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法学)考试经验汇总.doc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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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法学)复习指导汇总资料

相信各位今年的大纲已经人手一册了吧,大纲后面配着去年的考题也都晓得伐....

然后就是下面这个东西,这几篇是我从网上百度来的,这个专业考的人还不是很多,所以考试经验这个东西写的人也不是很多,但是今年的这个专业的考试就法学的考试大纲来看和去年没有明显的变化,因此借鉴一下去年刚考过的前辈们的考试经验应该对我们是有帮助的。所以请刚刚进群的同志先来看一下。一、辅导用书:至于谈到用什么参考书来复习,概括起来逃不出那几本书:

⑴指南、考试分析、配套练习、真题、题库、模拟试题、大串讲。

⑵法条(可以使用司考的,比如指南针)

⑶辅导班录音(没有的去网上找,因为我也没有;如果有人有些可以用到资料拿来共享也是灰常欢迎哒)

⑷其他(未知,可以大家一起讨论下)

二、法硕(法学)与法硕(非法学)比较

虽然我们只有一年的真题,没有指南,没有考试分析,但是透过两个的考纲区别还是可以看出我们需要的考试信息。看《指南》也好,《考试分析》也罢,都只是一个大方向,具体细节上的差别,大家就抱着大纲去摸索吧。

三、考试经验:(共五篇)

【风雨路】法学法硕,考上后的一点总结(这篇看过的人应该很多吧)考研已经尘埃落定了,总结一下,作为以后我努力的经验和教训。

我复习考研时间是去年10月9号到今年1月9号,刚刚三个月。

先说下时间安排:每天:7点30起床,8-11.30复习,11.30-12吃饭.12-12.20做题,12.30-1.30午休,1.30-5.30复习,5.30-6吃饭,7-11复习,11-11.30写日记加总结,11.50睡觉。

听着很美好,其实我最开始计划的是晚上吃饭后6点就开始复习到11点,实践证明不行,就我执行的每天11.5小时里面,大概有2小时是没有做事的。

再说大体的复习过程,先说英语:我复习的第一件事就是背单词,10月8号买的新东方16开的词汇书,当时就想,如果这都拿不下来,还是别考研了,背单词的方法是用的杨鹏的《17天搞定 GRE单词》中教的,我没那么强,考研

5500个词汇,也背了17天,中间还耽误了一天,故10月9号到10月27号就交给单词了,大概每天是8小时(可想而知我英语多差,哈哈),然后每天早,下午各花1小时复习3个LIST,一直到考试,第一本词汇被我划的不成样子了后面又买了一本,有些词背了30,40多遍还是经常忘记。

再说做题,我开始买了好几本阅读,后面没时间做都扔了。还是一直用那本黄皮书真题做啊做。按照考研的时间,我是下午复习英语,开始个把月3个小时全部做阅读和看解析,完型作文等等没有时间看。

第一遍最花时间,第二遍和第三遍就快的多了,我只做了近10年的,前面的没时间做。

完型,作文,新题型我是买了新东方的录音听。作文讲的很好,王江涛很牛,不仅讲课好,励志也有一套,12月最累的时候就是听着他的人生经历来激励自己的。

1月没复习了,做了3套模拟题。

再说政治,这个比较简单。我是一路跟着任汝芬混的,买的他们的录音,用的序列1,选择题是张俊芳的2200题全部是中午做的,每天15页,后面还买了序列3序列4,1月买了任汝芬的最后4套题,和肖秀荣的题(不过今年押|题最准的还是陈先奎),任汝芬课讲的好,就是有点赖皮,他4套题恨不得包括了20套,考完后他说他命中98分,我负责的说:他命中了1分的单选。其他的是吹牛。

最后是法硕:我们没有参考书,不知道今年的情况如何。我就买的人大的绿皮第10版指南,和考试分析。民刑看指南,综合看分析。题目也是做的人大的,但是法制史不建议做,出的不好。

希望大家心想事成。

法律硕士(法学)备考经验

第一点,很多人肯定纠结的是报法学硕士,还是报法学法硕。如果你一心想搞学术,想读博士,一直读下去,然后教书什么的,建议你还是报考法学硕士,法学法硕基本2年,法学硕士基本3年,搞学术个人感觉还是3年比较能学到东西。估计这类人不是很多,很多人要拿硕士文凭也就是个敲门砖,中级法检基本

都要硕士学历报考,好的律所招人条件也是要硕士,这样的话法学法硕是个不错的选择,当然高院,高检招人分的比较细,刑庭可能就要刑法,诉讼法专业的,可是法学法硕还没有学生毕业,不排除以后一视同仁的结果。

很多人觉得法学法硕前途不明朗,感觉是国家为延缓法学就业的措施,其实我觉得这也是个误区。首先,一般的学校法学硕士就业也好不到哪里去,法学就业需要很多综合因素的促成。法本法硕还没有学生毕业,不知道前景如何。其次,我们也要看到趋势,当以后70%是专硕的时候,估计到那时候我们就不是异类了。非法学法硕刚出来时,报的人也不多,看看现在的情况吧。再次,有些人接受不了自费,我说哥们你对自己也太没有信心了吧,你早一年毕业,不管是考公务员还是做律师,那点银子早赚回来了吧。

法学法硕是全国统一,猫腻少,法学硕士的报考我就不敢打包票了,好点的学校专业课很难,你复习很长时间也不一定能考好,一般学校的法学硕士关系户不少,每年考后总能看到很多人专业课超级高,离满分不远。如果你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报考法学硕士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实力一般又想进名牌学校,法学法硕是个不错的选择。

第二点,关于备考篇。我这次的成绩是英语53,政治66,专业基础,116,专业综合109。不算很高的分数,但是对于我来说很满足了,我10月1号开始复试,已毕业2年,在家看书。关于政治,用的任汝芬系列,以前学文科的,没有花太多时间,今年新增法律,还感觉一阵窃喜,有点麻痹大意了,大家以后还是要重视政治,稍微努力复习,可能就能上80了。英语我用的是新东方的单词,按真题分类的,只背了前面的,出现频率较高的,只出现过一次和没有出现过的就没有背了,还有一本是高教出版社的真题单词,然后就是做真题,我做了3遍,考试之前自己总结了一个作文模板。我英语4级水平,裸考了3次,第3

次472,6级考了2次怎么裸考都考不过去,所以大家也别太担心英语,对于英语一般的人过线就好。

关于专业课,不知道今年会不会有专门的分析,去年是没有,只有本大纲,还出得特别晚,11月初吧,所以导致今年大家专业课都不太高。如果有专门的分析最好,理解+背诵,如果没有的话我们既要看非法的分析,又要注意区别。因为法本法硕主观题占110,是大头,和非法本法硕还是有些区别的。首先要找出

法本和非法本大纲的区别,区别的考的几率比较大的吧,不然都一样了,还出本大纲干啥,比如今年民法的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及其功能;其次要注意细节,其实考后都感觉不太难,但是分都不高,常规的也都没有考,考的比较细,比如婚姻的效力,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和特征,你会觉得很容易理解,要说好得高分真的蛮难的;再次也要注意时事热点,像刑法考的是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本来大家都以为会考2个概念的比较题的,像抱负陷害罪和诬告陷害罪的区别啥的,结果考的是交通肇事,去年大家都清楚吧,酒后驾车现象比较多;最后就是答题的时候,我觉得要尽可能多写相关内容,还要有条理,一个论述20分啊,你随便写点能拿多少,所以有些人还能提前答完在玩或者睡觉,我很佩服。基础着重理解,综合强调记忆。

