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心医院田心院区门诊部专家、专科和门诊安排表2017.7

株洲中心医院田心院区门诊部专家、专科和门诊安排表2017.7
株洲中心医院田心院区门诊部专家、专科和门诊安排表2017.7

株洲中心医院田心院区门诊部专家、专科和门诊安排表2017.7.31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星期天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普外科黎柏峰?柏文亮科室派人孙科李香琼

骨外科专科派人胡凯?周一丁吴征夏跃文等林敏知普门泌尿外科范玉华欧雄广范玉华杨先群?

乳腺外科王泽强?

皮肤科专家坐诊专家坐诊

儿科邓乃沙专科派人专科派人专科派人范新花?范新花?陈士曼?陈士曼?邓乃沙专科派人专科派人

急诊科王少春王少春

神经内科专科派人王若云熊峰普门王若云专科派人专科派人

心内科覃军普门何毅?高血压门

郭书红?

高血压门诊

覃军专科派人

呼吸内科周军专科派人周军专科派人周军专科派人

内分泌科樊乔帆樊乔帆专科派人樊乔帆专科派人

肿瘤消化龙启升专科派人龙启升专科派人专科派人普门专科派人

眼耳鼻喉

彭振华专科派人林湘如?张跃林?刘璟?专科派人专科派人王嵘专科派人彭振华专科派人专科派人科室派人

口腔科王洁峰王洁峰王洁峰王福华马壮罗静李庆祝李庆祝(全天)科室派人吴桂娇?吴桂娇?吴桂娇?吴桂娇?吴桂娇?

康复医学

罗勇

谢本胜康永清

谢本胜康永清

妇产科徐琼?骆祚兰?宋伟志科室派人科室派人徐琼?科室派人宋伟志科室派人专科派人

普通内科王新民内一科王新民王新民王新民

神经内

科王新民王新民王新民内二科

王新

王新民

普通外科泌尿外科普外科普外科普外科骨外科骨外科普外科骨外科普外科骨外

科中医科李洲平薛芳芳罗勇王鸿慧谢力

注:1、专家门诊挂号票每天交导诊汇总。

2、本部专家坐诊时间上午8:00—12;00,院区专家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3、根据院区要求,对出诊科室和人员将严格考核。

4、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100元,30分钟以上者则按照缺诊处理并处罚。每月科室缺诊三次(含三次)以内每次200元;超过三次以上加倍处罚(400元/次)。特殊情况请假请直接报告院长批准。

5、普通外科和普通内科诊室为一楼和二楼第一诊室;如当天有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以普通门诊为准坐诊第一诊室。

6、?为主任医师,粗体加下画线为专家门诊。专家和专科派人坐诊按职称进行挂号;普通门诊、急诊和特优免费按院区相关规定进行。皮肤科每周由专家轮流坐诊【陈家福?、罗文辉、陈辉霞、李菲和陈秋江】,耳鼻喉科轮流坐诊专家【彭增龙?、林湘如?或黎可华?王嵘】。

7、本安排从2017年8月1日开始。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 122 号2008 年6 月21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 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 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 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60 床、1 00 床、200 床、300 床、400 床、500 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3.5 倍相匹配。

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450家

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基地名录(450家) 省份序号培训基地名称 北京 (28家) 1 北京医院 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与医院 3 中日友好医院 4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5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 6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7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8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9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10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1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1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13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4 北京积水潭医院 1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6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17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18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19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20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2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2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23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24 北京回龙观医院 25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26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27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 28 中国人民武装**部队总医院 天津 (18家) 29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30 天津市人民医院 31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32 天津市南开医院 33 天津市天津医院 34 天津市环湖医院 35 天津市眼科医院

36 天津市口腔医院 37 天津市胸科医院 38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39 天津市儿童医院 40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 41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42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43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44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45 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 46 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 河北 (8家) 47 河北省人民医院 48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49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50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51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52 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 53 沧州市中心医院 54 邯郸市中心医院 山西 (12家) 55 山西大医院 56 山西省人民医院 57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58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59 太原市中心医院 60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61 山西省汾阳医院 62 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 63 临汾市人民医院 64 运城市中心医院 65 长治市人民医院 66 晋城市人民医院 内蒙古 (3家) 6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68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69 内蒙古包钢医院 辽宁 (22家) 70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71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指南(人员配备)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人员部分)

