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毕业论文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毕业论文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现状、存在问题

及对策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摘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虽然发展的如火如荼,但是却存在很多的问题,

极大制约了了市场的进一步拓展。能够从现状当中发现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无疑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先解释理财的内涵,介绍理财产品的分类,分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市场的现状,存在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建议对策。

关键词:理财、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Abstrct:Commercial bank financial products market, although the

development in full swing, but there are a lot of issues, greatly restricted the further expansion of the market. Were found to constraints from the status quo, an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to the commercial banks is no doubt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business has a very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his article first explains the meaning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from the micro and macro aspects of the property market, commercial banks, management status, problems, and finally make recommendations accordingly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Managing finances、Commercial bank managing finances product、present situation, existence question、countermeasure research

目录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6)

1.2目的意义 (6)

1.3文献回顾 (7)

第二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2.1 理财的内涵 (7)

2.2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概念、本质及分类 (8)

2.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状况 (9)

第三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现状

3.1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12)

3.2收益率持续走高 (12)

3.3产品创新层出不穷 (13)

3.4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13)

第四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4.1银行理财产品品种结构不合理 (13)

4.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明显 (13)

4.3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问题突出 (14)

4.4我国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力度需提高 (14)

4.4.1我国对理财产品监管现状 (14)

4.4.2理财产品市场监管存在的典型性问题分析 (15)

第五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存在的对策研究

5.1商业银行要构建稳定合理的理财产品品种结构 (16)

5.2 解决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的关键在于创新 (16)

5.3客户和银行、监管部门共同作用来控制个人理财产品的风险 (17)

5.4加强立法 (17)

结论 (19)

参考文献 (20)

致谢 (21)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银行理财产品无论品种数量还是发行规模都增长迅猛,中国已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理财时代。富裕居民和高端富有人群数量扩大的同时,人们的理财理念与理财需求不断提升,为我国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而随着银行业的全面开放,我国银行业正面临着以理财业务为核心的外资银行的全面竞争。在内在需求急剧增加与外部竞争不断加大的双重推力作用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面临着风险与机遇并存的局面。

现代意义上的理财思想是在人类进入“金融经济”时代的产生的,并在近年来得以迅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张迅速,GDP年增长达到9.5%,国民收入在一代人的时间里增长了50倍。人们有了更多收入与财富的同时,面临的生活、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在当今社会,压在中国普通家庭成员身上的三座大山:购房、医疗、教育,各个都是沉甸甸的,让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了巨大的生活压力。你不擅长理财,属于自己房子可能永远是个梦,或者面临孩子上大学交不起学费的窘境,可见,学会理财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经济的增长大幅度提高了国民收入水平,刺激了国民对于理财的需求,也造成理财市场的繁荣。国内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地等金融机构都在积极抢占理财业务这个阵地,抢得先机就将在理财市场占据主导地位。由于我国的金融体系一直是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其资产总额也是最高的,因此,在理财市场商业银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理财产品目前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存在着金融业分业经营现状明显制约理财产品发展的空间、营销模式滞后、理财服务产品趋同、专业理财人员缺乏、银行控制理财产品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但通过深刻系统地剖析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面l临的法律风险、声誉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点,通过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的共同努力,认真以监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管理指引》及《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我国银行业理财产品发展;商业银行通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强自身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大力培育个人理财客户经理队伍,并进一步加大理财产品的创新力度,提供差异化理财服务,营造品牌效应等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一定能够妥善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推动理财产品稳步发展。

理财产品在我国虽然正在蓬勃发展,但市场毕竟还是属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它的发展中所需遵循的规律还需要我们不断去研究、探索和掌握。同时它在发展过程中还会出现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应对和解决。

1.2目的意义

从实践来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虽然发展的如火如荼,但是却存在很多的问题,极大制约了了市场的进一步拓展。能够从现状当中发现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无疑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成熟的理财服务既是一国金融发达的重要标志,也是一国国民财富现代化管理的一个基本方式,受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的制约,目前我国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困难。如何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适合自身理财产品发展的风险防范对策是当前商业银行应该关注的一个课题。

1.3文献回顾

1.3.1理财产品的相关文献

由于商业银行的理财服务在中国出现不过十年历史,个人理财产品也是近几

年才火热起来,这方面的文献数量不多。在现有的文献中以介绍产品,定性讨论收益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为主要研究内容,为数不多的内容论及某一类型的结构性产品的定价和收益。大多数的学者主要研究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一部分学者进行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风险方面的研究,少有学者专注于理财产品进行全面的研究。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研究大多数学者都是在研究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中有所提到。学者的关注内容比较集中,研究结论也比较趋同。

1.3.2金融产品创新的相关文献

金融创新,是金融领域中出现的多种新的经济现象,泛指七十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金融体系中和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一系列新鲜事物,包括新的金融资产,新的融资方式,新的金融市场,新的金融机构以及新的支付转账媒介等。创新理论由奥裔美籍经济学家熊彼特建立。1912年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指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函数,即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新组合包括五种情况:新的产品或者产品的新的质量,新的技术或新的生产方法,新的市场,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新的供应来源,新的企业组织形式。20世纪70年代金融创新活动开始快速成长,一些学者开始将创新理论应用到金融理论研究中来,到了90年代金融创新理论基本形成了体系,成为金融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1.3.3理财产品法律的相关文献

我国法律方面存在着相关问题金融与法制,在《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及风险防范》一书中指出理财产品存在的法律问题及相关建议。

第二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2.1:理财的内涵

2.1.1理财的定义

“理财”一词,在我国最早追溯带《易经系辞》:“理财正辞、禁名为非曰义。”这里的“理财”,重在理国之才,但也包含了理家之财。一般认为,我国以家庭或个人致富为基本目标的古代私人理财思想萌芽于春秋时期,初步形成于战国时期,到西汉中期臻于成熟,其标志是司马迁所著《史记》的问世。《史记》-------尤其是里面的《货殖列传》篇蕴涵着丰富的中国古代私人理财思想,是中国私人理财发展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

科学的“理财”定义是指根据个人或者专业人士及机构根据生命周期理论,依据个人(家庭)财务及非财务状况,运用规范的、科学的方法并遵循一定和特定程序制定的切合实际、可操作的某一方面或一系列相互协调的规划方案,最终实现个人(家庭)终身的财务安全和自由。

2.1.2 理财规划的定义、目标

理财规划定义

理财规划是指客户财务与非财务状况,运用规划的方法并遵循一定程序为客户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的某一方面或一系类相互协调的理财方案,包括现金规划、消费支出规划、教育规划、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税收规划、退休养老规划、财产分配与传承等。个人理财规划是基于人的生命周期,是一个长期过程,一个努力达到终生的财务安全、自主、自由和自在的过程;同时,理财规划又是一项综合服务,它由专业理财人员通过个客户的理财目标,分析客户的生活、财务状

况,从而帮助制定出可行的理财方案。

理财的目标:实现财务安全和追求财务自由。

①财务安全:

是指个人或家庭对自己的财务现状充满信心,认为现有的财富足以应对未来的财务支出和其它生活目标的实现,不会出现大的财务危机。衡量标准是:是否有稳定、充足的收入;个人是否有发展的潜力;是否有充足的现金准备;是否有适当的住房;是否购买了适当的财产和人身保险;是否有适当的、稳定的投资;是否享受社会保障;是否有额外的养老保障计划。

②财务自由:

是指个人和家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主动投资而不是被动投资。财务自由主要体现在投资收入可以完全覆盖个人和家庭发生的各项支出,个人从被迫工作的压力中解放出来,已有财富成为创造更多财富的工具。

2.1.3银行的个人理财

银行即为个人做理财服务,也为企业做理财服务。其中,银行的个人理财是指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这又可细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①理财顾问服务

