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件指南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件指南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件指南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件指南

2011年08月18日 10:03:42 来源:开州日报编辑: 开县宣传部责任编辑: 李佳迅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开户

办理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开户。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①单位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开县分中心领取《单位登记表》、《单位开户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实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及汇缴金额,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上述表格;

③单位将填妥的《单位登记表》、《单位开户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后,连同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开业许可证明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送交分中心;

④分中心发给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印鉴卡两张,单位在印鉴卡上预留单位印鉴后,一张由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另一张由单位自存;

⑤上述表格及附件经分中心审核无误后,返回《单位登记表(回执)》、《单位开户申请表(回执)》各一份给单位自存

住房公积金汇缴

办理要求:

单位在发放职工月工资时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存的部分,在发工资日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缴存到职工个人账户内。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单位汇缴资金到账之日算起)

办理程序:

①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将“补”字划去)一式二联并加盖印章,签发转账支票。如单位有人员新增开户、销户、调入、调出、封存、启封等变动情况,还需按相关提前办理手续提供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二份。

②分中心在汇缴分配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业务章,返还一份给单位留存。(单位有人员变动的,经办网点还需返还单位一份加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住房公积金补缴

办理条件:

单位在发生下列情形时,应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补缴:

①新增加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交住房公积金

②单位职工因故漏缴住房公积金

③职工错提住房公积金后需要复缴

④职工工资增加或缴存比例上调未及时缴交住房公积金

⑤单位错缴后需要负补缴的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单位补缴资金到账之日算起)

办理程序:

①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补交清册》、《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将“汇”字划去)各一式二联并加盖印章,同时签发转账支票,交分中心。如申请负补缴,需附加关于申请负补缴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印章。

②分中心在补缴分配后,在《住房公积金补交清册》、《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业务章,各返还一份给单位留存。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调出

(一)五人以下调出

办理条件:

职工因工作调动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调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户管理;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当日

办理程序:

①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重庆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各一式二份、反映职工工作变动的调令、调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复印件等,到分中心办理公积金调出手续。

②分中心在进行调出操作后,打印《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两联、《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一联。将《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重庆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各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还单位。

注意:单位应将加盖有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交职工个人留存,作为职工到新单位后办理调入手续时的依据。

(二)五人以上调出(含五人)

办理条件:职工因工作调动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调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托管户管理;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①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公章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成批调入托管户申请表》两联、反映职工工作变动的调令、调函等相关证明文件一份或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协议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复印件一份、调出职工花名册(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一式两份到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②审批通过后,开县分中心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成批调入托管户申请表》、调出职工花名册上加盖业务章,返还一份给单位。单位经办人员持审批后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

职工成批调入托管户申请表》、调出职工花名册,按五人以下办理程序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调出手续。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调入

办理条件:职工由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户调入新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的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当日

办理程序:

①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重庆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各一式二份、职工由原单位调出时留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一联,到开县分中心办理。

②开县分中心在进行调出操作后,打印《住房公积金调入凭证》两联、《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一联。将《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重庆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调入凭证》、《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入凭证》各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还单位。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

办理条件:职工由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转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缴存的。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理程序:

①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联并加盖印章后,到开县分中心为职工办理新增开户手续。开县分中心办理后,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上加盖业务章,返还一联给单位核对留存。(办结时限:当日)

②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转入人员身份证或由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到开县分中心。分中心向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业务章后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办结时限:当日)

③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向异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汇(划)款,异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凭

《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中提供的本市住房公积金专户账号进行汇(划)款。

④汇(划)款到达住房公积金专户后,开县分中心将款项划入转移职工所在单位暂存款账户,并通知单位资金收妥。

⑤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划去“汇”字)、《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各两联到开县分中心,分中心经办人员为该职工办理补缴手续,将款项分配记账到职工个人账户。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

个人账户异地转出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办理,提取的全部款项由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汇(划)至异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

办理条件:职工因故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保留劳动关系,但尚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调出或销户性提取条件的需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当日

办理程序:

①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二联、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保留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到开县分中心。

②开县分中心办理后,返还单位一份加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

办理条件:职工与单位恢复原中断的工资关系,需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当日

办理程序:

①单位持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二联到开县分中心。

②开县分中心办理后,返还单位一份加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

办理条件: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需要合并在一起的。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当日

办理程序:

①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合并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合并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两联到开县分中心办理;

②开县分中心受理合并工作,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凭证》两联。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凭证》加盖业务章后,各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转移

