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巡查制度

动态巡查制度

动态巡查制度

为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责任制度。

国土资源所对本巡查区域内每周巡查不得少于2次,对违法行为易发时期(农闲期、节假日等)应加大巡查密度。

第一条巡查单位、责任人要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每次巡查的时间、路线、参加巡查人员、发现违法的单位基本情况、制止和处理情况都应作出详细的记录。

巡查人员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证件。

镇国土员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内容,将巡回检查结果在本月底前,以表格的形式经所在地镇分管领导审定后加盖印章报送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每月报表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得隐瞒不报,没有问题的实行零报告。

第二条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必须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制止违法行为,制止率达到100%。

对因受到阻力、干扰、制止后继续抢建等原因难以制止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在发现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报告。

对本地区动态巡查的情况、国土资源违法态势、国土资源违法数据等,应当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

第三条对制止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改正或必须立案查处的,要及时上报或依法立案。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的期限,及时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四条动态巡查责任制不落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不组织巡查、巡查台帐不全、伪造巡查台帐的;

(二)巡查不到位、职责不明,导致违法用地制止不力,从而引起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的;

(三)通过群众信访举报、上级发现,但巡查时未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或巡查发现后未制止的;

(四)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隐瞒不报、不查的或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现场巡查管理制度

现场巡查管理制度 1.总则 1.1通过对在建项目的现场检查,协助发现各项目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并给予一定的建议和帮助,从而促进工程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持续改进。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置地公司开发、承建的所有项目 2.承担的职责 2.1工程管理中心职责 2.1.1编制项目工程检查内容指引; 2.1.2组织对各项目的巡回检查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验证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2.2项目公司(部)职责 2.2.1配合工程管理中心的检查工作; 2.2.2根据检查意见制订相关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负责落实工作。 3.工作程序 3.1制定项目工程检查标准 3.1.1工程管理中心根据各个项目的工程特点编制《项目工程巡查内容指引》(附件1),明确工程各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关键控制点,并组织项目总(副)经理讨论确定后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3.1.2巡查频率及时间规定: 3.1.2.1根据项目施工各阶段确定项目巡查时间,确保在重要的施工节点进行巡视,如地勘工作一周内、土方开挖第一周内、基础工程完工后一周内、地下室施工阶段、转换层施工阶段、首层标准层施工阶段、主体验收之前一周内、装

修施工开始第一周内、竣工验收前两周,主体标准层施工阶段的巡查时间可相对机动,视工程实际情况可再增设巡查节点; 3.1.2.2在满足3.1.2.1条件基础上,本地项目必须保证每周至少巡查二次,异地项目保证每月巡查一次; 3.1.2.3发生等级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的,顾客、供方、相关方发生严重投诉或抱怨的,立即检查。 3.2巡查准备 3.2.1成立巡查小组:以工程管理中心成员为固定小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安排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专业工程师作为小组机动成员。 3.2.2巡查人员在巡查前准备上次检查记录和数码相机,了解“前期待整改问题”。同一项目的巡查人员应该根据项目的阶段重点分派不同巡查人员。 3.3项目巡查 3.3.1工程中心巡查人员到达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需指派项目区域负责人以上职务的工程管理人员陪同巡查。受检项目公司向巡查人员汇报上次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巡查抽查现场整改结果,或者检查整改记录或拍照。 3.3.2听取并检查项目的工程进度情况。 3.3.3听取并检查项目的制度管理状况。 3.3.4工地现场抽查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管理状况。 3.3.5对现场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拍照,并填写《XX项目巡查照片说明》(附件2),作为《项目巡查报告》(附件3)的附件。 3.3.6对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听取项目公司的反馈。 3.3.7书面填写《XX项目整改情况评价表》(附件4)及《XX项目巡查报告》,并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结合我县的实际,实施土地巡查制度如下: 一、巡查范围 各乡、镇土管所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当地情况,对所辖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 1、一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红线内;③建制镇、城乡结合部;④重点建筑石料采矿区,一般性矿产开采点。 2、二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县道、乡村道两侧50米范围内;③小集镇周边以及项目建设用地。 3、三级巡查区域:①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土地;②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采矿区。 4、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每周巡查一次,二级区域每两周巡查一次,三级区域每月巡查一次,注重抓 一、二级区域,兼顾三级区域;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实施全程监控。 二、职责分工 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由县局执法大队、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承担,县局执法大队主要对一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的巡查活动;监督检查和考核村信息员的巡查情况和效果。 2、各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对所辖范围内的二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机、及时予以处理,并向执法大队报处理结果,问题较大的,应及时上报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3、各村信息员负责对三级巡查区域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乡村道路两侧和村庄周围等,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乡镇国土所予以处理,同时,密切配合执法大队和乡镇国土所对一、二级巡查区域的巡查活动。 三、巡查人员职责 1、全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专职和兼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总结本区域国土资源违法特点,违法发案区域和分布,对一级巡查区域随时巡查和定期巡查。 2、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县执法大队及分管领导负总责,执法监察人员实行定人、定位、定责任,包查、包处理、包监督、包结案。乡镇一级要以村、组为单位,将本行政区分成若干责任片,责任人为组长。

