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办法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办法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办法

浙江省水利厅

关于印发《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办法(暂行)》的通知

浙水管〔2006〕40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规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验收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程的规定和我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特点,我厅组织制定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做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验收工作。列入省千库保安工程建设计划且已竣工验收的水库,各地要按本办法的规定,检查有关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对资料不完整的,应重新整编有关建设资料。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省水利管理总站。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办法

(暂行)

1 总则

1.1 为规范我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验收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结合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总投资小于1000万元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3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完工检查和竣工验收。

1.4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检查工程是否具备恢复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总结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及时移交工程。

1.5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1.6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7 完工检查、竣工验收时必须要有质量评定意见:

1、按照水利行业现行标准SL176-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进行质量评定。

2、完工检查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初评意见,竣工验收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1.8 验收工作由验收(检查)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2/3以上验收(检查)组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验收(检查)组协商确定。组长对有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有1/2以上的验收(检查)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1.9 验收(检查)组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若有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中明确记载。

1.10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完成;竣工验收有关工作报告可由项目法人组织统一编写,要求见附录D。验收所需提供、备查资料见附录E、F。

1.11 验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由项目法人列支。

2 分部工程验收

2.1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已

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

2.2 分部工程验收由验收工作组负责,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或监理主持,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2.3 分部工程验收的主要工作是: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4 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其格式见附录A。签证原件不少于4份,暂由项目法人保存,待竣工验收后分送有关单位。

2.5 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竣工验收标准制备。

3 完工检查

3.1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完工后2个月内组织完工

检查。未经完工检查的水库,不得恢复蓄水。

3.2 完工检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建。

2、泄洪设施运行正常,有关观测设备已安装,具备恢复正常运行条件。

3、工程质量评价初步意见已准备就绪。

4、水库管理或巡查人员已经落实。

3.3 完工检查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主持,检查组由主持单位、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水库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

3.4 完工检查的主要工作: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和工程质量;提出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确定工程是否恢复蓄水。

3.5 完工检查后,应经过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工程才能恢复蓄水。

3.6 完工检查采用现场检查为主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工程的完成及施工质量情况。

3.7 完工检查成果是“完工检查鉴定表”,其格式见附录B。鉴定书原件不少于5份,暂由项目法人保存,待竣工验收后分送有关单位。

4 竣工验收

4.1 竣工验收应在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后,经历一个汛期或正常水位蓄水考验后的3个月内进行。

4.2小型水库的竣工验收可以采用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年度建设计划集中或分批进行验收的形式。

4.3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工程已按批准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工程能正常运行。

2 水库管理或巡查人员已经落实到位,水库管理制度已建立。

3 工程质量已评定,有关验收报告已准备就绪。

4 有关技术资料已整编。

5 工程投资已基本到位。

6 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已通过审计。

4.4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项目批准单位。

4.5 竣工验收工作由竣工验收组负责。竣工验收组由主持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投资及管理等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单位不参加验收组,但应列席验收组会议,负责解答验收组成员的质疑。

4.6 项目法人应提前将竣工验收资料送达验收主持单位,验收主持单位审查项目是否具备验收条件,并拟定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成

员单位等有关事宜。在竣工验收3天前,项目法人应将有关验收资料送验收成员单位各1套。

4.7 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审查竣工验收有关工作报告;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鉴定工程质量;检查工程档案资料;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4.8 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验收组可采取停止验收移交,并及时报验收主持单位。

4.9 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C。“竣工验收鉴定书”是工程移交的依据。自鉴定书通过之日起28天内,由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发送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

4.10 “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的份数,应满足验收主持单位以及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监理等单位各1份的需要。

4.11 竣工验收遗留问题,由竣工验收组责成有关单位妥善处理。项目法人应负责督促和检查遗留问题的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附录A: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分部工程验收组成员签字

附录B:完工检查鉴定表格式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检查

鉴定表

(封面格式)

年月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检查组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检查

鉴定表

(扉页格式)

检查主持单位:

项目法人:(没有的填水库主管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质理监督单位:

运行管理单位:(没有的填负责水库运行管理的村)完工检查日期:年月日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检查鉴定表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检查组成员签字表

附录C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

附录D:

竣工验收综合工作报告编制大纲

1、工程概况

工程位置、工程布置、工程规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加固内容,安全技术认定情况和加固方案的批复等过程。

2、主要项目施工过程及重大问题处理

主要项目开工完工日期、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重大设计变更以及对工程建设有较大影响的事件等。

3、项目管理

3.1 参建单位。

包括建设、设计、安全技术认定、监理、施工、质量监督部门等。

3.2 工程招标情况

3.3 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主要反映批准概算与实际执行情况,投资来源及完成情况。

