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监督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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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监督实施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大监督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集团公司关于深入推进大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要求,保障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提高监督质量,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集团2013年党建与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确保企业健康发展这个大目标,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有效监督机制,不断增强监督防范的密度和深度,提升企业监督工作的整体功效,为集团公司经营改革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

把集团在监督工作中所倡导的“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基于监督的信任才是可靠的信任”、“监督即保障”等文化理念逐步融入到部内所有职工的本职工作中,融入到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之中。

(二)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与加强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

监督工作的制度建立与公司内部各项基础管理的措施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进一步加强管理,要通过有效的管理制度、实施过程的监控、实施记过的论证,实现更全面到位的监督,使两者互为促进,相得益彰。

(三)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有机结合。

领导干部是开展监督工作的组织者和推动者,领导水平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监督工作的优劣。要以继续深入开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整顿为抓手,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监督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构成

大监督工作由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具体负责党支部“三位一体”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纪检委员

成员:

(二)基本职责

1、组织领导、管理本部门的监督工作,研究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为生产经营管理提供有效服务。

2、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监督工作的开展负总责,对由于监督不到位,导致本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即“一岗双责”(在履行本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3、纪检委员负责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上级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重要决策、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4、纪检委员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撰写半年、年度工作报告等相关汇报材料、以及其他综合文字材料;

5、纪检委员负责建立本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其他关重岗位人员廉政档案,并对其履行职务的行为、廉洁从业行为、是否私设“小金库”等情况进行自查;

6、纪检委员负责检查本单位对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进行落实和督查;

7、纪检委员负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信息(三重一大事项、小金库、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政档案等)进行梳理、汇总、归档,并向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每月进行一次信息上报;

8、纪检委员负责组织与本单位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

(三)运行方式

1、建立大监督工作例会制度。

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加强监督工作的指示精神,交流监督工作信息,分析监督工作形势,寻找部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措施。

2、建立监督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监督信息是扎实有效搞好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只有及时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和信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和

改进措施。为此,要求各科室要按照本科室所承担的业务分工按期提供信息,使监督更加有力到位,取得实效。

3、建立监督工作培训制度。

“三位一体”大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较广。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有计划的组织进行相关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基层员工对新形势下强化监督的意识,丰富必备的业务知识,为更加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建立监督工作成果征集制度。

为进一步探索研究和把握在新形势下,特别是在公司改革改制创建新的经营管理体制下监督工作的基本特点和基本规律,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监督工作成果征集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成果,予以表彰奖励,以此推动集团公司监督工作不断上层次上水平。

三、大监督工作格局的重点工作

大监督工作在具体操作和实施中,要注意把握和突出以下几方面的重点:

(一)对本部门生产经营有效运行以及生产经营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实施有效监督,对本部门按照集团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依法经营情况的过程和结果实施有效监督。

(二)对本部门各级领导及关重岗位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

(三)结合廉洁文化建设,抓好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四)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厂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工作。

(五)以维护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为目的,开展各项监督工作。

(六)向上级监督工作领导机构报告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切实搞好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部门各级领导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正确看待监督工作,全力支持监督工作,积极配合监督工作,为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夯实基础,规范运作。各科室切实加强大监督基础工作建设,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做好计划安排,定期参见召开本部门监督工作专题会(工作例会),及时总结监督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各科室还要围绕搞好监督工作,将各种基础资料及时建档,促进基层监督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检查,严明奖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对各科室监督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监督工作开展有力、成效突出的科室给予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科室,将提出严肃批评,并结合年度各项先进科室评比给予酌情降等。对由于监督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科室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意识形态督查办法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办法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校全体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总体要求 第一条督促检查工作是学校班子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重 要保障。加强对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反馈工作,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学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有重要意义。要把学习督查与反馈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坚持融入日常、抓住经常,不断提高执行力。 主要任务 第二条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 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包括: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有关项目资金管理,重点人教育管理,各类社团管理,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等。 工作机制 第三条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条各科室要根据职责要求和工作权限,负责对下级组织意

