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证办证程序--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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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办证程序--最新

采矿许可证办证程序

一、矿区范围的申请和审批

1. 矿区范围的申请

采矿权申请人应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和《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的审批,发证权限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采矿权审批、发证的授权,将矿区范围申请资料报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查。

2. 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1)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①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

②地质工作概况(包括地质工作由谁来做的,什么时候做的,做到什么程度,储量审批情况等);

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矿种、位置;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当申请范围为整体矿体中的一部分时,应说明与整体矿体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并附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

④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⑤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

矿山企业应提交有资格的地勘单位编制的(经批准的)地质报告。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砖瓦砂石、粘土的,应提交相应的地质资料,我市对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矿种(江砂除外)要求提交地质检测报告,此报告要经市局审批。

(3)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4)开采江砂的,还应出具河道管理部门颁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

(5)开采矿泉水的,还应出具矿泉水水源鉴定证书。

3. 划定矿区范围。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组织对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的矿业权交叉重复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等进行审查。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书面调查意见。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开采的,划定矿区范围并下发审批意见;不同意开采的,说明理由,将申请资料退回。

审批机关在划定矿区范围时,应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1)对矿产资源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

(2)矿山建设规模、服务年限要与申请开采的储量相适应;

(3)矿山建设体现规模生产、集约化经营的方针;

(4)保护已有探矿权、采矿权人利益。申请人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其地面投影或地表塌陷区与已设立探矿权、采矿权的区块范围、矿区范围重叠或有其他影响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审批矿区范围时应以不影响已有的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权益为原则。采矿权申请人应与已有的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就可能造成对探矿权或采矿权影响的诸多方面签有协议。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同意开采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划定矿区范围;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认为有影响且出具充分证明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以组织技术论证。论证结果有影响且无法进行技术处理的,不予划定矿区范围。

审批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同意开采的矿种、储量及矿区地理位置;

(2)以国家标准坐标标定的矿区范围(标明坐标的拐点数及开采深度);

(3)对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意见和要求(包括矿山建设规模、矿山预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综合回收等方面的要求);

(4)矿区范围预留期限;

(5)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批意见须及时送申请人,抄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等。

4. 矿区范围预留期限。

矿区范围划定后各级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该区域不再受理新的采矿权申请。矿区范围预留期:大型矿山不得超过3年、中型矿山不得超过2年、小型矿山不得超过1年。

矿区范围划定后,申请人应做的主要工作:

矿区范围划定后,申请人应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办理矿山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企业设立手续;并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须由合法的评估机构对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土资源部确认,但勘查单位与申请开采的国有矿山隶属于共同上级(部门、企业、单位)的,可以根据其共同上级的意见,决定是否评估。

矿区范围划定后,采矿权申请人,应每半年向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通报矿山建设项目和企业设立的有关进展情况。采矿权申请人逾期不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未领取采矿许可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申请,矿区范围不予保留,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在该矿区范围内受理其他采矿权的申请。

二、采矿登记

1. 采矿权的申请。

采矿权在矿区范围划定之后,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将采矿登记申请资料报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查,

2.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申请登记书由采矿申请人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表格进行填写。

(2)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以标点标定,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注意此矿区范围应该与登记管理机关划定的矿区范围吻合。

(3)有设计资格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包括以下内容:矿山位置、地形、地貌、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等;矿区范围、开采矿种、设计利用储量、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综合开发、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经济论证及确定的方案。此方案要经登记管理机关组织专家审查批准。

(4)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

(5)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这些是采矿权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资质条件的核心内容是采矿权申请人的资信证明(由银行出具)。

(6)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7)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还应报采矿权评估、确认的有关资料;

(8)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

(9)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

(10)储量审批机关批准的占用储量登记材料;

(11)开采矿泉水的,需要取水许可证复印件(水利部门)。

3. 审批。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采矿权申请人报送的采矿申请资料和下一级登

记管理机关的调查意见后,应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1)申请范围和面积与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矿区范围和面积是否相一致;

(2)矿山生产规模是否有变化,是否与设计利用储量相适应;

(3)矿山设计服务年限是否合理;

(4)矿产资源综合开发、综合利用、综合回收是否合理;