即银行只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等咨询服务,并不使用投资者的投资资金。投资者购买的理财产品通常也是第三方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如目前银行的保险代销业务、基金代销业务、证券咨询业务、贵金属买卖业务均属此类。”

②而综合理财服务

指银行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和授权,作为客户的资金管理人,按照与投资者约定的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活动。“在实务中,银行通常是通过发行银行理财产品募集投资者资金,再将募集到的资金投资于《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方向,投资结束后,按照《产品说明书》分配投资收益。”

通常意义上,我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即指综合理财服务下的产品。

2.2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概念、本质及分类

2.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概念、本质

2.1.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即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2.1.2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本质

就是“代客理财”,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这与信托、基金是一个样的。代客理财业务的本质是,理财的收益和风险都归由客户承担。作为受托人的银行根据管理资产的规模和期限收取代客理财和管理资产的管理费用,不享有代客理财的收益,同时也不承担代客理财的损失。

2.2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

2.2.1按照投资币种不同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人民币理财产品、外币理财产品和双币理财产品。

①人民币理财产品

即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②外币理财产品

只能用美元、港币等外币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只能用人民币购买,而双币理财产品则同时涉及人民币和外币。

2.2.2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①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收益是固定的,到期后就可以获得协议上规定的收益,反之为非保证型。

②非保证型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银行按照约定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反之就是非保本型。

2.2.3按投资内容不同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II型

①债券型——投资于货币市场中,投资的产品一般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

②信托型——投资于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受益权信托的产品。

③挂钩型——产品最终收益率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如与汇率挂钩、与利率挂钩、与国际黄金价格挂钩、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与道·琼斯指数及与港股挂购等。

④QDII型——所谓QDII,即合格的境内投资机构代客境外理财,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QDII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简单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合格商业银行,由合格商业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

2.2.4按照期限分,银行理财产品一般可以分为超短期产品(委托投资期限一个月以内)、短期产品(委托投资期限1~3个月)、中期产品(委托投资期限3

个月~1年)、长期产品(委托投资期限1年以上)以及开放式产品(产品可以每天或者在约定的日期申购、赎回)。”通常,期限越短,流动性风险越小,反之,则流动性风险越大。

2.2.5按照设计结构分类,银行理财产品分为单一性产品和结构性产品。”

结构性产品,是指交易结构中嵌入了金融衍生产品的一类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通常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固定收益证券,其二是金融衍生产品(主要是期权)。其中,投资于金融衍生品的部分,现金流不确定,且由于金融衍生品一般是保证金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点,风险较大,收益率也较高

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状况

3.1发行的银行来看:中资银行以量取胜

2011年外资银行的产品发行数量仍不敌国内银行,外资银行产品为883只,国内银行产品为3416只,国内银行以数量取胜的格局在2011年还将延续。

按照“发行的银行”统计显示,发行数量前十名分别为华一银行686只,交通银行436只,中国银行和民生银行并列第三,均为355只,光大银行302只,华夏银行272,浦发银行254只,北京银行200只,招商银行184只,中信银行158只,工商银行142只。

国内银行中,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发行数量总共为1072只,交通银行位居第一,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紧跟其后,而建设银行却仅有18只。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中国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名列前五,发行总数量为1383只,赶超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发行数量。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限于银行规模和地区居民收入,发行数量继续走低,包商银行、河北银行、广发银行、广州市农联社、乐山商行、吴江农商行的产品数量仅为1,广西北部湾银行、赣州银行、重庆银行、晋城商行、上饶银行仅为2只。

3.2从产品类型来看:综合类、债券货币市场类、结构性产品三足鼎立

2011年到期理财产品中,综合类理财产品、债券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以及结构性产品成为这一市场中的主力军,三类产品总计3388只,约占总数的78.8%,接近八成。不难看出,2011年国内理财市场上,综合类理财产品、债券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以及结构性理财产品将呈现“三足鼎立”的局面。

3.3从投资对象来看:银行理财产品偏向单一投资对象

如果按照投资对象来划分,以单一投资领域为目标的理财产品成为各大银行理财产品中的重头戏。总计3299只、2011年到期的理财产品中,只涉及1项投资对象的理财产品总计有1162只,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

统计数据显示,在这些投资领域较单一的理财产品中,信托贷款、债券、货币市场这三大投资领域成为各家银行2011年理财产品的投资主战场。其中,投资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有416只、债券类理财产品381只、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210只。

涉及2项投资领域的理财产品则有914只。其近千只的数量规模,直追上述单一投资领域的理财产品数量。其中很明显能看出,“货币市场+债券”以及“信贷资产+债券”的双组合理财产品成为理财产品中的主力。前者有558只,后者则有169只。

涉及三四项投资领域的理财产品则有694只,其中涉及“票据+其他+债券”3项投资领域的理财产品有94只,而涉及“货币市场+票据+信托贷款+债券”4类投资领域的理财产品则有187只。

投资领域超过4项的理财产品数量明显少于上述几类理财产品,在2011年到期理财产品中,涉及多项投资领域的银行理财产品只有358只,还不到单一投资领域理财产品数量的三分之一。

3.4从挂钩标的来看:利率成银行最青睐的挂钩标的

按照挂钩标的来划分,2011年到期的4299只银行理财产品中,3361只理财产品未标明其挂钩理财产品,仅有938只理财产品公开了其挂钩标的。

在938只公开挂钩标的的理财产品中,有751只理财产品选择将“利率”作为其理财产品的挂钩标的,约占公开挂钩标的产品总数的80.06%。而挂钩股票、汇率作为其标的的产品则分别有82只、57只。

随着通胀预期的到来,黄金价格指数成为2010年多家银行理财产品的热门投资对象。但是从财汇金融公布的统计数据来看,2011年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中,以黄金价格作为挂钩标的的理财产品仅有16只,还不及公开挂钩标的产品总数的2%。

在以“利率”为挂钩标的的751只银行理财产品中,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排名来看,排名第一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6.5%,相比五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4.55%,高出近2个百分点;而排名最末尾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为0.9%,相比银行活期存款的0.35%,高出0.55个百分点。

3.5从发行对象来看: VIP客户或成2011年理财产品主攻对象

按照发行对象来看,VIP和普通个人客户依然是银行2011年理财产品铆牢的两个人群。虽然,高收入、高社会地位、高学历组成的“三高”人群历来就是各大银行理财产品的争夺顾客群。但是,相比之下,2011年各大银行对这一块“大肥肉”的暗战更加凶猛。

很多理财产品的发行对象,明确标明为高端客户,投资的门槛也高达百万元以上,一般投资者只能望洋兴叹。而且有部分产品明确标示高端客户和个人普通客户,在最终收益率上,给予不同的收益率,高端客户的产品收益率要高于个人普通用户。

2010年起发行、2011年到期的4299只理财产品中有1083只是针对VIP客户发行的。投资起始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的有753只,达1000万元以上的有24只。

其中,交通银行的436只产品中,有81只产品针对VIP客户发行,195只针对个人发行。交通银行相关人士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产品设计上,交行主要是按客户来分层,针对高端客户设计一些激进的产品,针对中低端客户推出相对保守的产品。2011年交通银行将在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下,寻找一些适合高端客户的项目。交通银行明年到期的VIP产品预期收益率在

2%~6.8%之间,区间波动较大。

民生银行2011年准备推出创新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匹配不同客户的需求。数据显示,民生银行的355只理财产品中有121只针对VIP发行,这121只理财产品均为非保本浮动收益,预期收益率在2.9%到5.6%之间,其中以综合类理财产品居多,主要挂钩货币市场、票据、收益权、信贷资产、债券。

