合理收入;2、国家经济政策的需要;促进合理节约能源;4、公平合理的需要。 电价分类标准 一、居民生活 居民生活用电是指居民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设备用电;高校(经有管理权限的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从事高等级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大学(学院))学生宿舍、公寓的基本生活用电(不包括在学生宿舍、公寓从事经营性质的用电,如商店、超市、理发等)。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自2006年6月25日抄见电量起执行。执行范围暂定为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和备案管理的基础中、小学教学用电,包括教学、试验、学生和教职工生活用电等,不包括劳动部门管理的就业、职业培训学校(如:烹调、美发、驾驶等学校),也不包括各类幼儿园,各类大学的用电维持现有标准不变。注意:学校中以前执行非普、办公等电价的用电,若是用于教学,则一律执行居民生活电价;若不是用于教学则仍按原电价类别执行。

二、城镇商业电价 适用于镇及以上城镇的饮食服务、商业销售、娱乐(包括商店、商场、宾馆、饭店、招待所、酒店、歌舞厅、卡拉OK厅、影剧院、录像厅、信息、广告、个体门诊、美容美发场所和其它娱乐场所)以及金融、邮电行业用电。国家的中央银行是各类银行的管理机构,不是经营性质,所以不能执行商业价 利用人防地下工事从事商业性经营用电,暂不执行城镇商业电价三、非居民生活照明 除以上两条所列外,下列各种用电均按非居民生活照明电价计收电费。 1.铁道、航运等信号灯用电。 2.霓虹灯、荧光灯、弧光灯、水银灯(电影制片厂摄影棚水银灯除外)、非对外营业的放映机用电。 3.非、普工业用户的照明用电按非居民照明计收电费。办公用电、办公用的非蓄冷空调用电执行非居民电价。 4.总容量不足3千瓦的晒图机、医疗用X光机、无影灯、消毒等用电。非工业用的电力、电热(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试验、非工业生产),容量在3千瓦以下的执行非居民电价,容量在3千瓦及以上者执行非工业电价。 5.除上列各项用电的其他电力、电热,其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3千瓦,而又无其他非工业、工业用电者。

北京用电分类★

北京市非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北京市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电价表 注: 1. 表1-3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5分钱。 2. 表1所列价格,除一般工商业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一般工商业用户在表中列示的价格上按照如下标准加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普通工业用电1.8分钱,非居民照明和商业用电为4分钱,表2-3中所列价格已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3.对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原化工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生产企业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北京电力公司:凡属城乡居民家庭照明、家用电器等生活用 电、高校学生公寓和学生集体宿舍用电、城乡中小学校教学 用电,均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具备单独装表计量条件的 高校学生食堂、澡堂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非居民 照明用电是指除“居民生活用电”、“商业用电”以及“大宗

工业用户的生产照明”以外的照明用电。 居民住宅楼里的楼道照明为非居民照明用电;电梯、水泵属物业管理为非工业用电;居民活动中心如果是非盈利性质的,其照明为非居民照明用电,如果盈利则为商业用电。北京电力公司用电分类95598 居民生活用电 非居民照明用电1KV以下0.9145,1-10KV A 0.8995 商业用电 非工业用电 普通工业用电 大工业用电 农业用电 京发改…2014?118号京发改[2012]831号 https://www.360docs.net/doc/c74789013.html,/ywpd/wjgl/cx/jz/201208/t3884351.ht m

大工业电价政策解读(供电公司)

大工业电价是我国销售电价分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历史原因,我省趸售区尚未实行大工业电价,造成县公司营销人员对大工业电价知识和营业操作要求的不了解、不熟悉。为此,公司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县公司大工业电价政策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公司系统全资、代管县公司各级营销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一是大工业电价政策及用电业务知识;二是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相关业务操作。 趸售区执行大工业电价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暂没有开展客户用电情况现场核实和电价政策宣传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山东省公司会统一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全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 大工业电价政策解读 一、大工业电价政策依据 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热价格》的通知(1975水电财字第67号)、水利电力部对《电、热价格》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批复(76水电财字第19号)。 (一)大工业电价应用范围:凡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熔、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者,以及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下列用电。 1.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的附属工厂(凡以学生参加劳动实习为主的校办工厂除外),有产品生产并纳入国家计