安全巡查制度

安全巡查制度 安全巡查工作主要是针对所辖区域内已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长期停产停业或时开时停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问题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已关闭取缔矿(坑)、以及存在采空沉陷、土地裂缝等危险区域和边山、峪口易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 一、对已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没周至少巡查两次以上。 二、对长期停产停业或时开时停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对未经上级主管或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迹象的,应立即上报镇主管或监管部门。 三、对存在问题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日至少巡查一次,严防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四、重点对已关闭取缔矿(坑)和原非法矿密切关注,发现有可以动向要严密监视,特别是节假日和夜间等重点时段要强化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五、对采空沉陷、土地裂缝附近的房屋和住户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特别是雨季易诱发地质灾害等恶劣天气强化巡查工作,要及时观察地表及建筑有无变化,如有变化或异常,应立即采取包括撤人等强制措施,并立即向本村主要负责人和上级报告。 六、对边山、峪口等区域要根据季节变化加强巡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七、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及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和监管或主管部门报告,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本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议,会议时间一般安排每月底。如工作需要或紧急任务,应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二、会议由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所辖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主题明确,内容可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听取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与任务;研究决定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会议可以采取工作例会、扩大会、专题会、协调会、座谈会以及参观学习等形势进行,达到统一思想认识、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五、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作出的决定于采取的措施要认真抓好落实。

实时国土资源违法动态监察系统设计方案

实时国土资源违法动态监察系统设计方案 文章通过分析对土地违法占用查处工作中的传统方式、工作效率等方面展开讨论,进行了现代化实时动态土地资源违法监察系统的需求分析及动态巡察系统建立的设计方案讨论。 标签:国土资源;违法占用;实时动态监察 1 引言 国土资源是支撑各行各业存在和发展的根基,土地问题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问题。当前,国土资源违法问题已经成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一个焦点,为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都分别制定了国土资源巡查制度。 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利用,尤其是对违法占用等的监察工作,自始自终都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因而值得对此进行分析和探讨。 2 传统的土地资源违法监察工作分析 2.1 传统土地执法工作流程 针对与土地执法工作主要围绕土地违法案件“发现、制止、查处、报告”四个方面开展,是传统土地巡查工作的主要流程图1: 土地执法部门通过制定工作规则制度,分配巡查任务,确定巡查区域和路线,由负责人对所属区域内的各种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当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巡查人员需现场责令当事人停工,听候处理:对于情节轻微,无需进行立案处理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复耕复垦,并建立跟踪机制,全程监督其改正行为;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需进行立案处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土地执法部门还要建立土地巡查的台帐管理制度,对巡查路线,巡查人员,巡查情况等建立巡查日志备案,并在此基础上向上级机关上报土地执法工作情况报表(如每天零报告,每周、每月汇总报告,重大、典型案件专题报告)。 2.2 传统土地执法存在问题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各个环节仍然存在:发现难、定性难、制止难、处理难、执行难。综合分析当前的土地巡查情况,主要存在制度和工作方式两个方面上的问题: 从制度上看,很多地方土地巡查制度建设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土地管理部门与其他职能机构之间没有建立起强有力的土地管理和制止