办理条件:单位因地址变更等原因,需整体转换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网点的。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①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账户转移申请表》两联,附账户转移的书面申请或证明材料一份。

②开县分中心在系统上进行单位账户转移操作,在两联《单位账户转移申请表》上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办理条件:公积金缴存基数在一个汇缴年度内可以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表》并加盖印章一式两联交开县分中心;

2.开县分中心受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表》并按申请表内容办理基数调整工作,在《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表》上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份给单位核对留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提高缴存比例:

办理条件:单位经济效益较好且自愿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7%以上。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①单位向开县分中心报送《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明确调整时间、调整后的缴存比例;

②开县分中心审核后下达批复;

③单位持此批复到开县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手续。

住房公积金单位基础信息变更

办理条件:单位名称、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当日

办理流程:

①单位填写《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印章的一式两份(单位名称发生改变的,还需提供变更后预留印鉴卡两张)交开县分中心。

②开县分中心受理《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办妥单位基础信息变更操作后,将一份加盖业务章的《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

返还单位留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注销

办理条件:单位发生合并、撤销、解散、改制、重组、破产等情况造成单位主体不存在的,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注销。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①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一式二份、携带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书面申请(包括账户注销的原因、缴存情况、账户注销后人员流动情况)一份;

②单位账户注销相关证明材料(即单位合并、撤销、解散、改制、重组、破产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一份;

③单位账存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一份。

④开县分中心受理后,打印两联《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一联《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加盖业务章后,将一联《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一联《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交单位核对留存;在两联《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上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并收回单位预留印鉴卡两张。

住房公积金缓缴

办理条件:单位严重亏损且已停发职工工资致使无法为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企业单位无售房款)。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①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并加盖印章一式二份,携带单位缓缴申请报告、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近三年经税务确认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前往开县分中心申请办理缓缴。

②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受理缓缴,在《住房公积

金缓缴申请表》上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

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

办理条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错误需要进行变更的;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200人以内)(注:以邮寄、转交方式送至公积金中心的,以收到“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之日起开始计算)。

提供资料:

①单位或个人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印章,携带变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开县分中心受理《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申请》,完成个人信息变更后在《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上加盖业务章,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

开具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证明

办理条件:单位因上市、审计、招投标等原因,需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单位经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单位开具缴存证明的请示,到开县分中心办理。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

办理条件:职工需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当日

办理程序:

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需开具缴存证明的职工身份证原件,或由需开具缴存证明的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县分中心办理。

相关附件: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调账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跳缴申请表

海关业务手续办理指南

海关业务手续办理指南 一、通关类业务办理指南 二、货运监管类业务办理指南 三、减免税审批手续业务办理指南 四、加工贸易类业务办理指南 五、企业管理类业务办理指南 六、报关单证签退及统计咨询类业务办理指南 海关业务手续办理指南 一、通关类业务指南 应以电子报关单和纸面报关单两种形式向海关进行申报,电子报关通过后,企业打印纸面报关单,准备各种许可证件和商业单证向海关业务现场办理纸面申报,海关业务现场审核单证、查验货物、打印税费后,企业缴清税费即可向现场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并申请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相关证明文件。 (一)现场接单审核: 1、向海关业务现场递交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发票、合同、装箱单; (2)进出口运单或提单;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用); (4)涉及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件,需提供进、出口许可批件; (5)属减免税货物的,需提供《征免税证明》; (6)进出口货物报关委托书; (7)其他单证。

2、工作流程 (1)进出口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填制预录入凭单,并委托预录入企业录入报关电子数据,向海关申报; (2)报关单电子数据由海关审单中心审结后,货主或其代理人向现场海关递交单证办理交单审核手续; (3)现场接单岗位审核单证、核对电子数据无误后,办理接单手续,在报关单证上签章签字转海关查验部门。 3、文件依据: 《海关通关作业审单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 4、工作时限: 现场海关收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代理人的有效齐全的单证后,24小时内办结进出口接单审核手续。 (二)税费处理 1、工作流程: 经查验部门处理后的报关单证,转税费处理岗位打印税费专用缴款书交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税费后,持银行签注的缴款书或进帐单向海关办理税费核注手续,经税费核注后办理货物放行及提取发运。 2、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征税管理办法》。 3、工作时限: 由查验部门转税费处理岗位后,即时办理。 (三)转关货物申报

HR基础工作:社保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 指南与流程图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xx年三月 1