关于报考和准备法学法硕的一些友情提醒:

①准备早和准备晚没有多大区别,文科类的东西和数学,工类还是有区别的,而且大家本科都是学法学的,理解起来不会有太多困难

,即使准备得晚,也不要自己吓自己。当然,早点准备做到胸有成竹,会更有把握一些。

②每天复习多少时间。需要的是效率第一,时间其次。因为在家,我每天复习也就4—6小时,我觉得重要的是看进去多少,背进去多

少,而不是看了多少,背了多少。

③法学法硕有的学校是2年,有的学校是3年,大家要看清楚招生简章。避免到时候莫名其妙。

④虽然公费的学校不多,也还是有的,比如今年上海海事大学(找的人不多,10个吧),苏州大学(前25名吧),西政非法的有,法

本的我不是很清楚。

⑤调剂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很多学校都是校内调剂,法学硕士调到法本法硕,校内调剂不需要走调剂系统;很多学校重视本科出身

,不是985或者211的比较难,除非你分特别高,有关系的另当别论了。

⑥考研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还是要考虑就业,将来准备在哪里发展,报哪里比较好。在上海,我感觉你考复旦,和北大人大也差不多

,可是复旦要比北大人大好考一些吧。还是报个985院校吧,对就业比较好,

可能有些学校法学实力比较强,但是综合实力一般,有些学校综合实力强,法学一般,感觉考法硕还是选择后者吧。看自己的实力吧,争取一下子就考上,免得麻烦。

⑦如果你还是觉得报考法学硕士,不行反正可以调,当法本法硕是调剂备用,我也无话可说,每个人的价值观是不同的。反正我们自

己看得起自己就行,国家的政策也是一条线。如果你自己都看不起这个专业,那就别报了,省得以后每天抱怨着。

⑧报考了就坚持到最后吧,中后期会感觉压力很大,真的想放弃,觉得肯定考不上,坚持下来了觉得也就那样,幸亏没有放弃

法硕法学备考重要提示高分必看!

法硕法学备考重要提示

我本人是非法学,但这不妨碍我为大家提建议,毕竟来到这里都要考法硕,对于法硕的了解,属于个人经历,恕不多言,助理企业文化师考试教材。

近日逛图书城的时候,我关注了下法学的大纲,基本与非法学大纲目录相同,除了刑法部分加入了一些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都鲜有涉及的边缘犯罪,以及出题形式偏重主观题外,没看到任何其他区别。

很多同学问是否有法学分析会出版,个人观点认为,不会!因为非法学分析覆盖了大纲内容的99%,完全没必要再出法学单本。(出了别拍我)因此,教材务必人手一本法硕分析,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教材。另一个重要理

由就是,分析对于主观题具有明确的答题点罗列,与指南严重不同,加之法硕法学以主观题为重,职称日语考试。更要再次重申,注册税务师考试用书,抛弃指南,人手分析!

考试内容我看了一下,刑民法我不说了,比较简单易学,大家又都比较感兴趣,我重点说一下综合科,法理、宪法、法制史。再次重申,只能看分析。法理学单选题8分,多选12分总20分,宪法法史各66分44分总20分。足见法理学的重要性!简答题三门各一道总30分。案例分析题、论述题法理、宪法各两道总4道60分,最后法制史综合题20分。

按大纲样题来看,法理学简答一道基础题,论述题出自分析13章之后,营养配餐员考试教材,即法治、法与社会这两部分,这是历年法硕考试论述题出题点,相信法硕法学也逃不掉这一规律。案例分析多看法理宪法案例即可解决,套路性很强,建议找些主观题班课件听听。

参考教材:法硕分析、其他任何教材的刑法分则部分、宪法法条(有实力有精力考绝对高分的同学适当看看)、无。

最后祝大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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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的公布对法学考生指明了复习方向、明确了复习范围、划定了考试重点围绕大纲展开复习。

今年第一年法律硕士(法学)考试,又只有大纲,没有指定教材,我们应该

怎样复习呢?

法学法硕也有自己的特点,那就是:注重理论考察,注重考察考生运用基本原理分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的能力。考试特点应该是法学硕士和司法考试的结合。客观题偏向于司法考试的考法,主观题侧重于法学硕士的考法。但是难度上比之于上述两个考试都稍低。

关于法学法硕的特点,法学法硕虽然是法硕,但它是一种以法学本科生为对象的考试,这是二者的最重要的区别点,这也是我们分析考试大纲的出发点。法学法硕更加注重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理解、把握,更加注重主观题目的考察,更加强调解读热点现象、分析案例的能力,更加注重考生法言法语的运用和文笔功底。

法学法硕的考察目标解读,考试大纲要求“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及“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同时,侧重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4.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学科的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考试题型的变化;即法律法硕的考试题型分别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辨析题、法条分析题(刑法、民法专有)、案例分析题,而法学法硕的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二者相比,法学法硕少了法条分析题(民法、刑法)、辨析题;增加了论述题这个更加主观、更加开放的题目。这充分说明了法学法硕的考试特点更加灵活、考试题型

更加简便、考察角度更加多元、命题方向(主观化倾向)更加明确。

分值分布的变化更加倾向于考察理论功底和法学素养,法律法硕的考试模式下,专业基础课的客观题是60分,主观题是90分;而综合卷的客观题分值为81 分,主观题是69分。但是在法学法硕的考试模式下,不管是专业基础卷还是综合卷,客观题的分值均为40分,主观题的分值为110分。其分值变动之大,最能反映法学法硕的考试特点——主观化、多元化、灵活化。

从大纲不同点比较看法学法硕的特点;法学法硕注重考查理论功底,从两个大纲之间的不同即可看出,如,在刑法中,法律法硕只要求掌握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而法学法硕则除要求掌握二者之外,还要掌握正当化事由的概念和种类。这就说明在正当化事由这一节内容时,不但要掌握法定的事由,对于非法定的事由也应当了解、掌握。这就说明了法学法硕朝向法学的特点。

法学法硕的考察目标解读;考试大纲要求“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及“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同时,侧重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学科的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总之,法学法硕的要求就是,了解、掌握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并应当熟练应用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分析热点现象,分析案例,并且准确、恰当的使用法律专业术语,学会运用法律人的思维解决法律现象。所以,只有明确考察目标,才会明确努力方向,找到重点知识,也才能把握考试规律。

法学法硕的试卷结构解析;法学法硕的试卷从题型和分值分布都与法律法硕有很大的不同,这些不同对于我们的复习备考影响很大,必须深刻理解这其中的变化,掌握这些变化背后的原因,才能做到心里有数。专业基础卷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20个、20分)、多项选择题(10个、20分)、简答题(4个、40分)、论述题(2个、30 分)、案例分析题(2个、40分)。相对于法律法硕,少了辨析题和法条分析题的题型,增加了论述题。综合卷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20个、20分)、多项选择题(10个、20分)、简答题(3个、30分)和分析论述题(5个、80分)。相对于法律法硕,将法律法硕的分析题和论述题合二为一,变动不大。

