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的逻辑是什么

辩论赛的逻辑是什么
辩论赛的逻辑是什么

辩论赛的逻辑是什么

辩论赛的逻辑是什么?起了什么样的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辩论赛的逻辑是什么,供你阅读。

1、有“证伪性”才有意义

你是一个战士,连长的战前动员称“只要冲锋跑得快,就不会受伤”,你拼尽全力冲了出去,被人血肉模糊地抬了回来,你质疑连长,连长的回答是“那是因为你冲得不够快,否则就不会受伤。”你喷过一口血后慢慢明白了,连长的那句动员根本没有潜在的可以被证明不对的可能性,简单地说就是没有“证伪性”,解释权完全由他,这是句永远正确的骗人鬼话。若动员改为“只要冲锋速度达到每秒5米,就不会受伤”,这就有“证伪性”了,只要有人冲锋速度超过每秒5米还受了伤,就可以证明连长的动员是错的。

在选择一个辩题时,首先要核实的是此问题有没有“证伪性”,例如有人拿出“天人合一”来跟你辩论,你就不必理会,因为这个问题没法证伪,怎么个合法全由对方的两片子嘴说了算,你称“三才天地人,为什么只有天人合了,凭啥把地落下呢?”人家可以说“地太低级,不与丫合。”你也没法证明他不对。所以,

在辩论过程首要的就是要检验对方观点的“证伪性”,无法证伪的说法没有意义。

2、“无”不需要证明

你说“如意金箍棒”是存在的,我说不存在,你让我证明不存在,那我还真证明不了,即使我掘地三尺没有找到,那也不能排除掘地四尺能找到的可能,即使我满头大汗地把地球都掘遍了,然后你来了一句“会不会在火星上呢?”

与边界清晰的数学问题不同,现实生活中的“无”是没法证明的,也是不需要证明的,持“无”观点的一方可以什么都不用干就是默认正确的一方,直到持“有”观点的一方拿出了“有”的证明为止。你说手机辐射存在着引发脑瘤白血病的危险,我说不存在,这时应该由你来举证。全球科学界曾做过上百项手机辐射与脑瘤白血病相关性研究,结论不支持其中的相关性,你求证“有”不能成立,而我的“无”就是继续成立的。

很多坚持“有”的一方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会抛出“潜在的可能性”的说法,窃以为这是个最扯的说法,没有之一。您读完此文地球就毁灭的潜在可能性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但这种没有证据的想象中的可能性有意义吗?跟打输了架,跑前撂下一句“有种你等着”一样,“潜在的可能性”就是一句找场子的废话,根本不必理会。

3、肯定性指控拿证据,否定性指控有界线

肯定性指控说的是声称对方做过某事的指控,例如你指责我偷了钱包,那就应该由你来拿出物证人证,并公布时间地点等信息,而不是由我自证没偷过,其逻辑的根源就在于“无”没法证明。

否定性指控说的是声称对方没做过某事的指控,例如你指责我没有上过大学,是靠欺骗得到的教职,因为你所声称的“无”不需要证明,那举证责任就轮到我了。但在我举证之前,你先要明确你这个指控的“证伪性”在哪里,比如说你同意了只要我亮出大学文凭你就认输,然后我才会举证。否则,我亮出了文凭,你又否认文凭的真实性,待我证明了文凭是真的后,你又不认可文凭上的人是我本人……这是精通逻辑的人常用的损招,他总是提出否定性指控,逼得你不断地自证,直到你崩溃为止。否定性指控必须要有可证伪的界线,否则就是耍流氓。

4、慎用排除法

飞碟爱好者观察到了天空中的异物,分析如下:不是飞机,不是流星,不是飞艇,不是气球,不是……所以只能是飞碟!但最终被专家论证是西北某基地未公开的一次导弹发射。排除法本是一个很好的分析方法,但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集合及元素必须明确。数学领域里集合及元素往往很明确,排除法就很好使,例如一个集合里有三个数,除了A数B数那就只能是C数了,但现

逻辑学基础教程课后练习题答案汇总

《逻辑学基础教程》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绪论 一、填空题 1.逻辑学研究思维是暂时撇开(具体容),专门研究(形式)。 2.任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两部分构成的,即(逻辑常项)和(变项)。 3.逻辑常项是指逻辑形式中(不变)的部分,变项是指逻辑形式中(可变)的部分。 判别逻辑形式的类型的唯一依据是(逻辑常项)。 4.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及其特点决定形式逻辑是一门(工具)性学科,它是没有(民族、阶级)性的。 二、单项选择题 1.思维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取决于(B) A.思维的容B.逻辑常项 C.逻辑变项D.语言表达形式

2.“所有S是P”与“有的S不是P”,(B) A.逻辑常项相同但变项不同B.逻辑常项不同但变项相同 C.逻辑常项与变项均相同D.逻辑常项与变项均不同3.“任改革者不是思想僵化的,有些干部是改革者,所以有些干部不是思想僵化的”。 此推理的逻辑形式是(B) A.所有M不是P,S是M,所以S不是P B.所有M不是P,有些S是M,所以有些S不是P C.有些M不是P,有些S是M,所以S不是P D.M是P,S不是M,所以S不是P 三、指出下列各段文字中个“逻辑”一词的含义 1.“虽说马克思没有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 答:前一个“逻辑”是指逻辑学,即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后一个“逻辑” 是指某种理论观点。 2.写文章要讲逻辑。 答:思维的规律和规则。 3.跨过战争的艰难路程之后,胜利的坦途就到来了,这是战争的自然逻辑。 答: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 4.艾奇逊当面撒谎,将侵略写成了“友谊”……美国老爷的逻辑,就是这样。 答:表示某种特殊的立场观点或论证法 四、下列各组命题是否具有相同的命题形式?为什么?

