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生产安全应急方案风险评估报告计划结果.doc
XXXXXXXXXXXXX港务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2017 年 7 月
前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安监总局令第 88 号) 要求,企业在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前,应对生产现场进行事故风险辨识和评估。本报告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识别公司生产
过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事故的可能性及产生后果的严重性,评估各类事故后果的
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并提出事故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风险辨识评估范围为 XXXXXXXXXXXXX港务有限公司管辖的 3#~22#泊位和对应堆场、仓库;采用预先危险分析法进行风险分析。
事故风险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方法、企业简介、公司周
边环境及交通状况、生产过程工艺、主要设备设施、危险货物及储量、事故风险分析、
危险有害物质、生产过程风险分析、预先危险分析、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有害物质分布、风险分布、风险控制措施、事故风险结论。
目录
一、概述 ...........................................................
1.1 评估目的 .......................................................
1.2 评估范围 .......................................................
1.3 评估方法 .......................................................
二、企业概况 .......................................................
2.1 企业简介 .......................................................
2.2 公司周边环境及交通状况.........................................
2.3 生产过程工艺...................................................
2.4 主要设备设施...................................................
2.5 危险货物及储量.................................................
三、事故风险分析...................................................
3.1 危险有害物质...................................................
3.2 生产过程风险分析............................................... 3.3 预先危险分析...................................................
3.5 重大危险源辨识.................................................
四、事故风险分析结果...............................................
4.1 危险有害物质分布...............................................
4.2 风险分布 .......................................................
4.3 风险控制措施................................................... 4.4 事故风险结论...................................................
一、概述
1.1 评估目的
为识别和分析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事故风险,确定事故危险源;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并找出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为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提供依据。
1.2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主要围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主要包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的生产工艺装置和储