3.4 合同管理。主要反映合同执行结果。

3.5 材料及设备供应。

3.6 价款结算与资金筹措。合同价款结算方法和特殊问题的处理情况、至竣工时有无工程款拖欠情况。

3.7 建设征地。

3.8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管理方式、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质量数据统计、质量事故处理结果等。

3.9 历次验收情况。

3.10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已完工程移交情况,到验收时为止尚存的遗留问题和处理意见。

3.11 竣工决算。列出竣工决算结论、批准设计与实际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和主要材料消耗量对比、增减原因分析,以及竣工审计结论等。

4 工程施工管理

4.1 进度及施工情况。开工、完工及主要项目完成时间;主要项目施工情况;工程提前或推迟的原因。

4.2 主要施工方法。施工中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及应用于本工程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等。

4.4 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质量自检情况,质量事故及处理等。

4.5经验与建议

4.6 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

5 工程设计

5.1工程设计要点。

5.2设计变更情况

5.3 经验与建议

5.4 设计机构设置与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

6 工程建设监理

6.1 监理工作人员情况。

6.2监理过程。

6.3质量检测采用的方法和主要设备等。

6.4 监理效果。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进行综合评价。

6.5 经验与建议。

7 初期运行情况

8 工程建设大事记

9 附件

1、项目法人的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

2、安全认定报告书、初设批准文件。

10 主要图纸

如工程位置图、工程布置图、主要建筑物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 ***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运 行 管 理 方 案 ***水利局 二0一一年五月 1 总则 1?1 工程运行管理目的: 确保工程运行安全、设施完整。利用水资源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 工程运行管理对象: 水工建筑物、各类监测设施、标志、防汛设备设施、生产、生活设施,城镇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1?3 工程运行管理方法: 分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三种。 2 管理任务与职责 2?1 管理的任务是: 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1)贯彻执行水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 (2)按规定进行检查、观测、养护、维修,消除工程缺陷和安全隐患; (3)掌握水情、雨情和气象信息,根据汛情情况做好相应防汛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工程运行档案,编审大事记,积累资料,分析整编;

