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应用一定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省)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省级管理工作和各省组织实施的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负责对省级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省级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负责对本省实施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价依据和方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的依据:

(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财政资金拨款文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等财务会计资料;

(三)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备案文件)、实施方案(或扩初设计)和统计报表等有关资料;

(四)各省上报的综合性材料、调查研究报告、开展宣传工作等有关资料;

(五)审计报告及意见、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国家农发办组织的各类检查结论;

(六)其他相关资料和数据。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方法:

(一)国家农发办通过审核各省自评报告、实地抽查等方式,依据评价计分标准(见附表1),对省级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二)各省应参考本办法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见附表2、3)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省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并按照不低于本省开发县总数百分之五的比例,随机选择开发县进行项目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优先选择投资额较大的土地治理项目。

第七条各省应于每年7月31日之前完成上一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自评并上报工作总结材料。

工作总结材料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自评情况;

(二)省级组织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四)附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自评打分表和具体项目绩效评价表。

第三章评价指标

第八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为“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其中,“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分为“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

第九条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包括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综合管理、项目绩效四个方面的20项指标。

(一)资金管理。

1.财政配套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情况。

2.自筹资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3.资金拨付和支出。财政资金拨付和报账支出进度情况。

4.整合支农资金。各省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开展支农资金整合的情况。

5.制度执行情况。除上述1-4项之外的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6.财政资金决算编报。各省年度资金决算的编报情况。

7.材料报送。各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材料上报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

8.项目前期准备。制定开发规划、建立项目库、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9.项目评审。各省按职责组织项目评审的情况。

10.项目计划。项目计划的编报、执行和调整情况。

11.项目管理制度。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推行情况。

12.工程建后管护。工程建后管护制度的落实情况。

13.开发县管理。各省管理开发县的情况。

14.部门项目管理。各省参与部门项目管理的情况。

(三)综合管理。

15.宣传和信息报送。各省开展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等方面工作的主动性和质量。

16.综合性材料和综合性调查研究。各省上报综合性材料和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的时效性和质量。

17.监督检查。各省日常检查和年度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配合国家农发办进行综合检查工作情况;对审计、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作用情况;对人民来信来电处理情况。

18.统计工作。各省编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报表的时效性和质量。

(四)项目绩效。

19.评价制度和工作。各省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及时组

织项目绩效评价并上报有关材料的情况。

20.绩效评价结果。各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

第十条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中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包括项目前期、项目组织、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实施效果等五个方面的15项指标。

(一)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情况。

2.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编制情况。

(二)项目组织。

3.制度建设。推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的情况。

4.档案资料管理。管理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的情况。

5.项目公示。项目公示制执行的情况。

(三)项目实施。

6.建设内容完成率。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7.项目完成质量。每个完工的单项工程的质量情况。

8.项目验收。组织开展竣工项目验收的情况。

(四)资金使用。

9.资金落实。项目计划投资完成情况。

10.实际支出。项目的实际支出与批复计划的相符性以及实际支出的合规性。

11.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以及开展审计的情况。

12.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实施效果。

13.经济效益。主要包括改善农业基础生产条件、新增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新增农业总产值等情况。

14.生态效益。主要包括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治理水土流失和改善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15.社会效益。主要包括带动农民增收等情况。

第十一条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中产业化经营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包括项目前期、项目组织、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实施效果等五个方面的9项指标。

(一)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书)。按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书)的情况。

(二)项目组织。

2.组织管理。项目单位对项目的管理情况。

3.项目档案。项目单位建立项目档案的情况。

(三)项目实施。

4.建设内容完成量。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四)资金使用。

5.资金落实。项目计划投资完成情况。

6.实际支出。项目的实际支出与批复计划的相符性以及实际支出的合规性。

7.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实施效果。

8.经济效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通过实施项目年新增销售收入、利税等情况。

9.社会效益。主要包括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民就业、辐射周边农户及促进区域主导产业形成等情况。