存设施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
1.3 评估方法
本次风险评估主要采用预先危险分析法。预先危险性分析(Preliminary Hazard Analysis ,简称 PHA)是在进行某项工程活动(包括设计、施工、生产、维修等)之前,对系统存在的各
种危险因素(类别、分布)、出现条件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宏观、概略分析的系统安全
分析方法。其目的是早期发现系统的潜在危险因素,确定系统的危险性等级,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这些危险因素发展成为事故,避免考虑不周所造成的损失。
分析步骤如下:
(1)熟悉对象系统;
(2)分析危险、危害因素和事故诱导因素;
(3)推测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和危险或危害程度;
(4)确定危险、危害因素后果的危险等级;
(5)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按危险、危害因素导致的事故、危害的危险(危害)程度,将危险、危害因素划分为四个危险等级:
表 1-1 危险、危害因素分级表
级别危险程度
Ⅰ级安全的,可以忽略。
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边缘状态,暂时尚不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措施。
Ⅳ级破坏性的,会造成灾难性事故,必须立即排除。
预先危险性分析采用如下的表格形式(见表1-2 )提交结果。
表 1-2 危险性预先分析(样表)
潜在事危险、触发事现象形成事事故后危险等控制措
故有害因件故原因果级施
素事件
二、企业概况
2.1 企业简介
XXXXXXXXXXXXX港务有限公司由 XXXXXXXXXXXXX港务有限公司本部和
XXXXXXXXXXXXX港务有限公司铁山港分公司组成。
XXXXXXXXXXXXX港务有限公司本部现有生产性泊位15 个,即 3#~22#泊位。码头库场面积
超400 万平方米,年实际通过能力超过 8000 万吨,其中集装箱通过能力 55 万 TEU。目前公司已
建成一批大型的铁矿石、硫磺、粮食、煤炭、化肥、木片、液体化工、水泥、磷酸、沥青、
植物油等货种的专用仓储和装卸船系统,具备了装卸各种件杂货、散货、集装箱、液体化工产
品诸货种能力和仓储中转联运等功能,是国家重要的建材进出口基地、粮油加工基地、煤炭储
备配送中心。
公司拥有铁矿石专用码头,硫磷专用码头,集装箱专用码头,粮食专用码头,液体化工码
头等专业码头。现共有库场面积376 万平方米,其中仓库共有32 座(含在建仓库11 座,仓库总面积达 31.79 万平方米)。堆存能力超过 1200 多万吨。现有大型装卸机械 358 台( 套) ,自动装车楼 2 座,门座起重机 80 台,门机最大起重能力为 40 吨,轮胎起重机最大起重能力为 50 吨,其他设备 1270 多台(含叉车、抓斗等)。
目前,公司现有员工约 3500 人,技术管理人员约 100 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5 人。公司设置安全环保部,专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监管、督查工作,配备 1-3 名专职安全员。公司在安全管理实行直线管理,与下属各部门构成严密安全管理网络。
2.2 公司周边环境及交通状况
公司位于 XXXX港市港口区,所属泊位见图 1 所示。
XXXX港北港码头经营有
3#
4#
5#
中粮油脂
6#
7#
8#
中
9#
10
11
12
13
大海粮油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图 1
新海油
枫叶粮油
公司泊位示意图
XXXX港胜港码头有限公
XXXX港兴港码头有限公
公司所属泊位( 3#~22#泊位)周边有其他生产经营企业:XXXX港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0#~过渡段)、XXXX港胜港码头有限公司( 400/402/406/407 泊位)、XXXX港兴港码头有限公司( 403/404/405 泊位)。港口作业区内有其他各类物流公司、劳务公司、工程施工企业、驻港企业等。公司周边其他保护对象见表 2-1 。
表2-1 公司周边保护对象
序保护区域或对
方位与距离范围与规模
号象码头装卸中心堆场中心
1 牛头村西北, 2645m 西北 ,2668m 30 户,约 100 人
2 插排尾村正东, 610m 正东, 279m 约 6400 人
3 市第一医院港
正东, 579m 正东, 240m
约 810 人次,其中职工约 210
600 人次口分院人,日就诊人数约
4 白沙澫社区东北, 282
5 东北, 2878 13135 户, 41741 人
5 港口区第一小
正东, 1470m 正东, 1191 约 1300 人学
6 大海粮油港区内约 800 人
7 惠禹公司港区内约 500 人
8 中储粮港区内58 人
9 枫叶粮油港区内约 270 人
10 嘉里粮油港区内约 390 人
11 澳加粮油港区内约 160 人