(5)采矿权申请人是否具备必要的资质条件。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资料40日内(资料不全或需进行补充和修改的时间除外),作出是否同意办理采矿登记的决定。同意登记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通知采矿权申请人交纳有关费后(采矿权使用费、采矿登记费,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还要缴纳经评估确认的采矿权价款),填写采矿权申请登记审批责任表,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同意登记的,说明理由,将申请资料退回。

同意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下发准予办理采矿登记的通知。

不同意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下发不予办理采矿登记的通知。

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同时,下发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通知。

4. 通知和公告。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告,并可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设置地面标志。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流程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的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2)经批准的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 (3)矿产资源开发初步利用方案(包括矿区位置、开采矿种、储量情况、矿山规模及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 (4)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以国家直角坐标或经纬度坐标标定其拐点,矿区面积,比例尺不得小于1:1万);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其它相关资料。 2、采矿权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产储量登记书; (3)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 (4)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5)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8)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9)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10)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11)没有产权争议的提出保证书,有产权争议的提供结论证明; (12)国有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经评审备案的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和矿山设计文件; (13)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

①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②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证明文件。 (1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5)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4、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 (2)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5)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6)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7)矿区范围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矿区范围图及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8)主要矿种和开采方式变化的,需提供开发利用方案和经法定审批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依法转让采矿权变更的,需提供全部批准资料; (10)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证明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 (11)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酒店开业筹备流程

酒店开业筹备流程 酒店开业如何筹备?下面是酒店开业筹备流程。 酒店开业筹备运营计划市场调查决定酒店在营业中的市场定位、市场定位又决定酒店投入的资金量,资金量又决定酒店在建造的成本,成本则决定酒店在装修中的要求,直接的说市场定位决定酒店经营,定位有问题就会导致客源不足,直接影响股东的利益,同时也是浪费社会资源。所以酒店开业筹备第一步就是市场调查。 ★筹备初期工作安排: 1.进行市场调研作出调研报告 2.根据调研报告确定经营项目,菜肴派系及目标客源市场定位 3.选择专业公司进行酒店图纸设计并定稿 4.编制酒店装潢财务预算并确保资金到位 5.选择确定装潢公司进场施工 6.选择专业公司进行酒店CI标示设计(公共标示牌) 7.组建酒店筹备小组,确定办公地点,安装电话.采购办公设备 ★筹备期工作安排 行政办公室(办公室、质检部、员工餐、宿舍、车辆) 需要完成的工作完成时间:责任人: 1、完成酒店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制汇总 2、完成酒店《员工守则》的审定 3、完成酒店各项管理文件的档案建立 4、完成酒店行文规范化管理的制定 5、完成酒店质量监督考核体系的建立 6、完成后勤保障体系的各项制度及准备工作(通讯工具) 7.办理各种证照的审请及领取工作人事培训部(人事、劳资、培训) 需完成的工作完成时间:责任人: 1、编制酒店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工资标准 2、根据人员定编数完成招聘计划及员工的招聘工作 3、确定酒店中高层管理人员并保证如期到岗

4、编制培训计划及培训大纲,审核监督各部门员工培训和技能考核 5、制定各岗位岗位职责、工作程序、操作标准、考核标准、汇总完成《酒店标准化作业手册》的编定及审核工作 6、组织员工军训、理论培训、实际操作培训 7、按照岗位职责、工作程序、操作标准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估 8、完成员工上岗前的工服、《员工守则》、工号牌等必须品的准备 9、完成酒店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建立 10、完成员工离职等相关手续的建立及规范 财务部与采购部(财务、采购、库管) 需完成的工作 完成时间: 责任人: 1、制定本部门组织机构机构及人员编制 2、制定本部门工作程序、操作标准及岗位职责 3、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培训和考核 4、做出开业财务预算 5、编制开业所需物资预算 6、拟定并审核开业所需物资清单(固定资产类,易耗品类) 7、寻找所需物资供应商进行市场寻价 8、确定每项三家以上供应商,比值比价 9、签定供货协议,确保如期到货 10、确定电脑管理软件系统,检查.调试.培训 11.表格设计的完成,确定所需印刷品的数量、质量,寻找厂家印刷 12.确定工服式样,寻找厂家制做 13.寻找花草租赁公司,确定公司签定合同或购买酒店花草 14.完善规范库房管理、规范采购、验收、保管申领程序 15.完成酒店固定资产及物品的明细帐目 16.审核销售部客户协议及挂帐消费协议资格及可靠性

