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财务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依据银行业风险分类框架,本指引所涉及财务公司的风险一般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及国家风险。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财务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运用适合的风险管理方法,实施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本指引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对所从事业务管理活动的风险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措施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一种机制。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风险管理不可分割的部分,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第五条财务公司应根据风险管理整体目标,建立针对不同类型风险的风险管理体系,体系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风险管理政策、策略和程序;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监督与评价机制;危机处理机制。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是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本指引将在分则部分分别阐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的风险管理体系框架。

第六条财务公司应通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实现以下目标:

1. 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2. 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3. 确保财务报告和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

4. 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最大化”的经营管理模式转变,确保风险、成本与收益相匹配,并服务于企业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

5. 提高财务公司危机处理能力,确保业务连续性;

6. 提升财务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二节全面风险管理政策

第七条财务公司应结合内外部环境,依据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制定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政策应与财务公司的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与其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资本实

力和能够承担的总体风险水平相一致,并符合银监会关于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

第八条财务公司应根据战略目标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公司风险偏好。

公司风险偏好是公司在制定和实施战略目标过程中愿意承担哪些风险及不愿意承担哪些风险。财务公司风险偏好可以分为风险进取型、稳健型、保守型、厌恶型等类型。

在确立公司风险偏好时,应考虑公司战略、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关键利益相关者的期望、目标的优先级、管理层的领导风格等因素。财务公司可用风险坐标图表述风险偏好。

风险偏好的边界是风险承受度,是财务公司能够承担风险的限度。财务公司应明确风险损失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所应采取的对策。财务公司风险承受度是由其资本规模、经营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因素决定的。

第九条财务公司应根据风险管理目标,针对不同类型风险的属性特征,采取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补偿等单一策略或组合策略,并确立风险管理所需资源的配置原则。

第十条财务公司在制定风险管理政策时,应考虑不同类型风险之间的相互关系,树立整体风险组合管理观念。在制定单一风险管理策略时,也应考虑风险组合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财务公司应按照银监会关于资本管理的要求,为所承担的各项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持续监测风险对资本充足水平的影响,制

定维持适当资本充足水平的利润分配制度和资本补充计划。在资本不足时有切实可行的应急安排。

财务公司可逐步引入经济资本管理理念,按实际风险水平配置经济资本、进行业绩考核,在全公司和业务经营部门等各个层次上达到风险和盈利的适当平衡。

第三节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第十二条财务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其他业务与管理部门在实施风险管理中的职责。

第十三条董事会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向股东会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政策;

2.批准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定期获得关于风险水平和管理状况的报告;

3.批准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关于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价的报告;

4.了解和掌握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5.决定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6.监督高级管理层对各项风险进行适当管理, 确保其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风险;

7.督导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第十四条财务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应由熟悉公司主要业务流程或具备风险管理经验的董事、外部专家或其他人员担任。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政策;

2.审议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获得关于风险水平和管理状况的报告;

3.审议公司重要业务的风险管理方案和重大风险管理应对策略;

4.审议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5.审议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风险管理事宜。

第十五条财务公司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董事会确定的风险管理战略及政策,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策略、程序和方法,定期审查并监督执行,全面掌握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定期向董事会提交风险管理报告;

2.明确各部门风险管理职责以及风险管理报告的路径、频率、内容,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风险管理职责,以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3.为风险管理配备适当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经费、设置必要的岗位、配备合格的人员、为风险管理人员提供培训、赋予风险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权限等;

4. 及时检查、修订并监督执行有关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5.负责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经营管理层下设的信贷、投资、资产负债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应负责各领域相关风险的管理政策、方案、措施的制定与执行控制。

第十六条财务公司应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如暂无法成立独立部门的,至少应配备风险管理专职人员,并保证其相对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管理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研究提出风险管理政策、策略和基本流程;

2. 研究提出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组织拟定和实施涵盖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程序和方法;

3. 组织公司开展风险识别工作,报告风险评估结果;

4. 设立公司主要风险指标体系,指导相关部门进行风险监测,对风险进行提示;

5. 组织制定重大风险管理方案,并协助实施;

6. 研究提出公司风险管理报告;

7. 分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提出改进方案;

8. 协助开展公司风险管理培训,培育公司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9. 组织协调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公司各业务与管理部门是风险管理的一线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部门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措施,确保各项制度、程序和方法的实施;

2.开展本部门的风险识别分析与评估计量;

3.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风险因素及风险指标进行日常监测;

4 研究制定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5.重大风险发生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危机处理;

6.对风险监测、风险事件及处理结果进行及时报告,并定期提交本部门的风险报告;

7. 配合风险管理部门开展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财务公司可在各部门设立风险管理岗位,负责履行上述风险管理职责。第十八条财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公司当年重大风险事项的管控情况,以及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计评价、报告并跟踪整改。