骨伤科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有稳定的医师队伍,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不低于6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医师具备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在不同年龄段无人才断档;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的人才梯队。 第十六条中医医院骨伤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中医骨伤科医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具有从事中骨伤科专业8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三级中医医院骨伤科主任应由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中医医院骨伤科执业医师人数在15人以上的,应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骨伤科专业临床工作20年以上。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和创新,负责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发展方向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与实施重点项目。 第十八条中医医院骨伤科的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骨伤科专业临床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三级中医医院骨伤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附件 肝病人员队伍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肝病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7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经过中医专业培训的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肝病科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具有支撑科室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 第十七条三级中医医院肝病科主任应由从事中医肝病科专业10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八条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三级中医医院肝病科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肝病科,可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株洲酒店宾馆攻略

株洲酒店推荐及介绍 1:株洲华天酒店是同湖南华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合资经营的五星级酒,首期投资约3万元人民币。酒店位于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是湖南省第一家五星级酒店。 酒店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号 所属位置>株洲火车站天元区 2:株洲市新天红东大酒店是严格按照国家四星级标准建造的产权式商务型酒店,总面积愈三万五千平方米的时尚A、B双子塔楼及商业群楼浑然天成,座落在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体育路与人民路交汇处,地处城市胸膛,交通极为便利。 酒店地址>湖南株洲体育路48号 所属位置>文化园 3:株洲九方大酒店是由株洲电力机车厂和电力机车研究所合资兴建的一家集商务、会议、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新型涉外饭店。地处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电力机车的摇篮),距市中心、火车站仅10分钟的车程,临近320国道,交通便捷。 酒店于2003年1月18日开业,楼高12层,附楼高3层,总建筑面积1.4万余平方米。酒店建筑风格端正典雅、中西合璧,既蕴含返朴归真的自然韵律,又洋溢着二十一世纪的现代气息。酒店拥有设施齐全的客房,设有豪华客房、商务套房及残疾人用房,并配有豪华商务公寓,装饰高雅温馨,设施齐备。每个房间均有中央冷暖空调、国际直拔长途电话、迷你酒柜、卫星电视、INTERNET宽带网等设施。风格各异的中、西餐厅、美食广场、咖啡厅及各种类型的豪华包厢,佳肴琳琅,美食荟萃,任君选择。会议中心设施齐备,功能先进,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有适合举行会议、贵宾接待的能容纳200多人的多功能宴会厅,还有适合商务洽谈、签字、会见的小型会议室。娱乐中心功能齐备、设施一流,拥有保龄球馆、棋牌室、桌球室、健身中心、美容美发中心、桑拿足浴中心等康体设施,能满足度假和商务客人的不同需求。 酒店地址>株州市田心区小东门一号 所属位置>株洲火车站 4:株洲国宾酒店,系株洲市首家加入国际饭店金钥匙组织和中国名酒店组织的四星级豪华型商务酒店,位居湖南省株洲市中心商业区(株洲市建设南路58号),距离中国交通枢纽株洲火车站300米,距黄花机场约45分钟车程,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交通四通八达,尽占便利,直抵市内、省内各主要旅游点,无论您是来去匆匆的商贾精英,还是政界要员,也无论您是悠闲雅士,或者您是……入居国宾酒店,尽可省减车马劳顿之烦苦。 用心营造的国宾酒店主楼共27层,造型独特,色调高雅,气势宏伟,超然气派,实力雄厚的投资业主紧追二十一世纪国际酒店业务发展潮流,赋予国宾酒店非同凡响的外观越不凡,为株洲市最醒目的标志性建筑,晚暮中与星月共辉,更显流光溢彩,。碧玉柱般的两台豪华观光电梯直达顶层丽景酒廊,株洲的繁华风貌与湘江两岸的如画美景可尽收眼底,拥有高级客房186间,分设豪华客房、家居客房、豪华套房、大使套房、总统套房等;其中,各