分值分布;从专业基础卷来看,其中客观题为40分,主观题为110分,相对于法律法硕的客观题为60分,主观题为90分,客观分分值下降,主观分分值增大。综合卷法学法硕的卷面来看,其中客观题为40分,主观题为110分,相对于法律法硕的客观题81分,主观题69分来看,照例是客观题分值下降,主观题分值大幅度增大。

法硕(法学)各科分值是刑法、民法组成一张卷,各占75分;宪法、法理学、法制史组合成一张卷子,其中,法理学60分,宪法学50分,法制史40分。

复习用书、重点和备考建议一、总体策略,鉴于法学法硕的主观化、开放化取向,我们建议以主观题为主,以客观题为辅,以点带面,提纲挈领式地复习。

二、复习资料;以下法条是必备的:《刑法》及其立法解释、重要的司法解释;《民法通则》及其《适用意见》、《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及其解释等以及重要的司法解释;《宪法典》、《立法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人大、政府组织法》、《代表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宪法性法律。基本的法条是必备的,特别是刑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宪法典等,往往原题就出现在法条之中。

2、教材;据大纲的观点认为,各大院校的法律专业权威教材均可。我们认为法学法硕的考试特点决定了,以现行中国的法律制度为主线,以法律理论通说为依归,只要掌握了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任何一本教材都可以。当然,半官方的教材是要读的,他们的观点是要掌握的。

三、复习方法;有重点的研究法硕的真题、法条、教材、及四联的辅导资料

要结合着看,要学会利用手中的资源——资源是有限的,且是同质的,问题的关键是看谁最能充分利用资源!要学会在真题中找规律,法条里面找考点,教材里面找答题素材,辅导材料里面找重点。

https://www.360docs.net/doc/c816286156.html,/dispbbs_175_384_0_next.html

法律硕士(法学)统考大纲2010-1-7

一、“权宜之计”终成正果——“法学法硕”闪亮登场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2010年法律硕士考试大纲终于公布,与往年不同的是,本次考纲是以姊妹篇的形式公布的,即法律硕士(非法学)篇和法律硕士(法学)篇,此可谓法律硕士考试史上的第一次。

曾几何时,法律硕士的大门对法学考生来说,是雷池,不得逾越一步。09年国家教育机构为配合国家缓解就业压力,作为权宜之计,法律硕士向法学考生解禁——允许法学考生调剂法律硕士(法学)(以下简称法学法硕)。2010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大纲公布,法律硕士(法学)终于修成正果——国家正式设立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这对于广大法学考上来说,当然是一大福音,这意味着法学考生不再受法律硕士的“歧视”,不用再像以往那样用尽浑身解数、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般为那几个可怜的法学硕士名额而头破血流、耗尽心机!

这也意味着你可以避开法学硕士的高度激烈的竞争,成就自己的名校梦——各大高校看准国家教育政策调整的大好时机,纷纷开招法律硕士(法学)——这样,广大法学考生既可以不舍弃自己心爱的法学专业,又可以就读自己心仪的名校。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的公布,无疑为我们是广大法学考生指明了复习方向、明确了复习范围、划定了考试重点,万学教育海文考研团队希望广大考生抓住机会,围绕大纲展开复习、备考,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二、摸石头过河

2010年是国家首次开考,没有规律可循,没有真题可依,没有经验可借,怎么办?——摸石头过河!所谓“石头”,当然是历年的法硕真题。所谓“摸石头过河”,就是以法硕历年真题为圆点,以考试大纲为指针,以法学法硕的特殊要求为重点,严格区分二者各自考察重点。

既为法硕,就其性质而言,只是法硕的一个变种,但本质上还是法硕,这就决定了法学法硕不会偏离法硕的大方向,虽然法学法硕有自己的特色之处。既然是备战法硕,就应当遵循法硕的考试规律,切忌罔顾此点。

但是法学法硕也有自己的特点,那就是:注重理论考察,注重考察考生运用基本原理分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的能力。

综上,我们将法学法硕定性为:法学硕士和司法考试的结合。客观题偏向于司法考试的考法,主观题侧重于法学硕士的考法。但是难度上比之于上述两个考试都要有所下降!

总之,法学法硕并非无路可循,摸石头过河,照样杀出一条血路来!

第一篇

一、法学法硕的特点

法学法硕虽然是法硕,但它是一种以法学本科生为对象的考试,这是二者的最重要的区别点,这也是我们分析考试大纲的出发点。

法学法硕更加注重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理解、把握,更加注重主观题目的考察,更加强调解读热点现象、分析案例的能力,更加注重考生发言法语的运用和文笔功底。

体现在考试大纲上,具体有以下几点:

1、考试题型的变化;

即法律法硕的考试题型分别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辨析题、法条分析题(刑法、民法专有)、案例分析题,而法学法硕的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二者相比,法学法硕少了法条分析题(民法、刑法)、辨析题;增加了论述题这个更加主观、更加开放的题目。这充分说明了法学法硕的考试特点更加灵活、考试题型更加简便、考察角度更加多元、命题方向(主观化倾向)更加明确。

2、分值分布的变化更加倾向于考察理论功底和法学素养

法律法硕的考试模式下,专业基础课的客观题是60分,主观题是90分;而综合卷的客观题分值为81分,主观题是69分。但是在法学法硕的考试模式下,不管是专业基础卷还是综合卷,客观题的分值均为40分,主观题的分值为110分。其分值变动之大,最能反映法学法硕的考试特点——主观化、多元化、灵活化。

3、若干大纲不同点比较看法学法硕的特点

法学法硕注重考查理论功底,从两个大纲之间的不同即可看出,如,在刑法中,法律法硕只要求掌握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而法学法硕则除要求掌握二者之外,还要掌握正当化事由的概念和种类。这就说明在正当化事由这一节内容时,不但要掌握法定的事由,对于非法定的事由也应当了解、掌握。这就说明了法学法硕朝向法学的特点。

二、法学法硕的考察目标解读

考试大纲要求“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及“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同时,侧重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正确运用法

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4.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学科的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说到底,法学法硕的要求就是,了解、掌握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并应当熟练应用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分析热点现象,分析案例,并且准确、恰当的使用法律专业术语,学会运用法律人的思维解决法律现象。

因此,只有明确考察目标,才会明确努力方向,找到重点知识,也才能把握考试规律。

三、法学法硕的试卷结构解析

如上述,法学法硕的试卷从题型和分值分布都与法律法硕有很大的不同,这些不同对于我们的复习备考影响很大,必须深刻理解这其中的变化,掌握这些变化背后的原因,才能做到心里有数。

1、题型

专业基础卷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20个、20分)、多项选择题(10个、20分)、简答题(4个、40分)、论述题(2个、30分)、案例分析题(2个、40分)。相对于法律法硕,少了辨析题和法条分析题的题型,增加了论述题。

综合卷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20个、20分)、多项选择题(10个、20分)、简答题(3个、30分)和分析论述题(5个、80分)。相对于法律法硕,将法律法硕的分析题和论述题合二为一,变动不大。

2、分值分布

从专业基础卷来看,其中客观题为40分,主观题为110分,相对于法律法硕的客观题为60分,主观题为90分,客观分分值下降,主观分分值增大。

而综合卷,法学法硕的卷面来看,其中客观题为40分,主观题为110分,相对于法律法硕的客观题81分,主观题69分来看,照例是客观题分值下降,主

观题分值大幅度增大。

这种变化背后的考量因素,我们已经在前面阐述过,这里就不再赘述!