(5)编制和制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调度运行计划和汛期汛限水位,确保水库在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发挥最大效 益。 (5)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 3 管理机构及性质: 小(二)型水库属集体所有制工程,未设专管机构,由所在乡(镇)代为管理,管理员一般为2名(村干部、水库管理员或水库承包者各一名)水库调度运行需专人负责,管理经费来源为征收水费和受益灌田面积,由村委会统一征收支付,乡水利站监督。水价据盐政复【2004】33号文确定为0.04,0.08元/m。 4 工程检查与观测 4?1 检查与观测的一般要求 检查观测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项目、部位对工程进行全面、系统和连续的检查观测。各种相互联系的观测项目要配合进行。 4?2 观测要求 要保证观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准确性。对每次检查与观测的现场记录、测值应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做好记录,对每次检查的数据进行及时整理分析,得出水库大坝的沉陷、位移、渗漏的具体结果,为水库的出险、加固、维护、运行提供科学依据。如有突变现象,问题严重,要及时请示报告。 4?3 水库的三种检查: 3 (1)经常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建筑物各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观测,由技术人员负责检查。 (2)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后对建筑物各部位进行检查。由乡(镇)、水利部门及防汛成员单位组织的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技术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技术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小型水库众多,但因建造之初受设计、技术 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小型水库质量并不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病险水库对下游造 成潜在威胁,除险加固势在必行。然而,在小型水库加固过程中,又会因图纸设计、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理不到位等因素而影响加固质量。基于此,本文结合 云南省鲁甸县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就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常见的问题及 控制对策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质量控制 引言;水库具有防汛、供水、灌溉等诸多功能,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 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国内大部分水库兴建于 20 世纪 50 年代至70 年代,存在着建设标准低、技术落后等先天不足,建成后又长 期缺乏管护,经过数十年运行后,许多水库都变成了病险水库,出现了渗漏、管涌、流土等问题,严重威胁了下游居民安全。有鉴于此,水利部从1998 年开始,不断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而如何提高除险加固工程质量,也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研究的问题。 一、小型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 1.存在严重的渗漏现象 出现渗漏现象主要是由蚁害、水流冲刷和风化等自然因素造成的,同时水库 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忽视了对水库的维护保养,导致了水库出现渗漏现象。水 库渗漏包括:①坝基渗漏。大多数小型水库在建设的过程中,未建造相应的风化层和冲击层,直接导致了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出现了透水现象,留下了较严重的 安全隐患;②坝体渗漏。水库坝体由于受到水库内水的重力作用以及其他外力的影响产生了裂缝,如果未做好防护措施,会造成水流渗漏。 2.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 许多小型水库由于受到当时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限制,造成水库投入使用 的过程中抗洪和抵抗地震的能力较低。随着各地政府不断丰富当地的水文系列资料,对水库的抗洪能力标准进行了重新制定。但是对于已经建成投入使用水库依 然无法满足其制订的标准,这样一来水库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3.大坝的稳定性不理想 当前,我国还未引进针对水库大坝安全检测所需要的安全检测仪,相关技术 人员的技术水平也较低,因此在日常水库大坝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往往是水库工 作人员根据经验来判断水库的安全情况,这种做法很不正规,同时工作人员未把 水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位,水库出现了质量问题后也未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随着水库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加上水库不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了 水库大坝的稳定性越来越差。 二、除险加固对小型水库的必要性 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现存的小型水库数量较多,相关人员建设水库使用的 技术水平较低,没有严格把控建筑材料的质量,很多在水利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 料质量较差,这使水库的总体质量受到影响。有些水库使用的时间过长,水库的 材料出现老化、风化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这些情况导致水库不能正常运作,而 且还会在运作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应该加强管理力度,在水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督检查(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督检 查(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监督检查(通用版) n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监督检查 水利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水利生产的全过程,融入水利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中,涉及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方方面面。因此,安全管理不是靠单个人或单个部门能完成的,它必须有一个完善的组织体系来保障。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n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 要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应督促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因此,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首先应是相关单位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且各项责任具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具有明确具体的职责。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水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以及水库管理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第五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实施监督,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按照防汛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第七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小型水库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行政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经费,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九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注册登记资料汇总工作,对管理(管护)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与安全培训。 第十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负责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制定并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筹措水库管理经费,对所属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申请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按照水库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水库调度运用,开展水库日常安全管理与工程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租赁、承包后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原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承担,水库承租人应协助做好水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施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修订稿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一、工程概况 七沥水库位于福永街道凤凰村北面,距广深公路约三公里,集雨面积,坝址以上主流河长L=,坡降J=。七沥水库与屋山水库为上下库,七沥水库泄洪至屋山水库。本次七沥水库除险加固后属于小(1)型水库,Ⅳ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0m,相应库容万m3,设计洪水位,相应库容万m3,校核洪水位,相应水库总库容万m3。本次除险加固工程内容主要是对主坝、副坝的加固,拆除原防浪墙,新建砼防浪墙;启闭机房拆除重建;完善安全监测设施,增加量水堰、蒸发皿、雨量计、自记水位计等监测设施;对引水渠进行整治;变配工程等。 二、安全施工及其保证措施 安全目标 结合本工程特点和我公司多个工程的实践,特拟订本合同施工安全保护管理目标:“四无一杜绝”和“一创建”。“四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和职业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重点 按本项目的工程内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以及我公司在类似工程中积累的安全施工经验,所遇到的教训,本项目的安全生产重点有以下几方面: (1)施工场地安全布置; (2)填筑施工安全措施; (3)混凝土浇筑安全措施; (4)土料运输安全措施; (5)供电与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6)防洪及安全度汛措施; (7)消防和保卫安全措施; 安全保障体系 1、组织保证 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置安全部负责安全管理日常工作,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其中安全工程师1名,专职安全员1名,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从组织上保证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领导下的,由安全工程师、项目部总工程师、质检师、综合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合同部负责人组成的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工区和部室负责人是本项目的第一安全责任者,保证全面执行各项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工区设一名专职安全员,专管现场安全工作。各部门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在安全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本工区、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各工区负责人为兼职安全员,在工区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开展班组的安全工作,对本班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负责,确保本班人员按照业主的规定和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进行施工,不违章作业。 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见图,安全员工作程序见图。

小型水库管理规程

小型水库管理规程 1 总则 1、为加强小型水库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的防汛和供水安全,充分发挥工程的防洪减灾和兴利效益,实行水资源的统一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手册。 2、本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水建管[2002]188号)和《关于加强水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0]200号)的有关规定而制定。 3、本手册适用于我站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手册。 4、水库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水库水雨情观测,开展工程建筑物的巡查检查,维护水库大坝等建筑物的整洁,并及时将观测、检查结果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 2 管理范围 1、水库安全管理重点:水库枢纽范围内的各种水工建筑物;各类监测设施与观测标志;各类防汛报汛的设备和设施;各类防汛专用工具、器材、设备;各类固定资产及生产、生活设施;供水范围内的城镇用水和农业、养殖业用水设施。

