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

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
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

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流程及相应规定。

第二条政府采购主要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来购,询价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和制度:

一、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由采购中心按程序审核并由采购人确认后发布。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服务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包括附件、图纸等;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七)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中可以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但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二、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xx政府采购网”或《xx日报》等媒体上发布,专业性强的项目,还应当在相关的多家媒体上有针对性发布,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开透明。

招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中心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实施地点和交货时间;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报名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地点和时间。

邀请招标方式应以书面形式向被邀请方发出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通过随机方式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选择三家以上。投标邀请书的主要内容与招标公告的内容相同。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时间不得少于20天,因特殊原因经批准缩短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10日。

三、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中心应在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前(一般为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予以拒绝接收。

四、专家抽取

截止投标日前一个工作日,项目经办人根据项目要求,应填写专家需求表,经分管主任签字后,报送财政厅采监处,由采监处抽取相应专家。对专业性强的特殊项目,采购中心应提前5个工作日提请采监处抽取相应专业的专家。项目经办人同时应以“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告知书”的形式,告知采购单位可以派代表参加评审小组,但人数应不超过评审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最多不超过2人,并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采购单位代表应当由采购单位按一比二以上的比例向采购中心推荐,由

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报给采购监处随机抽取采购单位的评审人员。

评审专家于开标时前半个小时告知采购中心。

随着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的完善,项目经办人可按电子化操作流程直接从网上专家呼叫系统申请抽取专家。

五、开标。

(一)开标前准备工作

1、项目经办人应制作好各类表格和文本,统计好报名供应商的数量及保证金交纳情况,

2、如果单个项目在500万元以上的应邀请公证员现场公证,1000万元以上的或重大项目的应邀请省监察厅、财政厅采监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进行现场监督,

3、致函采购人,派代表参加项目现场采购活动,

4、准备好开标现场的布置和相关工作。

5、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

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二)开标

采购中心应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全权代表、采购人代表应到场参加,如果单个项目在500万元以上的应邀请公证员现场公证、1000万元以上的或重大项目的应邀请省监察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财政厅采监处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开标。

六、评标

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小组有步骤地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和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七、确认采购结果

采购人应根据“xx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要求采购人派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函”的要求进行现场采购结果确认,如现场确认不了,应当在收到采购结果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中心,逾期未复可视为同意。采购结果未经采购单位确认同意,采购中心不得对外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招标结果公示。

采购结果确认后,项目经办人编写采购报告,经采购部科长和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同意后,将采购结果在xx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数量;

(三)定标日期(注明招标文件编号);

(四) 中标的主要产品和中标金额;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结果公示期间无质疑和投诉的,由采购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领取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和制度:

一、根据项目特点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按要求由采购人和中心领导逐级审批确认。竞争性谈判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谈判邀请;

(二)谈判响应方须知;

(三)谈判响应方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五)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服务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包括附件、图纸等;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七)评审方法和标准;

(八)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谈判文件中应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但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谈判响应方的其他内容。

二、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谈判公告应按公告透明、多渠道广覆盖的原则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xx政府采购网”或《xx日报》媒体上发布,专业性强的项目,还应当在省级以上的专业媒体上发布。

谈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中心名称和地址;谈判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实施地点和交货时间;谈判响应方的资格要求;报名登记和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地点、时间。

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谈判响应截止时间止,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经批准缩短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接受谈判响应方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中心应在规定的地点和截止时间前(一般为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接受谈判响应方递交的密封完好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拒绝接收。

四、专家抽取

截止谈判响应日前一个工作日,项目经办人根据项目要求,应填写专家需求表,经分管主任签字后,以采购中心名义向财政厅采监处递交专家需求表,由采监处抽取相应专家,对专业特殊的项目,采购中心应提前5个工作日提请财监处抽取相应专业的专家。项目经办人同时应致“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告知书”采购人,告知采购单位可以派代表参加评审小组,但人数应不超过评审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最多不超过2人,并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采购单位代表应当由采购单位按一比二以上

的比例向采购中心推荐,由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报给采购监处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于谈判响应截止时前半个小时告知采购中心。

随着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的完善,项目经办人可按电子化操作流程直接从网上专家呼叫系统申请抽取专家。

五、谈判。

(一)谈判前准备工作

1、项目经办人应制作好各类表格和文本,统计好报名供应商的数量及保证金交纳情况。

2、如果单个项目在500万元以上的应邀请公证员现场公证、1000万元以上的或重大项目的应邀请省监察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财政厅采监处进行现场监督,

3、致函采购人,派代表参加项目现场采购活动,

4、准备好谈判现场的布置和相关工作。

5、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单个项目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谈判小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

(二)谈判

1、采购中心应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谈判时,所有谈判响应方代表、采购人代表应到场参加,如果单个项目在500万元以上的应邀请公证员现场公证、1000万元以上的或重大项目的应邀请省监察厅、财政厅采监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中心按照谈判文件的程序进行谈判。