3、各科比重

各科分值没有变化,照例是刑法、民法组成一张卷,各占75分;宪法、法理学、法制史组合成一张卷子,其中,法理学60分,宪法学50分,法制史40分。

四、法学法硕与法律法硕的考试大纲比较

相对于法律法硕,法学法硕的大纲要求很以下不同点,值得注意:

1、刑法

法律法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一章,在法学法硕中为“正当化事由”,除正当化事由之外,增加了“正当化概述”一节,增加了对正当化事由的理论探讨;

法律法硕中的“一罪与数罪”一章,在法学法硕中为“犯罪形态”一章;

法律法硕中的“刑罚的概念和种类”,在法学法硕中拆解为“刑罚概述和我国刑法的种类和体系”两章;

在法学法硕中的刑法分论中,为了照顾体系的完整,增加了“军人违反职责罪”与“危害国防利益罪”两章,此为法律法硕所没有。

2、民法

法学法硕将法律法硕中的第四章即“法人与其他组织”一章中的“其他组织”单列一章,凸显其他组织在“法学法硕”考试中的重要性。

其他章节与法律法硕的要求没有区别。

3、法理学

法学法硕对于法理学的要求与法律法硕的要求有所区别,而且区别很大(主要集中在前七章),是这几门课中区别较大的一个。

但是,鉴于法学法硕考试的主观化、开放化的命题取向,我们完全可以按照法理学大纲对于考生的要求来复习备考即可,我们的预测就是法理学的客观题会大幅度下降,主观化考题会大幅度增加!

4、宪法学

法学法硕将法律法硕中的第二章“宪法的制定、实施和保障”一章合并到了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中的第三节、第四节;单列一章“宪法的发展历史”,讲述先发的产生于发展、旧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于发展等知识。并在第三章补充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容。

5、法制史

关于法制史的内容和要求,法律法硕和法学法硕的要求并未有不同,但是鉴于二者考试方式和目标的不同,还是建议考生有所侧重。

综上可以看出,法学法硕作为法硕的一个分支,与法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个别内容和要求上是不同的,这些不同之处应当引起我的高度关注——往往修订之处就是考点所在。另外,对于两者的相同点,也要按照我们前面的分析,注意二者考察的不同方向、方式、目的,注意把握二者考试的各自特点,以明确复习重点。

五、复习重点和备考建议

一、总体策略

鉴于法学法硕的主观化、开放化取向,我们建议以主观题为主,以客观题为辅,以点带面,提纲挈领式地复习。

二、复习资料

1、法条

以下法条是必备的:《刑法》及其立法解释、重要的司法解释;《民法通则》及其《适用意见》、《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及其解释等以及重要的司法解释;《宪法典》、《立法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人大、政府组织法》、《代表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宪法性法律。

基本的法条是必备的,特别是刑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宪法典等,往往原题就出现在法条之中。

2、教材

据大纲的观点认为,各大院校的法律专业权威教材均可。我们认为法学法硕的考试特点决定了,以现行中国的法律制度为主线,以法律理论通说为依归,只要掌握了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任何一本教材都可以。当然,半官方的教材是要读的,他们的观点是要掌握的。海文考研团队也会出版自己的辅导教材,整理自己的一套讲义。

三、复习方法

有重点的均衡复习方法是我们推荐的最佳复习方法。五门课组成300分的试卷,那门课都不能少,“瘸腿”是要不得的,要“全面小康”!有研究法硕的真题,善于从真题中发现规律,寻找考试重点,发掘命题趋势。总之,刑法、民法、宪法、法理、法制史,一个都不能少。

真题、法条、教材、辅导资料要结合着看,要学会利用手中的资源——资源是有限的,且是同质的,问题的关键是看谁最能充分利用资源!要学会在真题中找规律,法条里面找考点,教材里面找答题素材,辅导材料里面找重点,换言之,法条是骨架,教材是血肉,真题是灵魂!

根据复习备考的进度,我们将进行跟踪辅导,以后陆续会有万学海文2010法硕(法学)大纲解析系列之(二)、(三)、(四)、(五)出炉!祝愿大家2010年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https://www.360docs.net/doc/c816286156.html,/News/2010-1-7/52501.shtml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八八

国守相和县令的考核,仍沿秦制,通过上计的方式进行考课。汉《上计律》规定,年终由郡国上计史携带上计簿到京师上计,汇报工作。上计的范围包括户口、赋税、盗贼、狱讼、选举、农桑、灾害、道议等,根据政绩的殿最决定迁降赏罚。 随着官僚制的发展产生了官吏的休假和退休制度。对有功之臣给予省亲的假期,对有病官吏令其回家养病。退休称为致仕,汉时致仕的年龄为70岁,退休后的待遇,一般是给予一次性的较高赏赐,以示养老尊贤。 ■监察制度 【分析】汉朝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自成系统的监察组织。中央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长官为御史大夫,职掌全国的最高监察权,下设御史中丞和侍御史等属官。地方监察机关主要是在京师设的司隶校尉和各州(部)刺史。司隶校尉可纠举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并可直接弹劾三公。东汉时期,司隶校尉在皇帝面前与尚书令、御史中丞均专席独坐,被称为“三独坐”。 汉武帝时为了强化中央集权,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每区派出刺史1人。刺史在御史中丞的领导之下,依照《六条问事》行使监察权。到西汉末年,刺史的实际权限已超出六条的范围,直接干预地方行政事务。 《六条问事》是对部内所属郡、国进行监督的标准,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吏,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恃估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贿,割损正令也。”其中,一条规定监察强宗豪右,五条规定监察郡国守相。 除《六条问事》外,汉初惠帝时也曾颁行监察法规《御史九条》。 西汉御史台的建立是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结果。监察机关的活动,对于严肃吏治、纠弹不法,制衡权力,维系臣下对于皇帝的忠诚,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司法制度 ■诉讼与审判 【分析】汉朝起诉叫做告劾:告(告诉)指当事人或其亲属直接到官府控告,类似今天的自诉;劾(举劾)指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类似于现代诉讼中的“公诉”。汉朝规定应按照司法管辖逐级告劾,严禁越诉,除非有冤狱才得越级上书皇帝。根据“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除大逆、谋反之外,一般不准卑幼亲属告发尊长,否则以不孝罪处刑。严禁诬告,诬告者实行反坐。汉律还规定治安官吏负有纠举犯罪的责任,“见知而故不举劾,各与同罪;失不举劾,各以赎论”。 对被告的审讯,称“鞫狱”,沿用西周以来的五听之法。被告的口供即所谓“辞服”,是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为了获取口供,审讯中可以使用刑讯。经过审判的各项程序,事无可疑后,法官可依据律令作出判决,并向被告及其亲属宣读,称为“读鞫”。如果被告及其亲属不服,允许其申请重审,称为“乞鞫”,乞鞫期限为三个月,期外不听。 汉代还建立了录囚制度,即由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以平反冤案,疏理滞狱。西汉时州刺史“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东汉光武帝也曾亲录囚徒。录囚之制对平反冤狱,改善狱政,监督司法及统一法律适用具有积极作用。 ■春秋决狱 【分析】“春秋决狱”,也称“引经决狱”,是指以儒家经典(主要是公羊《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据,它是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必然产物。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精华》中说:“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盐铁论?刑德论》评价:“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春秋决狱最重要的原则被认为是“论心定罪”,即以《春秋》之义去考察犯罪者的主观动机,再对案件作出裁决。但现存汉朝三十多个引经决狱的案例,无一例证明“志恶而合于法者诛”,可见“论心定罪”的结论比较绝对和武断。 2019年今(非^■雙;.).,;^;^翊▼?贫 春秋决狱的原则,按照董仲舒的论述应该是“本事原志”,即春秋决狱,应兼顾事实和动机。但是,由于儒家经典教义不具有法的规范性和确定性,法吏又往往不谙晓儒术,于是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任意比附,造成司法专断和腐败的局面。 春秋决狱始于西汉中期,沿用于魏晋南北朝,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审判方式。除了对律学的推动和对审判原则的修正外,它还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开辟了引礼入法的通道。 ■秋冬行刑