第四章评价结果

第十二条省级管理工作和项目绩效评价均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第十三条国家农发办对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农业综合开发外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比照本办法进行。实施外资项目的省,按其外资占该地区中央财政内外资投入总额的比例,作为外资项目评价结果的权重,计入该地区评价分值。

第十五条各省应将本省制定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绩效评价办法报国家农发办备案。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07年4月13日发布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国农办〔2007〕41号)同时废止。

[业务]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业务]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加快财政“三个转型”,促进理财方式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问:制定《办法》的重要意义和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办法》是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的又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它的公布施行,对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加快实现财政“三个转型”,即由保吃饭向谋发展转型,由保运转向惠民生转型,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主要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省财政厅《江苏省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47号)、《徐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市财政局《徐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徐财规[201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 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概念是如何界定的, 答:《办法》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概念作了解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指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依据财政效率原理,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及其管理的项目设定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业绩目标、预期产出的效益和效果,并据此考量完成的实绩。 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办法》规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问: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时的职责是什么, 答:《办法》对财政部门、职能部门、实施单位的职责作了原则规定: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相匹配的绩效评价指标库、标准值库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等, 实行动态化管理,并与预算滚动项目库相衔接,组织和指导本级职能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财发[]号)以及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规定,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是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受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或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委托单位)的委托,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对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进行监理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计划、审定的项目扩初设计和施工设计图、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监理委托单位在工程开工之前,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具备相应建设监理资格或监理能力的单位。 有监理资格的单位是指具有一定资质、经国家认可的专业监

理单位;有监理能力的单位是指有相关专业技术力量的法人,其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名,有承担同类工程的建设监理或质量监督工作经验,能够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方法完成监理任务。 第四条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第二章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国家立项实施的土地治理项目中,年度财政投资万元以上(含万元)的单项工程纳入监理范围,包括小型水库、拦河坝、排灌站、机电井、防渗渠道、机耕路、桥涵闸等,可委托专业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或者委托具有监理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监理。 对于上述范围以外的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是否需要进行监理由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决定。 第六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监理单位的具体工作应包括:审查项目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下同)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审查与控制工程建设所需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对不能满

农业综合项目开发流程

农业综合项目开发流程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流程 土地治理项目 一、前期工作阶段: 总体规划:县级农发办事机构依据国家农发办及省级农发办事机构规划,以及本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农业开发后备资源情况,编制本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五年总体规划。 前期准备:(一)以“农民要办”为前提,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主体意识。(二)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前,应由村民委员会采取民主方式征求是否愿意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和是否自愿筹资筹劳,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编制项目建议书:(一)县级农发办事机构要指导乡镇等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二)编制项目建议书按国家农发办有关要求编制。

建立项目库:(一)项目建议书经省(地)级农发办事机构或委托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实地考察(审查)合格后,方可存入项目库。(二)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报想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入库项目材料应存入计算机并报上级农发办事机构。(三)县级农发办事机构采取竞争立项办法,从项目库中选择扶持项目。 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依据经审查合格后的项目建议书,由有资质的单位或县级农发办事机构组织专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农发办有关要求编制和上报。(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作为年底项目实施计划的编报依据,各级农发办事机构须加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确保质量。 评估审定:(一)省级或委托地级农发办事机构对所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定或审查。(二)地级农发办事机构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抽查。(三)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或审查意见和项目实施考察结果,择优确定项目。(四)需国家农发办办组织评估审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在中央财政投资控制指标下达前报送国家农发办。(五)项目评审应建立责任制,明确评估人员的职责。 二、申报批复阶段:

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月1日)