浦发银行明年的理财产品分类将更加清晰,对私人银行客户和理财客户将分批进行服务,以适应客户需求。财汇金融的数据显示,浦发银行254只明年到期的理财产品中,起始委托金额达500万元的理财产品有两款,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信用拆借、信贷资产等。投资起始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有45只,投资对象主要为信贷资产、债券,投资类型主要为综合类、信贷资产类、债券货币市场类。

宁波银行的理财产品更加明显,尽管24只理财产品中仅有5只明确表明针对VIP发行,但从投资起始金额看,24只理财产品的最低门槛均为10万元,这样的高起点也不是普通投资者所能企及的。

3.6从收益期限来看:一年期、半年期理财称霸2011年

2011年到期的4299只到期理财产品中,三个月至一年期的中长期收益理财产品依然牢牢霸占着2011年国内理财产品市场的霸主地位。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理财收益期超过一年(包括一年期产品在内)的理财产品有941只;实际收益期为半年至一年的理财产品多达1800只,实际收益期为三个月至半年期的理财产品则多达922只。三类产品总计3663只,约占2011年到期的理财产品总数的85.2%。

通胀预期可能会在未来很长时间内都发挥影响,目前,投资者对于短期理财产品的收益需求会加大,但是短期产品的年收益本身较低,想要实现投资收益的大幅增长依然需要依靠中长期投资。2011年到期的理财产品中,实际期限最长的产品为707天,最短的则只有3天。从其产品类型来看,中长期理财产品多集中于信贷资产类、结构性产品以及综合类产品。

3.7从预计收益率来看:近九成产品达3%以上

按“到期日”统计显示,上半年到期和下半年到期的产品数量大相径庭。2011年6月30日到期的产品有3461只,而下半年到期的产品仅有838只。3461只上半年到期的产品预期收益率都很可观,89.5%的产品预期收益率达3%以上,有372只产品收益率达4%以上,接近于明年的CPI预期。

3.8从收益获取方式来看,2011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仍是主导。

非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有1853只;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有1150只;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有1295只。

对于银监会叫停银信合作等监管政策,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明年高通胀压力仍然很大,银信合作实际上是银行的表外资产发贷,会使宏观调控政策打折扣。“这对银行来说谈不上是多大的限制,国内银行的理财产品虽然信贷占比很大,但明年还可以更多地开拓资本市场、股市等。”

3.9从收益获取来看:保本理财产品过半

2011年到期的理财产品中,保本理财产品比非保本理财产品更受欢迎。非保本理财产品有1853只,保本类理财产品有2409只,约占总数的56%,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有1853只。在保本类理财产品中,保证收益类和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数量相差不大,前者总数为1259只,后者则为1150只。

从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来看,有362只产品的最高收益率超过银行三年期存款基准利率4.15%,超过10%收益率的产品有55只,最高收益率为36%的则有12只,均来自恒生银行的人民币、美元理财产品。

相比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市场似乎更偏向于保本类理财产品。2011年到期的理财产品中,保本类产品占据了大半江山,但是相比非保本类产品超过10%的最高年收益率,保本类理财产品最高年收益率普遍没有非保本类理财产品来得高。

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中,最高年收益率超过10%的仅有4只,其中,排名第一位的产品其最高年收益率为14.99%,还不到15%。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中,最高年收益率超过10%的理财产品也仅有17只,其数量规模远远不及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其高收益率理财产品普遍集中在10%~12%之间。

在明年到期的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中,不少理财产品所保证的收益均以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0.36%的基准利率为其保证收益的底线。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2011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趋势:高端客户走俏,产品分类趋于丰富。

第三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现状

3.1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财汇金融的统计数据,以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产品为统计对象,销售日期截至2010年12月31日,得出明年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总计4299只。

银行推出理财产品的频率在不断加快,发行规模在迅速扩张,投资者认购也呈现出非常踊跃的局面,银行理财产品日渐成为居民一个非常重要的投资品种,可以说理财产品市场正步入一个快速成长期。有关机构估计,在未来的5年中,随著家庭财富的持续攀升,个人理财产品市场将以30%的速度递增,理财产品已成为银行之间重要的竞争领域,对于银行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的拓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3.2收益率持续走高

随着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准备金、发行定向票据等宏观调控措施的推行,市场资金收紧,人民币和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在这样的环境下逐月攀升。2006年1月份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平均预期年收益率为2.17%,而到了6月份这一收益率水平就已达3.03%。外汇理财产品则分固定收益率和浮动收益率,由于产品期限和其挂钩对象不同,预期收益率差距也逐渐拉大。在中外资银行推出的浮动收益外汇理财产品中,绝大部分是与汇率、利率、黄金、石油、股票挂钩的,这类产品的收益率波动较大,风险也较大。

3.3产品创新层出不穷

理财产品的资金投放以往集中在国债、央票、金融债等渠道上,理财产品同质化明显。最近一段时间,各家银行非常重视开发在不同市场上投资的理财产品,突出产品差异化,如光大银行推出了理财收益与美元兑欧元汇率挂钩的产品;招商银行推出了与短期融资券挂钩的产品;民生银行推出了与美国道琼斯股票指数挂钩的产品;中国银行推出了与黄金市场挂钩的产品。

不少银行在积极自身开发理财产品的同时,还非常注意联合非银行金融机构创新理财产品。中信银行前期推出的“中信银行人民币理财双季计划”就是一只借道中信基金的理财产品,其收益与中信基金公司发行的新基金产品——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基金挂钩。该理财计划主要通过新股套利和债券投资为投资者获取稳定收益,是目前国内首只以参与新股申购为获利方式的银行人民币理财计划,获得市场的热烈追捧。此外,通过借道信托获取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也在不断发行,如民生银行的人民币非凡理财T计划,就是以信托贷款的形式进行投资,贷款类信托产品有银行充当担保,或者为到期兑付提供后续贷款,因此此类理财产品风险级别相对较低,但收益率处在较高的水平上。

3.4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理财产品同其它的银行产品一样,相互之间具有很强的替代性,客户可以自由地选择,使得投向理财产品的资金具有很高的流动性。这样,银行为吸收和留住储蓄存款、维系客户关系,展开了非常激烈的竞争。一方面,银行之间产品开发中的模仿速度在加快,收益水平在互相抬高。一家银行推出新的理财产品后,其它银行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跟进,推出同类理财产品,并向客户承诺更高的收益率。另一方面,银行为保住自身的市场份额,“蚕食”竞争对手的业务领地,规模的竞争也在不断加剧。

第四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4.1银行理财产品品种结构不合理

2010 年上半年信贷额度高速增长使各发行主体只能通过信贷类理财产品替换存量贷款或新发贷款,导致信贷类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大幅增加。从结构性理财产品方面来看,理财产品越做越复杂,金价走高银行扎堆发行挂钩黄金的理财产

品,能源涨价银行又推出挂钩能源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按照这种从自身需求出发和追求短期获利的思路来推出理财产品也许会在一定时期内获得较好的收益,也会受到投资者的追捧,利益的驱动导致了某种银行理财产品在一段时间内发行数量急剧增加或减少的情况频频发生。但另一方面,短时间内某种理财产品品的数量急剧变化也反映出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结构不稳定,商业银行合理构建理财产品结构的意识严重缺失。产品结构不合理就可能导致风险过于集中,一旦市场波动,零收益、负收益现象的发生就成了必然。由此可见,要想使整个理财产品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构建合理的理财产品结构并且避免产品结构的频繁巨大变动。

4.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明显

虽然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数量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银行理财产品的质量却没有明显增加。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上弥漫着浓厚的简单模仿和跟风的“羊群效应”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严重的同质化现象。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银行的创新能力有限。第二,银行业创新的动力不够。第三,监管机制不够开放也是银行理财产品出现同质化的重要原因。目前银行业还属于政策性的市场,监管机构开放的银行