前言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社会保险政策及业务内容的不断细化,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的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进行了机构改革,扩增了人员编制,做到科室职责明确,岗位相互制约,人员权责分明。为使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社保政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水平,确保轮岗交流的通畅和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同时帮助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办事效率。经社保中心各业务科室共同努力,由社保中心咨询服务科牵头梳理绘制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指南和业务办理流程图,方便大家学习查阅。由于时间紧、内容多,水平所限,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随着社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和社会系统的不断升级,社保政策和业务流程也会不断发生变化,我们将持续关注法律法规、业务政策的不断变化,及时对内容进行调整、充实。 二〇xx年二月十三日 (20xx年3月版,20xx年3月第一次印刷)

温馨提示 目录 1.登记科经办业务内容 (5) 2.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办事指南 (6) 3.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8) 4.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办事指南 (9) 5.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9) 6.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办事指南 (12) 7.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流程图 (13) 8.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办事指南 (14) 9.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流程图 (15) 10.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办事指南 (16) 11.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流程图 (18) 12.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办事指南 (19) 13.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流程图 (20) 14.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21) 15.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流程图 (23) 16.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办事指南 (24) 17.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流程图 (25) 18.社保退休减员办事指南 (26) 19.社保退休减员流程图 (28) 20.退休人员自选养老金代发银行办事指南 (29) 21.退休人员自选养老金代发银行流程图 (31) 22.用人单位还缴社会保险欠费办事指南 (32) 3

领取入户卡业务办理指南(2014.6最新)【模板】

领取入户卡业务办理指南(2014.6最新) 引进在职人才全部实行预约制度。引进在职人才均须通过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申报系统”中进行预约,并根据系统生成的预约时间以及手机短信提醒内容到场办理有关手续。 一、领取《**市区入户卡》。 (一)办理材料 领取《**市区入户卡》,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前来办理,并按要求带齐以下材料: 1、由市人社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和初审的申报人须出示的材料。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调进的批复原件; (2)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介绍信(需注明姓名、批复 文号、迁出和迁入的详细地址和所属派出所的名称); 2、由各区人社部门受理和初审的申报人须出示的材料。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调进的批复原件; (2)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介绍信(需注明姓名、批复 文号、迁出和迁入的详细地址和所属派出所的名称);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申报材料时已办理并附上鉴定证明 的人员请同时出示相关鉴定原件; (4)已婚人员,请同时携带结婚证和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5)离异人员,请同时携带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原件,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 需出示子女抚养权的有效证明原件。 (二)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16—518号窗口。地址:**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 (三)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四)咨询电话 ******** 二、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请本人根据公安部门的办理指南,携带同意调进的批复、《**市区入户卡》一式两份等资料,前往**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西湖路88号)办理领取《准予迁入证明》业务。具体情 况请咨询市公安局,电话:********。 三、办理行政关系和户口关系的调出手续。 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准予迁入证明》和接收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调入函(具体要求请咨询原单位主管部门、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和现接收单位),前往原单位和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调出手续(含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 四、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关于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2020)

关于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2020) 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和省、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职工和单位按1∶1的比例缴存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2019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但最高缴存上限按《关于公布2019年贵州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发〔2020〕5号)规定执行,即:黔东南州在岗职工68953元/年的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高月缴存基数不超过17238元,最高月缴存额为4137.12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16号)规定执行,即: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790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79元。 2020年新调入或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当月工资收入或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保留整数,缴存额保留两位小数。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审核和执行时间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2020年基数调整审核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调整后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五、基数调整审批工作要求及流程 (一)各缴存单位按表册(见附件)项目内容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不得缺漏。表册电子版由各单位按附件表格格式自行编制。 (二)送审资料包含:附件表册(一式4份,含电子文档)、2019年度12月工资发放清册2份(以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为准)、工资册外计入缴存基数的各种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

