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姓名延建琴

学号61331310337006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批次/层次131/专升本

指导教师郭桂梅

学习中心榆林榆阳进修学院

目录

目录 (1)

摘要 (3)

一、城市社区及城市社区公共产品的界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城市社区的基本认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社区公共产品的基本界定 (4)

(三)社区公共产品的特征 (4)

1. 局部的非排他性 (4)

2. 有限的非竞争性 (5)

3. 可选择性 (5)

4. 外部性 (5)

(四)社区公共产品的分类 (5)

二、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需分析 (5)

(一)城市社区公共产品需求分析 (5)

1.城市社区公共产品需求的层次性 (5)

2.城市社区公共产品需求量呈上升趋势 (6)

(二)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分析 (6)

1.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 (6)

2.社区公共产品的多中心供给模式 (6)

3.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资金来源 (7)

三、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需现状描述与分析 (7)

(一)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需现状 (7)

(二)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需存在的主要问题 (7)

1.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7)

2.社区公共产品利用率不高 (8)

3.社区公共产品供需不匹配 (8)

4.社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不顺,职能不清 (8)

5.供给主体单一化 (8)

6.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滞后 (8)

四、实现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8)

(一)国外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经验 (8)

1.社区自治能力强 (9)

2.非营利组织发达 (9)

3.供给主体多元化 (9)

(二)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途径 (9)

1.提高城市社区居民权利意识 (9)

2.加强城市社区自治能力建设 (9)

3.拓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需求偏好显示途径 (9)

4.建立城市社区公共产品合作供给机制 (9)

5.建立城市社区公共产品考核评价体系 (10)

结束语 (10)

参考文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摘要

本文从需求与供给俩方面着手分析社区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问题。以社区公共产品概念界定切入,分析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理论,从而建立城市社区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基本理论框架。然后,反观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现状等,再借鉴国外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经验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实际国情,提出我国城市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途径在于提高城市社区居民权利意识、加强城市社区自治能力建设、拓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需求偏好显示途径、建立城市社区公共产品合作供给机制、建立城市社区公共产品考核评价体系的建议。

由于本人水平有限,不敢提本文的创新之处。请专家指导。

关键词:需求与供给、公共产品、合作机制、经济体制

本文以公共经济学为视角,从需求与供给俩方面来分析城市社区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问题。采用理论联系实际、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围绕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的理论与实践展开研究,寻找城市社区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理论基础和具体措施,为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作出有益探索。本文分为四部分内容。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供给与需求两方面对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问题进行分析,为政府退出某些城市社区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提供以及市场和社区参与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提供相应的理论依据,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来把我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有效的途径,解决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现实问题。

(二)社区公共产品的基本界定

公共产品理论源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西方社会,其概念最初由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提出来。但最为经典的是美国学者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给出的,即“每一个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不会造成其他个人消费的减少”。[3]公共产品具有两大本质特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消费的非排他性。实际中完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公共产品少之又少。

从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的现状来看,社区公共产品研究和考察仍处于不断完善和发展阶段。国外有关社区公共产品的相关提法有两种:一是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的“俱乐部理论”认为:“有趣的是这样的物品和服务,它的消费包含了某些‘公共性’,在那里适度的分享团体多于一个人或一家人,但小于一个无限的数目。‘公共’的范围是有限的”。二是根据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将公共产品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地方公共产品是指对那些居住在某一地理区域内,只占全国人口一部分的人具有非竞争收益的公共产品。[4]国内有关社区公共产品的定义有两种:所谓城市社区公共产品则相对于由居民或家庭消费的“私人产品”而言的,在内容上包括文化教育、保健医疗、家政服务、环保绿化等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另一种认为社区公共物品,指的是只与某个居住区居民有关的公共物品。

分析以上观点,可看出,社区公共产品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发生作用,服务于该区域内的所有成员。因此,结合本文的探讨需求,将城市社区公共产品定义为:在城市社区范围内,为满足城市社区成员的共同需求而被其共同且平等消费的公共产品,包括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文化、社区医疗服务等等。

(三)社区公共产品的特征

通过对社区公共产品概念的界定,可得出社区公共产品有如下的特征:

1.局部的非排他性

从本质上讲,社区公共产品仍然具有一般公共产品的特点,即体现在消费上

的非排它性或非竞争性,只是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局部的或是不完全的。

2.有限的非竞争性

在一定的消费容量下,单个成员对社区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或减少其他成员剥。

3.可选择性

社会成员可自愿选择加入能使他们需求得到最大满足程度的那个社区,并享受其提供的社区公共产品。

4.外部性

外部性是指个体生产或消费活动对其他个体或总体模式的间接影响所产生的生产或效用函数。

(四)社区公共产品的分类

现实生活中为了探讨方便,将社区公共产品按其主要特征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具有消费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社区纯公共产品。如社区治安、社区绿化、社区道路。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对该产品的消费不会引起其他个人或集体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该产品也不会随着消费人数的增加。

笫二类是具有不充分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社区准公共产品。如社区图书馆、社区健身设施。这类社区公共产晶存在一个拥挤点,在该点之内,消费者可以自由地免费享用社区公共产品。但当社区公共产品的使用人数超过这一点后,每增加一个消费者就会对其他消费者造成影响,使社区公共产品的消费又具有了竞争性。

第三类是具有外部性的社区公共产品。例如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社区救助等社区公共产品,不仅能使社区成员受益,而且也影响其他社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效用水平,具有很强的外部性。[5]

二、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需分析

供需均衡理论是经济学中最基本的理论,市场均衡是发生在供给和需求力量达到平衡的价格与数量点上,而城市社区公共产品的需求使消费者和供应者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供应者难以取得消费者的需求信息。无法达到社区公共产品供需均衡,因此,在进行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问题探讨之前,需要了解城市社区公共产品的需求情况。

(一)城市社区公共产品需求分析

1.城市社区公共产品需求的层次性

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将需要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

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五类。其级别由低到高,人们在当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得到满足后,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就会突显出来。