城管大队执法巡查制度

唐河县城管大队执法巡查制度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查处城市管理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强化对执法人员的考核,严明奖惩,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巡查的主要内容 文峰区执法中队:主要负责对城区新春路以东“六乱”行为的治理,即乱搭乱建、乱堆乱弃、乱摆乱放等。重点巡查区域为建设路东段、文峰路、星江路、解放路东段、工业区各条道路。 滨河区执法中队:主要负责对城区新春路以西“六乱”行为的治理,即乱搭乱建、乱堆乱弃、乱摆乱放等。重点巡查区域为建设路西段、银化路、人民路、新华路南段、河西行政区各条道路 户外广告执法中队:主要负责对乱扯乱挂、乱贴乱画、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临街门店外部搭建等违规行为的巡查。重点巡查新春路、建设路、友兰大道、北京大道。 快速反应执法中队:主要负责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平时对城区的重要部位进行执法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做好请示汇报,妥善处理。遇有政府或各中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到位,按领导部署进行有效处置。 二、执法巡查实行分级负责制 各执法中队负责人对执法巡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执法

小组组长及巡查人员对执法巡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各执法中队内部应划定具体巡查责任区域,实行巡查责任到组到人。对在责任区域内出现新的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报告,甚至隐瞒不报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巡查要建立台帐 对每次巡查要做好巡查日记,以备检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应详细填写日常巡查登记表,载明巡查人员、时间、地点、事项等,并于每周上报大队综合办公室。 四、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实行处罚时,应调查取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 五、强化巡查考核 凡巡查不到位,在责任区域内出现新的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报告或处置的,实行扣分制,扣分直接到组到人,具体扣分按照《百分制考评办法》实施。 六、严格巡查纪律,规范巡查行为 执法巡查或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在巡查和执法工作中必须穿制服及佩戴工作证。若入室内检查应主动出示执法证。要提高服务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现场质量巡查制度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文件第A版第4次修订 现场质量巡查制度颁布日期: ****年**月**日 现场质量巡查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生产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确保饲料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现场质量巡查。 3.职责及权限 现场质量巡查由品管部设立的现场品管员负责实施。 4. 具体条款规定 4.1巡查位点及内容 生产现场的检验内容和程序,主要包括: ——投料口:查看原料感官状态是否正常,现场卫生、原料杂质清理情况,废包装袋收集整理整洁情况,工作记录等; ——原料装卸:查看原料感官情况,原料垛位是否整齐,现场卫生是否清洁,撒漏的原料清理情况,垛位标识; ——制粒:查看人员是否在岗,现场卫生情况,调质温度、调制时间、喂料速度、冷却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成品料温是否正常、工作记录; ——中控:查看人员是否在岗,是否执行规定混合时间,液体添加、配方输入、粉碎粒度、洗仓是否正常,工作记录; ——打包:成品感官检查是否正常,包装标签是否正确,打包秤是否正常,成品重量复核是否正常,工作记录; ——小料配料:查看原料摆放是否清洁有序,配料秤是否准确,配料单是否清晰明确,配料工器具是否清洁,配料记录; ——小料预混:查看是否执行规定的混合时间,分装秤是否准确,小料重量复核情况,有无撒漏,工作记录; ——小料投料:查看现场原料摆放是否有序,与中控的信号指示是否明确,投料前小料重量复核情况,现场卫生是否整洁,工作记录; ——立筒仓:查看是否对立筒仓执行监控、有进料时查看除尘除杂设施是否正常,撒漏料是否及时清理入仓,工作记录; ——成品库:查看垛位是否整齐,垛位卡是否齐全,有无撒料漏料现象,有

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首批)Ⅲ-TS-05标段 质量巡查、抽查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Ⅲ-TS-05标项目经理部

2015年6月

工程质量巡查、抽查制度 为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本项目的创优目标,针对我部的项目施工特点,特制定了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项目质量巡视检查、抽查制度,具体检查制度如下: 第一章目的 1.1为加强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推行质量“零缺陷”,强化精细管理,在日常施工中通过对质量控制的巡查、抽查,做到严格控制、规范施工,达到瞬时纠偏、持续改进和提高,以确保项目整体工程质量实现优质工程的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为确保项目创建优质、精品工程的实施,项目要以质量管理作为推行精细管理的切入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按照质量巡查、抽查制度有重点、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以日常工作质量保证过程的施工质量,确保项目产品过程无返工、一次性成优;做到程序化管理、规范化施工,达到质量精细化管理,实现质量零缺陷的目标。 第二章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的日常巡查及抽查。 第三章成员组成 组长:麻建华 组员:杨国华杨建文李立党运旺刘涛李志伟艾鹏吴鹏张北京张兰萍郭海涛