2.3 生产过程工艺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进行货物的装卸作业。其中,中级泊位没有安装装卸设备,如需进行货物装卸,可采用靠泊货船自带装卸设备。码头后方堆场货物装卸采用铲车、叉车和吊车(由公司统一调配)等。其他泊位均安装有装卸门机,货物经门机进行装卸,卸船或经过皮带
运输机或者汽车转运至目的堆场或仓库。集装箱主要经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卸船后,经集装箱牵引半挂车运至重箱堆场,由堆场内的龙门起重机进行卸车堆放。
9#、 10#泊位主要是集装箱装卸,集装箱需进行装箱或拆箱作业。
14#、15#、 16#泊位的硫磺卸船后经皮带运输机运送至堆场,堆场的散货硫磺由堆取料机
取货至皮带机上,经过皮带机输送到分料漏斗后,通过自动灌包机灌包,然后用叉车将灌包后的袋装硫磺铲码到后场装入集装箱内,然后经铁路专用线运出。该工艺目前由于灌包机停用而暂停,取而代之是在堆场边进行人工装袋,主要利用装载机将硫磺卸至漏斗后由工人进行装袋,然后装车运出。叉车将袋装硫磺铲运至火车卡边,由人力装卡后运出。
2.4 主要设备设施
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涉及的设备类型有:门座式起重机、卸船机、装船机、斗轮机、装车
楼、皮带运输机、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龙门起重机,还有其他各类流动机械,如叉车、堆高机、反箱车、正面吊、装载机、挖掘机、公铁两用牵引车、小拖、牵引车、港作车、洗扫车、汽车吊。其中大部分属于特种设备。
2.5 危险货物
公司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进行各类货物的装卸、贮存。其中货物主要有化肥、白糖、菜籽粕、豆粕、棕榈仁粕、钢材、煤矿、金属矿、废铁、粮食、硫磺、危险化学品等,各类货物作业区域和存放位置见表 2-2 。
表 2-2 各泊位涉及货物和贮存情况表
泊位号货物种类
3化肥、钢材、内贸玉米
4化肥、钾肥、贵重金属矿
5钾肥、化肥、原糖、粮食
6木片、氧化铝、化肥、贵重金属矿
7杂货、 50m钢轨、设备、集装箱、木片、设备、轨枕
8金属矿
中级泊位贵重金属矿
9 汽车及集装箱到港的普件货、危化品碳酸钡仓、火车集港的普件货、
危化品黄磷、贵金属件货
10鱼粉、对叔辛基苯酚、对- 特辛基苯酚、维生素 K3 、硫酸铜、磷酸,多磷酸、五氧化二磷、食品磷酸、三氯乙酰氯、亚磷酸、甲
酸、工业甲酸、硫化钠、己二胺、碳酸钡、高纯二水氯化钡、草甘
膦、氯化钡、恶草酮、高效氯氟氰菊酯、顺式氯氟氰菊酯、乐果、
双甘膦、硝酸铵,多孔硝酸铵、黄磷、豆粕,豆皮、菜籽粕、红
磷、硫磺、多聚甲醛、松油、异松油烯、松节油、硫脲、冷冻液
态二氧化碳
11内贸玉米
12石油焦、锰矿、碎石、重晶石、粮食
13煤炭、原木
14硫磺、铁矿
15硫磺、集装箱、铁矿
16铁矿、煤炭、燃料级石油焦、煤炭
17燃料级石油焦、铬矿、碳素级石油焦、石油焦、煤炭
18铬矿、铁矿、煤炭
19铁矿、煤炭
20、 21、22铁矿、煤炭
三、事故风险分析
3.1 危险有害物质
本公司泊位装卸过程中主要涉及货物种类繁多,其中化肥、钢材、钾肥、金属矿、白糖、氧
化铝、钢轨、设备、碎石、重晶石矿为一般货物,主要是危险是物体打击,危险性较低;内
贸玉米、木片、粮食、木片、原木、煤炭、石油焦属于可燃物质;9#、10#泊位涉及多种危险货物:鱼粉、对叔辛基苯酚、对- 特辛基苯酚、维生素K3、硫酸铜、磷酸,多磷酸、五氧化二磷、食品磷酸、三氯乙酰氯、亚磷酸、甲酸、工业甲酸、硫化钠、己二胺、碳酸钡、高纯二水
氯化钡、草甘膦、氯化钡、恶草酮、高效氯氟氰菊酯、顺式氯氟氰菊酯、乐果、双甘膦、硝酸铵,多孔硝酸铵、黄磷、豆粕,豆皮、菜籽粕、红磷、硫磺、多聚甲醛、松油、异松油烯、松节油、硫脲、冷冻液态二氧化碳,分别属于第 2.2 类无毒非易燃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中第 4.1 项易燃固体、第 4.2 项易于自燃的物质;第五类中第 5.1 项氧化性物质;第六类中
第6.1 项毒性物质;第八类腐蚀性物质;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在
装卸或储存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不仅对周围环境、海域造成污染,还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
窒息和化学灼伤等事故。
危险特性分析
(1)第 2.2 类无毒非易燃气体(冷冻液态二氧化碳)
液态二氧化碳属于压缩气体,储存在压力容器中。如果储存液态二氧化碳的容器受到外力破坏,有可能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如果液态二氧化碳发生泄漏,人员接触到可能发生冻伤事故。二氧化碳比重大于空气,二氧化碳能够积聚在低洼密闭空间,如果人员进入可造成人员窒息。
(2)第三类易燃液体(松油、异松油烯、松节油)
松油、异松油烯、松节油三种化学品均属于易燃液体,具有挥发性,比重小于水,不溶于
水。若发生泄漏遇到点火源可造成火灾事故,其液体在常温下能够挥发形成蒸气云,如果遇到点火源可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如果泄漏流散到海水中可对海水造成环境污染。