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出现重大变动或者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应扩大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增加内部审计频率。

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能够充分理解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的方法和程序。

财务公司可根据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其风险性质、水平及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审计。

第四节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第十九条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含风险识别与分析,风险计量与评估,风险监测与报告,风险控制与缓释。

第二十条财务公司应在公司层面,通过系统化的方法,识别风险的种类、性质和表现形式,并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采取定性或定量的方法进行分析。

第二十一条财务公司应针对面临的主要风险,持续收集相关内外部风险信息,包括政策法规变动、行业动态、成功或失败案例、先进风险管理技术方法等,并对初始信息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公司应以制度形式确定风险识别方法,建立动态的风险识别分析机制。可制作用于风险识别的统一文档、模版,并固化形成定期更新的风险清单,加以维护。

第二十三条财务公司应根据风险偏好,制定包括风险发生可能性以及影响程度的风险判断标准,并据此进行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

第二十四条财务公司应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逐步建立所需的风险计量模型。

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计量,应考虑客户范围、业务特点、成本与收益的关系。

第二十五条财务公司应根据银监会要求和自身的风险管理政策,设置关键风险指标,并明确预警值和目标值,建立风险指标体系。

财务公司应通过有效的监控手段,动态监测风险指标的异常变动,判断其是否已达到引起关注的水平或已经超过预警值。

第二十六条财务公司应将各项风险指标的监测职责明确到风险管理一线部门,由其对风险指标的变动进行日常监测。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同步监测。

第二十七条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一线部门应对相关领域的风险变化、风险事件进行监测并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风险管理信息在各层次得到有效传递,财务公司应建立不同频率、不同报送对象的定期、不定期风险管理报告制度。

第二十九条财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既定的频率与要求向风险管理部门提交部门风险报告,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报告。

第三十条根据不同的报告对象与报告频率,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报告应包含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

1.报告期间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各项重大风险管控状况;

2.风险评估情况及重大风险变动情况描述与分析;

3.关键风险指标变动情况分析;

4.风险事件原因分析与处理情况跟踪;

5.风险管理政策、策略、程序与方法的变动和实施情况;

6.下一报告期间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7.下一报告期间拟对重大风险采取的管理策略、方案、措施;

8.需说明或提议的其他风险管理事项。

第三十一条财务公司应对已经识别和计量的风险,采用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合格的风险缓释工具进行有效管理。

第三十二条对于风险诱因发生变化、现有控制措施不完善或已失效的情况,财务公司应根据现有控制措施及控制缺陷,提出应对改进方案。

第三十三条财务公司在开展新业务、引入新产品、采用新技术前,应充分评估其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影响,并制定相应风险管理措施。

第三十四条财务公司应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风险应急机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降低风险损失。

第五节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五条财务公司建设业务信息系统时,应考虑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的要求,在业务系统中融入风险管理的要素。

财务公司应将关键风险指标嵌入业务信息系统,并赋予风险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相关权限。

第三十六条财务公司应逐步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应能够对各项风险进行计量与定量分析、测试;反映风险等级与变动情况;实现风险指标监测功能,对超过预警值的风险进行预警;满足风险管理报告与信息传递需要。

第三十七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与业务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保证数据获取与各项量化值的一致性。

第三十八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实行权限管理,保证风险信息传递的及时性、有效性、安全性。

第三十九条财务公司应对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并根据风险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六节风险管理文化

第四十条财务公司应建立具有现代风险管理理念的企业文化,营造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

董事会应高度重视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高级管理层负责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日常工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强化全员的合规经营及全面风险管理意识。

第四十一条财务公司应采用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全员风险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四十二条财务公司应建立风险问责机制,将风险管理要求融入岗位职责,并与公司薪酬、考核相结合。

财务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应体现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理念。

第七节监督与管理

第四十三条财务公司应按照银监会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披露其风险管理政策、程序、风险状况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其他报告等。

第四十四条财务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时,应及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第四十五条对于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在监管中发现的有关风险管理问题,财务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整改方案,采取整改措施并报告整改进度。

第二部分分则

第二章信用风险管理

第一节定义及目标

第四十六条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第四十七条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将信用风险控制在财务公司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使风险和收益相匹配,并实现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的最大化。

第四十八条财务公司应依照总则与本章要求,建立与自身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信用风险。

第四十九条财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财务公司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信用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应有利于促进有效的业务运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报告,促使财务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内部的制度和程序,确保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二节信用风险管理政策

第五十条财务公司应根据总则的相关要求制定信用风险管理政策、策略、程序和方法。

第五十一条财务公司应针对信贷、资金、投资等不同业务的信用风险制定详细和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保持相互之间的一致性。

第五十二条财务公司应确保所有涉及信用风险的业务都按照适当的政策与程序办理,并定期、有序地进行复审。

第五十三条财务公司应对信用风险实施限额管理。

在确定单一客户风险限额时,应考虑客户的最高债务承受能力、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原有授信以及财务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