投资范围不够宽,银行能够开发的理财产品也有限。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了千篇一律、毫无特色的理财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导致对特定需求的客户无法提供个性化的理财产品。更严重的后果是各商业银行在同质化产品中恶性竞争,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的长远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4.3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问题突出

伴随着金融危机的深化,银行理财产品不断报出负收益、零收益等风波,使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这种大面积亏损现象无疑给刚刚起步不久的银行理财产品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冲击,给银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存在着客户和银行两方面的因素。在客户层面上,客户不了解理财产品,不清楚其产品的结构设计,盲目购买,最终无法承担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而在银行层面,不透明是目前导致银行

理财产品出现风险的最主要原因。具体主要包括:

第一,操作不透明,银行产品私募性质很强,客户不能完全知道资金产品研发不透明,特别是结构性产品。

第二,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设计者和发行者,要讲清楚人民币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将投放于哪个市场,具体投资于什么金融产品,这些决定了该产品本身风险的大小、收益率是否能够实现。而目前银行发行时往往不能全面加以介绍,而是择其优而告之。

第三,风险揭示不透明。目前存在银行产品宣传中风险揭示不足、过分强调预期收益,缺乏完整信息披露机制,销售人员管理存在漏洞,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4.4我国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监管力度需提高

4.4.1我国对理财产品市场监管现状

我国金融业实行的是分业的监管体制.银监会监管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证监会监管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保监会监管保险公司。相应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各自制定所监管行业的理财产品监管规则.对产品审批、发行、份额、保底承诺、资金托管、业务隔离、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和业务推广等多方面进行监管。而在诸多理财产品中。集合型理财产品最有研究意义,因为

其不仅涉及多个监管机构,涉及广大投资者,法律关系和监管规则更为复杂.而且现在的理财产品大多为集合型理财计划或投资计划。虽然各集合型理财产品本质相同或相近,而且相互间存在较强的可替代性.但是对应的监管机构各不相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监管方式也存在较大差异。这就加大了监管成本,降低了市场效率。为了更加清晰明了地理解我国集合型理财产品的监管现状,我们把理财产品种类、监管规则、产品审批方式以及监管机构四项内容对应起来.统一比较分析,见表1。

以及《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9)。

4.4.2理财产品市场监管存在的典型性问题分析

⑴信息披露不完善、风险揭示难充分。关于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问题,按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银行在发售理财产品后,应当履行较为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充分地向客户披露理财资金运用和收益情况。对于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应当分为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披露。关于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问题,银监会对于发售给个人的理财产品在风险揭示方面已经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但是当前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还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如产

品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未有效开展客户评估,产品宣传中风险揭示不足,销售人员管理存在漏洞,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

⑵合格投资者制度有待完善。合格投资者从法理上理解.是符合市场发展现实需要的投资者群体.是特定制度安排下所定义的投资者。主要体现在:第一,符合市场的发展条件。对于产品有一定的认知。我们通常所指的“要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就是说这种“合适的投资者”对于该产品有一定的了解。能够准确评估其风险和收益情况,并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第二,能够从法律上具体定义,明确划定范围。三是对于不符合以上两项的标准,则规定能经过合理评估得出。在诸多KODA的理财纠纷中,投资者对于该类理财产品其实并不是十分了解.对于所购买KODA的认知程度远未达到规定标准.这也就意味着这些投资者其实并不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

⑶欺诈或误导性销售。理财产品销售中的虚假宣传是违反说明义务的表现。说明义务要求金融机构对投资风险和收益进行全面告知,让投资者根据其自身的风险偏好和资金情况进行决策。在银行理财方面,《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37条对说明义务作了概括性规定,并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予以细化;《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第“条第2款规定证券公司向客户介绍投资收益预期,必须恪守诚信原则。提供充分合理的依据.并以书面方式特别声明所述预期仅供客户参考:而在相关的保险法律法规中对于说明性义务和虚假宣传更是作出了详尽规定。在刚刚发生的高盛事件中,也是因为高盛涉嫌欺诈投资者,从而遭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式指控。

⑷格式条款设计不利于投资者。当前几乎所有的金融理财产品都是格式合同。某种角度说,投资者签不签署合同没有特别的意义.因为格式合同一般都是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其实.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往往都不太熟悉其所购买的产品.等到问题发生了.才发现购买的理财产品存在种种陷阱与圈套。格式合同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其实,在很多时候,它在有关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和表述上常常会被委托理财机构所利用.隐藏着有利于一方而不利于另一方的倾向性条款而构成欺诈。

第五章对策研究

5.1商业银行要构建稳定合理的理财产品品种结构

银行必须依据自身的业务能力、市场角色、主体客户来构建理财产品品种结构。要构建银行理财产品的合理品种结构,必须以银行经营管理方面的特点为基础。从银行的经营原则来看,要追求稳健,力避风险;从银行的市场角色来看,要发挥在与利率有关的产品开发上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从银行的主体客户来看,要认识到他们偏好低风险产品这一现实。无论从以上哪个角度来看,理财产品品种结构构建的原则都应该是以低风险、收益较稳定的产品为主,要兼顾安全性和收益性。对于高风险产品,要在正确认识自身的经营原则、市场角色、主体客户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业务能力,保持适度的数量和规模。

5.2 解决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的关键在于创新

对同质化的问题要有一分为二的认识。一方面在一些产品领域确实存在同质化,另一方面如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债券等的产品,银行在这些产品上有优势,一定是各家银行都基本相同。由此看来,各银行需要集中精力解决的是前一个同

质化的问题,也就是常规动作之外的“自选动作”。因此解决关键在于创新,但创新首先取决于银行的人才技术基础,如果人才技术跟不上,那创新就是纸上谈兵。

因此,首先我国银行业要加速机制创新,建立更好的激励制度,这样才能实现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推出更优质的产品。而创新不要赶潮流,不要为了创新而创新,一定要在能够对这个产品有充分认识,能够把控风险的前提下,能够真正为客户带来收益的情况下,进行创新。

其次,各家银行要提高自主开发理财产品的能力。理财产品的开发跟银行的经营战略、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人力资源战略都有很大的关系,当然也离不开对于客户需求的了解。国内银行应该参考国外银行的经验,多做些理财产品的市场调查,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个性化产品。

建议设计出一款适合广大老百姓的理财产品,比如推出一款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相结合的新型综合理财产品,这款理财产品具有长期性,即能根据客户的个人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理财建议,同时对客户的个人情况进行评估,提出适当的建议,应加强哪个方面的风险防范,同时进行长期的有效跟踪和进一步的改善建议。

5.3客户和银行、监管部门共同作用来控制个人理财产品的风险

投资者购买了理财产品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甚至出现亏损,无疑会导致投资者和银行两输的结果:投资者损失的是有形的金钱,银行方面损失的是无形的信用。客户方面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理财产品。

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到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并不等于储蓄,投资于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存在一定风险。银行方面作为理财产品的运营方,进行产品营销的过程中,除了向客户提示产品潜在高收益外,也应详尽地向客户提示潜在风险。

从监管部门来看,针对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出现的问题,银监会应当对理财资金投资领域做出规定,对债券和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以及 QDII理财产品所投资基础资产的质量做出要求,以便降低理财产品资金面临的不确定性。