2、谈判时,采购组织机构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谈判小组有步骤地分别与供应商就公司资质情况、技术需求的响应程度、

售后服务、供货时间、价格等要素进行谈判。采购中心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分轮对采购需求和谈判要点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根据谈判文件的评审方法进行最终评审,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和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确认采购结果

采购人应根据“xx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要求采购人派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函”的要求进行现场采购结果确认,如现场确认不了,应当在收到采购结果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中心,逾期未说明理由的可视为同意。采购结果未经采购单位确认同意,采购中心不得对外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

七、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结果确认后,项目经办人编写采购报告,逐级报采购科长和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批,经同意后,将采购结果在xx 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发成交通知书

谈判结果公示期间无质疑和投诉的,由采购中心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通知未成交的谈判响应方领取谈判保证金。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应遵循以下程序和制度:

一、根据项目特点编制询价文件,并按要求由采购人和中心领导逐级审批确认。询价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项目的品牌、型号、主要规格参数、采购数量、供货方式、时间、售后服务;

(二)评定标准;

(三)合同主要条款及签订方式。

二、发布询价公告

发布询价公告应按公告透明、多渠道广覆盖的原则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xx政府采购网”或《xx日报》媒体上发布,专业性强的项目,还应当在省级以上的专业媒体上发布。

询价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中心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用途、数量、实施地点和交货时间;询价截止时间和地点;询价的评定标准。

询价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截止时间止,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经批准缩短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采用网上在线询价且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缩短到3个工作日,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可缩短到当天18时前。

三、接受询价响应方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

采购中心应在规定的地点和截止时间前接受询价响应方递交的密封完好的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中心应拒绝接收。

四、成立询价小组

截止询价响应时间日,项目经办人根据项目要求,应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有效的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若是在线询价的,则遵循在线询价制度。

六、确认采购结果

采购结果按要求办理采购单位确认,采购结果未经采购单位确认,采购中心不得对外发布成交公告。

七、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结果确认后,项目经办人编写采购报告,经采购部科长和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同意后,将采购结果在xx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发成交通知书

谈判结果公示期间无质疑和投诉的,由采购中心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和制度:

一、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按要求由采购人和中心领导逐级审批确认。单一来源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单一来源谈判邀请;

(二)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方须知;

(三)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方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方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五)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服务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包括附件、图纸等;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七)单一来源谈判方法及程序;

(八) 单一来源谈判时间及地点;

(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中应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二、发出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向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过程中所确认的供应商发出采购邀请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专家抽取

截止单一来源采购日前一个工作日,项目经办人根据项目要求,应填写专家需求表,经分管主任签字后,以采购中心名义向财政厅采监处递交专家需求表,由采监处抽取相应专家,对专业特殊的项目,采购中心应提前5个工作日提请财监处抽取相应专业的专家。项目经办人同时应致“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告知书”采购人,告知采购单位可以派代表参加评审小组,但人数应不超过评审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最多不超过2人,并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采购单位代表应当由采购单位按一比二以上的比例向采购中心推荐,由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报给采购监处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于谈判响应截止时前半个小时告知采购中心。

随着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的完善,项目经办人可按电子化操作流程直接从网上专家呼叫系统申请抽取专家。

四、单一来源谈判。

(一)谈判前准备工作

1、项目经办人应制作好各类表格和文本,统计好报名供应商的数量及保证金交纳情况,

2、如果单个项目在1000万元以上的或重大项目应邀请省监察厅、财政厅采监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进行现场监督,

3、致函采购人,派代表参加项目现场采购活动,

4、准备好谈判现场的布置和相关工作。

5、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单个项目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谈判小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

(二)谈判

1、采购中心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谈判时,所有谈判响应方代表、采购人代表应到场参加,如果单个项目在500万元以上的应邀请公证员现场公证、1000万元以上的或重大项目的应邀请省监察厅、财政厅采监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中心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程序进行谈判。

2、谈判时,采购组织机构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谈判小组有步骤地与供应商就价格、服务等主要合同条款进行谈判,谈判时必须保证项目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原则。谈判小组应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成交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价格并撰写单一来源采购报告。

七、确认采购结果

采购人应根据“xx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要求采购人派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函”的要求进行现场采购结果确认。

八、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结果确认后,项目经办人编写采购报告,经采购部科长和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同意后,将采购结果在xx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发成交通知书

谈判结果公示期间无质疑和投诉的,由采购中心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各种招标采购方式流程汇总

招标类别 招标按资质分以下几大类:政府采购类、工程建设类、中央投资类、进口产品类、药品类、科研类。 1、政府采购类: 政府采购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需具备政府采购类资质,乙级的由省财政厅审批发证,可代理预算金额在1000万以下的项目;甲级由财政部审批发证,可代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不限金额。 2、工程建设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代理工程建设类资质分为暂定级、乙级、甲级。暂定级、乙级由省建设厅审批发证,甲级由建设部审批发证。暂定级资质可代理总造价6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乙级资质可代理总造价1个亿