XX市XX区中医医院科室简介【模板】

**市**区中医医院科室简介 中医肛肠科简介 **市**区中医院中医肛肠科,已创建有14年历史,科室在治疗手段上即保持传统的中医优势,又辅于现代医学方法,中西医结合,双管齐下,经过长期实践,对混合痔、肛瘘、肛裂、肛周脓肿、脱肛、肛周瘙痒症、便秘等各种肛肠科疾病等形成一套即完整又独到的治疗方法,特色鲜明,疗效显著。 科室现有专科医师5名,其中本科学历4名及中专学历1名。目前具有高级职称(副主任医师)2名,住院医师3名。 中医肛肠设备:肛肠综合治疗仪、熏洗机。 中医肛肠科主诊范围:混合痔、内痔、外痔、肛瘘、肛裂、肛周脓肿、脱肛、肛周瘙痒症、便秘、肛门尖锐湿疣等。 科室开设无节假日门诊,星期一--星期日全天开设门诊,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夏天:15:00-18:00),预约咨询电话:0592—********。

外科简介 外科是中医院重点发展科室,有医护人员23人,设床位56张,科内分设:普外科、胸外科、脑外科、泌尿外科和皮肤科专业。 外科有从“三甲”医院引进的主任医师薛宝林作为学科带头人,科室大多数医生曾在北京、上海等大医院进修学习,增长知识和技能,了解外科专业国内外进展情况和发展趋势,在工作中注重将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临床。外科年均完成手术400例次以上,效果良好,深受患者的信赖及好评。 外科开展的手术范围,普外科:甲状腺、胃肠、肝胆脾胰、乳腺、周围血管疾病和阑尾炎、疝气以及各种微创手术;胸外科:食道、肺、纵膈等;颅脑外科:各类颅内血肿清除。现已完成较大的手术有:1.甲状腺大部分切除、全切除及甲状腺癌根治术; 2.乳腺癌各种根治术; 3.胃大部切除、全胃切除和胃癌根治术; 4.结肠癌和直肠癌根治术; 5.各种胆囊手术和肝外胆管内外引流术; 6.肝叶切除术; 7.胰十二指肠切除术; 8.门静脉高压断流术和分流术; 9.各段食管和贲门癌切除术;10.纵膈、肺手术等;11.重症腹部和胸部脏器损伤的手术救治;12.腹腔镜胆囊切除等微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卫办规财发[2008] 122 号 2008 年 6 月21 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与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 加强与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 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就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与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 就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 也就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 60~500 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 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 贯彻与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就是的原则, 达到布局合理, 功能完善, 分区明确, 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 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 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 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突出中医药特色, 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 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 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与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 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 并留有改造与发展余地。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 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 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 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 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 0. 22~0. 27 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 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 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 按病床数量, 分为 60 床、1 00 床、 200 床、 300 床、 400 床、 500 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 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 3. 5 倍相匹配。

中医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 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 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60床,100床,200床,300床,400床,500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35倍相匹配.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的中医 医院日门(急)诊量可按专科实际日门(急)诊量做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的用房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药剂科室等基本用房及保障系 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服务等辅助用房组成(见附录一).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室,中医传统疗法中心,大型医疗设备等项目的用房应根据需要合理 设置,建筑面积单列.

株洲市(全市)医院、床位和医生数量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株洲市(全市)医院、床位和医生数量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株洲市医院、床位和医生数量情况现状及趋势。 株洲市医院、床位和医生数量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株洲市医院、床位和医生数量情况数据分析报告深度解读株洲市医院、床位和医生数量情况核心指标从医院数量,医院床位数量,执业(助理)医师数量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株洲市医院、床位和医生数量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株洲市医院、床位和医生数量情况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株洲市医院、床位和医生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株洲市医院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株洲市医院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医院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株洲市医院数量占全国医院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株洲市医院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株洲市医院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医院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医院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株洲市医院数量同全国医院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株洲市医院床位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株洲市医院床位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医院床位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株洲市医院床位数量占全国医院床位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株洲市医院床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株洲市医院床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医院床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中医院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发展规划(精)