2018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经验

2018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经验—新祥旭考研辅导班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考研的大幕,随着3月30号拟录取结果的查询落下帷幕,最终结束了我一年以来的长跑。我复习期间受考研帮经验帖启发良多,面对众多同学复习中的疑惑,写下这篇经验帖。 一、择校篇 (一)法学专业在2013年经历过一次教育部评估,具体排名网上可查,中国政法大学此次排名第。但就考研难度而言,并不与专业排名成正比,就我个人感觉,考研难度第一梯队为:北大=清华>人大≈复旦≈上交,第二梯队为中国政法、武汉大学及985中的法学强校诸如吉林大学,南京大学,第三梯队为其他四所政法院校(西政,华政等)及部分985、211。考研难度的评估固然与法学实力有一定关系,但更多的是关系到:1.招生人数,如人大招收人数就比北大多,虽然整体实力强于北大,但相对难度要低一些;2.地理位置,如中国政法比武汉大学招生人数多,但地处北京,所以在部分热门学硕上难度相差不大。3.学校名气及环境。这点不必多说 注:以上难度对比限于同学位同专业,法硕与学硕的对比并无意义,因为招生人数相差太多。另:第一梯队中的法硕含金量个人认为与第二梯队学硕相差不大,但对于将来希望走学术路线的同学而言,尽量还是选择学硕。法学的学术界更看重师承。一个好的导师有时候比一个好学校意义更大 (二)北京四校院校优势专业简述。在民商法学专业内,人大民商第一向来争议不大,清华,北大,中政,社科院四家紧随其后相差不多。但就招生人数而言,中国政法大学还是性价比比较高的。 人大:除国际法外各专业都很强 北大:国际公法,经济法,刑法,法理学,行政法,诉讼法。 清华:刑法,民商法,宪法,法理,民诉。 中政:刑诉,法制史,行政法,民商法 目前人大、北大、中政拥有法学一级重点学科 注: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 小结:对于上述三梯队而言,都是中国很好的法学院,学历仅仅是一块就业的敲门砖,最终能否进入自己希望的岗位,还是看自己的个人能力,这很大程度上与院校无关,各大律所对五院四系的简历都是愿意收的,但最终能否录用,要看你是否与他们的要求相匹配。

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之间如何选择

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之间如何选择 大家对法律硕士可能比较陌生,我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法律硕士开设于1996年,当时允许招法硕的学校全国只有8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到2010年可以招法硕的学校已经有115所,其中仅北京就有20所,每个学校招100多人,其招生人数是远远高于法学硕士的,因此,在难易程度上,也无法和法学硕士相提并论。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以前只允许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报考法律硕士,09年以来,法律专业的学生也可以报考法律硕士,但是,两者并不一起竞争,非法律专业学生参加的是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试,法律专业的学生参加的是法律硕士(法学)的考试,法律硕士(法学)的学制是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学制是3年。两者不一样,所以,不用担心允许法学的报考法律硕士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是否公平的问题。但是,法学硕士则不一样,不管你本科学什么专业,考试的题目都一样。 法律硕士考试全国联考,政治(100分)、外语(100分)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满分为150分)、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满分为150分)。是否全国联考是法硕和法学硕士的最明显的一个差别。法硕考题全国都是一样的,法学硕士考试由学校出题,考的学校不一样,题目就不一样。法学研究生的考试,最好是可以弄到一些学校内部的信息,比如说历年试题,老师的最新研究成果之类的,这样的话,胜算会更大一些,但是,法硕因为是全国联考,这些信息就没有多大的价值了。 法律硕士考试是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考试,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法学硕士就是学术性学位。这在有的学校的招生简章中就有区分,报考法学硕士的看“学术性硕士生招生简章”,报考法律硕士的看“专业硕士招生简章”。法律硕士(专业硕士)和法学硕士(学术性硕士)的区别就是培养方向不一样,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热潮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而法学硕士主要是学术研究。实际上这些区分都是形式上的,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法学研究生毕业的也大多从事法律实践工作。 法律硕士考取以后,缴纳的学费比较多。以北师大为例,“法律硕士(法学)学费2年总计2.8万元,分二次按每学年1.4万元缴纳。法律硕士(非法学)学费3年总计4.2万元,分三次按每学年1.4万元缴纳。”所以,学费的多少也是考生特别是家庭经济情况不是太好的学

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完整版真题及答案

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完整版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l~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 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A. 一、单项选择题:第l~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刑法第313条的解释 C.我国票据法第102条关于票据欺诈行为刑事责任的规定 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A.犯罪地国家的刑法B.犯罪人国籍国的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国际条约缔约地国家的刑法 3.甲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到某赌场“抓赌”,在赌徒慑于其联防队员身份而不敢反抗的情况下,“没收”赌资5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B.敲诈勒索罪 C.诈骗罪D.抢夺罪 4.下列有关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作为是故意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B.作为是故意的或过失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C.作为是直接故意的,不作为是间接故意的或过失的 D.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 5.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结合犯的典型情形是 A.甲罪+乙罪=丙罪B.甲罪+乙罪=甲罪 C.甲罪+乙罪=乙罪D.甲罪+甲罪=甲罪 6.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起决定性作用的是 A.实行犯的行为B.教唆犯的行为 C.组织犯的行为D.主犯的行为 7.依法被指定的枪支制造企业,在境内非法销售本企业制造的、射击精度不合格的枪支。该行为构成A.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B.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8.下列行为中,应按伪证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检举余某奸淫幼女 B.乙担任被告人文某的辩护人,伪造证据,意图使文某逃避刑事处罚 C.丙在进行遗嘱真伪鉴定时,故意做出虚假鉴定结论,造成法院错判 D.丁在为犯罪嫌疑人申某作哑语翻译时,故意进行错误翻译,致申某无罪释放 9.甲公司用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向某商业银行借款3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不善,导致该笔款项无法归还。甲公司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构成贷款诈骗罪 C.构成骗取贷款罪D.构成合同诈骗罪

14年中央财经大学法硕专业考研复习规划-考研考点分析

【2013年喜报】 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7人考入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5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