附件1: XX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 设立日期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证件 类型 法人代表证件号 码 隶属关系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经济类型 单位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现缴存人数发薪日 电子邮箱邮编 公积金业务经办人信息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固定电话 号码 经办人手机号 码 经办人证件类型经办人证件号 码 缴存银行信息单位开户日期缴存银行名称缴存银行代码 单位 审核 意见 审核意见: 法人签名:单位盖章(公章)住房公 积金管 理中心 审核 意见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填表人: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返回单位一份,送承办银行一份; 2、单位名称是指单位在公积金缴存银行预留的单位印鉴全称; 3、单位账号是指单位在缴存银行开设的现缴存公积金账号,若单位在不同银行分别缴存的,请按缴存银行分别填写本表; 4、组织机构代码是指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代码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九位到倒数第二位; 5、单位地址是指缴存单位所在地的详细通信地址,由行政区域名称、街道(乡、镇)和街、路、巷、村等名称以及门牌号及居室号码构成; 6、设立日期是指缴存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日期或批准成立日期; 7、法人代表证件类型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其他; 8、隶属关系是指缴存单位与上级行政机构的从属关系,根据《单位隶属关系》(GB/T 12404)分为中央、省、市或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其他; 9、单位性质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他; 10、所属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划分,门类分为 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T 国际组织,详细请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 11、经济类型按单位所有制性质和经营方式划分,根据《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12402),主要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与其他经济类,机关事业单位不用填; 12、发薪日是指缴存单位每月的工资发放日; 13、经办人证件类型是指缴存单位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 14、经办人证件号码是指缴存单位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经办人身份证件的号码; 15、单位开户日期是指缴存单位在银行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日期; 16、受托银行名称是指受托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名称; 17、受托银行代码是指受托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联行号的前三位,建设银行为105、工商银行为102、农业银行为103、中国银行为104、XX农商行为314。

2016年度杭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

从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于将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 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5年月平均工资,且不得超过杭州市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9717元。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按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口径计算。 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5年在本单位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可按照下面的公式来计算: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且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因严重亏损等原因,低于12%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市民要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 拓展阅读 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什么不能超过12% 部分城市公积金缴存上限达到了20%。此次统一将上限调整为12%,会有哪些影响呢? 最主要的目的——降低企业负担

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指南

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指南 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集体户)原件;监护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他能证明本人为户口簿上所登记人的证明材料;换领身份证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公民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现场采集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申领人在采集人像时不得着制式服装或浅色上衣,毛发不得遮挡五官,不允许着蒙面罩袍、戴帽子,男性不得留胡须(50周岁以上男性除外),女性不得戴面纱、首饰,不得化浓妆。人像采集要确保反映申领人的真实、原始面部特征,申领人不得通过化妆等手段对本人面部显著特征(包括肤色、发色、疤痕、痣等)进行修饰和遮盖。到期换证必须更换照片。 三、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身份证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办证大厅采集公民本人两枚平面指纹信息。 四、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必须由本人办理,各级公安机关只受理公民本人申领业务,取消异地委托办证业务。未满16周岁新疆籍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应由监护人陪同申领。 五、公民在申请迁入换领、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时,须交回旧证。 六、公民因久病卧床、瘫痪、行动不便、长期在国外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在户籍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办证大厅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应根据群众实际情况由本人委托亲属提供以下材料后,可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同一户亲属; (2)委托书; (3)被委托人承诺书; (4)因疾病原因的,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并盖章; (5)社区(村)警务室民警核实意见。 七、公民领取证件时,需在《领取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上签名。非办证本人领取证件的,除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外,还需携带委托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档备查。 八、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对急需用证的居民,可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根据公民自愿原则办理临时身份证。 九、公民在申领了居民身份证后可自愿选择邮政专递寄递方式领取证件,公安厅制证中心完成制证后,通过邮政专递方式将证件直接寄递到申领人指定地址(寄递范围为全国),申

2016北京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办[2016]5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调整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25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102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51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拓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提取、贷款全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公布今年公积金的使用计划,今年北京计划发放公积金贷款390亿元,与去年计划大体相当。同时,北京公积金调整了缴存上下限。7月1日起,普通职工每月最低须缴存公积金共374.4元,缴存上限则提高至4170元。 此外,近期北京公积金出台了多项便民措施,如租房提取公积金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调整到3个月提取一次等。而且不只是北京,全国不少地区的公积金政策今年都有所调整。 住房公积金几乎涉及所有职工,每月到底该缴多少?如何提取?公积金贷款又是什么政策?很多问题,不少职工并不清晰明了。全国各地的公积金政策不尽相同,新京报记者以北京住房公积金为例,介绍公积金的那些事儿。 【缴存】 公积金每月应该缴多少?

