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

农商银行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
农商银行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

(草案)

为了建立科学高效的贷款管理决策机制,坚持和完善贷款集体审批机制,避免信贷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提高信贷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经本行研究,决定修订原贷款审批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本行贷款审批委员会组成成员

本行贷款审批委员会成员由分管信贷副行长、信贷、风险、会计财务和审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本行分管信贷副行长任贷审委主任。信贷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贷款审核岗人员可以列席贷审委会成员。

二、贷款审批委员会议事内容

(一)各项信贷政策以及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二)超各支行、分理处权限的优质客户利率调整方案;

(三)超各支行、分理处审批权限的贷款;

(四)年度不良贷款清收、退出客户确定方案;

(五)信贷人员调整方案;

(六)新产生不良贷款问责及问责后处理方案;

(七)年度内涉及各各支行、分理处信贷业务发展的指标调整;

(八)其他需要向贷款审批委员会提交的事项。

三、贷款审批委员会议事程序和规则

本行贷审委在本行行长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贷款审批委员会由分管信贷副行长负责召集。讨论新增贷款的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达到贷款审批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作出的集体决策意见必须经与会者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审批其他上报贷审委贷款,参加人员中有表决权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由召集人临时指定。上报贷款的审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四、贷款审批委员会质询

(一)各支行、分理处上报总行审批贷款必须按照贷款审批流程要求经信贷管理部及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贷审委;信贷管理部审核岗和风险管理部审核人员汇报借款企业审核情况,对贷审委成员的质询予以解答;

(二)贷审委成员经质询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同意与否当场表决,并在记录簿上签名存档。列席会议人员不参加表决;

(三)行长不得参加表决,但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贷审会贷款审批权限

(一)本行与内部人及股东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交易金额按相关规定认定。

(二)按《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审批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各支行贷款审批权限外的所有贷款。

(三)当年新增贷款单笔150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

六、责任认定

(一)因贷款调查岗调查失实,导致贷审委审批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由调查岗承担调查失实责任;

(二)调查尽责,经信贷和风险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发放造成损失的,信贷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审核岗人员各承担5%的责任。贷审委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由贷审委参加讨论同意人员集体承担10%的责任;

(三)贷审委批准贷款收回后续贷的,信贷和风险审核人员、贷审委审批人员不再承担责任。

银行授信业务操作流程模版

银行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授信业务操作管理,健全合规操作风险与案件防控长效管理机制,丰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架构,引导和督促分行各机构和员工授信业务操作规范,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授信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国家经济金融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熟悉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熟练掌握信贷风险管理技术,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本行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含处于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授信工作的一般程序和方法 第四条授信工作坚持“先核定统一授信额度,后提供信用”的原则。在评定客户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对单一客户(含集团客户)按规定核定统一授信额度,对客户提供的所有信用均应纳入统一授信额度内管理。 第五条授信工作的一般流程为:客户申请与受理、授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议与审批、授信实施(合同签订、

出账前审核、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授信后管理(问题授信处理)、信用收回。不得违反流程开展授信工作。 (一)客户申请与受理:客户申请→初步认定→决定是否受理。 (二)授信调查:明确调查人员、成立调查小组→制定调查方案→实施调查行为→分析与论证→撰写调查报告→移交审查部门。 (三)授信审查:审查部门受理→确定审查人员→实施专业审查→分析与论证→撰写审查报告→按规定提交分行评审委员会审议。 (四)授信审议与审批:对按规定需要分行评审委员会审议的授信业务,分行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对提交的授信业务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有权审批人根据调查、审查、审议结果进行决策。对分行评审委员会否决的事项,有权审批人不得审批同意。分行行长具有一票否决权,但不能同意评审委员会否决的授信项目。 (五)授信实施:经审批同意的授信业务,落实限制性条款后由经营部门与客户签定用信合同,落实担保等法律手续,提供信用。用信合同生效之前或限制性条款落实前不得对客户提供信用。所涉及主要流程包括合同签订、出账前审核、出账、贷款资金支付控制。 (六)授信后管理:授信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与程序以

