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施方案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是学校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和我县确立的“十一、十保障”学校管理体系,为落实“立足三个瞄准奋力进位争先”的要求,深入推进全县学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发展,切实落实依法办学,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现就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理顺学校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在全县中小学构建初具现代教育理念,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依法自主办学、权责清晰、民主管理、社会参与、制度完善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推进学校规范、高效、和谐持续发展,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既立足基础,又体现发展;既注重可操作性,又突出导向性;既明确分层落实,又强化阶段推进的基本原则,以构建的“十一、十保障”管理体系为主体,在加强学校管理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用1年的时间,建立以“一校一章程”、“一校一规划”、“一校一制度”、“一校一特色”、“一校一评价”“五个一”为抓手的现代学校制度基本框架。经过几年不断丰富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全面纳入制度化和法治化轨道,民主管理不断深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优化,办学行为依法规范,师生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到2020年,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和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实现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实现“一校一章程”。

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是中小学校依法自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校的根本准则,是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载体,是推动中小学校改革发展的基本保障。全县中小学校要把章程建设作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章程建设。

一是严格遵循章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合法性原则。学校章程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不能超越本校职权或法律、法规的授权

范围。坚持根本性原则。章程规定了学校办学过程中的重大和基本问题,在学校内部具有最高约束力。学校要以章程为基本依据,制定形成完整、统一的规章制度体系。学校各项制度不得违背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坚持人本性原则。学校章程要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坚持特色性原则。章程应在深入挖掘学校的办学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基础上,着眼学校未来的使命和理想,凝练出全校师生所共识的自身独特的办学理念和内涵。

二是准确把握章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学校章程一般应由序言、总则、分则、附则四个部分组成,以章、节、条、款、项的形式,载明以下内容:一是学校基本信息。包括学校机构性质、发展定位、办学目标、办学历史、文化传承;办学层次、学制、规模、经费来源;领导体制、组织结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学校主要标志物及其他重大事项。二是内部治理结构。明确校长的权限和责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学校内部组织架构以及各管理层级之间的职责权限、管理的程序和规则。三是师生权利义务。突出对师生权益、地位的确认与保护;明确学校受理教师、学生申诉机构与程序。四是教育教学管理。明确教育教学的主要内容、组织形式、实施途径和手段,规定对教育质量等进行评价、考核的基本原则和方式。五是学校与社会关系。明确学校参与社会活动、开展社会服务、获得社会支持、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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