2.城市社区公共产品需求量呈上升趋势

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需求量上升的原因有三:

第一,收入变化是导致社区公共产品需求量增加的决定因素。

第二,城市化使社区公共产品的需求增加。

第三,经济体制转轨引起的社区公共产品需求量的增加。

(二)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分析

1.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

城市社区公共产品需求多样性和层次性的直接影响,就是对政府单一供给形成巨大的压力。在实践中,任何一种社区公共产品都不存在唯一的供给主体。如果不止一种方式能够被用于提供社区公共产品,那么哪种方式是最好呢?首先从各供给主体的优势、劣势分析来考虑这问题。

政府依靠自身拥有的合法强制权力、庞大的财政实力,可通过强制性征税来解决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搭便车”行为和外部性问题,但政府的优势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它的劣势。政府在政治上的垄断地位使其免受完全竞争市场中经济主体承受的竞争压力,但缺乏动力去实现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

市场参与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已是一个不争的实事,这是由市场本身的优势、社区公共产品的特征和政府在社区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失灵所决定的。市场的核心是竞争机制,竞争会带来高的透明度,减少寻租腐败的可能。但市场的劣势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市场以营利为目的,只从事具有营利性的产品;二是市场中的主体都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种自利的经济主体不会考虑社区公共产品带来的社会效益;三是不加规制的竞争会重新形成新垄断。

社区是在市场、政府发生作用的基础上进行资源配置,对政府和市场供给的有益补充,是以追求社区成员的共同福利为宗旨,以一种自愿、自发、自主合作的形式广泛地参与公共产品的供给。它的优势在于:一是当社区成员对同一种产品存在着不同偏好时,社区要比其他提供者更加了解自己的需求和偏好;二是

社区更加富有灵活性和创造性;三是社区能够比较容易遏制“搭便车”现象。

2.社区公共产品的多中心供给模式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了解到政府、市场和社区都可以成为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但任何形式的单一供给都会存在低效或失效的问题,这些问题完全依靠自身是无法找到良好的解决办法,而其他主体又恰好能够加以弥补。因此,一个有效、高质量的福利体系需要国家、市场、正式和非正式的志愿团体和家庭

相互补偿和相互促进,政府在公共福利中可能一直起主导作用,但其他供给主体

同样是非常有意义。

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已是世界各国所面临的普遍问题,近年来,美国提出了一种有效的供给模式,此模式突破了过去以政府和市场为中心的供给模式,而是在公共产品供给上突出了政府、市场和社区等相关者之间的互动,体现的是不同主体之间优势互补的一种多中心供给模式。其主要特点在于:一是弱化了政府的直接行政作用,强调了市场、社区和其它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二是重新界定了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使不同供给主体在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分别有着不同的作用空间和边界,只有在各自的功能空间和边界内,它们对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才是有效的,超越了这些空间和边界则可能导致社区公共产

品的低效率。[6]

3.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资金来源

我国应根据社区公共产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强弱程度在相关受益者之间合理分摊成本,通过政府、市场、社区和其它社会力量联合投入方式,扩大社区公共产品筹金渠道。

第一,政府依然是社区公共产品筹资的主体。

第二,引入企业和个人投资。

第三,使用者付费。

第四,来自社会的捐赠。

三、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需现状描述与分析

(一)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需现状

近年来,我国政府依据城市社区公共产品的公共性及与居民的密切程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大城市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取得了明显的成绩。首先,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单位,无偿向城市社区居民提供一些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社区绿化、社区治安等社区公共产品。其次,由于政府有限的财力很难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因此由政府向居民收取一定费用,以低偿方式提供部分社区公共产品。最后,通过法律和政策引导市场和社区组织自主、自愿提供公共产品。使生活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政府单方面投入并未从根本上解决人们对社区公共产品的需求。目前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与需求水平仍不相称,尚存在诸多问题。[7]

(二)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2.社区公共产品利用率不高

随着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但与之相关的社区公共产品少之又少,例如社区医院,我国社区医院并没有全面大量铺开,即使一些发达城市建立社区医院,由于社区医生素质低、医疗设备差,缺乏吸引力和公信力等因素,降低了社区医院作为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因此,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仍存在资源

配置不合理及滞后问题。

3.社区公共产品供需不匹配

目前我国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仍是政府主导,市场为辅。在响应中央政府的要求下,各级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社区公共产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但一些领导人在追求“政绩”的心理驱使下,并没有将有限的供给。另外,受高度集权体制的制约,政府缺乏动力制定居民参与决策的机制,居民也缺少参与决策的意识,造成了真正符合居民需求的公共产品大量缺失。

4.社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不顺,职能不清

社区公共产品“自上而下”供给决策机制的根源在于社区自治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许多上级部门将街道办事处看成是自己的“腿”,以行政目标方式,将许多本来不该由街道办事处承担的事务,下派给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

员会职责模糊,行政色彩浓厚。

5.供给主体单一化

我国已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但在社区公共产品领域并没有形成真正竞争,各级政府实行了严格的规制,仍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或国企单位提供,造成该领

域的高度垄断,使政府成为社区公共产品的单一供给主体。

6.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滞后

自2 0 0 2年开始,国家各职能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进社区公共事业产业化、市场化的文件,部分省市也出台了相应文件,但都停留在文件层次,没有形成法律层次的保障,系统性也不强。

四、实现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一)国外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经验

在西方发达国家,近年来社区公共产品发展比较迅速,这主要是因为社区公共产品作为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改良手段的作用突出,在具体工作方法上愈来愈多地采取和政府“讨价还价”的策略。采用这个策略的目的不仅给社区居民灌输一种共同意识、责任感,而且也培养了社区居民为自己争取利益和权利的能力,保护一些被剥夺的群体利益。概括国外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经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社区自治能力强

不仅表现在居民自治意识强,而且也表现在居民自治能力强。例如,在美国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县大约有5 0个社区,每个社区都有居民协会。所有计划的制定都基于社区居民的意见,反映居民日常生活的实际需要。