商业银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模版

商业银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授信管理,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规范xx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授信业务集体审议程序,切实落实审贷分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本行信贷管理制度,成立xx市商业银行信贷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委),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贷审委实行民主讨论,记名投票表决的集体审议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第三条贷审委成员由贷审委主任、常任委员和备案委员共计7名组成。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贷审委可设专家委员(包括法律及有关行业专家等)。 第四条贷审委负责对各贷款经营单位送审项目综合各委员意见形成集体决议,为总行有权审批人决策、批准授信业务提供参考意见。 第五条贷审委集体审议形式可采取召开贷审委会议和贷审委成员会签方式。原则上应以召开贷审委会议方式进行审议,但低风险项目、已落实上一次贷审会条件的复议项目以及特殊情况报总行行长批准的项目可采取会签方式进行审议表决。 第六条贷审委委员职责: (一)贷审委主任:由总行副行长轮流担任,为总行行长指定的贷审委会议牵头人,负责保障审议的民主化、程序化和科学化,保证会议在公正、透明、民主的气氛中进行; (二)常任委员:由贷审委主任、风险管理部、业务发展部、计划财务部、内部审计部、合规管理部总经理以及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担任,按规定出席贷审委会议,尽职评估授信风险,充分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三)备案委员:从无参会项目的城区支行行长(副行长)中产生, 按规定尽职评估授信风险,充分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四)专家人员: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贷审委会议可聘任法律人员或行业专家提供法律和行业咨询意见。专家人员不具有表决权。 第七条贷审委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上报贷审委审议项目资料的接收、整理,完成资料的齐整性和准确性审查;做好贷审委会议记录和结果汇总、上报、传递及通知等工作。 第三章会议召开及流程 第八条贷审委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举行1次会议。遇特殊情况经总行行长批准可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贷审委审议的事项原则上实行“本周送审、下周上会”的制度,即本周内送至总行风险管理部风险审查中心进行审查的项目,经风险审查后,除退件或提请补充完善资料外的项目,于送审后的第二周报贷审委进行审议。 第九条贷审委秘书将审议项目清单报总行行长审阅并批准会议相关事项,包括审议内容、会议时间、会议牵头人等。 第十条贷审委秘书在会前一天应将需贷审委会议审查项目资料以电子文本发送参会委员,条件允许时,可以向委员印发纸质文本,供委员分析研究。 第十一条贷审委会议流程 (一)会议牵头人清点到会委员结构和人数,达到规定后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项目情况介绍。由业务经办机构(部门)负责人和客户经理介绍项目情况。 (三)风险审查情况汇报。风险管理部风险审查中心向贷审委报告风险审查评估情况,提出审查意见,供贷审委委员参考。 (四)会议讨论。贷审会委员提出质询,业务经办机构(部门)负责人和客户经理回答相关问题,贷审会成员进行讨论并独立表决。

信贷审查委员会制度

中国民生银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我行经营性资产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加强资产风险管理,保证资产质量,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其他相关金融监管要求,在实施的基础上修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中国民生银行设立三级信贷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即总行贷审会;区域中心贷审会、事业部贷审会;分行贷审会、事业部二级贷审会。区域中心贷审会、事业部贷审会接受总行贷审会的指导和监督,分行贷审会接受区域贷审会和总行贷审会的指导和监督,事业部二级贷审会接受事业部贷审会和总行贷审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贷审会是我行表内外授信业务、资金拆借、代理行授信业务、债券投资业务(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央行特种融资券除外)、市场交易对手授信业务的决策支持机构,是授信政策、授信产品、授信流程、调查标准和评审标准的审查机构,是我行经营性资产质量的重要监督和指导机构。 第四条贷审会以贷审会决议的形式对其权责范围内的审查事项出具意见。贷审会决议否决或不同意的事项,有权审批人不得作出同意的决策;贷审会同意的事项,有权审批人可以作出否决或续议的决

策。贷审会不对有权审批人的职责构成任何替代和减免。 第二章贷审会组织 第五条贷审会实行委员制,由信贷审批人员、评审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等若干人组成,委员中应有具备法律、会计等专业背景人员。 贷审会设候补委员若干,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由候补委员依序代替。候补委员的选定应考虑其知识背景,以实现对委员缺席时的有效替代。 第六条总行贷审会设贷审会主任和秘书长各一名,总行贷审会主任由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提名,经我行高级管理人员人事管理程序任命,秘书长由总行贷审会主任提名,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审批。 区域中心贷审会设主任和秘书长一名。区域中心贷审会主任由区域中心信贷审查官担任,秘书长由总行授信评审管理机构任命。 事业部贷审会设主任和秘书长一名。事业部贷审会主任由事业部风险总监担任,秘书长由事业部总裁提名,由总行授信评审管理机构审批。 分行贷审会设主任和秘书长各一名。分行贷审会主任和秘书长由分行行长提名,由总行授信评审管理机构审批。 事业部二级贷审会设主任和秘书长各一名。事业部二级贷审会主任和秘书长由事业部风险总监提名,由总行授信评审管理机构审批。

XX银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流程管理办法

XX银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XX银行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提高审查审批质量和效率,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XX银行授信授权管理办法》等我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授信授权管理办法,我行将授信审批权限分别授予机构和岗位。 (一)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简称总行信审会)为我行信用审批的决策机构,审议决定全行重大授信业务。 (二)一级分支机构信用审批委员会为信用审批的决策机构,根据相应的受权权限,审议决定分行辖内授信业务。 (三)专业信用审批委员会(简称简易信审会),作为支行级的信用审批决策机构,在受权范围内,审议决定小企业授信业务。 (四)有权审批人是指根据我行授信授权管理办法和独立审批人管理办法,在受权范围内可以独立行使审批权限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我行授信业务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低风险业务、一般风险业务和高风险业务。相关概念参见我行授信授权管理办法。 第四条我行授信审批权限判断规则为:

(一)低风险业务按授信名义金额判断审批权限;与一般风险、高风险业务的审批权限分开计算; (二)单一法人授信客户(包括集团)的一般风险业务,按其在我行的授信风险总敞口判断审批权限;具体计算参照我行公司授信额度管理办法执行; (三)自然人申请的个人类授信业务,以单一借款人申请贷款金额和我行已向其提供该品种贷款余额的合计金额判断授信审批权限;不同品种的贷款金额不累加计算; (四)高风险业务不再区分业务条线,按照高风险授信审查审批流程,由有权机构审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经营机构包括总行下辖经营部门、总行事业部下辖业务团队、一级分行下辖支行/经营部门。 第二章授信审批模式 第六条我行的授信审批模式分为信用审批委员会集体审议审批和有权审批人个人审批两种模式。 第七条信用审批委员会集体审议审批模式,即根据我行的授信授权要求,在相应的受权权限内,按照规定的议事规则,以集体表决方式对授信业务进行审议并审批决策的模式。原则上以下授信业务(不含低风险业务)采取信审会集体审议模式审批: (一)与我行首次开展业务合作的客户且担保方式采取非抵押担保方式; (二)授信金额较大、授信期限超过一年的;

【参考借鉴】授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doc

RRRR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级支行授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RRRR农商村镇银行一级支行(含总行营业部,下同)授信审批委员会工作程序和决策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授信业务审批质量及审批效率,根据《RRRR农商村镇银行授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授信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信审会)是一级支行集体审批授信业务的专门机构,接受总行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信审会按照公司高级经营管理层(或行长)确定的授权权限,审议审批权限内的授信业务、问题授信项目的风险化解、抵债资产的接收、处置以及信贷资产转让等,授信业务范围包括贷款、贴现、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业务(以下称项目)。 第四条信审会遵循审慎高效、相互制约、权责一致、投票表决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总行营业部和一级支行信审会项目的审批(审议)工作。 第二章授信审批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第六条信审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审批委员(以下统称“信审会委员”)组成。信审会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应为单数,应至少有1-2名委员通过竞聘产生。 各一级支行信审会委员人数和产生方式由一级支行行长办 优质参考文档

公会决定,主任委员由授信审批部门的分管行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和其他委员由支行行长在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委派以及按照委员管理办法通过竞聘产生。一级支行行长不参加信审会,行使一票否决权。 总行营业部信审会主任委员由营业部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和其他委员由营业部总经理在相关部门负责人中指定以及按按照委员管理办法通过竞聘产生。 第七条信审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审查、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报审操作流程,是否符合授权相关规定; (三)审查、审议客户的经营管理及资信状况,以及客户第一还款来源的充足性和担保措施的有效性; (四)审查、审议项目的风险及风险防范措施; (五)审议问题授信项目的风险化解方案; (六)审议抵债资产的接收、处置及信贷资产转让方案; (七)受理其他授信相关事项。 第三章授信审批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信审会委员的权利 (一)出席信审会会议,对审议项目发表意见,并独立进行表决; 优质参考文档

最新银行授信全流程总结

1.授信申请。借款人有授信资金需求时,应根据银行的要求提出授信申请,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借款人名称、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包括授信品种、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用途、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等),如果涉及项目授信,还应提供项目情况。 2.授信受理。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相关资料后,指定客户经理进行受理,根据借款人的情况,设计授信产品,并与借款人讨论,确定授信方案。 3.授信调查。银行在确定授信方案后,由客户经理进行调查,收集借款人的信息(借款人授信申请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购销合同、银行对账单等,若涉及项目授信,应提供项目情况),分析借款人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评估项目效益和借款人还本付息能力。同时分析借款人担保能力,如果涉及抵(质)押物,须分析抵(质)押物权属情况、市场价值和抵押率等,客户经理根据调查内容撰写调查报告,提出调查结论和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4.授信审查。客户经理将调查报告上交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根据调查报告和授信相关资料进行风险评价,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还款付息能力和担保情况进行审查,根据主要风险设置相应先决条件和管理要求,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5.授信审批。有权审批人按照“审贷分离、逐级审批”的原则,对信贷资金的投向、授信金额、期限和利率等进行决策,逐级签署审批意见。

6.合同签订。银行与借款人应共同签署借款合同,明确借贷双方权利和业务,基本内容包括借款品种、金额、期限、利率、用途和还款保障等。对于保证担保授信,银行还需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对于抵(质)押担保授信,银行还需签订抵(质)押合同,并办理抵押手续等。 7.授信发放。银行设立独立的部门或岗位,负责授信审核发放。授信发放前应确保借款人满足合同提款条件,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对授信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监督授信用途实际使用情况。 8.授信支付。银行应设立独立的部门或岗位,负责授信支付审核和支付操作。目前一般采用受托支付方式,银行将授信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直接支付给其交易对手,确保授信按约定用途使用。 9.贷后管理。银行应监督借款人授信使用情况,跟踪了解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还款能力,检查抵(质)押物有效性和保证人担保能力,客户经理定期收集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并了解借款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或项目实际施工情况。 10.授信收回或处置。银行应在授信到期前向借款人提示到期还本付息。对于授信展期的,银行应评估展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因借款人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授信的,银行可与借款人协商授信重组;对于不良授信,银行应按照规定采取核销或保全处置方式。 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2020年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结