附件: 1 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 评价报告 专项资金名称: 主管部门:伊宁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优质高效养牛技术集成推广及产品开发 承担单位名称(盖章):伊宁县科技局、畜牧兽医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八年月日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专项资金名称科技富民强县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名称优质高效养牛技术集成推广及产品开发 主管业务处自治区科技新办基础工作处 项目起止年限 已结题项目至资金规 模(万元)跨年度实施项目至 承担单位伊宁县科技局、畜牧兽医局 项目负责人姓名赵世同性别男职称副科职务 畜牧局副 局长兼兽 医站站长 联系人赵世同电话 号码 4022448 手机 立项依据:

一、项目实施是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迫切需要,将会大大增加养牛科技含量,提高生产水平。提升畜产品档次,实现养殖效益最大化,从而进一步提高养牛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二、有利于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优质高效养牛技术集成推广,不公可推进养牛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建设,提高养牛业的经济效益水平,而且养牛业的兴起还可以带动肉制品、乳制品深加工、皮革加工、饲料加工等相关产业发展,加快养牛业的产业化进程,促进养牛产业做大做强,因此也是伊宁县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三、是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本项目的实施:一是可为农民增收开辟有效渠道,强化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二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三是推动“村容整洁”的需要;四是解决了农区饲草不足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秸杆随意堆放影响村容、易引发火灾的问题。 四、养牛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特色突出。一是养牛产业已具规模;二是育肥牛产业基地已经形成;三是农民养牛已有技术基础;四是农牧民发展养牛的积极性日益高涨;五是政策支持力度大。 五、畜牧技术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县畜牧兽医站设有边境县动物疫情监测站、品种改良工作组、生物药品供应等服务机构,为全县养牛业生产提供疫情监测、液氮冻精发送、防疫疫苗供应等服务。 六、饲草料资源丰富。我县拥有百万亩很田,400万亩草场,每年可生产饲粮45万吨,秸杆69万吨。 七、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已具规模,畜牧业产业化稳步推进。 二、绩效目标(指实施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

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

旅游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 (试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山东省财厅、省扶贫办印发《山东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试行细则。 第二条《山东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所指的财政扶贫资金,是指国家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是指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目标是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管理的规范性和扶贫开发的有效性。 第四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 (二)权责相统一的原则,行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权必须对所应取得的效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有利于资金整合原则。 (四)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第二章考评的依据及内容 第五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依据以下方面进行考评: (一)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及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中央、省、市级财政、扶贫部门共同制发或财政部门制发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 (三)统计部门公布的有关扶贫统计数据、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信息管理监测系统》反映资金管理的有关数据,扶贫部门扶贫统计监测系统反映扶贫开发工作及效果的有关数据。 (四)上年度扶贫开发计划执行及完成情况。 (五)资金拨付文件及相关资料。 (六)审计部门出具 的有关扶贫资金审计报告;财政、扶贫 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情况。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三大方面,即:扶贫开发成果;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各级配套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第七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量化指标依据考评内容设 定,主要有: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以下简称部门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等规定,结合部门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部门项目是指为了发挥部门行业技术优势,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提供示范、服务、保障作用,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批准,由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总社(以下简称中央农口部门)组织实施、地方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未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机构和财政部门,下同)参与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第三条部门项目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有机组成部分,应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相互配合、协调发展。 第四条部门项目分为两类: (一)土地治理类项目,主要是为提高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

