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专户产品客户、托管、管理人三方业务规则协议

“T”三方业务规则协议

甲方:J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

乙方:T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银行”)

丙方:L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

“T”产品中,J接受特定委托人的委托,投资于基金专户产品。基于上述三方已经签订的各项协议,共同签订本业务规则。

一、各方基本情况

1、L

(1)担任基金专户的财务顾问,建立财务顾问团队。

(2)对基金专户的备选投资标的进行分析并提供投资建议。

(3)根据投资建议向基金专户提供投资者预期收益率(以万元收益形式提供)。

2、J

(1)接受特定个人投资人的委托,定向投资于与投资者约定的基金专户产品。

(2)配合基金专户进行日常申购、赎回操作。

(3)向委托人披露投资收益等信息。

3、T银行

(1)基金专户所投资资产的推荐方。

(2)作为基金专户的投资顾问。

(3)为基金专户提供流动性解决方案。

(4)为“T”项目的平台服务机构。

二、基金专户资金来源和资产配置

平安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富”)出资3000万元,委托J 投资于基金专户,汇富的投资收益与普通投资人投资收益相同,其本金和收益在专户资产规模超过【2.3】亿元时可退出。“T”项目上线首日,汇富将出资部分汇入J的募集专户。

基金专户的全部资金必须全部投资于T银行协议存款及T银行持有或推荐的资产,在运作过程中,基金专户持有的流动性资产规模占比不得低于专户净资产的【30%】,缺额部分由T银行或T银行指定的第三方受让非标资产或提供其它流动性解决方案等措施予以补足,超出部分可继续投资T银行持有或其推荐的资产。基金专户对T银行的持有或推荐的资产进行的投资,依据投资顾问和财务顾问的指令完成,投资顾问负责所有资产的尽职调查。

三、投资人投资、SPV申购及基金专户投资资产流程

1、T日16:00前,T银行将当天投资、提取申请金额数据提交到Lfex系统。

2、每日18:30前,财务顾问团队根据TA跑批结果向T银行发送申购、赎

回金额,同时根据TA跑批数据计算“流动性资产占比”,并将申购、赎回、

收益等信息确认文件传给T银行。流动性资产占比=(T-1日基金专户现金(含银行存款)存有量+T日当天净申购额) /(T-1日基金专户净资产+T日当天净申购额),并判断该比例是否高于30%。

情形一:如上述比例低于30%。T银行需在T+1日9:00将申购资金转账给J,J需在T+1日10:30转账给基金专户。基金专户于T+1日11:00前将资金转移到协议存款账户。另外,财务顾问团队T日17:30前需通知XX行转让或T银行指定的第三方受让资产或准备其它流动性解决方案,使得基金专户流动性资产占比不低于30%,且T银行需保证T+1日15:00前资金到账。在T+1日17:00前,基金专户需将转让金额从托管账户转入协议存款账户。协议存款的操作依据基金专户与T银行签订的存款协议操作。

情形二:上述比例高于30%,但是高出部分尚不足以投资于非标资产。

T银行需在T+1日9:00将申购资金转账给J,J需在T+1日10:30转账给基金专户。基金专户于T+1日11:00前将资金转移到协议存款账户。

情形三:上述比例高于30%,且根据投资顾问和财务顾问的指令投资于非标资产。T银行需在T+1日9:00 转账给J,J需在T+1日10:30转账给基金专户。基金专户需要在T+1日11:00前将扣除掉非标投资的金额转到协议存款账户,并进行非标投资操作。如专户托管户内资金不够非标投资,则将差额于T+1日11:00前从协议存款账户转入托管户,并进行非标投资操作。

非存款资产的投资流程如下:

(1)在“网上钱包”项目成立后,资产提供方每周向财务顾问团队提供更新后的资产清单。财务顾问团队应建立及时反馈机制,向资产提供方反馈未来一段时间的投资计划,预计近日可能落地的资产,与资产提供方提前准备好相应合同。