采矿权、采矿许可证的申请办理流程

采矿权、采矿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一、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的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2经批准的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 3矿产资源开发初步利用方案(包括矿区位置、开采矿种、储量情况、矿山规模及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 4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以国家直角坐标或经纬度坐标标定其拐点,矿区面积,比例尺不得小于1:1万);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其它相关资料。 二、采矿权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产储量登记书; 3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 4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5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8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9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10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11没有产权争议的提出保证书,有产权争议的提供结论证明; 12国有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经评审备案的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和矿山设计文件;

13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 ①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②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证明文件。 1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5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 2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5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6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7矿区范围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矿区范围图及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8主要矿种和开采方式变化的,需提供开发利用方案和经法定审批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依法转让采矿权变更的,需提供全部批准资料; 10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证明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 11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危险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新疆其亚票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生产现场用火、进入受限空间、抽堵盲板、高空作业、吊装、断路、破土、设备检修、临时用电等各类危险作业的管理,保障作业程序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实现安全作业和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作业票证分类: 1、设备检修许可证 2、动火作业许可证 3、登高作业许可证 4、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许可证 5、动土作业许可证 6、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 7、吊装安全作业许可证 8、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三、票证的填写要求: 1、由检修或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各类票证。 2、票证填写时必须仔细认真、齐全,不许有空格或虚假数据和签字; 3、对各类票证所提出的安全措施要认真编制和落实,编制措施必须经过分厂领导审核,对不齐全的安全措施必须进行补充说明和落实。 4、需附图的要附图,不得任意涂改,需一式几份按规定

执行。 5、重大项目及危险工程项目的票证办理,应由公司领导亲自参加研究审核 四、票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1.各类票证不得涂改,票证必须保证清楚、整洁,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2.因工作内容变动、时间过期、工作地点变化等情况,则必须重新办理票证。 3.严禁使用过期,涂改及与实际作业内容不符的票证。 4.各票证审批和票证上的有关人员要亲临现场,了解情况后进行审批或签字,要保证安全措施的针对性和可靠性。 5.严禁作业人员不办理票证冒险作业 6. 各类票证审批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地按票证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 7.各类票证办理后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8.各类票证每月底(28至31日)必须由各部门统一上交安全文明生产处进行存档。 五、票证管理考核细则: 1.违犯票证管理制度填写要求的按50元/处处罚 2.违犯票证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和管理要求的按50元/条处罚。 3.不办理票证违规冒险作业按200元/次处罚,并责令立即停工整改。 4.对已办理票证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按50元/项处罚。 5.对作业票证未在安全文明生产处存档的按50/月处罚,

采矿证办理流程及指南

A00302 《事项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权限内矿产资源开采许可(采矿权新立) 二、办理依据 (一)《矿产资源法》 (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 (四)《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 (五)《贵州省采矿权审批登记有关规定》(黔国土资发[2002]203号) (六)《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 (七)《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八)《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的意见》(黔国土资发[2006]96号) (九)《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69号) (十)《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十一)《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党发…2012?18号) (十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 (十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3号)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资料要件完整; (二)矿区划定经批复同意,符合国家和我省当前产业政策(如最低建设生产规模等); (三)采矿权申请人具有与矿山建设生产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 (四)与其他探矿权采矿权范围不重叠; (五)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及其他规定需缴纳矿业权价款情形的,已进行价款处置; (六)按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缴存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七)开采煤炭、金矿、地热、矿泉水等矿种的已经相关部门批准; (八)符合采矿权新立的其他条件。

采矿许可证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说明:以下申请资料除已经列明份数的、以及要求采矿许可证原证和电子报盘光盘的情况外,其余一式4份,需要采矿许可证原证的另加复印件3份;要求核对原件的,在递交纸质申请资料时进行核对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注销登记 (一)采矿权新立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与矿区范围图(以1:10000地形地质图为底图) 3.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资金、设备及技术人员明细材料)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法人公章) 5.外资批准证书复印件(指“三资”企业,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法人公章) 6.储量报告(地质勘查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 7.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和备案证明 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及其审查意见 9.土地复垦方案及其审查意见(指固体矿产) 10.水利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1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 12.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及备案证明(需要缴纳采矿权价款的) 13.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合同书及缴存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法人公章) 14.取水许可证复印件(指地热、矿泉水) 15.林业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指石矿粘土矿占用林地情况) 16.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或地热及矿泉水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一式六份) 17.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划定矿区范围时未提供或有变动的) 18.采矿权新立登记审批业务子系统报盘光盘 19.审批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采矿权延续登记 1、除矿泉水、地热水外的其他矿产资源的延续登记 1.1.采矿权延续登记审批业务子系统报盘光盘 1.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1.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 1.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法人公章) 1.5.缴费证明(含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复印件 1.6.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合同书及缴存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流程

