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材料制度

不合格材料制度
不合格材料制度

不合格材料制度

一、不合格材料的管理制度

1、拌和站材料员和质检人员把好质量关,防止以次充好,在保证检测频率的前提下,要随机抽样检查,发现质量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坚决清除出场,费用由拌和站自行承担,情况严重以致影响生产的要严肃处理,处经一定的经济处罚。

2、拌和站对验收合格的砂石料,必须做到按不同品种、材质、规格分类进仓,存放在待检料仓内。砂子和碎石能可能在源头控制,如进场后砂子不合格,通过过筛能达到质量要求的可以在拌和站对砂子进行筛分同时通知材料供应商并扣除相关费用,如筛分仍然达不到要求坚决清除出场。如碎石含泥量超标可以通过清洗达到质量要求,但清洗费用由材料供应商承担。严禁混存,发现混存的材料全部清除出场。

3、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矿粉全部由经理部统一购买,全部选用经试验合格产家的产品,并经试验合格,不合格产品坚决不许进场。

二、不合格产品责任追究制度

1、出现不合格产品后,若委托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记录、试验数据、样品丢失或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试验结论错误或生产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故障损坏,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召开事故分析会。根据事故大小原因进行分析经济损失及当事人责任轻重后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安质环保部,并及时制定相应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2、质量事故处理

(1)试验室接到质量争议后分类登记,并及时报安质环保部及驻地监理和业主。安质环保部报告技术负责人,并与其同监理一起检查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查阅原始试验记录、试验仪器的使用情况、试验方法、试验环境、数据计算、结论判断方法,如确实无误应签发一份确定原试验报告正确有效的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

(2)若因原始记录、数据处理、检测报告、结果判断等环节出现错误而造成误判的。应及时进行更正,同时原报告作废,并办理登记手续,对造成错误的直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理。

(3)若因原试验条件、试验仪器、试验方法的错误而造成误判的,应重新进行试验,重新发送试验报告,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

(4)若争议方仍有异议,可由总工程师主持重新试验或委托第三方试验。

(5)质量争议处理的全部资料均作为技术档案,在处理后半个月内由试验室主任整理资料室保管。

三、不合格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1.拌合质量

拌合站试验员负责混凝土拌制前及拌制中砂石含水率的测定并验证各种掺入料的合格报告,根据测试结果、环境条件、工作性能要求等及时提出施工配合比,使混凝土配合比和水胶比符合配合比设计的要求。有见证要求时,需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交拌合站司机。

不按上述规定操作,致使混凝土水胶比超限,每发现一次由拌合站站长对试验员处以200元罚款。

拌制混凝土时,拌合站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员下达的施工配料单以及拌合时间、技术交底进行数据输入、控制,对电脑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拌合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向试验员、调度、站长反映,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纠正,不得擅自改变参数和程序。拌合机司机应密切注意所生产混凝土的配料误差情况,确保各种材料计量误差,不超过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和拌合用水1%,粗细骨料2%的规定。

拌合司机不按技术交底参数操作或拌合中发现异常情况不解决、不汇报,由站长对其处以50-200元罚款。

在每次开拌之始,试验员和拌合站司机应注意监视和检测前2-3盘混凝土的和易性。如有异常,应立即分析情况并处置,直至拌合物的和易性符合要求,方可持续生产。当施工配合比调整后,亦应注意开拌时的监视与检测工作。

试验员负责拌合站混凝土的和易性检测并作好记录,包括:坍落度、扩散度、含气量和温度。发现失控将由站长对试验员处以200元以内罚款。

2.混凝土出厂质量

混凝土每罐生产完成后,由试验员进行拌合物的性能检测,将检测结果填写到《混凝土签认单》中。无检测结果和试验员签字的《混凝土签认单》的混凝土不得出厂。

混凝土出厂时,由拌合站司机打印《混凝土签认单》一式三份(拌合站、出厂和现场各一份),签认单上必须有混凝土的使用部位和混

凝土的有关质量信息。

混凝土的运输能力应与搅拌、浇筑能力相适应,并应以最少的运转次数,最短的时间将混凝土从拌合站运至浇筑地点,以保证拌合物于浇筑时仍具有施工所需要的和易性要求,并保持良好的工作性。