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

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 一、强加因果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这种错误往往很具迷惑性,许多辩手场上反应不过来。 前几年很热门的一本书叫《货币战争》,里面有这样的描述“林肯总统表面上看是被南方暗杀,实际上他是在签署了XX金融协议X天后被杀害的...肯尼迪总统遇刺前签署了XX金融协议,试图打击大财团利益....里根总统在签署XX金融协议后,旋即遇刺....”这些煽动性的描述让许多读者自行联想,从而脑补出“美国金融集团控制了美国政坛,如果总统试图限制他们的利益,那么他们连总统都敢杀掉”这个结论。 这就是犯了“把前后联系偷换成因果联系”的错误。 打个比方,我每次考砸前都会吃早饭,但我不能说“我因为吃了早饭所以考砸了”。同样的,美国总统每年都会签署无数的文件,不能把遇刺总统都签署过金融相关文件就得出“总统遇刺和金融文件”有关。这里打个比方,宋鸿兵试图以总统遇刺前都签署过金融协议来论证相关性,但每个总统遇刺当天都会吃早饭,难道能证明总统遇刺是因为吃了早饭么?显然不能。何况,林肯、肯尼迪、里根等人的遇刺,显然和金融体系不直接相关。 一般情况下,因果联系都有前后联系,但前后联系不一定有因果联系。 二、倒果为因 个人认为,如果要挑选一本最重要的必读书给辩手,那非《统计陷阱》莫属。这本书里面的逻辑讲解和案例分析既生动有趣,又严谨科学,我看了5遍,每遍都能学到很多。 里面提到了一个案例:美国某州的麻风病患者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因此许多人得出结论“这个州的气候一定是很容易得麻风病。” 但其实恰好相反,这个州的气候是全国最有利于麻风病患者治愈的,所以全国的麻风病患者都会来这里治疗,所以这个州的麻风病患者才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 前几天的热门状态也是一个道理:“二战时,盟军请了一位科学家来研究该加强飞机哪块机身的防护。这位科学家统计了飞机的中弹区域分布图,发现机翼是中弹最多的部位,座舱和发动机则是中弹最少的。那么是不是该加强机翼的防护呢?事实是,能统计到的样本都是中弹后活着回来的飞机,而那些中弹后坠毁了的是不在统计范围内的。也就是说,机翼中枪只是轻伤,中弹最少的座舱和发动机才是致命部位,这里才是最需要加强防护的。” 在辩论场上时,当对方提出了一个让你觉得很突然的数据(比如X州麻风病人最多)时,不要本能地逃避或者害怕,而应该仔细思考一下,对方的数据是否能推出相应的论据。 三、偷换概念/偷换前提 将辩题的前提和定义偷换成与公众认可的定义不相符的前提和定义。 它有以下几种情况: 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比如“情在理先/理在情先”,这个题目本来讨论的就是人际关系中人情和道理的比较,可许多反方会把“理”定义成“宇宙万物的生存规律”等奇怪的定义,就属于偷换概念。 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比如02全辩“网聊有聊”,“有聊”在语境中是“有意义”的意思,可是正方电子科大偷换成了“存在有聊天这一活动”,就是典型的偷换。 3,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 4,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 这里说个题外话,由于语境的区别,出现定义分歧是很正常的事情,定义分歧一般都要先交锋定义。一般原则是第一常识定义不需要过多演绎,但是反常识定义必须开展论证演绎。

经典辩论赛

有哪些经典的辩论赛视频可以推荐? 1.开山鼻祖,狮城舌战。(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 93年的国际大专辩论赛可以说是开启了国内辩论赛的源头,决赛这一场人性本善/人性本恶更是焦点中的焦点,复旦大学代表中国大陆参加比赛一路打到决赛,力克台湾大学夺得冠军。回来以后出了本书叫《狮城舌战》,一时洛阳纸贵。蒋昌建等四人也从此名留华语辩论史。 1993 国辩台大vs复旦人性本善/人性本恶 https://www.360docs.net/doc/c78201371.html,/v_show/id_XNjI1NDIxMjU2.html 2. 大神的大神,林正疆(1995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 你知道连续两届国辩最佳,辩论圈内大佬,拥有众多脑残粉的黄执中心中的辩论偶像是谁吗? 对,林正疆。 这个胖子,啊不,这位学长在95国辩的舞台上散发出闪耀的光芒。他的逻辑,他的语言,他的从容不迫。从现在看回19年前那一场比赛,我们记住的,只有林正疆而已。虽然在决赛憾负南京大学,但是不妨碍他与95国辩的决赛一起成为经典。 1995国际大专辩论会知易行难 https://www.360docs.net/doc/c78201371.html,/v_show/id_XMjAzMDI2NjA=.html?from=y1.2-1-87.3.15-1.1-1-1-14 3. 西交四剑,天下无双。(1999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 如果有那么一支队伍能排进华语辩论史所有队伍的TOP10,不TOP5,那99年国辩的西安交大一定榜上有名。从98的蓝带杯开始(虽然当时不全是99的阵容),到99年国辩决赛。凭借着“铁立论,快思维,美意向”,西交四剑所向披靡,轻取国辩。樊登,郭宇宽,谭琦和路一鸣配合无间。每一场比赛都是好比赛,那就看看决赛吧。