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而实施的项目,包括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土地复垦,水利部组织实施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水土保持,农业部组织实施的良种繁育,林业局组织实施的林业生态示范。 (二)产业化经营类项目,包括农业部组织实施的优势特色示范,林业局组织实施的名优经济林等示范,供销总社组织实施的新型合作示范。 第五条部门项目应坚持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效益;择优选项,奖优罚劣,激励竞争;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并实行自下而上联合申报项目。 土地治理类项目应突出公益性、基础性、保障性。 产业化经营类项目应体现公平性、示范性、引导性。 第六条地方各级农口部门应与同级农发机构建立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合作机制,共同做好部门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农口部门以组织项目实施为主,应与农发机构主动沟通协调;农发机构以资金管理为主,应把部门项目管理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成部分,主动配合和参与。 第二章扶持重点 第七条部门项目主要扶持农业主产区,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水资源短缺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根据各类项目的特点,确定各自的重点扶持区域。项目原则上安排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附件3: 省级预算部门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年度) 评价方式:□直接组织评价□委托评价 预算部门代码:□□□□□□□□□□□□□□□ 预算部门:(公章) 预算部门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年月日 河北省××厅(局)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年度) 评价类型:□阶段评价□结束评价项目编码:□□□□□□□□□□□□□□□□□ 项目承担单位: 填报日期:年月日 河北省××厅(局)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编写提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资料。简要说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用途(主要解决的问题)、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项目历年安排等情况。 (二)项目资金细化分配情况。 (三)项目政策依据。简要说明项目符合政府和本部门中长期规划,符合中央、省(市、县)政府有关政策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主要说明项目年度预期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设定情况(指标构成及分值权重)及设定原因。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二)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3、分析评价。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管理绩效情况分析。根据项目管理绩效评价表中各指标得分对项目的立项定位、预算编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分析。 (二)项目结果绩效情况分析。针对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分析,重点说明经济、社会、政治效益及对环境

和社会可持续性影响等情况。 (三)分析要有因果关系,内容完整、逻辑清晰、勾稽关系严密。 五、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分优、良、可、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分值)。 (二)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主要描述项目实现绩效目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改进措施,项目实施的经验、教训和建议。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重点说明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合理预算安排、实施奖惩和问责以及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等情况。 八、附件 (一)附表(表格附后)。 (二)其他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相关单位项目验收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2.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管理制度。 3.辅助说明事项的材料、图片(如调查问卷、访谈记录等)。 4.其他相关资料。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1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要求,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制定了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通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地方)组织实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对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的地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在下一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中给予一定倾斜,激励地方强化管理、创新机制、精准服务,提高专项资金实施绩效,加强区域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二、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 按照《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确定的评价依据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二是地方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情况(近期主要指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三是地方对专项资金三

年滚动规划的编制质量、分配的合规性、组织管理水平等情况。 按评价依据考虑的三个方面,具体的评价指标设计与权重分配详见下表(表 1 绩效考核因素评价表),由科技部、财政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下述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计算,确定考核结果。 表1 绩效考核因素评价表 三、绩效考核的评审程序 每年12月上中旬,按国办发〔2016〕82号文要求,结合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考核因素,科技部、财政部向地方科技部门、财政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一年。做好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对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保持农民增收良好势头、有效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现代农业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工作要点是: 一、以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大力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推进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力度”等要求,切实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稳步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继续坚持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要进一步向13个粮食主产省份倾斜,项目安排要进一步向13个粮食主产省份集中。各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省份要进一步集中资金,重点加大对本地区纳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粮食生产大县(市、农场)的扶持力度,支持其集中连片地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促进大中型灌区田间工程和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大力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 (二)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土地治理项目投入的比重,确保达到75%以上,重点加大对中低产田改造的投入。除少数生态建设任务较重的省(区、市)外,其他各省(区、市)安排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的财政投资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总投资的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评价范围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各级政府为完成特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所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三条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