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甲级资质可代理所有的工程建设类项目。 3、中央投资类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中央投资项目代理资质分为预备级、乙级、甲级。预备级、乙级由省发改委审批发证,甲级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发证。预备级资质可以从事总投资2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 5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 程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长财采购〔2008〕6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的 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我局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应按《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活动,应遵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三、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监督考核的通知》的规定,自觉接受政府采购办的监督考核。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2008年6月30日主题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通知长沙市财政局办公室共印80份, 2008年6月30日印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一、登记备案 有意承接长沙市范围内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将申报材料报财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二、项目委托 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办开具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通知单》,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机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代理业务,不得挂靠、转让、出借以及超资质承揽代理业务。 三、采购文件编制 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应经代理机构、采购人共同审核,签字盖章确定。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四、招标信息发布 代理机构负责将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招标公告报政府采购办备案,以便发布招标信息。 五、采购文件发售 代理机构应提供采购文件样本供供应商阅读。 代理机构可组织购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答疑会有关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标人。 六、评审会组建 代理机构、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参加过项目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项目评审。 七、开标评标 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开标。 代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评标情况,对评标现场进行全过程摄像、录音,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会议室工作流程

酒店会议服务员工作流程 一、会议服务员的迎送工作 会议中心承担着召开国内外重大会议的任务,需要接待来自不同地区的参加会议者,因此这一类服务工作的“善始善终”往往表现在车站、机场、码头的迎送环节上。迎送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 (1)认真研究客人的基本资料。准确了解客人的名字、相貌特征(如事先有照片的话),弄清楚客人的身份、来访目的、与本组织的关系性质和程度,以及其他背景材料。(2)确定迎送规格。根据以上资料,结合本组织的具体情况,确定迎送规格。对较重要的客人,应安排身份相当、专业对口的人士出面迎送;亦可根据特殊需要或关系程度,安排比客人身份高的人士破格接待,或安排副职、助理出面。对于一般客人,由公关部派员迎送即可。(3)做好迎送准备工作。比如,与有关交通部门联系,核实客人的班机或车船班次、时间;安排好迎送车辆;预先为客人准备好客房及膳食;如果对所迎接的客人不熟悉,需要准备一块迎客牌子,写上“欢迎×××先生(小姐、女士)”以及本组织的名称;如需要,可准备好鲜花等。(4)严格掌握和遵守时间。无论迎送,均需提前到达机场、车站或码头,不可迟到。要考虑到中途交通与天气原

因。如送行时客人需办理托运或登机手续,可由公关部派员提前前往代办。 (5)迎接与介绍。接到客人后,即表示欢迎或慰问,然后相互介绍。通常先将前来欢迎的人员介绍给来宾;或自我介绍,并递上名片。客人初到一般较拘谨,应主动与客人寒暄,话题宜轻松自然,如客人的旅途情况,当地的风土人情、气候特点、旅游特色,客人来访的活动安排、筹备情况、有关建议,以及客人可能关心的其他问题。除客人自提的随身小件行李外,应主动帮助客人提行李。(6)妥善安排。客人抵达住地后,尽可能妥善安排,使客人感到宾至如归。如向客人提供活动的日程计划表、本地地图和旅游指南;向客人介绍餐厅用膳时间及主要的接待安排,了解客人的健康情况及特殊需要(如回程机、车、船票);到达后不要马上安排活动,迎接人员不必久留,以便让客人更衣、休息和处理个人事务;分手前应该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及联系方法等。 二、会议服务基本环节的操作细则 会议的种类很多,服务的环节要根据会议种类而确定。1.会前准备工作

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及流程

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及采购流程 发布日期:2015-07-27来源:网络来源编辑:李香玉 一、引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2014年9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拉开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PPP模式的序幕。 为规范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下称“113号文”);2015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下称“《PPP项目采购办法》”),对政府采购PPP项目的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 根据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五种方式;PPP项目的一般采购流程包括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的准备和发布、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成交结果及拟定项目合同文本公示、项目合同审核、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合同的公告和备案等若干基本环节。 然而,对于上述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具体采购流程,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并未给出进一步的细则行规定。根据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一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而对于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二款也仅在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发售、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及响应文件评审等几个环节进行了规定,对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以及其他采购环节上的流程,113号文并没有进一步规定。 因此,在实务操作中,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的现有规定并不能满足PPP 项目采购的流程性规范需要。为此,我们特对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文件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旨在厘清PPP项目五种采购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PPP项目的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PPP项目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等规定,就政府采购的服务项目,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即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下同)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三、PPP项目采购的基本流程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制度