逻辑学第三版答案第七章 逻辑基本规律

第七章逻辑基本规律 一、下述议论是否违反逻辑的基本规律?如违反,说明违反了什么规律。 1.金人王若虚云:“或问文章有体乎?曰:无。又问无体乎?曰:有。 然则果如何?曰:定体则无,大体则有。” 答:不违反。王若虚对同一对象“文章”从不同方面作出不同的断定, 并不违反逻辑规律。 2.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信。 答:这句话包含如下逻辑矛盾:任何人的话都不能信,包含了“任何 人的话都不能信”这句话本身也不能信,即包含了对自身的否定,这就违 反了不矛盾律。 3.有的人拼命追求轻松。 答:这句话包含逻辑矛盾:“拼命”即“不轻松”,要“轻松”就不能 “拼命”,“拼命”与“追求轻松”不能共存。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违反了不矛盾律。4.说“如果一个人是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那么他有选举权”,这显然 是不对的;说“有人是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但他没有选举权”,这同样是不对的。 答:前者是“如果p,那么q”的形式,后者是“p 并且非q”的形式, 二者是不同真、不同假的矛盾关系,对二者都加否定,自相矛盾,违反不 矛盾律。 5.甲问:“该犯是否可判缓刑?” 乙答:“对该犯判决过重了些。” 答:乙对甲的回答违反了同一律,犯“答非所问的”错误。 6.一个美国人问一个华侨:“你是日本人,还是韩国人?”这个华侨 拍着胸膛说:“我是中国人!” 答:美国人的问话是个虚假二支选言命题,遗漏了真支“你是中国人”, 而且语气中还有对中国人的轻视。正确的回答应是:“我既不是日本人,也 不是韩国人”,这是对虚假问题的拒绝。而华侨避免正面拒绝,直说:“我 是中国人”,表面上“答非所问”,实则隐含了“我既不是日本人,也不是 中国人”的回答,并不违反同一律和排中律。 二、应用同一律的逻辑知识,分析说明下列各段话有无逻辑错误。 1.目前,有些报刊热烈讨论什么是男子汉的问题。对此,有议论说: “男子汉绝非‘奶油书生’,而是有理想,有抱负,有铮铮铁骨的男人。它 是勇敢、坚毅、力量的代名词。可惜目前中国的男子汉太少了。据说光北 京市,就有上万名找不到男子汉的大龄姑娘。不过,人口普查时,统计数 字表明,男子与女子的比例并没有失调。可见,我国的男子汉并不算少, 大概是分布不合理吧?” 答:这段议论先偷换了概念,后偷换了论题。一开始,“男子汉”是指具有 大丈夫气概的男子,后偷换成指一切男人。议论的题目本来是“什么是男 子汉”,最后却转移到男女的比例上了,违反了同一律。 2.甲问:我做菜的手艺不错吧? 乙答:很实惠,很实惠。 答:乙的回答表面上转移了话题,不正面回答问题,违反同一律,实 际上隐含着对问话人做菜手艺的批评,不正面批评,巧妙地避免主人的难 堪,是一种变格修辞手法,不违反同一律。 3.顾客:你们这儿是怎么搞的?啤酒里有苍蝇!

逻辑学基本内容

逻辑学 第二章性质命题 一性质命题的四种形式 1 全称肯定判断 形式:所有S是P,写作SAP,简称A判断 2 全称否定判断 形式:所有S不是P,写作SEP 简称E判断 3 特称肯定判断 形式:有些S是P,写作SIP,简称I判断。 4 特称否定判断 形式:有些S不是P,写作SOP ,简称O判断 三词项的周延性:主谓项概念外延数量的断定情况 1、周延性是对主谓项外延情况的形式断定,而非实际存在情况的断定。单称命题的 周延性与全称命题同。 2 、“是”P 则P不周延,“不是P”,则P周延 主词相同和谓词相同称同素材性质命题。 同素材性质命题的全称肯定命题、全称否定命题、特称肯定命题和特称否定命题之间存在着某种真假关系,这种关系亦称对当关系。 二同素材性质命题的逻辑方阵 刻画“对当关系”的图示,俗称“逻辑方阵”,逻辑方阵假词主词对象是存在的。 四性质命题的变形推理 1 换质法:换质不换位,谓项正负反 换位法:换位不换质,主谓莫扩展 是通过调换主谓词项的位置得到一新命题。换位不改变命题的质。 根据源命题和换位命题的量项是否相同可把换位法区分为单纯换位和限量换位两种。 1 单纯换位:换位命题和原命题的量项相同的换位法,为单纯换位 (1)所有S不是P 换位所有P不是S SEP PES (2)有的S是P, 换位:有的P是S SIP PIS 2 限量换位:改变原命题的量的换位法 (1)所有S是P,换位:有的P是S SAP PIS (2)SAP PAS (3)SOP命题不能换位 SOP POS 3 换质位法:先换质后换位,也可先换位后换质 有的S是P,换质为有的S不是非P ,这SOP 不能换位 换位法是演绎推理,演绎推理的特点是若前提是真的,推出的结论也应该是真的。

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

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 健康保险种类多、保障全,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牙齿保险、产科保险、眼科保险、收入补偿保险这几大类,在美国买一般的医疗保险月均保费大概几百美元,而且很多公司会给员工提供健康保险的福利,以公司团体投保,个人只需负担很小的费用,甚至不必出一分钱。 一、强加因果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这种错误往往很具迷惑性,许多辩手场上反应不过来。 前几年很热门的一本书叫《货币战争》,里面有这样的描述“林肯总统表面上看是被南方暗杀,实际上他是在签署了XX金融协议X 天后被杀害的... 肯尼迪总统遇刺前签署了XX 金融协议,试图打击大财团利益里根总统在签署XX金融协议后,旋即遇刺”这些煽动性的描述让许多读者自行联想,从而脑补出“美国金融集团控制了美国政坛,如果总统试图限制他们的利益,那么他们连总统都敢杀掉”这个结论。 这就是犯了“把前后联系偷换成因果联系”的错误。 打个比方,我每次考砸前都会吃早饭,但我不能说“我因为吃了早饭所以考砸了”。同样的,美国总统每年都会签署无数的文件,不能把遇刺总统都签署过金融相关文件就得出“总统遇刺和金融文件”有关。这里打个比方,宋鸿兵试图以总统遇刺前都签署过金融协议来论证相关性,但每个总统遇刺当天都会吃早饭,难道能证明总统遇刺是因为吃了早饭么?显然不能。何况,林肯、肯尼迪、里根等人的遇刺,显然和金融体系不直接相