(二)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三)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四)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五)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专项资金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专项资金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六)权责统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权责关系,确保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职权和责任相统一。 第二章绩效评价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第五条财政部门的职责: (一)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二)拟定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划; (三)审核预算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和标准; (四)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库、指标库、行业标准库、第三方中介库、专家库和绩效管理系统,实行动态化管理,同时要与部门预算项目库对接; (五)组织实施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对预算部门实施的绩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 (国农办〔2004〕48号)中对草原(场)建设的相关标准 在牧区实施的草原(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人工草地、天然草场改良、天然草场划区轮牧、饲料基地、草籽繁育基地和畜牧基础设施等建设内容。 一、综合标准 项目区相对集中连片,天然草场成片面积在5000亩以上,人工草地在1000亩以上;人工草地覆盖度达到95%以上,亩产优质青干草达250kg以上;天然草场退化草地改良治理后,优良牧草占40%以上,牧草产量在原基础上提高30%以上,草地覆盖度达到90%以上;沙化草地经治理后,草地覆盖度达到90%以上,优良牧草占40%以上,亩产青干草达到150kg以上;天然草场划区轮牧,牧草产量增加20%以上,载畜量提高0.8倍以上;饲料基地亩产青贮饲料2500kg以上,精饲料200kg以上,多汁饲料3000kg以上;草籽繁育基地亩产草籽18kg以上。 二、水利措施 1、灌溉人工草地、饲料基地和草籽繁育基地,有可靠的水源和配套齐全的灌溉设施。采用节水灌溉方法与技术,灌溉人工草地灌溉保证率在50%以上,饲料基地、草籽繁育基地灌溉保证率在75%以上。 2、天然草场改良,在有条件的地方建小塘坝、集雨工程等,以适时对退化及沙化草地实施灌溉。

3、划区轮牧区的牧道和饮水点设置合理,一般轮牧区采用固定和移动饮水方式,固定饮水点与放牧场适宜距离为1.5km左右。 三、草业措施 1、围栏。网围栏符合ZBB92001-003环扣式镀锌钢丝网围栏标准,围栏高度在1.1~1.3m;生物围栏采用密实种植,宽度l.5~2.0m;划区轮牧小区利用网围栏、太阳能、风能围栏或活动围栏进行分隔保护。 2、耕作。选择适宜的播期、播深和播量,精耕细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苗全、苗齐、苗壮。旱作人工草地原则上采用免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技术。 3、良种。选择适合当地水土条件,抗旱、抗寒、抗逆性强、产量高、营养价值高的优质牧草和饲料作物品种,牧草种籽和饲料作物种籽的纯净度达到85%以上,发芽率达到95%以上。1000亩以上的草籽繁育基地,根据需要配置仓库、晒场和种子精选设备。 4、畜牧基础设施。标准化棚圈符合当地统一设计标准,砖木结构,建筑面积按一个羊单位0.5㎡计算,但不少于150㎡;配套活动场院面积按一个羊单位3㎡计算,但不少于600㎡;配套贮草棚面积按一个羊单位0.6㎡计算,但不少于180㎡平方米;青贮窖就地取材,坚固耐用,内壁光滑,防冻,不透气,青贮体积按一个羊单位0.1立方米计算,但不少于30立方米;药浴采用洗浴池和移动淋浴式,洗浴池坚固耐用,防冻,长度在15m以上。 5、牧业机械化。地势相对平坦的草场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小丘陵和沙丘作业实行机械和人工相结合。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84号 财政部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第60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 2016年9月6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第四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

产业化发展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第五条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民办公助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资金和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二)集约开发,注重效益; (三)产业主导,突出重点; (四)公平公开,奖优罚劣。 第六条依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省)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国家农发办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进行监管。 省级农发机构负责管理和指导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定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具体政策和发展规划,分配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确定本地区各级农发机构的管理职责,对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进行监管。 第七条农业综合开发主要扶持农业主产区,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非农业主产区的省应当确定本地区重点扶持的农业主产县(包括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及农场,下同)。 第八条农业综合开发应当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优化开发布局。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能够永续利用的区域实行重点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但有一定恢复潜力、能够达到生态平衡和环境再生的区域实行保护性开发,以生态综合治理和保护为主,适度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生态比较脆弱的区域实行限制开发,以生态环境恢复为主。 第九条农业综合开发以农民为受益主体,扶持对象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涉农企业与单位等。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

