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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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的古体为灋

2、法律权利是指由国家通过法律加以许可的自由意志支配的行为范围

特点在于1)法律权利的法律性2)法律权利的自主性3)法律权利的利益性

自由权、请求权和诉权相统一。自由权是基础,请求权是实体内容,诉权是保障手段

3、义务的概念p50

4、权利和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分为一般权利和义务与特殊权利和义务

一般权利即对世权利,特点是权利主体无特定的义务人与之相对;一般义务又称对世义务

特殊权利(相对权利,对人权利,特定权利)特点是权利主体有特定的义务人与之相对。特殊义务又称对人义务,特定义务

5、权利之间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划分为第一性权利(原有权利)和义务与第二性权利(补救权利,

救济权利)和义务

第一性权利是第二性权利的基础,反之是保障。

6、权利主体依法实现其意志和利益的方式划分为行动权利和消极义务与接受权利和积极义务

7、成文法又称制定法是指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国家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依照特定程序创制的,

以规范化的条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8、不成文法称为非制定法是指由国家有权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虽有文字形式但却不具

有规范化条文形式的法的总称。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

9、成文法相对于不成文法道德优点和影响:1)成文法明确具体;2)成文法修改废止的程序严格;3)成文法有利于社会的安全和自由;4)成文法有较好的预防作用,对社会的警示作用;5)成文法有利于推进社会改革

10、不成文法相对于成文法的优点:1)不成文法易于适应社会现实;2)不成文法不存在背离立

法原意的问题;3)不成文法易于发挥司法官员的创造性

11、法系是指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总称,也即根据这种共性或历史传统来划分

法的类别,凡属于具有某种共性或传统的法律就构成了一个法系。

12、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的比较:

一、法的渊源不同。在普通法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法源;

二、法典编纂不同,民法法系采用法典方式,普通法法系国家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

三、在适用法律的技术方面的不同;

四、法的分类不同,民法分为公法和私法,普通法法系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

五、诉讼制度不同,民法法系以法官为中心,普通法法官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

13、法律渊源是指被承认具有法的效力,法的权威性或具有法律意义并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

的规范或准则来源。

14、正式法源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

15、非正式法源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

据的准则来源。(习惯、判例、政策)

16、正式法源的一般效力原则:

一、法律位阶的适用顺序:下位法优先适用于上位法,下位法具体有效

二、法律位阶的冲突规则:1)不同位阶的法律渊源之间的冲突,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同一

位阶的法律渊源之间饿冲突,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后法优先适用于前法,3)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律渊源之间的冲突

17、法律溯及力原则有三:一是从新原则,二是从旧原则,三是从旧兼从轻原则(除非新法处罚

轻于旧法处罚)

18、法律规则是指以一定的逻辑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及其相应的法律后

果的一种法律规范。

19、法律规则的分类:

一、是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权利义务复合性规则

授权性规则常用语:有权。。。;享有。。。权利;享有。。。自由;可以。。。

义务性规则常用语:应当。。。;必须。。。;有。。。义务;须得。。。;要。。。

二、是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刑法(大部分)、民法(大部分)

任意性规则:自由协商、自由辩论

三、是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准用性规则:关于**问题准用**规定

20、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原理或价值准则的一种法律

规范。

21、法律的适用条件: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

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22、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p117

23、法律体系含义又称部门法体系,是指由根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将一国制定和认可的现行全部

法律规范划分成若干的法律部门所形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

24、法律体系的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的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二是法律体系是一国现

行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三是法律体系是由一定组织结构所构成的体系,四是法律体系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25、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对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进行划分所形成的同类法律

规范的总称。

26、法律部门的特点:一是法律部门是同类法律规范构成的整体,二是法律部门具有相对独立性,

三是法律部门之间具有协调统一性,四是法律部门类别具有相对稳定性,五是法律部门具有开放性

27、法律行为的含义人们在其意志控制下实施的受法律调整并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28、法律行为的特点:一是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二是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三是法

律行为是能够为人们的意志所控制的行为,具有意志性

29、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30、权利能力又称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

义务的法律资格。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

31、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确定公民

有无行为能力标准有二:一是能否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二是能否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32、法律事实就是具有法律关联性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具有法律关联性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行为可以作为法律事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

33、法律责任就是行为主体因为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即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或主体

虽未违反法律义务,但仅仅由于法律规定而承担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产生原因:一是违法行为,二是违约行为,三是仅仅因为法律特别规定.