会议室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 为规范会议室的使用及管理,为各种会议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和接待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的地方,未经允许不得挪借他用。 二、各专业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人员等,如有需要综合办协办的事项需提前注明,综合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使用会议室前,由组织会议人员提前布置会议室,必要时综合办可提供协助。 四、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要占用会议室时,要及时向综合办说明。 五、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的设备,应提前向综合办说明,以便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六、开会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如投影仪等,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 七、会议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及时整理会议场地,关闭各种电器,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报综合办,以便及时修理,保证其他会议的准时进行。 八、会议室在使用中要维持室内清洁,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打扫,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会议使用。 九、注意事项:

、严禁在会议室打牌、嬉戏打闹、聚会等。1. 、室内物品未经综合办批准,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或挪借他用。若2并要及时归还原需填写物品借用申请表,要借用会议室内的物品,处。、综合办负责定期检查会议室卫生,每天上、下午上班前对会议3室进行清理。损害公物照价赔偿。与会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清洁,4、、会议室使用后,应及时关闭灯、空调,擦净白板,清理垃圾,5 摆放用水,摆正座椅,将会议室恢复到使用状态。6月起施行。年十、本制度自2016图一: 会议室使用须张①本会议配有会议桌1个,空调1椅12个、白板可因一般摆放位置如图,台,会议需要调整位置。方,②进门右手处放有垃圾桶便接待时使用。投影等③会议如需使用电脑、设备,请向办公室借用。 ④电源插座及网线位于会议图二:桌下,同时,本会议室设有免图三:费WIFI 。 ⑤饮用水、纸巾及相关遥控设备摆放在会议桌中间黑色处。备用的饮用水放在进门右手处。 注:各部门使用后,请自觉清理桌面的空水瓶等垃圾,并补充摆放饮用水等物品,将会议室恢复使用前状态,以备下次请交如确无时间整理,使用。.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市政府采购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

五种采购方式比较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与其他采购方式不是并行的关系。 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政府采购网上操作流程

附件1 采购流程(附图) 1)未确定采购方式前的流程 (2) 未确定采购方式前流程图 (2) 2)已确定采购方式后的流程 (4) 公开招标 (4) 邀请招标 (5) 竞争性谈判 (5) 询价采购 (5) 网上竞价 (6) 单一来源 (6) 协议供货 (6)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图 (7) 询价采购流程图 (7) 网上竞价采购流程图 (7)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图 (7) 协议采购流程图 (7)

1)未确定采购方式前的流程 采购单位管理-填写采购信息(下级采购单位和本级采购单位都可以填写) 采购单位管理-主管部门审核(本级采购单位身份登陆系统,若是本级采购单位填写的采购信息,则不经过这个环节) 财政部门管理-资金来源审核(专官员身份登陆系统) 财政部门管理-业务科长审核(业务科长身份登陆系统,有三个选项:①提交分管局长审核; ②提交相关部门审核;③提交采购办审核。任何选项最后都流转到采购办清单审核) ①提交分管局长审核财政部门管理-分管局长审核(分管局长身份登陆系统)清 ②提交相关部门审核财政部门管理-相关科室会审(专官员身份登陆系统)单 政部门管理-相关科室科长审核(业务科长身份登陆系统)财政部审 门管理-分管局长审核(分管局长身份登陆系统)核③提交采购办审核 采购办管理-清单审核(有三个选项:①审核通过;②撤回至采购单位;③撤回至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其中“选择采购类型”有三个选项:集中采购方式、分散采购委托方式、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委托方式的流程一样,审核通过后业务流转到采购办管理-资金审核; 分散采购自行组织,审核通过后业务流转到采购单位管理-提交分散采购采购记录 流程结束; ②撤回至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管理-填写采购清单参照前面的流程 撤回至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管理-资金来源审核采购办管理-资金审核 采购办管理-资金审核(其中“结算方式”下来列表中有多个选项,每个选项的流程都一样。审核结果选择:①通过;②主任审核,最后都流转到采购办确定采购方式) ①通过采购办管理-采购清单分配(选择督办人)确定采购 ②主任审核采购办管理-主任审核采购办管理-采购清单分配方式 采购办管理-确定采购方式(督办人身份登陆系统) 未确定采购方式前流程图 审核结果中,“驳回”按钮表示将业务驳回到之前的环节重新处理,下面的流程图均表示审核通过后的流向,省去驳回的流程。红色字表示该环节中的选项。 未确定采购方式前流程图