划,或对外承受生产及维修业务的用电。 2.铁道(包括地下铁道)、航运、电车、电讯、下水道、建筑部门及部队等单位所属修理工厂的用电。 3.自来水用电。 4.工业试验用电。 5.照相制版工业水银灯用电。 (二)电价构成:大工业电价包括基本电价、电度电价和力率调整电费三部分。 电度电价是指按用户用电度数计算的电价。 基本电价是指根据用户用电容量计算的电价。 力率调整电费是根据用户力率水平的高低减收或增收的电费。 (三)基本电费的计算:基本电费可按变压器计算,也可按最大需量计算。具体对哪类用户选择哪种计算方法,由电网局或省、市、自治区电力主管部门根据情况规定。 1.按用户自备的受电变压器容量计算:凡以自备专用变压器受电的用户,基本电费可按变压器容量计算。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按其容量另加瓩数(瓩视同千伏安)计算基本电费。 2.水利电力部对《电、热价格》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批复(76水电财字第19号): 凡按按最大需用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户,其实际抄见瓩数小于核定数时,如为计划用电所致,可按实际抄见瓩数计算,否则,应按核定的瓩数计算;实际抄见瓩数超过核定数或计划分配的负荷时,超过部分加

电价管理制度

开封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价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保证公司财富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1.2为了加强电价管理、保证国家电价政策的准确执行,电费管理中心设电价电费专责(专职或兼职)一名,负责国家电价政策的贯彻执行、电价资料的收集分析上报、客户用电价格的核定等。电价电费专责的工作接受本部门行政领导和上级部门业务指导。 2.客户电价核定与调整 2.1全公司所有客户电价的核定、变更决定均应由电价电费专责做出,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私自变更客户电价类别。 2.2如遇下列情况,电价电费专责需对客户电价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 2.2.1国家新的电价政策出台。 2.2.2新增客户用电。 2.2.3客户变更用电,且其变更内容将会引起客户电价类别发生变化的。 2.2.4经普查发现客户用电性质与申请用电性质不符,或用电比例发生变化的。

2.3新增客户电价的核定:业扩专责在审查客户用电申请时应调查客户用电性质,用电检查员在进行业扩工程竣工验收时要核实客户用电性质,并在验收报告上做出明确记录。电价电费专责接到新增客户验收报告后根据客户用电性质,核定应对客户执行的电价类别,并将结果填在验收报告上转核算员计算电费。 2.4客户电价的调整 2.4.1电价电费专责接到国家电价政策调整文件后应在2日内,制定出我公司电价调整实施方案报主管经理批准后,书面通知我公司属各有关单位的电费核算人员,变更相关客户电价标准。 2.4.2客户业扩或变更用电手续应通过电价电费专责的审查。电价电费专责在审查业扩专责为客户办理的变更用电手续时,应对随之引起客户电价类别的变化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标注在变更用电手续上后转核算员执行。 2.4.3电价电费专责在接到用电检查人员营业普查时发现并转来的客户电价不符的书面报告或客户要求调整电价的书面申请后,应会同用电检查人员到客户用电现场进行核实,并确定处理意见。对确需进行调整的,电价电费专责要制定出调整方案报科室领导批准后交核算员执行。 3.电价检查:公司主管营销的领导组织、电价电费专责负责每年对全公司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配电中心负责对高压客户的电价日常管理工作,台区中心负责对低压客户的电

