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中“搭便车”现象的产权分析

国有经济中“搭便车”现象的产权分析
国有经济中“搭便车”现象的产权分析

中国国有经济中“搭便车”现象的

产权分析

一、“搭便车”含义的界定及其产生的经济学根源

(一)“搭便车”的经济学含义

所谓“搭便车”是指某些人或某些团体在不付出任何代价(成本)的情况下而从别人或社会获得好处(收益)的行为。“搭便车”是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家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搭便车”现象产生的经济学根源

在西方经济学看来,产权界定不清、外部性、公共品等的存在都是“搭便车” 产生的根源。大量“搭便车”现象的产生必然导致社会经济生活的低效。社会要保持创新的活力就需要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

1、产权界定不清与“搭便车”现象的产生。产权界定不清有多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尚未界定的公共财产、资源等,如人类社会初期的土地、森林等等;二是社团产权,即人人都有而人人又都没有。产权不具有排他性,如村庄里的公共土地;三是尽管产权有所有者,但所有者很难“具体化” 、“人格化”,或者说“具体化”、“人格化”的成本太高,或者说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成本太高,这也容易产生产权界定不清,导致资源使用中的“搭便车”现象,表现为免费使用资源、免费使用别人创新的成果,甚至把自己经济活动中的代价、成本转嫁给产权界定不清的部门或地方。

2、公共品与“搭便车”现象的产生。按物品使用的资金来源和物品使用中的排他性,可把物品分为公共品和私人品。公用物品(如广播或电视信号)可定义为:个人消费这些物品或享受服务不会有损其他任何人的消费。不具有排他性和收费困难的物品往往就是公共品。但公共品和私人品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许多物品都具有私有和公用特点,每一个消费者都愿强调公用成分,为私人消费寻求公家的补贴。因此,人

们会经常希望政府提供多于“恰当”数量的公用物品。在当今世界上,各国纯粹的公共品几乎都由政府提供,由政府提供公共品并不表明政府提供公共品的效率高,而是因为由私人提供无法收费,或者说无法克服“搭便车”的问题。在市场经济国家,一些公共品的提供是这样的,即政府收费(收税),然后把这些公共品的生产承包给私营企业,或从私营企业那里购买,再将公共品提供给个人使用。这种迂回的提供方式可能比政府直接

提供要有效得多。尽管如此,政府提供的公共品中仍然存在“搭便车”问题。如公民纳税的数量与他消费的公共品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3、外部性与“搭便车”现象的产生。所谓外部性实质上是私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的差额问题。外部性分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私人收益率低于社会收益率,有一部分好处被别人得走了;负外部性是私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有一部分成本转嫁给了社会或别人。外部性的产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产权的界定、保护转让等是否有严格的制度约束;二是经济活动中交易费用的高低。例如,尽管产权制度约束机制很健全,但若交易费用很高,外部性就必然会产生。

人类社会经济历史发展表明,各种制度创新的过程实质上也是一个不断克服或减少“搭便车”的过程。现代经济学分析表明,经济活动中的人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一般说,人都希望以最低的成本(或代价)获得最大的收益。若能搭上“便车”,那么成本就最低(有时几乎为零)。但是这种成本的降低是建立在别人成本提高的基础上的,“搭便车” 的现象越普遍,那么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就越低。因为“搭便车”者将最终“扼杀”社会的创新者。从私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的关系看,私人收益率是经济单位从事一种活动所得的净收入款。社会收益率是社会从这一活动所得的总净收益(正的或负的)。它等于私人收益加上这一活动使社会其他每个人所得的净收益。所谓“搭便车”实质上是使别人经济活动的私人收益率低于其社会收益率,其中的一部分收益被“搭便车”者无偿占有,这种占有可能是有意的,也可能是无意的。但无论如何。一个国家要想进步就必须不断地克服或减少“搭便车”现象。这包括制度创新、有效地界定产权、

建立一套保护产权的法规、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等等。为了使个人收益接近社会收益,保密、报酬、奖金、版权和专利法在不同时代被发明出来。但是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在人类历史上,阻止“搭便车”或强迫第三方承担他对交易成本的份额的技术一直是代价很高和不完善的(诺思)。尽管如此,努力地建立一种使私人收益率不断地接近社会收益率的社会氛围和制度约束机制,是每一个具有创新活力的社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在我国传统经济体制时期,由于财政上的“统收统支” 加上强有力的政治运动,个人“搭便车”现象还比较少。在我国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个人追求收入最大化的动机合理化、合法化了,这是改革的必然结果。但在我国大量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不清的情况下,这种个人追求收入最大化的动机就容易转变为“搭便车”的行为。

二、国有经济中“搭便车”的表现与根源

(一)我国国有经济中“搭便车”现象的主要表现

国有经济中“搭便车”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经营者的“搭便车”行为;二是职工的“搭便车”行为;三是来自上级的“搭便车”行为;四是来自其他经济主体的“搭便车”行为。