历年复试分数线 2013年复试分数线 2012年复试分数线 2011年复试分数线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案例53 叶广胜为某村村民,老伴去世早,独自将两个儿子扶养成人。大儿子叶军高中毕业后,去南方打工并在当地结婚,与家中甚少来往。小儿子叶伟在家务农,结婚后与年事已高的父亲同住。考虑到大儿子经济条件较好,小儿子夫妇又如此孝顺,叶老汉于1995年写下一份遗嘱,自己的三间瓦房及存款5000元,于其死后全部由小儿子叶伟继承。到1997年,叶伟夫妻经朋友介绍去省城当临时工,并暂定居省城。叶老汉在一次中风后因无力照料自己的起居,遂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由村里负责叶老汉的生养死葬,叶老汉死后,其所有的三间瓦房归村委会所有。此后,村里专门派人照顾直至他两年后病故,并为其办理了后事。在办理后事时发现了叶老汉的l万元的存折。后村委会依约定占有了他的三间房屋。叶老汉的两个儿子对此提出异议。 [问题]1.叶老汉生前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叶老汉的三间房屋应归谁所有? 2。叶老汉的1万元存款应如何处理? 解析53遗蹭扶养协议的效力

2020年法学考研各科复习经验的分析总结

法学考研各科复习经验的分析总结 政治 首先做的一个工作就是买教材,由于之前专业课的书大部分已经备齐,所以这时我只需要准备政治的参考书。我用的是任汝芬序列,辅之政治大纲解析(红宝书),讲座我没有报班而是从网上买的视频资料。因为此时大部分辅导班已经开课。资料网上应该也有下载,但是需要大家花时间找,所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吧。讲座我觉得新东方的还是不错的。因为任老先生也有加入新东方的网络课堂班,所以跟海天的授课大部分是一致的。最关键的是视频讲座跟书的编写是一致的,这更有利于我们对照书同时做笔记。 现在我开始说说我的复习过程。由于高中时学的理科,大学里的政治学习不用我说大家也都清楚,所以考研政治复习时基础基本为零。由于时间紧迫,我直接从讲座开始入手。每天把讲座下载到p4里,对照书一边学习一边记笔记。什么重点、难点、热点,老师都会讲到,这时候要随时做记号。但是不是只听讲座就够的,老师讲的只是重点内容。理解依然是关键。所以要反复不停地看书,培养政治的“语感”,做题时尤其是简答题才会有东西可写。看书的同时,要开始大量做题了。当然如果有时间可以先把书过一遍再来做题。政治的题目多,一定要进行大量的练习。我记得当时一上午的时间我差不多能做近200道选择题吧。然后是对答案,看错题分析原因。不会的问同学,去群里去网上求帮助,不管何种方式,一定弄懂。

做题的要求就是既要有量也要有质,在这里,我想说的是,选择题是最能拉开差距体现大家复习水平的地方。大家不要觉得一个选择题就那么一两分而不重视。要知道积少成多,而且选择题中尤其是多选要想真正做对并不容易。而对于简答题,一般人多多少少都不会偏离大题。在做题的后期,也要试着练习一些简答题,看一下答案的解题思路、答题方式。同时题目做过之后也要反复地看。每看过一遍就要自认为重点或者还没掌握的题目上做记号。每一遍都用不同的记号,这样如果一个题目上的记号过多,那就是你的薄弱环节了。自己一定要把相关知识点在课本中找出来加深记忆。同时一些有关联的题目,比如知识点类似的,则在题目旁边标上页码题号,以便于对比记忆。到了冲刺阶段,各种押题、预测题会铺天盖地。我当时买的是海天的《最后四套题》跟启航的《20天20题》,买多了也看不过来。其实这些我也没有全部背完,但是一定不要忘记反复地看,有空就看。多看看,即使题目没有背到,由于之前的知识储备已经有了也就不怕了。 英语 接下来,掰一掰我最爱的英语,首先是真题,我用的是张剑的《十年真题解析》(黄宝书),记得复习的教室里,基本是人手一本的……单词书买的是星火的。第一遍,前面已经跟大家说过了,我做的时间比较早。而且当时也就是对对答案,看一下解析,对错题做一下标记。由于间隔时间比较长,所以对于第二遍分专题做影响不大。分专题做,我开始仔细研究解析,对错题再进行标记。找出文章中不

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2017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A、社会公益性B、技术规范新C、国家强制性D、国家引导性【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法的基本特征2.首次将法界定为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工具的学者是A、亨利梅因B、马克斯韦伯C、卡尔马克思D、罗斯科庞德【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3.下列不属于大陆法系别称的是A、民法法系B、日耳曼法系C、罗马法系D、央格鲁法系【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大陆法系的概念4.我国刑法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该规则所包含的逻辑结构要素是A、假定和行为模式B、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C、假定和法律后果D、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5.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原则是A、从旧原则B、从旧兼从轻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新原则【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法律的溯及力6.我国X省人大[微博]常委会制定了《X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该法规性质上属于行政法部门B、该法规制定后,不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该法规虽在该省范围内适用,但仍具有效力上的普遍性D、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中国的法律渊源、法律渊源的正式与非正式渊源的区分7.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甲破坏供电设备,导致其地发生大面积停电,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亿元。法院审理时认为,甲的行为导致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法院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理解属于A、历史解释B、文义解释C、体系解释D、限制解释【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法律解释的方法8.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吧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立法者都应当从自然科学家中产生B、立法者应该在制定法律时多听听自然科学家的意见C、立法者在立法时应当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尊重科学性和规律性D、立法者不必从社会科学的角度而应从自然科学的角度考虑立法问题【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法律制定的原则9.某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某利用其掌握的城市居民低保资格复核权,收受申请人好处费,被上级机关撤销主任一职,陈某受到的法律制裁属于A、行政处罚B、刑事制裁C、民事制裁D、行政处分【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法律制裁、行政制裁10.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司法活动范畴的是A、交通警察处罚交通违章者B、司法局审查发放律师执业证C、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D、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11.下列关于法律推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辩证推理和类比推理都属于实质推理B、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都采用三段论的推理模式C、类比推理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最被严格禁止的D、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主要适用于判例法系国家【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12.李某因车祸致双腿残疾,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全责。李某遂向法院起诉,除要求王某赔偿30万元医疗费外,还主张对她因车祸向受侵害的正常行走权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李某主张

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A.扩大解释 B.类推解释 C.限制解释 D.文理解释 【答案】A 【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 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别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D 【解析】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A 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的规定,B 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行主从犯的区分,C 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 D 选项正确。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 B.虐待罪 C.危险驾驶罪 D.食品监管渎职罪 【答案】D 【解析】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三一

1.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为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包括:(1)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如把买卖误解为赠与行为; ⑵对标的物的误解,如把复制品当作原件;(3)对价金的误解,如将1 000元误认为100元;(4)对当事人的误解,如把某甲当作某乙。 民法上的误解仅限于对行为内容的误解,不包括对行为动机的误解,而且这种误解是重大的,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造成的。 2-因受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以引起、强化或维持他人的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做出意思表示为目的的欺骗行为。(2)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欺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的,以引起、强化或维持他人的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做岀意思表示为目的的欺骗行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欺诈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才是可撤销的。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向对方或其亲属预告危害,使其发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这种恐惧心理而作岀的违背其真实意思的行为。 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指在双方、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它具有以下特点:(1)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2)行为结果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而另一方则获得显然超过了正常情况下所能获得的利益(暴利);(3)不利一方当事人所为民事法律行为并非其本意,而是由于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原因;(4)这种不公平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或者是当时社会所公认的不公平。需要注意的是,显失公平仅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所造成的不公平,而不包括因为受欺诈或受胁迫而造成的不公平。 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分析】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后,与无效的民事行为一样也具有自始无效的后果,但二者毕竟不同,主要表现在: 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也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争议,该行为都是无效的,是绝对无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相对无效,是有条件的无效。当事人提岀申请并经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可是该行为无效的前提条件。 2.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有了约束力,只有在被撤销后,才丧失法律上的效力。当然,撤销行为具有追溯力,追溯到行为开始。 3.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或与该民事法律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主张无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受理的案件中发现属于无效范围的,也可以主动确认其无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通常是因该行为而蒙受不利的一方,如受欺诈方、受胁迫方)才可请求撤销,其他人不享有撤销权。 另外,在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如果属于部分无效的,没有被撤销的部分继续有效。 第t节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分析】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岀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民法学