34、法律责任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多种法律责任的并存或相互冲突。对于发

生在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责任竞合,不同责任并存,可以同时追究。对于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

的责任竞合,不同责任的并存与冲突如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由受害人任选一种,选择一种责任,另一种责任就消失;因为同一行为具有同一性质的违法性。

35、法律责任的免除:1、法定的免责:一是时效免责,二是人道主义免责,三是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免责(公法的免责条件还有自首或立功,可根据情况免除其全部或部分法律责任,也有当事人不诉免责比如轻微的自诉刑事案件)2、私法的意定免责:一是自愿协议,二是受害人放弃,三是有效补救

36、全国人大和她的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分别制定基本法和基本法以外的法律;省,直辖市

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p183

37、规范性文件与非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简称,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所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非规范性文件主要指国家机关在适用法的过程中发布的个别性文件,如判决书,裁定,行政决定。这类文件的效力仅及于特定案件及相关的主体,客体及行为,没有普遍约束力,因而不是法的渊源。

规范性文件系统化的形式:一是法律清理有权立法机关,二是法律汇编,学术活动,三是法典编纂,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大型完备的法律。

38、狭义的执法则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社会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

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执法的特征:一是执法主体具有特定性,二是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三是执法活动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四是执法具有效率性

执法的基本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是执法的最重要的一项原则,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保留原则;二是合理性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原则,正当裁量原则,比例原则;

三是效率原则;四是信赖保护原则

39、司法又称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

活动。

40、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组织以及国家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内容所作的必要的说明。

文义解释又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指从法律条文所运用的语言的含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内容。

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含义

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条文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41、正式解释被分为立法解释(立法机关对其制定的法的解释),司法解释(最高两院对法律适用

的解释)和行政解释(国务院对法律做出的解释)

42、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法律从无到有,从萌芽到最终形成为一种基本制度。第一,法律是在私

有制和阶级逐渐形成的社会。第二,法律的形成过程是一个行为调整方式从个别调整发展为一般调整的过程。第三,法律的形成经历了由习惯演变成习惯法,再发展成为成文法的长期过程。

第四,法律,道德和宗教等社会规范从混沌一体逐渐分化为各自相对独立的规范系统。

43、法律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的阶级本质和它所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对法律所作的一种基本分

类。

44、法的继承一般是指新法对历史上存在过的旧法的承接和继受。

45、当代中国法制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6、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一是法治与静态意义上的法制的区别,二是法治与动态意义上的法制的

区别,三是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国家直接相联系,而法治则直接与某种形式的民主相联系。

刀治是水治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47、近现代法治发展的两种基本模式:一是社会演进型的法治发展模式,二是政府主导型或政府推进型的法治发展模式

48、政府推进型的优点:可以降低制度创新成本,缩短时间进程,而且可以发挥后发优势,逐步

实现赶超目标。缺点:一是政府自身的不合理价值偏好对法治化进程和方向的影响问题,二是政府推进型法治有可能会出现改革动力衰减,中断或停滞的情况,三是政府对法治体制的主观设计和急促推进与社会生活客观需要之间可能存在的脱节和矛盾问题

49、价值设计问题:

一是处理好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的关系,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双向互动,为推进法治进程提供强大动力,

二是处理好法律移植与立足于本国国情的关系,使本土法治的具体性与普遍性相统一,三是把观念更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通过制度与观念的互动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

人教版六年级语文下册教材知识点整理(2019最新编订)

六年级下册教材知识点 一、拼音: ㈠多音字:第1课P2缴;第9课P37吭 ㈡容易读错的字 边鼻音;平翘舌;前后鼻韵;其他 ㈢声母表、整体认读音节表、韵母表、字母表(大小写) 二、汉字 1、要求会写的80个字(教材后生字表)能辨别其音、形、意并能运用 2、会用音序查字法和部首查字法查字典、词典 三、词语 1、要求掌握“词语盘点”中“读读写写”的词语,了解“读读记记”中的词语 2、积累下列词语: (1)、抄写你认为需要积累的词语:第10课课后思考练习第4题P51 (2)、关于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精神方面四字词语:回顾与拓展(五)日积月累P120 (4)、邯郸学步:回顾与拓展(一)“成语故事”P21 (5)、舍本逐末:回顾与拓展(五)“成语故事”P121 3、理解词语在语言环境中的意思:第3课课后第2题的第1小题;第14课课后第3题的第2小题P71;第20课课后第3题的第2小题P113(理解词语的方法: a、运用工具书; b、联系具体的语言环境; c、联系生活实际; d、联系上下文………) 四、句子: 积累佳句 ⑴课文中的优美语句:

抄写课文中喜欢的句子:第1课课后第4题P6;第18课课后第3题P103;抄写课文中对自己有启发的语句:第3课课后第3题P10;第20课课后练习第4题P113 ⑵有关人生哲理的格言:回顾与拓展(一)“日积月累”P21 ⑶富有人生哲理的隽语:回顾与拓展(四)“日积月累”P96——P97 2、理解含义深刻的句子: (方法:联系上下文、联系时代背景、联系自己的生活经验、抓重点词语体会等) ⑴联系课文,理解句子的意思:第1课课后练习第3题P3 ⑵联系生活实际理解:第2课课后练习第2题P6 ⑶结合生活事例理解:第12课课后练习第2题P57 ⑷联系上文理解:第14课课后练习第3题的第1小题P71 ⑸结合注释理解每一句话的意思P3 五、阅读: 训练重点:把握主要内容,体会人物的思想感情,领悟作者表达感悟的不同方法,体会作者的表达方法,了解课文的叙述顺序;读课文,要学会浏览;要有自己的见解和感受;弄清文章的详写与略写;了解文章的叙述顺序 1、要求朗读的:⑴第1课P3;第2课P6;第3课P10;第5课P14;第9课P37;第8课P30;第9课P43;第10课P50;第11课P52;第12课P57;第13课P59;第18课P103; ⑵古诗:回顾.拓展二“日积月累”P43;回顾.拓展三“日积月累”P64—65;古诗词背诵P144—153 ⑶综合复习阅读材料P154—172