2.非营利组织发达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动承担社会公共事务和社会福利事业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在加拿大,仅多伦多市,与社区有关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就有3 0 0 0多个,可以说,群众有需求,他们就有服务。他们所积累的资金不作为个人分配,而是返还于社区,用于社区服务,以服务养服务。

3.供给主体多元化

发达国家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由政府各职能部门、政府资助的社区组织和民间团体举办的非营利机构以及商业性的服务企业所组成,通过各级政府、市场、社区和非营利组织的分工与合作实现的。他们通过不同主体之间的优势互补共同加强社区治安,以保证资源配置效用最大化。

(二)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途径

我们不能盲目地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应借鉴他国的成功经验,立足于我国的实际国情,选择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途径。

1.提高城市社区居民权利意识

权利意识是指特定社会主体对自我利益的认知、主张和要求。现代中国人较传统中国社会人们的权利意识明显增强,但由于人们认识和理解依法享有权利及有效行使和捍卫权利的成本过高,使放弃权利或选择一些不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的事件屡见不鲜。因此,如何降低成本,是提高居民权利意识的有效途径。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二是要拓宽实现居民权利的途径;三是要精心培育各类社区组织。

2.加强城市社区自治能力建设

自治可以是个体的也可以是群体的,就个体而言,自治就是个体的自由;而就群体来说,自治就是“自主治理”。[8]社区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社区公共事务方面的活动或管理机制,体现着民主、平等的投票权、充分的

知情权、对社区事务的最终监督和控制权。

3.拓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需求偏好显示途径

在社区范围内,只有当地居民最清楚自己当前的需求,清楚什么样的公共产品是自己需要而能给自己带来切实好处的。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要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二是要推进基层党团建设;三是要鼓励社区居民在居民现实利益的基础上成立相应的社区非正式组织。

4.建立城市社区公共产品合作供给机制

公共产品多中心秩序使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不仅限于政府提供和生产,而是

由非政府的非营利部门和企业部门共同介入,产品的提供与生产也不是一一对应,因此,各类型社区公共产品可以由不同组织的合作来提供,通过多样化的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安排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一是合同承包;二是特许经营;

三是政府资助;四是自我服务。

5.建立城市社区公共产品考核评价体系

为了保障我国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事业长期稳定发展,必须建立一整套考核评价体系。一是要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考核标准;二是要建立多元化的考核评价主体;三是要建立信息公开制。

结束语

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问题是一个既非常重要又非常复杂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社区公共产品供求理论分析得出:社区公共产品需求的层次性和需求量的上升使政府单一供给受到质疑。而不同主体优劣势的客观存在,决定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要求发挥政府、市场和社区的积极作用,通过建立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优势互补机制,实现社区公共产品有效供给。[9]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存在供给不足、利用率不高、供需不匹配等问题,在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经验,提出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途径在于提高城市社区居民的权利问题意识,加强城市社区自治能力建设,拓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需求偏好显示途径,创新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及建立城市社区公共产品考核评价体系[10]。

限于本人的理论水平,对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问题仅做出了初步的探讨,难免有不妥当和不深入之处,恳请各位专家批评指正。

公共物品理论前沿问题及探讨

【公共经济】 公共物品理论前沿问题及探讨 方 倩 摘 要:随着微观经济学的发展,实验经济学、行为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都极大地推动了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我国随着改革的深入,竞争的加剧,公共部门的弊端日益显现,公共物品 总量呈现出严重的不足,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尤其突出,而我国的教学、科研对这些问题的认 识尚处于不断的改进和发展之中,本文结合近几年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探讨了其对我国公共物 品理论教学与制库安排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公共物品 私人供给 税收补贴 地方性公共物品 一、公共物品理论的产生及发展 早在19世纪末,奥地利和意大利学者将边际效用价值论运用到财政学研究上,论证了政府和财政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合理性、互补性,形成了公共物品理论。 林达尔均衡是公共物品理论最早的成果之一,它使人们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问题取得了一致,即分摊的成本与边际收益成比例。 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也是围绕着公共物品的供应展开的,1956年蒂鲍特(C.M.tiebout)发表了论文“一个地方支出的纯理论”,随即出现了大量关于地方公共物品的文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围绕着全国性公共物品和地方性公共物品展开了长期的博弈,地方性公共物品理论的提出,深化了公共物品理论,使公共物品走出了只讨论纯公共物品的领域(布坎南在1965年的“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首次对非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进行了讨论,公共物品的概念得以拓宽)。 70年代以后,公共物品理论的的发展主要集中在如何通过制度保证公共物品决策的效率原则。布坎南及其“公共选择学派”,研究了非市场决策,将公共物品供给的决定诉诸政治程序,用公众投票方式解决,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克拉克和格罗夫斯等人探讨了激励机制问题,旨在设计一种计划程序,诱导个人基于自己的利益而真实显示其对公共物品的偏好。 与此同时,通过制度安排,使公共物品私人供应成为可能,表明了从公共物品供应的角度探讨公共物品问题已经较为成熟,也是实践对公共物品理论发展的新要求。 二、公共物品理论新发展及其内容 (一)公共物品的分类问题。公共物品是可以进行分类的,如果边界不清晰会带来一系列问题。阻止私人提供公共物品,或是完全由市场方式提供公共物品都会导致公共物品的短缺,这直接影响到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同时对于社会公平、收入分配等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1954年,P.萨缪尔森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论文———《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首先给出了公共物品的经典定义,公共物品有两个特质:一是排他性,二是消费上的非竞争性。随着公共物品研究的深入,关于公共物品分类的争论也日益激烈。一些学者从筹资角度将公共物品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连续性公共物品(continu2 ouspublic good),它主要是由政府通过征税而提供的公共物品(Warr,Robert,1982,1984),另一类是离散性公共物品(discrete public good),所谓“离散性公共物品”就是,当有足够的贡献者(contributer)来承担提供公共物品的成本时就提供,否则就不提供。比如造一座桥或一个图书馆,当有足够的钱支付成本时就建,否则就不建。 若根据有无排他性和竞争性,我们可以将公共物品分为三类:(1)纯公共物品;(2)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 — 4 1