会议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总部会议室的使用和管理,并使其制度化、合理化,更好的为公司与会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会议环境,防范会议室设备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损坏,从而更好体现公司的整体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总部的各类型会议室。 3、术语 原则:归口管理原则,分工负责原则;有效控制原则;资源共享原则,快速处理原则,责任追究原则。 4、职责 4.1公关传播部职责 4.1.1公关传播部负责《会议室管理操作规范》的制定(修订),以及在制度实施的整个过程中的考核工作,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保证制度的顺利实施。 4.1.2公关传播部负责各部门会议室的统一分配,严格结合会议性质、会议重要性等,将会议室按需求分配给各部门。 4.1.3公关传播部负责检查会议室内的设施、流动用品等的日常使用情况:每日定时进行会议室点检,点检的内容主要包含环境卫生﹑物品设施等状态,并填写《会议室点检表》,详见附件; 4.2综合管理部职责 4.2.1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室管理系统的制作和维护;各类电子设备和设施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管理调试。 4.2.2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对会议室系统设备的要求和提出规划及采购到位。 4.3 各部门职责 4.3.1各部门负责根据会议室申请流程预定会议室,不得随意更改已申请过的会议; 4.3.2各部门重要接待会议,由公关传播部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各项会务,各部门日常召开会议使用会议室,需自行安排会议服务人员; 4.3.3 公司各部门使用会议室时有对会议室用品及卫生维护的责任,用完会议室钥匙应立即归还。 5、具体内容 5.1会议室使用申请流程及规定 5.1.1.为避免会议发生冲突,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须由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并做好

采购制度和流程

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有控股子公司的对外采购事项(不含厨房设备、零星办公用品)。 第三条本制度责任管理部门为集团采购部。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采购部及人员职责 1、钻研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对市场信息的收集。 2、廉洁高效,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不徇私舞弊,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3、负责公司生产与经营所需的工程类、物资类、服务类采购计划拟订、报批与执行; 4、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5、对各类采购实施过程进行跟进落实。 6、协助财务部对采购款项进行处理。 7、负责采购事项及供应商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采购工作管理规范 第五条采购原则 1、竞争比价原则。凡以非招标形式采购的,均需询价、比价3家以上供应商。将相关信息详细收集(含商家名称、联系方式、具体报价信息等)并对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评估后,填写《询价、比价信息表》,选择意向供应商并报批。询价、比价、议价的结果需不超过市场平均价格标准。

2、适时适量原则。采购部根据整体采购需求计划、供货周期和市场整体行情走向等,编制分项采购实施计划。确保采购执行中在时间上适时到位,不因采购延迟到位影响相关流程,在采购量上供需平衡,不造成积压浪费。 3、全程监督原则。采购部的重大采购合同需经相关部门采购合同会审。采购部不得单独完成合同谈判、签订及采购验收。督审部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审计监督。 4、“舍远求近原则”。凡各项目均应就近采购,能在本地市场建立良好供应商的,价格相差不大的,均在本地市场采购。 5、“直供原则”。减少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与厂商、一级代理商建立供求关系。 第六条采购计划 1、项目工程部的采购,由工程部根据现场和设计图纸以及预算合同,编制并向采购部提交《项目整体物资需求计划表》,和《项目整体施工进度计划表》,明确合适到货期以及详细物资需求等信息; 2、《项目整体物资需求计划表》之外的各类采购,由物资需求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采购部审核。 3、各类采购申请需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数量、价格、使用日期等;对所申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材质、性能标准等必须描述清晰,不得模糊,否则,采购部可拒绝受理执行。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给采购部门执行。(申购单原件及电子档要分别提交一份给仓库和财务备案) 4、采购部接到采购申请表后,对工程项目物资需求的采购,要根据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于三天内完成整体采购计划审核并填写《整体物资采购计划表》。在采购执行中,根据《整体物资采购计划表》按月度进行分解并填写《月度物资采购计划表》。对非工程项目类物资采购计划于接受采购申请后在当月度的月度采购计划是分解执行。 5、各类采购申请需给采购部预留足够的采购执行时间。各部门于每月28日前向采购部报次月的月度采购计划。整体采购计划外的常规采购、零星采购需提前一周申请,设备采购需提前半个月申请,若非应急情况,不得要求采购部门限时采购。因采购计划申报过晚导致物资采购未能保障及时,责任由采购计划申报部门承担。 6、各子公司负责人对所属公司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集团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对月度采购计划进行审核。 第七条采购实施与供应商选择

采购方式的选择和流程

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及采购流程(完整版)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早在2014年9月23日,财政部就发布了《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由此,拉开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PPP模式的序幕。(来源:中伦律师事务所:邵学军、李兵) 一、引言 为规范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下称“113号文”);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下称“《PPP项目采购办法》”),对政府采购PPP项目的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 根据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五种方式;PPP项目的一般采购流程包括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的准备和发布、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成交结果及拟定项目合同文本公示、项目合同审核、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合同的公告和备案等若干基本环节。 然而,对于上述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具体采购流程,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并未给出进一步的细则行规定。根据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一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而对于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二款也仅在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发售、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及响应文件评审等几个环节进行了规定,对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以及其他采购环节上的流程,113号文并没有进一步规定。 因此,在实务操作中,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的现有规定并不能满足PPP项目采购的流程性规范需要。为此,我们特对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