考研经验交流法学学硕(非法本)

经验交流分享法学学硕(?非法本) 我是周勤,19级东北北财经大学经济法学上岸,我是三跨(跨省跨学校跨专业)今年年初试335分,排名13名,我考的是经济法学专业,本专业是金融学,虽然分数不是很高,但是只要有需要我帮助的,只要我可以做到的我会尽量帮助大家的,分享谈不上,不过交流还是可以的! 一、专业课时间安排 1.3?月份收集资料料和信息 2.4-6月份第一轮复习第一轮复习我主要是专业课看视频和看书,视频我是看的文运法硕的视频,在b站上搜就可以了了,我看视频主要是?己是跨考,毕竟有案例例分析,所以需要理理解法条,而且理解之后会较好记忆。 3.7-8?月份第?轮复习,主要是背书,一本书全背,根据课后习题来辅助划重点来背书。 4.9?月份到考试,第三轮复习,边背书,边背真题,做每单元的知识点框架图,把真题过一?片之后把真题的问题标记在书本上,便于掌握知识点,便于明?白哪里是考点。然后就是?直背书和背真题,主要是重复。 二、专业课复习小技巧 1.专业课视频:我看专业课视频主要是是看一下老师是怎么理理解和授课的,我看的视频主要是文运法硕的视频,他们是法硕联考的视频,但是对于跨考?生是个很不不错的选择,在吧b站上可以选择

2倍速播放,对应的文运法硕的笔记直接网上搜索就可以了了,刑法我看的是陈永生老师的,?法看的是杨烁老师的,宪法看的是王旭老师的,法理学看的是马峰老师的,看了他们的基础和强化视频,我看的是18年年的,你们可以参考20年的视频。 2.知识点框架图:我在第三轮的时候做的框架图,在背真题的时候,把真题标记在框架图和书本上,便于后期的记忆,在看真题和课后习题的时候,就会慢慢?己总结出考试的重点与考点,不同的彩笔标记下就可以了了,这样后期在背的时候会明?那些是重点和考点。 3.公众号:我关注了?文运法硕的公众号,虽然它是联考,但是可以去参考里面的学习经验,它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分享一些经验,也会分享具体阶段的复习进度,不知道?己进度怎么样的时候,可以去看看里面分享的经验,对一下自己的复习进度,可以及时的调整自己的复习计划。 4.我的时间计划表:我的时间计划表,每个月都会做个计划表,随时调整调整,也有自己的周计划表,每天按时打卡,以此来督促自己的任务是否完成,我感觉这个习惯挺好的,到备考的后期很多人会出现迷茫和慌乱,而这个计划表就会让我自己学习进度有条不紊的进行,也不不会浪费时间,自己也会充满动力。每个人的习惯不不同,我也只是个建议,希望可以相互借鉴。 5.关于背书记忆:刚开始的时候,背的书肯定会忘记的,这个不用担?,你就只管背书就可以了,多背,就会好很多,我为了记忆更牢固,我边背书边用写在草稿纸上,感觉确实还不不错,就是背的慢一

考研资料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课真题

考研资料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课真题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答题卡和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和考生编号,同时在答题卡上涂写考生编号的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写在其他地方无效。 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答题纸和试题一并装入试题袋中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刑法第313条的解释 C.我国票据法第102条关于票据欺诈行为刑事责任的规定 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A.犯罪地国家的刑法 B.犯罪人国籍国的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国际条约缔约地国家的刑法 3.甲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到某赌场“抓赌”,在赌徒慑于其联防队员身份而不敢反抗的情况下,“没收”赌资5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敲诈勒索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4.下列有关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作为是故意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B.作为是故意的或过失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C.作为是直接故意的,不作为是间接故意的或过失的 D.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 5.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结合犯的典型情形是 A.甲罪+乙罪=丙罪 B.甲罪+乙罪=甲罪 C.甲罪+乙罪=乙罪 D.甲罪+甲罪=甲罪 6.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起决定性作用的是 A.实行犯的行为 B.教唆犯的行为 C.组织犯的行为 D.主犯的行为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

专业基础课试题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第1-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2.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单位应当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负刑事责任 B.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 C.单位犯罪的实质特征是为了单位的利益D.没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3.关于过失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B.过失犯不存在未完成罪

C.既处罚过失结果犯也处罚过失危险犯 D.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 4.甲给乙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2.5万元。乙当即说“听你的”,但未向丁转达。丁还是带人将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5.下列情形中,属于必要共犯的是 A.包庇罪 B.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C.寻衅滋事罪 D.组织恐怖组织罪 6.甲、乙通奸生有一女,为避人耳目,将女婴置于人迹罕至的山林中,该女婴因饥渴而死。对甲、乙应当 A.按遗弃罪定罪处罚 B.按虐待罪定罪处罚

C.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D.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7.甲因与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到丙家后,乙冲过去给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随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伤。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罚。 B.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罚 C.乙不构成犯罪,因为其拳击未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 D.对乙应当按照主犯处罚 8.甲在盗窃时被当场抓获,经审讯,甲主动交代了自己与乙共同盗窃某仓库的犯罪事实。对甲的交代行为应当认定为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自首并立功 9.下列行为中,应当按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窃取一份绝密级的高考试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九二