第四章公共管理的物品及供给 知识点

第四章公共管理的物品及供给 一.选择及填空 1.公共物品: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共享性物质产品和服务项目 2.公共物品的特性:受益的非排他性、消费的非竞争性、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强制性。 3.在特定限度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同时在技术上很容易排他的是俱乐部产品。 4公共资源: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却无法有效的排他。 5.混合物品的主要特点是具有较大范围的正的外部性。 6.公共物品供给的特点:政府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公共物品的供给具有规模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往往无差异,公共物品的供给具有非均衡性。 7.税收规范的角度,提出了资源如何在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进行最优配置的问题的是庇古均衡。 8.政府机构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工作目标,并不存在提供同种公共物品的竞争。 9.公共物品通常不以价格形式出售。 10.庇古均衡的最优供给是在消费的边际效用和税收的边际效用达到均衡时。 11.如果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按章其所得的公共物品的边际效益的大小,来捐献自己应当分担的公共物品的资金费用,则公共物品的供给量可以达到具有效率的最佳水平的是林达尔均衡 12.准公共物品具有排他性和在一定范围内非竞争性。 13.公共物品供给的变化趋势: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供给结构趋向丰富,供给质量日渐提高。 14.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的划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 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概念 15.政府供给的两种方式:政府直接生产,政府间接生产 16.公共物品及公共支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增 加是总的趋势 17.政府间接生产公共物品方式:政府与私人签订生产合 同,授权经营,出让经营权,政府经济资助,政府参股 二、名词解释 公共物品: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共享性的物质产品和 服务项目。 俱乐部产品:在特定限度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同时 在技术上很容易排他。 搭便车:人们都不希望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条件下,享 受通过他人捐献而提供的公共物品的效益。 三、简答 1.以国防为例分析公共物品的特征。 (1)具有受益的非排他性。如果在一国的范围内提供了 国防服务,则要想排除任何一个生活在该国的人享受国 防保护是极端困难的,那些在政治上反对发展核武器而 不愿为国防缴纳费用的纳税的人们,及时被投进监狱, 也仍然处在核武器所提供的国家安全保障范围之内。 (2)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国防一旦建立后,增加一个 受保护人不会减少其他任何人的受益程度,也不会额外 增加资源投入。 (3)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整个社会的成员共同享用国防 的保护,不能将其分割成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个人。 (4)消费的强制性。国防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所有社会 成员都必须在国防的管辖范围内,受到国防的保护。 2.试分析教育属于什么物品?为什么 教育是混合物品。混合物品具有较大范围的外部性, 由于这种外部性,使得这类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变的不完全。一个人接受教育,受益的首先是个人,即 能提升个人的知识水平,找到更好的工作,获得更高的 报酬等;同时,教育具有形式上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因 此,按传统的衡量标准,教育是私人物品。但另一方面, 教育在给个人带来私人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大的正 外部效应,即将相当大的一部分利益通过受教育者外溢 给社会,使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和民族文化素质得到提高, 使他人受益。这种外部性是非竞争和非排他的。因此, 在这个层面上,教育有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具 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因此,教育属于混合物品。 3.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私人部门提供私人物品有何不 同? (1)政府机构的官僚们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工作目 标。由于追求利润必然要减低成本,不以盈利为目的的 政府机构所提供的公共物品,便往往与相对较高的成本 相伴随。 (2)在政府官僚机构中,并不存在提供同种公共物品的 竞争,缺乏竞争意味着缺乏激励,从而会降低公关部门 的服务效率, (3)公共物品通常不以价格形式出售。因此,社会成员

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及其对策

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及其对策
[大] [中] [小] 一、理论界定 “公共物品”这一概念首先由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于 1919 年在其博士论文《公平税收》一文 中正式提出的。而再次正式使用此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他认为公共物品具有两个特 征:非排他性和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布坎南在《民主进程中的公共财政》一书中也强调了公共物 品的显著特征就在于它的不可分性和排他性。斯蒂格利茨在《经济学》中也指出“公共物品是这 样一种物品,在增加一个人对它分享时,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它们的消费是非竞争性的),而 排除任何个人对它的分享都要花费巨大成本(它们是非排他性的)。”除此之外,他还指出,有 些公共物品在消费时会产生拥挤性,如道路、公园在消费者达到一定人数时就具有拥挤性。 (一)城市公共物品定义 关于城市公共物品的定义,几乎每个学者都有不同的表述,但是就其本质来看,他们的观点 又都具有一致性,只是在侧重点方面存在某些差异。比如,邢福俊认为,所谓城市公共物品,是 指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保证城市居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为前提,为城市化社会进 步和发展所提供的城市内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我们可以根据各位学者对城市公共物品的定义,把本文的城市公共物品界定为:是指以实现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保证城市居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为前提,为城市化社会进步和发展 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它包括地方教育、公安、消防、公路、桥梁、航空设施、公共交 通、供水、废水处理、内河航道、港口、水源、固体废弃物与有害废弃物的处置设施、公共建筑 与庭院、通讯系统等等。可以说,城市公共物品是一个城市得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城市经济 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城市公共物品城市特征 通常来说,公共物品具有以下特征: 一般特征即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城市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指对于一种纯粹 公共物品来说,任何一个人为了消费而实际可以支配的公共物品的数量就是该公共物品的总量。 特殊性即空间性。城市公共物品的空间性是指这种公共物品尽管对于新来的居民无需耗费更多的 成本便可以获得其收益,然而这种收益却局限在一个社区中,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在这个地区 内的居民可以受益,而不在这个地域内的居民则不受益。 二、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 (一)主体选择单一 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中,市场能够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和一般性作用,但市场调节对治安设 施、环境与卫生设施、防洪防灾设施、文化设施等公共物品却往往鞭长莫及,由于公共物品的外 部性,通过市场机制无法满足社会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其结果直接表现为市场失灵,通过政府供 应公共物品以弥补市场失灵。因此,提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便成为城市政府配置资源职能的主 要内容。 (二)城市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不足