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应根据拌合站调度的统一安排,负责将混凝土在规定时间内安全运至使用地点;负责混凝土接收单的送出与取回,按照规定办理签认手续交回归档保存;当因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拒绝接受时,司机应要求工地调度及时和拌合站调度取得联系,按照拌合站调度指令进行处理。严禁擅自加水,严禁混凝土被拒收后又“转圈回来”的现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项目部(分部)质检部对司机处以500元罚款。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中铁x局集团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

原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地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工地试验室具体执行。 3.1 通过试验确定各种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2 检测工程质量参数,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指导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 3.4 研究开发新材料,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工作。 3.5 参与有关的施工工艺制订,并进行技术指导。

4. 试验工作职责 4.1 中心试验室 4.1.1严格按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4.1.2负责工程材料:水泥、外掺料、外加剂、质量检验的质量检验;配合比 (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 选定;耐久性混凝土特殊指标(冻融、电通量)试验;确定路基填料,测定最大密实度、最佳含水量,选定填料改良方案和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耐久性检测、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4.1.3对本试验室不能进行试验的项目负责联系外检单位。 4.1.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桩基、梁体静载、路基、隧道检测); 4.1.5参加质量管理会议;协助集团公司指挥部进行施工前原材料及配合比检测,过程抽查检验、工后检测及验收等工作。 5.1.6统一管理工程检测工作,对工区试验室的检测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1.7定期与工区试验室进行比对试验及人员培训。 4.1.8做好检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台帐及各种统计报表。每月对各工区、梁场试验资料、轨枕场试验资料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写《工程试验工作报表》,上报给集团公司指挥部相关部门、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 4.1.9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中心试验室、工区试验室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工作中的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 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原粮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反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1、不合格产品的处置由质检部负责。 2、公司授权质检部负责本厂内不合格产品的检验评审。 3、质检部检验出不合格产品,及时做出书面的处置方案,以及仓管部,生产部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科学处置。 四、工作程序 1、原料收购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由收购人员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原料禁止收购。 2、原料储存过程中发生质量不合格,由仓管部将不合格原料与合格原料分离,单存单放并设立红色标识,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处理。 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产品判断由生产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评判,发现不 合格品,应单存单放,设立红色标识,并通知质检部及公司领导进行处理。

4、成品存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由仓管部会同质检部进行检验评审,确定为不合格品后,应将不合格产品与合格产品分离,单存单放,设立红色标识,分析原因,做好记录并上报公司领导处理 五、处置 1、收购原料发现不合格的,由供方自行处置。 2、原料和成品在存储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部处置,应做出相应的处置报告。处置报告应注明:产品的原因分析,处置方法,处置的数量等。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若返工后可生产为合格品,由生产部负责返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若不能返工,应单独存放,单独处置。 4、已经外销的不合格品由公司委派的人员与客户协商并负责召回,做好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质检部。 5、质检部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标记,并填写“不合格产品通知单”及 注明不合格原因。仓管部应将不合格产品隔离单独存放并设立红色标识。公司研究出处置方案后根据方案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规章制度.doc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99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3.1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3.2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原材料进厂检验的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企业技术标准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2014-03-11发布2014-05-10实施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产生的损失,加强对对合格品管理,公司技术部根据GB/T19001:2008标准要求,结合XXXXXX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起草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本标准对;各部门的职责、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的处置、不合格品的管理、不合格品的评审程序作了规定,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本办法自2014年5月10日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1 目的了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加强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提高员工的质为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