法理学资料

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本源性、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法律原则的分类: 1.按原则产生的基础.可以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 2.按原则效力的层次,可以分为宪法原则和部门法原则 3.按原则调整社会关系的覆盖面,可以分为基本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原则 4.按原则内容,可以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实体法是规定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即规定法律关系主体在实体上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法律 程序法一般认为是规定如何实现实体法律规定的步骤、方法与手续的法律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按照特定的调整方法来调整一定性质和范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等要素构成的相对独立的统一体 法律部门划分标准: 1.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 2.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辅助标准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因此也可以称为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 国家行政机关立法,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规定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授权立法,是指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把自己制定某项或者某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权利授予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行使,被授权的机关依此所进行的立法活动就是授权立法 法律事实是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违法行为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主体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危害,并产生法律责任的有过错的行为 违法行为的分类: 1.刑事违法 2.民事违法 3.行政违法 4.违宪 大陆法以近代理性主义哲学为基础,法典的编纂与适用贯串的是从抽象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践的理性主义法律观 法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律的经济基础\、社会形态及其阶级本质,对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以及当代生活中存在着的法律所作的基本分类 司法权是一种国家权力,指国家特定的专门机关所享有的将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通过法定程序由审判机关对案件作出权威裁判的权利 简答题: 一.法律的局限性 1.法律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 2.法律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 3.法律的滞后性 4.法律的非自足性 5.法律可能会导致个别非正义 二.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的主要分别 1.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 2.表现形式不同 3.具体内容不完全一致 4.实现的方式不同 5.调整范围不尽相同 三.公法与私法的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私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个人与个人的利益关系;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国家与个人(法)的利益关系 2.作用方式不同.私法的作用方式以个人性的自行调节为主,公法的作用方式以国家强行干预为主 3.法的本位不同.私法自始至终以个人利益本位为坐标的;公法基本上以国家利益未本位的 4.价值目标不同.传统公法偏重于秩序与公平,传统私法偏重于自由和效益 论述题: 一.论述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1.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主体为一般平等主体,主要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力的行使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表现形式不同.权利通常以”我有权””我有...的权利”等语句来表述,权利与义务对应;权力则除了与权利有类似的表述外,还经常以”职权”、”权限”等来表述,并且与权利相对应的义务我们通常称为”责任” 3.运行方式不同.权利主体在自身权利受侵犯时不得对相对一方直接使用强制力,而只能请求国家强制力保护;权力的运行自始至终与强制力相伴,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 4.法律要求不同.一般情况下,法律允许权利主体选择行使、不行使、放弃或转让,但是一些帶有人身性的权利以及公法权利一般不得转让;法律要求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 5.推定规则不同.权利主体可以做法律未禁止的事;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不允许行使法律未作规定的权力,否则就构成越权 6.社会功能不同.权利的功能在于维护权利主体的自由与利益;权利的功能主要是为了保护社会整体的利益和秩序.因此权利一般体现权利主体的利益,权力则不体现权力行使着的个人利益,而是体现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 联系 1.从权力的来源上看,权力来源于权利.现代民主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意志. 2.从权力的目的看,权力应该主要是为实现个人权利服务的.这也是法治社会确认权力合法性一个最重要的伦理性原则. 3.从权力的功能看,权力能够维护有利于权利长远发展的社会秩序.这就是说,权利也离不开权力的存在.权利的维护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秩序,权力所具有的维护社会秩序功能正式权力需要权利的原因所在. 二.论述法治国家及其标志 答:今天我们所讲的”法治国家”,简单的说,就是指主要依靠正义之法来管理国家与管理社会从而使权力与权利得以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 形式标志 形式标志也就是法治国家的形式条件,它主要表现为: 1.完备的法律体系 2.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和公正的司法制度 3.正当法律程序的设定和执行 4.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实质标志 法治国家的实质标志,也就是法治的实质要件,它们指的是依据法治的精神而形成的法治原则以及由这些原则所形成的法律制度.具体来说,就是法律对待公共权力、国家责任、个人权利、公民义务的原则和制度. 1.具有法律与政治关系的理性化制度 2.具有权力与责任关系的理性化制度 3.具有权力与权利关系的理性化制度 4.具有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理性化制度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葛洪义主编的版本 一、名词解释 1、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对已经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一定的要求和规则加以整理和归类,使之成为形式规范,内容协调的成文法系统。 3、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4、法律清理:亦指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作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5、法律体系: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6、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7、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8、权力:权力是合法确认和改变人际关系或者处理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能力。 9、人权:人权是指那些直接关系到人得以维护生存、从事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的、最普遍的权利。 10、法的规范作用: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11、法律的指引作用: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到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到自己在某种情况下选择何种行为方式。 12、法律的预测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如何行为以及自己应如何行为。