2014年北京阶梯电价标准

2014年北京地区电阶标准 很多用户使用派帝电锅炉采暖时最关注的事情就是电名炉采暖的费用,影响到派帝电锅炉采暖费用的其中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电价政策,派帝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下,供大家参考。 北京地区目前有三种电价政策: 1、煤改电电采暖用电价格为0.28-0.3元/度,仅部分地区使用,比如北京三环以里已经完成煤改电地区的用户,北京部分地区煤改电试点村,比如昌平十三陵,房山,延庆,怀柔等地区都有试点。 2、峰谷电价,按照相关规定,2014年北京居民峰谷电价采用两段制,峰时段为6时至22时,电价标准为0.4883元/千瓦时;谷时段为22时至次日6时,电价标准为0.30元/千瓦时,比统一电价要低一角八分。此电价政策会在2014年实行,同样只有试点区有。这种电价政策是根据之前执行的工矿企业、商业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峰谷电价,2014年将扩展到居民用电。 3、阶梯电价:北京市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此价格也适用于全国)。其中: 第一档电量为240千瓦时及以下的电量,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即0.48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47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第二档电量为241-40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即0.53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52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即0.78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77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电价分类说明

分类电价说明(更新) 一、居民生活电价 适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设备的用电。分类标准来源于水利电力部[75]水电财字第67号(电价说明部分)中第一大类“照明电价”。1993年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电力工业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划委员会、电力工业部印发湖北省电网电价表的通知?(鄂价重字[1993]127号),首次将“居民生活”用电同其它照明用电分开,单独分类。 1、散户居民:具有当地户口的居民户对其住所的生活用电(居民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可向当地供电企业申请供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但居民将其住所出租或用于居民生活以外的其他用途时,其用电执行相应类别的电价。 2、商品房居民生活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居民生活区,其居民户的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设备的用电。 3、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区:政府、企事业单位建设的住宅楼、生活区,其居民户的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设备的用电。 4、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能交[2007]190号) 执行居民类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⑴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⑵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⑶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⑷普通小学、成人小学;⑸幼儿园(托儿所);⑹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是指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使用的电。 5、住宅楼楼道照明:居民住宅楼和楼道照明暂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6、居民区生活用蓄热电锅炉用电:对专供居民小区生活用的蓄热式电锅炉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并执行居民分时电价。依据来源:?湖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2001年增供扩销措施意见的通知?(鄂电司[2001]3号) 7、部队随军家属住宅生活用电。 特别说明:居民住宅用于出租、散户居民或居民(生活)区内居民生活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应分别执行其所属类别电价,如:居民生活小区内的庭院照明(路灯)、第8条以外的其他集中采暖(制冷)、高层住宅楼电梯、利用居民住宅办厂或其它商业目的、生活区内的商店、休闲娱乐场所等的用电。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 适用于水利电力部[75]水电财字第67号(电价说明部分)中第一大类“照明电价”中除居民生活用电和商业用电以外的用电。1993年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电力工业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划委员会、电力工业部印发湖北省电网电价表的通知?(鄂价重字[1993]127号),首次将“非居民照明”用电同“居民生活”用电分开,单独分类;1994年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电力工业局?转发国家计委、电力部关于湖北电网统一销售电价方案的批复的通知?(鄂价重字[1994]29号)、?关于执行一九九四年湖北电网统一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鄂价重字[1994]35号),新增设“城镇商业电价”类别,将“照明电价”分为三类;2003年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执行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函?(鄂价能交函[2003]31号),执行商业用电城乡

电价一般分为五大类

电价一般分为五大类,具体为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非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现将分类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居民生活用电 居民生活用电指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指楼道灯、住宅楼电梯、水泵、小区及村庄路灯、物业管理、门卫、消防、车库)等生活用电;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初中(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小学(普通小学、成人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的学校教学用电和学生生活用电;敬老院、孤儿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养、收容服务场所用电;农村公用变压器(原农村综合变压器)以下的路灯、自来水及非赢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电。 以上用电均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电。 二、大工业用电 1、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且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用电,以及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自来水厂用电、污水处理厂及其泵站用电、船舶修理厂用电均执行大工业电价。自来水厂用电和污水处理厂及其泵站用电是否执行峰谷电价由用户自行选择。 中小化肥用电:指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具有生产许可证、单系