关。 一般情况下,因果联系都有前后联系,但前后联系不一定有因果联系。 二、倒果为因 个人认为,如果要挑选一本最重要的必读书给辩手,那非《统计陷阱》莫属。这本书里面的逻辑讲解和案例分析既生动有趣,又严谨科学,我看了 5 遍,每遍都能学到很多。 里面提到了一个案例:美国某州的麻风病患者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因此许多人得出结论“这个州的气候一定是很容易得麻风病。” 在某种意义上,没有人真正看过一朵花。花那么小,我们又没有时间,要看可要花时间的,就像交朋友也要花时间。-- Georgia O 'keeffe 乔治亚·奥基夫 但其实恰好相反,这个州的气候是全国最有利于麻风病患者治愈的,所以全国的麻风病患者都会来这里治疗,所以这个州的麻风病患者才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 前几天的热门状态也是一个道理:“二战时,盟军请了一位科学家来研究该加强飞机哪块机身的防护。这位科学家统计了飞机的中弹区域分布图,发现机翼是中弹最多的部位,座舱和发动机则是中弹最少的。那么是不是该加强机翼的防护呢?事实是,能统计到的样本都是中弹后活着回来的飞机,而那些中弹后坠毁了的是不在统计范围内的。也就是说,机翼中枪只是轻伤,中弹最少的座舱和发动机才是致命部位,这里才是最需要加强防护的

辩论逻辑错误大全

逻辑错误一览,全了!无论你是打辩论赛,还是想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甚至是更想有水平地骂人~~~ 这个必看啊~~~ * 当你与别人讨论,尝试获得答案或解释时,你可能会遇到一些人犯上逻辑谬误。这样的讨论是无意义的。你可能尝试向对手要求证据或提供其他假设,令你获得更好或更简单的解释。如果都失败,可以尝试指出你讨论对手的问题。你可辨认他的逻辑问题以免深究,以及可告知讨论对手关於他的谬误。以下是简单介绍其中最常见的谬误: 人身攻击(ad hominem) o 拉丁语「向着人」的意思。辩者用人身攻击来攻击对手,而不是在讨论议题。当辩者不能用证据、事实或理由去维护他的立场,他可能透过标签、稻草人、骂人、挑衅及愤怒的人身攻击方式来攻击对手。 诉诸无知(appeal to ignorance / argumentum ex silentio) o 以诉诸无知作为某些证据。(例如:我们没有证据说神不存在,所以祂一定存在。又例如:由於我们没有关於外星人的知识,这表示他们并不存在。)对某些东西的无知,是与它的存在与否无关。 全知论据(argument from omniscience) o (例如:所有人都相信某些东西,每个人都知道的。)辩者需要有全知能力以清楚每个人的信仰、怀疑或他们的知识。小心如「所有」、「每个人」、「每种东西」、「绝对」等词语。 诉诸信心(appeal to faith) (例如:如果你不相信,是不能清楚明白的。)如果辩者倚仗信心作为他论据的根基,那麽你在以後的讨论所能得到的将不多。根据定义,「信心」是倚靠相信,并非靠逻辑或证据支持。信心倚赖非理性的思想,并会产生不妥协。 诉诸传统(appeal to tradition) (类似主流思想谬误)(例如:占星、宗教、奴隶)只因为人们以此为传统,与它本身的存活能力无关。 诉诸权威(argument from authority / argumentum ad verecundiam) * 以「专家」或权威的说话作论据的根基,而不是用逻辑或证据来支持该论据。(例如:某某教授相信创造科学。)只由於某个权威的声称,不足以代表他已令这声称正确。假如辩者展示某专家的论据,那麽看看它有否伴随着原因,以及它背後证据的来源。 不良後果论据(argument from adverse consequences) * (例如:我们应判被告有罪,否则其他人会仿效而犯上类似的罪行。)只因为讨厌的罪行或行为出现,并不足以代表被告犯了该罪,或代表我们应判他有罪。(又例如:灾难的出现是因为神惩罚不信者,所以我们都应该信神。)只因灾害或惨剧发生,与神是否存在、或我们该信甚麽并无关系。 恐吓论据(argumentum ad baculum) * 论据根基於恐惧或威胁。(例如:如果你不信神,你将会下地狱被火烧。)

二十四种常见的逻辑谬误(完整版)