法理学考试要点整理

一、法学史书本4-5页 ·注释法学派:通过对查士丁尼时代所编纂的各个罗马法文献的文字、语言、逻辑的解释和旁征博引,澄清罗马法文献的精确意思 ·后注释法学派:在原有基础上既注释又评论 ·人文主义法学派:主张把罗马法作为整个古典文化的组成部分对待,把哲学方法和历史方法运用于罗马法研究,以便更有说服力地复兴罗马法 ·自然法学派:“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论”(自然权利论),反对神性和神权,主张人性和人权;反对专制和等级特权,主张自由和平等;反对人治,要求法治。(提出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主义、建立近代资产阶级国家民主和法治的模式、起宣传推动革命的作用) 1、基本主张:存在更高层次的法作为评价、判断实证法的标准 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恶法非法 2、历史贡献:古罗马帝国、美国独立、法国大革命 3、什么是自然? a.自然世界:自然的命令不可抗拒、自然法是所有动物通用的法律 b.神:任何人都有一种按理性行事的自然倾向 c.理性:与自然相符的正当理性 d.人性:自爱、自私;追求和平的社会生活 4、自然法是上帝为所有人设定的而且只有凭借理性和通过认真考虑其处境与本 性才能认识的一种法律 5、历史: a.抽象到具体 b.“自然”到“道德” c.自然权利的主体由作为自然存在的人——作为神的子民存在的人——作为 人而存在的人 d.从永恒不变——部分可变(孟德斯鸠)——内容可变 e.从重实质到重程序:程序自然法(富勒的八项条件“使法律成为可能的道 德”) ·哲理法学派:以抽象的概念、保守的理论形式、费解的哲学语言传播天赋人权、自由主义、宪政、法治等启蒙思想 ·历史法学派:反对古典自然法学派、强调法律的民族精神或历史传统 ·分析法学派:以功利主义和实证主义哲学为理论和方法论基础、以对实在法律的逻辑分析为己任(标志着作为独立学科的法学的出现) 1、基本立场: a.将法律视为一种社会事实 b.法律是什么和法律应当是什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的有效性不以合乎 道德为条件,其有效性条件来源与社会事实 c.法学只应关注现存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分析 d.法学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知识体系 2、历史: a.经验性实证主义法学(奥斯丁):法律被认为是主权者的一种命令,但并 非每一种命令都是法律,只有一般性的命令才具有法律的性质,法理学不考虑法律的善或恶 b.规范性实证主义法学(凯尔森):纯粹主义的实证法学、强制性、法律的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归纳总结

法的现象:是指能够经验的、凭直观的方式可以认识的法的外部联系的总和,是直观的感性对象--法本身;法的本质则是深藏于法的现象之后以至凭借直观的方式无从把握的法的内在联系,是人们对可感知的法的外部联系的真实本源的一种主观把握和理性抽象。 法的作用:概念:法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分类:1预期作用与实际作用:预期效果与实际效果之别2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对人与社会的有益性3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作用于人于社会关系的形势与内容之别。 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形式与实质、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即法通过其规范作用而实现其社会作用。 法的演进:某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法律制度从落后状态向先进状态长期而缓慢发展的过程与路径。 法律权利: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法律义务: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法律行为:是指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法律责任: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因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法律发展: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包括了法律制度的变迁、法律精神的转换、法律体系的重构等在内的法律进步过程与趋势。法律继承:不同历史类型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承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继受。 法律移植: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律,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律移植的范围:一是外国法;二是国际法律与惯例。 法制改革:是指一个国家或社会,在其社会基本属性和社会基本制度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其现行法律制度的基本属性也不根本改变的前提下,整体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在法律的时代精神、法律的运作体制、具体法律制度等方面,自我创造、自我更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法制改革的关键与核心是法制观念的确立和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立法:特定主体依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活动。 立法体制: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立法权载体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关于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立法体制是一国立法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立法原则: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它反映立法主体在把立法指导思想同立法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什么,是执政者立法意识和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反映。 守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守法是法的实施的一种基本形式。 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依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完整版)法理学复习重点-考试前复习资料(免费)

《法理学》200510考试考前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0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0 ?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0 ?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7) ?名词解释复习指导 (10) ?简答题复习指导 (11) ?论述题复习指导 (13)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一、考核形式: 闭卷考试,其中客观题(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主观题答在答题纸上。 二、考试时间:2小时。 三、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各种题型的题量及所占分数的分配为:单项选择题为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为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名词解释题为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简答题为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论述题为1小题,每题20分,满分100分。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一、答题技巧