5.4加强立法

5.4.1理财产品市场监管存在的基本问题分析:法律关系待界定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针对理财产品出台的相关规定各自多达数十项,法律有《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等,部门规章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和《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等,其他的规范性文件则更多。繁冗的法律法规.对审批、发行、份额、保底承诺、资金托管、业务隔离、风险揭示、信息披露等诸方面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是对于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如何界定,却是相当模糊。就理财产品的法律基础而言.其涵盖了债权债务关系、委托代理关系、信托关系等.如何理清各种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确实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而就监管机构而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这三方对理财产品都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约束,但是诸多法律关系不清的理财产品,该由谁来监管,三方权力在监管中如何协调,以避免理财产品监管缺位和监管真空的存在,也已是摆在各方面前的严峻课题。因此可以说,只有分清理财产品的法律基础,明晰界定肖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才能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处理好各种理财产品的法律纠纷,才能完善我国的理财市场监管。为了

更加有效地对我国理财产品市场进行监管.我们着重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研究。商业银行虽然自2004年才开始发行理财产品,但经过几年的发展.其理财产品规模已远超过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总和,已占到了理财产品数量的八成左右,可见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研究显得相当重要:而因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资料通过公开渠道便于获得.信息相对充分,因此当前对于理财产品的研究尤其是理财主体和投资者之间法律关系的界定,也集中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客户和银行对投资风险的承担方式和程度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分为两种类型: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前者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者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约定进行分配.并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理财产品;后者是指商业银行不承诺向客户支付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对于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银行承担保证偿还投资者本金的责任,对于投资收益。银行和客户按约定分配;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银行不承担任何风险。亏损和收益归属投资者,银行参与分配的前提是投资获得收益。

基于此分类展开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法律关系的探讨,当前主要有委托代理关系论、信托关系论、债权债务关系论。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界定.应当在区别分析各类型产品的真实法律关系前提下,再作出界定。

对于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银行须按照约定条件向投资者支付保证收益并承担相应投资风险.对于超出保证收益部分的其他收益,由银行和投资者按照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风险。分析该类产品的法律关系,其基础法律关系应当是债权债务关系.对于超出保证收益部分的町能收益.银行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则是信托关系。对于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银行需承担偿还投资者本金的责任,对于收益则需双方按照约定分配和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这类产品对于投资者而言“进可攻、退可守”,既能保本.又可能获得较高收益,在当前理财市场上受到追捧。对其进行法律分析,可知其基础的法律关系与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一致.应当是债权债务关系;而对于投资收益部分.银行与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信托关系。对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银行无需承担任何投资风险,亏损由投资者承担,收益也归属投资者.银行参与分配的前提是投资获得收益。并且银行对投资收益的分享本质上与信托公司以业绩提成的方式获得信托报酬相同。此类理财产品的运作方式是与信托相吻合的,其基础法律关系应是信托关系。

5.4.2建议:

目前世界上各主要大国对理财产品的监管改革,一般通过修改和完善金融商品法制和金融服务法制来予以推进。如英国于2000年通过了《金融服务与市场法》.该法中的投资商品定义包含存款、保险合同、集合投资计划份额、期权、期货以及预付款合同等;欧盟2004年通过《金融工具市场指令》引入了金融工具这一概念,涵盖了可转让证券、短期金融市场工具、集合投资计划份额和衍生品交易。日本于2006年制定《金融商品交易法》,并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制定日本版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将存款、保险商品将真正纳入一部法律中。

有鉴于世界上各主要大国的主要举措,解决我国理财产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监管职责不明、产品法律性质不清、法律关系界定模糊、理财纠纷增多、

投资者维权难等,一项根本性的措施就是推动我国理财产品市场的立法规制.从而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建议可以分阶段分步骤地予以推进,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着重把握整体性原则、审慎监管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要有全局性思维。注意理财产品市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并以审慎监管为核心,重视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同时注重降低监管成本.防止重复监管,减少理财纠纷。提高监管效率。具体操作是在三个原则的指导下首先解决同一机构监管下的理财产品的立法规制,而后则是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吸收整合,制定我国的《金融商品交易法》乃至《金融市场与服务法》,从而将我国多达几万亿规模的理财产品市场进行有效规制。促使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进一步繁荣我国的理财市场和资本市场.从而推动整个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存在着银行理财产品品种结构不合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明显、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问题突出、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

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对策是:商业银行要构建稳定合理的理财产品品种结构、解决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的关键在于创新、客户和银行、监管部门共同作用来控制个人理财产品的风险、加强立法;其中一项最重要的措施就是推动我国理财产品市场的立法规制.从而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从而将我国多达几万亿规模的理财产品市场进行有效规制。促使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进一步繁荣我国的理财市场和资本市场.从而推动整个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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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号 【发布日期】 -08-28 【生效日期】 -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号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9次主席会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1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

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第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第八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第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义与分类

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与解析 银行理财产品,按照标准的解释,应该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本文主要介绍了现行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以及作者个人的想法和政策建议。 一、根据本金与收益是否保证 我们将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保本固定收益产品、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与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三类。在期限上也是从7天到3个月、6个月、1年期、2年期不等,从各个方面满足了客户的投资需求。 1、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保本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保证收益产品包含两类产品:保本固定收益产品和保证最低收益产品。 保本固定收益产品指银行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向投资者支付全额本金和固定收益的产品。投资者买这类产品到期获得固定收益,投资风险全由银行承担。由于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均由银行承担,而投资者主要关注的是产品提前终止风险,而这类风险发生的概率较低。因此,投资者在选择固定收益产品主要把握两个比较:第一,同类产品比较,同期限产品选年收益率高者,不同期限产品,在考虑流动性需要和利率政策的基础上进行选择;第二,与定期存款比较,投资者之所以选银行理财产品,特别是固定收益产品,重要因素是其收益水平高于存款利息。 保证最低收益产品指银行按照合同约定事项支付投资者全额本金、最低固定收益以及其他或有投资收益的产品。这类产品主要特点为银行承诺支付最低收益,这部分收益所产生的风险由银行承担;其他或有投资收益则按合同约定进行分配,投资者需承担这部分收益为零的风险。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复习提纲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1、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是()。 A、金融资产和负债 B、一般商品 C、商业资本 D、货币资本 答案:D 2、现代商业银行的最初形式是()。 A、股份制银行 B、资本主义商业银行 C、高利贷性质银行 D、封建主义银行 答案:C 3、1897年在上海成立的()标志着中国现代银行的产生。A.交通银行 B、浙江兴业银行 C、中国通商银行 D、北洋银行 答案:C 4、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负债是()。 A、借款 B、发行债券 C、各项存款 D、资本 答案:C 5、商业银行的()是整个银行体系创造存款货币的基础。 A、资产 B、负债品 C、所有者权益 D、资本 答案:B 6、银行的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有()。

A、库存现金 B、托收中的款项 C、存放同业款项 D、在央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 答案:A 7、商业银行获取短期资金最简单的办法是()。 A、同业拆借 B、向央行再贴现 C、证券回购 D、国际金融市场融资 答案:B 8、对银行选择盈利资产具有最重要意义的成本概念是()。 A、利息成本 B、资金成本 C、其他成本 D、可用资金成本 答案:A 9、商业银行首先必须坚持的经营原则是()。 A、流动性 B、安全性 C、盈利性 D、效益性 答案:B 10、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的主要因素是()。 A、存款业务的变化 B、存贷款业务的变化 C、租赁业务的变化 D、代理业务的变化 答案:A 1、下列英文缩写错误的是(、)。 A、银行一揽子保险(BBC) B、错误与遗漏保险(E&O) C、经理与高级职员责任险(D&O)

D、商业综合责任保险(CGL) 答案:A 2、中国人民银行于(、)公布了我国第一份《反洗钱报告》。 A、2003年1月 B、2005年7月 C、2006年3月 D、2007年8月 答案:B 13、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个月。 A、1 B、2 C、3 D、6 答案:D 14、保证人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 A、60% B、70% C、80% D、90% 答案:B 15、出口保理融资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应收账款到期日后()。 A、70天 B、80天 C、90天 D、100天 答案:C 6、不属于电子银行业务操作风险特点的是()。 A、呈高发态势 B、作案手段明显