(2)财务顾问团队于T日17:30前从资产清单中选择资产,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T银行专门对接人准备资产。如资产为委托债权则在Lfex网站上挂牌,督促T银行出具相关底层合同。同时,告知基金专户与T银行对接。

(3)如投资资产品种为委托债权,则T银行每月委托L挂牌,专户每月在Lfex网站上摘牌,挂牌手续费0.01%,每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结算。具体操作流程参照L挂牌流程操作。

(4)T银行确认无误后,将用印后的《投资协议》传真给基金专户。基金专户收到传真件,即合同生效,事后双方需寄送原件。基金专户需将生效的协议书电子版发送给专户产品财务顾问团队留存。

3、投后管理。投资顾问团队将相应材料进行档案保管,对基础资产相关风险进行跟踪监测,并定期出具风险监测报告。并配合基金专户管理人的需求,提供尽调报告、风险监测报告。投资顾问若发现基金专户所投资的资产存在风险,有义务告知基金专户及L财务顾问团队,并提供解决方案。如财务顾问团队发现资产有重大风险,可提前要求T银行提供流动性解决方案。

四、投资人提取、SPV赎回及基金专户兑付流程

1、提取操作流程

1)若投资人提取量大于最大提取额度,则T银行在销售系统关闭投资者赎回功能,并向投资者发送“关闭提取”的通知,提示投资者T+1日再提取。

2)T日16:00前,T银行将当天投资、提取申请金额数据提交到Lfex系统。T日18:30,财务顾问团队需根据上述系统数字,比较当天提取金额、基金专户协议存款,并依据比较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情形一:如T-1日基金专户协议存款≥ 当天提取金额,则由基金专户在T+1日9:00前向T银行申请协议存款提前支取,由基金专户将支取资金从协议存款账户转入基金托管户,再由基金专户从基金托管户转入J,T银行最终J将款项转入T银行赎回户内。

正常情况下,基金专户于T+1日14:00前将提前支取资金从协议存款账户转至托管账户。基金专户于15:00前将赎回资金从托管账户转到J的归集账户。J需在16:30T银行向T银行赎回户转账。

如由于净赎回导致流动性资产占比低于30%,则基金专户T日20:00前需通知T银行或T银行指定的第三方受让资产或采用其它流动性解决方案,使得基金专户流动性资产占比达到30%以上,且T银行需保证T+1日15:00前资金到账,17:00前专户将托管户内资金转入协议存款账户。

情形二:如T-1日基金专户协议存款<当天提取金额,则触发线下流动性支持方案。

a.T日20:00前,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告知T银行专门对接人,准备转让的资产,T银行T+1日12:00前向基金专户发送资产转让协议扫描件,基金专户盖章确认后将扫描件回传给T银行。

b.T+1日15:00前,基金专户确认无误后,将盖完章后的资产转让协议书扫描给T银行。T银行收到该扫描件,即协议书生效。事后双方需寄送原件。基金专户需将生效协议书电子版发送财务顾问团队。

c.T+1日16:00点前,T银行需将相应资金汇至基金专户的托管户,17:00前基金专户将托管户内资金转入协议存款账户

以上为正常工作日的日常操作流程安排。受制于系统原因,非工作日的操作流程中,各方操作时间点顺延。工作日、非工作日的操作流程控制,均以《“JX

号-T”产品执行流程》为准。

五、费用

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基金专户支付各方费用,实际支付费率、计提标准、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以专户产品合同为准。

1、费用种类分为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固定费用包括:基金托管费万分之

【五】,基金专户管理费万分之【五】,L固定财务顾问费千分之【三】、基金专户在Lfex上摘牌(基金专户投资除存款、理财之外的其它金融资产时)的费用万分之一。

2、经投顾团队同意后,L财务顾问团队在线下向基金专户提供分配给给投

资者的“预期投资收益”建议。

3、基金专户根据投资收益,每日计提各项固定费用,并支付委托人的预期投资收益后,如有余额,则余额计入T银行的投资顾问费,如有差额,则从T 银行的投资顾问费里补足。

4、全部费用每【季】结清。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基金专户将各项费用分配至各方。

