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剂、试药、培养基与检定菌管理规定

试剂、试药、培养基与检定菌管理规定
试剂、试药、培养基与检定菌管理规定

试剂、试药、培养基和检定菌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使购进的试剂、试药、培养基、能妥善保存,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制订本规程。

二、范围:试剂、试药、培养基、检定菌。

三、责任:

3.1 供应部:采购员负责试剂、试药、培养基和检定菌的采购,

3.2 QC人员:负责试剂、试药、培养基和检定菌的使用及管理,

3.3 质量管理部经理:负责本规程执行的监督

四、内容:

4.1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培养基的购进

4.1.1有计划购进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培养基。由QC填写需求计划单,由供应部统一从可靠的供应商购进,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4.2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培养基的接收

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培养基领取后,需有专人记录,接受应有接发记录,见附表

4.3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培养基的有效期

4.3.1用于分析测试和试验的化学、生物试剂和培养基其效期以其标签上的有效期为准。

4.3.2对没有规定有效期的普通固体、液体化学试剂,如未出现结块、变色、潮解等现象,可继续使用,对于化学性质稳定的试药自开瓶之日起最长有效期不应超过5年。

4.3.3对性质不稳定的化学和生物试剂,若未提供有效期的其有效期要依据其相关的资料和文献来确定。

4.3.4对过有效期的试剂及变质的试剂,要及时报废并销毁。

4.4试剂、试药,培养基的存放

4.4.1试剂、试药及培养基按其储存条件分开定位放置。在试剂存放的柜子内贴上标签,便于查找。必要时应在容器上标注接收日期,特别情况下(如:包装破损,标签不清时)在接收或使用前,还应对试剂进行鉴别或其它检验。

4.4.2各种试剂,应按试剂瓶上标注的贮存条件贮存。试液要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的试剂和试液要用黑色纸包或棕色瓶盛装。

4.4.3基准物质应有专人保管,列表备查。

基准物质按其标签上的要求进行存放。

4.4.4基准物质应有专用干燥器。干燥器中干燥剂应经常检查,,及时更换。

4.5试剂和试液的配制

4.5.1试液配制必须按药典及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配制。所用试剂的纯度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一般使用分析纯。色谱分析应用色谱纯试剂。在无特殊规定时,溶剂一般用纯化水,色谱分析时所用水必须为超纯化水。

4.5.2试液瓶的标签须标明品名、浓度、批号、配制时间、配制人和有效期。

4.5.3试液的有效期:试液有效期一般不超过半年,缓冲溶液有效期为3个月,配制好的流动相(不含盐的)有效期为一周。含盐的流动相及含水量≥80%的流动相应临用新配。过滤好的纯有机溶剂有效期为1个月。纯化水有效期为一周,超纯水临用新制。

4.5.4有毒试剂、试液在标签上要注明。

4.6试剂、试药基准物质的取用

4.6.1取用时,应核对品名,避免拿错。

4.6.2取用存放在冰箱中基准物质时,使用前拿出放置干燥器中至室温后再打开瓶盖称量,以免水份进入,影响基准物质的质量。

4.6.3用过后,应尽快将原包装整理好,并及时放回原处,以免混淆或影响他人使用。

4.7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的管。

4.7.1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外部人员不得擅自拿走试剂。

4.7.2有毒试剂、试药管理见PO-QC013《有毒化学物质的使用、储存和处理》。

4.8培养基

4.8.1培养基是根据细菌生长的需要,将各种营养物质按一定比例加以调配而成。

培养基必须在阴凉处存放,专人保管。菌种的保管应制定专人负责,应专门冰箱保管,保证安全,防止意外。

4.8.2实验用培养基可于121℃湿热灭菌20分钟或按各种培养基使用说明上的灭菌条件,灭菌后的培养基应保存2-25℃,防止被污染,可在三周内用毕,保存于密闭容器中可在一年内使用。

菌种的保存一般有斜面保藏法和石蜡油保藏法,斜面保藏法保藏期3-6个月,石蜡油封藏法保藏期1-2年,所保存的菌种应按规定进行传代,一般每1-3个月传代一次,菌种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存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0代)

4.8.3使用过的培养基必须经高压灭活后方可倒入废液缸,以免污染环境,堵塞下水

道;使用过的培养基经高压灭活处理后,应有相应的灭活记录;

在菌种传代中如发现粗糙型,污染或其它异变,应按琼脂平板划线等分离方法,多次分离,纯化。菌种必须有专用记录卡,其内容包括:菌种名称,编号,代数、来源,传代,日期,保管人等,每个菌种应逐项填写清楚。