二十四种常见的逻辑谬误 第一条:稻草人 你歪曲了别人的观点,使你自己能够更加轻松的攻击别人。 你夸张、歪曲,甚至凭空创造了别人的观点,来让你本身的观点显得更加合理。这是一种极端不诚实的行为,这不但影响了理性的讨论,也影响了你自己观点的可信度。因为如果你可以负面的歪曲别人的观点,你就有可能从正面歪曲自己的观点。 例子:小明说国家应该投入更多的预算来发展教育行业,小红回复到:“想不到你这么不爱国,居然想减少国防开支,让外国列强有机可乘。”小红就犯了稻草人谬误。 ------------------------------------------------------------------------------------------------------------------------------ 第二条:错误归因 你从两个事物可能存在相关性,就得出一个事物是造成另一个事物的原因。 你看到了两个事物同时存在,就觉得其中一个事物是另一个的起因。你的错误在于,同时存在的两个事物未必有因果关系,可能这两个事物有共同的起因,或者两个事物根本没有因果关系,它们直接的共存只是巧合。一个事情比另一个事情先发生同样不能说明两个事物肯定存在因果性。例子:小红指出,过去几个世纪全球海盗数量减少,全球温度在升高,从而得出是海盗的数量的减少造成了气候变化,海盗能够降低全球温度。小红犯了错误归因的谬误。 ------------------------------------------------------------------------------------------------------------------------------ 第三条:诉诸感情 你试图通过操作别人的感情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 你操作的感情可能包括恐惧、嫉妒、怜悯、骄傲等等。一个逻辑严谨的论述可能激起别人的情感波动,但是如果只用感情操作而不用逻辑论述,那你就犯了诉诸感情的错误。每个心智健康的人都会受感情影响,所以这种谬误很有效,但这也是为什么这种谬误是低级和不诚实的手段。 例子:小红在饭店看到小明吃狗肉,于是上前训斥:“你怎么可以吃狗肉,小狗多么可爱,就像小朋友一样,你忍心伤害小朋友吗?”小红犯了诉诸感情的谬误。 ------------------------------------------------------------------------------------------------------------------------------ 第四条:谬误谬误 你看到别人的论述水平很低,或者别人的论述里面有谬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 很多时候,辩论的赢家获胜并不是因为观点正确,而是因为辩论技巧更好。作为一个理性的人,你不能因为别人的论述中存在谬误或者错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 例子:一个提倡健康饮食的人在电视上发表了很荒唐的饮食理论来推广健康饮食理念,小红看后觉得健康饮食就是骗人的,于是开始每天暴饮暴食。小红犯了谬误谬误。 ------------------------------------------------------------------------------------------------------------------------------ 第五条:滑坡谬误 你搞得好像如果A发生了,那么Z也一定会发生会,以此来表示A不应该发生。 你不讨论现下的事物(A),而是把讨论重心转移到了意淫出来的极端事物(Z)。因为你没能给出任何

逻辑学基础重点_逻辑学重点归纳

逻辑学基础重点_逻辑学重点归纳 逻辑学基础期末复习重点 一、填空题1分*10 二、单选题2分*10 三、图解题共10分 1.用欧拉图表示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 3分*2 2.在括号内填上适当的符号,使之成为一个有效的三段论 2分*2 四、证明题共12分 1.证明三段论的有关规则 6分*1 2.依据判断变形进行的直接推理 3分*2 五、分析题 4题共24分 三段论、对当关系推理、逻辑的基本规律、穆勒五法、真值表六、综合题 3题共24分综合推理 1亚里士多德被成为逻辑学之父。 2.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是概念质的规定性;外延是对思维对象范围的反映,是概念量的规定性。 3.概念的种类: 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单独概念是反映一个单独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只有一个;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是两个以上。 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个体不必然具有; 非集合体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类不是集合体,所以,反映类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肯定概

念,是反映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 否定概念,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负概念都有否定词,但是具有否定词的概念不都是负概念。 4.概念间的关系: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1)同一关系(全同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所有的b都是a,则a、b之间为同一关系(全同关系); (2)真包关系(属种关系):若所有的b都是a,但有的a 不是b,则a、b之间为真包关系(属种关系); (3)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但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4)交叉关系:若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有的b是a,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交叉关系; a b (5)全异关系(不相容关系):若所有的a都不是b,所有的b都不是a,则a、b之间为全异关系,包含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6)矛盾关系:反对关系: 5.下定义的方法:属加种差的方法,公式:被定义项=种差+属概念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是同一个系。否则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否则犯“同语反复”或

(完整版)逻辑学基础复习要点

逻辑学基础期末复习要点 第一章引论 1、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思维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2、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构成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主要看他们的逻辑常项。 第二章概念 1、概念: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或者说概念是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 2、概念与语词的联系与区别:(1)联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维形式。 (2)区别: 第一,概念是思维形式,语词是语言形式;第二,概念借助语词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 第三,同一概念可用不同的语词表达;第四,同一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概念。 3、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外延是对思维对象范围的反映。 4、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是反映一个单独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只有一个;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是两个以上。 5、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个体不必然具有; 非集合体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类不是集合体,所以,反映类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 6、正概念与负概念: 正概念又称肯定概念,是反映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 负概念又称否定概念,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负概念都有否定词,但是具有否定词的概念不都是负概念。 7、概念间的关系 (1)同一关系(全同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所有的b都是a,则a、b之间为同一关系(全同关系); (2)真包关系(属种关系):若所有的b都是a,但有的a不是b,则a、b之间为真包关系(属种关系); (3)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但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

《逻辑学基础教程》课后练习题答案

第一章绪论 一、填空题 1.逻辑学研究思维就是暂时撇开(具体内容),专门研究(形式)。 2.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就是由两部分构成的,即(逻辑常项)与(变项)。 3.逻辑常项就是指逻辑形式中(不变)的部分,变项就是指逻辑形式中(可变)的部分。判别 逻辑形式的类型的唯一依据就是(逻辑常项)。 4.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及其特点决定形式逻辑就是一门(工具)性学科,它就是没有(民族、 阶级)性的。 二、单项选择题 1.思维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取决于(B) A.思维的内容 B.逻辑常项 C.逻辑变项 D.语言表达形式 2.“所有S就是P”与“有的S不就是P”,(B) A.逻辑常项相同但变项不同 B.逻辑常项不同但变项相同 C.逻辑常项与变项均相同 D.逻辑常项与变项均不同 3.“任何改革者不就是思想僵化的,有些干部就是改革者,所以有些干部不就是思想僵化 的”。此推理的逻辑形式就是(B) A.所有M不就是P,S就是M,所以S不就是P B.所有M不就是P,有些S就是M,所以有些S不就是P C.有些M不就是P,有些S就是M,所以S不就是P D.M就是P,S不就是M,所以S不就是P 三、指出下列各段文字中个“逻辑”一词的含义 1.“虽说马克思没有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她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 答:前一个“逻辑”就是指逻辑学,即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后一个“逻辑” 就是指某种理论观点。 2.写文章要讲逻辑。 答:思维的规律与规则。 3.跨过战争的艰难路程之后,胜利的坦途就到来了,这就是战争的自然逻辑。 答: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 4.艾奇逊当面撒谎,将侵略写成了“友谊”……美国老爷的逻辑,就就是这样。 答:表示某种特殊的立场观点或论证方法 四、下列各组命题就是否具有相同的命题形式?为什么? 1.“有些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者”与“有些唯物主义者就是先验论者”。