2、管理范围: 小(1)型水库,一级管理区为按大坝上游临水山体分水岭以下库区、大坝背水坡脚外50m,大坝下游两端各80m,溢洪道两侧各10m所形成的区域;二级管理区为库区上游集水面积区域。 小(2)型水库,一级管理区为按大坝上游分水岭以下库区,大坝背水坡脚外30m,大坝两端下游各50m,溢洪道两侧5m所形成的区域;二级管理区为库区上游集水面积区域。 3、安全管理人员对危害坝体安全、违反下列条款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难以制止的要及时上报巡查负责人及主管部门。 ㈠、禁止在管理范围内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严禁在管理范围内修建任何无关建筑或设施。 ㈡、禁止在坝顶、坝坡、平台上堆放土、石、矿渣、垃圾等废弃物料;严禁利用坝顶、坝脚修建输水渠道。 ㈢、禁止在坝面上种植农作物、放牧、铲草皮以及搬取护坡和导渗设施的沙石材料等。 ㈣、禁止在影响大坝工程安全的范围内爆破、挖坑。禁止在库区内炸鱼、围垦、填库、排污、弃渣。 ㈤、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禁止把坝顶作为交通公路,禁止在坝顶及溢洪道交通桥行驶履带拖拉机、硬轮车及超重车辆。 ⑹制止其他有碍水库工程安全运行的行为。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AA市2013年官山等123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批)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标段划分及招标金额:《详见标段划分情况表》; 2.2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182日历天,预计2013年10月1日开工,2014年3月31日完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要求,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本省的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非江西省施工企业的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投标。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5)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参加投

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问题的探讨

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问题的探讨 摘要:我国的小(一)、(二)型水库为数众多,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大约有81893座。它们分布的区域广,坝型多样。这些水库主要是为农业生产提供灌溉水源,也为人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提供水源,同时为防御洪水灾害也发挥了一定重要作用,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养殖业的青睐,利用水库养殖业已成了一种热门行业。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许多水库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病险问题,特别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文革期间由民工投劳建成的水库问题较大较多,一直成为水利行业的工作重点之一。 关键词:水库除险加固问题探讨 1、病险水库基本情况 我国的小(一)、(二)型水库为数众多,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大约有81893座。它们分布的区域广,坝型多样。这些水库主要是为农业生产提供灌溉水源,也为人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提供水源,同时为防御洪水灾害也发挥了一定重要作用,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养殖业的青睐,利用水库养殖业已成了一种热门行业。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许多水库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病险问题,特别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文革期间由民工投劳建成的水库问题较大较多,一直成为水利行业的工作重点之一。这类水库中,有的是防洪标准偏低,达不到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有的是工程本身质量差,有的則是工程老化失修等问题。形成的这些大量病险水库,不仅造成水库不能正常运行,不能充分发挥其效益,而且还严重威胁到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这些病险水库急需抓紧除险加固处理。 2、解决项目资金来源问题的探讨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次性资金投入较大,通过水库的租赁,承包方式获得的资金较少,不能满足项目要求。小型水库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显著,这是公认的,但近年来,其养殖的经济效益也很可观,其经济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加固工程资金以公共(国家)投放为主的观念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拓展,也要改变,要改变到以私营投入为主的方向上去,这样或许能够加快病险水库的治理步伐。万安县百加乡2004年底采取水库经营权拍卖的方式,将数座水库成功地竞标拍卖出去了,筹集了充足的加固资金,对这几个水库进行了全面整治加固处理,收到良好的效果。拍卖实施的过程,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則,各级政府建立相应的专项机构管理,在防汛责任制和灌溉保证制得到切实落实的前提下,以拍卖水库的长时期的经营权,来换取除险加固资金或许是一个良好的出路。 3、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地勘工作的必要性 在工程建设前期,主管部门一般都会组织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知情人员座谈水库的有关事项情况。这对水库的加固设计有脾益的,但要作出一个

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管理与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促进水库管理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水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条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型水库,包括小(一)型水库和小(二)型水库。 本办法所称小(一)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万立方米(包括10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本办法所称小(二)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万立方米(包括10万立方米)以上,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小型水库的管理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县现有在册小型水库70座,其中小(一)型水库2座,小(二)型水库68座。列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计划41座。 第五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县小型水库防汛抗旱调度,小型水库的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地方乡镇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六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县区域内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七条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为: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设施;设计兴利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大坝坡脚外30至50米,大坝坝端以外30米至100米;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

物边线以外10米至50米。 第八条小型水库工程保护范围为:设计兴利水位线至校核洪水位线之间的库区;大坝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70至100米;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250米。 第九条兴建工程或其他设施,占用水库工程设施和供水水源的,必须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建设单位予以补偿或建设等效替代工程。 第十条小型水库工程及其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害工程安全活动: (一)侵占、损毁坝体、溢洪道、放水涵洞等工程设施; (二)在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钻探、采石、开矿、打井、取土、挖砂、筑坟等; (三)在坝体上放牧、垦植以及其他妨碍管理的活动; (四)在库区管理范围内进行围库种植、养殖,分割水面等缩小库容的活动; (五)在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倾倒砂石、渣土、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六)在坝体、溢洪道、输水设施上兴建房屋、开挖水渠、堆放物料、晾晒粮草等。 (七)非管理人员操作泄洪、输水涵洞及其他设施。 第十一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汛前对本行政区域小型水库的进行度汛安全检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检查报告。