1、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的材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2)经批准的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 (3)矿产资源开发初步利用方案(包括矿区位置、开采矿种、储量情况、矿山规模及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 (4)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以国家直角坐标或经 纬度坐标标定其拐点,矿区面积,比例尺不得小于1:1万);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 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其它相关资料。 2、采矿权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产储量登记书; (3)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 (4)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5)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8)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9)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10)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11)没有产权争议的提出保证书,有产权争议的提供结论证明; (12)国有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经评审备案的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和矿山设计文件; (13)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

①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②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证明文件。 (1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5)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4、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 (2)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 (5)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 (6)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 (7)矿区范围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矿区范围图及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8)主要矿种和开采方式变化的,需提供开发利用方案和经法定审批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依法转让采矿权变更的,需提供全部批准资料; (10)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证明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 (11)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进行风险控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危险作业系指在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等或者容易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场所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危险作业分级 第四条下列作业均属于一级危险作业 1、在公司生产、生活区域内特别是在煤气管道、高压线路、重要工业建筑、通讯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或办公设施附近进行的一切爆破作业。 2、在煤气、氧气、煤粉、丙烷、液压油等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上动火。 3、在高压线路上进行的清扫或其它作业。 4、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的一切作业。 5、在本单位已确定为一级、二级危险源点或其附近进行的作业。 第五条下列作业属于二级危险作业

1、在煤气区域内进行的一切作业。 2、在三级、四级危险源点或其附近的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审批 第六条一级危险作业必须上报公司相关处室(安全生产处、保卫处、设备处)审批;二级危险作业可由各单位安全员和主管安全工作的一级主管审批;批准后实施作业时需要现场环境确认的,必须经过能源中心救护站或者其它部门进行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审批流程见附件一) 第七条危险作业必须由作业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以作业的直接主管部门为主)制定详实的安全措施。外来施工队伍从事的危险作业,由该施工队伍制定安全措施,各单位负责监督措施落实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要建立危险作业审批表(见附件二)。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一式4份。项目完成后,统一由安全生产处、保卫处、设备处各保存一份、施工单位一份。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程序经总经理核定后发布,修订时亦同。 第十条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6年3月21日发布的《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暂行)》(编号:W8012A0)同时废止。

十大危险作业步骤

十大危险作业操作步骤 (一)断电挂牌上锁 第一步填写《停送电作业许可证》。 停送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为白、红、黄三种颜色的联单),第一联:白色联由作业人员持有,作业时悬挂作业现场,工完场清后,由作业部门从现场收回部门存档,安全环保办进行日常检查或抽查,第二联:红色联由中控室存档,第三联:黄色联由安全环保办存档。 第二步 第三步与设备检修责任人共同辨识风险(机械伤害、触电、粉尘伤害、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与设备检修责任人共同确定挂牌上锁的设备和位置,并通知电气负责人办理停电手续。 第四步通知中控室停机。释放能量。 第五步和电工断电挂牌上锁(断电由电工进行),操作牌内容为“上锁人员姓名、设备、部门、时间”。和电工确认上锁挂牌的有效性,签字确认。和电工将钥匙放入上锁站。将设备现场开关置“0”位置。在设备现场开关处挂牌,挂牌内容为“设备在检修,禁止合闸”。(该牌禁止任何人员摘除,只有检修完成后,锁站锁都已解除,在试车之前,由亲自摘除)