第四章职责 4.1常务副经理负责安排巡查计划并予以组织实施,在周工作例会上通报上周的巡查情况,并将巡查中发现的有争议的、较严重的问题提交会上讨论; 4.2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配合公司及业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检查,并积极组织项目的各项检查和巡查,主管技术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及公司报告;督促质量报表的编报工作等。 4.3 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即部门质量的责任人,各工序负责人即本项工序的质量责任人。 4.4项目工程部配合、参与公司及业主组织的各项检查,检查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和实施情况,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监控,参加项目的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单位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的质量要求及时落实、改进,并将改进结果记录回复业主和监理工程师。 4.5项目工程部部负责做好施工过程的检测及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配合项目物资部做好原材料和外购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全面质量大检查,掌握质量动态,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向主管领导提交检查报告,制定存在问题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负责验证措施实施效果。做好质量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4.6项目试验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原材料、半成品及各个结构、各个层次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检验,配合物资、作业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领导报告。 4.7项目测量班参加项目各项工程的中间检验验收和交接检以及交工验收中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 4.8项目物资部负责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负责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4.9巡查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图纸的要求,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综合管理、成本管理进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 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监察土地管理机构 【发文字号】国土资发[1999]415号 【失效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1999.11.18 【实施日期】1999.11.1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 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1999〕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巡回检查是土地执法监察的有效形式,动态巡查责任制是对巡查制度的完善和发展,重在规范巡查职责,明确主体,严格考核,落实责任,以切实发挥巡查的作用。为了搞好这项工作,经研究,现将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地)、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土地管理所应普遍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市(地)、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含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

乡镇土地管理所,下同)要普遍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动态巡查的主体是市(地)、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察机构和所属执法监察专业队伍,日常巡查任务主要由执法监察专业队伍承担。在执行特殊巡查任务或组织统一巡查行动时,市(地)、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其他业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基层土地管理所可以加挂执法监察队的牌子,以执法监察队的名义执行巡查任务,其工作人员原则上都应承担巡查任务。 二、划分巡查区域等级,明确各级巡查范围和职责。要把辖区内的土地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区。尤其要把城乡结合部、公路干线两侧、村庄周围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作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划分巡查范围和职责。基层土地管理所主要是对所辖各行政村和

获嘉县城乡规划监察执法巡查制度1

获嘉县城乡规划监察执法巡查制度 一、城乡规划监察大队负责管辖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及各种违章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查处。 二、管辖区域 1、规划监察大队管辖区域为 2、 3、 三、巡查方式及时间 主要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1、日常巡查是指对管辖区进行日常的巡查,每天至少要对所管辖区域巡查一遍。日常巡查包片到人,对所管辖区域内的违法建筑巡查负全权责任。 2、专项巡查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实际需要对辖区具有针对性、阶段性以及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的集中巡查。 四、巡查内容 1、是否按照规划委员会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 2、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绝擅自占用公共空间、在屋顶加层或依附主体建筑物搭建附属建筑物; 3、是否按照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立面方案进行建设; 4、是否按照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环境方案进行建设。 五、巡查要求 巡查时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做好巡查纪录(包括影像及声音

记录)、现场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查记录等全套现场执法文书。巡查结果要详细,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六、巡查日志及管理 1、巡查每日登记制:每次巡查结果要留有详细的笔录并录入微机,有重要案件要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2、巡查日志填写每周汇总制:每周五对一周的违法行为案件进行汇总,并由所在中队的中队长签字,填写周报表上报主管领导。 3、每月、季度、半年、全年填写月报表、周报表、季度报表、半年报表、年度报表对违章建筑进行全天候无缝隙的动态监管。 七、巡查责任追究制度 因巡查区域责任人责任心不强、失职失察和不作为,致使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制止、未报告造成一定后果的,予以追究责任,每发现一起,扣巡查区域责任人100元,中队长200元,副大队长200元。 附:巡查日志 周报表 季报表 半年报表 年报表

巡查制度

巡查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巡查制度 【篇一:动态巡查制度】 为了强化国土资源的管理,规范用地行为,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将其处理在萌芽状态。根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甘肃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实施国土资源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第一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责任单位是华池县国土资源局、华池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向国土资源局负责。 第二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范围和对象为华池县境内使用国有、集体土地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内容包括:

1、检查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2、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检查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建设,预防乱占滥土地、闲置、荒芜土地的违法行为。 4、检查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农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 5、检查采矿许可证、及时制止无证开采、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 6、检查耕地开垦费、闲置费、复垦费、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缴情况。 7、土地开发、复垦的完成情况。 第五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行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及县执法队负总责,每次巡查必须有领导带队。 第六条巡查依据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土地监察暂行规定》 第七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 1、一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③县城、乡镇所在地、城乡结合部;④油田生产重点区域。 2、二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乡村道路沿线;③村庄集居地。 第八条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由国土资源所每周巡查一次,

县级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方案

X X 县二○一一年国土资源动态巡查 实施方案 为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圆满完成双向目标任务,为我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坚决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国土资源利益,为我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巡查时间、次数 按照省、州动态巡查要求,局机关(法规监察股、执法监察大队)每月巡查(抽查)不得少于二次,乡(镇)国土资源所每周巡查不得少于二次,局机关动态巡查具体安排详见《动态巡查计划》。 三、方法 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对违法行为多发区和在违法行为 1

相对集中时间进行重点巡查,增加巡查次数,加大巡查力度。 四、巡查路线、区域 局机关动态巡查路线详见《动态巡查计划》,巡查区域:重点是一级巡查区域,即基本农田保护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城乡结合部,库区周围。乡(镇)国土资源所巡查计划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并报县局,巡查区域:重点是二级巡查区域,即基本农田之外的其他耕地,县道、乡村公路沿线,村寨周围,并协助县局对一级巡查区域进行巡查。 五、目标任务 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要求 1、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乡镇《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施方案》、《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施意见》《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计划》报县局; 2、落实人员、车辆、经费,保证动态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尽职尽责,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4、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提 2

文登国土分局土地巡查工作规范

文登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土地巡查工作规范 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规范土地执法监察管理工作,保障国土资源工作的有序发展,监督土地执法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土地的职责,确保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调查和处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巡查工作规范》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巡查主体和巡查对象 各国土所为各辖区内的巡查责任主体,负责对各责任区域内实施动态巡查。巡查内容: ㈠重点巡查各类新增建设用地。 ㈡国有土地上的在建工程、改变原有用途的改建、扩建工程等。 ㈢集体土地上的在建工程,正在施工建设项目,包括圈占土地,倾倒垃圾、挖沙取土、建窑建坟等毁坏耕地行为。 二、巡查责任区域划分 ㈠各国土所实现巡查责任区域全覆盖,每个巡查责任区域必须要有相应的责任人。 ㈡巡查责任区域划分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开发园区的巡查责任区域由街道、园区国土所及分局协调后确定。 三、巡查程序和内容要求

㈠巡查前的准备 巡查前国土所要制定巡查工作计划,确定好巡查路线、巡查人员、巡查目的等,收集媒体反映、上级批文、信访举报等相关违法用地信息,准备好巡查区域内的相关图件等。 ㈡信息收集 国土所在巡查中对新增建设用地或其它违法用地需要收集的信息内容有:用地主体、项目名称、地块坐落、土地性质、动工时间、占地面积、用地手续是否完备、其他部门审批情况,分析产生违法用地的原因。其中涉及农用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必须调查其面积数量,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拍照(照片要反映施工的基本情况和全貌)。凡存在建设项目平整场地、开挖路基、圈建围墙、地质勘探等行为之一的即可视为新增建设用地行为已经发生。 ㈢巡查登记 1、各国土所巡查人员对当天的巡查情况要及时登记在《国土资源巡查登记本》上,作为巡查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也是巡查工作的重要凭证。 2、对巡查发现的新增建设用地(包括平整场地、开挖路基、圈建围墙、地质勘探等)要在当天填写《巡查发现新增建设用地登记表》,如果是违法用地(包括国有土地上的在建工程、改变原有用途的改建、扩建工程等)要在当天或次日填写《巡查发现问题登记表》,国土所要在当天或次日

班组长现场安全巡查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班组长现场安全巡查制度(新版)