在确定集团客户风险限额时,应考虑与该集团的整体合作战略、该集团各成员单位的单一客户风险限额。集团整体风险限额应不超过成员单位的风险限额之和。

除对客户实施限额管理外,财务公司还可针对行业、区域和资产组合实施限额管理,以有效分散信用风险,降低信用风险集中度。

第五十四条财务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预见各种信用风险定性或定量方面的变化。当已经明显预见到风险损失的时候,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财务公司应及时、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十五条财务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明确职责权限。负责信用风险管理的部门或人员应与承担风险的业务经营部门保持相对独立。

第五十六条财务公司实施信用风险管理,应考虑信用风险与其他风险的相关性,并协调信用风险管理与其他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第三节授信业务信用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第五十七条财务公司的授信业务是指财务公司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贴现、透支、保理等表内授信;以及贷款承诺、保证等表外授信。

第五十八条财务公司应根据不同授信品种的特点,对客户申请的授信业务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关注可能影响授信安全的因素,有效识别风险。重点识别与分析以下内容:

1.客户财务状况、影响因素及变化趋势;

2.客户非财务状况,包括公司治理、管理层素质、履约记录、生产装备和技术能力、产品和市场、行业特点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

3.授信用途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4.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代偿能力,以及抵押、质押的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实现性。

第五十九条财务公司应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可逐步建立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分别进行客户评级和债项评级,并辅以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方法前瞻性地分析财务公司不同条件下的信用风险状况。

第六十条在客户信用评级及授信有效期内,发生影响客户资信的重大事项,财务公司应按内部信贷政策的要求,对客户重新进行信用评级。重大事项包括:

1.外部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

2.客户组织结构、股权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3.客户的对外担保超过所设定的担保警戒线;

4.客户财务收支能力发生重大变化;

5.客户涉及重大诉讼;

6.客户在其他金融机构交叉违约的历史记录;

7.其他。

第六十一条财务公司应对所有可能影响信用风险变动的因素进行持续性监测,并形成相应的记录。重点监测以下内容:

1.客户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授信,是否诚实地全面履行合同;

2.授信项目是否正常进行;

3.客户的法律地位是否发生变化;

4.客户的财务状况及变动趋势;

5.授信的偿还情况;

6.抵质押品的质量、以及市值的变动情况;

7.保证人信用状况及代偿能力变化情况。

第六十二条财务公司应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其他管理人员提供信用风险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内容:

1.风险缓释结构及变动情况;

2.资产风险分类结构及变动情况;

3.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

4.内部和外部审计情况;

5.对改进信用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信用风险应急方案的建议;

6.信用风险管理的其他情况。

第六十三条财务公司在进行授信业务审批或决策时,应确保信贷审批完全独立于贷款的营销和发放;应对同一客户的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担保、贷款承诺等各类表内外授信实行一揽子管理,确定总体授信额度;应将展期作为一项新的信用决策,按正常的审批程序办理。

第六十四条财务公司应按照银监会要求建立资产风险分类制度,规范资产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资产质量的真实性。

第六十五条财务公司应对信用风险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处理方案,以减少财务公司可能发生的损失和声誉可能受到的损害。

第四节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流程

第六十六条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对资金、证券或外汇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手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财务公司资产损失的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存在于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各类业务或产品中。

第六十七条财务公司应持续跟踪和分析交易对手的资本实力、资产质量、流动性水平、盈利能力以及履约保障(如交易保证金)等因素,及时识别引起交易对手风险的各种要素的变化。

第六十八条财务公司应明确交易对手资质信用评估方法和选择标准,综合考虑运营环境、运营管理、财务状况和风险因素等,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客观地计量和评估交易对手的资质信用和管理风险。

第六十九条财务公司可委托外部信用评级机构或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结果作为评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参考依据,但须按照银监会要求坚持审慎原则,确保外部评级机构具有独立性、专业能力和评级公信力。

第七十条财务公司可建立交易对手信用评估模型或系统,但应保证评估过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第七十一条财务公司应持续监测交易对手资质信用因素、风险管理情况和综合风险状况,关注下列因素的变化及其影响:

1.交易对手信用评估、违约记录和履约能力等;

2.交易对手重大风险、运营损失、利润变化和关联交易等;

3.其他异常变化等。

第七十二条财务公司应根据交易对手信用评估结果和监测情况,细分交易对手资质信用级别,设置并及时调整交易对手风险限额,按照不同业务类别的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交易对手范围、交易限额、交易方式,以及采取保证人、保证金或抵押物等增信措施。

第三章市场风险管理

第一节定义及目标

第七十三条市场风险是指因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财务公司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财务公司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