第六步通知设备检修责任人及参与检修的人员到上锁站挂牌上锁,一人一锁一牌。每个参加检修的人员都必须挂自己的锁和牌。 第七步设备检修责任人为安全负责人。检修工作开始。 第八步工作结束,清理现场。自己的锁和牌只能自己摘,严禁代摘等行为。和设备检修责任人清点现场,摘牌除锁。 第九步将电控柜钥匙交与电工并办完相关送电手续,电工送电。再次确认现场安全无误后,摘除设备现场开关处的挂牌。试车。 第十步关闭挂牌上锁工作程序。 第十一步特殊情况:实施上锁挂牌的员工不在场,在部门主管的授权下,可以由其他员工为其解锁,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必须确定实施上锁挂牌的员工不在现场。必须尽量联系该员工并通知他解锁的情况。确保在该员工在返回现场之前知道他的锁被解除。检修工作完成,由于其它原因不在现场,由以上的领导代行其职责。 第十二步交接班时,接班的员工要阅读工作单并现场查看,核实上锁和挂牌的实施情况。接班检查完后,要在工作单上签字。在交接班时,完成工作的班组解除个人锁和牌同时通知下一班人员将自己的锁和牌安装上并签字。

获得采矿许可证后增加生产规模怎么办手续

获得采矿许可证后增加生产规模怎么办手续? 在采矿许可证上注明了生产规模,如1000万吨/年,之后要增加这个生产规模,是否需要相关部门再次批准?依据什么法律或法规? 一、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和审批 (一)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 采矿权申请人应按国土资源部采矿权登记审批权限,将矿区范围申请资料报国土资源部进行审查。 (二)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1.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 (2)地质工作概况;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矿种、位置;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当申请范围为整体矿床中的一部分时,应说明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并附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有合适的比例尺,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各拐点之间以直线连接,以下所提及矿区范围图均相同要求); (4)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 矿山企业应提交有资格的地勘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国家出资勘查的,还应提交地质报告的审查批准书。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砖瓦砂石、粘土的,应提交相应的地质资料。 3.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4.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

非企业探矿权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还应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名称预核准登记通知书 2.拟申请设立的法人企业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组织形式,企业性质,投资人情况,出资方式,出资额等); 3.探矿权人将探矿权转让给新设立的法人企业的承诺书。 (三)划定矿区范围 国土资源部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对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矿业权交叉重复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等进行审查。省级采矿登记主管部门应协助国土资源部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正式书面调查意见。 国土资源部在划定矿区范围时,应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1.对矿产资源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 2.矿山建设规模、服务年限要与申请开采的储量相适应; 3.矿山建设体现规模生产、集约化经营的方针; 4.保护已有探矿权、采矿权人利益。申请人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其地面投影或地表塌陷区与已设立探矿权、采矿权的区块范围、矿区范围重叠或有其他影响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审批矿区范围时应以不影响已有的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权益为原则。一个矿山原则上只能审批一个采矿主体。不能违法重叠和交叉设置采矿权。 审批意见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同意开采的矿种、储量及矿区地理位置; 2.以国家标准坐标标定的矿区范围(标明坐标的拐点数及开采深度); 3.对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意见和要求(包括矿山建设规模、矿山预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综合回收等方面的要求); 4.矿区范围预留期限;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批意见须及时送申请人,抄送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等。 (四)矿区范围预留期限

酒店开业所需办理证件的情况

酒店开业所需办理证件的情况 一,基建阶段: 1,立项: (1)外资饭店需外资委审批立项; (2)内资饭店需向发改委申报立项; (3)对上述部门立项后到市旅游委规划财务处备案; 2,备案及办理相关手续: (1)在建筑,装潢设计简短,要征得消防局,环保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的认可,使设计方案,选用材料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2)为了避免盲目增加饭店的设施与项目,避免不合理的设计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建议饭店在建筑,装潢设计阶段,将设计图征求市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意见,为经济,合理达到国家星级标准创造条件;(3)凡三星级以上饭店要增设地面卫星接受项目的,应向星评委递交申办星级的申请,并提供设计图,经市星评委确认后方可向市文广局音响管理处申报安装地面卫星接 受许可证。 二,开业筹备阶段:

办理营业相关证明文件: (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营业执照; (2)到财税局申领财务登记证; (3)到公安局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4)到卫生局申领公共场所及食品卫生许可证; (5)到消防局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6)制订相应星级饭店的《管理制度》、《员工手册》;(7)对总经理、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三、如果因为地区政府政策或者制度规定的不同或变更修改而产生的个别差异请大家谅解。 具体可以同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许可证? 3企业法人代码(技术监督局)? 4外汇登记证(外汇管理局)? 5外汇兑换许可证(外汇管理局)? 6烟草专卖许可证? 7卫星收视许可证(文化厅局)? 8电梯使用许可证(劳动厅局)?