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 1 工程概况 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项目有: (1)大坝除险加固工程:包括坝身主河槽段劈裂式灌浆;大坝上、下游坝坡护坡改造;坝顶加宽和防汛道路整治;下游坝脚增设堆石排水棱体;输水洞加固;补充完善大坝观测设施等。 (2)溢洪道改造工程:包括溢洪道底板和边墙护砌,损毁部分修复。 (3)新建防汛交通桥。 (4)完善水情、雨情观测设施、通讯、管理设施等。 (5)其他工程:包括弃渣处理、水土保持工程等。 完成以上工程共需:土方开挖0.40万m3,土方回填0.87万m3,砌体拆除0.13万m3,混凝土0.11万m3,砌石0.61万m3,灌浆640m。 2 施工条件 2.1 气象、地质条件 流域内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侯因素变化明显,四季分明,干旱突出。多年平均气温为14.1℃,多年平均降水量690mm,区域降水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多集中在6~9月份,其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60%左右。水库工程区地表水较贫乏。除汛期雨后有较大地表径流外,枯水期间仅关帝河及较大冲沟内有少量地表径流。 工程区出露的地层主要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及全新统低液限粘土等松散沉积物。具体情况分述如下: ① 上更新统(Q3)低液限粘土(Q3al+pl):黄褐色、棕红色,粘粒含量较高,天然含水量较小,多呈硬塑~坚硬状,局部呈可塑~硬塑状,土质不均匀,含钙质结核,局部钙质结核富集成层。该层分布较广,厚度大。 ② 全新统(Q4)低液限粘土(Q42al+pl):黄褐色,粉粒含量

较高,天然含水量较大,多呈可塑~硬塑状,局部成软塑状,土质较不均匀,局部夹有零星卵砾石,主要分布在沟谷底部表层。 ③ 人工填筑坝体土(Q4s):主要由黄色低液限粘土和红色低液限粘土组成,土的成份和颜色变化较大,土质不均匀,偶见钙质结核,经分层碾压而成,压实程度不一,组成大坝坝体。 .2.2 对外交通条件 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店乡境内。库址在淮河流域支流关河上游,水库控制流域面积5.53km2。 工程对外交通:工程对外交通较好,现有公路与外部相通,路况基本良好,水库施工时可利用现有公路作为对外交通道路,对外交通运输方便。该工程施工时可利用本地的现有通讯线路及无线通讯网来满足施工期需要。 2.3 施工用水、电 施工用水:从水库内直接取水,生活用水可从附近村庄接入。 施工用电:由附近村庄接入。 3 施工场地布置 小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多,工程量大,场地分散,各项工程采取按计划分期、分批、分散存放的方式布置施工场地。 3.1 施工道路布置 小水库位于店乡的关河上游,水库坝址位于店乡小村境内,距县城15公里,工程区对外交通运输条件十分便利。 为方便溢洪道施工,需修建临时道路约500m。为使施工后临时道路能尽快复耕,采用土质路面,路面宽度4.5m。 坝体施工临时便道均为自下而上,随高度变化调整的施工临时便道,便道采用两坝端进出的循环回路。 3.2 料场布置 3.2.1弃渣场 工程弃渣尽可能外运,利用移挖做填,减少费用。对不能利用或

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导则

湖南省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 程 初步设计导则 湖南省水利厅建管处

目录(暂未改) 一、水文 (1) 二、地质 (12) 三、除险加固设计 (17) 四、施工组织设计 (22) 五、工程概算 (24) 六、经济评价 (37)

总则 1、为认真搞好我省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2、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应针对安全鉴定(或安全核定)阶段所提出的各项病险问题,作出相应的加固处理措施。 3、对于坝高在20米及以上、地质构造较复杂的小(2)型 水库,应进行必要的地质勘探试验工作。对于坝高在20米以下、地质构造较简单的小(2)型病险水库,可由地质人员进行查勘,提出地质报告。 4、在除险加固设计工作中,首先要认真作坝址和库区的测理工作,复核大坝控制流域面积和水库库容曲线。 5、我省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的设计,除应参照本导则外,还应符合现行国爱、水利水电行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一、水文 1 水文 1.1 流域概况 简述水库所在地理位置,地理坐标,所属河系;坝址控制流域面积,流域地貌特征,植被情况;流域内水利工程情况及水库有无外引,如有外引,要说明外引水源及渠道情况。 特别要注意复核坝址控制流域面积和水库库容曲线,对于喀什特地区还有调查清楚是否有相邻区域汇入的地下水。 1.2 气象 收集邻近气象台(站)的气象观测资料,主要是降雨、风速(特别是最大风速多年平均值)、气温等。简要叙述流域暴雨特性。 1.3 径流 方法之一是用水库所在位置地理坐标查水资源成果中的径流深等值线图,用多年平均径流深计算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方法二是用水库自身雨量观测资料或借用下垫面条件相似的就近雨量站的雨量资料及当地水利部门分析的径流系数计算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 1.4 设计洪水复核 小(2)型水库一般无实测洪水资料,洪水复核可用《湖南省暴雨洪水查算手册》(1984年版)由暴雨推求设计洪水。