( 工作总结)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04402 2020年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Summary of the work of bank credit evaluation department in 2020

2020年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结 2017年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结 2017年,总行授信评审部认真贯彻总行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行改革和发展的现状为基点,积极推动我行经营体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我部根据总行领导的安排,在深入研究本行实际情况、本地经济特点的基础上,借鉴他行先进的授信管理经验,尝试建立适应我行发展实际和管理体制的授信业务评审体系。同时,深刻领会总行的工作意图,落实总行制订的工作思路和方针,重塑授信管理体制,提高授信评审的专业技术水平,主动、认真地履行好部门职能,强化授信工作的尽职监督和合规建设。 第一、构建适应我行实际、有利我行发展的授信评审体系。 改革与发展,对授信评审部的工作提出了一个迫切的命题,那就是建立一套什么样的授信评审体系,如何建?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授信评审部的定位问题、授信评审部每一位员工的个人素质和授信评审部的整体素质问题。 首先,我部加强与改革领导层的沟通,深刻研究和领会改革的整体思路和精神,切实明析我部在全行授信管理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能,明确内部分工,保证整个授信管理体系的严密和协调有序,为我部授信评审与管理模型和操作架构的建

立打好依据基础。 其次,研究我行体制运行的整体情况和授信管理的现实情况,考察学习他行的先进管理理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对照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集团客户授信尽职指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关于授信管理的规定和风险指引,建立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二是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对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进行论证,一方面完善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另一方面使有关部门了解本部在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中的角色和作用,为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打好基础。三是进行穿行测试,调整完善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并做好与下线部门和上线部门的衔接。 再次,根据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以及我行授信管理工作的审慎性要求,细化授信评审部内部岗位分工。一是要完善内部岗位的设置,做到分工明确;二是要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做到权责明确;三是要建立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同时,针对不同的信贷产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授信评审的重点、难点,要细化评审工作的操作流程,建立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有利于业务发展,并符合审慎性要求的评审流水线,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责任人,同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制订科学严谨、合理有效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和操作流程。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是统一授信的前提条件,根据总行领导安排,我部的负责安排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一是要加强学习,针对性的培养企业等级评定方面的人才,切实提高我行人员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知识水平;二是认真研究长治市各类型经济实体,研究长治市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针对本地区内各类型企业的特点,细分企业类型,拿出适应本地区实际和我行信贷政策

XX银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工作制度

XX银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行信用审批的专业化管理,总行设信用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总行信审会),作为XX银行总行信用审批的决策机构,审议本行重要的信贷经营战略和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全行重大的授信项目。 第二章总行信审会及委员职责 第二条总行信审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货币政策及总行风险偏好、信贷政策,分析信贷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状况,审议重要的信用风险事项,审批权限内的各类授信业务。 总行信审会实行“专业审查、集体审议和独立表决”的审议决策方式,不受外部干扰和干预。 第三条总行信审委委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出席信审会会议; (二)审阅会议材料,充分发表意见,投票表决议案; (三)掌握风险管理政策,关注银行风险状况,提出有关全行信用风险管理的议题; (四)执行会议决议,完成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总行信审会人员组成和资格 第四条总行信审会由专职委员和兼职委员组成,专职

委员包括: (一)总行分管风险行领导; (二)总行授信审批部、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部、法律保全部负责人; (三)总行专职审批人; (四)总行授信审批部二级部门负责人; (五)专职法律岗位委员。 兼职委员一般由其他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信审会可根据会议议题或授信项目情况邀请兼职委员出席。 第五条总行信审委委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银行工作经验丰富,风险意识强; (二)熟悉授信业务,具有较强的项目评估、财务分析和风险判断能力; (三)以往工作中没有发生明显工作失误,表现突出,客观公正。 第六条总行信审委主任由总行分管风险行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授信审批部负责人担任,助理主任若干名,由授信审批部相关负责人或委派风险总监担任。 第七条总行信审会秘书处设在总行授信审批部,负责准备会议材料;组织会议筹备和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和相关决议;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以及负责其他日常工作。 第四章总行信审会分级

银行授信业务全解读

银行授信业务全解读 一、银行授信概述 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 简单来说,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银行通常都会给一些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大额授信,有些授信额度甚至高得惊人,这也是强占优质客户的一种手段。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银行授信- 授信工作中的概念 (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二、银行授信决策与实施尽职要求 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在书面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授信。 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或减少程序进行授信。 商业银行在授信决策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授信工作人员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发表决策意见,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