9环保排污批准证书(环保局污水处理方案主平面图和工艺流程图,水质排放达到标准与市政排污管道连接,工程由市政施工)10消防验收许可证? 11消防卫生许可证? 12锅炉使用许可证(劳动厅局)? 13文化许可证? 14卫生许可证(卫生防疫站餐厅厨房设计图,现场审查,噪间和空气污染项目测试) 15食品许可证? 16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 17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局消防卫生验收合格,配备与规模和适应的保安人员、服务人员、卫生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由公安部门给予指导协调) 18公共场所合格证? 19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0涉外许可证(旅游局消防验收通过,办好特行业许可证未批准不能接待涉外宾客) 21排烟合格证(环保局排烟系统的设计安装等要按规范进行,排烟检测结果)? 22物价许可证? 23网络安全许可证 24组织机构代码证

采矿许可证办理程序

1、办理采矿许可证需要以下资料: (1)现采矿权深部及外围详查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2)现采矿权内的储量核实报告或详查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复);(3)扩界矿区范围批复;(办理程序见后“3、划定矿区范围流程”);(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6)土地复垦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7)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8)以及国土资源厅做要求的其他资料。 备注: 第一步:先做(1)、(2)项; 第二步:根据地质报告确定资源量,申请办理第(3)项; 第三部:编制(4)、(5)、(6)和(7)项相关报告。以上报告需要有(1)、(2)和(3)项的批复文件后,主管不能才对报告予以组织会议受理审查;说明:为了缩短办事时间,在确定好扩界后矿区范围、生产规模提交矿区范围申请后,矿方可同步签订编制(4)、(5)、(6)和(7)项相关报告的设计单位,对报告同步进行设计编制工作,待批复文件下发后,即可申请相关报告审查工作。

2、采矿权设立流程:(参考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事指南)

申请采矿权时向国土资源厅需要提交的材料: 1、市局意见; 2、采矿登记电子表格软盘; 3、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5、资质证明(验资报告;技术人员、设备情况介绍)(市局加盖登记专用章认定); 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批文(含安全部门审查意见); 7、环保部门批文(含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报告批文); 8、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9、有关部门准入证明; 10、矿区范围图; 11、矿产资源开发方案; 12、环境评价报告、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报告; 13、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矿权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采矿权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导读:采矿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享有的占有、开采和收益的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那么,采矿权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具体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导读:采矿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享有的占有、开采和收益的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那么,采矿权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具体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采矿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一)采矿权申请报告(原件1份); (二)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1份); (三)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和矿区范围图(原件1份); (四)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资金、设备、技术人员明细材料)(原件1份);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和备案证明(原件1份);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外资批准证书(指“三资”企业)(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及其备案证明(原件1份); (九)水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原件1份); (十)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原件1份);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 (十二)林业部门对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指石矿、粘土矿占用林地情况)(原件1份); (十三)与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合同书(原件1份); (十四)储量报告(地质勘查报告)及备案证明(原件各1份); (十五)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及备案证明(原件各1份); (十六)土地复垦方案及其评审意见(原件各1份); (十七)查明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原件6份); (十八)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指划定矿区范围时未提供或有变动的)(原件1份)。 知识拓展: 采矿权新立登记的条件要求: (一)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开采登记,需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省、市矿产资源规划; 2、采矿权取得方式符合有关规定; 3、申请人已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和矿区范围图; 4、已按规定签订了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合同书;

酒店开业筹备工作计划

大酒店开业筹备工作计划 ★筹备初期工作安排 1、进行市场调研做出调研报告 2、根据调研报告确定经营项目,菜肴派系及目标客源市场定位 3、选择专业公司进行酒店图纸设计并定稿 4、编制酒店装潢财务预算并确保资金到位 5、选择确定装潢公司进场施工 6、选择专业公司进行酒店CI标示设计(公共标示牌) 7、组建酒店筹备小组,确定办公地点,安装电话。采购办公设备★筹备期工作安排 行政办公室(办公室、质检部、员工餐、宿舍、车辆) 需要完成的工作完成时间:责任人: 1、完成酒店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制汇总 2、完成酒店《员工守则》的审定 3、完成酒店各项管理文件的档案建立 4、完成酒店行文规范化管理的制定