(3)第四类中第 4.1 项易燃固体(红磷、固体硫磺、粉状硫磺、多聚甲醛)
红磷、固体硫磺、粉状硫磺、多聚甲醛属于易燃固体,如果管理不善可能会引发火灾事故,
且硫磺是室外堆放储存,储存量巨大,硫磺燃烧时放出二氧化硫气体具有毒性,可造成人员中毒事故。硫磺为不良导体,在储运过程中易产生静电荷,可导致硫尘起火。粉尘或蒸气与空气或氧化剂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红磷燃烧时放出有毒的刺激性烟雾,燃烧生成的五氧化二磷易溶于水形成腐蚀性强的磷酸。
多聚甲醛燃烧时可放出有毒的甲醛气体,人员吸入可造成中毒事故。
(4)第 4.2 项易于自燃的物质(黄磷、豆粕、豆皮、菜籽粕)
黄磷接触空气能自燃并引起燃烧和爆炸。在潮湿空气中的自燃点低于在干燥空气中的自燃
点。与氯酸盐等氧化剂混合发生爆炸。其碎片和碎屑接触皮肤干燥后即着火,可引起严重的皮肤灼伤。黄磷属于高毒物品,可经食道、呼吸道、皮肤侵入人体造成中毒事故。
豆粕、豆皮、菜籽粕等种子油饼属于有机易于自燃的固体,长时间存放下,因自身氧化反
应可能造成自燃事故。
(5)第五类中第 5.1 项氧化性物质(硝酸铵)
硝酸铵属于强氧化剂,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
性混合物。受热或者强烈震动可造成爆炸。
(6)第六类中第 6.1 项毒性物质
公司装卸货物涉及的毒害品有碳酸钡、高纯二水氯化钡、氯化钡、草甘膦、高效氯氟氰菊酯、顺式氯氰菊酯、乐果。其中碳酸钡、高纯二水氯化钡、氯化钡属于重金属无机毒害品,可
经食道或呼吸道侵入人体后转化成钡离子,造成重金属中毒,长期接触可造成职业慢性中毒。
草甘膦、高效氯氟氰菊酯、顺式氯氰菊酯、乐果属于有机毒害品,同时还具有可燃性,接触氧
化剂可发生火灾事故。
(7)第八类腐蚀性物质
公司装卸货物涉及的腐蚀性物质有对叔辛基苯酚、对 - 特辛基苯酚、磷酸、多磷酸、多聚磷、五氧化二磷、食品磷酸、三氯乙酰氯、亚磷酸、甲酸、工业甲酸、硫化钠、己二胺、双甘膦,涉及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其他腐蚀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可对人体皮肤造成灼烫伤害,腐蚀性物质还会对设备造成腐蚀损害。另外对叔辛基苯酚、对 - 特辛基苯酚、三氯乙酰氯同时具有毒性,人员吸入或食入可造成中毒事故。
(8)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
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主要有恶草酮、鱼粉(稳定的)。如果发生泄漏可对水体造成
污染,同时还具有可燃性,存在火灾事故风险。
3.2 生产过程风险分析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6441-1986) 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2009),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针对公司
3#~22#泊位装卸、储存过程的特征,对装卸、储存过程中的工艺过程、设备、装置、设施和场
所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灼烫、腐蚀、噪声、高温、物体打击、采光照明不良、船舶靠离泊危险等。
3.2.1火灾爆炸
1)码头的电气设备由于安装或操作不当、绝缘介质腐蚀老化,可能造成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漏电、超负荷、短路,有引发电气火灾的危险。
码头泊位中使用各种电气设备,如电气系统的变压器、配电装置、高压开关柜、照明装置等,在故障情况下,容易引起火灾。尤其是充油电气设备火灾的危险性更大。变压器油为可燃
液体,其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会引发爆炸。
2)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若防护措施不当,如电缆表面绝缘材料为可燃物质,当电缆自身故障、外部机械损伤、电缆外部出现短路或其他高温物体与电缆接触时,可能引起电缆着火,且
电缆着火后蔓延速度很快,因而使之相连的电气仪表、设备烧毁,酿成重大火灾。
3)该公司泊位码头前沿装卸的物质中存在以下火灾和爆炸的可能性:
(1)硝酸铵为第5.1 类强氧化剂,遇可燃物着火时,能助长火势,能与可燃物粉末混合能
发生激烈反应而爆炸,受强烈震动也会起爆,急剧加热时可发生爆炸,与还原剂、有机物、易
燃物如硫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该公司泊位在装卸硝酸铵时,操作不当,造成硝酸铵集装箱作业强烈撞击、震动、摩擦引
起发热燃爆,急剧加热时可发生爆炸。
硝酸铵集装箱附近可燃物着火时,助燃、引发激烈反应而爆炸。
(2)豆桕、菜籽桕均属第 4.2 类自燃物品,会自发放出热量,该公司泊位装卸的豆桕、菜籽桕均经过较长时间的输运,在集装箱内随时间缓慢地放出热量,当温度达到自燃点,引发火灾、燃烧。
此外,豆桕、菜籽桕均是大豆、油菜提取油脂后的残渣,存有提取的辅助材料溶剂油等残
油,随运输时间,残油会挥发出油蒸气,油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花可发生