酒店会议室管理及会议服务工作规程

酒店会议室管理及会议服务工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公司会议服务操作,确保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会议室控制管理及对内、对外会议服务工作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办公室主任负责对会议室及会议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3.2办公室负责会议室全面管理和受理会议使用部门及顾客的各类会议要求,并负责会场布置,安排会议服务人员。 3.3设备部负责会议室照明、空调、音响等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3.4业务部负责会议室开、关门、供水、茶叶、茶杯的供应,协助办公室布置会场和会议室保洁工作。 3.5工程部负责会议室墙面、门窗、锁具等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 4工作程序 4.1会议室管理 4.1.1使用会议室业务受理 A办公室人员接到用户的《会议申报单》后,根据《会议申报单》的要求(申报部门、申报时间、会议名称、会议室拟用时段、拟开会地点及会议室、参会人数、会议安排意见等)填写《会议受理服务单》。 B根据《会议申报单》内容,办公室人员应立即电话联系会议申报部门及顾客,详细了解会议使用情况及其他要求。 C办公室以《会议申报单》和电话联系的会议使用情况为准,填写《会议受理服务单》,详细写明会议使用部门、联系人、电话、会议事由、注意事项、是否需要会议服务、受理部门、受理时间、经办人、送会议服务单时间、执行部门音响、设备的运行是否需要监护等内容后,立即将《会议受理服务单》送至业务部、设备部。 D业务部针对《会议受理服务单》的内容在会议召开前做好供水、茶叶、茶杯、桌椅等准备工作。 E设备部针对《会议受理服务单》的内容在会议召开前做好照明、空调、音响等准备工作。 4.1.2会场布置及安排

(完整版)采购流程及采购流程图

采购流程及采购流程图 1 采购过程 1.1 公司制订并实施《供应商评价与选择程序》、《采购过程控制程序》、《采购产品验证程序》 对供方的评定、采购过程和采购产品的验证等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符合规定 的要求。PMC部是采购过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1.2 公司确保按如下要求预先评定供方: A、根据公司的需要,按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 B、明确各类供方的评定方式和评审程度; C、根据公司的需要,按规定的周期选定或重新选定或评价供方; D、评定合格的供方列表明确,以便公司采购时选定; E、形成并保留相关的记录或资料,包括可能要求采取的纠正措施要求。 2 采购信息 2.1 公司采用统一的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或其它文件中须清楚注明采购要求及有关 的验证要求。 2.2 公司在相关文件中明确采购的审批要求和采购员资格。 2.3 在相关的采购文件中明确如下信息要求: A、产品或服务采购的程序、过程、设备及人员的认可或资格要求; B、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C、采购的验证安排及产品或服务的放行方式。 2.4 按要求保存有关的记录和资料。 3 采购验证 3.1 品质管理部IQC课实施《采购产品验证程序》,按照经批准的检验文件,对所有采购物料实施进货检验或验证,以验证采购物料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3.2 公司可以根据合同或协议,派代表到货源处进行复查或验收,或在本公司的顾客有要求时,由顾客或其代表在公司内或供方的货源处对物料进行验证,但以上验证并不能减少供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的复验和拒收。 3.3 公司应做好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以保证以后能利用这些资料来评价供方的质量状况和质量

询价采购操作流程

询价采购操作流程 (一)询价采购是指采购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直接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就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让其报价,在此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询价采购适用于所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询价采购操作流程 1、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立项。 (1)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立项;(2)采购单位须填写《朝阳区政府采购立项表》; (3)采购单位须书面报送项目详细需求或采购清单,工程类项目还须提供项目设计概算、图纸等资料; (4)由业务科室出具资金证明; (5)追加或调整的项目还须报送经业务科室批准的立项说明;(6)采取询价采购方式的详细说明。 2、立项申请经区采购办批复后,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单位按规定需在三日内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朝阳区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并于七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单位技术需求后,重大项目要组织相关专家就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论证,并出具专家组论证意见。

在论证基础上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制定项目询价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的询价文件送采购办备案。 4、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在市指定媒体以及朝阳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可以报名,由资质评审专家推荐三名以上作为被邀请参加询价供应商或由采购单位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随机抽取并发售询价文件。 5、采购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询价文件要求组织询价小组并组织询价活动(询价小组为5人以上单数;原则上从市采购办专家库中抽取)。 6、询价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 (2)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询价文件所列出的全部商务、技术要求做出承诺; (3)询价小组需对询价文件作实质性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被询价的供应商; (4)询价小组对在报价截至时间内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进行评审,如有疑问的,可以书面形式或者当面向供应商进行质询,质询内容不得涉及对询价文件或报价作实质性变更。 7、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询价结果确定后,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确