六、惩罚条款

若由于其中任何一方过错导致投资者本息无法于兑付日兑付,则由过错方承担当日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息,以及给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七、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对三方均有法律约束力,至专户产品终止之日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T”三方业务规则协议》签署页。甲方:J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T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L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上海

附件: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

专项资金托管协议

XX专项资金托管协议 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丙方(托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负责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与乙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约定将甲方、乙方共同投资项目。为保证《合同》项下资金的安全,甲、乙双方特委托丙方托管该专项资金,丙方接受该委

托。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为甲、乙方提供专项资金托管服务,订立本协议。 丙方所提供的专项资金托管服务指的是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为其监管《合同》项下XX资金(以下简称“XX资金”),并按本协议约定,协助完成其投资资金划转。 第一条为保证XX资金的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委托丙方托管其XX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总额元(本协议内金额应以大写标识,下同),并委托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XX资金的划转。 第二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乙方的权利: 1、根据《合同》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XX资金进行管理、运用、处置; 2、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向丙方发出资金运用划款指令;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乙方的义务: 1、为XX资金开立托管专户; 2、按照本协议规定将XX资金移交丙方保管; 3、按本协议中约定方式向丙方发送XX资金进行各类管理运用的文件和信息,提供相关合同、文本,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负责XX资金托管账户的会计核算、清算和分配; 5、发生任何可能导致XX资金投资方向发生重大变化或直接影响托管业务的重大事项时,须提前通知丙方; 6、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丙方开展托管业务提供必需的协助;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的规定接受丙方的监督; 8、甲方、乙方委托他人履行的有关事项须另行签订协议。如甲方、乙方将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委托给他人执行,该受托方的违约行为若造成XX资金损失或丙方不能准确履行托管义务的,甲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丙方不承担责任。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模板(2020新版)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BH-011326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模板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模板(2020新 版)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托管协议封面封面应标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字样。 封面下端应标有托管协议当事人名称的全称。 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的稿件,必须标有“送审稿”显著字样。 托管协议目录托管协议目录自首页开始排印。 目录应列明具体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托管协议正文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列明订立托管协议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组织形式、营业期限等。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明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例如: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是《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三、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订明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之间业务监督、核查的事项: (一)基金托管人如何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以及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对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进行核查,以及发现基金托管人违反《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四、基金资产保管 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一)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基金资产应独立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 (二)基金成立时,所募资金的验证事宜; (三)基金银行帐户的开设和管理; (四)基金证券帐户的开设和管理; (五)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私募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私募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注册地址: 负责人: 鉴于: (一)甲方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私募基金; (二)乙方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三)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拟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产品名称】基金资产的保管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四)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职责,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托管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五)除非另有约定,《【私募基金产品名称】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第一条协议制订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协议制订依据 本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私募基金产品名称】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制订。 (二)协议制订目的 制订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协议制订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承诺与声明 (一)甲方的承诺与声明 1、甲方为合法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企业,已依法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手续。 2、甲方保证具备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乙方进行资产托管。 3、甲方保证委托乙方保管资产的来源合法,对委托资金的运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甲方保证在管理、运用基金资产时,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乙方的监督。 5、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一切信息(包括甲方要求证券经纪机构、期货经纪机