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 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为认真贯彻省、市中医药大会精神, 不断提升我院综合服务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优势, 进一步加强我院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项目意义 通过省重点专科项目实施, 加强医院重点支柱科室的建设, 改善专科基础设施, 提高专科人员的专业理论和诊疗水平, 发挥重点专科的辐射、示范、带头作用,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降低患者治疗费用,逐步形成中医特色突出、诊疗水平较高,能带动医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重点中医专科, 成为全省知名度较高的重点中医特色专科,实施“三名” (名医、名科、名院战略。 二、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一专科建设发展项目 l 、以诊治高血压、冠心病、慢性心衰为基础,创建甘肃省重点中医专科—— 心脑血管病专科。 2、以诊治糖尿病及并发症为基础,创建甘肃省重点中医专科一糖尿病专科(病。 3、以诊治各种骨伤、骨病、颈、肩、腰、腿痛病为基础,创建甘肃省重点中医专科——骨伤病专科。 (二专科建设发展目标

l 、加强科室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科室病床需要(专科≥ 20,专 病≥ 10 ,使科室病床数、基础设施在全省中医医院同类科室中处于领先地位。 2、加大专科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为专科发展配备必须设备。 3、加强科室人才梯队建设, 选好学科带头人和学术继承人,大力引进高科技人才,加强专科人才培养,积极开展科内业务讲座(>1次 /月 ,积极选派专科优随访秀中青年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4、不断加强专科专病的内涵建设, 突出中医特色,使专科的病床使用率 >90%,中医治疗率门诊 >85%,病房 >70%,专科门诊量 >全院 1/10,县域外患者比例 >25%,出院患者≥ 20%。 5、积极探索本科急危重症疑难病症中医治疗。在 3— 4个相关疑难病症的中医治疗上有突出的疗效, 注重治疗措施的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尤其是中医辨证论治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开展 1— 2项客观化诊断研究,进一步加强中医特色诊断,积极引进新技术、新疗法(≥ 1项 /年 ,加强横向联系,促进合作交流,合作及交流项目≥ l 项 /年。 6、健全学术网络,为相关单位提供技术指导,采取多种形式推广相关技术。每年承办市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 积极申办省级或市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 7、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科室的辐射面和影响面。 8、积极开展中医特色疗法,强化中医辨证论治规律研究,制定本科常见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协定处方。 9、认真落实核心制度,不断提高以中医内容为主的医疗查房、教学查房、行政查房、护理查房质量,积极开展中医特色护理。 10、加快院内中医制剂的研制和申报工作, 力争科室自制中药制剂品种专科 >3种,专病 >2种,为新药的研制开发奠定基础。 11、加强科室实验室、研究室建设,为科室临床开展科研工作打下基础。提高专科科研能力,加强临床科研,科研课题省级 >l项 /3 年,市地级 >2项 /3年;科研成

泌尿外科工作手册(重排版)

株洲市中心医院泌尿外科 工作手册 第一章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一节、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组成 第二节、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第三节、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章科室工作制度 第一节、泌尿外科其他管理制度 第三章泌尿外科各岗位医师职责 第一节、泌尿外科主任职责 第二节、病房医师职责 (一)、总住院医师职责 (二)、住院医师职责 (三)、二级医师职责 (四)、三级医师职责 第四章泌尿外科常见病诊疗指南 (一)、慢性前列腺炎 (二)、尿道狭窄 (三)、膀胱癌 (四)、膀胱结石 (五)、前列腺增生 (六)、鞘膜积液 (七)、肾癌 (八)、肾与输尿管结石 (九)、肾盂癌