4.8.4培养基开瓶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结块,变色,吸潮等时,则应停止使用。

4.9检定菌的管理与保存

4.9.1菌种的保管应制定专人负责,应专门冰箱保管,保证安全,防止意外。

4.9.2检验所用的各种检定菌,必须有专用记录卡,其内容包括:菌种名称,编号,来源,传代日期、有效期、操作人、复核人等,每个菌种应逐项填写清楚。

4.9.3使用完后的菌种,需经高温灭菌灭活后,方可倒弃。

化学试剂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化学试剂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如酸碱试剂必须分开 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 二、实验室试剂在阴凉通风的试剂室保存,试剂室温度控制在20-35摄氏度之间,湿度控制在80%以下。在实验室内保存的少量易燃易爆试剂要严格管理。三、易制毒试剂应由专人保管,使用时,至少有两人共同称量,登记用量。四、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从瓶内倒出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 原瓶,以免沾污。 四、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 意避免阴火,决不可用明火加热。 五、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提纯后使用。 六、配制各种试剂和标准溶液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完后立即贴上标签, 以免拿错用错,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七、所有存放化学试剂或化学品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标明化学品的名称、 浓度、配制日期及配制人。实验室内的化学药品用后必需盖好,并应及时放回 适当的位置。放置时要注意将标签向外,以方便识别。使用试剂柜后应锁好试 剂柜并归还钥匙。 八、实验室内的贮存柜及冷藏柜必须定时检查,并将不适用的化学品安全弃置。食物及饮料不可贮存于冷藏柜内或放置化学品的地方。实验室内的贮存柜及冷 藏柜仅供存放实验室内仪器分析涉及的公用药品和试剂,禁止其他教师或学生 存放非公用药品与试剂。贮存在冰箱内的化学品须以密封容器盛载,再置于防 漏托盘上。致癌及剧毒物质须存放于装有双重防漏装置的容器内。易反应的化 学药品、试剂严禁放在一起,至少使用遮挡材料隔离。 九、使用化学品时请采用必要的安全设备,个人基本安全设备至少应包括实验服、护目镜以及安全手套。搬移化学品时,必须使用托盘或手推车辅助,以免 容器爆裂引致化学品泄漏。 十、根据危险品条例,大量的危险品应贮存在危险品仓库内。只有少量实验用 的化学品可以存放在实验室内。化学品贮存容器必须清楚卷标并标明化学品的 名称、危险类别、特别预防措施及紧急应变资料。 十一、易燃溶剂应存放在化学品安全贮存柜或通风位置远离燃烧器、加热板及 电源。切勿将易燃物品贮存在冰箱内,应将其置于“防爆炸”或标明可储存易燃 品的电冰箱或冷藏柜。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 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职责: QC 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保存、分发,微生物检验员 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 代、使用及销毁等。 内容: 1术语 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 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 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 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 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 代。 2.标准: 2.1 检定菌的申购 QC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 买计划,交由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检所购

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 代数。 2.2 检定菌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QC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 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接收记录》(附表 1)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 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 储存于 2-8?C直到需要使用时。储存期最长不超过 5 年。 2.3 检定菌的保存 2.3.1 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 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8℃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 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 细菌: 1 个月;酵母菌: 2 个月;霉菌及芽胞: 3 个月。 2.3.2 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采用甘油冷冻管保藏法或液体石蜡保存法。 2.3.2.1.甘油冷冻管保存法 用无菌接种环轻轻刮取经冷冻复溶增菌后并接种至平板或琼脂斜面 的菌苔,并通过接种环与试管壁之间的轻轻摩擦而使细菌充分扩散到 预先装入试管中的无菌纯化水中,调整菌液浓度,使其等同于10 号比浊管,向已制备好的菌悬液中加入等体积的无菌甘油(浓度 20%),

化学试剂管理规定完整版

化学试剂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湖Array南 有 色 凯 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 目的 建立化学试剂管理制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 责任 质量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管理,检验人员负责本规程的执行,质量检验主管负责本规程执行过程的监督。 范围 适用于化学试剂管理。 内容 1、贮存环境: 1.1实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存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该室应设在安全位置,偏离实验室、办公室; 1.2化学试剂贮存室应避光,通风良好,有适宜的排气设施; 1.3室内严禁烟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充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1.4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耐腐蚀材质制成,防尘、避光,取用方便; 1.5特殊试药应贮存于专柜(室)中,按相应规定贮存。易燃、易爆品应贮存于防火的专室或专柜内,有降温、通风设施。 2、贮存保管: 2.1化学试剂的贮存保管由专人负责; 2.2该专职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 求贮存;