辩论场上常见的逻辑错误.

一、自相矛盾 逻辑、思想、言论中的自我否定现象,常见于一支队伍对立论没有统一,或者部分队员对立论没有吃透的情况。这种情况很好理解,不需举例。 二、偷换概念/偷换前提 将辩题的前提和定义偷换成与公众认可的定义不相符的前提和定义。他有以下几种情况: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举例:“生之恩不如养之恩”,“生”应该解释为“生育”,却被解释为了“生命”。 三、攻击辩题、避实就虚、栽赃、偷换辩题 偷换论题是违反同一律对判断运用的要求所犯的错误。而最常见的“栽赃”有两种:1. 故意回避对方的问题;2. 故意歪曲对方的观点然后加以振振有词的“批驳”,然后宣布自己得胜。 四、以偏概全 以偏概全是指仅根据少数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简单化的归纳方法。由于任何实例都不难找到,因此在严肃的科学思维中,仅仅靠个例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说,而不能证明任何命题。举例:我方三辩这种人买了东西就从来不要发票,可见消费者自我意识不高啊! 五、不当类比

在运用类比推理时, 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 就推断类比对象具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 这种错误的类推逻辑上叫做不当类比。举例:每个家庭都是需要有一个家长的,所以国际社会也需要美国来维持秩序。 六、双重标准 双重标准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诡辩术,指在同一问题上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是非标准和取舍标准, 以混淆是非, 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举例:同样面对他国分裂倾向,美国说南斯拉夫分裂是“民族自决和自由的结果,是正义的”,却说格鲁吉亚的分裂问题是“不可容忍的领土和主权问题,是非正义的”。 七、虚假论据 这种逻辑错误是指故意违反“论据必须已知为真”的规则, 用编造的所谓“权威理论”或无中生有的例子作为论据, 用来论证错误的论题。言论中大量虚假论据,有的可能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常识而搞错了,常识性错误。但是有不少言论中有故意作假、捏造论据的现象。举例:捏造的事实、数据和名人名言。 八、包辩题 偷换概念的一种特殊形式,将对方的立场也包进自己的立场进行论证,也叫包含式论证。举例:为什么说管理比服务更重要,因为服务也是一种管理。 九、循环论证 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举例:“成大事者”的定义:不拘小节的人,所以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逻辑学基础复习要点 (1)

逻辑学基础期末复习要点 第一章 引论 1、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思维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2、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构成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主要看他们的逻辑常项。 第二章 概念 1、概念: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或者说概念是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 2、概念与语词的联系与区别:(1)联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维形式。 (2)区别: 第一,概念是思维形式,语词是语言形式;第二,概念借助语词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 第三,同一概念可用不同的语词表达;第四,同一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概念。 3、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外延是对思维对象范围的反映。 4、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是反映一个单独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只有一个;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是两个以上。 5、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个体不必然具有; 非集合体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类不是集合体,所以,反映类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 6、正概念与负概念: 正概念又称肯定概念,是反映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 负概念又称否定概念,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负概念都有否定词,但是具有否定词的概念不都是负概念。 7、概念间的关系 (1)同一关系(全同关系):若所有的a 都是b ,所有的b 都是a ,则a 、b 之间为同一关系(全同关系); (2)真包关系(属种关系):若所有的b 都是a ,但有的a 不是b ,则a 、b 之间为真包关系(属种关系); a 都是 b ,但有的b 不是a ,则a 、(3)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若所有的 b 之间为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 ; (4)交叉关系:若有的a 是b ,有的a 不是b ,有的b 是a ,有的b 不是a ,则a 、b 之间为交叉关系; (5)全异关系(不相容关系):若所有的a 都不是b ,所有的b 都不是a ,则a 、b 之间为全异关系, 包含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a b a b a b

