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有哪些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三、什么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

法人承担(《民法通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50条)

企业、法人、公司的区别

企业、法人、公司的区别 企业、法人、公司这些名词。究竟它们在概念上有什么不同,现做一比较: 一、企业。 判断一个组织是不是企业,主要分析其是否具备两个特征:第一,必须能够给社会提供服务或产品;第二,要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不能称之为企业。比如教会,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不是一个企业。 二、法人 按照我国《民法》的规定,法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它是社会组织;第二,必须有独立的暑产;第三,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第四,要能够独立承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能够独立地进行起诉或应诉。法人可以分为四类:企业法人、机关团体法人、事业法人和捐献法人。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之为企业法人,这一概念的另一含义就是存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是法人。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法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不同的。企业法人强调的是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而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比如,有人说某某企业的法人是张三,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他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企业法人。 三、公司 公司与企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公司首先是按照特定的法律程序设立的一个组织。在我国必须按照《公司法》设立。目前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式。其次,公司必须是法人,这是与企业的最大区别。公司一定是法人,而企业不一定是法人,公司是比企业也要小的一个概念。公司制度和法人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两大车轮,正是这两大车轮推动了市场经济不断前进。 但细说起来,企业可以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企业;公司应该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出资兴建的,按出资比例划分股权及责任的一种经济实体,现在可以成立一人公司,以前必需是两人或以上。公司必须有监事,但企业不必要。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1、成立的基础不同。公司以章程为基础而成立,而合伙企业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当然,合伙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是典型的资合关系,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点人合性,但由于有限责任制度的存在,资合的色彩更重。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就是靠人合关系成立的,具体说就是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来成立的,所以合伙人之间依附性关系比较强,信用度也要求得比较高。 3、主体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它能够以自己的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不能对外以企业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的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时,还要靠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4、承担责任的责任方式不同。公司的股东都是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5、规模大小不同。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因为它靠人的信用基础来成立,其规模不可能

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法人、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与企业有接触的人常会见到或听说三个词语: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人们常将他们混淆,但他们的法律意义却是千差万别的。 1、法人 法人通俗的说就是指一个独立的单位,法律上把一个单位看作一个法律上的人,他就像自然人一样有自己的财税和荣誉。最常见的是公司,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 2、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则是国家法律要求在法人成立的时候报送政府备案的主要负责人。这个人一经审批备案就不能随意变更,而且会写在营业执照上面。当然经过一定程序重新报到政府审批后可以更换,不是某个人随意决定想换就换。 这个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普通的自然人,不是虚拟的。以公司为例,一个公司可能没有董事长但一定会有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公司处理事务时,一般不需要公司另外出具授权委托书。而公司里的其他任何人对外办理事务都应有公司的书面授权文件,不然将来这个公司可以不认可这个他人签署的文件(也就是说公司可以不认帐)。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法律概念,是一个企业很重要的一个登记事项,任何一个是法人的单位都会有营业执照,上面都会注明谁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3、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只是一般性的说法,意思是说某个人是某个企业或单位派出办事的代表。这种情况下,单位要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才行,这个人的行为才不会导致将来单位不认帐。 比如单位要办一件事,单位可以派单位里的任何人去办,只要出具书面证明文件(比如授权委托书等),那么任何一个被单位派出去办事的人都可以叫法人代表,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意随时更换。 所以可以这么理解上面的三者的关系,法人是一个单位,他在法律上的负责人叫法定代表人,他派出去办事的人叫法人代表。所以如果某人自称是某公司的,他要代表公司与你发生经济往来时,你一定要查看他所说的公司给他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等类似承认该人前来办理本事件的书面文件。 4、要注意的是: 有的书面文件是广泛的承认办事权限,有的是有时间性的,还有的是只限于某件事或某类事。如果不注意,这个人在文件范围之外与你签约什么的,将来他所在的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完全可以不认帐。

名词解释(关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等)

招标人:是依照招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类)。 法人,是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料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企业的分支机构等。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 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是按照招标人的委托合同约定和法律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组织完成招标投标和与之相关的咨询活动,并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收取服务费。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三类)。 投标人必须具备响应招标和参与招标竞争两个条件后,才能成为投标人,且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规定:“招标文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什么是工程主体结构包括哪些部分主体结构是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 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系统体系,它和地基基础一起共同构成的建设工程完整的结构系统,是建设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础,是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稳定、可靠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功能包括三部分:一是主体结构本身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整体,有效地协调工作,承受主体结构部件本身相互传递的荷载,发挥主体框架支撑功能;二是附着于其体系表面的所有维护结构、装饰面层、相关设备重量及其施工和使用期间的活荷载、以及在设计规范限定范围内的相关风载、尘载、雪载、地震荷载等自然力通过主体结构体系有效地承担,使建设工程能正常发挥各部分的使用功能;三是与地基基础可靠地联系,将其自身荷载和承受荷载系统地、有效地、稳定地传递给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并能与地基基础结构形成协调工作的整体结构体系,和谐地工作以共同维护建设工程整体安全和使用安全。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可以这样说:: 第一:在砖混结构中,主体结构是基础\梁\圈梁\柱\构造柱\墙\楼梯\板\屋 面板叫主体结构,我们施工时一般叫主体封顶.。 第二:在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或框支结构工程中,主体结构是基 础\梁\板\柱\砼墙\楼梯工程,对于后砌的填充墙,也叫主体部分,但不是一般说的主体封顶了。