爆炸燃烧。
(3)未经抗氧化处理的鱼粉属第 4.2 类中的易自燃物质。鱼粉中鱼油含有高度不饱和的脂肪酸,能够发生多种化学反应,如氧化、卤化、碳化、热解等,其中氧化反应过程中会产生热
量,如不及时散发易引起自燃(氧化在光线、空气、温度和水分作用下很容易发生)。该公司泊位装卸的鱼粉虽经稳定处理,即便加了抗氧剂,也会因掺药不均或运输时间过长,抗氧剂消
耗较大,货物抗氧化能力降低,导致抗氧剂失效,加之透风不良,在空气、温度、水分及微生
物生长繁殖的作用下,产生氧化反应,积热不散,致使鱼粉自燃。
(4)黄磷属第 4.2 类自燃物品,燃点极低,若装卸、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其接触空气能
自燃并引起燃烧和爆炸(接触空气在潮湿空气中的自燃点低于在干燥空气中的自燃点)。
(5)硫化钠为易燃物质,无水物为自燃物品,粉尘易在空气中自燃,并与空气可形成爆炸
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可引起火灾爆炸。
(6)硫磺、红磷、多聚甲醛均属第 4.1 类易燃物质固体,遇明火、高热等有引起燃烧的危
险。硫磺还为不良导体,在作业过程中易产生静电荷,可导致硫尘起火,硫磺粉尘浓度过大遇
明火即可发生爆炸。
(7)松油、异松油烯、松节油均属第 3 类易燃液体,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
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异松油烯可因流速过快,产生和积聚静电,在装卸中若发生强烈
撞击、震动、摩擦易自聚,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8)草甘膦、高效氯氟氰菊酯、顺式氯氰菊酯、乐果、双甘膦、甲酸、己二胺、对叔辛基
苯酚、对 - 特辛基苯酚等均为可燃物质,遇明火可发生火灾。
该公司泊位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点火源类别有:
①动火作业
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是码头、设备设施安装、检修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作业。若违章动火,或防护措施不力,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②明火
货轮或码头附近水域的其它船舶(如过往的货船、港作船及渔船等)上生活设施用火不当,或排烟口夹带火星,都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特别是当发生物料泄漏事故之后,更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作业现场由于金属材料制成品磨擦发生火花,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③雷电
码头设备若发生防雷接地设施断裂松脱,影响雷电通路,或土壤接地电阻超标,影响雷电流散,则易燃易爆物质等危险货物可能在雷雨季节遭受雷击,引起着火爆炸事故。
④烟火
管理不当,人为故意纵火或码头内人员违规抽烟,并乱扔烟头。
3.2.2触电
电气设备若质量或安装不符合要求,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或被腐蚀,个体防护不当,违章操作等可能发生电流伤害。
该公司泊位作业区变配电系统、电缆布线系统、电气保护系统、交直流电源系统等,存在
着触电、漏电、电伤等潜在危险性。
(1)生产中的电气设备在使用、维护、检修中,若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个体防护不当,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操作、误操作,可能发生电流伤害危险。
(2)港区码头空旷,操作人员分散,作业面较广,一旦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安装不当或保
养不善等将引起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降低,有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3)在检修时,会因安全组织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备而造成触电事故。高压线断落地
面可能造成跨步电压触电事故。
(4)高压配电系统如防护设施缺陷,或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均有触电的危险。
(5)该公司泊位桥吊、轨道式起重机等高大建筑(构)物,建 ( 构 ) 筑物防雷措施不当,存在雷击危险。
(6)电气设备若质量或安装不符合要求,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或因长久裸露潮湿含盐空气
而被腐蚀,个体防护不当,违章操作等可能发生漏电造成触电。
(7)接地系统:电气设备的接地网有可能发生腐蚀而失效,或各种电气设备无可靠接地接
零系统,易造成人员触电。
3.2.3中毒室息
该公司泊位装卸货种硝酸铵、硫化钠、黄磷、多聚甲醛、异松油烯、松节油、草甘膦、高