逻辑学基础教程课后练习题答案汇总

第九章逻辑基本规律 一、填空题 1.违反三段论规则的“四词项”的错误,从逻辑规律的角度看,是一种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2.根据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中的(排中律),已知SIP为假,则SEP为真。 3.根据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中的(矛盾律),若“如果认真学习,就能考得好成绩”为真,则“即使认真学习也不能考得好成绩”为假。 注意,“‘如果认真学习,就能考得好成绩’为真”等值于“‘即使认真学习也不能考得好成绩’为假”。 4.根据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中的(排中律),若“老王是党员而不是干部”为假,则充分条件命题“如果老王是党员,那么他是干部”为真。 注意,“‘老王是党员而不是干部’为假”等值于“‘如果老王是党员,那么他是干部’为真”。 5.根据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中的(排中律),由“不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社会秩序也能安定” 为假,可知必要条件命题(只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社会秩序才能安定)为真。 注意,“‘不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社会秩序也能安定’为假”等值于“‘只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社会秩序才能安定’为真”。 6.根据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中的(矛盾律),若p∧﹁q为真,则﹁p∨q为(假)。 二、单项选择题 1.如果否定p∧q而肯定p∨q,则(D ) A.违反同一律B.违反矛盾律 C.违反排中律D.不违反逻辑规律 2.在以下断定中,违反逻辑基本规律要求的是(B ) A.SAP真且SOP假B.SEP真且SOP假 C.SIP真且SAP假D.SOP真且SIP假 3.在下列断定中,违反逻辑基本规律的是(B ) A.某关系不是对称的,也不是非对称的 B.某关系既是非对称的,又是反对称的 C.某关系不是对称的,也不是反对称的 D.某关系不是对称的,而是反对称的 4.对“如果灯亮,那么有电”和“如果灯不亮,那么无电”这两个命题同时肯定,则(D )A.只违反矛盾律B.违反矛盾律 C.既违反矛盾律又违反排中律D.不违反矛盾律也不违反排中律 5.如果同时否定“必然p”和“必然非p”,则(C ) A.违反同一律B.违反矛盾律 C.违反排中律D.不违反逻辑规律 6.既否定“◇p”,又否定“◇﹁p”,则(D ) A.违反同一律B.违反矛盾律

个人辩论赛技巧总结

个人辩论赛技巧总结 一.逻辑技巧 (一).知己知彼 辩论是一种针锋相对的交战,知己知彼就在这种舌战中显得很重要,知己,使之对于己方的理论自我诘难,反复推敲,以求严谨缜密,万无一失。立论的诘难与推敲,大体有三个方面:一是论点检查;二是论据检查;三是论证方法的检查。只有通过论点、论据、论证方法的反复检查,确信己方“战旗”鲜亮,“弹药”充足,“战术”精巧,方能在辩论中充满自信。这就是知己。 知彼及了解对方。辩论中的观察,说到底是辩论双方对于对方言谈举止、神态表情的微妙变化及其含义进行判断与捕捉。其方法如下: 1.投石问路。是指先提出一两个问题作为试探,探明虚实,才能定出主攻方向。这往往是用于情况不明的时候。 2.捕捉战机。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往往会通过其举止神态及习惯性动作,流露出他内心的活动。比如双手揉搓这种动作显示思考紧张,颤抖的语言显示慌乱等等。在辩论中要善于抓住这些细节判断对方情绪,捕捉战机,或打乱对方思绪,或层层进逼,这就是所谓的“强势打法”。但这是用于己方队员有相当经验或准备相当充分而对方实力与己方相差悬殊的情况,否则一般而言,在对手与己方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是很难抓到这种战机的。 3.缓和气氛。辩论决非争吵,更非斗嘴。因此双方都有责任调节气氛,是辩论在心平气和的条件下进行。若观察到对方情绪激动,就要设法用语言调节,使气氛平缓;若发现对方怒形于色,应考虑以幽默轻松予以调节。无论对方是否做出反应,至少己方不能被对方情绪影响,或跟随其负面情绪。经管学院对于辨风的强调向来以儒雅为主,保持风度,这是一个良好的传统,应该要延续下去。

(二).举事证理 事实胜于雄辩,摆事实讲道理,应该说是辩论中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方法。可以举例对己方进行论证,也可以具实力反驳对方进行驳论。动用举事例的逻辑技巧,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所举事例越具有典型性,说服力越强。二是要对所举事例进行深入分析,不是光把它摆出来就够的,因为评判或是观众在场上听取发言的短时间内,都没有时间思考你举出的事例对论证你方观点有何用处,只有靠辩手自己揭发和阐明事例与道理间的必然联系,是举例与证理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摆事例,讲道理的作用。 (三).以退为攻 具体做法是:先行一句虚假肯定,稍作停顿后,立刻是实行逻辑性转折,完成攻击。这种方法的要求比较高,因为逻辑向部分的转折是最重要的部分,要直捣对方要害,令对手措手不及。例如:苏联外长莫洛托夫是个出身贵族家庭的外交官,在一次会议上,英国工党一外交官发难说:“您是贵族出身,而我家祖祖辈辈是矿工,我们俩究竟谁更能代表工人阶级呢?”莫冷静的回答:“你说得不错,但我们俩都背叛了自己的阶级。” (四).以牙还牙 就是在辩论之中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或者接过对方的话题,将其与己方思路接轨,在行进中偷梁换柱,走向对方观点的反面,完成反攻。这种方法主要用于体现对方讲歪理或不讲理的情况。比如要反驳某人自以为清高目中无人的言论:只有羊啊、猪啊才是成群结队的,狮子老虎都是独来独往的。可以这样说:狮子老虎固然是独来独往的,蛤蟆、蜘蛛又何尝不是独来独往的呢?! (五).演绎辩论