资产托管协议范本样本

资产托管协议范本样本 资产托管协议范本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资产托管协议本协议由[]公司和[]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签订。 鉴于::.1.[]有限公司(“[[甲方]]”)是经[][]年[]月[]日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于[]年[]月[]日在[]依法组建的一间[]公司;.2.[]有限公司(“[[乙方]]”)是经[][]年[]月[]日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于[]年[]月[]日在[]依法组建的一间[]公司;.3.乙方根据其公司合同、章程的规定合法拥有的[]资产(“目标资产”);.4.双方同意乙方将其拥有的目标资产委托甲方管理,甲方将作为前述资产的管理人,以[]的代理乙方行使相应的管理权利,履行相应的管理义务。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基于此,甲方、乙方就目标%%资产托管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有限公司(“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乙方”)英文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二、定义和释义12.1在本协议(包括引述部分)中下列词语表示如下含义,根据文意所需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协议”指由甲方与乙方于二○○年[]月[]日在[]签署的《资产托管协议》及根据双方协商对《资产托管协议》作出的书面修改或变更;“目标资产”指乙方交由甲方托管的资产;“保证及承诺”指甲方或乙方在本协议及附录中所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22.2本协议中所指的任何附录及附件是指本协议内的附录及附件,除非另有所示,这些附录及附件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托管目的”::本协议项下甲方受托管理目标资产的目的是::为 双方共同利益,在有关资产转让的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前(可根据具体事由),管理目标资产并行使与目标资产相关的相关权利。 “托管权限”::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股权的权限为::根据乙方的书 面指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管理并行使部分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及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等。 同时,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托管权限内,指定其认为适当 的第三人行使该等权利。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采取任 何方式向第三人转让目标资产或促使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五月

鉴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22楼 法定代表人: 梁伟文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 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 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 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 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 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 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 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 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二)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和金鹰行业优

无托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无托管协议 有限合伙人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二: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协议由[管理人]与以下各位[基金]的合伙人签订: 有限合伙人一: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有限合伙人二: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鉴于: [基金名称](以下简称基金)系依法成立的合伙企业,基金管理人 是(以下简称管理人),由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 经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不进行托管。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无托管,应当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基金无托管 第一条本基金产品无托管,不与任何银行签署托管协议,但须与银行、有资质的券商或资产管理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结算专用账户监督协议。各合伙人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基金财产 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与独立。 第二章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 第二条基金在开立资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并 与签署资金监管协议,所有合伙企业往来资金一律汇付至该账

户上,并委托基金管理人对合伙企业资金进行管理。 第三条合伙企业委托基金管理人办理上述账户的开立与注销事宜。 第四条基金管理人负责管理合伙企业相关证照、网银、U盾和银行预留印鉴。第五条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合伙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与其他管理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确保本合伙企业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第六条除依据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合伙企业账户及财产。 第七条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合伙企业业务活动有关的协议、协议、凭证等文件资料。 第八条基金管理人应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合伙企业财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保守商业秘密。除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要求外,协议各方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十条基金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账户信息和银行流水,基金管理人应予以配合。其他合伙人对账户信息和银行流水有异议的,基金管理人应于3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说明,确有错误的,5 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基金合伙人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管 理运作,发现执行事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或各方签署的合伙协议约定的,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整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托管合同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托管合同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金托管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市签订: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受托管理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托管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甲方作为委托人,委托乙方为其委托资金的管理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乙方进行管理;委托丙方为其委托资金的托管人,保管其上述委托资金。乙方和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为明确委托人、受托管理人、托管人三方在委托资金管理和托管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委托资金安全,保护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以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有偿、诚信的原则,三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资金及期限 1.1 委托资金 本合同所称委托资金是指甲方在丙方指定营业机构开立的委托资金托管账户项下的 资金。 1.2 委托资金与有关资料的移交与确认 甲方应在将首期委托资金划入托管账户后×个工作日内,向丙方发出起始运作通知书(或成立公告),注明委托资金认缴总额、委托资金首期缴付资金金额,并加盖甲方公章,同时向丙方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加盖甲方公章的《合伙协议》/《公司章程》样本; (2)本合同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1.3 委托期限