第五章、泌尿外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一)、导尿术 (二)、膀胱镜检 (三)、尿道扩张 (四)、耻骨上膀胱造瘘 (五)、静脉切开术 (六)、徒手心肺复苏 第六章、泌尿外科医疗风险防范预案与处理流程 第一节、泌尿外科公共相关应急预案 (一)、火灾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二)、停电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三)、病人外出(外出未归)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病人 (四)、投诉的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五)、病人投诉的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六)、住院病人失窃的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七)、医护人员针刺伤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八)、病人跌倒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第二节、泌尿外科医疗相关应急预案 (一)、各类导管意外脱出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二)、气管切开病人意外拔管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吸痰过程中中心吸引装置出现故障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三)、吸痰过程中中心吸引装置出现故障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四)、吸氧过程中中心吸氧装置出现故障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医院科室分类(最全版)

医院各科室主要职能 科室整理 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肾内科、血液内科、免疫科、内分泌科、 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心胸外科、泌尿外科、心血管外科、乳腺外科、肝胆外科、器官移植、肛肠外科、烧伤科、骨外科 妇产科:妇科、产科、计划生育、妇幼保健 男科: 儿科:儿科综合、小儿内科、小儿外科、新生儿科、儿童营养保健科五官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 肿瘤科: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肿瘤妇科、骨肿瘤科、放疗科、肿瘤康复科、肿瘤综合科 皮肤性病科:皮肤科、性病科 中医科:中医全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保健科、针灸按摩科、中医骨伤科、中医肿瘤科 传染科:肝病科、艾滋病科、结核病、寄生虫 精神心理科:精神科、心理咨询科 整形美容科: 营养科: 生殖中心:

麻醉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 医学影像科:核医学科、放射科、超声科 其它科室:药剂科、护理科、体检科、检验科、急诊科、公共卫生与预防科、全科、设备科 具体科室职务 一、内科疾病列表 1、神经内科 小儿脑瘫、脑血栓、脑出血、脑水肿、脑血管病、小儿癫痫、癫痫、脑萎缩、脑积水、脑电图、脑炎、脑膜炎、脑震荡、帕金森、脑供血不足、颅脑先天畸形、巨脑回、偏瘫、截瘫、痴呆、失眠、晕厥、三叉神经痛、失语、周围神经病损、内耳眩晕、头晕、神经衰弱、 耳聋、神经炎、耳鸣、头痛、植物神经疾病、植物神经紊乱、神经官能症、面肌痉挛、面瘫、抽动症、重症肌无力、肌病、惊厥、发作性睡病、佩梅病、神经遗传性疾病、脑脓肿、视神经病、失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神经系统副肿瘤、小儿肌营养不良、脑寄生虫病、运动神经元病、脊髓空洞症、脊髓灰质炎、智力障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尿失禁、中枢神经脱髓鞘、锥体外系疾病、脊髓小脑变性症、神经介入、神经皮肤综合症 2、心血管内科 冠心病、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先天性心脏病、小儿先天性心脏病、高血脂、三高症、心衰、心律失常、小儿心律失常、心脏瓣膜性疾病、心肌病、心脏病、心肌炎、小儿心肌炎、风湿性心脏病、肺栓塞、肺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指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院科室建设指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发布中医医院妇科、儿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肿瘤科、骨伤科、肛肠科、针灸科、推拿科、急诊科等11个科室的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规范了科室基本条件、人员队伍、服务技术、环境形象等方面,并列出科室常用方剂目录。该指南适用于二级以上中医医院。 指南要求,妇科、儿科、皮肤科、耳鼻喉科、肿瘤科、肛肠科等科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70%,推拿科不低于80%,针灸科不低于90%,眼科、骨伤科、急诊科则不低于60%。 各科室住院医师应掌握本科主要病种诊疗方案(规范、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重点掌握100首常用方剂(骨伤科为120首,耳鼻喉科为60首),掌握本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主治医师能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副主任医师应具备中医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疑难、危重病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而针灸科住院医师需掌握毫针、三棱针、皮肤针等针法及灸法,耳针,电针、腧穴药物贴敷、腧穴药物注射,留罐、闪罐、走罐等常用基本操作技术。 指南对于各科室主任的任职工作经历作出规定,妇科、骨伤科、肛肠科主任应具有本专业8年以上工作经历,儿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肿瘤科、针灸科、推拿科等科室主任应具有本专业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而急诊科需要有3年以上中医急诊工作经历。 各科室执业医师人数在8~15人以上的,应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学术带头人负责指导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和创新工作,为组织、制定与实施重点项目提供决策,把握科室发展方向。 各科室指南对本科室服务技术作出要求。其中,妇科应开展中药外敷、灌肠、熏洗、针灸、推拿、局部用药、耳穴、刮痧、穴位贴敷、拔罐等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创造条件开展中药超声导入、音疗、熏蒸、穴位注射、砭石、钩活术、平衡针、火针、腹针、热敏灸、雷火灸等服务项目。 儿科鼓励应用中医药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无论门诊还是病房,均应设立中医外治室,能开展推拿、针刺、灸疗、贴敷治疗、药浴等治法。 皮肤科应开展湿敷、清创、药膜、穴位贴敷、面膜、拔罐、针灸、熏洗等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创造条件开展钩活术、蜂疗、火针、热敏灸、雷火灸、穴位埋线、放血、熏药、鲜药外治、临方调配等服务项目。眼科应开展点眼法、滴眼法、涂眼法、浸眼法、洗眼法、熏眼法、敷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最新资料推荐------------------------------------------------------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 122 号 2008 年 6 月21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 60~500 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 1 / 17