5、完成酒店质量监督考核体系的建立 6、完成后勤保障体系的各项制度及准备工作(通讯工具) 7、办理各种证照的审请及领取工作 人事培训部(人事、劳资、培训) 需完成的工作完成时间:责任人: 1、编制酒店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工资标准 2、根据人员定编数完成招聘计划及员工的招聘工作 3、确定酒店中高层管理人员并保证如期到岗 4、编制培训计划及培训大纲,审核监督各部门员工培训和技能考核 5、制定各岗位岗位职责、工作程序、操作标准、考核标准、汇总 完成《酒店标准化作业手册》的编定及审核工作 6、组织员工军训、理论培训、实际操作培训 7、按照岗位职责、工作程序、操作标准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估 8、完成员工上岗前的工服、《员工守则》、工号牌等必须品的准备 9、完成酒店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建立 10、完成员工离职等相关手续的建立及规范

财务部与采购部(财务、采购、库管) 需完成的工作完成时间:责任人: 1、制定本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 2、制定本部门工作程序、操作标准及岗位职责 3、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培训和考核 4、做出开业财务预算 5、编制开业所需物资预算 6、拟定并审核开业所需物资清单(固定资产类,易耗品类) 7、寻找所需物资供应商进行市场寻价 8、确定每项三家以上供应商,比值比价 9、签订供货协议,确保如期到货 10、确定电脑管理软件系统,检查。调试。培训 11、表格设计的完成,确定所需印刷品的数量、质量,寻找厂家印刷 12、确定工服式样,寻找厂家制作 13、寻找花草租赁公司,确定公司签订合同或购买酒店花草 14、完善规范库房管理、规范采购、验收、保管申领程序 15、完成酒店固定资产及物品的明细帐目

2018年矿业新政策与采矿权办证新要求

2018年矿业新政策与采矿权办证新要求 矿产资源开发部 (2018年2月26日) 一、矿权管理政策重大变化的背景 2017年我国矿业领域发生了重大变化,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一方面简政放权,简化程序;另一方面管理更规范化,更程序化,对矿业权人要求更高。这对我们集团公司2018年矿权管理的要求也更高,我们要迅速适应这种新变化,按照新政策作好我们的矿产资源和矿权管理。 二、最新政策依据 1、国家层面涉及到矿业改革重大新政策2个:2017年6月16日,中办、国办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国务院于2017年4月13日下发了《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7〕29号); 2、部委配套新政策新文件有许多,但最密切相关的也是2个:一个是涉及交钱的:财政部国土部出台了《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暂行办法》([2017]35号);另一个是办证影响最大的:《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 另外还有一个行业技术规范层面也很重要:2017年7月1日生效的新的《固体矿产勘查规范》(修订版)。

3、地方操作层面: 各省相应出台了地方矿权管理规定及操作办法,一个是办证办面,如江西省国土资源厅3月13日发布的《省级发证采矿权审批(备案)等事项申报指南》。 另一个方面是去年下半年下发的三个工作方案:《江西省省级发证采矿权“三合一”方案评审工作方案(2017年度)》(说明:国土资源部是二合一方案)、《江西省矿产资源“三率”指标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2017年度)、《江西省矿业权人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检查工作方案(2017年度)。 三、采矿权办证事项及安排 集团公司涉及的采矿权办证事项主要有: (一)采矿权转让 1、省内办证的采矿权转让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同时交两份材料,1份是采矿权转让申请登记材料,1份是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另外如果有效期在6个月左右的,还可以同时办理矿权延续,则需再交1份采矿权延续申请材料。 采矿权转让(变更): (1)采矿权转让(变更)申请登记书,各1份。 (2)转让人工商营业执照、受让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受让人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4)采矿权价款、使用费缴款票据