产生的损失,针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权限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全过程的采购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生产车间的零件、部件不合格品。 3 管理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技术原因及报废件的技术评审。 3.2 检验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断和标识。 3.3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零件、部件及产成品不合格品的隔离及报废申请。 3.4 采购部负责外购件、外协件不合格品的隔离。 3.5 市场(销售)部负责已交付使用不合格品的处理。 4 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4.1.1进厂原材料、配套件及辅助材料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2 外协件进厂检验的不合格品。 4.1.3 车间机械加工的零件、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4 焊接部件、胶管压制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5 前处理的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6 表面涂覆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7 产品装配过程中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8 产品试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1.9 产品最终检验、验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2 不合格品的识别4.2.1产品不能满足规定要求,即采购合同的技术参数要求或订单规定; 4.2.2不符合外协加工合同的技术协议要求或不符合图纸规定; 4.2.3 零、部件不符图纸及技术要求; 4.2.4 焊接件不符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规定要求; 4.2.5 表面前处理、表面涂覆层不符工艺文件要求等视为不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第1章目的 第1条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第1章适用范围 第2条本程序适用于德鲁克咨询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第2章职责 第3条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第4条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第5条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3章工作程序 第6条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第7条评审、记录 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第8条标识、隔离 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第9条处置 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6、已经外销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不合格品的管理作出规定。 2.不合格品是指凡是不符合法规、标准、设计图样、合同协议要求的产品零部件均为不合格品。 2.1.不合格品分为一般性不合格,及质量事故性不合格。 2.2.一般性不合格由责任质检人员鉴定,并填写不合格检查记录。 2.3.质量事故不合格,由质检人员填写“不合格报告”一式3份,报质管、技术部门1份,自留1份。 3.管理职责 3.1.总工程师负责审批事故性的评审意见的批准。 3.2.质量检验部负责不合格控制程序的管理,并保存评审及处置的记录。 3.3.质量检验部生产中的一般不合格品的管理。 3.4物质供应部负责不合格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外委件的管理。 4.不合格品的标识和控制 4.1.所有经检验鉴定为不合格产品均由责任质检人员负责给予明显的标识。 4.2.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品应按指定区域单独存放或挂牌标识。 4.3.质检责任人有权立即终止已鉴定为不合格的制造工作,不得进入下一制造工序。 5.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5.1.一般性不合格品由质量检验部负责召开技术评审,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参加,会议决定返工或返修处置后,在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上履行签字手续。检查员验证并重新按检验程序检验,并做好记录,质量检验部门应做好不合格品的登记台帐。 5.2.质量事故性不合格品由质量检验部召集生产部、技术部、物质供应部等共同评审,必要时经营部与总工程师及质保师共同参与。提出具体的纠正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处置实施后应重新申请检验。

材料进场控制程序及处罚制度

佛山市顺德区云谷广场项目 材料及设备进场控制程序及处罚制度 一、主要目的: 为确保进场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规范、及合同要求,防止不合格材料使用于本工程,特制定本控制程序及处罚制度。 二、控制原则:严格按照合同、规范、设计文件进行控制,强化监督,确保进场 材料、设备符合要求。 三、质量验收控制程序: 1、材料及设备进场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及时填报材料设备报验 单报甲方及监理组成的材料质量验收小组,监理组织材料质量验收小组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完成材料验收小组在报验单上签署“合格”“不合格” 意见; 2、如果材料质量验收小组签署意见“不合格”,则进场材料及设备必须做好 记录后立即退场; 3、如果材料质量验收小组签署意见合格,承包单位下一步按照监理程序上报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省统表)”; 4、上述第3点进场材料及设备如需要送检,施工单位需要监理见证情况下取 样送检,如果送检合格,监理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省统表)” 签署同意使用意见; 5、如果送检不合格,监理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省统表)”上 签署不同意使用意见,并且进场材料需要立即退场,并做好退场记录; 6、上述第3点进场材料设备经材料质量验收小组合格,并且不需要送检的材

料设备,则监理直接在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省 统表)”上签署同意使用意见。 四、进场材料、设备质量控制管理及处罚制度 1、乙方施工过程中全部进场材料不仅要符合设计、合同及规范要求,还要符 合进场材料计划要求及样板要求;乙方必须按要求自检合格后报验收小组。 2、上报材料质量验收小组的资料必须真实、及时、有效,否则每次处以 500~1000元处罚; 3、甲方及监理将不定期对现场材料进行随机检查,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配 合,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4、若甲方及监理发现乙方擅自使用未经材料质量验收小组验收的材料及设 备于本工程,如果所用材料经质量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并履行质量控制相关程序后,将对承包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如果所用材料经质量验收小组验收不合格,已经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必须拆除退场,同时对承包单位罚款50000元。 5、如果进场材料虽然通过进场验收,但需要送检检测的材料及设备,检测结 果未明或乙方没有进行送检而擅自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 6、商品混凝土及现场用砂必须采用河砂,如果采用海砂,一经发现已经进场 的海砂必须退场,已经使用的部位必须返工处理;若使用部位无法返工处理,则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检测费用、材料进退场费用、检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补救措施费用等),同时每次发现此类情况甲方将对乙方罚款10000元。 7、进场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合同指定品牌范围之内要求,如果擅自更换品牌, 发现一次罚款50000元,已经进场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必须全部拆除退场。