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 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 0. 22~0. 27 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 60 床、1 00 床、 200 床、 300 床、 400 床、 500 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 .. .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 122 号2008 年6 月21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 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i. .w.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 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 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60 床、1 00 床、200 床、300 床、400 床、500 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3.5 倍相匹配。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一、总则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皮肤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 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皮肤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皮肤科管理者加强科 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皮肤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 物和技术开展皮肤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皮肤科的 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对皮肤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 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皮肤病诊疗工作有1 效开展。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开设独立的专业门诊,有条件的 可以开设病房,有急症处理能力的可以开设急诊。

中医医院皮肤科门诊应当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 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中医医院皮肤科病房应当设置治疗室和患者淋浴室,有条件的 应当设置药浴室、熏蒸室,应当通风良好,绝缘防雾,铺设防滑地砖。 开展中药临方调配的,应具备外用中药临方调配的条件。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 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中医医院皮肤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医院级别、科 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要求(见附件1)。设置药浴室的,应当配备煎药设备、浴盆、水温调节与定时装 置、应急呼叫装置、消毒设备等。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 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药浴、擦药、湿敷、熏蒸、腧穴治疗、 外用中药临方调配等皮肤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其相应的管 理制度。 2 三、人员队伍 中医医院皮肤科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占70% 以上,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中医医院皮肤科医师队伍,高级、中级、初级专业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指导意见

附件1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 建设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要求,为明确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要求,指导建设单位开展建设工作,发挥最大投资效益,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指导意见所称重点中医医院,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组织遴选并重点支持建设的省市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 第三条重点中医医院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发挥特色、创新机制,优化拓展中医医院功能布局,促进临床科研有机结合,全面提升中医医院临床服务水平与传承创新能力,支持重点民族医项目建设,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弘扬中医药文化,带动和推进全国及区域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 第四条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依托区域乃至全国有影响力、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综合实力强的中医医院,进一步强化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能力,

探索中医临床学术发展路径,培育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创新中医临床诊疗模式,完善传承创新支撑条件,使之成为全国及区域重大疑难疾病中医药诊疗中心、中医药学术传承与人才培养中心、中医药成果转化推广中心。 第二章具体建设目标 第五条通过建设,使建设单位达到:功能布局优化、设施设备先进、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优良、中医药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模式机制创新、适应群众需求,具有很强的中医临床服务能力和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成为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中发挥龙头作用的中医医院。 第六条通过建设和相关项目的实施,每个建设单位预期取得以下成果: (一)重点建设4个中医药(含民族医药)特色优势明显和社会急需的重点专科,专科诊疗重大疑难疾病的水平和临床疗效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并形成可推广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 (二)建立完善中医临床传承创新平台,形成临床科研有机结合机制,大幅提升中医临床研究能力与水平。 (三)通过开展多专业联合诊疗、中医综合治疗、经典病房等探索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医诊疗模式。