第七十四条市场风险的管理目标是通过对市场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将市场风险控制在财务公司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使风险和收益相匹配,逐步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最大化。

第七十五条财务公司应依照总则与本章要求,建立与自身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市场风险。

第二节市场风险管理政策

第七十六条财务公司应根据总则的相关要求制定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策略、程序和方法。

第七十七条财务公司应按照银监会有关要求划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根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

第七十八条财务公司应针对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如利率风险)和不同业务种类(如投资业务)的市场风险制定详细和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保持相互之间的一致性。

第七十九条财务公司应对市场风险进行集中管理,全面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部门及分支机构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以避免各业务部门及各分支机构之间轧差头寸而造成对市场风险的低估。

第八十条财务公司应对市场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对各类和各级限额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限额,并定期审查和更新。

财务公司市场风险限额及其种类、结构应由董事会批准。

第八十一条财务公司应对自营投资和受托投资分户管理、分账核算、规范运作。

第八十二条财务公司应确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市场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或人员应职责明确,监测相关业务经营部门和分支机构对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并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

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和人员应保持相对独立性,特别是独立于从事投资业务的部门或人员。

第八十三条财务公司实施市场风险管理,应考虑市场风险与其他风险的相关性,并协调市场风险管理与其他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第三节市场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第八十四条财务公司应按照监管要求,将表内外资产分为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资产两大类。其中,以交易为目的或以规避交易账户其它项目的风险为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头寸划入交易账户;除交易账户头

寸外的其他表内外资产,包括存款、贷款等不以交易为目的而持有的头寸划入银行帐户。

第八十五条财务公司应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及时识别各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的类别和性质。

第八十六条财务公司应持续跟踪和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主要金融市场走势以及所持金融工具价格波动等因素,及时识别与分析引起市场风险的各种要素的变化。

第八十七条财务公司应采用不同的方法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对所计量的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的市场风险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汇总,以便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掌握公司的总体市场风险水平。

第八十八条财务公司应对交易账户头寸按市值至少每日重估一次价值。

第八十九条财务公司应对所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可开发和使用风险价值等计量模型,对所承担的市场风险进行量化,并辅以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方法前瞻性的分析财务公司的市场风险状况。

第九十条财务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与特点,建立市场风险指标体系与预警机制。

市场风险监测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比例、资产负债利率敏感性比例、利率风险敏感度和投资潜在盈亏率。

财务公司操作风险控制探讨

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操作风险控制探讨 企业资金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集团企业的资金运行效率和运营管理水平。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挖掘酒钢集团内部资金潜力,调剂内部资金余缺,安全有效地管理和调度集团公司内部资金,提高整个集团的资金运作效率的必然选择。财务公司由于其经营的特殊性,风险对其来说似乎是与生俱来的, 操作风险又是其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风险。因此加强财务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探索操作风险管理新技术也是适应国际银行业监管当局的需要。 一、操作风险定义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是: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者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全球风险专业人员协会则认为,操作风险是与业务操作相联系的风险,包括来自操作业务失败形成的操作失败风险和来自环境变化形成的操作战略风险。 国际比较认可的操作风险大体可归纳为:人的行为和动因犯罪、有意差错、无意差错、流程设计不合理、流程执行不准确、流程执行的信息披露不适当或不充分、技术系统规划不合理、软硬件不支持、信息安全无保障等。 二、操作风险类型 操作风险存在于公司各种业务的自然过程之中,操作风险涵盖内容非常复杂。巴塞尔委员会按照银行损失事件的类型对操作风险进行

了七种类型的划分,结合财务公司实际情况,我公司操作风险可按以下四种风险分类:人员风险、流程风险、系统风险和外部事件风险。 三、操作风险的特点 操作风险相对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有其显著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泛性 操作风险的覆盖面非常广泛,几乎包括所有部门,几乎覆盖公司经营管理所有方面,操作风险不仅存在于业务流程中,也存在于风险管理本身实施过程中。 (二)内生性 除自然灾害及不可预测的意外事件外,操作风险的风险因素绝大多数由公司内部不合格的操作因素引起,而且单个操作风险因素和操作风险损失之间不存在清晰的、可以定量界定的数量关系。 (三)不对称性 操作风险的发生频率和损失严重程度不对称,有两类情况:一是可能经常发生,但发生后损失程度较低的操作风险;二是发生频率很低,但一旦发生后果却非常严重的操作风险,这使得操作风险在分布上呈现出肥尾的不对称性。 (四)计量的复杂性 一是操作风险成为当前最难以计量的风险,其原因在于:涉及领域宽广,涵盖公司业务方方面面,相当分散;二是形成原因复杂。操作风险成因有外部事件影响,而大部分是内部制造,其表现形式和形成原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引