丙方在收到1.2约定的书面通知及文件资料,并确认首期委托资金已全部进入托管账户后之日起开始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保管职责。 委托期限于本合同终止或委托资产清算完毕时终止。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 2.1.1 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监督乙方和丙方对委托资金的管理和托管情况。 2.1.2 有权向乙方和丙方查询委托资金财务状况、交易记录。 2.1.3 根据本合同规定,每年从丙方获取《托管报告》(附件五)。 2.1.4 本合同终止后××个工作日内,获取乙方出具的《清算报告》。 2.1.5 依法享有委托资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获得委托资金投资收益。 2.2 甲方的义务 2.2.1 保证有完全的能力、权利及资质将本合同项下资金委托乙方管理和委托丙方保管。 2.2.2 承诺各合伙人已完全清楚地知晓并理解本托管合同的所有内容。 2.2.3 承诺并保证投资者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承诺并保证委托资金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保证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或妨碍乙方对该受托财产的管理权、丙方对该委托资金的保管权的情形,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和丙方的委托不会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2.2.4 保证提供给乙方和丙方的一切材料及资讯均为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否则由此给乙方、丙方及委托资金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2.2.5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委托资金划至委托资金托管账户,并及时、全面地向乙方和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投资限制的资讯。 2.2.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与乙方、丙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撤销委托资金托管账户,亦不得挂失、更换账户预留印鉴,否则由此给委托资金及乙方、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2.2.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未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告知丙方,甲方不得将委托资金用于任何目的的质押或担保,否则,由此给委托资金及乙方、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2.2.8 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及业绩报酬、向丙方支付托管费,并依法缴纳各相关税费。 2.2.9 按照金融办、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监管要求进行备案及信息报送。 2.2.10 承担因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或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给乙、丙方造成的损失。 2.2.11 保证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所投资的固定资产项目必须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有关规定。 2.2.12 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的权利 3.1.1 按照本合同规定,对委托资金及其投资形成的资产进行管理。 3.1.2 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收取管理费、业绩报酬。 3.1.3 对丙方的托管业务行使监督权,发现丙方的托管业务违反本合同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监督丙方改正有关操作。如丙方未能在乙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纠正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 3.2 乙方的义务

专项资金托管协议(三方签署版)

协议编号: 专项资金托管协议(三方签署版)

甲方: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丙方(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负责人:

共同声明条款: 1. 本协议独立于甲、乙双方的专项合同,双方专项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甲、乙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专项合同过程中出现 的问题和纠纷与丙方无关,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 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况外,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须经甲、乙、 丙三方同意。 3. 丙方对专项资金的托管并不意味着对甲方付款义务承担任何保证 责任。丙方仅对甲、乙双方的授权指令作形式性审查。 4. 资金在被丙方保管期间,如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扣划或存在其他情况,致使丙方无法协助完成资金划转,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丙方 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因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导致丙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完 成资金划转的,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 非因丙方过错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丙方将退还所托管的专项资金,但不返还已收取的手续费。 7. 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 专项资金托管专户在托管期间不予办理挂失,如遇存单(折)丢失或密码遗忘的情况,在解除冻结支付时,办理挂失。 9.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 决,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丙方收到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的终止 本协议或终止丙方托管义务的书面通知后,本协议终止。丙方除退还托管 的专项资金外,无须对甲、乙双方承担任何责任。 11. 甲、乙双方清楚地知悉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12. 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特别注意了本协议字体加 黑的条款。应甲、乙双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协议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13. 甲、乙双方所从事的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 因违反法律法规并给丙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将对丙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完整版)私募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范本

【私募基金产品名称】 托管协议 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名称】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年月日

协议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负责人:王庆彬

目录 第一条协议制订依据、目的和原则 (5) 第二条承诺与声明 (6) 第三条基金财产的保管 (8) 第四条基金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9) 第五条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11) 第六条基金资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 (12) 第七条投资监督与核查 (14) 第八条基金信息披露 (16) 第九条基金费用 (18) 第十条基金收益分配 (19) 第十一条文件档案保管 (20) 第十二条协议变更与终止 (21)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23) 第十四条终止清算 (25) 第十五条保密责任 (26) 第十六条争议处理 (27) 第十七条其他事项 (28)