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一、新建房屋确认(楼盘表审核) (一)所需材料 1、新建房屋确认(楼盘表审核)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1)自然人的,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未婚、离异、丧偶的提供相关证件;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2015年10月1日新设立或变更的提交“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存量企业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使用日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登记房屋坐落和委托权利范围、委托期限。申请人为自然人的,代理人应当向交易管理机构提交经公证的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建设工程施工证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7、房屋测绘报告及房屋平面图(原件); 8、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原件)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原件); 9、其他必要材料:批准文件(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申请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还应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开发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 受理→审核(出具告知书)→记载→办结 符合条件的,30个工作日出具告知书。 (三)领取告知书需携带证件 ◆受理通知单 ◆权利人身份证明,若权利人委托他人的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特殊业务办理指南

特殊业务办理指南 一、非交易过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并签章的本申请表;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机构投资者); 4、 公证书(继承/捐赠); 5、 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继承); 6、 当事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捐赠/司法判决); 7、 生效的司法判决书或司法调解书(司法判决); 8、我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文件。 二、转托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并签章的本申请表; 2、我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文件。 三、账户冻结/解冻/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并签章的本申请表;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执行公务证; 4、 介绍信; 5、 生效法律文书; 6、 协助执行通知书; 7、我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文件。 四、份额冻结/解冻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并签章的本申请表;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执行公务证; 4、 介绍信; 5、 生效法律文书; 6、 协助执行通知书; 7、我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文件。 五、销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并签章的本申请表; 2、 申请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我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文件。 六、注意事项: 1、投资者递交申请表,即表明已同意并接受本公司有关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

的过入方在办理非交易过户之前,应先办理开立基金账户业务。 3、投资者如需将托管于本公司直销中心的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其他场外代销机构,应选择系统内转托管,同时应确认已在转入方开立了基金交易账户。投资者如需将托管于本公司直销中心的基金份额转托管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场内),应选择跨系统转托管,同时应提供拟转入场内的交易单元号。 4、本公司只受理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基金账户的冻结、解冻与强赎,对于冻结、强赎的后果本公司不承担责任。冻结期间不能进行除基金分红以及解冻之外的任何操作。基金份额/基金账户冻结期间遇基金权益登记或红利发放时,冻结基金份额按全部再投本基金方式分配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一并冻结。 5、投资者申请注销基金账户前应确认账户中无基金份额、未确认交易和未达权益。(本表销户业务仅适用于直销柜台投资者)。 6、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办理交易业务所需的交易密码、预留印鉴及相关证件。任何使用个人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交易密码,机构投资者的预留印鉴和授权书授权的人士证件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投资者所为,由此造成的结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投资者提交的基金特殊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表明本公司对该业务申请的确认成功,最终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8、投资者提交申请时,本公司还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要求投资者补充提交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如投资者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应及时补充更新,若投资者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我公司保留中止为您办理相关业务的权利。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法规类别】证券交易所与业务管理 【发布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08.07 【实施日期】20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7月) 目录 一、指定交易业务概述 二、指定交易的办理和撤销 (一)指定交易的办理 (二)指定交易的撤销 三、指定交易状态的查询 (一)指定交易当日查询

(二)指定交易状态遗忘后的查询 四、指定交易业务办理规范和要求 (一)投资者不得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的特定情况 (二)交易参与人的相关义务 五、指定交易业务相关制度 六、附件(指定交易协议书参考范例和相关制度摘要) 指定交易协议书参考范例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一、指定交易业务概述 指定交易是指: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本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以下简称“交易单元”)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本所市场交易参与人以及交易参与人的客户(投资者)均应遵守本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 二、指定交易的办理和撤销 (一)指定交易的办理交易参与人(本所会员机构)为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业务,需经过签订指定交易协议、办理指定交易两步: 1、交易参与人与投资者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交易参与人应当与投资者签订指定交易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指定交易协议范例参考本文附件) 2、交易参与人为投资者申报指定交易指令交易参与人与投资者签订指定交易协议后,交易参与人可根据投资者的申请向本所交易主机申报办理指定交易手续。申报代码:799999,买入价格为1,数量1。本所接受申报时间: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9:

人事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人事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A类人事调配、公务员管理 一、人事调配 承办股室:计划调配股(电话:0852-) (一)县内调动 1、所需资料:本人调动申请;《干部调动登记表》(一式三份);进人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本》(县编委办近期审核)、当年年度编制使用计划、进人计划单;编委会会议纪要,调出、调入单位同意调动的函和会议纪要,有主管部门的需要主管部门同意调动的函和会议纪要,均需用正式红头文件格式。 2、办理程序 (1)根据职位要求,由个人写出调动申请,报所在单位研究签署意见,再报接收单位研究签署意见(涉及教育和计生人员跨行业的调配,还需报县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2)填写调动表,完善相关手续,报调入单位; (3)调入单位将申请调动人的全套资料提交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4)审核资料,调阅申请人档案,核实人员身份; (5)提交研究; (6)经研究同意调动后,办理调动以及相关手续。 3、办理时限:经研究同意调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县外调入 1、所需资料 除县内调动所需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商调函、个人档案、公安机关现实表现、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 2、办理程序 (1)个人向有关部门提出调入申请以及提供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2)填写调动表,完善相关手续,报调入单位; (3)调入单位将申请调动人的全套资料提交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4)审核资料,调阅申请人档案,核实人员身份; (5)提交研究; (6)研究同意调动后,办理调动以及相关手续。 3、办理时限:经研究同意调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本县调出 1、所需资料:提档商调函、工作调动商调函、《干部调动登记表》。 2、办理程序 (1)提交调动申请表签署意见; (2)提供提档商调函提取个人档案; (3)提供调动商调函开具行政介绍信。 3、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经研究同意调动后,当场办结。 提示:以上所有表格均要求用16K纸打印。以上未尽事宜请详细咨询绥阳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二、辞职备案办理 承办股室:计划调配股(电话:0852-) (一)备案材料 1、本人辞去公职的申请、《辞去公职申请表》(一式三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指定交易业务办理指南 (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8年7月

目录 一、指定交易业务概述 (3) 二、指定交易的办理和撤销 (4) (一)指定交易的办理 (4) (二)指定交易的撤销 (4) 三、指定交易状态的查询 (5) (一)指定交易当日查询 (5) (二)指定交易状态遗忘后的查询 (5) 四、指定交易业务办理规范和要求 (7) (一)投资者不得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的特定情况 (7) (二)交易参与人的相关义务 (7) 五、指定交易业务相关制度 (8) 六、附件(指定交易协议书参考范例和相关制度摘要) (9) 指定交易协议书参考范例 (9)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 (10)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12)

一、指定交易业务概述 指定交易是指: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本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以下简称“交易单元”)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 本所市场交易参与人以及交易参与人的客户(投资者)均应遵守本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

二、指定交易的办理和撤销 (一)指定交易的办理 交易参与人(本所会员机构)为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业务,需经过签订指定交易协议、办理指定交易两步: 1、交易参与人与投资者签订指定交易协议 交易参与人应当与投资者签订指定交易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指定交易协议范例参考本文附件) 2、交易参与人为投资者申报指定交易指令 交易参与人与投资者签订指定交易协议后,交易参与人可根据投资者的申请向本所交易主机申报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申报代码:799999,买入价格为1,数量1。 本所接受申报时间: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指定交易确认方式:本所交易主机收到指定交易申报后即刻生效并向交易参与人返回申报确认信息。 (二)指定交易的撤销 办理指定交易变更手续时,投资者须向其原指定交易的交易参与人提出撤销指定交易的申请,并由原交易参与人完成向本所交易系统撤销指定交易的指令申报。申报一经确认,其撤销即刻

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

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 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须知 一、有关规定 初次申领号牌、行驶证的,除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检验的车型外,应当在申请注册登记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及复印件。 (五)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六)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七)机动车标准照片。 (八)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九)小客车提供型侦验车通知书、单位小客车还应提供《定编小客车使用许可证》或未列入定编凭证原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须知 一、有关规定 (一)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对于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管所交验机动车。 (二)变更发动机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三)机动车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更换整车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四)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五)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车管所应当收回号牌和行驶证,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档案应当密封,交由机动车所有人携带,于九十日内到住所地车管所申请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车辆管理所查验机动车档案,确认机动车,对于符合条件的,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六)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的,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变更双方应当共同到车辆管理所,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七)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填写《变更备案申请表》。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申请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登记的分两种:

深圳住房公积金专办员考试题(整理).(DOC)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专办员考试 一、判断题 1、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错) 2、在职职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事实 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以及中央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中按照编制管理的在 职工作人员;(对) 3、专办员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可由专办员长期保存其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错) 4、公积金中心应当对专办员组织业务培训,并不得收取业务培训费用。(对) 5、一次申请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时间可以超过两年。(错) 6、单位经济效益无论好不好,都不能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错)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 金账户封存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封存清册》。(错) 8、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设立申请清册》。(错) 9、缴存单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办理完毕。(错) 10、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对) 1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 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对) 12、缴存基数调整的生效时间为当前日期,变更即时生效。(对) 13、在操作职工明细导入时,尽量选择文本格式。(对) 14、月缴额 =缴存基数 ;*;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保留到元角。此规则算法应用于所有的月缴额计算。(错)集团公司一级账户下不能够建立个人账户。(对) 15、汇缴登记时汇缴截止月份不能超过比例下调期限。(对) 16、通过单位社保电脑号登陆单位缴存登记系统(错) 17、专办员的 6 项信息和专办员作为缴存职工的个人账户中的信息在系统中分别管理,没有关联。(对) 18、集中封存账户可以开户。(错) 19、所有封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均放在集中封存户中。(错) 20、原在深圳市社保局缴存过住房公积金,且未全额提取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叫存量职工。(对) 21、个人账户设立时,职工社保电脑号初期采集不到的,暂用9 个 0代替,但请记得在采集到后及时进行 个人信息变更。(对) 22、同时申请办理多项业务的,可将多项业务预约在同一时间办理,也可预约不同时间分项办理。(对) 业务没有申报也可以直接预约。(错) 23、一项业务申报成功之后并不表示业务办结,还需要预约后携带规定材料到指定的公积金网点办结。(对) 24、选择购买数字证书的单位专办员可以在网上办结全部的公积金业务。(错) 25、职工个人查询本人缴存明细可以采用数字证书登录的方式进行查询。(错) 26、专办员采用密码登录方式进行单位登录时,初始密码是专办员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错) 27、单位专办员是否购买数字证书由单位根据业务办理需要自行决定。(对) 28、个人账户异地转入时,须先在深圳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对) 29、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必须在所选定的归集银行开立存款账户。(错) 30、一个公积金年度是指每年 6 月 30 日至下一年7 月 1 日。(错) 31、整月补缴适用于单位部分职工全部欠缴月份的部分金额补缴。(错) 32、职工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时公积金账户必须处于封存状态。(对) 33、存量职工的个人账户设立要通过先转移再启封的方式办理。(对) 34、一个职工可以设立多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错)

定期借记业务办理指南

定期借记业务办理指南 一、企业如何办理《定期借记业务》? 1、企业到航天信息领取《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正本(一式三联)、《定期借记业务合同清单》(一式三联); 2、填写《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 3、将填写完毕的《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和《定期借记业务合同清单》交企业开户 银行,由银行盖章确认并回收第一联; 4、银行盖章办理完毕,企业留存第二联,将第三联交回湖南航天信息当地服务部。 二、注意事项 1、付款人全称、开户行名称、账号必须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不得简写或缩写。 2、《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对应的经济合同号和《定期借记业务合同清单》合同编 号的后8位必须与《专项产品技术服务协议》编号一致; 3、收款人全称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4、资料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易辨认。 5、在办理过程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877660 三、企业办理《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时,如何填写或查询合同号码? 1、按《专项产品技术服务协议》中的合同编号(长度为8位)填写。 2、向当地所在航天信息服务部咨询企业的合同号码。 四、何时从企业《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指定的账户划款? 1、新增企业自与我公司签订《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的下一年度一月份起,每年度 同月份从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一次性划转当年度各项服务费用。从企业帐户划款依据《专项产品技术服务协议》签署的合同内容进行金额确认。 2、老用户与我公司签订《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后,如当年已交纳各项服务费用, 我公司则从下一个年度开始划转年度各项服务费用;如未缴纳当年服务费用,则从签订《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后的下一个月份划转当年各项服务费用。

过户业务办理指南

过户业务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过户业务办理 办理主体:濮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设定依据:用户过户管理标准 申请条件:房产证已过户、或购房合同已过户后,确定用户不欠费后可办理过户。 办理材料:1、过户应带证件:房主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提供用户编号,无房产证者,携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加盖过户章。2、房屋共有人办理过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房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本,(如是夫妇户口不在一起的,带结婚证确定关系)提供用户编号;无房产证者,携购房和同原件、复印件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加盖过户章。3、房主亲属代房主办理过户手续的,带房主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外,同上。 办理流程:1、过户应带证件:房主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提供用户编号,无房产证者,携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加盖过户章。2、房屋共有人办理过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房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本,(如是夫妇户口不在一起的,带结婚证确定关系)提供用户编号;无房产证者,携购房和同原件、复印件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加盖过户章。3、房主亲属代房主办理过户手续的,带房主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外,同上。 办理地点:所属营业厅。胜利路以南的用户为开州营业厅,胜利路以北的用户为颐和营业厅,马甲河以东的用户为天街营业厅,金堤路(工商业)为综合营业厅可办理所有业务。 办理时间:每月1--13日,办理后第二个月系统可显示过户名。 联系电话:金堤营业厅:5566683 开州营业厅:5566673 颐和营业厅:5566651 天街营业厅:5566633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无 1 / 1