不合格原料管理制度

不合格原料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原材料不合格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到厂,以及在生产中出现的原材料问题。 3.职责 3.1 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原材料发现分析及反馈。 3.2质检部主管负责对原材料问题的确认。 3.3 质检部主管、质量负责人及总经理负责对来料问题的分析并给出处理方案。 3.4仓库负责对不合格原材料的保存以及对现有该物料的清点。 3.5供销部负责对供应商联系与质量处理。 4.规定 4.1 原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4.1.1 质检部发现来料不合格时,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处理,并由质检部通知供销部部进行处理。 4.1.2 经确认可以让步合格收货的,质检部负责追踪。 4.1.3经确认可以取用时,由生产部进行挑选使用,质检部负责监督,经全检确认后,对不合格物料加以标识隔离摆放,标示《不合格标识卡》。退货到仓库不合格区,由仓库作退货处理。 4.1.4经确认为材料不合格品时,供销部应及时通知供货商退货,限期对不合格品作出处理。 4.2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不合格。 4.2.1生产各个工序出现原材料质量问题时,车间主管进行确认;对因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的导致不合格数量较多,需补数生产或补料生产的,由车间主管与质检部主管协商补料生产事宜,并由车间主管安排进行补料生产。 4.2.2工序人员负责前去仓库领料,同时将原材料问题的不合格品进行摆放整齐,挂好待处理标识卡,退回仓库,由仓库进行保管,同时仓库应立即清点该问题物料库存数量。通知质检部;。

4.2.3质检部出示检验报告,质量负责人及总经理负责对原材料品质异常作出分析,质量负责人给出解决措施,总经理签字,由采购部立即反馈客户或供应商,并确定来人处理质量问题时间。 4.2.4当供应商到公司处理原材料问题时,则由相应的人员带到质检部门,由质检部处理原材料不合格品的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质量处理。 5.相关文件 5.1 《采购控制程序》 5.2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3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

饲料厂饲料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饲料厂饲料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不合格的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进行识别,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让步接收原料、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及出厂前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三、职责 1.质量标准研究室起草不合格品的处理流程并进行监督; 2.分析实验室负责原料和成品检化验指标的判定; 3. 品控负责原料、成品料、中间产品外观的判定并对不合格品的存放、使用、标识、处理等进行跟踪; 4.技术经理或配方负责人对不合格品做处理决定; 5.生产人员根据处理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四、工作程序 (一)不合格品界定 1.原料 1)让步接收 是企业在基本质量保证的状况下,对产品的部分缺陷有限度有评审的接收。 2)判定依据

抽样执行《饲料原辅材料及产品采样标准》,依据《饲料原辅材料接收标准》进行判定; 2.中间产品 1)中间产品范围 主要包括粉碎、混合及制粒等加工过但未成形的饲料半成品或饲料原料。例如:核心料、粉碎的原料等。 2)判定依据 不合格的中间产品依据《饲料生产配方》中数据、技术经济指标中《原料粉碎粒度》、《混合均匀度》、《配料精度》等进行判定。 3.饲料产品 1)不合格分类 出现窜料(窜仓)、未添加或重复添加核心料、喷油或液氮错误、配料超过误差范围以及成品蛋白高于配方2%以上现象均判定此批料为不合格。 2)判定依据 依据公司《蛋鸡复合预混合饲料》(Q/XM YKS0004)、《蛋鸡配合饲料》(Q/XM YKS0019)企业标准和《成品料化验标准》判定。 (二)不合格品的标识及贮存 1.原料的标识及贮存 让步原料由现场品控通知保管在库房指定区域存放,并悬挂“让步”或“禁用”标识牌。 2.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标识及贮存 现场品控在每天的巡视和监督生产各工序时发现不合格品,要及时通知生产