1-银行授信是什么意思_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银行授信是什么意思_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对于从事金融行业的童鞋们,乔布简历小编要和大家科普银行授信是什么意思?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关键词:银行授信是什么意思,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银行授信:授信,是指银行向其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做出保证的行为。 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1、客人先开户,开户资料囊括营业执照啊,税务证啊,开户证等等。开户过后3天账户就可以使用。 2、然后企业会联系好客户经理,和客户经理说自己的贷款需求,要多少钱,要什么产品(国际业务产品还是人民币业务产品),多少期限,自己公司业务结构怎么样,账期结构怎么样。 3、银行客户经理根据你们公司的业务情况,给你设计产品。产品很多,不一定是纯粹的1年1放的流贷,什么信用证啦,保函啦,押汇啦,国内保理(国际保理)。要根据之前客人提供的公司信息来设计,和客人沟通,敲定最终的授信方案。 4、敲定方案之后,企业一般提供一些这笔授信所需的所有项目资料,具体提供哪些要看你之前和客户经理商量敲定的是做什么方案,每种产品要求的东西都不一样,外汇授信一般提供报关单,提单,客户(你们公司的客户)的相关资料,发票,海运单,保险单,合同等等,人民币业务一般提供房产证(如果有抵押),存单(如果有质押),法人授权书,审计报告,起码3年年报+若干月报,交易合同,缴税凭证(或者报税系统打印),部分科目明细,该笔授信有关的具体的项目资料等等。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5、客户经理搜集齐所有资料,就开始写调查报告,期间会让客户补件,可能会多次上门拜访,会问客人一些财务和日常生产经营问题,客户要积极配合。 6、写完调查报告,上报分行待审会,审批通过或者不通过。 7、不通过的一般复议,复议再没戏,一般当年就没戏了。通过的就可以放款了。客人提供后续一些资料,到银行来做业务审批,审批过程由客户经理办理,客户最后盖章就行了。 相信大家对银行授信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祝大伙儿找工作顺利~

中国民生银行零售授信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概要

中国民生银行零售授信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我行零售授信业务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加强资产风险管理,保证资产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中国民生银行零售授信业务设立总行和分行两级授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分行评审会接受总行评审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评审会是总、分行零售授信业务的决策机构,是总、分行零售信贷资产质量的重要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章机构组成与委员资格 第四条各级评审会至少由五名委员组成,其中: 评审会主任委员一名,总行评审会主任委员由零售银行风险管理总监或其指定代理人担任,分行评审会主任委员由分行零售授信业务审批人及其指定代理人担任。 评审会秘书一名,由评审会主任委员指定。 秘书、各级零售授信业务的审查审批人员及售后服务部门负责人为当然委员,其他委员由主任委员指定。 评审会应另外设立候补委员,当然委员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候补委员替代。 第五条评审会委员资格 委员须有3年以上银行信贷从业经验,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能

力,深入了解零售授信业务特点,熟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熟练掌握我行零售授信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规定。 第六条评审会应建立由外聘专家组成的咨询后援力量,辅助评审会决策。复杂贷款应咨询专家或中介机构,专家或中介机构否决的事项,评审会原则上不予批准。 第七条评审会办公室设在总行零售银行部风险管理中心和分行零售授信评审部门,负责处理评审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职责范围 第八条总行评审会的职责范围 (一)研究分析零售授信业务的发展趋势,审议我行零售授信业务发展方向及业务指引。 (二)审议全行零售授信业务的政策及制度。 (三)审议零售授信新产品、新模式的风险管理政策。 (四)审查审批总行受理的授信项目或大额单笔授信,包括: 1、额度30000万元以上(不含)的小微项目授信及法人机构担保项目授信; 2、单笔金额1500万元以上贷款; 3、主任委员认为需要上会的其他项目或贷款。 (五)审议重大风险事项的救济方案。 (六)审议全行零售信贷资产的监测报告并提出管理建议。 (七)审议主任委员认为需要上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分行评审会的职责范围

(完整word版)商业银行授信审批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商业银行授信审批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授信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授信审批管理工作中,从审批条件的设定、审批条件的落实等方面,可以反映出信贷审批的约束力、执行力和风险控制力,其结果直接影响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 (一)授信审批条件设定方面 授信审批过程中,授信审查人员为提出合理、有效的审查意见,往往在借款人符合或满足一般信贷条件的基础上,设定一些先决、约束和管理要求的条件,审批人在此基础上有些授信还增加额外的条件。这些条件涉及第一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贷款用途及企业合作等多个方面。每一项授信审批条件,应该符合相关信贷政策,表述清晰、要求明确,操作性强,经办行能够及时、规范落实。但由于少数审查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审批人审批决策依据不足,对审批条件能否落实考虑不充分,审批标准和尺度把握不到位,导致部分审批条件设定的前瞻性、可行性不足,未能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1.设定的授信审批条件无效 一是审批条件概念不够清晰、具体,如审查人员提出的“我行授信条件不低于其他银行条件”、“借款人在经办行的结算份额不少于授信份额”等,经办行难以把握具体落实标准。二是审查人员不熟悉借款人地方有关政策规定,也未与经营部门进行有效沟通,授信条件提出后难以落实或存在执行障碍。如设定的“以在建工程抵押”条件,相当多地方的政府房产部门不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手续,导致无法落实。三是少数审查条件违背信贷政策,出现授信条件无效的现象。如贷款担保要求以中学的收费权作为贷款质押,实际在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时无法执行,致使贷款形成不良。 2.授信审批条件设定不合理 由于企业外部经济环境和银行自身经营需求的不断变化,授信审批要适应不同行业、客户和产品的特点,很难有固定不变的操作依据和标准。审查人员往往凭借自身的经验积累和职业判断,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审查尺度把握不一,出现审批决策不合理的现象。如部分设定的条件过高或过严,经办行难以落实或客户不愿意配合,造成贷款未能有效投放;借新还旧贷款未充分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或意愿,提出的压缩贷款本金条件难以落实。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贷款的授信效率和效果,既不利于经营部门的市场营销,也不利于实现银行效益的最大化。 3.授信审批条件设定不全面 部分审批条件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设定的条件要求过低、把关不严格,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如审查人员未针对借款人经营管理、市场状况、产品成长阶段