水安监[2010]200号 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以及水库管理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第五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实施监督,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按照防汛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第七条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小型水库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行政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经费,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第九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注册登记资料汇总工作,对管理(管护)

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与安全培训。 第十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负责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制定并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筹措水库管理经费,对所属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申请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按照水库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水库调度运用,开展水库日常安全管理与工程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租赁、承包后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原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承担,水库承租人应协助做好水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施 第十三条小型水库工程建筑物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加固,或采取限制运用的措施。 第十四条挡水建筑物顶高程应满足防洪安全及调度运用要求,大坝结构、渗流及抗震安全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近坝库岸稳定。 第十五条泄洪建筑物要满足防洪安全运用要求。对调蓄能力差的小型水库,应设置具有足够泄洪能力的溢洪道或其它泄洪设施,下游泄洪通道应保持畅通。泄洪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控制设施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 第十六条放水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对下游有重要影响的小型水库,放水建筑物应满足紧急情况下降低水库水位的要求。 第十七条小型水库应有到达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必要交通条件,配备必要的管理用房。防汛道路应到达坝肩或坝下,道路标准应满足防汛抢险要求。

水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水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深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规范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水利部根据《水法》、《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制定和不断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的制度,以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运行。 “十五”以来,水利部组织实施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措施;年初,中央又提出了在3 年内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笔者通过对水库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分析、对水库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水库安全管理的制度和重要措施 水库安全管理的制度有:安全管理责任制、注册登记制度、安全鉴定制度、降等报废制度、风险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责任制 对于已建的水库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是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并按照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注册登记制度 1995 年,原水利部水管司下发了《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利部水管[1995]290 号)。该办法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适用于库容在10 万立方米以上已建成的水库大坝。规定: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实行分部门分级负责制;大坝注册登记需履行申报、审核、发证三个程序;注册登记证要注明大坝安全类别,属险坝者,应限期进行安全加固,并规定限制运行的指标;对于已建成的水库大坝,6 个月内需申报登记,已注册登记的大坝完成扩建、改建的,或经批准升、降级的,或大坝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在此后3 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变更事项登记;大坝失事后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登记机构报告。 2006 年,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 号)中要求切实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制度,全国所有的水库要在2006 年12 月31 日完成大坝注册登记工作。 3.安全鉴定制度 2003 年,水利部修订并颁发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 号),本办法适用于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技术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技术- 水利水电知识 土石坝坝坡滑动破坏加固技术 一土石坝坝坡在重力和其他作用力作用下都有向下和向外移动的走势。如果坝坡内岩土的抗剪强度能够抵抗住这种走势,则此坝坡是稳定的,否则就会失稳而发生滑坡。土石坝滑坡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一种复杂的失稳破坏现象。产生土石坝滑坡的基本因素,实质上是滑动力的增加与抗滑力的不足。 滑动力与抗滑力取决于库水和雨水入渗、施工方法、施工速度、地震等外部条件所引起的坝体或坝基内孔隙水压力及筑坝土料的性质,包括与孔隙水压力有关的抗剪强度。为此,首先必须进行滑坡勘探、土工试验及观测工作,从而确定滑坡的性质及其主要原因,并定出滑坡加固设计,以便进行滑坡加固的施工与质量检查。 土坝坝体是由人工填筑坝料而成,而坝基与岸坡是隐蔽工程。根据滑坡加固的设计标准,应按SDJZ13-83《碾压式土坝施工技术规范》做好滑坡加固的施工。滑坡加固的施工方法主要有:清理坝基及岸坡,清除和处理好对大坝安全会造成隐患的树根、泉眼、洞穴、风化岩石、滑坡体等;抛石固脚阻滑,稳住滑坡体;在稳住滑坡体的基础上及时处理滑坡裂缝;全面培厚,放缓坝坡;下游坝坡堆石压载,做贴坡式反滤层等等。 土石坝坝体灌注粘土浆加固技术 二目前,坝体灌浆的方法可分为充填式和劈裂式两种,前者是指自重灌浆(孔口压力为零),后者是指利用灌浆压力劈开坝体,形成一道