鉴于: (一)甲方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私募基金; (二)乙方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三)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拟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产品名称】基金资产的保管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四)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职责,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托管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五)除非另有约定,《【私募基金产品名称】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客户资金托管协议(适用于人民币账户—三方协议)

客户资金托管协议(适用于人民币账户—三方协议)

编号: 客户资金托管协议 (适用于人民币账户—三方协议)

客户资金托管协议 (适用于人民币账户—三方协议) 甲方: 主要营业地址: 联系人:电话: 乙方: 主要营业地址: 联系人:电话: 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以下称“托管行”) 主要营业地址: 联系人:电话: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

签署了编号为[ ]的《》,根据该合同中甲、乙双方约定的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甲方拟在托管行开立托管账户,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托管行根据本协议约定对存入托管账户内的资金 进行划款支付;托管行同意接受前述委托。 三方特此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定义: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 者文意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托管账户: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第(1)项规定开立的账户; 收款账户清单:指乙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三格式提供给托管行的列示托管资金支付的收款账户 的清单; 托管资金:指存入托管账户并由托管行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托管的资金; 划款通知书:指如附件二格式的纸质划款通知书; 不可抗力:指第六条第1款所规定的各类事

件; 营业日:指托管行对公业务的通常开门营业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因节假日调整而对外营业的除外)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 2.在本协议上下文中,凡提及甲乙双方, 应被解释为包括其各自权益及义务的继承人和 受让人。 3.法律法规:在本协议中凡提及任何一项 法律、法规,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应被解释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任何可适用之规定的当前或者随后任何 有效的修订版本。 第二条文件提交、账户开立、托管资金存入 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个营业日内,甲方应当向托管行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甲方申请开立托管账户应提交的托管账户开立文件,并确认托管行的一个指定 印章为本协议项下托管账户专用印章之 一; (2)(该项可选)□乙方的一个指定印章为

资产托管协议(范本)

资产托管协议 本协议由[ ]公司和[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鉴于: 1.[ ]有限公司(“[甲方]”)是经[ ] [ ]年[ ] 月[ ]日批准,并经[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于[ ]年[ ]月[ ]日在[ ]依法组建的一间[ ] 公司; 2.[ ]有限公司(“[乙方]”)是经[ ] [ ]年[ ] 月[ ]日批准,并经[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于[ ]年[ ]月[ ]日在[ ]依法组建的一间[ ] 公司; 3.乙方根据其公司合同、章程的规定合法拥有的[ ]资产(“目标资 产”); 4.双方同意乙方将其拥有的目标资产委托甲方管理,甲方将作为前述 资产的管理人,以[ ]的代理乙方行使相应的管理权利,履行相应的管理义务。

基于此,甲方、乙方就目标%资产托管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 [ ]有限公司(“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有限公司(“乙方”) 英文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定义和释义 2.1在本协议(包括引述部分)中下列词语表示如下含义,根据文意所需 另有规定的除外: 2.1.1“本协议”指由甲方与乙方于二○○年[ ]月[ ]日在[ ]签署的《资产托管协议》及根据双方协商对《资产托管协议》作出的书面修改或变更;2.1.2“目标资产”指乙方交由甲方托管的资产; 2.1.3“保证及承诺”指甲方或乙方在本协议及附录中所作出的述、保证 和承诺;