进场原材料管理规定

进场原材料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进场原材料管理制度 一、材料检验制 所有进入现场材料,须由供货部门提供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按规定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现场制作产品,须按试验室配比单和施工规范及图纸进行施工,并经检验合格后才准使用,绝不允许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二、严格执行三检制 施工中对工程质量严格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进行抽检,凡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严把每一工序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三、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质量检测制度 1、凡进场原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化验报告单,如无原件而使用抄件,须注明原件存留处,原材料进场时,按规范要求抽取试件进行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不合格不准使用。 2、凡所购买成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并检查其外观、型号。并按规范规定取样送实验室进行检验。现场制作的半成品,必须由现场监理共同取样,送实验室试验,并将各种资料整理完成。 3、进入现场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如材料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如有使用者,将追究其责任。 4、对不合格原材料必须建立不合格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其产地、规格、不合格项等信息,对不合格品及时进行处理。 各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遵守此项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关。贯彻执行此制度。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目的:控制不合格产品流入生产工序影响最终产品,保障出厂产品合格。 管理程序: 1、化验员检出不合格中间体或最终产品后,应做扩大取样重新分析,确认不合 格后,马上报主管领导,同时通知现场不得用不合格中间投料。出厂产品不合格的,不得签发检验报告。 2、对于货源紧缺、生产急需但不符合主含量要求的不合格原材料,由供应部门 和生产部门协商解决,化验员在原始记录上做好备注。 3、检出得不合格品,化验员填写“检验报告单”留存。作为原始记录归档和产 品可追溯记录。 4、出现的不合格产品时,重调或返工后的产成品,需重新检验,合格后入成品 库存放。 5、当不合格产品为出厂成分及含量等不合格时,可通过营销中心查找比对后进 行处理,存放在库房的应通知库管员将不合格产成品做明显标识,并隔离放置。

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管理制度

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待处理品库的管理。 三内容 1. 职责 ●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 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 待处理品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2. 入库 ● 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Ⅰ原材料、外协品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但应做出“待验”标识。然后,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Ⅱ库管员接到质管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做出不合格标识,等待不合格品审理。接到《不合格品评审表》后按处置结论执行。 Ⅲ采购部打印“采购收料通知单”交生产部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 Ⅳ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检验结论为“合格”的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原料库办理半成品入库手续。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无误后方可入库。 ● 成品入库 Ⅰ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Ⅱ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 待处理品入库 Ⅰ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 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 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 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3. 贮存

管理制度-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原材料质量管理方案 1.管理总则 1.1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目前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 1.2 项目部自行采购的材料均应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1.3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索要求的抽检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报检程序向监理逐级报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免检材料或自行提供的试验报告、证明等规避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检测。 1.4 原材取样与试验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做好原材料各项指标自检,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原材料的抽检工作,取样应有代表性。 2.原材料的采购制度 2.1采购原则 2.1.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1.2 设备物资部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尊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 2.1.3 项目主要物资采购必须各有3-5家“资质完备、质量可靠、诚信度高、服务周到”的备选供应商。 2.1.4 所有的物资采购前由相关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

由分管部门的领导与项目经理批准后由设备物资部进行采购。 2.2 一般原材料的采购 工程所需用得一般原材料包括路基填筑材料、黄砂、碎石、粉煤灰等、需符合外购工作程序; 2.2.1 开工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会同驻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要求的质量标准、项目部调查、取样、试验,一种材料的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货多家比选。 2.2.2 项目部对进货多家比选后,应把确定厂家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并报总监办备案。 2.2.3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批复意见,项目部应及时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根据供货合同所规定的数理和质量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的材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杜绝不合格产品在本工程中使用。 2.2.4 原材料采购 a)路基填料应做好批量的控制检测工作,防止出现混填和不合格填筑材料用于路基填筑。 b) 所用黄砂、碎石等集料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程、和合同文件的要求。 c) 结构混凝土用砂必须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且必须过5mm 筛后方能使用,承重结构所用集料必须水洗,水洗方法须经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批准。 d) 所用石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类别、规格和强度要求,且石质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纹。 2.2.5 在开工之前,原材料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向供货厂家索要真实、完善的材料试验报告、出场证明或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材料,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2.2.6 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必须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和标准,根据材料进场的批次或数量,对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及外委试验,检测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用使用。

