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绩效量测与监视控制程序

EHS绩效量测与监视控制程序
EHS绩效量测与监视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监视、测量、评估,实现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控制,以达持续改善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常规监视、测量、评估,包括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系统绩效表现、目标完成情况、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等的监视测量。

3.职责

3.1 工务部工安课负责对有关的运行控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完成情况,法律法规的

遵循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

3.2各部门负责相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数据的监测。

3.3工务部工安课负责对各部门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作业绩效的统计。

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与测量

4.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监视和测量的内容:

4.1.1 员工健康情况的检查。

4.1.2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业性的检查。

4.1.3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参数的监视和测量。

4.1.4 运行控制的符合情况,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符合情况,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方案的完成进度,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的检查。

4.2员工健康情况的检查

4.2.1检查频率﹕

A.接触铅之作业人员(例如焊锡作业):一年一次。

B.接触粉尘之作业人员(例如粉碎废料作业、研磨作业等):两年一次。

C.接触噪音之作业人员(例如冲压作业):一年一次。

D.受局部震动之作业人员(例如研磨作业):一年一次。

E.接触苯、甲苯、二甲苯之作业人员(例如喷涂作业):一年一次。

F.接触化学药品之作业人员(化学药品仓库之管理人员):一年一次。

G.机动车驾驶作业人员(例如叉车操作):一年一次。

H.食堂人员、保洁人员、后勤人员:一年一次。

I. 从事一般性作业(不属于以上范围之工作人员):两至三年一次。

4.2.2检查由镇级或以上医院执行,检查中如发现不良健康现象时应进行工作调离,当

发现职业病时,应按照职业病管理条例(对照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上报政府

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为卫生局或职业病防治控制中心),并对患者进行专项治疗,

直至康复(或稳定)。

4.3职业健康安全专业检查:工务部工安课每日安排人员对事业单位进行,检查的重点为特

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如电焊、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场所、危险物品(如有毒化学物品等)的储存保管、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配备情况等,检查后保存相关纪录,请参考『工安人员定期巡查办法』(JI-017)。

4.4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参数的监视和测量:工务部工安课依据有关文件对环境/职业健

康安全运行参数进行监视和测量,目前监测的项目包括:车间(厂界)噪声测量、焊锡烟的监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发电机之废气,污水排放之监测等等,监测结果予以记录。(如噪音检测的结果记录在噪音监测纪录表(DEO-066)中,车间照明检测结果纪录在照明监测纪录表(DEO-071)中。

4.5 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表现为符合性检查。

4.5.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检查:工务部工安课每个月对各

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检

查,检查结果纪录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管表(DEO-056)中。

4.5.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工务部工安课每年对适用的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要针对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条文,逐一检查,检查结果纪录在法规查核表

(DEO-054)中。

4.6 对事故、疾病、事件和其他不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历史证据进行分析,根据分

析结论,适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详见『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4.7 其他监测

4.7.1工务部工安课联系地方卫生监督监测所、环保局或是委托具有中国实验室认可资

格的检测机构对公司工作的噪声和照明、污水排放等进行测定,每年一次。

4.7.2工务部联系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公司电梯、叉车、天车每年检查一次。

4.8 监测结果处理:监测中发现的轻微问题,采取口头纠正和辅导,严重问题按『不符合、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4.9 监测设备的管理:监测设备的管理,按『监视与量测作业程序』执行。

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评估

5.1工安课应于每年年底依据过去一年环保及安全卫生表现绩效,订定下一年度环保及职业

健康安全绩效目标值,并于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管理审查会中检讨及修正组织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达成状况,以作为绩效评鉴之依据。

5.2工安课于每季结束后,依据绩效评核基准所列因子计算过去一季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绩效,并将其成果提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检讨与修正。

5.3 规划出简易的评估方式,以为绩效评估依据,并可将各单位努力结果展现出来,其主要功能如下:

5.3.1提供伤害与事故讯息。

5.3.2监控及预测环境潜在冲击及安卫潜在风险。

5.3.3提升环境及安卫绩效的可见性以利管理。

5.4 绩效评核基准

5.4.1工安课规划基准时,应考虑展现本厂特性及实务予以设计,以期符合环境政策及

职业健康安全政策要求。

5.4.2 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指标: 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指标经过选定之后,应

规划绩效量测基准。在此,可将绩效指标区分为主动式绩效量测和被动式绩效量测两大类。

5.4.3 主动式绩效量测:

环境绩效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透过目标、标的及管理方案之监督量测,以掌握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达成之程度。

A.管理方案达标率 管理方案达标率(%)=―×100%

D :管理方案完成的件数

N :该年度所设定之管理方案件数

B.教育训练实施率

训练效率(%)=N

a b a b ...)2/21/1(++×100% N :教育训练总件数。

a :每件教育训练应受训总人数。

b :每件教育训练实际受训人数。

C.消防设备安全提升改善率

达标率(%)=N

n ×100% N :消防设备检查缺失件数

n :消防设备改善完成件数

D.全厂安全巡检次数达标率

N :安全巡检目标次数 n:每月实际完成安全巡检次数

达标率(%)=N

n ×100% D N

E.节水绩效

透过月统计厂区内自来水使用量与员工人数比值,评比节省水资源绩效。

水资源使用率(%)=W P

×100%(值越小越佳) W :全厂自来水使用量(m 3,每立方公尺)。

P :全厂员工人数。

F.节电绩效

透过月统计厂区内电能使用量与员工人数比值,评比节省电资源绩效。

电能使用率(%)=P

T ×100%(值越小越佳) T :全厂电能使用量(度)。

P :全厂员工人数。

5.4.4 被动式绩效量测:用于调查、分析与记录环境及职安卫管理系统的缺失,以及意

外事故、虚惊事故、财产损失等,以作为改善之参考。

A.失能伤害频率(Disabling frequency rate,简称F.R.)

失能伤害频率是指每一百万工时中发生失能的次数,其公式如下:

(取小数点后2位)

工的人数,一般皆以平均每日8小时来计算。

B.失能伤害严重率(Disabling severity rate ,简称S.R.)

失能伤害严重率是指每一百万工时中,发生失能伤害所损失的日数。其公

式如下:

(取整位数)

时全失能,则依受伤的第二天算起,至复工的前一天,亦即受伤当日及复

工当日皆不计算。但受伤期间若遇到星期日、休假日、工厂停工日期,皆

应列入损失日数急救案件,因不属失能伤害,自不应列入计算。急救包括

轻微的刀伤、火伤、骨折、脱臼等一次的治疗的观察,而不需要送医治疗

者。

C.综合伤害指数(Frequency-Severity Indicator ,简称FSI)

综合伤害指数为综合F.R.与S.R.两种比率所得的指数,等于F.R.与S.R.乘

积除以1000的平方根。以下式表示:

(取小数点后2位)

综合伤害指数亦可评估整个工厂推行安全工作的成效。FSI值愈小者,其成

效愈佳。

D.环保罚单件数︰

年度因不符合环保法规遭致主管机关开立罚单件数。

E.利害相关团体抗议单件数︰

年度因环保事件(如废污水不当排放、废弃物非法弃置等事件),遭受利害

相关团体抗议件数。

5.6异常矫正追踪

5.6.1工安环保部于评核后应针对需改善之异常项目,开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异常

处理单》(DEO-057)给异常专责部门进行改善,由异常专责部门主管及工安环保

部追踪至异常改善完成。

5.6.2 异常专责部门于改善完成后应回报工安课人员,俾办理结案。

6.参考文件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DEO-ZZ10-01)

监视与量测作业程序(DEO-ZZ09-01)

噪音防治管理办法(DEO-ZZ07-05)

空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DEO-ZZ07-02)

化学品存放、使用管理办法(DEO-ZZ07-06)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DEO-ZZ10-02)

工安人员定期巡查办法(JI-017)

7.窗体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管表(DEO-O56*)

法规查核表(DEO-054*)

噪音监测纪录表(DEO-066*)

照明监测纪录表(DEO-071*)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异常处理单(DEO-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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