班组长现场安全巡查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通防区班队长每天必须参加班前、班后会,了解本班人员的工作区域,工作量、工作要求及人员的安全升井情况。 2、队长在每天分工时尽量一班人员分布在同一个区域工作。 3、班队长在进行分工时对每一个工作地点都必须安排一名有经验的党员或老职工负责专项安全工作。 4、班队长在工作前要将本班人员工作的地点进行一次安全确认在安全确认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开展工作。班中班队长要及时对本班工作的地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作业现场应班班保持清洁干净整齐。认真填写安全确认记录。 5、班队长重点对偏远地段、特殊区域、死角盲点进行巡查,巡查重点对安全隐患、职工岗位操作行为、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监督。对发生的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各种工程质量按标准化要求完成后,无安全隐患方可再离开工

[管理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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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结合我县的实际,实施土地巡查制度如下: 壹、巡查范围 各乡、镇土管所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当地情况,对所辖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 1、壹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红线内;③建制镇、城乡结合部;④重点建筑石料采矿区,壹般性矿产开采点。 2、二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县道、乡村道俩侧50米范围内;③小集镇周边以及项目建设用地。 3、三级巡查区域:①壹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土地;②壹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采矿区。 4、壹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每周巡查壹次,二级区域每俩周巡查壹次,三级区域每月巡查壹次,注重抓壹、二级区域,兼顾三级区域;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实施全程监控。 二、职责分工 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由县局执法大队、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承担,县 局执法大队主要对壹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且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 信息员的巡查活动;监督检查和考核村信息员的巡查情况和效果。 2、各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对所辖范围内的二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机、及时予以处理,且向执法大队报处理结果,问题较大的,应及时上报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3、各村信息员负责对三级巡查区域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乡村道路俩侧和村庄周围等,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且报乡镇国土所予以处理,同时,密切配合执法大队和乡镇国土所对壹、二级巡查区域的巡查活动。 三、巡查人员职责 1、全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专职和兼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总结本区域国土资源违法特点,违法发案区域和分布,对壹级巡查区域随时巡查和定期巡查。 2 、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县执法大队及分管领导负总责,执法监察人员实行定人、定位、定责任,包查、包处理、包监督、包结案。乡镇壹级要以村、组为单位,将本行政区分成若干责任片,责任人为组长。

11现场质量巡查制度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文件第A版第0次修订 现场质量巡查制度颁布日期: 2013年9月4日 现场质量巡查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生产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确保饲料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现场质量巡查。 3.职责及权限 现场质量巡查由品管部设立的现场品管员负责实施。 4. 具体条款规定 4.1巡查位点及内容 生产现场的检验内容和程序,主要包括: ——检验各投料口,查看原料质量状态、现场卫生、原料杂质清理、废包装袋收集整理整洁、工作记录等; ——检验成品库,查看垛位整齐、垛位卡齐全、撒料漏料现象、虫害鼠害、发货记录; ——检验小料配料现场,查看是否清洁有序、原料是否合格、配料秤是否准确、配料单是否清晰明确、配料工器具是否清洁、配料记录; ——检验小料预混合,是否执行规定的混合时间、是否及时洗仓; ——检验小料的分装转运,分装秤是否准确、小料重量复核、有无撒漏; ——检验制粒、调质温度是否符合品种的质量要求; ——检查颗粒冷却系统,设备运行、颗粒料的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检验中控,混合时间、粉碎粒度、洗仓等是否符合品种要求; ——检验打包,是否对成品进行感官检验,包装标签是否正确、是否取样留存; ——检验成品重量,检查打包秤是否正常、复核成品包重; 4.2 异常情况界定及处置方式 4.2.1 配小料异常 发现小料外观发生明显变化,小料名称发生错误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查找原因,待查明原因进行适当的处置后方可开机生产。 4.2.2大宗原料异常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文件第A版第0次修订 现场质量巡查制度颁布日期: 2013年9月4日发现大宗原料明显霉变、外观质量发生明显变化、投料错误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机查找原因,待查明原因进行适当的处置后方可开机生产。 4.2.3生产过程异常 发现串仓、投料错误、计量错误、主要生产设备(混合、调制、制粒)运行异常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机查找原因,待查明原因进行适当的处置后方可开机生 产。 4.2.4产品异常 在打包、成品仓发现产品外观异常、配料错误、包装物和标签使用错误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包装,已包装的产品要停止发货,查找原因,待查明原因进行 适当的处置后方可包装成品或发货。 4.2.5 处置方式 由异常情况产生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4.3巡查方法及频次 每日至少1次巡查生产现场,认真记录检验的结果,建立《现场质量巡查记录》。 5.相关工作记录 《现场质量巡查记录》