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研究2

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研究(教案) 尊敬的各位学员,上午好。能在这里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些问题,我感到非常荣幸。今天想和大家探讨的话题是公共物品的供给。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一个案例:荆州长江大桥路灯为何不亮 (根据荆州新闻网有关报道整理) 2002年10月,荆州长江大桥建成通车,一圆两岸人民的千年梦想。作为荆州的地标性建筑及荆州市的“南大门”,雄伟而壮观的荆州长江大桥都是荆州人民的自豪和骄傲。可遗憾的是,大桥建成八年来,除了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外,平时的长江大桥每到夜晚都只亮灯一会儿,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漆黑一片,过往车辆只能摸黑过桥,非常不方便,也大大影响了荆州的城市形象,市民对此反映多多。 据了解,荆州长江大桥上的路灯管理并非是荆州市路灯管理局履行,而是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在负责。按照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自己的说法,该局虽然是一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的却是企业化的管理。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党委委员、分管费收及路灯监控的喻建忠告诉记者,大桥自建成以来,电价一直按0.9250元每度收取,实在太高了。按理说,大桥路灯、景观灯用电属城市公用事业用电,也应和城区其它路灯一样,享有财政补贴,如此实际电价就只需1毛多钱每

度。近几年来,为大桥亮灯的问题,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曾向市政府打过多次报告,在历年的两会上,也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过多次建议,有的还形成议案 和提案,但一直没能解决问题,症结即在于高电价产生的高电费,而这要由该局自 身全部消化,他们是绝对承受不起的。为电价的事情,他们和电力部门协调过不知多少次,但解决不了问题。而来自我市电力部门的说法称,他们完全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电费,不可能违反规定给大桥搞特殊。 喻建忠表示,现阶段要让大桥亮起来,必须要降低实际电价,这要么电力部门 给予特殊关照,要么市里出台相关政策,否则按大桥局现有这么巨大的还本付息压力状况下,是无法让长江大桥整晚亮起来的。 怎样才能让荆州长江大桥整晚都亮起来呢?带着这样一个问题开始我们今天的探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因此,对公共物品的研究便构成了公共管理学的一个重要内容。 关于公共物品,我想就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和大家作个交流。 1、公共物品的涵义与类型 2、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 3、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 一、公共物品的涵义与类型 请大家用30秒的时间想想,你所认为的公共物品有哪些? 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物品都是私人物品。我们可以用两个特征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区分开来,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公共物品的两个本质特征。而私人物品则相反,私人物品既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要理解公共物品,首先要弄清它的两个本质特征。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某一物品的享用,并不排斥其他人对该物品的

浅谈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物品的内涵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消费的大多数物品是到市场上购买,买来之后,自己可以独自享其效用,别人无法使用,这种只能个人或家庭独自享用的物品称之为私人物品。而与之相反,在现实经济中大量存在不具备明确的产权特征,形体上难以分割和分离,消费时不具备专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称为公共物品,例如国防、道路、无限电视服务等。 与一般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几方面特征:(1)不具有消费的竞争性。每一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导致任何其他人消费的减少或者说一个公共物品一旦提供了,多一个消费者得加入并不影响其他人的消费,为实现消费这一物品,消费者之间不必要展开竞争或争夺。(2)消费的非排他性。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的消费而排除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最典型的如灯塔、国防、司法系统等。(3)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整个社会成员共同享用公共物品的效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家庭或集体使用,正如西方财政理论中提到的?灯塔理论?。[1] 按照公共物品的供给、消费、技术等特征,依据公共物品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状况,公共物品可以被划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1)纯公共物品。一般具有规模经济的特征,消费上不存在?拥挤效应?,不可能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进行排他性使用,如国防、国家安全、法律秩序等属于典型的纯公共物品。(2)准公共物品。一个人的使用不能够

排斥其他人的使用。然而,出于私益争夺,在消费上却可能存在着竞争。由于公共的性质,物品使用中可能存在着?拥挤效应?和?过度使用?的问题,这类物品如地下水流域与水体资源、灌溉渠道等。 二、公共物品供给中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双重困境 以往人们常用哈丁的?公地悲剧?、?囚徒困境?等理论模型来分析公共物品解决之道。这些模型告诉我们,在某些情况下,如何会做出从全体当事人的角度看是‘非理性的’行为。对此,人们提出以强有力的政府或者彻底的私有化来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途径。 (一)市场在公共物品提供中面临的困境 一些学者认为,由于理性人的自利性和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会导致帕累托最优,即如果不能使某些人的福利变好,也不会变坏,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因而公共物品应由市场来提供。但市场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中面临着难以克服的困境,这就是市场失灵。 1、公地悲剧。如果理性人共同使用一种稀缺资源,便会发生环境的退化,如一群牧民面对向他们开放的草地,每个牧民都想多养一头牛,因为多养一头牛增加的边际收益大于其购养成本,是合算的,尽管因为平均草量下降,可能使整个牧区的牛的单位收益下降。每个牧民都可能多增加一头牛,草地将因为可能被过度放牧而被破坏,从而不能满足牛的食量,致使所有牧民的牛均饿死。[2] 此例中的牧民在决定自己养多少牛时并未考虑其行为的负外部效应,结果每户牛的数量越来越多,而牧草的产出基本上没多少增加,最终陷入?公地悲剧?。公地悲剧表明了公共事物无人关怀的结局。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及其公共责任研究 ——从“杭州地铁塌陷事故”看公共责任政府与公共物品供给 管博佳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南京) 摘要:公共物品的供给是现代化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涉及供给主体,权利和责任等多方面的问题。本文将重点探讨公共物品供给的三种基本方式即政府公共供给、市场供给和志愿事业组织供给,研究三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找出研究对策与实现机制,以便更好地促进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的最优化配置。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人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呈现出越来越强烈的渴望。但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成为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事关社会和人民的共同利益。这为研究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提供了必要性。 一、公共物品的性质与特征 简单地说,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称之为公共物品,它具有如下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或联合消费的特点。其效用为整个社会的