近于垂直并连续的浆体帷幕。其实,两种灌浆方法都是压力灌浆,只是所用的压力大小不同而已。 这两种灌浆加固技术,在我国水利工作者的努力下都取得了富有成效的成果,为我国的病险土石坝加固处理作出了贡献。 坝体和坝基的密实加固技术 三土石坝的最大隐患是坝体填筑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以及对软弱坝基处理不当,因此提高坝体和坝基密度是消除病险库的首要课题。提高坝体和坝基密度更是兴建土石坝的关键技术之一。 对于新建坝,坝体与坝基的密度一定要进行严格的论证,精心设计,选择最优施工加固方案,精心施工。对于坝体密度主要控制填筑质量,包括坝料的选择,碾压试验,碾压方法及碾压施工各项参数等,均应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以确保坝体填筑质量。 新建坝坝体密度除用碾压法进行填筑施工外,也不排除采用振冲压密法进行填筑施工。新建坝的软弱坝基的加固有很多方法可以选择,如振冲压密法,排水砂井分期填筑法,深层搅拌法,强夯法,换填法以及化学灌浆法等等。 已建坝,坝体与坝基已形成一个整体,假如坝体和坝基密实度都有问题,那么选用加固方法时尽量选用同一种方法处理。在上面提到的诸多加固方法中,振冲法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对于筑坝的砂石、土料以及坝基的软弱土质(粘性土或砂性土)都能进行加固处理。因此,振冲法不失为一个较优的加固方案。 坝基为粘性土地基时,深层搅拌法也是可选择的加固方案之一。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安全运行,促进水库效益发挥,明确小型水库保坝安全的基本要求,依据《水法》、《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型水库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运行中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包括总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下、1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1)型水库和小(2)型水库。 第3条(安全责任制)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行政领导负责制,小型水库所有者(以下简称水库业主)承担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国有小型水库业主是水库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小型水库业主是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其他经济形式的小型水库业主为水库归属的法人。 第4条(监督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小型水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5条(预防与保护原则)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涉及小型水库的活动时都有依法维护大坝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 第6条(相关责任主体与责任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是水库业主,应按照安全责任制要求落实小型水库安全各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按照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同级人民政府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业主及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并明确各责任人的具体责任。 第7条(地方人民政府职责)县(市)、乡(镇)地方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行政领导责任,落实小型水库安全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水库应急管理等。 第8条(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型水库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监督水库业主履行职责;受理水库注册登记,对小型水库重要性和风险进行分类,审定小型水库调度规程、应急预案及降等报废方案;开展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检查,收集小型水库大坝安全信息,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进行技术指导等。 第9条(水库业主职责)水库业主负责建立水库管理机构或落实管理人员,保障工程安全与完好,筹措水库安全管理经费,制定并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制度;申请水库注册登记,实施水库科学调度,开展工程维修养护,定期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对病险水库采取除险加固或降等报废措施,组织工程抢险等应急处置;建立水库技术档案,报告大坝安全信息,安排水库管理人员参与技术培训等。 第10条(水库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职责)水库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负责水库安全管理日常工作,按调度规程或调度方案实施水库调度操作,开展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进行工程养护,报告水库大坝安全状况等。 第11条(租赁、承包后的业主责任)对小型水库依法租赁、承包经营的,水库业主要在合同中明确其水库安全管理的任务和责任,并加强监督。在租赁、承包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水库业主仍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章安全工程措施 第12条(工程措施基本要求)小型水库的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必须齐全,并符合安全要求。 对泄水建筑物和放水建筑物不完备或结构型式与布置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小型水库,必须依据有关规范规定予以完善。 对调蓄能力差和没有专职管理人员的小型水库,应结合除险加固提高泄洪能力,并设置无闸控制的开敞式溢洪道。 第13条(挡水建筑物安全要求)挡水建筑物大坝坝顶高程与防渗体顶高程应满足抗洪能力要求,渗流稳定、结构稳定与抗震安全等符合规范要求。 第14条(泄水建筑物安全要求)所有小型水库都必须修建具有足够泄洪能