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95185

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会议室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有效管理保证各类会议顺利召开及相关工作开展有序使用,提高会议室的利用率,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心各会议室管理。 3. 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公司会议室的安排和管理,保证室内整洁卫生,设施完好。 3.2办公室负责会议室的钥匙,会议室设施、卫生等管理。 4. 内容 4.1 会议室仅限于本公司用于举行会议,接待访客、商务研讨,招聘等工作,各部门安排的各种会议、工作需提前登记,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时间,避免发生时间冲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如特殊情况需借他人使用,需通过申请经办公室同意方可。 4.2 各部门因公使用会议室,原则上须提前一天需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报备办公室,会议室使用遵循先全局性会议后各部门会议、先紧急性会议后一般性会议的原则。由办公室协调安排后,方可在公司前台处领取钥匙,并使用会议室。 4.3 各部门在使用会议室时,不得在会议室吸烟、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到其他同事正常办公。 4.4 各部门在使用会议室的过程中,必须爱护公物,保持会议室的整洁,用完后所有设备放置原位。会议室配置的影音设备由行政部负责监

督管理,各部门使用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公共设备,若发现使用部门操作不当及人为造成损坏的,须追究当事的相应责任。 4.5 会议室内所使用设备、工具、办公用品未征得行政部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会议室或作为他用。若确因需要借用,必须征得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动用,事后归还原处。 4.6 凡使用会议室的部门负责会议室内席签摆放及座次的安排,办公室协助提供会议用品(包括茶叶、水果、面巾纸等),不得在会议室内随意乱贴乱画。 4.7 会议室的照明、空调、音像设备的使用及会务工作由会议室原则上由使用部门负责,办公室协助指导使用。若主办会议部门要求悬挂会标,专题会议后应将会标立即撤销;若有其他特殊性要求,需提前申报,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行。 4.8 行政部按每周会议安排表提前准备好会议室,及时做好会议室内设施设备、会务方面的一切安排,安排清洁人员做好会议室整洁工作,保证桌椅排放整齐,地面干净整洁。并按会议需要备好茶杯,饮用水,会后及时打扫清理。 4.9 会议结束后,使用会议室的部门负责室内桌面卫生清理和物品整理,并关好门窗、关闭空调、电器等设施设备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工作,并及时将会议室钥匙退回公司前台文员处,并由人员核查使用后物品状况。如因与会人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4.10 行政部要每天做好会议室场地及消防安全、设备检查工作,保障各类会议、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制度

) 会议室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 为规范会议室的使用及管理,为各种会议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和接待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程序 1、使用会议室前,需向办公室预约登记,并说明使用时间等情况,由办公室统筹并公示会议安排。 2、使用会议室前,由使用部门提前布置会议室,必要时办公室可提供协助。 3、使用会议室期间,使用部门要在会议室门前自觉将告示牌调整为“会议中”,室内物品设施使用方法见背页“会议室使用须知”。如需其他帮助可致电。 4、会议结束后,使用部门负责将会议室恢复原状,并将告示牌调整为“空闲”。 , 二、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定期检查会议室,并督促清洁人员每天上、下午上班前对会议室进行清理。 2、使用部门和与会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意将会议室用品带走或挪作他用,损害公物照价赔偿。 3、会议室使用后,使用部门需关闭灯、空调,擦净白板,清理垃圾,摆放用水,摆正座椅,将会议室恢复到使用状态。会议室物品摆放标准见背页。 三、本制度自2013年12月起施行。

% 图一: 图二:图三: 会议室使用须知 ①本会议配有会议桌1张、座椅12个、白板1个,空调1台,一般摆放位置如图,可因会议需要调整位置。 … ②进门右手处放有现有的各类宣传折页,方便接待时使用。如已用完,请联系办公室。 ③会议如需使用电脑、投影等设备,请向办公室借用。 ④电源插座及网线位于会议桌下,同时,本会议室设有免费WIFI(用户名:ooooooo,密码:9999999)。 ⑤饮用水、纸巾及相关遥控设备摆放在会议桌中间黑色处。备用的饮用水放在进门右手处。 注:各部门使用后,请自觉清理桌面的空水瓶等垃圾,并补充摆放饮用水等物品,将会议室恢复使用前状态,以备下次使用。如确无时间整理,请交办其他同事处理或联系办公室。