银行授信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农村商业银行授信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授信审查委员会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使信贷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信贷管理制度》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授信审查委员会是规避贷款风险,强化科学决策,完善贷款审批程序和责任制的议事组织,协助有权审批人审批信贷业务,起智力支持作用和制约作用。 第三条授信审查委员会通过委员会议履行职责。授信审查委员会实行民主讨论、人人表决的审议原则。凡属于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提交授信审查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授信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本行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并以文件明确,人数不得少于7人。 授信审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临时不能主持授信审查委员会会议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第五条授信管理部为授信审查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授信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和议事范围 第六条授信审查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是: 1.授信审查委员会会议的准备;

2.待审授信事项及资料的复审; 3.传达并督促落实授信审查委员会意见; 4.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要求整理会议纪要,根据审议结果填制授信审查委员会《表决结果统计表》; 5.下达《议案审结通知书》; 6.指定专人负责授信审查委员会会议记录,对授信审查委员会运作资料进行管理,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未经允许,不得将会议记录、委员表决票交本行领导和授信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人员查阅。 授信审查委员会运作资料档案应包括: ⑴提交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的申报资料; ⑵授信审查委员会会议纪要; ⑶记载授信审查委员会成员意见的原始记录簿、委员表决票; ⑷授信审查委员会已通过议案报批表及附件资料; ⑸议案的批复文件存根和资料; ⑹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和资料。 7.协调和落实授信审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授信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审议各类授信申报事项。 2.督促、检查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行长审批的各类信贷事项的执行情况。 3.审议与信贷业务有关的工作事项。 4.指导和协调各支行贷款会办小组工作。

最新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结

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结 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结 ,总行授信评审部认真贯彻总行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行改革和发展的现状为基点,积极推动我行经营体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我部根据总行领导的安排,在深入研究本行实际情况、本地经济特点的基础上,借鉴他行先进的授信管理经验,尝试建立适应我行发展实际和管理体制的授信业务评审体系。同时,深刻领会总行的工作意图,落实总行制订的工作思路和方针,重塑授信管理体制,提高授信评审的专业技术水平,主动、认真地履行好部门

职能,强化授信工作的尽职监督和合规建设。 第一、构建适应我行实际、有利我行发展的授信评审体系。 改革与发展,对授信评审部的工作提出了一个迫切的命题,那就是建立一套什么样的授信评审体系,如何建?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授信评审部的定位问题、授信评审部每一位员工的个人素质和授信评审部的整体素质问题。 首先,我部加强与改革领导层的沟通,深刻研究和领会改革的整体思路和精神,切实明析我部在全行授信管理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能,明确内部分工,保证整个授信管理体系的严密和协调有序,为我部授信评审与管理模型和操作架构的建立打好依据基础。 其次,研究我行体制运行的整体情况和授信管理的现实情况,考察学习他行的先进管理理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对照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集团客户授信尽职指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关于授信管理的规定和风险指引,建立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二是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对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进行论证,一方面完善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另一方面使有关部门了解本部在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中的角色和作用,为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打好基础。三是进行穿行测试,调整完善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并做好与下线部门和上线部门的衔接。 再次,根据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以及我行授信管理工作的审慎性要求,细化授信评审部内部岗位分工。一是要完善内部岗位的设置,做到分工明确;二是要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做到权责明确;三是要建立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针对不同的信贷产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授信评审的重点、难点,要细化评审工作的操作流程,建立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有利于业务发展,并符合审慎性要求的评