2.3化学试剂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强氧 强还原性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注意不得将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物品,如酸、 碱;氧化物与还原物贮存在同一柜内; 2.3.1分类:一般按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等再次分类,按顺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造册登记,试药瓶身及瓶盖均应有编号; 2.3.2贮存条件: 2.3.2.易潮、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剂,需密闭或蜡封保存; 2.3.2.2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沸点低的化学试剂需避光保存; 2.3.2.3剧毒品、易燃品、易爆品、易腐蚀品等尽可能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如有少量剩余应单独存放于专柜中; 2.3.2.4溴、氨水及需低温存放的试剂需放在冰箱内; 2.4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 2.5特殊试药应执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用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易燃易爆品应由专人负责。 化学试剂的购买:每月由中心化验室主任,根据库存量及化学试剂检验需要量提出购买计划,经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由供应部采购员购买。 2化学试剂的入库:购买后由化学试剂管理员接收并入库,入库后填写“试剂、试药入库记录”。 3化学试剂的发放:中心化验室人员提出领用申请,经中心化验室主任批准后,到化学试剂库领取,化学试剂库管理员填写“试剂、试药发放记录”,化学试剂库管理员 与领用人分别签字。 4化学试剂贮存 化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 4.1.1化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药品贮存室内,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防止 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 化学试剂贮存室应设在安全位置。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化学试剂贮藏室室温应保持以5-25℃。

检定菌管理程序

检定菌管理程序 1.范围:本企业检验用菌种的管理。 2.责任 QC室卫生学检验员:负责编制检定菌计划和保管检定菌种。 质量部经理、QC主管:对检定菌的保管进行监督。 3.内容 3.1.检定菌的申购 3.1.1.QC室卫生学检验员按药品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检测,需要购买检定菌, 首先提出购买检定菌的申请,并写明购买菌种名称、标准编号、数量,注明要求购回时间,并交QC主管、质量部经理批准。 3.1.2.申请批准后,按《物资采购管理程序》规定进行购买,物控部按要求到当 地药检所购买。 3.2.检定菌的接收及使用 3.2.1.物控部按时购买回检定菌种后,立即交送QC室,由卫生学检验员验收。 3.2.2.卫生学检验员应详细核对购买回菌种与申购单名称标准编号及数量的一 致性后,方可签字接收。 3.2.3.发放填写《检定菌、菌液发放记录》。 3.2. 4.检验员按标准操作规程,对采购回菌种正确使用。 3.2.5.卫生学检验员对未使用完的菌种进行保藏处理,可在原包装封口外,加封 灭菌布,存入4—6℃专用冰箱中贮存,并每月定期对菌种传代纯化,检查菌种的存活率,种株纯度及其有关特性,并作好《检定菌传代纯化记录》。 一般情况传三代。 3.3.检定菌的销毁 3.3.1.贮存菌种经传代纯化,若发现菌种生物学特性发生衰退、变种或死亡,依 据菌种生物活性对其进行灭活销毁。并重新提出购买检定菌申请。 3.3.2.若操作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偏差或差错,造成菌种污染,立即进行灭活销 毁。 3.3.3.销毁填写《检定菌、菌液销毁记录》,并有人监销。

3.4.卫生学检验员负责填写《检定菌、菌液使用记录》。 4.相关文件 《检定菌传代纯化记录》2202·015 《检定菌、菌液发放记录》2102·024 《检定菌、菌液使用记录》2102·025 《检定菌、菌液销毁记录》2102·026

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由专人负责保管,分类存 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2、一般试剂的领用须办理领用手续,剧毒试剂、致癌 物质由专人、专柜并建立专帐保管,领用时需填写剧毒物 品领用单,与保管员共同到库房按需量称取,登记用量, 所配溶液由领用人加锁存放。 3、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库房需具备通风、防火、防爆、 泄压等安全设施。领用在实验室内的少量易燃易爆物品应 存放在阴凉通风处,严加控制和管理。 4、一切试剂应按规定的方法配制和储存。 5、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如药匙、烧杯等)必须分 开,每种试剂用一种器皿,不得混用。