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

1.总论 1.1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1.1.1项目名称 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1.1.2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1.1.3项目建设地址 县城马鞍山新区 1.1.4项目建设单位 县中医医院 1.2承办单位概况 县中医医院系全民所有制医疗事业单位,成立于1979年10月,其前身为1972年设立的胜峰地区医院,原址设城关镇状元街。1982年在城关西正街购县总工会房屋进行改造开设西街门诊(现二门

诊),1984年在护城乡城南村(现城关镇城兴社区)征地40.1亩,并着手修建住院大楼,1986年住院大楼竣工并投入使用,该医院实现整体搬迁,原址转给县卫校。 建院30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医院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该医院总用地面积为42.3亩,其中院本部40.1亩,二门诊2.2亩,计28200平方米,除去街道建设面积和生活区面积,工作区面积为11000平方米,其中院本部9533平方米,二门诊1467平方米。该医院建筑面积9400平方米,其中住院部3100平方米(1986年竣工),门诊综合楼3300平方米(1999年竣工),二门诊2000平方米(2003年竣工),其它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1986-2003年先后竣工)。 2005年县编委核定该医院编制225名,截止到2009年2月,该医院有编制人员190人,无编聘用人员50人,其中在编在岗164人,在编不在岗26人,在编不在岗人员中,内退6人(主要为高年资护理人员,已无法胜任工作),留职停薪18人(含被上级医院和

兄弟医院聘用人员),县卫生局机关、合医办借用1人,县医保站借调1人。无编聘用人员主要从大专院校招聘、乡镇卫生院借用及被解决工作的医院部分骨干家属而来。该医院实际在岗224人,未超过核定编制。224名在岗人员中有专业技术人员145人,管理人员8人(院级领导),行政财务人员44人。在职职工中具有高级职称医务人员9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53人,初级职称的医务人员127人。 多年来,该院领导充分认识到了要发展,就必须加大投入,有投入才有发展的道理,在医院已经拥有螺旋CT、黑白B超、C形臂、碎石机、电子阴道镜、电子胃镜、动态心电图仪、动态血压仪、电生理检查仪、多功能麻醉机与呼吸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多功能胎心监护仪、脑电地形图仪、经颅多普勒检查仪、红外线乳腺检查仪、多功能激光仪等40多台(件)总价值1100多万元大型现代诊断治疗设备的基础上,又于2008年在不影响职工工资发放的前提下,通过反复论证,采取公开招投标形式,用多方筹资的300余万元购置了DR、彩超、麻醉机、手术显微镜等6台(件)设备并投入

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5年医院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专项 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解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株财函【2016】)104号、《湖南省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21号有关要求,我们对2015年度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由株洲市财政局委托湖南天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株洲市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于2014年开始启动,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株政办发【2014】13号)立项,项目分三年行动计划,主要由市中心医院、市二医院和市妇幼保健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市中心医院主要承担脑血管、肝胆胰和心脏三个专科建设,并分别成立了株洲市脑血管病中心、株洲市肝胆胰中心和株洲市心脏中心;市二医院主要承担肿瘤专科建设,并成立了株洲市肿瘤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主要承担妇产专科建设。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对提升全市医疗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技术服务的

需求,有效缓解当前医疗技术特别是高精尖技术尚不能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的问题起到积极的作用。截止2015年12月31日,株洲市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累计支出6,292.06万元(不含其他单位),其中市级预算安排1,900.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4,512.0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设备购置4,279.75万元,技术合作交流及人才培养534.75万元,专业进修费116.26万元,聘请教授劳务费95.15万元,人才引进费55.28万元,重大医学成果费8.52万元,宣传费47.46万元,科研费3.35万元,其他1,104.04万元。详见附件1(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资金投入及支出明细表)。2015年支出2,704.33万元(不含其他单位),其中市级预算安排1,000.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1,824.33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按照《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株财函【2016】104号)文件要求,湖南天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2016年8-9月,绩效评价工作组分别对市中心医院、市二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的重点专科建设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了解。评价小组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采取现场听取情况,调阅资金使用的有关凭证、账簿、报表,检查了项目的档案管理资料,并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及工作总结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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