关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常见问题及措施的探析

关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常见问题及措施的探析 发表时间:2019-04-30T10:46:17.97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6期作者:钟健灼 [导读] 文章浅析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措施的常见问题,首先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过程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然后就如何解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过程的常见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希望对加强我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提供参考。 广州市花都区芙蓉嶂水库工程管理处 摘要:水库除险加固是一项十分复杂、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作,因而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技术问题,必须引起参建各方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更加有效、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取得实效。文章浅析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措施的常见问题,首先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过程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然后就如何解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过程的常见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希望对加强我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库;除险加固;措施 引言 水库是水利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水库中大部分为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所建,随着水库运行时间的不断增加及管养不到位使得水库带病运行情况普遍存在,亟待对其进行除险加固。水库除险加固是一项十分复杂、涉及广泛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加固油藏的过程中给予足够的重视。从水库加固面临的实际问题看,水库加固工程施工面临的困难应妥善解决水库加固施工质量问题,确保水库施工效果良好,满足要求。加固后的设计要求,确保水库能够在饮用水灌溉,防洪和抗旱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水库除险加固的现状 小型水库工程的建设旨在为民谋利、保一方平安,然而近年来病险水库问题频发,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给社会安定照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面对险峻的形势,国家对这部分的重视程度已显著提高,突破当前水库除险加固技术瓶颈势在必行。到目前为止,小水库的加固一直被认为是与国民经济和民生息息相关的重要政治任务。从中心到地方,从城镇到农村,各省市小水库的加固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在整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行动中,国家正源源不断投入大量资金来支持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且制定了相应的辅助政策。 二、水库除险加固中存在的问题 2.1建设与管理畸重畸轻 如上所述,由于水库工程与国民经济和民生有关,因此未完成水库所暴露的问题具有更大的破坏力。因此,全国都非常重视水库工程的建设和危险水库的加固。在危险水库得到加强的国家,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培养了大量的人力资源,并建设了大量的基础设施。但是,水库建成后的整体管理水平非常不理想,即存在建设和管理扭曲和扭曲的问题。根据相关数据分析,大部分地区水库建设和管理的投资比例高达8:2(图1),即大部分资金用于建设,以及事后管理的作用和维护被高估了。 图1 前者受到高度重视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后续管理层未能及时跟进。管理效率低下,如效率低下,业务质量低,技术水平低,管理机制不明确,责任分工不明确等。造成大量资源浪费,不可能提高中国水库整体建设水平,不可能完全解决现有危险水库问题。 2.2水库健康水平诊断缺乏深度 目前,全国都非常重视水库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危险水库的加固,但这些工作只停留在“治理”和“停止”的层面。没有完整的科学和科学的水库健康诊断机制。及时发现病态水库存的隐患。例如,在许多地方部门,在评估水库的健康状况时可能会出现误诊。有时不可能及时诊断危险水库,有时误将正常水库误认为水库,有时会拖延有效管理机会,所以不好。土地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 2.3除险加固时技术支撑欠佳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先后对危险水库进行了加固。然而,虽然多年的加固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但并没有大大促进技术的升级和改进,并且没有发生危险水库的问题。更改。此外,中国幅员辽阔,有大量危险水库。而且,由于中国国家地质条件复杂,每个危险水库的隐患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处理每个危险水库问题时总会存在很多差异。此外,位于偏远或复杂地区的一些危险水库往往存在一些技术问题。这要求我国危险水库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充分的技术支持,但目前,中国这方面的经验显然还不够。在加固的情况下,通常存在技术支持不足的问题。 2.4信息网络不健全 要开展水库加固工作,首先要掌握相应的数据。因此,建立健全的信息网络,收集和处理水库加固中的相关信息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我国水库水利工程信息网络还不完善。各地区的水库原材料和水库安全估算信息并不完全准确。包括建筑材料在内的许多数据都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

维护,进行大坝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大坝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租赁、承包后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原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承担,水库承租人应协助做好水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施 第十三条小型水库工程建筑物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加固,或采取限制运用的措施。 第十四条挡水建筑物顶高程应满足防洪安全及调度运用要求,大坝结构、渗流及抗震安全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近坝库岸稳定。 第十五条泄洪建筑物要满足防洪安全运用要求。对调蓄能力差的小型水库,应设置具有足够泄洪能力的溢洪道或其它泄洪设施,下游泄洪通道应保持畅通。泄洪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控制设施应满足安全运用要求。 第十六条放水建筑物的结构及抗震安全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对下游有重要影响的小型水库,放水建筑物应满足紧急情况下降低水库水位的要求。 第十七条小型水库应有到达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必要交通条件,配备必要的管理用房。防汛道路应到达坝肩或坝

下,道路标准应满足防汛抢险要求。 第十八条小型水库应配备必要的通信设施,满足汛期报汛或紧急情况下报警的要求。对重要小型水库应具备两种以上的有效通信手段,其它小型水库应具备一种以上的有效通信手段。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对重要小型水库,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明确水库管理单位;其它小型水库应有专人管理,明确管护人员。小型水库管理(管护)人员应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技术培训。 第二十条小型水库应建立调度运用、巡视检查、维修养护、防汛抢险、闸门操作、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根据水库情况编制调度运用方案,按有关规定报批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二条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日常巡视检查,重点检查水库水位、渗流和主要建筑物工况等,做好工程安全检查记录、分析、报告和存档等工作。重要小型水库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设施。 第二十三条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应按规定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工程开展维修养护,对枢纽建筑物、启闭设备及备用电源等加强检查维护,对影响大坝安全的白蚁危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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