6、取过药品应立即盖上原来的瓶盖,取出的试剂不可放回原瓶。试剂瓶上必须贴上标签,标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 7、易潮解或易挥发性试剂使用后,必须立即密封保存。 8、使用硝酸、溴水和氢氟酸等须戴上橡皮手套,开启试剂瓶时,绝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9、使用一切易燃有机溶剂、挥发性强有毒的试剂应在通风橱内或在通风良好处进行,不允许用明火直接加热此类试剂。 10、一切有毒废液必须通过适当处理后弃去,严禁随意倒入下水道。 11、稀释浓硫酸时,必须仔细缓慢地将浓硫酸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绝对不许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检定菌、培养基管理规程

XXXXX有限公司 1目的 1.1建立微生物限度(初始污染菌)、无菌中所使用的检定菌、培养基的管理规程,确 保其得到有效管理。 2范围 2.1适用于检验用菌种、培养基的管理。 3参考资料 3.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 4责任人 4.1品管部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5内容 5.1检定菌的管理 5.1.1菌种的接收 5.1.1.1检定菌由专人保管,此人须受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 5.1.1.2根据检验品种的需要,由检定菌保管员制定购买计划,报品管部经理审 核。 5.1.1.3检定菌保管员在接收标准菌种时,须填写《检定菌接收记录》,并在保 存菌种的容器外加贴标签(内容为名称、编号、接收日期),妥善保管。 5.1.2菌种的移植传代 5.1.2.1长久保存的菌种在启用时,要经过移种至适宜的培养基上进行培养,待 生长后再进行移种,如此连续2-3次,直至出现典型的形态和生长特征 为止。 5.1.2.2保存的菌种须按规定时间进行传代。 5.1.2.3在检查或保存菌种过程中,遇到形态构造上有变异或污染菌等情况,需

进行菌种移种分离培养已得到纯菌。 5.1.2.4移植传代时须核对编号、传代次数、传代日期、所用培养基等并记录。 每次移植传代后,要与原种的编号、名称核对,检查培养特征无误时方 可再继续保存。 5.1.2.5传代次数必须控制,传代次数越多,突变的机率越大,因此要尽量少传 代,必须根据菌种保存情况规定最多传代次数。 5.1.2.6传代方法依据《菌种传代标准操作规程》的规定,每次传代需填写《检 验用菌种传代接种记录》。 5.1.3菌种原种须按标签或所附说明妥善保存,移植传代后的菌种于普通冰箱内 2-8℃保存,每周检查一次冰箱温度、湿度,菌种管的棉塞是否松动生霉,有 无异常。 5.1.4菌种的使用和销毁 5.1.4.1每次使用的菌种必须是培养后健康、生命力强、无变异的菌种。每次使 用菌种均须填写《检验用菌种使用记录》。 5.1.4.2超过传代限度或经鉴定检查不合格的菌种,报主管人员审核批准后销毁 灭活(加热灭活),销毁灭活由两人共同执行,并填写《检验用菌种销 毁记录》。 5.2培养基的管理 5.2.1培养基的购买 5.2.1.1根据培养基使用情况及剩余量及时向采购提出申购。应当从标准培养基 提供者,或可靠的供应商处采购,生产厂家应尽量稳定,必要时应当对 供应商进行评估。一次性购买量不宜过多。 5.2.2培养基的接收 5.2.2.1培养基购进后,由保管员负责接收,并及时登记检验试剂台账,如培养 基标签未标注有效期,则应当在培养基的容器上标注接收日期。 5.2.3培养基的保管 5.2.3.1购进培养基应核对品名、数量等,并按标签的要求于规定条件下贮存, 干粉式培养基应置于阴凉干燥处贮存,防止光照,潮湿。 5.2.4培养基的使用 5.2.4.1培养基使用前均应检查灵敏度,用于无菌试验及菌种保藏用的培养基, 每次使用前均须做相应的无菌检查,证明培养基灭菌程度彻底者方可使 用。 5.2.4.2在配制培养基时应先检查干燥培养基的外观形状。凡结块、霉变者均不 能使用。 5.2.4.3培养基的配制方法、消毒温度、消毒时间均应按培养基的标签要求进行。 每配制一批培养基都应填写《培养基配制记录》。 5.2.4.4微生物限度检查用培养基应尽量现用现配,否则应置2-10℃冰箱保存,