列合成氨年生产能力为30万吨以下(不含30万吨)的化肥企业生产用电,以及磷肥、钾肥、复料企业的用电,但不包括上述企业生产中小化肥以外的用电。 电解铝生产用电:指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的电解铝企业生产电解铝的用电。 氯碱生产用电:指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经济规模,即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企业生产氯碱的用电。 2、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计算或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计费容量按受电装置上直接连接的变压器容量和不通过该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核定。计费方式,在不影响电网和受电变压器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由用户提前一个月申请,经供用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在12个月之应保持不变。 凡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最大需量由用户申请,供电企业确认。用户未申请的,需量按该用户上一月申请的需量进行计算,直至用户申请变更为止。用户申请最大需量,不得低于变压器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实际计收需量,在超过确认数15%和低于确认数10%幅度之间的,按实际抄见千瓦数计收基本电费;超过确认数15%以上的,超过部分加倍计收基本电费;低于确认数10%以上的,按确认数的90%计收基本电费,但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则按容量总和的40%计收基本电费。为简化手续,最大需量可按月申请、确认,也可将当年每个月

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5-07-10 ?阅读量:2111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精神,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 (一)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 (二)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三)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二、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一)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换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电费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充换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换电设施运营成本。 (二)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制定并调整。 (三)制定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应遵循“有倾斜、有优惠”的原则,在国家及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无偿划拨充换电设施建设场所等方式降低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成本的基础上,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增强电动汽车在终端市场的竞争力。 (四)当电动车发展达到一定规模并在交通运输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后,结合充换电设施服务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放开充换电服务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三、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电网企业要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行维护,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成本统一核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7月22日

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式电价解读

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式电价解读 近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何计算,具体细则如何实施,将对市民生活产生哪些影响?昨日,记者就这些问题对市发改委和市供电公司进行采访。 据了解,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是许多能源紧缺国家为应对能源价格高涨、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市供电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而言,电压等级越高的客户,供电成本越低;电压等级越低的客户,供电成本越高。居民用电位于电网供电最末端,电压等级最低,因而其供电成本是最高的。通过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可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客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居民客户调整用电行为,促进合理、节约用电。 根据省物价局文件精神,此次试行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的范围包括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内容解读 一、分档电量:绝大部分居民不增加电费支出 内容: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30度及以

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为231度至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解读:这个标准高于当初听证方案中的204度和348度,是在充分听取了听证代表的意见并考虑了今后几年的用电增长水平以及参考周边相邻省份的水平后确定的。按照230度和400度的分档电量标准测算,第一档、第二档电量已经分别覆盖到全省88%和97%的居民客户,超过了国家统一规定的80%及95%分档标准,全省绝大多数居民客户将不会因执行阶梯电价政策而增加电费支出。 二、执行周期:2012年为半年,以后按年为周期执行 内容: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2012年按半年的分档电量计算。居民用户发生用电变更,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解读: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本省的气候特点,夏、冬两季居民用电较多的实际情况,保证了政策平稳实施。从市供电公司传出的消息,经省物价局同意,本省居民2012年7月份的抄表电量继续执行原电价标准,8月份抄表的居民客户中50%电量执行阶梯电价,9月份抄表的居民客户按抄见电量执行阶梯电价,单、双月抄表客户的阶梯电量年度清算时间分别为12月份及次年1月份。其中,根据规定市供电公司居民客户

北京市销售电价表

北京市销售电价表 表1 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 注:表中合表用户的电价标准均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与合表用户的总表结算价。

表2 北京市城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注:表中城区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表3 北京市郊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注:表中郊区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

表4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注:1.表1-4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居民生活用电含可再 生能源电价附加0.1分,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 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在执行输配电价基础上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 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可 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 2.对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执行。 3.峰谷电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10:00-15:00;18:00-21:00),平段(7:00-10:00; 15:00-18: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夏季尖峰时段(7-8月11:00- 13:00和16:00-17:00)。 4.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 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工业用电100千瓦及以上电价);电压 等级不满1千伏的,按照1-10千伏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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