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

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 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要求,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用地,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现就我省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称“监测监管系统”),以供地政策的落实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履行为重点,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实现对辖区内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是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新举措,是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重要抓手和平台。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实践,研究出台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相关制度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个别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得力的现象较为明显,违规违约用地未得到有效遏制。希

望各地要提高认识,转变重审批轻管理、重供应轻监管的观念,把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作为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已供土地有效利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机制创新,着力强化技术支撑,全面促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各地要准确把握动态巡查的基本内容,在总结已开展工作和已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设项目跟踪、交地确认、信息现场公示、价款缴纳提醒、开竣工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九项制度。积极研究、协调建立履约保证金、竣工核验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的内容和手段。 (一)建设项目跟踪。出让合同签订或划拨决定书下发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监测监管系统中提取《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卡》,对已供土地的公开信息、出让价款缴纳、开竣工、定期巡查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建立巡查管理档案,作为市、县、所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的基础。 (二)交地确认。在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交地时间前,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监测监管系统中提取《交地确认书》,送达土地使用权人,进行现场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除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外,出让合同未约定或划拨决定书未规定交地时间

国土巡查制度及办法

土地巡查制度及办法 为加大土地执法巡查力度,遏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巡查制度管理办法》的精神,制定****土地巡查制度及办法。 一、总的要求:加大土地执法巡查力度,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控制在始发状态。 (一)、乡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科协同乡统计科和各基层经济组织、村委会及国有土地用地单位,汇总全乡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台帐,全面系统的掌握我乡区域内土地总有量,及各类土地占有量情况,并严格执行挂销帐制度,做到占多少、销多少、补多少;做到乡、村及用地单位底数清、帐目明,从而保持土地利用率。 (二)、土地巡查员,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发现土地违法现象随时发现随时制止,把违法违规用地消灭在始发状态。 (三)、建立巡查台帐,按《关于实行违法违规用地零报告制度》的通知和巡查要求及时报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如出现巡查失职和被**土地局巡查发现,而本乡巡查未查的现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五)、按巡查方案和办法严格履行巡查制度,除科室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外,必须严格定点定时巡查。 二、巡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并参照土地动态巡查的办法规定。将我乡**个行政村,统一造册,分片分时定点定位巡查,并采取巡查员与行政村负责人

巡查记录相结合的巡查制度,每月底前将巡查记录和台帐,报主管领导和乡长审批后,报**国土分局,并严格执行“零申报制度”。 三、具体巡查方法和分片情况如下: 第一片行政村:**庄、**台、**庄、 主要公路:**路。 第二片行政村:***村、***村、***村。 主要公路:**路。 第三片行政村:***村、***村、***村。 主要公路:**路。 第四片行政村:***村、***村、***村。 主要公路:**路。 时间安排:一周两片,两周全乡巡查一遍。 每月第一周的周二、周三、第一片;周四、周五、第二片。 每月第二周的周二、周三、第三片;周四、周五、第四片。 四、要求: (一)、乡土地巡查员下乡巡查时,除按规定巡查外,要求与所在片的相关单位的指定人员一同巡查,发现问题,按巡查制度做现场处理,并要求单位指定人员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二)、除按规定时间巡查外,巡查员必须对区域内的重点用地单位和一级区域进行巡查,并保证在各行政村或村民举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制止违法行为。 (三)、要求巡查员,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一般案件三

日常巡查制度

桥涵巡查协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及时掌握和收集公路路况信息,及时发现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情况,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联动职能部门执法协作,根据交通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管养全部公路。 三、养护股负责管辖路段的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辖区养护站负责具体实施。 四、建立联动机制,养护段、路政大队应互相配合,及时沟通,路政大队巡查时如发现路面漏撒、坑槽以及沿线设施损坏等公路病害时,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同时通知养护段,辖区养护站职工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记录、处治。养护人员在巡查时如发现有侵犯路产路权的行为,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通知路政部门及时处理,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路产路权,联协保障公路安全”的目的。 第二章巡查内容 公路巡查包括日常巡视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一、日常巡视检查指平常为了掌握公路路况和交通运行状况等而进行的巡查,巡查以车行目测为主,辅以摄影或摄像,巡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病害发生的具体位置,巡查中发现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能清理的,必须立即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一级汇报;日常巡