培养基使用管理规程

培养基使用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培养基(这里及以下均指脱水培养基)使用管理规程,保证微生物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范围: 适用于药品检验用培养基的接收、贮存、配制、灭菌、使用和销毁的管理。 3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本规程的变更、培训。 4参考文献: 4.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4.2《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5定义: 培养基:是供微生物、植物组织和动物组织生长和维持用的人工配制的养料,一般都含有碳水化合物、含氮物质、无机盐(包括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和水等。 6规程: 6.1培养基申购、接收原则 6.1.1由质量管理部根据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列出计划,相关 领导审批。 6.1.2培养基应来源于正规的生产厂家。 6.1.3培养基应为有特殊气味的均匀粉末并附有处方、使用说明、批号、有 效期、贮存条件和用途,有关特性。 6.1.4接收程序按化学试剂使用管理规程执行。 6.2培养基的贮存 6.2.1购进的每瓶脱水培养基应贴上试剂接收、开启标签,填写接收日期, 有效期,贮存条件。首次开启的脱水培养基应填写首次开启人,开启

日期,有效期至。 6.2.2培养基应在阴凉、干燥条件下密封存放。 6.2.3新购进的未开瓶的培养基按厂家说明书上的储存期限储存,开瓶后的 培养基的储存条件和效期均按说明书上的规定执行。 6.2.4每次取用完毕后要及时用封口胶密封瓶口。本身未有开瓶后有效期说 明的,开启后的培养基有效期为二年,但应不超过培养基标签上注明 的有效期。 6.3培养基的配制 6.3.1配制培养基使用的器具要求:制备培养基所用的玻璃器皿,如吸管、 试管、三角瓶和平皿等,应按相应的清洗规程洗涤、干燥,按规定要 求的条件保存,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6.3.2对热敏感的培养基其分装容器一般应预先进行灭菌,以保证培养基的 无菌性。 6.3.3配制用水要求:配制培养基的用水为纯化水,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 用去离子水或是蒸馏水。 6.3.4不得使用结块或颜色发生变化的脱水培养基。 6.3.5配制过程 6.3.5.1按照规定准确称取脱水培养基加入适量的新鲜纯化水,记录称 量物的重量。 6.3.5.2浸泡、加热或搅拌使其溶解。 6.3.5.3配制时若需加热助溶,应注意不要过度加热,以避免培养基颜 色变深。如需要添加其他组分时,加入后应充分混匀。 6.3.5.4培养基不应有沉淀,如发生沉淀,应趁热过滤。 6.3.5.5配制培养基应及时填写《培养基配制与使用记录》。 6.3.5.6配制完成的培养基应及时按照生产商提供或使用者验证的参 数进行培养基灭菌,不应放置,避免细菌繁殖。 6.3.5.7培养基一般采用湿热灭菌技术,特殊培养基可采用薄膜过滤除 菌。灭菌完成后需要放置的贴上《培养基标签》。 6.4已灭菌培养基的储存 6.4.1已灭菌的培养基应密封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中,一般不超过 一周或验证过的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内保存。。

化学试剂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实验室试剂的管理,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品,加强安全教育。 2? 范围 实验室内所用试剂药品。 3? 职责 试剂药品保管人员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 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4? 试剂的保管 (一) 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账目。 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易挥发试剂应贮存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配制的试剂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定期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理。 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3个月。 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标准物质应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应有相应记录,标准物质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二) 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需放在专用柜内,有存放专用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潮安全设施。 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账,所有药品必须要有明显的标识,对字迹不清楚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三) 试验试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实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四) 化学药品盛装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化学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化学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五) 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化学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离人。 (六) 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他危险品,要单独存放,由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存放剧毒药品的物品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七) 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潮解造成自燃、自爆等事故。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予以妥善处理。 (八)

最新整理化学试剂管理制度教学文稿

化学试剂管理规定 一、目的 建立化学试剂管理规程,保证化学试剂正确使用,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化学试剂的采购、贮存、使用与管理。 三、职责 1 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和储存化学试剂。 2 理化实验室主管负责化验室化学试剂日常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3 综合办公室负责化验室化学试剂的采购。 四、管理规定 1 化学试剂的分级 1.1 术语 化学试剂:是指在化学实验、化学分析工作中所用的具有一定纯度标准的各种单质和有机、无机化合物。 1.2 我们常用的化学试剂按使用等级分为4级,如下表1所示: 表1:一般化学试剂的分级 1.3 除上述把化学试剂分为四级外,尚有其它特殊规格的化学试剂,如表2所示: 表2:特殊规格化学试剂的分级