全面解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规避方法

全面解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规避方法
2015-03-21
作者‖刘相文 夏东霞 李欣宇 来源‖百度文库
导读:从某种意义上讲,担任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掌控了公 司的核心权力。然而,法定代表人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本文拟从民事、刑事和行政三个方面,对公司法定代 表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做简要分析, 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对法定代 表人法律风险的防范提出建议。
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由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根据《公司法》(2005 修订)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 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满足两方面的条件,其一 是必须在公司内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这些核心管理职务; 其二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变更登记。
二、担任法定代表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通常而言,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 司名义所从事的行为,即视为公司的行为,应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 任。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个人并不会因其代表公司、 履行职务的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法定代表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在一 定条件下,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 刑事责任。但这种情况,往往是因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或违反忠实、勤勉义务而产生。 1、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1)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应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 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通常理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属履 行职务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责任,法 定代表人个人并不会因其职务行为而需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并且,如果法定代表人从事越权行为,而该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即第三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与之交易的对方是代表法人行为, 法人也 应就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 (2) 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法定代表人可 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亨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民法通则》将我国的法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即企业法人;另一类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即非营利性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因此,自然人不能称作法人,法人只能指组织。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叫做法定代表人 法人是指特定的社会组织,如作为企业法人的公司,称呼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法人是错误的。这个错误又来源于法定代表人,是中国人总是喜欢乱用简称造成的,以为法定代表人可以简称为法人,殊不知法人是另外一个概念。 法人是拟制的人,它必须通过自然人来表示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产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够代表法人的那个人,因此又称法人代表,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在老公司中则为总经理。因此,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有的被称作法人是错误的,被称作法定代表人是规范的用法,被称作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简单地说,法人是指单位名称。而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代表。 最佳答案法人不是人,是单位。 法定代表人是这个单位的代表,也称法人代表。 所以,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法区分大小,因为这样就好比问一个学校和校长哪个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 简单地说,法人是指单位名称。而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代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码:×××)在我公司任×××职务, 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注意加盖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文件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兹委托参加贵公司2广州市民防办公室进行移动 办公应用平台(第一期)项目询价会议,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洽谈的有关事宜。 附全权代理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粘贴此处)篇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以下人员xxx是xxxxxxxxx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企业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经办人身份证明 现由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委派xxx办理xxxxxxxxxxxx公司的汽车进口自动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领工作,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有关事宜。 办证人情况: 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 办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篇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表 no: 武汉市工商局编制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提交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1寸彩色照片1张 5.授权委托书 6.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篇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企业关系的认识.doc

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关系的认识- ; 在公司与其法定代表人的关系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认识。由于我国公司立法的滞后,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不同更是千差万别,但随着实务工作的增多,这样一个问题又是我们必须回答的问题,从下面这样一个案例中我们不然看出不同的认识及给实务所出的题目。; 某系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公司因多方原因未能支付其若干月工资,故郭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按聘用合同偿付其工资,并在诉状中写明被告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是原告本人。由于其所诉事由符合民诉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受理了此案,但在开庭审理前发现了问题:因原告委托了诉讼代理人代其出庭诉讼,其本人却要根据民诉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被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被告方出庭诉讼。原告的起诉与代表被告出庭于民诉法均有法条可依,但如一旦真的开庭,将形成原告坐在被告席上应自己提出之诉的怪异场面。 对于该案应如何处理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既然郭某之举于法有据,法院就应当允许郭代表被告物业公司出庭诉讼,无论原告胜诉或败诉,在程序上都是合法的。有人则觉得这样做显然不合适,应予阻止,但却为找不到有关的法律依据而为难。笔者认为,对郭某此诉可以在诉讼程序上具有不宜情况为由,从程序上裁定驳回原告之诉。具体理由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原告代表被告物业公司