毕业论文-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毕业论文-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12 届本科毕业论文论文题目: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学生姓名:所在学院:专业:财务管理学号:40801610指导教师:2012 年 3 月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创性及知识产权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取得的成果。对本论文(设计)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因本毕业论文(设计)引起的法律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本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归西南财经大学所有。特此声明。毕业论文(设计)作者签名:作者专业:财务管理作者学号:40801610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论文(设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计)名称论文(设论文(设自选A—理论研究导师彭颖计)来源计)类型学生姓名徐冰莹学号40801610 专业财务管理一、研究目的和意义在我国,过去,人们温饱问题尚不能解决,更谈不上“为他人做嫁衣”,替别人“规划理财”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个人收。从发达国家银行个人理财业入的增加,理财问题开

始提上了个人和家庭的“议事日程” 务的发展趋势看,个人理财业务具有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益稳定等优势,在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中占据着重要位置。而在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贴身的个人理财服务也成为近年来银行业竞争的主要焦点,花旗、汇丰、渣打、恒生、东亚等主要银行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理财套餐,针对不同收入的客户提供不同的服务,推动了港岛整体个人理财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在国内,各家商业银行也纷纷推出各自地理财产品同时各种理财中心也在如火如荼地建设中。我国公民的理财意识也在不断的加强,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将自己多余的资金用来购买理财产品。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例如经营理念、理财产品创新等方面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就具有了实际的意义。二、研究思路本文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个人理财业务概述第二部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现状第三部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问题第四部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三、资料收集计划 1.从万方数据资源系统和超星数字图书馆中查找 2.陈雨露、刘彦斌: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年2 月3.中国银行从业资格认证办公室,中国银行从业个人理财,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年四、论文写作时间安排2011 年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及其模式研究

目录 中文摘要及关键词 (1) 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1)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1)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概况 (1)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2) 二、国外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成功模式及借鉴 (4) (一)美国个人理财业务的模式及特点 (4) (二)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7)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模式整体框架构建建议 (8) (一)推进金融混业经营 (9) (二)打造金融集团控股经营模式 (9) (三)建立第三方理财业务体制 (9) (四)加强个人理财业务渠道建设 (9) 参考文献 (11) 谢辞 (12)

摘要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资产的迅速积累,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和广阔的市场前景。中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正处于从以产品为导向的发展模式向以服务为中心的综合性发展模式提升的转型期。但是由于经营的范围受金融业分业模式、银行业经营实力和发展理念上不足等内外因素的制约,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长足发展。本文简要介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现状并根据数据分析现存的问题。借鉴国外理财业务的特点及发展经验,进一步指出理财模式的重要性,并提出构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模式的建议,即既需要金融监管当局在制度和政策上提供支持,也需要包括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内的所有市场参与者在技术手段上的创新。 关键词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经营模式,存在问题,研究探讨 Abstract As China' s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residents assets of the rapid accumulation of personal financial servic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und material foundation and broad market prospects. Bank of China personal financial services are the product-driven development model to a service centr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mode to upgrade the transition.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第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合规风险 第八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第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 一是宣传材料指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 一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客户的宣传资料 二传真短信 三报纸海报电子显示屏电影互联网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二是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商业银行和客户双方均应留存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制作和发放的管理宣传销售文本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统一管理和授权分支机构未经总行授权不得擅自制作和分发宣传销售文本 第十三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客观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应当真实准确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四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五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 六其他易使客户忽视风险的情形 第十四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只能登载商业银行开发设计的该款理财产品或风险等级和结构相同的同类理财产品过往平均业绩及最好最差业绩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引用的统计数据图表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注明来源不得引用未经核实的数据 二真实准确合理地表述理财产品业绩和商业银行管理水平 三在宣传销售文本中应当明确提示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如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使用模拟数据的必须注明模拟数据 第十五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提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结果的应当列明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名称及刊登或发布评价的渠道与日期 第十六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出现表达收益率或收益区间字样的应当在销售文件中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户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如不能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则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不得出现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等类似表述向客户表述的收益率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应当简明清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误导客户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困境探析 【引言第一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第二章】银行理财产品法律性质问题及建议 【第三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路径 【结论/参考文献】银行理财产品法律监管问题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引言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近年来飞速发展,规模日益壮大,金融市场进一步繁荣,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对银行理财产品法律性质的认定不清引发大量纠纷和因监管不到位而集聚大量风险两大问题。分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与监管路径,一方面在于通过明确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把银行理财产品纳入法律规制范畴,为银行理财产品纠纷提供法律依据,保护相关当事人的权益,保护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稳定;另一方面在于通过介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现状,找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真空,发现监管措施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从而确保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得到有效监管,减少金融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也维护理财产品市场稳定。

当前我国学界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法律性质的论述颇多,观点大都集中在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说与委托说之争,且对于银行理财产品性质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法律关系层面,并针对各自观点提出应完善相关立法,而对于具体法律设计则并未提出具体方案;在监管方面,有学者在宏观层面提出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机制亟待更新、完善,且有必要与功能监管模式相互协调以适应当前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也有学者发文对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诸如风险揭示问题、宣传和销售环节的问题、理财资金投向不清晰、客户知情权缺乏保护、资金池运作方式聚集风险、高息揽储问题以及市场准入问题等作出探讨,但并未就实际操作层面给出进一步建议且并未与我国现行分业监管模式相结合探讨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问题。 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中出现的法律性质模糊不清和监管不力两大问题进行逐一探讨,在有效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两大主要问题进行更为具体的分析,以联系的观点看待法律性质界定、监管模式改进和监管措施细化落实等问题,从立法、监管模式选择和政策法规落实三个层面探讨,为研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监管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第一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含义。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浅析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浅析 摘要:随着居民财富的积累,我国理财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本文首先结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定义及分类进行了阐述。接着,对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投向及2015年底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发展现状进行了介绍。最后根据商业银行拥有的诸多优势,认为商业银行在“泛资管”时代占据理财市场头把交椅的地位有望延续。 关键词:商业银行;理财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定义及分类 2005年9月24日,中国银监会公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按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定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 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其中,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又被统称为理财顾问服务;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

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被称为综合理财服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银行在向个人客户提供综合理财服务时,可以向投资者销售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根据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个人客户投资者如果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商业银行必须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又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资金投向

商业银行毕业论文题目选择

商业银行毕业论文题目选择 1.我国商业银行存款结构变化及营销策略分析; 2.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风险防范分析; 3.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 4.商业银行高层管理者激励机制中的动态模型; 5.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研究; 6.商业银行结构调整与资本外逃问题研究; 7.我国银行保险营销策略的问题和对策; .8.投资银行的本质及历史演进过程分析;. 9..金融危机的国际比较研究新进展; 10.金融发展理论的新进展; 11.不确定经济学研究的新方法; 12..货币乘数分析的理论误区及影响; 13.利率市场化及其风险管理机制研究; 14.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结构调整与管理路径分析 15.. 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16.我国商业银行贷款营销策略探讨 17.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机制优化研究; 18..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战略思考; 19.供给约束与制度选择: 20.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有效机制研究; 21.区域经济发展与金融监管:金融发展观念的更新; 22.金融信用资源配置的多重博弈均衡; .23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机制研究; 24非对称信息下信贷市场绩效的新研究; 25.人民币汇的内在不稳定:结构与制度因素分析; 26不确定因素对国际金融市场冲击和影响研究; 27.外汇储备结构优化研究; 28转轨国家外汇制度的经验与我国汇率运行机制的建构; 29.东亚金融货币合作的研究; 30.美国市场经济的监管和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冲击; 31信贷资产证券化趋势及其实证研究; 32不对称信息与资本市场的均衡;. 33.商业银行综合实力评估的实证研究; 34.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问题研究; .35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机制研究; 36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研究; 37.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效率的分析和研究; 38.我国民间资本流通与民营企业融资困境问题研究; 39中国转轨约束下的金融服务业发展趋势研究; 40.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中国的实践和研究; 41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2关于构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综合评价体系的探讨;43浅论电子货币及其对银行业的影响;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征求意见稿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征求意见稿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活动。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第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第八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披露充分。 第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