附件2: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评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实现分类比较,引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已满一个会计年度及以上的财务公司法人机构。 第三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是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财协”)依据财务公司报送的数据、信息,运用行业统计分析系统对财务公司的经营水平、核心价值、管理能力以及发展环境进行定量和定性打分,最终形成评级结果的过程。 第四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和公开原则。 第二章评级指标体系 第五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标体系由经营水平、核心价值、管理能力、发展环境4大模块、8大类、18个指标组成。 第六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标体系由定量和定性两部

分组成。其中,定量指标13个,定性指标5个。 第七条经营水平模块主要评价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分为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4类,7个指标。 (一)资本充足性:下设资本充足性1个指标,评价财务公司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能力,兼顾集团对财务公司的资本补充能力。 指标公式: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之后的加权风险资产合计*100% 资本补充能力=1-集团资产负债率 (二)资产质量:下设不良资产率、贷款拨备情况2个指标。其中,不良资产率指标评价财务公司信用风险资产存在损失的程度;贷款拨备情况指标关注财务公司就贷款损失进行拨备的情况。 指标公式: 不良资产率=财务公司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余额/财务公司信用风险资产余额*100% 贷款拨备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一般准备)/各项贷款总额*100%或拨备覆盖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一般准备)/不良贷款总额*100%,按拨备金额孰高原则选取对应公式。

财务公司管理的若干控制措施分析

财务公司管理的若干控制措施分析 财务管理工作是企业的各种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一个集团来讲,它的财务公司在整个集团中占据非常关键的地位。它的存在不但能够帮助我们整合资金,而且还可以确保资源得以合理的使用。因此,我们一定要通过合理的措施,做好财会机构的管控工作。作者在这个前提之下,具体的论述了财务管理相关的内容。 标签:财务公司;管理;控制措施 进入到新的发展时期之后,行业之间的竞争变得更加的残酷,要想获得生存,就要切实提升本企业的综合实力。在这种背景之下,我们国家的很多企业开始成立自己的集团公司,并且在集团设置财务公司,具体的负责本企业的财务工作。具体来讲,财务公司作为企业的金融单位,它是集团的分属机构,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是集团的资金往来事项,并且帮助集团筹措资金,除此之外,还要负责投资咨询之类的工作。它的存在不但能够帮助我们整合资金,而且还可以确保资源得以合理的使用。 对于财务单位来讲,通过合理的使用财会措施,能够明显的降低企业的运作成本,降低负面问题的产生几率,最终确保企业的稳定有序发展。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展开财务机构管理方面的研究工作。 1 财务公司管理的制约因素 1.1 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目前,我们国家的绝大部分的财务企业都非常注意资金的使用,但是个别的工作者本身沒有意识现金的存在意义,对于资金并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更别说制定合理的使用计划了,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财务单位的发展受到极大的阻碍,有时候还会负债或是破产。除了上述以外,很多的财务工作者在开展工作之前并没有合理的控制,在工作进行之中的时候也缺少监督,因此事后的管控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究其原因,我们发现这一系列的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财务单位没有设置合理的资金管控体系,就算是个别单位设置了,也会因为工作者过于随性,而导致问题频繁出现,比如随便借款等,最终导致单位的财务情况一塌糊涂,严重干扰到整个集团的进步。 1.2 风险管理技术落后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目前我们国家的很多财务单位本身并没有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其事前以及中期的管控工作开展的非常不到位,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依靠后续的管理来掌控局面,同时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是包括对客户的风险、贷款监管指标、财务指标和资产的负债指标实施合理的研究与衡量,同时要按照获取的数据结论运用有效的风险控制对策,但是通过这种管理工作获取的信息是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目录 导言 (01) 一、2010年度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回顾 (01) 二、2011年度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02) (一)战略投资风险 (02) (二)人力资源风险 (03) (三)采购及仓储风险 (04) 1.请购环节 (04) 2.采购环节 (05) 3.验收环节 (06) 4.仓储环节 (06) (四)安全生产风险 (07) (五)质量管理风险 (09) (六)销售风险 (10) (七)财务风险 (13) (八)合同风险 (14) (九)知识产权风险 (15) (十)网络信息风险 (17) 三、全面风险管理定量分析及坐标图 (19) 四、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系统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20) 五、全面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情况 (20)

我公司为实现“十二五”期间跨越式发展,全面落实各级领导要求的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持续深化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风险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对我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0年度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回顾 我公司是具有一定研发实力的生产制造类企业,主要产品为煤矿机械和钢构产品,产品种类相对比较单一,受国家政策、市场变化的影响比较大。但公司自重组以来,稳步前进,一年一个新台阶,重要的一点原因就在于能够始终注意业务流程当中的风险控制,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公司在各业务流程中从实际出发,初步建立了一套风险管理体系,实行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的日常监控和风险应对措施的落实,积极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大大增强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2010年,我们对公司内外部政策和经营环境信息、风险管理案例以及制度、流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分析,深入各个业务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组织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进行了风险专项分析及风险评估,对公司风险环境进行了研究分析,提出了公司需要重点防范的五大风险: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针对不同的风险,相关部门提出了相应的可行性策略,包括风险管理原则、目标和管理工具,指出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要实现“效率、效益、效果”的综合平衡,确定了风险管理工作的损前和损后目标,提出了应对具体风险的措施,强调应对措施的选择应突出重点,综合考虑,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方法,实施后初见成效。公司