成员所共享。 12.消费的竞争性和非竞争性。消费的竞争指在消费某种产品时会影响其它消费者同时同时从该产品中收益。竞争性源于来自产品的分割性。非竞争性指某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妨碍其他人对其的同时享用,即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量。 23.受益消费的排他性和非排他性。是指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将其所不喜欢的公共物品排除在其享用范围之外。[1]排他性是指某个消费者购买消费权之后把其它消费者排斥在外。而非排他性则相反。另外,公共物品还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整个社会的成员共同享用公共物品的效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或者,按照谁付款谁受益的原则,限定为之付款的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 二、公共物品的三二种供给方式及其关系 长久以来,有一个被大众普遍接受的观点就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诚然,政府是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它反映公民要求,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因而供给公共物品是政府份内的事情。但是,政府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政府失灵”也表明了政府在许多公共物品供给中发挥不了作用,需要依

公共物品的定义及提供方式

公共物品的定义及提供方式 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 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 通常不具备排他性或(和)竞争性,一旦生产出来就不可能把某些人排除在外的商品称为(纯)公共物品。 所谓商品的排他性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者购买者可以很容易地把他人排斥在获得该商品带来的利益之外;商品的竞争性是指消费商品的数量与生产这一数量的成本有关。 所以,确定是否是公共物品,关键就是看是否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分类有几种: 第一类是纯公共物品,即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第二类公共物品的特点是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却可以较轻易地做到排他,有学者将这类物品形象地称为俱乐部物品(club goods); 第三类公共物品与俱乐部物品刚好相反,即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却无法有效地排他,有学者将这类物品称为共同资源或公共池塘资源物品。俱乐部物品和共同资源物品通称为“准公共物品,即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准公共物品一般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即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某一个值后,就会出现边际成本为正的情况,而不是像纯公共物品,增加一个人的消费,边际成本为零。准公共物品到达“拥挤点”后,每增加一个人,将减少原有消费者的效用。公共物品的分类以及准公共物品“拥挤性”的特点为我们探讨公共服务产品的多重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此外,公共物品也可以这样分类: (1)纯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如国防和灯塔等,通常采用免费提供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多见。 (2)准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局部的排他性。即超过一定的临界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就会消失,拥挤就会出现。准公共物品可以分为两类: a.公益物品。如义务教育、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公园等 b 公共事业物品,也称自然垄断产品。如电信、电力、自来水、管道、煤气等。 试论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 摘要:根据社会资源的生产与消费、成本与收益的分析角度,可以将社会资源分为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两类,根据是否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私有私益、私有

第三章政府与公共物品供给1、公共物品的公共供给方式及其

第三章政府与公共物品供给1、公共物品的公共供给方式及其理论依据(1)公共物品的公共供给是政府通过税收方式筹措资金用于弥补产品的生产成本,免费为公共提供产品,用于公共消费。(2)它的理论依据主要是以萨缪尔森代表的福利经济学家,他们认为由于公共物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决定了政府提供的必要性。公共物品的基本特征是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外部性。非排他性决定了人们在消费这类产品时,往往都会有不付费的动机,而倾向于成为免费搭乘者,这种情形不会影响他人消费这种产品,也不会受到他人的反对(由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特点所决定)。在一个经济社会中,只要有公共物品存在,“免费搭车者”就不可避免。这样,私人企业如果提供公共物品,就无法收回成本。同时,由于公共物品的个人消费“量”是不确定的,价格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竞争市场上一般无法提供这类产品,竞争性的市场不可能达到公共物品供给的帕累托最优,无法满足社会对这类产品的需求,因此通过市场方式提供公共物品,实现排他是不可能的或者成本是高昂的,并且在规模经济上缺乏效率。因此,福利经济学家们认为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比市场方式即通过私人提供具有更高的效率。2、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消费的非排他性、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强制性特征。一般不能或不能有效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业和个人来提供,主要由政府来提供。3、什么样的公共物品可以由私人供给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指的是没有政府介入和强制的个人自愿提供公共物品的情形。当公共物品满足下列条件的时候,由私人供给公共物品便存在可能:(1)私人供给的公共物品一般应是准公共物品;(2)准公共物品的规模和范围一般较小,涉及的消费者数量有限;(3)在公共物品的消费上必须存在排他性技术;(4)私人若想成功地提供公共物品需要一系列制度条件来保障。其中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是产权。第四章外部经济效应与政府经济政策1、外部效应经济学中的外部效应(外部性)是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带来的非市场性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有益的影响(收益外部化)称为外部经济性,或正外部性;有害的影响(成本的外部化)称为外部不经济性,或负的外部性。庇古税?庇古税是指在存在外部成本的情况下,如果政府向有关企业或个人课以相当于他造成的边际外部成本的罚款或税收,外部成本就成了有关当事人的内部成本,他们在决策时就会考虑到这些成本,从而避免效率损失。由于这一纠正外部成本的方法是英国经济学家庇古首先提出的,所以又叫做庇古税。3公共资源问题及其产生的根源(1)公共资源有着如下两个特征:一是资源的稀缺性、一是其使用上不受限制。由于使用上不受限制,没有人对新加入使用者造成的外部效应负责,使得公共资源的使用所带来的社会收益小于个人收益,进而造成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共资源问题。(2)其产生的根源在于产权归属不够明确. 4、科斯定理的含义、意义及局限性(1)科斯定理的含义是:在产权明确、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的前提下,通过市场交易可以消除外部性。(2)“科斯定理”强调产权的重要性,认为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关键是界定和保护产权。(3)“科斯定理”的结论,是建立在交易成本为零的前提基础上的。然而,市场交易中存在成本,这是不容忽略的事实。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 第三章 一、名词解释 1、公共物品 2、消费的非竞争性 3、俱乐部物品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商品中性质属纯私人物品的是()A、道路B、教育C、皮衣D、医疗卫生服务 2、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在消费量上的区别是()A、社会总消费量=每个消费者的个人消费量。B、社会总消费量=每个消费者的个人消费量之和C、社会总消费量>每个消费者的个人消费量之和D、社会总消费量<每个消费者的个人消费量之和 3、在公共物品提供的过程中会出现()A、免费搭车的问题B、逆向选择问题C、委托代理问题D、劣币驱逐良币问题 4、在公共物品的供给分析中,个体是()A、价格接受者和产量调节者B、价格接受者和产量接受者C、价格调节者和产量调节者D、价格调节者和产量接受者