建设工程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材料处理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xx省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地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工地试验室具体执行。 3.1 通过试验确定各种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2 检测工程质量参数,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指导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 3.4 研究开发新材料,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工作。 3.5 参与有关的施工工艺制订,并进行技术指导。

4. 试验工作职责 4.1 中心试验室 4.1.1严格按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4.1.2负责工程材料:水泥、外掺料、外加剂、质量检验的质量检验;配合比 (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 选定;耐久性混凝土特殊指标(冻融、电通量)试验;确定路基填料,测定最大密实度、最佳含水量,选定填料改良方案和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耐久性检测、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4.1.3对本试验室不能进行试验的项目负责联系外检单位。 4.1.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 4.1.5参加质量管理会议;协助集团公司指挥部进行施工前原材料及配合比检测,过程抽查检验、工后检测及验收等工作。 5.1.6统一管理工程检测工作,对工区试验室的检测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1.7定期与工区试验室进行比对试验及人员培训。 4.1.8做好检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台帐及各种统计报表。每月对各工区、梁场试验资料等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写《工程试验工作报表》,上报给集团公司指挥部相关部门、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 4.1.9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中心试验室、工区试验室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4.1.10及时审核、签发本标段的试验报告。

不合格产品的管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明确不合格品的判定方法和处理权限,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及交付给客户,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对本公司所有不合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等的控制均适用本制度 三、职责 1、生产部:负责对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标示、隔离、处置及记录。 2、质管部:负责对进料、过程、最终产品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判定、标示、隔离、处置及记录。 3、采购部:负责对来料不合格品进行退货处理。 四、程序内容 1、不合格的标示、隔离和记录:对不合格品的进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标示及隔离方法由质管部及生产相关人员按《标识及可追溯性程序》的有关要求执行。 2、不合格品的记录:进料不合格须由进料检验人员将其记录在《来料检验报告》中,生产过程中检验出的不合格品,须由质检部门相关检验人员负责记录。质管部在对产品执行检验工作中检出不合格品需记录在《产品检验报告》中。 3、不合格品的评审:进料不合格的最终判定由质管部主管执行,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的最终判定由质管部长负责执行。 4、不合格品的处理:处理方式A返工;B让步接收;C报废;D 提货拒收(指物料);处理方法为对批量判退的来料不合格品,由采购人员通知相应供货商进行协商处理。因生产需要,需对判退物品作让步接收,则由质管部部长在相应的进料检验记录上签署让步接收的意见。若不予让步接收,则由采购部按本程序处理方法要求开展作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生产部根据生产任务合理安排进行返工。对终检判定的批量不合格品,由质管部通知生产部进行返工,若经返工仍不能达到标准的不合格品,由生产部填写《报废申请单》,经质管部部长确认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品须由车间生产人员将其放置于经标示的报废区域内存放。对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按以下方式处理:A仓库根据销售部或客户提供的退货资料,对退回的物品进行清点。若发现实物数量与资料不符时,要及时告知业务人员,以便其余顾客联络并做相关处理。B仓库对退货清点完毕后,须在货品上标示“退货品”字样并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域存放。C对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由质管部组织生产、销售等部门人员共同确定对退货的处理方式,并由相关部门按决定的方式对退货进行处理。 五、质量记录 《报废申请单》、《来料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如停电等,应立即中断测试,等排除故障或干扰后,重新检测。 六、检验结果的原始记录先由检验人员相互校核 化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填写报告单。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管理制度讲解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地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工地试验室具体执行。 3.1 通过试验确定各种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2 检测工程质量参数,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指导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 3.4 研究开发新材料,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工作。 3.5 参与有关的施工工艺制订,并进行技术指导。