单项选择题题干常以陈述句或问句提出解题依据、目标、要求和方法等。要求考生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或者最为合适的选项。其难点在于几个备选答案多是相似的,极易混淆。此类题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分辨正确和错误的能力,检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特别是基本概念掌握的程度和准确性。解答单项选择题的关键在于对课程内容和基本概念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但同时也要注意看清楚题目和选项,一定要看明白问的是什么问题再做回答,以免无谓的丢分。 二、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绪论 法学的职能是什么;西方主要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 第二章法的概念 法的外部特征有哪些;法的本质的不同说法;法的一般分类的标准。 第三章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什么是社会调整;法的产生的标志;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原因;法律制度的继承与移植;两大法系的区别。 第四章法的作用和价值 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包括哪些;法的价值的理解。 第五章法治与法制现代化 法治的核心是什么;什么是法制现代化 第六章法的创制 我国的立法体制,主要掌握不同主体的立法权限;我国的立法程序。 第七章法的渊源 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法典编撰与法规清理的异同点。 第八章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的结构;法律规范的不同分类标准。 第九章法律体系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我国的法律体系。 第十章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与实现的关系;法的适用主体包括哪些。 第十一章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什么是法律事实。

大一法理学复习资料

法理学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 号内。 1、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 A、历史渊源B.理论渊源C.形式渊源D.效力渊源 2、法律意识中的最高层次是() A.法律理论B.法律观点C.法律心理D.法律知识 3、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 A.法律关系主体B.法律关系客体C.法律关系内容D.法律事实 4、属地原则是指() A.确立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B.确立法对地域效力的原则 C.确立法的溯及力的原则D.确立法的时间效力的原则 5、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 A.《法经》B.《秦律》C.《九章律》D.《北齐律》 6、行政执法的特点是() A.一般具有单方面性B.具有被动性C.不告不理D.稳定性 7、“法治”一词的概念是指() A.与人治对称B.执法者严明C.法律和制度D.与专制对称 8、中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国家司法机关C.国家检察机关D.国家行政机关 9、属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是() A.阶级性B.公开性C.普遍性D.规范性 10、法系划分的标准是() A.法的历史传统B.法的历史类型C.法的阶级本质D.法的立法体制 11、徒法不足以自行说的是() A.法律万能B.法律可有可无C.法律不能自己行走D.法律有局限性 12、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 A.可以自己做出一定的行为B.可以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为 C.可以自己不做出一定的行为D.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 13、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共同点是() A.规范内容相同B.指导思想相同C.实施方式相同D.表现形式相同 14、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 A.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B.法律规范的制定方式 C.法律规范的经济基础D.法律规范由哪些部分构成 15、普通法法系国家法律的分类是() A.公法和私法B.普通法和衡平法C.普通法和根本法D.普通法和一般法 16、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 A.授权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委托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 17、法律编纂是一种() A.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B.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法律文件内容 C.不是立法活动D.是一种立法活动 18、法的关系根源于() A.思想社会关系B.人与人的关系C.人与物的关系D.物质生活关系

法理学复习重点-考试前复习资料(免费)(可编辑修改word版)

《法理学》200510 考试考前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1)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1) ?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1) ?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8) ?名词解释复习指导 (10) ?简答题复习指导 (12) ?论述题复习指导 (14)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一、考核形式: 闭卷考试,其中客观题(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主观题答在答题纸上。 二、考试时间:2 小时。 三、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各种题型的题量及所占分数的分配为:单项选择题为3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30 分;多项选择题为5 小题,每小题2 分,共10 分;名词解释题为5 小题,每小题4 分,共20 分;简答题为2 小题,每小题10 分,共20 分;论述题为1 小题,每题20 分,满分100 分。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一、答题技巧

单项选择题题干常以陈述句或问句提出解题依据、目标、要求和方法等。要求考生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或者最为合适的选项。其难点在于几个备选答案多是相似的,极易混淆。此类题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分辨正确和错误的能力,检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特别是基本概念掌握的程度和准确性。解答单项选择题的关键在于对课程内容和基本概念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但同时也要注意看清楚题目和选项,一定要看明白问的是什么问题再做回答,以免无谓的丢分。 二、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绪论 法学的职能是什么;西方主要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 第二章法的概念 法的外部特征有哪些;法的本质的不同说法;法的一般分类的标准。 第三章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什么是社会调整;法的产生的标志;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原因;法律制度的继承与移植;两大法系的区别。 第四章法的作用和价值 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包括哪些;法的价值的理解。 第五章法治与法制现代化 法治的核心是什么;什么是法制现代化 第六章法的创制 我国的立法体制,主要掌握不同主体的立法权限;我国的立法程序。 第七章法的渊源 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法典编撰与法规清理的异同点。 第八章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的结构;法律规范的不同分类标准。 第九章法律体系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我国的法律体系。 第十章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与实现的关系;法的适用主体包括哪些。 第十一章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什么是法律事实。