浅谈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

浅谈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 摘要 财务公司是经人民银行批准办理企业集团成员单位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是适应国民经济横向联合要求,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增强企业集团凝聚力,降低集团企业资金成本,推动企业集团发展的产物。财务公司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的研究中将对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进行初步的探讨提出解决财务公司存在问日的对策,促进财务公司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研究 Asbtract Finance company is approved by the People's Bank of conduct financial business enterprise group member units of non-bank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t is adapted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horizontal integration to achieve a combination of industrial capital and financial capital, enhance group cohesion, reducing the cost of capital group companies, business groups to promote product development. Finance companies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but also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this article will study the company's financial risk management made a preliminary study finance companies exist to solve day to ask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better development finance company. Keywords: financial companies, risk management, research

全面风险管理手册.

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手册 二0一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本手册作为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通过建立并运行系统的风险管理机制(即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并合理承担或利用所面临的风险,简化管理行为、整合管理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的目的,在公司管理各项系统进行有效整合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公司实现既定目标提供充分的保障。 1.2依据 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国资委2013年度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模板)》、 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

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 号)《中国保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手册》 GB/T 24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ISO31000:2009《风险管理原则和指导方针》 GB/T19001-2008/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GB/T50430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380:2006 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OHSMS18000;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3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应当遵循手册要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本手册对控股子公司具有指导意义,各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本手册的基本框架,结合自身特点参照实施,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1.4手册的颁布 本手册于2013年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颁布,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 中海集团财务公司 严李浩 集团财务公司是产融结合的产物。自1987年东风汽车财务公司——国内第一家财务公司成立至今,目前国内正式开立的财务公司机构总数已经超过120家,财务公司所在的企业集团涵盖了十余个行业。截止2010年底,我国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1.6万亿元,净资产总额为1861.76亿元。财务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产业集团的附属产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对财务公司的外部约束相对较弱,因此,加强内部控制对于提高财务公司防范非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提升管理水平至关重要。本文在讨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理论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理论 所谓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以及提高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与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理论的前身是20世纪40年代的内部牵制理

论,并在20世纪70年代取得了较大发展,形成了基于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结构理论。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理论的提出,它才真正被金融机构所熟悉和应用。20世纪90年代国际金融机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等,使全球金融界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由于我国财务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较大差异,更凸显了财务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一是财务公司具有典型的产融结合特征。财务公司产生于实体经济,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企业集团出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效率的目的,产生内部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的需要,而设立财务公司。企业集团的主要精力在于实业,财务公司明显处于从属地位,集团对金融的管理能力一般要弱于实业。二是具有“内部性”。其股东是企业集团及其关联成员,服务的成员主要是其股东,股东与服务对象单一,这与商业银行存在明显区别。三是有向综合经营发展的趋势。财务公司既从事融资业务,又从事结算业务,还从事投资业务,跨市场经营必然加大其金融风险,对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财务公司的上述特点,必然造成财务公司的透明度较低,外部监督较弱,进而对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的依赖性更高。 一般来说,良好的内部控制要遵循如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设计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等;(二)相互牵制原则,公司必须在每项业务流程上配给足够的参与人员,一般不少于两个,从而形成人员之间的相互制约,避免因“一人操作”可能出现的事故和差错或因无人监督造成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现象,相互牵制原则可以及时发现或制止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升公司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

企业财务公司管理规定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2004年7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5号发布,根据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本办法所称外资投资性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独资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所称投资企业包括该外资投资性公司以及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与其投资者共同持股超过25%,且该外资投资性公司持股比例超过10%的企业。外资投资性公司适用本办法中对母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企业适用本办法中对成员单位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六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指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章风险信息的收集和识别 第四章风险评估 第五章风险应对 第六章内部控制管理 第七章全面风险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第八章风险管理文化 第九章全面风险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集团各中心及各分子公司落实《天明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实施开展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 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健发展,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集团各中心及分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贯彻执行本指引。由集团决策委员会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的企业风险,是指未来的内外部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呼的集团为X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的全面风险管理,是指集团围绕总体战略经营目标,通过在各个管理环节和日常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 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六条本指引所称的风险管理基本流程指: 1收集风险管理的初始信息 2对风险信息的识别 3进行风险评估 4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5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6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改进 第七条本指引所称的内部控制系统,是指根据风险管理策略目标以及集团相关规定,针对集团战略、投融资、财务、审计监察、法律事 务、人力资源、招采、加工制造、销售、物流、质量、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以及其他外部可能 影响企业的因素等,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 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八条集团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实现的风险管理目标如下: 1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确保企业内外部,尤其是企业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确保遵守

