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申报书
企业编号:
技术领域:
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
认定申报书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申报日期: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二○○七年制
填写须知
1、此表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表格。
2、申报书一式三份(省科技厅留存1份,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或设区市科委、
申报企业各留存1份)。
3、申报书封面须盖企业公章。
4、“企业类型”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为准。
5、企业编号、产品编号由省科技厅统一编号填写。
6、申报书一律为A4幅面。
7、所填内容须打印。
8、“经济情况”可填预计值。
9、民营及三资企业可不填写“主管部门意见”。
10、“技术领域”指以下之一:
一、电子与信息技术二、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
三、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四、先进制造技术
五、航空航天技术六、现代农业技术
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八、环境保护新技术
九、海洋工程技术十、核应用技术
十一、其它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11、批准机关及文号系指生产企业的工商登记批准机关及文号或指自营出口、经
销出口企业的出口权批准机关及文号.
12、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市辖企业(含无主管部门的企业)、部委驻赣企业由市科委
负责填写,省直属企业由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国家、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企业由所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填写,主要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写出具体意见。
13、申报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企业,需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及产
品基本情况(表1);申报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企业,需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及产品基本情况(表1)和(表2);如申报多个高新技术产品,请将产品的情况逐个填写产品基本情况表。
企业基本情况
产品基本情况(表1)
产品基本情况(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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