法理学重点整理

法理学重点整理 1.法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论(了解分析法学派、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及本书观点) 2.法学的研究方法(了解有哪几种) 3.法理学的性质 4.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进程(了解三次飞跃,重点是第三次飞跃) 5.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6.法的基本特征 7.法的作用及其分类(学会区分法的作用的分类,重点法的规范作用) 8.法的局限性 9.法的定义(了解各种学说,重点是马克思主义的法定义) 10.法的渊源的内涵及类别(注意区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和习惯) 11.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12.法的分类(了解划分方法,注意一般法和特别法的效力位阶) 13.法的效力范围(掌握法的对象效力遵循的原则;法的时间效力中最重要的是法的溯及力及原则;了解法的空间效力) 14.法的效力冲突及处理原则 15.法律体系的概念及特点 16.法律部门的概念及特点 17.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1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意已经形成了,注意和法治体系不要混淆;了解当前九个主要法律部门) 19.法律概念的分类 20.法律规则(了解三要素说、二要素说,重点法律规则的三大特点) 21.法律规则的分类 22.法律原则的概念及作用(了解) 23.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24.法律原则的分类(了解) 25.法律原则的适用

26.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了解各种学说,重点是P131页) 27.权利和义务的分类(了解不同的分类,重点应有权利和义务,现实权利和义务,法定权利和义务;一般权利和义务与特殊权利与义务;第一性权利和义务与第二性权利和义务) 28.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了解关系,重点是权利本位的四个法律特征) 29.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30.法律行为的结构(了解内在方面与外在方面包含哪些) 31.法律行为的分类(了解即可,注意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公法行为与私法行为;主行为与从行为) 32.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33.法律关系的分类(了解有哪几种分类,重点是调整性法律关系与创设性法律关系;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34.法律关系的主体(了解有哪几种) 35.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重点是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6.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特征及种类 37.法律规范的概念 38.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注意区分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39.法律责任的概念 40.法律责任的构成 41.法律责任的种类(了解即可) 42.法律责任的原则概念及种类 43.法律责任的认定与规则原则 44.法律责任的承担(了解有哪些方式,注意违宪制裁) 45.法律责任减轻的情形 46.法律责任免除的条件和方式 47.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48.法和原始习惯的区别 49.法的历史类型(了解有哪几种) 50.法律演进的概念及基本规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本重点整理

一.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1.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为他们的后继者所发展的,以反对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 2.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基本组成部分。 3.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是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规律的科学认识,是对人类思想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基础上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二.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1.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体系的哲学基础。 2.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实现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性决定的,是由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决定的。 3.重要的理论品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 4.崇高的社会理想,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三.论述世界观与哲学基本问题及其内容。 1.哲学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究竟谁是世界的本原,即物质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其二,即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2.根据对上述基本问题第一方面的不同回答,哲学可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基本派别。根据对上述基本问题第二方面的不同回答,哲学又可以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四.论述普遍联系主要内容。(分析题) 1.联系是指事物内容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2.联系具有普遍性,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都是相互联系的,第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第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3.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 五.论述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2.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3.运动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的原理指导实践,还要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 六.论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1.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对矛盾普遍性的简明表达。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2.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社会主义是共性,中国特色是个性。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法理学》知识点梳理.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了解西方法学流派的发展历史。名词解释:各法学流派。 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总体上来说,本章几乎没有什么考点,大体了解即可。 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总体上来说,本章几乎没有什么考点,大体了解即可。 第四章法理学概述本章的核心问题是:法理学是什么?其答案的四个要点都要展开掌握。其他知识点了解即可。 第五章法的概念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法的作用(告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2简答题: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法的作用;法的局限性。 第六章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的渊源;法的形式;当代中国主要法的形式(尤其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规章;行政规章等概念;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法的清理;法的汇编;法的编纂;法的分类(六种分类各自涉及的概念;法的效力;法的溯及力。(2简答题:当代中国主要法的渊源;法的形式和法的渊源的界分;当代中国主要法的形式;法的汇编和法的编纂的区别;法的一般分类;法的效力范围;法的效力的冲突与协调 第七章法的要素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的要素;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分类(具体各种分类的概念都要掌握;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分类(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性原则(2简答题:法的要素的特征及分类;法律概念的功能;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特点;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的功能;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法律原则的适用。 第八章法律体系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主要是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的概念(2简答题: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

法理学(肖光辉2011版资料整理)