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检查。 第五条不断规范督促检查的工作流程,实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持续管理。特别是在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要人物、重要事件,要密切跟踪,及时反馈,加强督导,确保坚守主流意识形态阵地不动摇。 工作方式 第六条掌握意识形态相关情况,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把握本部门意识形态总体状况,为学校掌握全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提供依据和支撑。其中,定期报告为:全体教师每学期交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可能出现的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应对措施。 第七条加强调查研究,实施调查复核。对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薄弱环节进行了重点督查,防患于未然。 第八条加强情况通报,推进交流学习。对抓意识形态工作成效明显的党组织,总结其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存在重大疏漏的党组织,责成其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突发事件处理 第九条对于突发意识形态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发事件所属单位的党组织负第一责任,应及时发现,第一时间向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上级意见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第十条针对事件不同等级的影响,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范本(完整版)

方案编号:YT-FS-4156-49 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范本(完整版) Develop Detailed Rules Based On Expected Needs And Issues. And Make A Written Plan For The Links To Be Carried Out T o Ensure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The Scheme.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范本(完 整版) 备注:该方案书文本主要根据预期的需求和问题为中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步骤。并对将要进行的环节进行书面的计划,以对每个步骤详细分析,确保方案的顺利执行。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根据集团公司20xx年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公司今年工作情况,公司将开展使用中介承建工程项目专项治理、整治亏损项目效能监察和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履职能力专项检查三项工作。为了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效能监察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三项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全面落实检查工作,公司成立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并组织实施效能监察工作。 组长: 杨运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廖由联公司党委书记 副组长: 杨善友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丁富荣公司副总经理 汪文贵公司总经济师 孙卫红公司总会计师 成员: 金小明公司纪委副书记兼审计科科长 刘百雁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督察科科长 周长青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工程部部长 刘新言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设备运输部部长伍绍奎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 冯文吉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安质部部长 魏刚公司物资部部长 黄振中公司经济管理部部长 任大鹏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魏德民公司纪委工作部部长 赵兴全公司纪委工作部(监察科)纪检监察员

最新-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精品

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不断改善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公司各类人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推动公司改革和生产发展进程,保证集团公司政令畅通,根据上级有关监察工作规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和个人干涉。 2、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 3、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4、依靠群众、加强监督。 二、监察对象1、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单位和党组织。 2、集团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3、直接管理钱、财、物及管理工程的部门和人员是纪检监察的重点对象。 三、监察机构集团公司监察室是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的部门,在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直接领导下,按规定行使监察职权,负责对本公司的党组织、行政管理工作职能部室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集团公司党委、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纪检监察的内容和任务1、执法监察⑴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遵守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是否做到合法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⑵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一系列规章制度情况;⑶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国家财政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勤政廉政情况;是否存在小金库和挪用公款问题。 ⑷监督检查监察对象的各类经济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合法。 签定合同人是否有委托书,审查对方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法人资格和资信能力,审查合同条文是否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要求,特别是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⑸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对执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情况,是否做到了政令畅通。 ⑹监督检查监察对象生产经营指标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有失职渎职行为。 ⑺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开展专项监察。

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监察室对招标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招标管理制度和流程的落实,不断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察室依法对招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相关部门和负责人要为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工作提供条件。上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招标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三条参加监督招标工作的纪检监察人员必须经监察室授权和批准;必须熟悉和掌握与招标投标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必须严格遵守监督纪律,坚持监督原则,不得参与招标具体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四条参加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招标规定和纪律,各级领导人员,凡不担任专家评委的,一律不得参与评标活动,特殊情况需要参加的必须由领导班子研究批准。 第五条监督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执纪的原则。 (二)坚持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效益最大化,维护国家、公司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监督职责 (一)保证国家和招标投标规定和原则的落实。 (二)保证招标工作的过程程序严密、操作规范。 (三)受理有关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监督范围 (一)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过程。 (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 (三)施工单位的入围过程和招标过程。 (四)设计单位的招标过程。 (五)大宗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招标过程。 (六)其他项目的入围过程和招标过程。 第八条监督内容 (一)对招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会,了解掌握招标采购计划安排和进展情况,对违反有关纪律的人员和事情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评标专家库组成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对投标单位入围资格的审查进行监督。 (五)参加标前会。听取、了解和掌握以下情况是否合法合规: 1.招标相关部门或招标人关于项目招标计划的情况介绍和招标、投标相关资料的解释说明。