效氯氟氰菊酯、顺式氯氰菊酯、乐果、己二胺、对叔辛基苯酚、对- 特辛基苯酚、二氯乙酰氯、
硫酸铜、碳酸钡、高纯二水氯化钡、氯化钡等均具有毒性,其中黄磷属高毒物质。在储存经营
过程一旦因管道存在缺陷,或因腐蚀、超压、机械设备密封不严、监控系统失灵、操作失误等
原因导致有毒物料泄漏、火灾引起的烟气因工作场所通风条件差等,致使工作场所或周边环境有毒气体浓度高,造成中毒、窒息事故,危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
本码头装卸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在运行中易受到腐蚀和磨损,必须按期进行维护、
保养、检测和维修。在检修过程中,装卸设备、管道中残存有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物质,若
在作业前,未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隔绝、置换、吹扫、清洗并分析合格,极易发生中毒、窒
息事故。
若不按规定、标准配备或从业人员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极易造成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侵入人体,导致职业伤害或造成伤亡事故。
人员在进入船仓等有限空间时,若未进行有效通风就进入作业,容易使人因缺氧而窒息,
发生受限空间窒息事故。
此外,在抢救火灾时消防人员如若未佩戴好防护用品,可能因物质燃烧过程中释放出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烟雾引发中毒窒息,而硫磺燃烧时产生的二氧化硫,黄磷、红磷燃烧时产生的五氧化二磷,多聚甲醛燃烧或受热分解时释放出的甲醛气体等均会在加剧人员中毒。
3.2.4机械伤害
港区作业中运行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完善;职工无个体防护或误操作易发生机械伤害。
(1)该公司泊位涉及的机械、设备较多,如高速运转的电机、泵等诸多旋转式机械设备若
防护装置不齐全或个体防护不当,均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危险。
(2)该码头在运行过程中用到的电气机械、设备较多,某些设备的快速转动部件、摆动部
件、啮合部件等若缺乏良好的防护设施,有可能伤及操作人员的手、脚、头发及身体部位。
(3)各工种员工若没有配备和正确穿戴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时,或误操作,也可能造成机
械伤害。
3.2.5起重伤害
该码头在装卸过程中用到桥吊、轮胎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在港区作业中起重伤害是突出的。引起起重伤害的原因,着重分析如下:
(1)桥吊、起重机吊装未捆扎牢固的物体,或物体上有浮物,或吊索强度不够,或斜吊斜
拉致使物体倾覆。
(2)吊索、吊具、吊点选择不当,造成吊索从吊钩脱出,起吊物挂吊处脱落;超载、斜吊
引起提升钢丝断裂或挂吊绳损坏。
(3)由于起重机行程长、跨距大,升距高,潜在轨道变形的隐患未及时发现和维护。
(4)由于船型较大,或空载、高潮位,有可能致使司机操作失误或“斜吊”作业的危险。
(5)有些作业区因烟气粉尘等原因影响司机视野,而致使司机和挂吊工协调失误,造成物
体碰撞、物体打击伤害事故。
(6)频繁作业,吊具的各项强度(抗拉、疲劳极限等)下降,有可能因吊具断裂而造成物
体坠落事故。
(7)由于吊车司机长时间连续作业,容易疲劳,引起注意力不集中而导致误操作的危险。
(8)突然停电而使操作系统失控造成吊物坠落的伤害事故。
(9)由于违章操作,指挥失误,造成吊物坠落伤人或撞击伤害事故。
(10)由于钢绳本身缺陷或长期使用缺乏检查,未及时更换,造成钢绳断裂而发生吊物坠落伤害事故。
(11)由于供电电缆(或滑触线)漏电或设备带电造成触电事故。
(12)由于超载作业而造成吊物坠落,甚至可能造成吊车“翻车”的危险。
(13)起吊物有可能超越起吊极限高度而造成“冲顶”的危险。
(14)吊车在轨道上行走时,有可能因控制系统失灵而造成“越轨”的危险。
(15)室外(露天)用吊车,有可能因狂风暴雨 +防风系拉设施缺失而发生“翻车”事故的危险。
(16)有两台以上吊车在同一层面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撞车”的危险。
(17)吊车起重作业行走时,触碰预警不到位,有可能发生撞击伤人的危险。
(18)由于起重机制动机构失灵,而发生吊物坠落造成伤害事故的危险。
(19)集装箱装卸作业中,由于船舱内辅作人员站位不正确被起吊箱挤夹、撞击、箱压伤害。
(20)集装箱装卸作业时,因吊具未全部锁紧、起吊前未按章检查即起吊,造成“摔箱”事故,箱毁人亡。
3.2.6高处坠落
人员在高于 2m的作业操作平台、梯子上作业即为高处作业,该公司泊位内大型起重机等都存在高处作业,因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作业人员身体不适、注意力不集中及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有发生高处坠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