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讲解

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作者:罗斌学长)2013年05月27日12:23:12 一、强加因果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这种错误往往很具迷惑性,许多辩手场上反应不过来。 前几年很热门的一本书叫《货币战争》,里面有这样的描述“林肯总统表面上看是被南方暗杀,实际上他是在签署了XX金融协议X天后被杀害的...肯尼迪总统遇刺前签署了XX金融协议,试图打击大财团利益....里根总统在签署XX金融协议后,旋即遇刺....”这些煽动性的描述让许多读者自行联想,从而脑补出“美国金融集团控制了美国政坛,如果总统试图限制他们的利益,那么他们连总统都敢杀掉”这个结论。 这就是犯了“把前后联系偷换成因果联系”的错误。 打个比方,我每次考砸前都会吃早饭,但我不能说“我因为吃了早饭所以考砸了”。同样的,美国总统每年都会签署无数的文件,不能把遇刺总统都签署过金融相关文件就得出“总统遇刺和金融文件”有关。这里打个比方,宋鸿兵试图以总统遇刺前都签署过金融协议来论证相关性,但每个总统遇刺当天都会吃早饭,难道能证明总统遇刺是因为吃了早饭么?显然不能。何况,林肯、肯尼迪、里根等人的遇刺,显然和金融体系不直接相关。 一般情况下,因果联系都有前后联系,但前后联系不一定有因果联系。 二、倒果为因 个人认为,如果要挑选一本最重要的必读书给辩手,那非《统计陷阱》莫属。这本书里面的逻辑讲解和案例分析既生动有趣,又严谨科学,我看了5遍,每遍都能学到很多。 里面提到了一个案例:美国某州的麻风病患者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因此许多人得出结论“这个州的气候一定是很容易得麻风病。” 但其实恰好相反,这个州的气候是全国最有利于麻风病患者治愈的,所以全国的麻风病患者都会来这里治疗,所以这个州的麻风病患者才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 前几天的热门状态也是一个道理:“二战时,盟军请了一位科学家来研究该加强飞机哪块机身的防护。这位科学家统计了飞机的中弹区域分布图,发现机翼是

辩论技巧,逻辑

第三节辩论中的逻辑应用 一、立论 一般辩论中,论辩双方根据自己的观点立场进行论证和反驳。首先需要准确地表述自己的论点或立场,对于遗词、用句十分讲究,来不得半点含糊,否则“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后果不堪设想。 (一)对辩题的逻辑分析 根据辩论赛的规则,在抽签决定辩题的同时也确定了立场。对指定的立场,应该深入地进行逻辑上的分析,才能真正把握住辩论立场的要害。 1、关键词(组)的定义 辩题是一个具体的命题,如“人性本善”、“流动人口的增加有利于城市的发展”、“知难行易”等等都用判断陈述句表明辩论一方的立场。 这种表明立场的陈述句由连接词将几个关键词联成语句。如在“流动人口的增加是否有利于城市发展”的辩题中,关键词组有“流动人口”、“增加”、“有利于”(或“不利于”)和“城市的发展”四个词组,立论时,对这四个词组都要作相应的定义。 “定义”又称“界定”,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概念的内涵反映在概念中的事物具有的特殊属性,因此,给概念下定义就应揭示这个概念所反映事物的特性。换言之,给概念下定义与给概念反映的事物下定义是一致的。 任何一个事物都具有很多属性,如:质、、色、味、形、时间、空间、状态、功能、与其他事物的关系等等。在这些属性中有一事物区分于他事物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属性相同的对象可以被归于同一个类,重要的是在同一类事物中找出共同的本质属性。 与概念属性(内涵)相关的是概念的“外延”,一般情况下,确定了概念的内涵就同时确定了概念的外延。“内涵”反映概念的“性质”,回答“什么是”的问题;“外延”则反映概念的“量”,回答“哪些是”的问题。内涵与外延之间存在“反变关系”,即:外延大、内涵少,外延小、内涵丰富;或者说:内涵丰富、外延小,内涵少、外延大。生物学根据具有的共同属性(内涵)由少到多的递进关系有:门、纲、目、科、属、种的外延包含关系。如:人属于“脊椎动物”门、“哺乳动物”纲、“灵长”目、“人”科、“人”属、“人”种。辩论赛中涉及的外延划分基本上用三层包含关系:科、属、种就够了。 定义的逻辑方法有内涵定义法和外延定义法两种。“内涵定义”指出被定义词所表述的概念;“外延定义法”则表明被定义词所包含的范围。定义时要适度把握内涵与外延大小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内涵丰富、外延小时易守不易攻。与作战相比,“内涵多,外延小”反映要坚守的阵地很小、进攻的阵地很大,自然容易守,不容易攻。反之,“内涵少,外延大”时,易攻不易守。至于内涵与外延的关系如何处理妥当,应视具体辩题而定。 2、立论的逻辑层次 辩论的水平高低与实际辩论的逻辑层次直接相关;而辩论的逻辑层次受立论的逻辑层次制约;立论的逻辑层次又取决于对立论命题中关键词的定义。 在日常生活里,我们都有这样的体会:东西分大小,有分类,分类有层次。例如:白猫、猫都是指猫,但猫包括了白猫,猫的外延比白猫大;当我们讲猫科动物的进修,涉及到一个比猫更大的范畴(外延);然而,动物的概念比猫科动物的概念更加大。从一般意义上说,生物学上的门、纲、目、科、属、种是一个外延不断缩小,内涵不断增加的递进包含关系;反过来,是内涵递进减少,外延逐步扩大的被包含关系。

辩论演讲稿-关于辩论与逻辑

关于辩论与逻辑 辩论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从理念或逻辑上去说服读者,以增强辩论的效果。可是,如果我们逻辑不清就会犯逻辑错误而影响辩论的说服力。事实上,我们几乎经常犯逻辑错误,在电视上,在报纸里,在我们平时交谈中,我们都会不知不觉地走入逻辑思维的歧途。下面的片段是来自美国作家雪莉?杰克逊的短篇小说《彩票》,作品刻意描写了村民在旧传统奴役下的愚昧。从亚当斯先生和旧传统的化身长者华纳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看长者说话的逻辑错误,从这里我们对逻辑错误的隐蔽性和频率可见一斑。 “they do say,” mr. adams said to old man warner, who stood next to him, “that over in the north village they’re talking of giving up the lottery.” old man warner snorted. “pack of crazy fools,” he said. “listening to the young folks, nothing’s good eno ugh for them. next thing you know, they’ll be wanting to go back to living in caves, nobody work any more, live that way for a while. used to be saying about ‘lottery in june, corn be heavy soon.’ first thing you know, we’d all be eating stewed chickweed a nd acorns. there’s always been a lottery,” he added petulan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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