关于规范督查督办工作的实施办法

关于规范***督查督办工作的 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转变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实现科学管理的切实要求,做好督查督办落实工作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为保证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等得到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坚持专人负责、分流承办、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督促并协调解决各单位部门在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督查督办职责分工 第三条督查督办职责分工 (一)县委督查室 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督查工作;督办落实省、州、县委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负责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议、县委专题会议、县四家班子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和信息反馈;负责县长办公会、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内容的督查;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三)督查考核局 负责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和领导批办事项;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委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的事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定督查督办的事项;县委分管督查督办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等;其他需要督办事项,必须由主体责任单位书面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县委分管督查督办工作的领导获批后转交督查考核局进行督查督办。 第三章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按要求督办的工作立项督办。 (二)注重效率。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讲求效率,防止拖沓延误,确保政令畅通。 (三)务求落实。通过督促检查,促进决策和立项事件

加强效能监察工作 促进企业管理提升

加强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企业管理提升 企业效能监察是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公司把效能监察作为规范治理、强化内控、预防风险的重要举措,积极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监察,堵塞管理漏洞、防止效益流失、降低施工成本,实现对企业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使企业管理达到效率、效益、效果的统一,从而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是对加强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企业管理提升做出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下文中的一些内容。 标签:效能监察;企业管理;提高;分析 一、前言 效能监察是企业内部监察机构针对影响企业效能的有关业务事项或活动过程,监督检查相关经营管理者履行职责行为的正确性,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企业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其功能是通过监督监察企业内部的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及时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追究违规违纪人员的相关责任,以达到提高管理人员履职尽责、防范风险、预防腐败的目的,对于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业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充分认识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明确指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要求,国有企业监察机构要针对影响企业效能的有关业务事项或活动过程,监督检查相关经营管理者履行职责行为的正确性,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这些都体现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当前,公司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对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从公司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是保障公司持续稳健较快发展的内在要求 当前是推进建筑业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时期,建筑行业从国家政策、行业需求结构变化带来的建设模式、技术和管理模式的改变,要求我们从思维模式到行为模式也必须随之改变。从肩负的历史责任和重大使命出发,公司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就是要把公司建设成具有全产业链优势和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综合建筑运营服务商。实现这一目标,既需要资源、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保证,更需要加强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建设,提高管理控制能力,强化内部执行力。

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建立科学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干部监督工作包括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委负责的原则; (二)职能部门联合监督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发扬民主和群众参与的原则; (五)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干部监督工作必须符合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乡镇党委、市直党委(党组)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 第五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谈话包括例行谈话、预警谈话、诫勉谈话。 (一)例行谈话是常规性谈话,由市委及组织部负责同志同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每年一次。主要结合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和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激励性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例行谈话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党委及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进行。 (二)预警谈话是一种预防性、警示性的谈话,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或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随时进行。 1、领导干部出差、出国、工作变动及个人遇有重大事项时要及时进行谈话,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防微杜渐。 2、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存在不廉洁行为或反映线索比较具体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 (三)诫勉谈话是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性谈话。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一般性错误或尚不构成违纪的问题予以告诫。 1、凡领导干部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

南昌市物业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南昌市物业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洪房发[2008]3号 各区(开发区、新区)、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及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充分发挥区、县房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指导、监督职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南昌市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意见》等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南昌市物业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所在区、县房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做好物业管理考评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本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南昌市房产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为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整体服务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区、县房管部门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职能,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南昌市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市房管局分管领导、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以及市物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区、县房管局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考评。 各区、县房管局相应成立物业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区、县房管局分管领导、局物业办(房管科)和各房管所负责人,以及相关街道、乡镇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具体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为两级考核:一是市房管局对区、县房管局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二是区、县房管局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的监督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市房管局对区、县房管局物业管理工作考核的基本内容: 1、设立机构,有分管领导,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2、依法行政,按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履行职能; 3、建立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的信用档案; 4、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评分高低排名,每两周公布一次结果;