[管理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 (管理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 20XX年XX月 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2004 年7 月27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 年第5 号发布,根据2006 年12 月28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的决定》修订)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于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关联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之上的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之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 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本办法所称外资投资性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于中国境内独资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所称投资企业包括该外资投资性公司以及于中国境内注册的,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和其投资者共同持股超过25% ,且该外资投资性公司持股比例超过10% 的企业。外资投资性公司适用本办法中对母公司的关联规定,投资企业适用本办法中对成员单位的关联规定 第四条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运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人益。 第五条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六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财务公司名称应当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且标明“财务XX 公 司”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名称中应包含其所属企业集团的 全称或者简称。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于其名称中使用“财务公司”字样。 第七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壹)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 (2004年7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5号发布, 根据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三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三 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二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二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二子公司二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三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二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二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三 本办法所称外资投资性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独资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三所称投资企业包括该外资投资性公司以及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与其投资者共同持股超过25%,且该外资投资性公司持股比例超过10%的企业三外资投资性公司适用本办法中对母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企业适用本办法中对成员单位的相关规定三 第四条 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三 第五条 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三 第二章 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六条 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三 财务公司名称应当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并标明 财务有限公司”或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名称中应包含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称或者简称三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 财务公司”字样三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办法(正式发文稿)

中国国有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有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集团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和基层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发展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五大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工作,具体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发展目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制度流程和方法技术等),

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一)风险初始信息收集; (二)风险识别; (三)风险评估; (四)风险应对;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企业总体经营发展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促进企业实现战略目标; (二)确保企业实现内外部真实、可靠和有效的信息沟通;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四)确保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五)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七条风险管理是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应与其他职能管

浅析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控中的难点与措施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a9339755.html, 浅析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控中的难点与措施作者:周阳 来源:《新财经》2019年第23期 [摘要]自1987年第一家财务公司成立后,伴着改革的春风,财务公司作为金融市场的新兴成员,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截至2018年年末,已达到253家。在财务公司充分发挥“资金归集、资金结算、资金监控、金融服务”四项平台功能,为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带来效益。文章从财务公司风险管控实操出发,以分析存在的难点为切入点,從监管、集团、财务公司自身三个维度破题,提出相应的措施,以期提高风险防控水平,保障财务公司稳健发展,助力集团供给侧改革。 [关键词]财务公司;监管新常态;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F275.5 财务公司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20世纪80年代全国第一家财务公司诞生至今,30年间财务公司已成长为企业集团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开展投融资活动的重要支持。 在财务公司改革、发展、创新的业务模式与金融产品的同时,风险管控的压力随之增强,不可避免地出现风险管控中难点,如何解决难点,更好地推动风险管控精细化水平的提升,对推动集团供给侧改革,提供安全、优质的金融服务意义尤为重大。 1 财务公司在风险管控中存在的难点 1.1 监管新态势与全面深度实施之间存在一定难度 1.1.1 多头监管,较难做到深度精准 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金融系统延续“强监管、严问责”的高压态势,为进一步管控金融系统性风险,监管部门频出重拳,“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深化整治银行业乱象”等系列监管工作部署众多。以2019年为例,仅上半年,银保监局下达的红头文件合计已300余份,专项工作不胜枚举,如“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排查”“合规建设三强化”“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信用文化建设”“非法集资排查整治”“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等,存在同一类别的专项工作多年部署但细项不尽相同等情况,专项工作呈现逐年叠加状态,与此同时人民银行对反洗钱工作、央行评级、MPA管控、LPR机制等严抓严控,系列文件精神、自查检查频发,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可能导致财务公司在日常工作中疲于应对而很难做精做专。 1.1.2 参照管理,实际工作存在“水土不服”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四章会计的内部控制 第五章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 第六章内部控制的监督与纠正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公司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财务公司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财务公司协会根据《中国财务公司行业自律办法》,借鉴《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结合财务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是财务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所从事的各种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一种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确保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规范业务活动,提高财务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 (三)保证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运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确保财务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确保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第四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必须贯穿各项业务过程,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财务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各级人员都必须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三)审慎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任何业务的开展都要防范风险、审慎经营。 (四)制衡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应当做到权责分明,相互牵制。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财务公司应围绕防范和降低风险、提高资产

浅论财务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

浅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 Study on Credit Risk Management of the Enterprise Group Finance Company Candidate: Song Le Gang Supervisor: Ping Xin Qiao China Center for Economic Research Peking University