授信审批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

授信审批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授信审批部职责 负责各类授信业务的审查管理工作,推动各类授信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实现资产结构和质量的不断优化。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经批准的本行有关战略,将战略规划予以分解落实,并根据实际拟定相关实施方案; 2、贯彻执行本行信用风险政策,包括投向政策、结构优化调整政策等; 3、依据国家金融法律法规、产业和货币政策及本行信贷经营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对由总行审批的各类授信业务进行初审和复审,提出审查意见报总行相关委员会和有权审批人决策; 4、结合审查情况,分析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和热点行业系统性风险,并作出分析报告; 5、参与拟定全行信贷审查、审批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并明确各类授信业务的审查标准和审查要点; 6、负责对规定范围的客户信用评级认定、客户准入的审核、放款核准等工作; 7、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复杂业务,协助分支行开展相关授信业务的尽职评价工作,客观评价贷款风险; 8、承担信贷审批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提交对审批贷款总量结构、投向等专题分析报告,安排贷审委会议,做好贷审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及相关信贷档案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辖授信审查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安排与授信业务审查有关的对外学习交流活动; 10、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及总行案件防控工作要求,通过制度安排、流程设计、系统控制以及监督执行等措施建立健全本部门/条线案件防控体系,组织本部门/条线排查案件、案件易发环节和风险点,并负责本条线/部门对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纠错; 11、承担总行规章制度、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关职责;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按照授信审批部的业务要求,设总经理岗、副总经理岗,授信审查岗、贷审委秘书岗、综合岗。岗位职责及设定人数如下: (一)总经理岗(1人) 1、负责制定全年授信审查及审批工作的计划规划; 2、负责组织制定各类授信业务审查、审批制度; 3、参与制定全行年度授信政策,参与和协助相关业务部门制订和完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银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的《内部控制指引》、《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授信的相关规定,结合银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统一授信是指在银行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对单一法人客户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信贷管理制度。银行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国际结算项下贸易融资、担保等表内外信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滚动使用。 第三条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统一授信所指“统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统一: (一)授信主体的统一。即银行作为一个整体统一向客户提供授信。信贷审查委员会是按上会标准审核批准银行客户授信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授信形式的统一。银行按照统一的标准识别和评价客户的整体信用风险。并将客户的授信风险总量控制在授信风险限额之内。 (三)不同币种授信的统一。将本币业务授信与外币业务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四)授信对象的统一。授信对象必须是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企业法人客户。 第四条银行在确定对法人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同时,应根据风险程度获得相应的担保。有条件授信时,必须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变更,不得实施授信。 第五条银行建立统一的授信审批程序及执行程序。 (一)授信审批程序。 1.未达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 查、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2.达到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二)授信执行程序。最高授信额度确定后,各种具体授信形式的发放应由各业务部门按银

农商银行授权授信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授信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农商银行)信贷管理,增强某某农商银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大贷款营销力度,更加有效地支持县域经济,促进某某农商银行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某某农商银行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权,即授信业务审批授权,是指某某农商银行在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授予总行董事长授信业务审批权限内,根据本行信贷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并制定我行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总行分管授信业务行长或副行长、辖内分支机构授信业务审批的最高权限。 第三条总行授信业务审批授权坚持防控风险、分类管理、差别授权、动态调整的原则,对营业网点授信审批授权根据营业网点资产负债规模、资产质量、风险控制能力和地域信贷需求实行区别授权。 第四条总行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总行分管授信业务行长或副行长、辖内分支机构分行行长、主任审议决定权限内授信业务审批,对授权范围内的授信业务合法合规性、安全效益性和风险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作为总行董事长向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授权

以及总行授信委行长向总行分管业务行长、业务部、辖内各营业机构转授权的依据。 第二章总行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授信审批权限第六条总行董事长通过办公会议定,在省联社核定的本行贷款最高审批权限内对总行贷款授信审批委员会的贷款授信审批进行授权,授信审批的贷款额度以省联社核定的本行各类贷款最高授信额为限全额转授权于总行贷款授信审批委员会,由总行贷款授信审批委员会行长委员(或委托副行长委员)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调查、审查,并在授权的范围内行进行审批授信。超过本行授信审批权限的,按照省联社规定执行。 (一)个人贷款授信审批权限 1、个人贷款是以单个自然人为主体对象发放的贷款,包括自然人农户、居民、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合伙经营形式出现经济组织等非公司(企业)性质的贷款主体。 2、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审批权限为超过分管领导审批权限且最高限500万元以内的贷款。其中:保证人保证贷款50万元以内;融资性担保公司保证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存货、仓单、收费权、存单质押贷款500万元以内。 (二)公司类授信业务审批授权 单一公司(企业)法人贷款审批授权1000万元以内。其中:一般保证担保贷款500万元以内;融资性担保公司保证担保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1000万元以内;住房按揭贷款按省联