督察工作制度及流程实施细则

督察工作制度及流程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确保公司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局性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督察体系 公司实行三级督导体系,即综合大检查、督察部检查、各部门检查。 【综合大检查,由董事长行使检查督导职权,对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服务程序和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服务质量监督和检查;由各部门经理组成。】 二.督察工作任务: 1、董事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3、公司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4、公司年度及其阶段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 5、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督察任务。 三.督察工作原则: 1、力求落实.通过督促检查,促使立项事项件件落到实处。 2、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馈落实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 3、突出重点.围绕公司领导的关注点进行立项督察。 4、讲求时效.对督察事项及时立项、及时通知、及时督办、及时报告。 四.督察工作程序: 1、立项:督察部门根据督察工作的任务范围,对督察事项实施分类登记和立项, 提出督察要求。 2、交办:督察部门将立项的督察事项及其督察要求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以《督察 通知》或其它方式将督察事项的办理内容、要求、反馈时限通知公司下属单位。 3、督办:督察部门采取现场督察、会议督察等方式对督察事项实施过程跟踪,及 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察事项的完成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的 督察事项进行催办,督促公司下属单位及时办理。 4、反馈:督察部门对督察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整理,报公司领导审核后,通过会议 及时向公司股东报告。 5、归档:督察部门对督察事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按照办结一件整理一 件的原则,分类归档,按规定时限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五.工作职责: 1、全面盘点公司下属单位正在实施的制度、流程、标准及运作表格。 2、对公司下属单位正在实施的制度、流程、标准进行督察,盘出有哪些没 有实施,实施力度如何,还有哪些不合适的条款。 3、拟定公司下属单位需要补充的制度、流程、标准及运作表格的计划。 4、每天检查公司下属单位制度执行情况,并及时通报经理。 5、督促公司下属单位重要事项的完成情况。 6、在检查巡视时记录某些员工的行为,及时向经理汇报(挖掘提炼好的员 工行为,及时发现员工不好的行为倾向)。 7、负责配合行政部对下属单位的绩效考核,并全程跟踪考核,确保考核结 果的公正公平。 8.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及时搜集员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版

Some problems that have appeared or can be expected to come up with a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and through the record of the terms, effective supervision and implementation.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 案正式版

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方案资料适用于某些已经出现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并通过明文或条款的记录,加以有效的监督与执行,确保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工作要求,结合“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供电优质服务水平,全面实践“四个服务”宗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现决定在支公司开展供电服务效能监察。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深化内部管理,确保业扩报装流程高效运转;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客户投诉举报,有效解决社会各届关心的热点

和难点问题;深化“三指定”自查自纠工作,研究和探索从体制机制上规范客户工程管理的具体措施,维护正常营销秩序。 二、工作原则 开展供电服务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提升供电服务规范化水平和客户满意为目标,落实“三不指定”规定,尽心竭力满足客户用电需求,促进电力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必须坚持以服务公司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中心,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国家、企业和客户增收节支,节能降耗服务;必须坚持以“忠诚企业”为宗旨,通过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以电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增强干部员工的

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XXX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工作实施细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核算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健全事后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遵照《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结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相关制度、办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事后监督是对业务核算依据和核算结果进行重点复审,对各项业务核算进行规范监督与全面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是防范重大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发生的监督保障体系、也是约束业务核算行为的有效措施。 第三条事后监督必须坚持与各项核算业务在时间、空间、人员上相分离的原则,并对其实行连续(节假日不间断)有重点的跟踪监督,采用系统监督和手工监督相结合的方法,保证事后监督的有效性。 第四条事后监督的主要任务为: (一)监督各项业务处理的正确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监督和纠正各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防范差错事故及案件的发生,确保信用社资金安全。