城市公共物品供给

一、城市公共物品定义 城市公共物品现在普遍被定义为:范围局限在一个城市内,以实现城市发展为目标,保证城市居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为前提,为城市化社会进步和发展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例如地方教育、公安、消防、公路、桥梁、供水供电网络,污水处理等。城市公共物品区别于一般公共物品主要体现在他的区域性,虽然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的特征,但主要作用在一个城市内。由于城市公共物品对于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加之当前我国户籍制度的适度松绑以及城市化政策的推行,城市公共物品的研究变得更具有重要意义。 二、当前国内研究 国内学界当前对城市公共物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即供给主体与供给模式。对于我国公共物品供给现状学界争论不大,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加之制度缺陷,我国大陆地区城市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就当前来看,无论是资本性公共物品还是消费型公共物品,供给都无法满足市民需求。截止2007年,我国大陆地区城市化率超过40%。按照当前预测,到2020年我国城市人口数量将超过7亿。加之经济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届时对城市用水、用电、燃料管道、教育、司法等公共物品的需求将呈几何增长,如不能有效解决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问题,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必将受到严重制约。对于公共物品的供给方来说确定何种供给规模才能在满足需求与充分效率两个方面达到平衡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该寻找合适的公共物品供给主体。早期的针对公共物品研究的学者普遍认为公共物品应该由政府提供,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以及“非纯公共物品”概念的提出,人们意识到不同“纯度”的公共物品应该由不同的主体来完成供给。 1、纯公共物品的供给 纯公共物品由于其绝对的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市场根本无法提供,因此必须由政府来供给。城市纯公共物品也是这样,只是这种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在一定地域内得以体现。至于是由中央政府还是由地方政府来供给当前学界基本倾向于地方政府供给。依据是地方政府更了解辖区内居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偏好,此外,不少学者认为不同地区应该有权选择公共物品的种类与数量。 虽然学者们普遍认为城市纯公共物品由城市当局来提供的合理性,但是对于我国当前体制下市政当局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学界依然有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效率与公平。一方面我国现行决策体制充分体现了行为效率,但是经济效率却存在着广泛的质疑。由于政府执行者的收益曲线与公众在这一领域的收益曲线偏离,因此他们的行为与目的也会冲突。执行者的收益取决于其行为是否满足上级官员的偏好而非满足公众对公共物品的偏好。而上级对区域公共物品供给的实际需求了解往往不足甚至偏离。此外,国内当前尽管户籍制度已经放松,但国民依然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样低成本的实现“用脚投票”。这种国情直接影响市政当局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第二,当前我国中央集权制度下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费税改革进一步在财政领域剥夺地方当局为提供某些特殊公共物品而选择的收入来源。税收目的不明确以及税收用途的混乱也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影响的还是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

第二章 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与均衡分析

第二章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与均衡分析 第一节关于公共产品的基本理论 一、什么是公共产品 纯粹的公共产品定义是萨缪尔森给出的,他于1954年11月发表了《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其中给出了公共产品的定义,认为纯粹的公共产品是指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该定义表明,公共产品是不同于公共所有的资源的,如草原、石油等。 Public Goods 有多种译法,“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公共品、共用品”。纯粹的公共产品,是指那种提供给全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而且不具有消费竞争性和受益排他性的产品或服务。相比较之下,纯粹的私人产品,是指那种只提供给为其付款的个人或厂商享用的,并且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在受益上把未付款的个人或厂商排除在受益范围之外的产品或服务。 二、公共产品的基本特性 (一)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效用的不可分割性—萨缪尔森的描述 对私人产品:X=∑Xi ;对公共产品:X=Xi 说明了相较于私人产品而言,公共产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non-divisibility):公共产品是向整个社会提供,共同收益和联合消费的,其效用为整个社会成员所共同,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或厂商使用。 (二)公共产品的两个基本特征 虽然萨缪尔森在这里没有明确提出公共产品的两个特征: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但通过逻辑推理,我们可以发现实际上这一概念包含了这两个特征 首先,公共产品定义的数学等式说明了定义中的这种产品只要被提供,则每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等于该产品的供给总量,既然每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都等于其总量,说明各人的消费互不影响,增加消费者对这一产品的消费的边际社会成本为零,从而对该种产品的消费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 其次,从公共产品定义的数学等式也能逻辑地推导出公共产品的第二个基本特征—受益的非排他性。从其数学等式可以看出,既然每个人都能消费整个的这种产品,说明只要愿意(有时甚至就算消费者不愿意也必须消费总量的这种产品,例如国防),每个人都有权不被排除在受益范围之外,某一公共产品一旦被提供,则所有社会成员都可以同时享受同样质量和数量的公共产品,一部分人对该公共产品的享受不能将其他人排除在外,也就是说排除其他人对该产品的享受或者技术上不可行,或者虽然技术上可行,但排他成本非常高。 1.受益的非排他性 指公共产品一旦提供给某个人,就不可能阻止其他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或者要想禁止其他人消费这种产品至少要付出高昂代价,如国防。也可以说,公共产品或服务不能因为拒绝付款的个人或厂商而停止,任何人也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来把自己所不喜欢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排除在其享用范围之外。 纯粹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原因决定的:一是纯粹公共产品大都是那种在技术上不易排斥众多受益者的产品,如国防等。二是某些公共产品在技术上虽然排他,但派他的成本十分昂贵,以致经济上不可行。 2.消费的非竞争性 指这类产品可以联合消费,而且在其效用覆盖区域内任何消费者对公共产品的消费都不影响他人的利益,也不影响整个社会的利益。包括两种含义: 1.边际生产成本为零:指原有的消费者在已有的公共产品数量下,新增加消费者引起该公共产品的边际生产成本为零,如灯塔,国防。 2.边际拥挤成本为零:在拥挤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成本的时候,若在一定的消费量已下,并不存在任何拥挤现象,即可认为边际拥挤成本为0。如不拥挤的桥梁。 需要说明的是:公共产品的边际生产成本和边际拥挤成本都为零也就是说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质量,这种产品或服务不但是共同消费的,而且也不存在消费中的拥挤现象。但事实上,因消费者增加但带给供给方的生产成本为零并不能说明其边际社会成本为零。比如高速公路,