法理学资料整理 1)法学:法学是围绕权利义务及其界限而展开的,以法学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 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2)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 3)法德概念:是法学的起始范畴,是法学研究的研究的核心,是人们对认识的法律现象 的属性或观念的深层次把握。 4)法的定义的表述: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5)法的本质①阶级意志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②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是由 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6)法的特征①特殊规范性: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关系的规范②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 制定或认可的规范③权利义务性:法是规范权利和义务的规范④国家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7)法律概念:是人们在不断地认识和时间过程中,对具有法律意义的现象和事实进行理 性概括和抽象表达而形成的一些权威性范畴。 8)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①假定②行为模式③法律后果 9)法律规则的分类①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权义复合型规则(含义)②强制性规 则和任意性规则③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10)法律原则概念: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为其他规则提供基础性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 11)法理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①内容:法律原则不预设确定的实施状态和具体的法律后 果,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它无法为社会活动主体提供具体的行为准则。而规则在内容的明确化程度上显然高于原则。②适用范围:法律原则适用范围很大,法律规则只适用于一类行为。③适用要求:法律原则的适用具有一定弹性④法律规则之间往往互相排斥,法律原则则可以相互兼容 12)法律原则的作用①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体现和宣告法律的基本精神;维护法律体系 的统一②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弥补法律的漏洞;作为审判的依据;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③在守法过程中的作用 13)法的形式渊源:法律上承认的发的主要形式。 14)法的渊源种类法的正式渊源①制定法②判例法③习惯法④国际条约与协定 法的非正式渊源⑤公平与正义的观念⑥公共政策⑦法理⑧学说 15)当代中国发的渊源正式渊源①宪法②法律③法规④规章⑤经济特区法规和 规章⑥军事法规与军事规章⑦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⑧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⑨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非正式渊源⑩习惯 11 判例 12 政策16)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规范拘束力的法律文件,即针对一般的情况,一般的人所制定的, 能够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 17)对规范性文件系统化的方式①法律汇编②法律编纂③法律清理 18)法的效力等级①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②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③新法优于旧 法原则 19)发的效力范围:法的对象效力,对事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

法理学重点整理汇总资料

法理学重点整理汇总资料 1、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1)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存在明显的区别: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的一种约束手段,是法律规定应当作出和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界限。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都应履行法律义务,但并非所有法律主体都必然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义务并不必然同不利后果相关,只有违反法律义务者才承担不利后果;而法律责任必是与不利后果相关的;法律义务可以通过义务主体自觉履行而完成,而法律责任则需要由国家机关来追究。 (2)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两者又有密切联系:一方面违反法律义务是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定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有时候追究法律责任是法律义务得以履行的手段和措施;另外,两者都是对法律主体的约束,在价值指向上具有同一性,均是为法律权利的实现而存在的。 2、成文法相对于不成文法的优点及影响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法的两种主要形式,其划分标准为法律是否以规范化的条文形式作为其存在状态。成文法又称制定法,是指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国家机关以国家名义,依照特定程序创制的,以规范化的条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有权

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者虽有文字形式但却不具有规范化的条文形式的法的总称。不成文法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两种。 (1)成文法明确具体。成文法是经过特定程序指定的,并有规范化的条文形式,因此,它特别明确、具体,便于实施。不成文法就较为模糊,难于实施。 (2)成文法修改废止的程序严格。成文法的修改和废纸均需必要的程序,因此其修改与废止,都十分明确,便于全社会在法律实施上令行禁止。不成文法的修改和废止,往往缺乏严格的法定程序。 (3)成文法有利于社会的安全与自由。在成文法下,由于其明确,社会普遍都能较好地获得法律的安全保障,自由的空间相对广泛。在不成文法下,由于法律不明确,人们违法之虞常在,严重时动辄得咎。民众的权利容易遭到侵犯。在不成文法下,公共权力由于其权限缺乏法律的明确界定,也易于膨胀。公共权力一旦超越权限,出现膨胀,公民的权利就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4)成文法有较好的预防作用。成文法有明确的文字表现,易于在事前作出相应的规定,因而就能在可能出现的不当事件或行为出现之前作出相应的规定,在事前较好地发挥对社会的警示作用。不成文法就只有在有了相应的事件或行为出现之后,才可能形成习惯法和判例法,预防警示作用相对较低。 (5)成文法有利于推进社会改革。成文法采用成文的形式,有利于

2017法理学背诵版资料

2017法理学背诵版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差别有哪些? 1、指导思想不同,以往法学不同程度以唯心史观为基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史观为基础的,认为法律归根到底要被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2、阶级性不同,以往法学掩饰或否认自己的阶级倾向,主张法学是超阶级的,“公共意志”的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学具备鲜明的阶级性,是为阶级利益和对一定阶级有利的社会制度服务的。 3、法的历史性认识不同,以往法学认为法是超历史的、永恒的存在,而马克思主义法学则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必然会伴随阶级与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二、法律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

程序性。 三、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包括哪些? 1、法的起源是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2、法的起源是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由习惯法到制定法地发展过程。 3、法的起源是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浑然一体到相对独立的过程。 四、资本主义法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 1、维护以剥削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 2、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具体的三项制度体现为:政党制、普选制、分权制)。 3、维护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和人权。 五、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表现在? 1、法的渊源不同。英美法系正式法律渊源包括制定法和判例法,大陆法系的正式法律渊源只有制定法。 2、法的分类不同。英美法系的法律基本分类为普通法和衡平法,大陆法系的法律基本分类为公法和私法。 3、法典编纂不同。大陆法系秉承罗马法传统,法律一般体现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理学——知识要点整理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理学——知识要点整理