(三)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并针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按监督的侧重点不同,事后监督可分为重点监督、常规监督。 (一)重点监督亦称特殊性监督,对可能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风险大的业务要进行重点监督,把控制风险,防范案件放在首位。 (二)常规监督亦称合规性监督,就是根据不同业务的规定要求监督审核业务的办理是否符合规定。 第二章事后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事后监督的范围是被监督机构的所有业务活动行为,包括:会计凭证、支付结算、账户管理、利息计算、联行业务、财务收支、中间业务、科目使用等各项业务的账务处理与核算。 第七条事后监督的一般性内容包括: (一)监督检查会计凭证的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 (二)监督支付结算业务是否符合规定。 (三)监督账户的开销是否合规合法。 (四)监督利率的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利息收支是否如实列账。 (五)监督联行和票据交换业务是否正确核算,有无压票。

大监督实施办法

大监督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集团公司关于深入推进大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要求,保障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提高监督质量,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集团2013年党建与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确保企业健康发展这个大目标,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有效监督机制,不断增强监督防范的密度和深度,提升企业监督工作的整体功效,为集团公司经营改革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 把集团在监督工作中所倡导的“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基于监督的信任才是可靠的信任”、“监督即保障”等文化理念逐步融入到部内所有职工的本职工作中,融入到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之中。 (二)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与加强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 监督工作的制度建立与公司内部各项基础管理的措施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进一步加强管理,要通过有效的管理制度、实施过程的监控、实施记过的论证,实现更全面到位的监督,使两者互为促进,相得益彰。 (三)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有机结合。

领导干部是开展监督工作的组织者和推动者,领导水平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监督工作的优劣。要以继续深入开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整顿为抓手,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监督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构成 大监督工作由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具体负责党支部“三位一体”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纪检委员 成员: (二)基本职责 1、组织领导、管理本部门的监督工作,研究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为生产经营管理提供有效服务。 2、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监督工作的开展负总责,对由于监督不到位,导致本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即“一岗双责”(在履行本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3、纪检委员负责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上级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重要决策、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4、纪检委员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撰写半年、年度工

办公室督办工作实施细则(参考Word)

办公室督办工作实施细则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全行各项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总行《关于印发<督办督查管理规定(修订)>等制度的通知》(银发[2013]148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分行督办工作操作细则。 一、督办范围 (一)党政部门、银行监管机构布置事项 1.市委、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包括: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以会议、文函、传真等形式部署的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领导在有关文件、材料上的重要批示需要我行办理的事项。 2.人民银行、银行监管机构的政策、法规、监管意见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包括:人民银行、银行监管机构以会议、文函、传真件等形式部署的工作任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机构领导在有关文件、材料上的批示需要我行办理的事项。 (二)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行工作会议、行党委会议、行务会议、行长专题会议、经营形势分析会议等重要会议部署的事项。 (三)工作计划安排的重要事项 行季度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重要事项。 (四)行领导批示需督办事项

行领导在有关文件、签报、资料上的批示,及其他方式交待需督办的事项。 (五)重要信访件、客户投诉的处理。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督办事项分类 按照督办事项的重要程度、操作难易程度、涉及部门个数等不同情况,将督办事项分为公告督办事项及立项督办事项两种。 三、督办流程 (一)公告督办事项流程 分行综合员根据外单位来文、来函或实际工作需要,拟定公告督办事项,填写《公告督办事项表》(见附件1)于每周一向全行公告督办事项,各部门需严格按照公告内容完成督办工作。 (二)立项督办事项流程 1.立项。 (1)分行综合员根据以上督办范围,确定拟督办事项,填写拟《分行拟立项督办审批表》(见附件2),呈行长审批后,进行立项。 (2)分行综合部对确定的督办事项,进行统一督办立项,填写《分行督办立项表》(见附件3)。 2.主办部门签署办理意见,明确办理时限。办理时限是指从立项到结项的时间限度,一般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行领导布置事项。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重要紧急的事项,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集团有限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施细则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效能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效能监察工作,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效能效率,促进经营管理者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关于全省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陕监发[2003]1号)和《陕西省国资委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陕国资发[2007]176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各部门、各子公司。 第二条企业效能监察是监察机构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及其质量、效果、效率、效益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及其效果实施监督和进行绩效评估,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推动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工作高效运转,提高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是对企业内部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 第三条集团公司企业效能监察的主体是公司监察审计室,效能监察的对象是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各子公司及其各级各类管理人员。 第四条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集团公司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和谐**、节约型企业,不断提高集团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依法监察原则。有章必循、违章必究、执纪必严、违纪