2.2本协议中所指的任何附录及附件是指本协议的附录及附件,除非另有 所示,这些附录及附件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3.1“托管目的”:本协议项下甲方受托管理目标资产的目的是:为双方共 同利益,在有关资产转让的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前(可根据具体事由),管理目标资产并行使与目标资产相关的相关权利。 4.1 “托管权限”: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股权的权限为:根据乙方的书面指示,根 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管 理并行使部分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及选择管 理者的权利等。同时,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托管权限,指定其认 为适当的第三人行使该等权利。4.2 在本协议有效期,未经双方协商 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向第三人转让目标资产或促使公司 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三、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做出以下声明及保证: 3.1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司; 3.2本协议是在甲方的权力围、并经其正式授权而签订的,对其构成合 法的、有效的约束力,且该义务可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予以强制执行; 3.3本协议不违反任何中华人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亦不违反甲方 的公司章程或对其或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文件; 3.4甲方已获得订立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授权、同意、许可、登 记或其他应有的条件且此授权、同意、许可、登记或其他应有的条 件仍为有效。 四、资产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书(标准版).docx

LOGO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书WORD模板文档中文字均可以自行修改 ××××有限公司

编号:____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托管协议封面封面应标有“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字样。 封面下端应标有托管协议当事人名称的全称。 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的稿件,必须标有“送审稿”显着字样。 托管协议目录自首页开始排印。 目录应列明具体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托管协议正文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列明订立托管协议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组织形式、营业期限等。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明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例如: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是《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三、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订明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之间业务监督、核查的事项: (一)基金托管人如何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以及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对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进行核查,以及发现基金托管人违反《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四、基金资产保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资金监管协议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资金监管协议 第一章协议当事人 委托人: 注册地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资金监管人: 注册住址: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监管人于年月日经批准在成立,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是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具有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能力。 双方书面授权签字代表获准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 第二章协议的目的 为了建立规范的私募股权投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和高效的资金运作机制,委托人决定将其资金委托给监管人银行进行监管。 为明确委托人、银行在资金监管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保护委托人、监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和监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资金监管协议,并按本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对其资金有完全自由的处分权,保管人无权干涉。因此,对于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未通过监管人进行的委托人的资产移转和变动,监管人无过错的,无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委托人资金损失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监管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章定义与解释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明确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有限合伙企业: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委托人:。 保管人:。 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委托人资金:指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中所收到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缴纳的合伙企业现金出资及其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收益。 有限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指有限合伙企业在银行XX支行开立的,专门用于接收合伙人缴纳的有限合伙企业现金出资的银行 。 于的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户名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收取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内的合伙人现金出资、支付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支出、收取合伙企业投资收益及投资变现收入、支付有限合伙企业分配资金及有限合伙企业费用,均必须通过该账户进行。 有限合伙企业费用:指根据本协议第九章确定的、由有限合伙企业所需承担

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资金监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 年 ____ 月___ 日甲方: 乙方:

内万: 鉴于: 1、甲方是公司及行业。 2、乙方是向甲方提供项目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现拟向甲方提供金额元作为信用保证金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将其退还乙方。 3、为加强项目洽谈及协商期间资金的管理、监督,保证项目真实合法有效,保障各方资金安全、合理、有效的流转,根据合同及银行资金管理等法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负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资金的提供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元人民币资金(下称“监管资金” ),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信息并担保其信息且来源合法的信用保证金。 第二条监管账户的设立 2.1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由甲方以合法的资格及名义在丙方设立资金监管账户(下称“监管账户”)。 2.2 、监管账户反用于监管存取本协议项“监管资金” 。 2.3 、因“监管资金”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监管资金”的存入 3.1 、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监管资金”Y 向甲方提供付款的相元付至监管账户,并同时 关凭证及信息。 3.2 、本协议项下乙方资金监管期限为100 日,自乙方资金达到监管账户之日起算。 3.3 、本协议项下“监管资金”的存款利息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职责及权利义务