4. 试验工作职责 4.1 中心试验室 4.1.1严格按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4.1.2负责工程材料:水泥、外掺料、外加剂、质量检验的质量检验;配合比 (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 选定;耐久性混凝土特殊指标(冻融、电通量)试验;确定路基填料,测定最大密实度、最佳含水量,选定填料改良方案和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耐久性检测、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4.1.3对本试验室不能进行试验的项目负责联系外检单位。 4.1.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 4.1.5参加质量管理会议;协助集团公司指挥部进行施工前原材料及配合比检测,过程抽查检验、工后检测及验收等工作。 5.1.6统一管理工程检测工作,对工区试验室的检测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1.7定期与工区试验室进行比对试验及人员培训。 4.1.8做好检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台帐及各种统计报表。每月对各工区、梁场试验资料等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写《工程试验工作报表》,上报给集团公司指挥部相关部门、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 4.1.9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中心试验室、工区试验室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4.1.10及时审核、签发本标段的试验报告。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培训资料.doc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外观、包装、标识不符, 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报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格的.(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4)符合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 (5)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即不能再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 4、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在储存、养护或出库时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立即挂黄牌暂停销售,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交质量管理员复验。复验合格,摘除黄牌;不合格,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药品质量处理通知单” 进行处理。 6、在门诊陈列、检查、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销售,立即下柜。 7、凡药监局公告或发文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内,按要求上报。 8、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均应及时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每季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制定处理和预防措施. 9、对于包装破损或者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合格药品,可由采购员根据协议及时联系退货处理;对过期失效药品、超过供货商负责期的有质量问 题药品、属假劣药品范围的不合格药品应报废,并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 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 10、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关于规范不合格建筑材料退场程序的提示通知

关于规范不合格建筑材料退场程序的 提示通知 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市监督总站在2014年2月份全市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结果排查工作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施工单位不合格建材退场程序不规范,不能有效证明不合格建材已清退出施工现场。为规范不合格建材退场程序,切实保证不合格材料全数清退,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材料管理方面 施工单位项目部材料专职管理部门应建立的材料物资进(退)场台账,留存进(退)货单据,进(退)货单据应由供应方、收货方签字确认,并清晰载明材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二、工程技术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通过材料进场检验、进场复验发现不合格情况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B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65页),并在不合格原因栏中如实填写不合格材料物资名称、供应商、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和不合格的具体情形(例如具体不合格的指标参数)等,并下发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施工单位收到《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B3)》后,应在监理单位监督下封存相应批次不合格材料,并进行退场处

理。退场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包括封样、装车、车牌、车辆驶出现场出口),并形成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不合格材料退场记录》。完成退场程序后,施工单位应归档保存相应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附件包括《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B3)》、《材料试验报告》、《不合格材料退场记录》、进(退)货单据和退场影像。监理单位应归档保存相应批次的《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B3)》,附件包括《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材料试验报告》、《不合格材料退场记录》、进(退)货单据和退场影像。 3、《不合格材料退场记录》可参考附件样式或由各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按照不合格材料退场的程序,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有力确保不合格材料全数清退,保证工程质量。

不合格材料管理制度

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不合格材料管理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07标段项目经理部

1.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材料的识别和处理,防止不合格材料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制定并实施纠正和处理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管理,促进进场材料质量管理,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07标项目经理部施工区域。 3. 职责 3.1本标段内各试验室负责不合格材料的检测及上报,负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3.2针对材料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负责处置的项目负责人批准,针对体系性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项目经理批准。 3.3安质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指令。对不合格材料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3.4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对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3.5试验室参与不合格品的判定、评审和处置。 3.6设备物资部负责对不合格采购产品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3.7各级相关部门均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传递不合格信息。 4. 工作程序

一旦发现材料质量出现不合格(不符合)时,应立即执行本制度。 4.1不合格的分类 不合格品分为不合格采购产品、不合格中间产品、不合格最终产品。 不合格采购产品:凡按规定检验和试验后,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的物资,均属于不合格物资。 4.2不合格中间产品和不合格最终产品等级划分 A级:未酿成质量事故的一般不合格; B级:一般质量事故。经整修质量达到合格要求,返工经济损失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 C级:重大(严重)质量事故。按国家有关文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4.3不合格品处置权限 A级不合格由项目部进行评审。B级、C级不合格由工程公司组织评审和处理。C级不合格需要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评审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查阅有关记录,根据不合格的类型、发生的时间、地点、数量、影响范围、造成的损失等确定不合格的等级,分析不合格发生的原因,制定处置措施。 4.4不合格品的标识 (1)施工过程的不合格品: a)对严重的不合格材料,须采取区域性标识,对事故区加以封闭,并责成专人监护; b)对一般的不合格材料,采取油漆涂识、挂牌等方式加以标识; c)对轻微不合格以记录形式加以标识。 (2)对不合格物资,按《物资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标识。 4.5不合格品的评定内容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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