必究、激励守法合规行为,查纠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事求是原则。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 (四)协调统一原则。监察与纪检、监事会、审计等其他监督部门相协调,监督检查单位的工作效能及其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与促进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相统一;促进管理和监察制度建设与提高企业效能相协调,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服务与约束相协调,教育与奖惩相统一。 第五条检查单位的经营行为及其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遵守以下标准: (一)合法性: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必须是合法的授权行为,单位的经营行为及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必须按规定接受监督。 (二)合规性:单位的经营管理行为及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必须符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管理程序、业务流程和技术规范。 (三)合理性:经营管理者必须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及经营管理者履行职责必须符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持续改进、协调发展的要求。 (四)时限性:单位的经营管理行为及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对有特殊时限要求的事项不得擅自延长或者缩短时限。 第二章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职责与权限第六条集团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全集团公司的效能监察工作,组成如下: 组长: 组员: 第七条依据“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效能

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用版

YF-ED-J218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 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 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中 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规 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加强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 查工作,规范各级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提高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水平,保障员工作业安 全与健康,特制定《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 动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 第二条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专职主管部门,是各级安全生产委员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牵头抓总”工作。 第三条各级安全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要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下,配合党政工团组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监督检查活动。 第四条各级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要主动的接受地方、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理顺与地方、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 第五条集团有限公司、子、分公司(工程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xxxx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了推动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开展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完善、程序规范。 (三)改进创新,注重实效。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深入工作一线、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二级单位。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公司主要领导为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总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经营、行政各项事务督办工作。其他副职按照分工对总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督办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董事长办公室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和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具 体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各自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踪做好本部门承办事项的开展落实,切实将督查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职能,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效开展。 第六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采用专人负责的做法,建立完善督查督办专员机制,董事长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开展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本部门的督办工作联络人。 第七条董事长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制度体系。 (二)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组织开展督查督办调研、检查和考核活动。 (四)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定期总结汇报,加强成果应

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制度

效能监察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完善企业管理,促进经营管理者正确履行职责,提高企业效能,实现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效能监察是企业监察机构针对影响企业效能的有关业务事项或活动过程,监督检查相关经营管理者履行职责行为的正确性,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企业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 本办法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检查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正确性遵循以下标准: (一)合法性: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必须是合法的授权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必须按规定接受监督; (二)合规性: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必须符合相关管理程序、业务流程和技术规范; (三)合理性: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在职责权限内的合理载量,必须符合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持续经营等管理原则; (四)时限性: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对有特殊时限要求的管理事项不得擅自延长或者缩短时限。 第四条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围绕企业经营中心,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大局,促进建立节约型企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效益; (二)依法监察原则。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纪必严,激励守法合规行为; (三)实事求是原则。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 (四)协调统一原则。监察与纪检、监事会和审计等其他监督部门相协调;监督检查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与服务经营管理目标相统一;促进制度建设与提高企业效能相统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教育与奖惩相统一。

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精心整理 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保证依法行政和政令畅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确保我市“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实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监察内容 效能监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主要监察以下内容:

1、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是市委、市政府重要改革措施、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是否落到实处;重点项目建设是否顺利推进;招商引资目标是否顺利实现;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是否完成。 2、机关职能转变和改进服务方式情况。主要是各级各部门是否把干 违纪违法案件。 4、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情况。主要是各级各部门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办理进度、办事效果;管理、服务和执法过程中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提高