4.1 、甲方为乙方提供“一站式”的交易服务平台,并根据《合作协议》为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合作伙伴,甲方同意在丙方及所属的分支机构开设银行账户。 4.2 、甲方有权在丙方开立的监管账户查询乙方资金是否到账明细 4.3 、甲方有权向乙方所提供的项目进行调查,审核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收集有据可查等相关证件并由指定邮箱 发送甲方作为凭证。(如:企业资质,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 4.4 、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相关证件备案。 4.5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项目信息失实而导致一切损失(包括追讨所代理成本)进行索赔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五条乙方职责及权利义务 5.1 、在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的合作期间,乙方同意在“四大”银行及所属的分支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并及时汇入甲方在丙方开立的监管账户。 5.2 、乙方有职责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项目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项目属实并附相关资料予证明 5.3 、乙方有权对甲、丙方未按协议和规定办理的事项进行申诉或索赔。 5.4 、乙方有权向丙方了解监管的银行账号及户名。 第六条丙方职责及权利义务 6.1 、丙方负责对“监管资金”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严格按照本协议“监管资金”进行监督并为甲方共同承担责任。不得私自挪作他用,丙方负责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台账,并负责每月底向甲方提供多月银行账户对账单。 6.2 、丙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查明监督的银行账号及用户名。 6.3 、丙方的责任对监管资金进行监管,并对资金成本的回收承担风险责任,对由监管资金引起的经济纠纷,丙方应共同为甲方承担风险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保密及附件条款 7.1 、丙方严格执行为客户保密原则,切实保障乙方、甲方资料秘密,杜绝外泄。

资金托管协议

资金托管协议 湖南国金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提醒您(以下称“您”或称“用户”)认真阅读理解本《联动优势资金托管协议》,包括免除或者限制湖南国金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及对您的权利限制条款;您确认,在您使用湖南国金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支付服务之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在“我已阅读以上协议”前勾选,并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一旦您使用湖南国金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服务,亦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本协议在您和湖南国金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 为更好地给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用户和湖南国金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用户通过湖南国金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系统认购、交易产品时办理联动优势资金托管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义及解释 (一)资金托管服务(以下称“本服务”)是由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为平台方的用户提供的包括资金托管、互联网支付服务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与服务。 (二)平台方:是搭建网络平台,并为投融资活动提供金融居间、信息发布、交易管理、信用咨询或风险评估等服务的经营主体。 (三)用户:本协议是指使用平台方发布的信息并进行投融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借款、还款、委托理财)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用户,以下简称个人用户;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以下简称企业用户)。 (四)用户账户:是指用户在平台方的平台开立的用于进行投融资等活动与交易信息管理的虚拟账户,用户可以使用其用户账户进行投融资活动。您在注册开通用户账户时一并开通本公司的资金托管服务,本公司将为您在本公司的后台开通相应的资金托管账户,并对您在平台进行投融资活动的资金进行托管。 (五)托管账户:是指本公司在U付软件系统为用户开通的后台资金管理账户,用户通过其用户账户可以对相应的托管账户进行查询、充值、提现、收付款、转账等操作。 (六)平台网站:用户可以通过直接登录与本公司合作的平台方的网站(包括后续可能开通的其他网站或客户端)开展投融资活动并实现对其用户账户及其托管资金的管理。 二、声明与承诺 (一)本协议已对与您的权益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本公司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用粗体字予以标注,请您注意。您确认,在成为本公司及平台方用户并接受本服务前,或您以其他本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通过互联网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或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本公司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

基金托管协议

XX创业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二○一○年八月

鉴于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担任产业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续存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XX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以公司形式设立的封闭式基金,基金的企业名称为XX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鉴于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拟担任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XX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基金合伙协议”)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伙协议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经营范围: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简称:银行) 住所: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组织形式: 注册资本: 存续期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伙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通用范本_1

内部编号:AN-QP-HT123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通用范本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托管协议封面封面应标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字样。 封面下端应标有托管协议当事人名称的全称。 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的稿件,必须标有“送审稿”显著字样。 托管协议目录托管协议目录自首页开始排印。 目录应列明具体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托管协议正文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列明订立托管协议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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