银行授信全流程总结

银行授信全流程总结-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1.授信申请。借款人有授信资金需求时,应根据银行的要求提出授信申请,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借款人名称、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包括授信品种、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用途、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等),如果涉及项目授信,还应提供项目情况。 2.授信受理。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相关资料后,指定客户经理进行受理,根据借款人的情况,设计授信产品,并与借款人讨论,确定授信方案。 3.授信调查。银行在确定授信方案后,由客户经理进行调查,收集借款人的信息(借款人授信申请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购销合同、银行对账单等,若涉及项目授信,应提供项目情况),分析借款人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评估项目效益和借款人还本付息能力。同时分析借款人担保能力,如果涉及抵(质)押物,须分析抵(质)押物权属情况、市场价值和抵押率等,客户经理根据调查内容撰写调查报告,提出调查结论和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4.授信审查。客户经理将调查报告上交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根据调查报告和授信相关资料进行风险评价,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还款付息能力和担保情况进行审查,根据主要风险设置相应先决条件和管理要求,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5.授信审批。有权审批人按照“审贷分离、逐级审批”的原则,对信贷资金的投向、授信金额、期限和利率等进行决策,逐级签署审批意见。 6.合同签订。银行与借款人应共同签署借款合同,明确借贷双方权利和业务,基本内容包括借款品种、金额、期限、利率、用途和还款保障等。对于保证担保授信,银行还需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对于抵(质)押担保授信,银行还需签订抵(质)押合同,并办理抵押手续等。 7.授信发放。银行设立独立的部门或岗位,负责授信审核发放。授信发放前应确保借款人满足合同提款条件,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对授信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监督授信用途实际使用情况。 8.授信支付。银行应设立独立的部门或岗位,负责授信支付审核和支付操作。目前一般采用受托支付方式,银行将授信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直接支付给其交易对手,确保授信按约定用途使用。 9.贷后管理。银行应监督借款人授信使用情况,跟踪了解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还款能力,检查抵(质)押物有效性和保证人担保能力,客户经理定期收集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并了解借款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或项目实际施工情况。10.授信收回或处置。银行应在授信到期前向借款人提示到期还本付息。对于授信展期的,银行应评估展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因借款人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授信的,银行可与借款人协商授信重组;对于不良授信,银行应按照规定采取核销或保全处置方式。 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刘经理是负责信贷的客户经理,另外这家支行行长是马行长。张行长是专门负责信贷的总行行长。小王今天去银行贷款。负责给他的贷款的是刘经理,而审贷款的是马行长,马行长审批完还要交张行长审批。完了刘经理才能放给小王。

商业银行授信流程

商业银行授信流程 我国商业银行授信流程研究 科学、高效的信贷业务流程是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本文主要对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的公司授信流程进行比较研究。一、中国农业银行法人客户授信流程 1、基本原则 ,1,客户分层经营管理。办理信贷业务前~首先根据客户营销维护和风险管理需要确定客户管理行~再根据客户的管理行确定相应的信贷业务流程。 ,2,横向平行制衡、纵向权限制约。横向平行制衡是指根据审贷分离原则将信贷业务流程分解为受理、调查,评估,、审查、审议、审批、报备、实施、信贷业务发生后管理、不良贷款管理等不同环节~由不同部门或岗位承担~实现部门,岗位,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纵向权限制约是指按照一级法人统一授权要求~对不同分支机构、岗位或个人设置不同的信贷业务审批权限~各有权审批人在权限内审批信贷业务。 ,3,审贷分离、权限制约、权责对称、清晰高效的原则。包括部门审贷分离和审贷岗位分离。 2、组织构成 ,1,客户部门—客户营销及初步调查。 经营行客户部门直接面对客户~承担信贷产品营销、业务受理、贷前调查,评估,和贷后管理职责。 ,2,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审批中心, 承担信贷政策制度制定、信贷业务审查审批等职责。 ,3,授信执行部门

信执行部门负责信贷业务实施及贷后监督、风险监控等职能。授 ,4,不良资产处置部门 负责不良资产的管理~包括清收、盘活、处置、核销等。 ,5,风险管理部门 承担全行风险管理战略实施和各项具体风险管理目标的落实和执行等职责。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岗位设置如下: 总行和一级分行设立贷款审查委员会~贷审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分管或协管信贷管理部门的副行长或行长助理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其他信贷业务部门的副行长或行长助理担任~贷审会部门委员和专家委员相结合。每次参加贷审会专家委员不少于参会部门委员人数的30,。 总行和一级分行成立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中心~中心设总经理、副总经理、专职审查人、专职审议人、独立审批人等岗位。中心内部专职负责信贷业务审查的人员为专职审查人,专职负责信贷业务审议工作的人员为专职审议人。独立审批人、专职审议人员主要从本级行客户部门、信贷管理部门、资产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法规部门,包括曾在上述部门履职的人员,以及下一级行中具备资格的人员中选拔配备。业务量较小的一级分行中心运作比照二级分行。二级分行设立贷款审查委员会~贷审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分管或协管信贷管理部门的副行长或行长助理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其他信贷业务 部门的副行长或行长助理担任~专家委员为委员,对于上级行派驻独立审批人的~拥有最高权限的独立审批人担任主任委员~其他独立审批人担任副主任委员~专家委员为委员。二级分行成立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中心中心~设主任、副主任、专职审查人、独立审批人等岗位。中心内部专职负责信贷业务审查的人员为专职审查人。对于信用环境较好、客户资源丰富、信贷管理水平较高的县级支行~报经总行审批同意后~其审议组织架构可以比照二级分行。其他县级支行原则上不设立贷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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