2 化学试剂的贮存 2.1 化学试剂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2.2 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试剂贮存室内。保持贮存室内清洁,通风,保证所贮试剂的贮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2.3 化学试剂贮存室应设在安全位置,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2.4 化学试剂贮藏室应有良好排风装置。盛放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顶部需装有通风设施,取用方便。 2.5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2.6 对于易燃、毒害性较大的试剂应上锁保管。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剧毒、放射性物体、爆炸品试剂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应执行双人双锁双台帐双人验收双人发放“五双”管理,由使用人员领取使用,保管人员应建立记录,记录内容应有试剂名称、存放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领用量、发放人姓名等内容,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2.7 配制的试剂应贴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2.8 每周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置。 2.9 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2.10 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2.11 标准物质应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必须有相应的记录。标准物质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2.13 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目的:规范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职责:QC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保存、分发,微生物检验员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代、使用及销毁等。 内容: 1 术语 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 代。 2.标准: 2.1 检定菌的申购 QC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买计划,交由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检所购

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代数。 2.2 检定菌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QC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接收记录》(附表1)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储存于2-8?C直到需要使用时。储存期最长不超过5年。 2.3 检定菌的保存 2.3.1 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 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 8C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细菌:1个月;酵母菌:2个月;霉菌及芽胞:3个月。 2.3.2 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采用甘油冷冻管保藏法或液体石蜡保存法。 2.3.2.1.甘油冷冻管保存法用无菌接种环轻轻刮取经冷冻复溶增菌后并接种至平板或琼脂斜面的菌苔,并通过接种环与试管壁之间的轻轻摩擦而使细菌充分扩散到预先装入试管中的无菌纯化水中,调整菌液浓度,使其等同于10 号比浊管,向已制备好的菌悬液中加入等体积的无菌甘油(浓度

药品试剂管理制度

药品试剂管理制度化验室所需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品种很多,化学药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一、化学药品的分类 (1)、爆炸品一般都含有以下结构;0—0过氧化物、0—Cl氯酸或过氯酸化合物、N—X氮的卤化物、N=O硝基或亚硝基化合物、N ≡N叠氮或重氮化合物、N≡C雷酸盐化合物、C≡C炔类化合物等要同可燃和易发生火花的设备隔离放置。 (2)、氧化剂按氧化性的强弱分为一级和二级氧化剂。按其组成分为无机氧化剂和有机氧化剂。一级无机氧化剂,性质不稳定,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二级氧化剂比一级氧化剂稳定,容易分解,能引起燃烧。一级有机氧化剂,大多数为有机过氧化物或硝酸化合物,具有极强的氧化性,能引起燃烧或爆炸。二级有机过氧化剂为有机过氧化合物。大多数氧化剂遇热分解,遇酸分解,一起爆炸。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这类气体是气体经压缩后贮于耐压钢瓶中,由于它具有受热的膨胀性,当压力超过容器瓶的耐压强度时,就会造成爆炸。因此应避免日晒,不能放在热源附近。 (4)、自然品分为二级:一级自然品,在空气中氧化反应速度极快,自然点低,燃烧速度猛烈危害性大。贮存时必须浸在水中,与空气隔绝。二级自燃物品,在空气中氧化速度较慢,在积热不散的情况下能

产生自 燃。自燃物品的贮存要注意库房的通风、散热、阴凉、干燥、并有防热降温的措施。 (5)、遇水燃烧物品一级遇水燃烧物质,遇水反应速度快,放出易燃气体量多,发热量高,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二级遇水燃烧物品,遇水反应速度较缓慢,放出热量比较少。这类物质在贮存时除避免与水或潮湿的空气接触外,更应注意与酸和氧化剂隔离。 (6)、易燃液体一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上,45℃以下。易燃液体的闪点越低,越容易燃烧,要存放在阴凉通风处。 (7)、易燃固体一级易燃固体,燃点低,易燃或爆炸,燃烧速度快,并能放出剧毒气体。二级易燃固体,燃烧速度略慢,燃烧产物毒性比较小。应干燥保存,存放时室温不超过30℃,最好在20℃以下。(8)、毒害物品分为剧毒品和有毒品。毒害物品应锁在固定的铁柜中,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次取用有严格的用量登记。 (9)、腐蚀性物品对人体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和金属等,有极强的腐蚀性。应放置在用抗腐蚀性材料制成的架子上贮存。(10)、放射性物品人体受到放射线过量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粉尘能引起放射病。所以放射物品应远离生活区、存放在专用的安全贮存所。 二、化学药品、试剂的贮存 (1)、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雷、防爆、℃,28消除静电等安全措施。室内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