001.法国的《法国民法典》颁布于:18 002.“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是指:《罗马法》 003.提出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是: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004.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各部门法构成的 005.法的要素主要包括:规则、原则、概念 006.英国学者弗里曼的《劳埃德法理学总论》是以教科书的形式表现法理学三大要素的一个范例 007.准用性规则:本身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则,依照援用别的规则 008.耶林主张法律的目的在于:利益 009.党的政策以非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 010.一个法律施行后,原来制定的失去效力,这属于:默示废止 011.法律关系参加者能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资格,称为:行为能力012.托运方和承运方的法律关系客体是:运输行为013.中国的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 014.在封建社会中后期,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律的出现是在:出现了反映资本主义经济要求的海商法;罗马法的复兴运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法律的制定 015.《著作权法》既是专属权,也是可转移权 016.在刑事审判中,各国大多数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017.哈特继承和发展奥斯丁的分析法学,凯尔森则是规范分析法学 018.认为“法是公意的体现”

的法学家是:卢梭 019.认为法学是“人和神的事物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的是:查士丁尼 020.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标准是:社会形态 021.政治的中心问题是:国家政权 022.一般认为,中国的立法体制是:一元多层次。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划分体制 023.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中,共同适用的惩戒措施是:警告024.民众参与司法在世界上的通行模式有:陪审制、参与制、治安法官制 025.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合法行为,保护性法律关系是:违法行为 026.国际法学能够视为:综合法学027.柏拉图:《理想国》;洛克:《政府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庞德:五卷本《法理学》 028.法律关系根源于:思想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思想社会关系 029.法律关系的观念来自于:罗马法 030.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的良好法律。是亚里士多德所阐述的 031.明确宣称法理学就是法律科学的是:庞德 032.提出自由理想和建构平等形式相协调的正义观的代表人物是:苏格兰哲学家索利033.原始社会三种社会规范即习惯、宗教、道德体现全体氏族成员的共同意志和利益034.英国的资本主义法的产

人教版英语八年级下册课本知识点梳理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课本知识点梳理 Unit 1 What’s the matter? 【重点短语】1、have a fever 发烧2、have a cough 咳嗽 3、have a toothache 牙疼 4、talk too much 说得太多 5、drink enough water 喝足够的水 6、have a cold 受凉;感冒 7、have a stomachache 胃疼8、have a sore back 背疼 9、have a sore throat 喉咙痛10、take risks 冒险 11、hot tea with honey 加蜂蜜的热茶12、see a dentist 瞧牙医 13、get an X-ray 拍X 光片14、take one’s temperature 量体温 15、put some medicine on sth、在……上面敷药16、give up 放弃17、sound like 听起来像18、all weekend 整个周末 19、in the same way 以同样的方式20、go to a doctor 瞧医生 21、go along 沿着……走22、on the side of the road 在马路边23、shout for help 大声呼救24、without thinking twice 没有多想 25、get off 下车26、have a heart problem 有心脏病 27、to one’s surprise 另某人惊讶的就是28、thanks to 多亏了;由于29、in time 及时30、make a decision 做出决定 31、get into trouble 造成麻烦32、right away 立刻;马上 33、because of 由于34、get out of 离开;从……出来 35、keep on doing sth、继续或坚持做某事37、fall down 摔倒 36、put a bandage on sth、用绷带包扎38、feel sick 感到恶心 39、have a nosebleed 流鼻血40、cut his knee 割伤她的膝盖 41、put her head back 把她的头向后仰45、run out (of) 用完;用尽 42、have problems breathing 呼吸困难43、mountain climbing 登山运动44、be used to doing sth、习惯做某事46、so that 以便 47、so、、、that、、、如此……以至于、、、…48、be in control of 掌管;管理 49、in a difficult situation 在闲境中 【重点句型】 1、What's the matter with you?= What'the trouble with you? = What's wrong with you? 您怎么了? 2、What should she do? 她该怎么办呢? 3、Should I take my temperature? 我应该量一下体温不? 4、You should lie down and rest、您应该躺下休息一会儿。 5、Do you think it comes from a newspaper or a book? 认为它就是来自报纸还就是书呢? 6、I think I sat in the same way for too long without moving、 我想我以同样的姿势一动不动地坐得太久了。 7、She said that the man had a heart problem and should go to the hospital、她说这个人有心脏病应该去医院。 Unit 2 I ’ll help to clean up the city parks、 【重点短语】 1、Clean-Up Day 清洁日 2、an old people’s home 养老院 3、help out with sth、帮助解决困难 4、used to 过去常常、、、、、、 5、care for 关心;照顾 6、the look of joy 快乐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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