酒店开办流程

新开业酒店的各种证件办理流程 1.《消防证》 我酒店的该证件是由消防设备供应商提供的。 建筑面积2000 平方米(不含有2000 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由当地消防科(大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除外。 建筑面积超过2000 平方米以上的,由支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 2.《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分《排污许可证》和《临时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 长不超过五年。《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3.《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娱乐行业许可证》准备材料: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 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 4. 《卫生许可证》申请条件 1、客用化妆品产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许可证批件和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2、洗涤消毒间(2个水池,1个消毒池,1个清洗池),客用饮具消毒。 3、配备消毒药。 4、非一次性拖鞋专用消毒池(桶)。 5、设立布草间,按品种、数量分别存放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柜里)。 6、设置专用脏棉织品收集容器。 7、一客一换(客用物品更换记录齐全)。 8、棉织品清洗消毒并记录。 9、从业人员每年体检。 10、工作衣帽整齐。 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平面图; 5、检验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监测报告书;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管理组织或机构及管理人员名单; 7、从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健康体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8、使用产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水处理产品)的索证材料(复印件); 9、场所证明; 10、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 11、游泳场所需提供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12、现场卫生条件审查(量化评分)。 5.《营业执照》 1. 经营者在租好经营场地后,和房东写好租房协议,索要其房产证复印件,如房屋不是商业用房,还要到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住转商用的证明。 2. 经营者持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到当地工商局去核准名称,一个区县只能有一个名称,不能重名,工商部门核准后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持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经营场地文件(租房协议、房产证复

采矿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采矿证办理程序 按照国家、市和县有关规定,属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权限的矿产资源,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并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采矿权,其办理程序如下: 一、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勘查专项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供需情况,按照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编制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二、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主管部门组织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工作,采矿许可证由委托机关审核颁发。 三、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编制招标拍卖挂牌方案;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审定。 四、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拍卖挂牌方案,编制招标拍卖挂牌文件。 招标拍卖挂牌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标书、竞买申请书、报价单、矿产地的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和矿山安全生产要求、成交确认书等。 五、招标标底、拍卖挂牌底价,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规定委托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或者采取询价、类比等方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国家产业政策等综合因素集体决定。

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之前,招标标底、拍卖挂牌底价须保密,且不得变更。 六、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管部门的名称和地址; (二)拟招标拍卖挂牌的开采矿区的简要情况; (三)申请采矿权的资质条件以及取得投标人、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四)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办法; (五)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六)投标或者竞价方式; (七)确定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八)投标、竞买保证金及其缴纳方式和处置方式;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主管部门应当依规定对投标人、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质量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应当通知投标人、竞买人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以及缴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时间和地点。 八、投标人、竞买人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缴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 九、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中标人、竞得人逾期不签订的,中标、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酒店开业办证流程

酒店开业办证流程 消防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内部装修工程消防审核 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装修楼层建筑的原平面图,原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图; 3、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法律文书; 4、装修设计公司、消防工程公司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设计资质(加盖公章) 5、装修设计说明书、装修专业设计图纸、自动消防设施专业设计图纸(蓝图、每张图纸盖章)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装修合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企业营业执照或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建设工程内部装修消防验收 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设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备案法律文书; 3、工程竣工图纸一套;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产品来源证明、型式检验报告、人证证书、产品合格证);

5、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7、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见证检验报告;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提交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所需资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主体验收、装修验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场所平面布置图; 6、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复印件; 7、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酒店开业和经营需的要证照

酒店开业和经营需要证照 目前在中国开设和经营酒店需要众多证照和许可。在酒店管理合同里面,管理方也通常要求业主必须拿到所有必须的证照才可以让酒店开业;而且在酒店经营期限内,上述证照必须得以维持,不能被中止、终止或撤销。 1、《消防安全合格鉴定书》发证机关:消防部门。 酒店需要通过获得《消防安全合格鉴定书》来证明其达到防火标准,该证通常发给业主。 2、《特种行业许可证》发证机关:公安部门。 通常发给业主。由于住宿业被公安部门视为特种行业之一,因此开设酒店必须获得《特种行业许可证》。酒店为了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i)《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租约;(ii)《房屋质量安全鉴定书》;(iii)《消防安全合格鉴定书》等。 3、环保“三同时”审批发证机关:环保局。 通常发给业主。“三同时”指防止污染设施应与主体建筑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酒店开业前,环保局要进行环保验收,以确保酒店环保设施全部到位。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证机关: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公司经营住宿、游泳池、洗浴中心或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需要获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酒店有住宿、游泳池、洗浴中心和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则酒店每一个经营场所均需要一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1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上卫生监督网打印), 4.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4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产权)复印件, 4.5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总体平面图和周围环境平面图, 4.6公共场所经营项目布局及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标注各功能区面积), 4.7卫生设备和消毒、检验设备清单, 4.8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书, 4.9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4.10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卫生安全保障措施等), 4.11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所有申报材料准备2份、采用A4纸复印,(2)、申请表及相应的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编号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3)、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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