第二章 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与均衡分析

第二章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与均衡分析第一节关于公共产品的基本理论 一、什么是公共产品 纯粹的公共产品定义是萨缪尔森给出的,他于1954年11月发表了《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其中给出了公共产品的定义,认为纯粹的公共产品是指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该定义表明,公共产品是不同于公共所有的资源的,如草原、石油等。 Public Goods有多种译法,“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公共品、共用品”。纯粹的公共产品,是指那种提供给全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而且不具有消费竞争性和受益排他性的产品或服务。相比较之下,纯粹的私人产品,是指那种只提供给为其付款的个人或厂商享用的,并且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在受益上把未付款的个人或厂商排除在受益范围之外的产品或服务。 二、公共产品的基本特性 (一)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效用的不可分割性—萨缪尔森的描述 对私人产品:X=∑Xi;对公共产品:X=Xi 说明了相较于私人产品而言,公共产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non-divisibility):公共产品是向整个社会提供,共同收益和联合消费的,其效用为整个社会成员所共同,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或厂商使用。 (二)公共产品的两个基本特征 虽然萨缪尔森在这里没有明确提出公共产品的两个特征: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但通过逻辑推理,我们可以发现实际上这一概念包含了这两个特征

首先,公共产品定义的数学等式说明了定义中的这种产品只要被提供,则每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等于该产品的供给总量,既然每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都等于其总量,说明各人的消费互不影响,增加消费者对这一产品的消费的边际社会成本为零,从而对该种产品的消费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 其次,从公共产品定义的数学等式也能逻辑地推导出公共产品的第二个基本特征—受益的非排他性。 从其数学等式可以看出,既然每个人都能消费整个的这种产品,说明只要愿意(有时甚至就算消费者不愿意也必须消费总量的这种产品,例如国防),每个人都有权不被排除在受益范围之外,某一公共产品一旦被提供,则所有社会成员都可以同时享受同样质量和数量的公共产品,一部分人对该公共产品的享受不能将其他人排除在外,也就是说排除其他人对该产品的享受或者技术上不可行,或者虽然技术上可行,但排他成本非常高。 1.受益的非排他性 指公共产品一旦提供给某个人,就不可能阻止其他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或者要想禁止其他人消费这种产品至少要付出高昂代价,如国防。也可以说,公共产品或服务不能因为拒绝付款的个人或厂商而停止,任何人也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来把自己所不喜欢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排除在其享用范围之外。 纯粹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原因决定的:一是纯粹公共产品大都是那种在技术上不易排斥众多受益者的产品,如国防等。二是某些公共产品在技术上虽然排他,但派他的成本十分昂贵,以致经济上不可行。 2.消费的非竞争性 指这类产品可以联合消费,而且在其效用覆盖区域内任何消费者对公共产品的消费都不影响他人的利益,也不影响整个社会的利益。包括两种含义: 1.边际生产成本为零:指原有的消费者在已有的公共产品数量下,新增加消费者引起该公共产品的边际生产成本为零,如灯塔,国防。

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

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 摘要:学术界普遍认为公共物品能使一个国家在生产和分配方面具有更高的生产力。我国公共物品由政府垄断供给,长期存在质次价高、供给不足的问题。本文探讨了公共物品由政府、市场、非营利性组织供给的利弊,并提出了有效供给的方式。 关键词:公共物品;有效供给;政府;市场 在我国,长期以来几乎所有的公共物品都是由政府单一垄断供给。这些公共物品质次价高,供给不足,人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普遍得不到满足。其原因在于,由于政府认识上的不足,导致将一些原本属于私人物品的商品纳入了公共物品的范畴;并且单一政府供给明显效率低下。 一、公共物品的特点和分类 公共物品在经济学上,是相对私人物品而言的,其特点为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外部经济性和不可拒绝性。我们根据竞争性和排他性,可以将物品细分为4类。第一类,竞争性且排他性,这一类即是私人物品。第二类,非竞争性但是排他性,这一类布坎南将其定义为俱乐部物品,包括电影院、游泳池、收费公路。第三类,竞争性但是非排他性,这一类是公共资源,也就是公地,包括海洋渔业,水资源。第四类,非竞争性且非排他性,即纯公共物品,包括国防、司法、政治制度。因此,公共物品可以分为准公共物品(包括俱乐部物品和公地),纯公共物品。 二、公共物品的政府供给 一般来说,因为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它的需要或消费是公共的或集合的,所以公共产品主要是由政府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财政制度就是确保政府按社会公众的集体意愿提供公共物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或分配活动的基本规则。 公共物品的政府供给存在合理性:一是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公共物品具有一定的外部性,提供它们可以使社会整体效益增加。二是由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会出现搭便车现象,私人无法从提供公共物品中获取收益。同时,人们会隐藏自己的真实偏好,使沟通变得困难,交易成本增加。因此,公共物品的市场提供不可能满足社会整体的需求。 公共物品政府供给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政府不是万能的,它无法知悉所有消费者的不同偏好,它只能提供单一的非异质的公共物品。这必然会使有的公共物品提供过剩,有的提供过少。其次,政府的官僚组织形式,一方面由于缺乏竞争性,人浮于事,造成结构臃肿,推高运营成本;另一方面,缺乏风险激励,使政府尽量避免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为,缺乏创新,导致其收益率必然低于社会平均收益率,效率低下。再次,政府垄断公共物品的供给,会形成垄断价格,导致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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