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 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 一类是宣传材料,指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一)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客户的宣传资料; (二)电话、传真、短信、邮件; (三)报纸、海报、电子显示屏、电影、互联网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 (四)其他相关资料。 一类是销售文件,指需要客户签字确认的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商业银行和客户双方均应留存。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制作和发放的管理,宣传销售文本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统一管理和授权,分支机构未经总行授权不得擅自制作和分发宣传销售文本。 第十三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如实、客观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应当真实、准确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

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模式分析

目录 摘要 (3) ABSTRACT (4) 一、前言 (5) (一)银行资产池金融理财产品内涵 (5) (二)银行资产池金融理财产品特点 (5) (三)资产池理财业务现状 (6) 二、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产生的背景及意义 (7) (一)资产池理财模式产生的环境 (7) (二)对于商业银行经营的重要意义 (7) 三、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运作模式剖析 (8) (一)投资化存款 (8) (二)证券化贷款 (8) 四、分析商业银行资产池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 (9) (一)风险管理原则 (10) (二)市场风险 (10) (三)流动风险 (10) (四)信用风险 (11) (五)政策的风险 (12) 五、国内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在未来的发展建议 (13) (一)组织结构 (13) (二)操作模式 (13) (三)风险管理 (13) (四)产品营销 (14) 结论 (15) 辞谢 .......................................................................................................... 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文献 . (17)

引证文献 (18)

摘要 在世界银行产业经营转型的大环境下,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运作模式也发生了重大改变,基于资产池类理金融品为主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已经作为各银行中间业务营业收入的新增长点。本文主要针对商业银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在内涵、产生背景、现状及其运作模式上进行逻辑分析,在金融脱媒大背景下,推出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实际上是国内利率市场和金融市场的重要步骤,展现了存款投资化与贷款证券化的特点。对目前的资产池进行了深入分析,主要分析存在于操作风险和控制措施,并对国内商业银行的资产池等金融产品的未来方向,提出指导意见。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控制;资产池

金融专业毕业论文

金融专业毕业论文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房贷业务的风险范防与控制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专业金融学 年级 学校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 诚信承诺书 本人慎重承诺和声明:所撰写的《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房贷业务的风险范防与控制》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文中所有引文或引用数据、图表均已注解说明来源,本人愿意为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本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成果归学校所有。 学生(签名): 2015年11 月20 日

目录 目录: (1) 1. 7认识个人房贷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与各种风险之间的联系 (6) 9 [摘要]本文对引起国外金融危机的个人房贷业务加以关注,分析和阐述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潜在的各种风险类型、形成原因、表现形式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并从政策、市场、银行、个人等方面探讨了防范、控制风险的处理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金融危机、个人房贷、风险防范及控制 引言 今年以来,受欧美金融危机影响,国外金融市场异常动荡,金融机构的抗风险压力加大。同时这场风波对于国内的金融机构具有很好的警示作用,国内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由于监管层的严格监管,限制混业经营,没有大范围参与创新类金融衍生品投资而避免了这场金融危机,但对前几年因业务膨胀而潜伏的各类风险不容忽视,特别是高速增长的个人房贷业务,截止2007年末,我国主要金融机构的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已经达到了27000亿元,同比增长%,高于同期全国各

项贷款增速个百分点,监测分析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很有必要,如何范防风险、 控制风险已成为当下紧迫的课题。 金融危机本质上是不良贷款导致的流动性不足,而不良贷款的根源可能泡沫经济,也可能是所投资的项目盲目建设严重、效率低下和行业竞争过度、产品供大于求、无竞争力。追究泡沫经济的起源,跟银行的利益诱惑、放贷冲动不无联系。就我国而言,银行储蓄存款众多,中间业务收费占比过小,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只能寄希望于放贷产生的利差。特别是1998年以来,随着住房实物分配制度的取消和按揭政策的实施,商品房市场蓬勃发展,相应带来的个人住房贷款发展迅猛,它已成为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利润来源。相对于企业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风险较小,安全性较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完全没有风险。特别是经过近十年的房价上升,房价泡沫已经显现,作为抵押品的房产估值也需要重新定价。今年以来,屡见新闻媒体报道,各地的房地产市场出现房价滞涨,交易量锐减,局部大中城市,房价出现持续下跌,个人住房贷款按揭户出现违约上升,断供增加······这些现实都在提示银行管理者,不存在“无风险”的业务,审时度势,客观、理性看待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存在的风险,有助于我们提高风险意识,有的放矢, 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 1.正确认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房贷业务存在的风险 按照金融学有关理论,风险就是指某种资产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或概率。由于个人房贷持续期较长(最长30年),在理论上其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更大。一般而言,个人房贷业务会存在以下风险:(一)信用风险,即借款人在还款期内由于失业或者收入锐减而不能按期足额偿还月供的情况;(二)流动性风险,由于银行资金过度集中投放于期限较长的个人房贷业务,造成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三)操作风险,由于存在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情况;(四)利率风险,由于利率的变化而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情况;(五)市场风险,由于整个房地产市场大幅下降,房产价格贬值造成银行损失的情况;(六)政策风险,由于有关房地产市场或个人房贷业务相关政策的出台而使商业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受到影响的情况。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在以上所列风险方面具体表现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信用风险,不良违约增加,投资用途贷款潜藏较大风险 目前我国的个人信息管理状况,使得商业银行很难进行准确的风险判断。一方面,国外的金融危机已经逐步影响到我国的实体经济,进而引起借款人在工作、收入等因素的不良变化,导致不能按期或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记录增加,有可

法律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共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活动。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第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第八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披露充分。 第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

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 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 一类是宣传材料,指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一)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客户的宣传资料; (二)电话、传真、短信、邮件; (三)报纸、海报、电子显示屏、电影、互联网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 (四)其他相关资料。 一类是销售文件,指需要客户签字确认的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商业银行和客户双方均应留存。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制作和发放的管理,宣传销售文本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统一管理和授权,分支机构未经总行授权不得擅自制作和分发宣传销售文本。 第十三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如实、客观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应当真实、准确和

全国自学考试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试卷及答案

全国自学考试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试卷及答案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1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试题 课程代码:00072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早期银行的萌芽起源于(B)1-44 A.英国B.意大利 C.美国D.中国 2.下列关于商业银行总分行制的说法中,错误 ..的是(C)2-65 A.分支机构众多 B.规模较大,易于采用现代化设备 C.业务集中于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 D.银行内部实行高度分工,以提高效率 3.某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为2%,杠杆比率为4,则该银行的资本收益率为(D)3-89、4-113 A.2% B.4%