出庭应本人之诉,将构成其可能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的不宜情况,为公司法所不允许。 民诉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故在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一旦涉讼,其法定代表人理应代表本公司进行诉讼。所以郭某要求以被告法定代表人身份出庭应自己之诉,确是有法条可依的。但我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此法条的规定意义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进行各项民事行为包括诉讼,但其职权的行使必须受到不损害本公司利益、不谋取私利的条件限制。公司法是专门法,其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地位、权限的规定和限制,是民诉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规定的依据所在。当民诉法的规定内容滞后于公司法有关规定时,法院可以援引公司法规定精神,认为原告此举违反法律规定,有利用法定代表人地位为自己谋取私利之嫌而在诉讼中限制当事人对民诉法第四十九条的适用。 二、参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的司法解释第68条规定之精神,原告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诉讼虽于法有据,但该诉讼行为将构成可能损害被代表人利益的情况,法院可认为其不宜作为诉讼代表人而在程序上限制其出庭诉讼的权利。 该解释第68条规定: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分管生产安全负责人责任制 企业分管生产安全负责人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1.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审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参与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置 (3)每年至少参与指挥1次企业综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抢险救援。 (5)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3.履行职责,制止违规 (6)负责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杜绝超负荷生产行为。 (7)监督落实“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管理措施。 (8)参与制定企业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企业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 4.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9)组织或参与安全大检查工作。 (10)督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大型设备检查维修台账。 5.落实事故隐患整改 (11)落实企业隐患整改工作。 (12)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

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都有什么

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都有什么 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而一般的公 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长(即股份持有最多的人)来担任的。法人享有 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利。在跟其他 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 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 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 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 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 及相关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经国家授权的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审批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其 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主要有任命、委派、选举、招聘及其它合法方式。非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依企业章程确立的厂长、经理、总经理、管理委员会主任等;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公 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应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 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法 定代表人在企业法人权利能力范围内的行为后果,直接由法人承担。企业法人有违法行为时,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法人承担 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或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文件均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隶属关系或投资关系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哪些义务【公司经营管理知识】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哪些义务 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哪些义务”,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定代表人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定代表人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定代表人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 一、法定代表人有哪些义务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定代表人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定代表人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定代表人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定代表人。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

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定代表人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定代表人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定代表人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该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个自然人,而我们说的企业法人,根据法律上的定义来看,其实应该是指该企业。企业法人区别与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持协议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持协议(详尽版本)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实际持有人):身份证号: 丙方(代持人):身份证号: 乙方投资成立公司(甲方),乙方是甲方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是甲方的直接责任人和实际管理者。因甲方经营发展需要,特委托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甲方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乙双方自愿委托丙方作为甲方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丙方自愿接受甲、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乙方作为甲方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甲方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挂名之日起个月止,到期后乙方需主动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

若个月内,甲方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丙方需无条件配合,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甲方经营管理权由乙方行使,乙方确保甲方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2、乙方作为甲方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乙方认为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丙方的委托。 4、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每月号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费用。 5、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与丙方无关,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丙方的经济损失或行政处罚由甲、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委托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2、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承担股东义务。除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丙方不承担乙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经济索偿和法律责任。

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

什么是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 一、什么是法人? 法人是特定的社会组织,不是自然人。在民法上,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一起共同构成民事法律主体。我国《民法通则》专门一章对法人制度作出规定。 《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四项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又分为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两种。 二、什么是法定代表人? 《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三、什么是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四、三者的联系与区别 称呼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法人是错误的,被称作法定代表人是规范的用法。错误的原因在于很多人以为法定代表人可以简称为“法人”,殊不知法人是另外一个法律概念。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法人是拟制的人,它必须通过自然人来表示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产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够代表法

人的那个人,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老公司中为总经理。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一、两者的概念不同: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三、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四、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0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85号令发布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于1999年6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修订(国函〔1999〕47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王众孚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1998年2月22日国务院批准,1998年4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5号发布;1999年6月12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9年6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0号发布)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登记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法人登记(包括公司登记,下同)中法定代表人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免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法人与非法人的区别