等酷刑。隋唐以来以十为尾数的笞杖刑改为以七为尾数,共十一等:笞刑从七至五十七,分为六等,杖刑从六十七至一百零七,分为五等。元初还仿效宋朝施行“折杖法”,杖折为笞,徒折为杖,但折杖法并未维持很久,徒刑恢复后,并附加杖刑,以至“本减而变为加矣”。元朝还公开允许私刑的合法存在。 三、民事立法 ■财产法律制度:契约关系;损害赔偿。 【分析】元代法律中有许多关于“阑遗物”的规定。“阑遗物”是蒙语中的牲口和奴婢,因为长期游牧,牲口对于征战、运输、生存具有重要意义。阑遗的牲口和奴婢如果公告十天仍无人领取,官府应收管,有主人前来认领的,仍要归还本主。 元代的契约关系主要规定了买卖契约、典当契约、借贷契约、租佃契约。不动产买卖和典当必须经过“经官给据” “先问亲邻” “签押文契” “印契税契” “过割赋税”五个程序才能生效。 元代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较多体现在人身伤害上。如造成对他人的人身伤害,加害人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养济之资”“养赡之资”和“医药之资”。烧埋银主要适用于杀人或伤人致死的犯罪。对于各种杀人罪,向罪犯家属征“烧埋银”白银50两给“苦主”(受害人家属)。烧埋银具有一定的损害赔偿性质,但蒙古人往往以此逃避刑事追究。 ■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分析】元朝统一中国以后,虽然受到儒家礼教纲常的影响,但仍保持某些蒙古族原有的传统,特别在婚姻方面,允许依照不同民族的风俗和习惯行事,而不强求划一。至元八年定制:“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汉族禁止“有妻更娶”,但蒙古习惯法“札撒”却允许蒙古人一夫多妻。此外,蒙古人还实行“收继婚”,即未婚男子收娶家族中的寡妇为妻,子可收父妾,弟可收兄妻,兄可收弟妻,“父死则妻其母,兄弟死则收其妻”。但汉人除弟收亡兄妻外,上述亲属乱伦或重婚均为法律所严禁。 建立婚姻关系必须订立婚书(或称“嫁娶礼书”),婚书上写明议定的聘财数额,如果是招赘女婿,须写明养老或出舍的年限,主婚人、保亲人,媒人须在婚书上签字画押,然后依礼成亲,婚姻关系方才有效。明、清时虽然一般也要求有婚书,但已不再是必备形式要件。元朝还对媒妁进行规范化管理,只有经基层官员、地方长老等保举推荐的“信实妇人”才能充任媒妁,并由官府登记在册,媒妁职业化倾向明显。关于婚姻的限制和解除,元基本沿用唐宋旧法,但不似唐宋那样严格。 在继承方面,蒙古人和色目人各依其本俗法。蒙古习惯法由幼子继承父业,后因接受汉法影响实行诸子均分制,但实际份额仍不相同。户绝之家的女儿和寡妇享有继承权或有条件的继承权。元朝以前,法律允许改嫁寡妇带走原有妆奁,不准寡妇带走的限于亡夫的遗产(或应得份额)。但元朝规定,离婚妇女或寡妇如果再婚,丧失原先从父母处得来的妆奁物及其他继承得来的财产,夫家财产更是不得带走。明清受元朝影响,皆有“(寡妇)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的规定。 四、行政立法 ■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 【分析】元朝以中书省取代隋唐的三省。中书省以中书令为长官,由皇太子兼领。皇太子一般不到职视事,由左右丞相及其他副职实际负责政务,统称宰相。中书省下仍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掌管国家各方面行政事务。 元朝中央政府另设有枢密院和宣政院。枢密院掌理军事,地位低于中书省,皇太子兼领枢密使。宣政院掌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地区军民政教事务,以国师(帝师)总领,机构庞大,职官僧俗并用,遇重大军事,须会同枢密院商定。由于蒙古贵族崇信喇嘛教,并且以国师或帝师教旨和皇帝敕令并行于西部藏族地区,因此,宣政院的权力很大。 地方行政机构大体仿宋、金旧制。元世祖时置行中书省,以为中书省的临时派出机构,不久因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即以行省作为地方固定的行政区域,大体形成行省、路、府(州)、县四级制。行省和路分别以丞相和总管为长官,府、州、县则设尹为长官。地方各级行政机构皆设蒙古管事官达鲁花赤一人,掌握实权。 第2 0 19年全国法律硕士(.开法学)联考大巧分析 ■科举制度的变化 【分析】元朝建立以后,科举考试制度长期停废,直至元英宗延佑元年(1314年)才恢复。元朝的科举每三年

复旦大学法学考研经验心得之复试篇.

复旦大学法学考研经验心得之复试篇2013-06-08 从这两年来看,复旦法学的实际复试线要比公布的低10左右。当然不啦,如果所报专业达到公布线足够,则该专业的实际复试线就是公布线。所以大家在复试线公布后,自己的分数距离复试线很近千万不要放弃,仍需好好准备复习。 一、复试的准备 复试复习要趁早。我建议同学们在初试结束后的寒假期间最好找导师论文读一下,把握导师的学术思路、观点和倾向。这点非常重要。其次如果原意的话,可以把老师的代表作也看一下(这个不是必须的)。一个专业有好多导师,最好把他们的论文都看看,当然你也可以有所侧重。 关注法学动态和法律热点。在假期可以多多刷刷微博,了解当前法律热点。找些最新的法学论文(不一定局限限于所报专业),就可以了解最新的学术动态。对于这两个方面不可以完全不知道,但也不必深入了解。 复试前,要准备三样东西。第一,是导师的基本学术观点和倾向,这通过导师的论文得知,不必怎么刻意记忆。第二,是当前最热门的法律热点。比如2012年最热的法律热点是劳动教养(估计2013年还是),你就要准备下这方面的材料,比如劳动教养是否违法等等。我这次准备复试就搜集了一些劳动教养的材料,从它的历史沿革到事实作用以及法律分析都有。遗憾的是,在复试中我没有被问到。但是同专业的另一位同学就被问到这个问题,并问他劳动教养具体违反哪些法律,甚至让他具体到《立法法》的第几条(当然这是老师的额外要求)。我要说明的是对于法律热点,其实你还可以放到更广阔的范围内去考察,凡是一些社会热点,都应该可以用法律去思考和分析。 对于一些人尽皆知的社会热点,如果老师问到你居然毫无印象,这会令老师十分失望,做学术不关注现实是很危险的。比如我当时复试前还特意查阅下“PM2.5”这个概念,这个名词在2012年非常热门,牵涉到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大家都知道2012年冬天的雾霾有多严重吧),虽然它与法律没有太多直接的联系,但我不希望在老师万一问到我这个问题时竟然一无所知。第三,就是最近的法学热点,其实这个与法律热点不是很好区分,可以结合法律热点来准备。我记得2011年复试时,孙老师问我知道“能动司法”吗?其实这就是法学热点,因为这几年最高院搞司法能动,必定会引起法学界对能动司法的关注。如果你一无所知的话,老师会有多么的失望。 二、复试的具体形式 关于复试的具体形式,我这里提一点。复试时有三到四位老师,其中中间一位一般是学科带头人,他负责主持,一般不问专业问题。他的职责是做面试

2017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7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1、债权属于( ) A.公权利 B.对人权 C.对世权 D.绝对权 2、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 ) A.事件 B.物质财富 C.精神财富 D.法律权利 3、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表现为( ) A.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目的 B.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力量源泉 C.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原则 D.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 4、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有权制定( ) A.法律法规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以下诸项中,关于法学产生和特征的正确描述是( ) A.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有法就有了法学 B.法学是超阶级的、超政治的 C.职业法学家的出现是法学产生的标志 D.法学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 6、关于公、私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公、私法的划分是普通法法系划分部门法的方法 B.罗马法学家帕比尼安首先提出划分公法和私法的学说 C.公法一般是指宪法、行政法、民法和程序法 D.私法包括商法

7、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是( ) A.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载体 B.一个法律规范就等于一个法律条文 C.一个法律规范不能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 D.一个法律条文可以包括几个法律规范 8、以下法典中,突出地反映法律社会化精神的是( )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英国宪法 D.美国宪法 9、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是靠( ) A.社会舆论 B.领导的威信 C.自觉遵守 D.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10、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分为 ( ) A.国内法和国际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 一般法和特别法 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11、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适用法律时( ) A.就不应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B.有时也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C 仍然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D.法律应无条件地服从党的政策 12、美国的法属于( ) A.法典法系 B.罗马一一日耳曼法系 C.大陆法系 D.英美法系 13、法的本质是()决定的 A.社会生产力水平 B.社会经济基础 C 全体社会的共同意志

2020考研法硕真题:非法学(完整版)

2020考研法硕真题:非法学(完整版)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真题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 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 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 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事先防卫B正当防卫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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