1、经营者的“搭便车”行为。在我国国有经济中经营者的“搭便车”行为最为严重。在传统的“统收统支”时期,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作为国有资产的代理人,其自主权相当小,加上意识形态的压力,经营者“搭便车”的机会相当少。在我国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随着国有企业自主权的扩大,经营者“搭便

车”的机会不断增加。根据委托一代理制的基本原理,国家对众多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代理人)实施监督的交易费用相当高,国家很难阻止经营者“搭便车” 。即使能解决监督费用的问题,但要发明有效地阻止经营者“搭便车”的技术装置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在产权界定不清的国有企业内找到“搭便车”的机会却相当容易。在我国现在经营者不是能不能“搭便车”的问题,而是如何更好地“搭便车”的问题。这里的更好地“搭便车”是指如何使“搭便车”更加

隐蔽、更加“合情合理”。主要表现有:a .变直接侵占为间接侵占。如利用公家的钱去

炒股票、房地产、期货,风险、亏损公家承担,个人得好处。b、变个人赚钱为集体创收。一些经营者可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力获得好处,但这种方式的风险太大,于是变个人赚钱为集体创收。这种集体“搭便车”的行为很难防止和阻止。c .公家付费私人消费。这类“搭便车”现象最为普遍了。据国家统计局测算,1992 年全国大中型饭店、宾馆60%一70%的收入来自公款宴请。据财政部全国控购办透露,仅1992 年全国公款吃喝、旅游、考察等消费基金,不包括村级和乡镇企业,已突破

l000 亿元人民币。目前我国有多少种公家付费私人消费的类型,这是一个难以确定的问题。对于经营者来讲,采用公家付费私人消费这种“搭便车”的方式最方便、最安全。

2、职工的“搭便车”行为。从理论上讲,国有企业的职工是国有企业的主人,但是这种主人翁意识面临几个方面的挑战:一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使职工难以在产权方面形成主人翁意识;二是改革以来推行的承包制、租赁制乃至股份制使经营者的权力不断扩大,在一些职工的潜意识中“雇工”的观念也在形成;三是职工追求个人收入最大化的动机要比过去强烈得多,从政治上讲,职工可能认为自己是主人,但在利益上职工更多倾向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与经营者相比,职工的“搭便车”行为主要表现在:第一,利用公家的工具干私活;第二,在第一职业的时间内从事第二职业;第三,一些职工(如采购员、

推销员等)在为公家经营的同时也干自己的私事等等。

3、来自上级的“搭便车”行为。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以及我国财税体制的改革,国有企业向其主管部门上交的部分愈来愈少且相对稳定。但是主管部门仍可凭借手中的权力“搭便车” 。“搭便车”的方式可谓五花八门了。据报载,某县纪检监察部门近期在7 家企业中对党政机关占用企业财物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了23 个党政机关和职能部门共占用这些企业财物资金计173 万元。这包括借用、摊派、报销、占用及赞助等。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可将自己的一些费用转移给国有企业,对于这种“搭便车” ,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是绝不敢拒绝的。

4、来自其他经济主体的“搭便车”行为。国有企业似乎是一块“唐僧肉”,谁都想啃一口。其他经济主体对国有企业也有一些“搭便车”行为,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挂靠国有企业,或打着国有企业的招牌从事个体、私人经营。第二,与国有企业合作,或借用国有企业的技术,或借用国有企业的信誉,或借用国有企业的商标等。笔者并不是反对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而是说一些合作是不等价的合作,一些经济主体表面上是在合作,实质上是在“搭” 国有企业这个“便车” 。国有企业是公家的,可以承担一切费用。第三,其他经济主体可能只要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甚至职工给一点好处,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如市场经济中的回扣本是一种营销手段,但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拿回扣并不是一种正常现象,回扣的结果一般是个人受益公家受损。

(二)国有经济中“搭便车”现象产生的根源

我国国有经济中“搭便车” 现象产生的主要根源是产权界定不清。这里的产权界定不清并不是说国有资产法律上的所有者不存在,而是指国有资产产权的收益权或剩余索取权界定不清。近些年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除了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流失以外(如一些人非法侵占国有资产),更主要的是经济意义上的产权的流失,如国有资产收益权界定不清导致的流失。一些国有资产承包或租赁给某些人以后,这些人可能把原有的实物资产如数地交给发包主或主管部门,但国有资产的增值部分却莫名其妙地流失了。实质上国有资产成为一些人“搭便车” 的载体。国家总是在努力地“发明”技术装置(如利润分成、税利分流、承包制、租赁制等)来克服“搭便车” 问题,但是这些努力的效果并不是很明显,这是因为:

1、国家作为所有者面对的是成千上万的代理人(经营者),这种过程中产生的委托一代理的监督费用相当高,国家为了降低监督费用不得不采用一刀切的办法。这就为“搭便车”留下了余地。

2、在当代社会从法律上界定国有资产并不是件困难的事,问题是国有资产剩余索取权的界定,若把剩余索取权全部收归国有,那么又会回到传统的统收统文体制上去;若把剩

余索取权给予经营者,就可能出现新的“资本家”和分配不公;若把剩余索取权交给职工,这就涉及到产权的重新界定或分配制度的选择问题。

3、我国庞大的国有经济使阻止“搭便车”的费用相当高,有时出现这种情况,与其阻止“搭便车”还不如让其“搭便车” 。

4、意识形态的“淡化” 。在我国传统经济体制下,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对于阻止“搭便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我国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们逐步放弃了原有的意识形态,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又并未建立起来。缺乏道德约束也是我国“搭便车”现象增加的一个原因。

三、国有经济中“搭便车”现象的后果与阻止“搭便车”的几点思考(一)国有经济中“搭便车”现象的后果

—般而言,“搭便车”现象至少有两大后果:一是若某一经济领域的“搭便车”现象严重,那么人们就不会在这一领域从事经营活动或退出这一领域,如一些“公共品”的生产之所以最终由政府来进行,关键在于由私人经营时无法克服“搭便车”的问题;二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大量“搭便车”现象将会严重地阻碍社会的创新,“搭便车”使创新者

的成本增加、收益减少。近现代社会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人类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日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完善大大地减少或抑制了创新活动中的“搭便车” 现象。具体而言,我国国有经济中“搭便车”现象的后果主要表现为:

1、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有人估计近些年我国国有资产每天就流失一个亿。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初步统计,从1982 年到1992 年的十年间,国有资产流失达5000 多亿元,其中竟有3300 亿元是因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的。我国不少国有资产通过“搭便车”这个途径“流失”到一些人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途径有多少?这是一个无法统计的数据。除了那些非法占有以外,大多数国有资产的流失都与“搭便车”有关。

2、—些人把各种成本、费用通过种种途径转移给国有企业,而利益(好

处)

则个人或某一团体获得。现在我们的国有企业成了一些人的“万宝箱”,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放。一些人为了个人的一点小利而可以让国有企业承担大量的成本。我国到1992 年,尚有1.36 万户大中型国有企业,产值约计1.35 万亿元。而这些企业2/3 亏损,余下的主要也是微利。国有企业中的一些成本并不是由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引起的,而是一些人把一些莫名其妙的费用纳入企业的成本。一些亏损企业还私设“小金

库” 。

3、导致社会分配不公。在国有经济内并非所有的人都能“搭便车”,“搭便车”者一般都是当权者或者与当权者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这些入通过“搭便车”获得了额外的收入,这是近些年我国分配不公的一个重要原因。国有经济内的一些当权者工资袋上的工资收入并不高,但各种隐形收入却无法统计。一些人甚至用公家的钱、公家的关系去做生意、办私人企业等。

4、大量的“搭便车”现象必然导致市场机制失灵。首先,“搭便车”使市场机制中的激励机制失灵。人们所获得的与其所付出的并不一致,那些投机者通过“搭便车”而比别人(那些实干的人)获得更多的收入,这就必然刺激一些人的投机行为。其次,“搭便车”使社会的创新机制萎缩。在能够“搭便车”的情况下人们是不会创新的,同时,大量的“搭便车”行为也使那些创新者不得不停止创新,因为“搭便车”者免费使用成果就必然使创新者处于“创新就亏损” 的境地。再其次,大量的“搭便车”现象使价格机制失灵。如我国的各种公款消费导致某些东西的价格越高越有人买的现象,因为公款消费是不受收入约束和价格约束的。

(二)重新界定国有资产的产权可以克服国有经济中“搭便车”现象

减少国有经济中“搭便车”现象的根本举措在于重新界定国有资产的产权。有效的产权约束才是克服“搭便车”的根本出路。但有些人仍寄希望于建立监督机制来克服“搭便车”问题。我们认为这种办法很难奏效,这是因为,第一,建立监督机制也有一个监督费用的问题,过大的监督费用往往使克服“搭便车” 的行为并不划算。在我国国有经济规

模很大的情况下,这笔监督费用就更大。第二,建立监督机制还有一个监督的技术装置的创新问题。即使我们能够发明各种技术装置,但是“搭便车”者也有对策使一些技术装置的约束失灵。近些年政府在这方面的投资并不少,但收效并不明显。第三,一些监督者在利益的驱使下与被监督者“合谋” “搭便车”的现象并不少见。因此,我们认为克服国有经济中“搭便车”现象的根本举措还是从界定国有资产的产权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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