声明 任何收存和保管本论文各种版本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本论文作者同意,不得将本论文转借他人,亦不得随意复制、抄录、拍照或以任何方式传播。否则,引起有碍作者著作权之问题,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摘要 集团财务公司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本文采用将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对国外信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实践调研着手,揭示了信用动因,同时客观地分析了目前我国信用制度状况。在全面介绍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历史发展沿革及其风险状况后,指出信用风险对于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借鉴国外同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针对目前管理上普遍存在的问题,设计了一个适合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可行方案,强调了信用文化的建立、信用风险的控和信用评级。 关键词:财务公司;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Study on Credit Risk Management of the Enterprise Group Finance Company [Song Le Gang] Directed by [Ping Xin Qiao] Abstract The definition of Chinese enterprise group finance company is that enterprise group finance company is a non band finance agency which purpose is to strengthen the centralized management and to enhance the using efficiency of the fund of the enterprise group. Chinese enterprise group finance company also provides financial management service for business enterprise group. After a brief introduction of the background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credit risk management of the world, the thesis revealed the basic factors in the credit after the study on gamble between the creditor and the debtor. The present institution of our country was also be analyzed in this thesis. The developing history of the enterprise group finance companies showed that the credit risk is significant. On the basis of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credit risk management experiences and problems in the world, a feasible scheme of the credit risk administrations for finance companies of our country was designed. In the schem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redit culture, the control of the credit risk and the measurement of the credit were especially emphasized.

论财务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

论财务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摘要】财务公司在产融结合的风险环境中经营,需要通过全面风险管理来尽可能地降低风险系数,最大限度地防范、控制和减少风险损失。为此,财务公司要充分认识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面风险管理的实现,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关键词】财务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 现实要求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的一种金融组织形式。在产融结合的运作过程中,财务公司面临许多不确定性的风险因素。因此,通过全面风险管理,对各种风险作出及时正确的辨识、评价和控制,是财务公司预防风险发生的重要途径,也是控制风险及减少损失的重要手段。 一、全面风险管理对财务公司的重要作用 根据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制定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提出的定义,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来说,全面风险管理的作用至少体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风险管理是财务公司防范风险的基础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给各个金融机构以深刻教训,市场经济大潮瞬息万变,发生风险是常有的事。只有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才能避免风险损失,也只有充分预防才能在风险发生时从容应对。财务公司作为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机构,它所从事的很多业务本身就具有金融风险。比如信用风险、投资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这些风险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对财务公司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必须瞻前顾后、居安思危,通过系统的全面风险管理,主动防范风险的出现。 (二)全面风险管理是财务公司稳健运行的核心 随着现代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产业资本在存量上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就要求大企业、大集团必须寻找到能够持续、大量地获得资金的途径,支持规模经济的扩张,财务公司就是应企业集团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通过财务公司这一特殊的金融机构,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交叉融合、双方同生共长,产业资本实现了在相对较低的成本上获取资本和资金,金融资本则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增值,扩大了金融资本的支配权。然而,在产融结合过程中,除了要保证金融资本的收益性外,还要保证金融资本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如果片面追求产业资本的快速扩张,而忽视金融资本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就会使产融结合的风险暴露出来。 (三)全面风险管理是财务公司科学发展的保障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的通知 (银监发[2007]12号)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各银监局: 现将修改后的《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银监发〔2006〕78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申请设立工作,确保财务公司市场准入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规程用于规范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筹建和开业阶段的市场准入行为。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外资股本占25%以上)的市场准入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审查批准。 第二章设立条件 第五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拥有核心主业。 (二)申请前1年年末,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三)申请前1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四)财务状况良好,申请前连续2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均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六)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一定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七)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无不当关联交易。 (八)资信良好,申请前连续2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九)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5844

XXX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三、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记账采用电子记账方式。 四、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对于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至少提前30天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财务人员离职管理不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与接交人员完整交接工作资料及其他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移交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相关实物、电子资料及其他纸质原始资料、未了事项、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三部分: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支情况,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并与会计核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保证账账相符。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调货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财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财务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依据银行业风险分类框架,本指引所涉及财务公司的风险一般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及国家风险。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财务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运用适合的风险管理方法,实施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本指引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对所从事业务管理活动的风险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措施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一种机制。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风险管理不可分割的部分,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第五条财务公司应根据风险管理整体目标,建立针对不同类型风险的风险管理体系,体系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风险管理政策、策略和程序;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监督与评价机制;危机处理机制。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是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本指引将在分则部分分别阐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的风险管理体系框架。 第六条财务公司应通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实现以下目标: 1. 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2. 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3. 确保财务报告和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 4. 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最大化”的经营管理模式转变,确保风险、成本与收益相匹配,并服务于企业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 5. 提高财务公司危机处理能力,确保业务连续性; 6. 提升财务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二节全面风险管理政策 第七条财务公司应结合内外部环境,依据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制定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政策应与财务公司的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与其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资本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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