如何选择采购方式

主题:如何选择采购方式

目录 一、采购的定义和分类 (3) 1.采购的定义 (3) 2.采购的分类 (4) 二、现行法律、法规中罗列的6种“确定供应商的方法”是什么 (8) 三、如何正确选择合适的“确定供应商的方法” (8) 1.招标采购的适用条件(或称为招标采购的适用情形) (8) 2.“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与“不招标”的适用条件 (9) (1)公开招标的适用情形 (9) (2)邀请招标的适用情形 (10) (3)“不招标”的适用情形 (11) (4)需要注意点: (11) 3.非招标采购的适用条件(或称为非招标采购的适用情形) (12) 四、招标采购、非招标采购各自的特点和应遵守的规定 (14) 1.招标采购的特点 (14) (1)采购程序的公开性 (14) (2)采购程序的竞争性 (14) (3)采购程序的公平性 (14) 2.招标采购应遵守的规定 (14) (1)招标公告应在指定媒介发布 (14) (2)招标人应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15) (3)在实施招标采购程序性活动时,要遵守相关“法定时间”的要求,见下表: (16) 3.竞争性谈判的定义以应遵守的规定 (19) (1)竞争性谈判的定义 (19) (2)供应商募集方式 (19) (3)响应文件编制时间规定 (19) (4)谈判小组构成规定 (19) (5)谈判应遵守的原则 (19) (6)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应遵守的原则 (20) (7)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应遵守的原则 (20) 4.询价采购的定义及应遵守的规定 (21) (1)询价的定义 (21) (2)供应商募集方式 (21) (3)响应文件编制时间规定 (21) (4)询价小组构成要求 (21) (5)询价应遵守的原则 (21)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相关业务流程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业务办理流程 至市公管局3楼305业务科办理。 办理流程: 按照市财政局《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完整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确认采购需求→收集代理机构应提供的资料→业务科工作人员初审→资料齐全合格,进行网络登记→业务科长复审。 所需资料: (1)《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招标需求; (3)代理机构的资料: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采购单位(采购人)政府采购流程 1、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流程 (1)采购单位将本年度的政府采购计划列入本年度部门

预算→(2)采购单位把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大平台上申报→(3)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将政府采购计划下达至市公管局业务科→(4)市公管局业务科完成采购方式审核和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达到市交易中心→(5)市交易中心经中心领导审核后,确定项目负责人→(6)项目负责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制订招标文件),并预约开标时间及场地→(7)招标代理机构同时上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8)项目负责人初审→(9)交易中心领导审核→(10)公管局督查科审核备案后,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约定的质疑期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及时做出答疑及澄清→(12)开标前半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执“专家抽取申请书”和“专家抽取介绍信”,以项目负责人确定应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和人数后,到公管局法规科抽取评标专家→(13)开标日,项目负责人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接收投标文件、准时开标、组织专家评标,采购人可派一人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项目负责人参与开评标全过程(采购中心代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组织开评标全过程)→(14)评标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成交)候选人全称、中标(成交)金额、评标委员会名单,业绩、荣誉等按招标

供电企业物资采购方式选择探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77234361.html, 供电企业物资采购方式选择探讨 作者:牛艳新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1年第21期 摘要:供电企业物资部门需要采购大量的物资,这些物资由于种类繁多、价值较高,需要耗费较多的人力物力。在现有国家法律和企业制度的共同约束下,如何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规范高效地完成采购,是供电企业物资部门面临的问题之一。本文从分析供应链采购原理入手,通过比较供电企业常用采购方式的特点,对不同类型物资提出采购方式选择的建议,希望能够进一步提高供电企业物资采购效率,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 关键词:物资;采购方式;探讨 中图分类号:F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1-0245-01 一、引言 采购是指个人或企业从市场取得产品或服务,为满足自身需要或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一项活动。 经济要发展,电力需先行。电力建设与改造是经济社会的基础,大力开展电力建设是供电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电力建设与改造工程能否顺利开展,物资的是否及时供应是关键环节。电力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巨大,物资品类需求众多,质量要求高,采购规模大。设备、材料、工器具等物资采购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电网工程造价与技术含量,关系到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涉及到供电企业的生产成本及经济效益。 二、传统采购和供应链采购比较 1.传统采购模式 传统采购是指企业为了维持一定数量的安全库存,采取的不断补货采购方式。采购时重点关注供应商的价格,采购过程以讨价压价为主,注重同供应商进行价格博弈。而对于质量、交货期等因素,虽然也比较关注,但仍以事后控制为主,主要通过到货质量验收等手段加以实现。由此可见,传统采购的模式不仅会加大库存成本,而且与供应商的关系属于短期博弈,可能会使所采购的物资存在质量问题。 2.供应链采购模式

各种招标采购方式流程汇总

各种招标采购方式流程汇总-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招标类别 招标按资质分以下几大类:政府采购类、工程建设类、中央投资类、进口产品类、药品类、科研类。 1、政府采购类: 政府采购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需具备政府采购类资质,乙级的由省财政厅审批发证,可代理预算金额在1000万以下的项目;甲级由财政部审批发证,可代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不限金额。 2、工程建设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代理工程建设类资质分为暂定级、乙级、甲级。暂定级、乙级由省建设厅审批发证,甲级由建设部审批发证。暂定级资质可代理总造价6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乙级资质可代理总造价1

个亿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甲级资质可代理所有的工程建设类项目。 3、中央投资类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中央投资项目代理资质分为预备级、乙级、甲级。预备级、乙级由省发改委审批发证,甲级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发证。预备级资质可以从事总投资2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5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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