法人与非法人的区别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作为口语,有时将法人代表也称为法人。法人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成立并能独立地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如机关、事业单位、社团、企业等。法人是相对于或区别于自然人而言的,如企业是应有法人的资格和地位、应受到法律承认和法律保护并依法行使决定权等权利义务的独立单位,而不是上级主管部门的附属物。 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应具备以下特征: 1.它必须有合理的独立经营条件和完备的手续,正式在政府主管部门注册备案,并取得政府和法律的正式承认。 2.它必须有独立的经济核算权,有独立的资产负债表,以收抵支,自负盈亏;它能独立对外,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它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上的财产义务,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和诉讼,法人的权利能力决定于成立该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无权进行违背其宗旨和超越其业务范围的法律行为。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董事、厂长、经理等)行使,或由其授权的业务人员以法人的名义行使。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 非法人组织的特征是:(1)非法人组织是组织体;(2)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体;(3)非法人组织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 两者的主要区别就是一个可以独立承担责任,而另一个是不可以的 法人单位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依法成立;第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第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第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成立表现为已经注册登记;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表现为注册资金;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表现为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表现为独立核算。不具备四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则是非法人单位。 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享有独立民事权力,而非法人企业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通俗的讲,就是法人企事业可以完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非法人企业则不行。 企业形态,在法律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法人企业,一种是非法企业。所谓法人企业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法人企业则是以自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活动,但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非法人企业的出资人一般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法人、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日期】2007-09-25 【版次】A6 前段时间,本报《法治周刊》刊登了《莫忽视监管中的公司法律问题》一文,有些读者对文中涉及的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不甚清楚,来信希望本报能予以辨析。对此,我们请有关法学方面的人士做了解答,希望对读者全面理解这三个概念有所帮助。同时,欢迎读者将行政执法或日常法规学习中遇到的难以辨别、容易混淆或不理解的法律概念,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我们,我们力争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编者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有的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被称作法人,有的被称作法人代表,甚至很多新闻媒体也经常出现“某某公司法人代表”、“某某是某公司法人”的字眼。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称呼”或“字眼”,主要原因还是他们没有弄清楚法人、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的含义以及三者之间的区别。 ▲概念简介 法人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其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首先,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它不同于自然人,不以生命存在为特征,而是由个人联合、集体联合或者个人与集体联合而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体,这是它和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其次,法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成立,其经营内容和经营性质不能违反国家法律;二是要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人作为独立主体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法人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三是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法人还可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依照代理关系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法人的任何工作人员,以至除法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都可以成为法人代表。目前,在我国《民法通则》和《公司法》中没有任何一处提到法人代表这一名词,法律上没有给法人代表以任何权利义务的确定,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但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经国家授权的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审批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当然,法定代表人首先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法人都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三者的区别

公司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区别有哪些 法人企业能够以企业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及公司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现如今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公司、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这些名词变得十分常见,但是它们之间有着明确的区别,也有一定的联系,有不少想开公司的人会关注这些名词的具体含义,那么公司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区别有哪些呢? 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法人企业(为历史遗留问题,多为尚未转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相对于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等),法人企业能够以企业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也就是说,法定权利直接归企业享有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同理,法定义务也直接由企业承担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

举个简单的例子,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法人企业的概念:如果法人企业涉及法律诉讼的,由企业作为诉讼当事人,也就是原告、被告等,而非法人企业在涉及法律诉讼时,不是由企业而是由企业的业主或者投资者作为诉讼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对外代表企业,其职务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企业享有或者承担。 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一、企业法人包括: 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我国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二、企业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一)具备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 (二)是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法人代表证明书范本

法人代表证明书范本 篇一: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性别,系XXXXXXXX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篇二:法人代表证明书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法人代表,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书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 今委托同志) 全权代表本法人办理土地有关事宜。单位法人代表(盖章) 单位(盖章) 受委托人(盖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年月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法人代表。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XXX,男,身份证号码味XXX,系ABC公司(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ABC公司(公章) 2021年xx月xx日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证明 XXX,男,身份证号码味XXX,系ABC公司(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ABC公司(公章) 年月日 1.格式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 ×××(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 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2.说明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通常是法人单位内部的正职负责人,如果没有正职负责人,则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可以直接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同,在法院起诉应诉,以及参与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他在自身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一切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表法人进行活动,但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以一定期间授权。代理人在其授权的范围内所为的行为由法人承担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应当遵守法纪,勤勉工作。对于法定代表人的违法行为的责任,《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⑤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

所有的公司都有法人代表吗

成立香港公司成立海外公司公司理账报税商标注册 成立深圳公司公司秘书服务香港律师公证网页设计 所有的公司都有法人代表吗 我们所说的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是不同的的两个法律概念,一般来讲每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指的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的人,同时也履行义务,对此负主要责任,比如说我们经常谈到的工厂里面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等。那么,所有的公司都有法人代表吗? 一、什么是公司的法人代表? 一般情况下法人就是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是有股东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他可以是其他的自然人,那么法人代表也就可以成为非股东成员。法人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成立并能独立地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如机关、事业单位、社团、企业等。法人是相对于或区别于自然人而言的,如企业是应有法人的资格和地位、应受到法律承认和法律保护并依法行使决定权等权利义务的独立单位,而不是上级主管部门的附属物。 二、什么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 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应具备以下特征: 1.它必须有合理的独立经营条件和完备的手续,正式在政府主管部门注册备案,并取得政府和法律的正式承认。 2.它必须有独立的经济核算权,有独立的资产负债表,以收抵支,自负盈亏;它能独立对外,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它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上的财产义务,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和诉讼,法人的权利能力决定于成立该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无权进行违背其宗旨和超越其业务范围的法律行为。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董事、厂长、经理等)行使,或由其授权的业务人员以法人的名义行使。 三、公司的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区别?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我国的企业有很多类型,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分公司形式的企业,以上企业均不具备法人资格,就没有法人代表,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法人代表的。 香港公司注册https://www.360docs.net/doc/ca16480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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