检定菌管理规定

XX公司检定菌管理规定 制定部门质监中心 制定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副总经理: 年 月 日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化验室检定菌的购入、保藏、复活、传代、使用方面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及微青测定用检定菌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ICH Q7a 2000年11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年修订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02年6月 3 术语 检定菌:指生物测定中使用的各种菌种。 4 职责 4.1 质监中心在满足检测要求的情况下负责向各化验室提供检定菌斜面。 4.2 各化验室负责所用检定菌的贮存、传代与使用。 4.3 质量保证部负责各化验室检定菌的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 5 管理规定 5.1 质监中心根据使用需要,做出检定菌采购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同意后,安排购买。 .2 购进的检定菌主要来自中检所医学菌种保藏中心(China Medical Culture Collection,CMCC)的系列,或美国菌种

保藏中心(American Type Culture Collection,ATCC)系列等国际法定菌种保藏机构。此外还有来自其他保藏单位或同行相互转让的有关菌种。 .3 购进检定菌首先进行验收,应检查菌种的来源,菌种的菌株名称及编号、菌种的包装及外观,凡包装破损或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应予拒收,验收合格后要在菌种传代记录上进行登记,购进发票应复印保留,各单位领用要有发放记 录。 5.4 各化验室领入检定菌应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台帐,用于传代的冷冻干燥管及检定菌斜面登入菌种传代记录;用于检验的检定菌斜面登入菌种发放与使用记录。检定菌置冰箱内上锁保存,且与其它物品分开放置,保存温度按瓶签上的规定,没有规定保存温度的检定菌冷冻干燥管、菌种斜面置2~8℃冰箱中保藏。 5.5 购进的冷冻干燥菌种管使用时,首先需复活,按菌种保藏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的要求进行复溶、培养和保存。 5.6 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存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质监中心为各单位提供检定菌斜面,各使用单位要根据各菌种的要求,制订贮存期限与传代期限,各化验室指定专人定期进行传代,贴上检定菌标签,格式见附件,做好菌种传代记录。 5.7 菌种应按检验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接种、培养、稀释、对照使用。使用菌种不得污染下水道,操作室等。撒落或掉在地面或操作台上的菌液,应立即用5%石炭酸溶液或3%来苏尔溶液倒在被污染处30分钟以上然后再做处理。菌种使用后或超过贮存期的应进行销毁。 5.8 需销毁的菌种及接触菌种的吸管、试管、三角瓶等用具,连同剩余的菌液置121℃灭菌30分钟后,才能进行清洗和处理,并做好记录。 5.9 菌种发放与使用记录、菌种传代记录,永久保存。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目得:规范微生物室管理规范,以保证微生物实验得顺利进行。 范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 依据:GB/T 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执行部门:化验室微生物检验室 职责:1、微生物检验员负责微生物实验室得管理。 2、实验室主管负责对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内容: 本中心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出入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环境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得使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1、微生物实验室得人员管理 1、1微生物实验室由微生物检验员管理及使用,其她人员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与使用。 1、2微生物实验室得人员需经过相关得培训。 2、微生物实验室出入管理 2、1人员出入管理: 2、1、1 人员进入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前,需要洗手消毒;在一级缓冲室换实验服、戴帽子、换鞋后,进入风淋室,风淋后,进入二级缓冲室准备实验。 2、1、2 实验操作前须带上无菌手套与口罩. 2、2物料出入管理: 2、2、1 物料进入微生物实验室以前,脱去外包装或者用酒精棉球擦拭后,放置于传递窗中。

2、2、2物料放置于传递窗后,开启紫外0、5小时,同时将微生物实验室内得净化系统、紫外灯打开. 2、2、3紫外开启0、5小时以后,关闭紫外,并将物品转移于实验操作台上。 2、2、4 实验完毕后,微生物实验室物品经传递窗传出后,经高温灭菌后废液、废物倒入废液桶处理。 3、微生物实验室得环境管理 3、1微生物实验室得清洁管理 微生物实验室得清洁分为一般清洁及彻底清洁,其具体得清洁部位、方式方法、频率见下表所示: 3、2 微生物实验室常用消毒剂及其配制 4、微生物实验室得使用管理 4、1 微生物实验室使用之前,应先开启微生物实验室自净系统30分钟.每次使用前应用消毒液擦拭超净工作台及其她一切可能引起污染得死角,

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最新版)