C.6% D.8% 4.被称为支票存款的是(B)5-129 A.储蓄存款B.活期存款 C.定期存款D.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 5.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核心是(C)6-148() A.以最低的流动性准备维持高收益 B.以充足的流动性准备应付各种支出 C.以最小的成本及时获得所需资金 D.准确预测下的最低流动性准备 6.被称为公债的债券是(B)8-182 A.短期国家债券B.中长期国家债券 C.企业债券D.金融债券 7.下列允许商业银行投资工商企业股票的国家是(A)8-() A.德国B.中国 C.美国D.法国 8.由于通货膨胀而使商业银行的投资受损被称为(D)12-274 A.信用风险B.利率风险 C.市场风险D.购买力风险 9.我国商业银行对最大客户的贷款余额通常不超过银行资本金的(C)7-164 A.5% B.8% C.10% D.15% 10.资产证券化起源于(C)7-178 A.英国B.德国 C.美国D.日本 11.下列业务能形成商业银行或有负债的是(C)9-212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的现状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的现状分析 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居民理财意识的日益增长,中国的理财业务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特别是商业银行,无论从产品种类上,还是从发行规模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理财业务的开展,既为商业银行维护和拓展高端客户提供了有利条件,又为其带来了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和综合效益。因而,作为一项前景广阔的新兴中间业务,大力发展银行理财产品,将是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重要推动力。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与现状 (1)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历程 20世纪90年代末期,在当时信贷投放高速增长的背景下,中小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占有率比较低,缺乏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能够增强其吸储能力,缓解资金趋紧压力,这直接推动了我国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的出现。 200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币利率管理体制实施改革,外币理财业务开始占了理财业务的主导地位,但总体规模不大,也没有形成竞争市场。而后,2004年11月,光大银行推出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 的“阳光理财B计划”,开创了国内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先河。 2006以后,随着客户理财服务需求的日益旺盛和市场竞争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在面对存款市场激烈的同业竞争中,加大了理财产品的创新和发行力度,不断丰富和延伸理财品牌及价值链上的子产品。至此,整个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规模呈现了爆发式增长的态势。(2)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现状 1、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模式的变化 在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初创期,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投资方向基本为银行间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初期的外币理财产品相比,人民币理财产品则更为规范,且客户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相互隔离。也就是说,此时的理财产品仅仅依靠银

金融学商业银行的毕业论文

金融学商业银行的毕业 论文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毕业论文 题目: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 入学年月__ 姓名___ __袁涛____ _ 学号 专业_ ___金融学_____ 联系方式_ __ 学习中心___ 浙江宁海_ __ 指导教师___ _娄迎春_ __ 完成时间_2014 _年_4_月_17_日 目录 摘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关键词............................................ 错误!未定义书签。引言.. (3)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4) (一)信贷文化意识 (4) (二)信贷管理方式 (4) 1、管理形式混乱 (4) 2、风险定价缺乏科学性、系统性 (4) 3、期限管理问题 (5) 4、担保抵押形式主义 (5) 5、内部控制建设薄弱 (5) 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相关对策 (6) (一)培育新型的信贷文化 (6) (二)健全风险等级评定制度 (6) 1.客户的信用等级管理 (6) 2.贷款的风险等级管理。 (6) (三)规范贷款的损失预测与定价管理。 (6) (四)加强信贷风险的监测与监督 (7)

(五)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规避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7) 1.组织结构上确保岗位制约。 (7) 2.改变信贷审计监督的实施主体 (7) 结论 (8) 参考文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 致谢 (8) [摘要] 本文根据金融发展理论和银行信贷管理的实践,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从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培育信贷文化、健全风险等级评定制度、规范损失预测与定价管理、加强风险监测与监督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来进行信贷风险管理。 [关键词]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 引言? 在世界经历了金融危机,企业经过了淘汰竞争,个人经历了投资亏损,银行承担了资金损失情况下,加强资本的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的风险管理能力无疑成为各家商业银行重要工作。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经营信贷业务的风险总和,即商业银行在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利因素引起货币资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调查报告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社会调查报告 (专业调查) 题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调查报告 学生姓名沈敏佳指导教师刘建和 二级学院金融学院专业名称金融工程 班级08金融工程学号 0805200122 2011年 08月 09日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调查报告 摘要:众所周知,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过后,以美国为首的各国都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刺激经济早日复苏。我国由于内外部因素的双重影响,物价飞涨,CPI高企不下,老百姓手中本来就不多的钱又急剧缩水。因此,如何让自己口袋里的血汗钱保值增值,已经成为了街头巷尾都在讨论的问题。股票、基金、债券,甚至股指期货等都让老百姓双眼发光,乐此不疲。而在这其中,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呢?且听下文分解。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首先,在我国金融市场的环境下,毋庸赘言,银行系统是占绝对的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是非常又优势的。并且,个人理财业务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而增长的。随着我国国民个人财产的增长,银行也将原本把企业等作为主要客户的策略,慢慢倾向于把个人理财业务为主要盈利增长点。 在过去的几年里,各银行个人理财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地从城市的各个角度脱颖而出,各种品牌“量身定做”、“一对一”等词汇充斥着媒体报道。如招商银行推出“快易理财”、“酒店预定”、“贵宾等机”、“远程医疗紧急救援”四项个性化服务项目;兴业银行推出“自在增利”业务;工行继“理财金账户”后推出了金融@家,从根本上突破了银行柜面服务的地域和时空限制;农行的金钥匙金融超市,让各阶层的顾客享受“一站式”贵宾化服务;中信的理财宝;民生的钱生钱也都在从尽可能提高客户的收益方面突出自己的影响力。 但是个人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反映了各行提供的理财产品和理财服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二、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1、理财产品单一,缺少个性化产品,各大银行产品同质化严重。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管理分析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管理分析 在当前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经营 范围也得到了逐渐的增加,在商业银行的自身经营中,需要不断对相关的理财产品的营销管理机制进行完善。 摘要:当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未来发展 前景也比较乐观,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一种主要形式,但是在产品的相关营销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实际的探讨中需要结合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状况,正确认识理财产品在商业银行营销管理中所处的地位与作用,然后对相关的营销管理策略进行不断的改进。 关键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管理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营销特点 在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营销中,其产品具有无形性的特点,理 财产品不属于看得见、摸的着的有形产品,他们实质上是银行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客户通过消费这一服务能实现自身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另外,其服务还具有同质性的特点,通常银行的理财产品并没 有所谓的专利权,这就容易被其他银行进行模仿,再加上市场的准入条件要求较低,这就为模仿这一行为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只要将产品进行名称等的变化就可以重新推向市场了,因此在产品营销管理工作中就要针对这一特点增强自身产品的差异化与个性化。此外,还应该重视品牌营销,在理财产品的发行上并不会存在太大的功能上的不同,而客户在进行选择的时候通常是被品牌 * 力所吸引。

并且理财产品的类型也比较多,客户的专业了解程度不高,在 选择过程中不会进行细致的优劣比较,在最后的决策上也往往会受到品牌形象 * ,因此在今后的营销中应该注重品牌的建立。根据wind、华宝证券研究所xx年的数据表明,在银行理财业务中,有72%的客 户是个人客户,因此,个人理财业务较大比重也是银行理财营销中的一大特点。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管理策略分析 1.适度开发针对中低端客户的理财产品 银监会出于稳健安全考虑,在xx年提高了投资者购买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门槛,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把重点放在了个人高端客户群体上。 由此可见,他们对银行的中低端客户缺乏重视,在银行中的理 财产品的潜在投资者群体中,大多数普通的投资者都会因为房价高的压力,在买房支付之后手中也没有了过多的闲置资金,这样大部分的客户拥有的投资金额在万元之间,尽管他们可以并且愿意承担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但是在实际的购买过程中却会被过高的“门槛”阻挡,最终只能将手中剩余的资金存为定期储蓄。 这样就造成了那些有需求,但不符合理财投资标准的人们望而 却步,也享受不到理财产品所带来的比定期存款还高的收益率了,对自身资产的持续增值造成了不利影响。当前我国居民的收入逐渐增加,中等收入人群也在逐渐增加,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的营销工作中应该结合自身的优势与中低端客户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一些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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