查由辖区养护站实施。 日常巡查范围包括:路面、桥涵构造物、沿线设施。 1、路面巡查内容:主要巡查路面有无影响交通安全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路面是否有新出现影响交通安全的坑槽、拥包等明显病害。 2、桥涵构造物巡查内容:主要观测桥面铺装有无损坏,伸缩缝、泄水孔有无堵塞,上下部结构有无破损、变形,桥梁栏杆、桥头示警桩、限载标志等是否齐全整洁完好,桥下河道是否有非法挖砂取土等现象。 3、沿线设施巡查内容:主要检查护栏等防护设施有无缺少损坏,各种交通标志、标线有无残缺、变形、歪斜、污染、颜色不鲜明,可变信息板有无故障,里程碑(牌)、轮廓标、防撞桶等设施有无缺损、褪色、剥落和污染等情况。检查公路沿线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记录新发现的缺株、死株、病虫害、妨碍视距、影响交通安全、遮挡标志牌等情况。 二、定期检查指为了掌握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制定养护工程计划和公路养护质量评定而实施的检查(每年6月、9月、11月各一次),并以徒步方式对全线公路及设施进行检查; 桥梁定期检查由养护股实施,资料由养护股归档。检查内容、频率按照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进行。 路面有关指数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实施,每2年一次。 三、特殊检查指发生大的洪水、冰雪、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有可能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造成较大破坏的异常情况时所进行的

现场安全巡检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11 现场安全巡检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现场安全巡检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项目安全监督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监督的工程进行安全巡检,每次巡检的内容须及时填入该工程的"监督工作手册"中。 2、安全巡检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安全监督过程中,要始终贯彻"查思想、查制度、查人员落实、查措施、查隐患"的"五查"制度; (2)检查使用的施工机具及安全网是否按规办理并持有准用证; (3)检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已经接受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并持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施工单位是否坚持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活动; (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已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依时参加年审培训; (5)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工程施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6)检查施工现场严格按规定在项目实施前编制高支模系统工程、临时用电、深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及大型起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暂行办法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暂行办法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宣城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依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以下简称动态巡查),是指由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通过将所辖行政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的方式,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行为的合法性开展动态巡回检查的工作制度。第三条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是动态巡查的责任主体,执法监察机构、除尘滤布队伍和基层国土所是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的其他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动态巡查工作。第四条动态巡查工作应当按照查处与教育、责任与奖惩、本级巡查与上级督查、部门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第五条建立和完善动态巡查保障机制。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当按照编制规定,配齐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和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实行定员定岗。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按规定一律实行高配一级。切实保证工作经费,配备动态巡查车辆和办案所必需的器材,为动态巡查提供工作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应当为动态巡查工作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第六条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当建立和完善村级执法监察信息员制度,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网络,保障执法监察信息反馈快捷通畅,弥补动态巡查在人员、区域、频率等方面的不足。应当与公安、

规划、城管等相关部门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共同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第七条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和执法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实行包区域、定人员的动态巡查责任制;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法规监察科(股)和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实行包乡镇、定人员的动态巡查责任制;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实行包村(居)、定人员的动态巡查责任制。第八条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当按照第七条规定,将所辖行政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落实情况,制作明细表格进行具体划定,并绘制成图。划片包干情况应当上报市局法规监察科备案。第九条巡查人员应当按照《宣城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规定的巡查频率开展巡查工作,对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对其他巡查区实行全面巡查。第十条动态巡查工作采取普查与抽查,专项与随机、定期与不定期、自查与交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应当具备忠于职守、压滤机滤布厂家通晓业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巡查人员在核查、制止违法行为时,应当主动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件。第十二条对发现和核查的违法行为,巡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说明其行为将产生的严重后果,促使当事人自觉中止、纠正其违法行为,或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纠正。第十三条建立规范的动态巡查台帐登记制度。巡查人员应当将每次巡查情况填写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记录表》中,按时间顺序分月分年度装订于动态巡查登记台帐。第十四条建立动态巡查情况和国土资源违法信息报告制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巡查人员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应当立即填报《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情况报告表》,二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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