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由专人负责保管,分类存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2、一般试剂的领用须办理领用手续,剧毒试剂、致癌物质由专人、专柜并建立专帐保管,领用时需填写剧毒物品领用单,与保管员共同到库房按需量称取,登记用量,所配溶液由领用人加锁存放。 3、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库房需具备通风、防火、防爆、泄压等安全设施。领用在实验室内的少量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严加控制和管理。 4、一切试剂应按规定的方法配制和储存。 5、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如药匙、烧杯等)必须分开,每种试剂用一种器皿,不得混用。 6、取过药品应立即盖上原来的瓶盖,取出的试剂不可放回原瓶。试剂瓶上必须贴上标签,标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 7、易潮解或易挥发性试剂使用后,必须立即密封保存。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目的:规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职责:QC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保存、分发,微生物检验员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代、使用及销毁等。 容: 1 术语 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 2.标准: 2.1检定菌的申购 QC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买计划,交由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

检所购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代数。 2.2检定菌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QC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接收记录》(附表1)上,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储存于2-8?C直到需要使用时。储存期最长不超过5年。 2.3 检定菌的保存 2.3.1 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8℃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细菌:1个月;酵母菌:2个月;霉菌及芽胞:3个月。 2.3.2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采用甘油冷冻管保藏法或液体石蜡保存法。 2.3.2.1.甘油冷冻管保存法 用无菌接种环轻轻刮取经冷冻复溶增菌后并接种至平板或琼脂斜面的菌苔,并通过接种环与试管壁之间的轻轻摩擦而使细菌充分扩散到预先装入试管中的无菌纯化水中,调整菌液浓度,使其等同于10号比浊管,向已制备好的菌悬液中加入等体积的无菌甘油(浓度20%),

培养基管理制度

培养基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培养基的管理规程,确保产品的无菌及微生物限度检查结果真实可靠。 2.适用范围:检验使用的培养基。 3.责任:检验人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实验室主任对本制度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4.内容: 4.1 种类和要求 本实验室微生物限度检查所使用的培养基均为脱水、干燥的商品培养基。培养基包括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改良马丁培养基、营养琼脂培养基、营养肉汤培养基、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等培养基,要求来源于正规的生产厂家。 4.2 培养基的购买 培养基保管员或岗位检验人员要根据培养基使用情况及剩余量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提出申购,经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应当从可靠的供应商处采购,生产厂家应尽量稳定,必要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一次购入量不宜过多。 4.3培养基的接收 培养基购进后,由保管员负责接收,并及时填写相应的接收记录,如培养基标签未标注效期,则应当在培养基的容器上标注接收日期。 4.4培养基的保管 4.4.1培养基性状均为粉末,有特殊气味,容易受潮。保管员核对品名、数量后,按标签的要求于阴凉干燥处贮存,防止光照,潮湿。 4.4.2储存期限新购进未开瓶的干粉培养基按厂家说明书上的储存期限储存。开口后的干粉培养基的储存条件和效期均按说明书上的规定执行。 4.5 培养基的使用 4.5.1培养基购进后,按批对其进行灵敏度检查,检查合格后放可使用,并有相关记录。 4.5.2在配制培养基时应先检查干燥培养基的外观性状。凡结块、霉变者均不能使用。 4.5.3培养基的配制方法、消毒温度、消毒时间均应按培养基的标签要求进

行。每配制一批培养基都应填写培养基配制记录。 4.5.4 微生物限度检查用培养基应尽量现用现配,否则应置2~10℃冰箱保存,配制好的基础营养培养基应在2周内用完;生化鉴别培养基应在1周内用完;选择性分离鉴别培养基制成平板后应在24小时内用完。使用培养基时应及时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 4.5.5实验完毕后,被微生物污染的培养基均应经121℃30分钟灭菌处理后才能丢弃。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新修订)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生效日期:年月日第1页共17页 目的:规范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职责:QC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保存、分发,微生物检验员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代、使用及销毁等。 内容: 1 术语 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 2.标准: 2.1检定菌的申购 QC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买计划,交由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检所购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代数。 2.2检定菌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QC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接收记录》(附表1)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储存于2-8?C直到需要使用时。储存期最长不超过5年。 2.3 检定菌的保存 2.3.1 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8℃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细菌:1个月;酵母菌:2个月;霉菌及芽胞:3个月。 2.3.2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化学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化学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内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如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丙酮、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个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 9.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10.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中(或柜)

内;无水乙醇1000 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硝酸钠等各500 g,溴100 g、浓硝酸和浓硫酸各1000 g,工业乙醇10 ㎏。 11.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 12.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13.凡已稀释和已配成溶液的危险药品以及学生分组实验瓶装的其它危险药品(如浓硫酸、浓硝酸、红磷、乙醇),可不存入危险药品仓库(或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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