(精)中国电信业务办理指南

新装固网业务办理流程 1)、需机主本人持有效证件前往营业厅办理,不可代办。(有效证件指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单位介绍信原件);2)、需机主提供准确的装机地址及装机联系人电话等信息;3)、用户选择装机电话号码(如选择吉祥号码需预存相应话费及承诺保底消费)。 .温馨提示: 1)、我们的装机工作人员会在3-7天内与您联系并上门为您安装,请您保证您的联系电话畅通; 2)、首次开通固网业务请您预存足额话费以保证您的通信和网络正常使用; 3)、如办理的固网业务在协议到期后不再使用请您持有效证件及时前往营业厅办理退网手续否则产生费用由您承担。

固网移机业务办理流程 1)、需机主本人持有效证件前往营业厅办理,不可代办。(有效证件指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单位介绍信原件)2)、需机主提供新的移机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温馨提示: 我们的装机工作人员会在3-7天内与您联系上门为您安装,请您保证您的联系电话畅通。

停机保号、拆机业务办理流程 1)、需机主本人持有效证件前往营业厅办理;(有效证件指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单位介绍信原件) 2)、办理停机保号业务需交清您的欠费并预存停机当月套餐费用; 3)、固话业务当月办理停机后请您于次月5-25号之间本人持有效证件前往营业厅办理退网手续; 4)、协议未到期不可办理保号或退网业务。 .温馨提示: 1)、固网产品在停机其间您可以随时办理开机业务,但您的保号费用不做退费; 2)、若您需要办理开通业务请尽量选月初来办理较划算; 3)、若您的保号期限已到请您及时前往营业厅办理续保销户手续

否则套餐费将按月收取。 固话拆机复装业务办理流程 1)、固话拆机三个月内可办理拆机复装业务; 2)、需机主本人持有效证件前往营业厅办理;(有效证件指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单位介绍信原件) 3)、办理复装业务需交清全部欠费后办理; 4)、拆机号码超过三个月后不可再办理复装业务。 .温馨提示: 1)、我们的装机工作人员会在3-7天内与您联系上门为您安装,请您保证您的联系电话畅通; 2)、复装后请您预存足额话费以保证您的正常通信。

外勤业务办理-企业创建事项办理指南(全)

企业创立阶段办税指南 1.企业工商登记 2.税务事项备案 3.税种登记及发票申领 4.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5.税控设备的财税处理 一、企业工商登记 现在,也许你想着如何开始你自己的生意,做你自己的老板。任何一个有经验的企业家都会告诉你,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当你的公司进入实际筹备阶段时,有些事情是必须要做的,否则将来肯定会后悔。比方说:开业前要去哪里审批?新企业怎样注册?股权怎样分配?新公司如何选址?创业期间如何管理企业?初创时期的薪酬怎样设计?如何让企业在税收测算中获益?所有这些你都得考虑。 举个例子: 小赵和小马是两个好朋友,都留在北京工作,小赵从事研发工作5年,手里有一套自己研发的专利产品,小马从事销售工作3年,手里有20万元的积蓄。俩人商量后,决定自主创业,成立一家公司。 从根本特征区分,无论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可以分成两种类型:公司和非公司。公司类企业包括有些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类企业包括合伙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怎样注册新企业 我国现行法律,个人创业的法律途径主要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从事个体工商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合伙企业。 设立依据: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一)到哪里去办营业执照: 1.如果您办理个体工商户执照,请您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办理。但港澳台个体工商户应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分局办理。 2.如果您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执照,请您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分局办理。 3.如果您办理各类企业的营业执照,一般情况下您应到企业住所所在地工商分局办理。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场主体,请您到市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1)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登记的中央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企业; (2)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4)企业集团; (5)市商务委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市商务委批准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开设的店铺除外); (6)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7)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8)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9)期货经纪机构、投资基金(不含基金管理公司)、母婴护理企业、煤矿、交易类企业(含交易类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 (10)注册地址位于西客站地区、天安门地区的企业; (1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由市局登记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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