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效能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铺张浪费等行为;是否存在态度生硬,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认真解决。 室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建立监察制度,定期对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帮助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企业排除干扰,搞好内部效能监察,加强管理,推动其快速发展;建立各级效能监察对象效能档案,对其效能建设情况实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一、工程报验程序制度 施工方未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验申请后发现施工方未进行自检的,工程存在明显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施工方应重新进行自检,并每次罚款500元。 二、现场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1、所有参建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经监理部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无(真实的)上岗资格证明,或有岗位证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上岗进行操作的,每人·次经济处罚100元并立即撤换。 三、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未按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或未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就自行施工的,应重新复核、报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并经济处罚200~1000元。 2、检测仪器、仪表应具有合格证明,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并定期检测否则处罚200~1000元/次。 四、模板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竹胶板、方木等材料要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到施工过程中。 2、模板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要求,支撑使用伪劣材料或支撑刚度明显不能满足上部荷载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材料重新搭设,并发现每次/每处200元。 3、模板支撑时未按设计要求起拱的或刚度及稳定性达不到要求的,应重新返工并每处罚款200元。 4、模板经报验后,其平整度、几何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的,罚款50元处·次。 5、在砼施工过程中出现模板严重变型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按要求加固。 6、模板拆除时必须报验,私自拆除模板或在不符合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时间

内拆除模板的,要求对已拆除的模板采取措施重新加固,并对其处罚每处500元。 7、梁、板模板拆除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提供本段砼试件的试压强度报告,试压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模板拆除,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8、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模板安装或预留可能引起砼后凿的,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或预留并罚款50元/处。 9、未按设计要求或未理解设计意图安装模板,将导致砼构件施工错误的,施工方应重新返工并罚款50元/处。 五、钢筋工程 1、施工单位进场的钢筋必须是由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杜绝非指定钢筋进场,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并立即清退出场。 2、所进场的钢筋按监理程序要求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实验,未按要求取样实验的禁止使用,并每次罚款200元。 3、工程中的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取样试验,未进行取样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禁止施工,并罚款300元。 4、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元,隐蔽工程及下道工序施工内容不予认可,所需的质量鉴定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发现并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在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每处罚款50元。 6、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现有明显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监理工程师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每次罚款200元。 7、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报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回复单,监理工程师接到整改回复单后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加大整改力度并每次罚款200元,直至整改合格。 8、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发现有钢筋半成品其几何尺寸、焊接质量、套丝长度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在30分钟内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钢筋不合格半成品清理出施工现场的,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如在验收时仍然发现有不合格品用于工程中的。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2020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0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乡直各单位: 为确保乡党委、政府各项决策、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强化全乡督查考核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督查是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所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委、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实行科学领导,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措施。督查工作必须做到严格程序,严格制度,认真督办,及时反馈。 二、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督查工作内容 (一)督查年初目标责任状中的共性工作落实情况; (二)督查乡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事项落实情况; (三)督查乡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情况; (四)督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 (五)区交办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 (六)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七)其它事项。 四、督查工作程序

(一)立项。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对乡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及乡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等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立项内容包括:督查事由、责任领导、办理要求、责任人、完成时间及进度等,并按照类别依次登记。 (二)通知。根据立项和登记的内容,将督查事项分解到乡分管领导、有关村(居)和乡直各单位,下发交办通知。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在当天向承办单位下达《督办通知单》,对突发事件或完成时限较紧的督查事项,要同时采取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相关责任人。 (三)催办。对逾期未报结的督办事件,要下达《督查催办单》。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对催办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对承办单位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要主动帮助解决。 (四)反馈。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督查要求,按时反馈督查情况,并采用专题报告的形式加盖公章上报。 (五)归档。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将所形成的全部材料收集齐全,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 五、督查方式 (一)定期督查。对年初目标责任状中的共性工作按季度量化考核、及时通报、兑现奖惩。对环境卫生按月督查,按月通报。 (二)专项督查。对列入督查的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不定时开展督查推进工作,督查到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 (三)一线督查。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以及主要领导交办的重点事项,进行现场督查,采取全面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抽样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做到查实、查细、查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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