2012年***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计划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 285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和***财政局201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安排,****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财政局的委托,对2012年度***新改扩建的两所公办幼儿园(***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七彩明珠幼儿园)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对象和范围 ***教育局2012年度新改扩建两所公办幼儿园(***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七彩明珠幼儿园)专项资金1710万元、涉及的项目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二、评价目的 一是了解***教育局2012年新改扩建的两所公办幼儿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绩效情况,为2013年度该项资金及同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程序和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有利于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项目概况 为充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岸政办[2011] 59号),2012年,新改扩建两所公办幼儿园——***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和***七彩明珠幼儿园,新增了公办幼儿园学位450个,继续扩大了***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有效缓解该地区入园难等问题。 1、学前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为百步亭花园文卉苑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建幼儿园,土地面积约为3300平方米,房产面积约为平方米,规划规模为9个班;***七彩明珠幼儿园为谌家矶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建幼儿园,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房产面积约为平方米,规划规模为6个班。这两个幼儿园的改建进一步扩大了***学前教育的规模。 2、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通过协议购买方式,由政府出资680万元移交***教育局,并投入280万元进行园舍装修和设施设备添置,交由公办幼儿园***珞珈山街幼儿园开办分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70个;***七彩明珠幼儿园通过协议购买方式,由政府出资480万元移交***教育局,并投入270万元进行园舍装修和设施设备添置,新开办为***七彩明珠幼儿园,新增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提要 1、项目名称 2、建设性质:指新建或改扩建 3、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所有制形式 4、建设地点、规模、期限及建设内容 5、项目申报单位及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6、投资规模及资金构成 7、资金筹措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简要说明项目达产年的产量和销售收入,项目经济效益计算期内 的新增产量、年平均销售收入、总成本、利润、税收、投资利润率、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 值、静态投资回收期。 9、目辐射范围及带动能力重点说明项目的辐射区域,带动农户数量,基地规模,农民 人均纯收入增长量,增加就业人数。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包括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方针 政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关于扶持多种经营项目的有关政策,项目所在省、地、县的农业中长 期发展规划,项目所在省农发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审定意见等。 三、综合评价和论证结论: 1、综合评价: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环境评价等。 2、论证结论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背景:阐述项目提出的理由和主要依据,如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行业规 划、投资方向、市场因素,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和决定等。 二、项目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状:主导产业结构、布局,基地建设规模和龙头企业分 布情况等。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目的意义:分析阐述项目建设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 构,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科技含 量,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企业效益等方面产生的积极作用。 第三章建设条件 一、项目区概况 1、地理位置及区域范围 2、自然资源状况:包括水文、气象、土壤、河流水系等。 3、社会经济状况:包括耕地面积,农村人口及农业劳动力,项目所在县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 入情况等。 4、项目关联产业的发展现状:产前、产中、产后的发展现状 5、项目建设地点选择 二、项目实施的有利条件 1、政策环境 2、资源优势 3、市场优势 4、科技开发能力 5、基础设施条件:包括交通、运输、通讯、能源及市场建设状况等。 三、主要障碍因素及解决方案 第四章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价报告 Microsoft Word 文档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价报告 (2013年度) 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司对2013年省、市商务部门下拨的财政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基本情况 2013年度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得到由省商务厅扶持,省财政厅下达的专项资金共191.45万元。其中:⑴、出口信保扶持资金 43.30万元;⑵、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72万元; ⑶、企业研发及技改项目资金10万元;⑷、屠宰升级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⑸、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6.15万元。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出口信保扶持 2013年度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317.50万美元,产生出口信用保险费用4.45万美元,根据“湘商财[2011]100号”文件《湖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我公司可获得所缴保险费25%的资助1.11万美元,另外公司2013年度贸易融资317.50万美元产生银行借款利息73万元,根据湘商规财【2011】100号文件规定,上年度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可享受信保项下融资贴息36.52万元,因此,我司2013年度出口信保扶持资金43.30万元全部用于弥补出口信

用保险项下的保险费和银行借款利息的支出。 2、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 2013年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生猪屠宰过程中处理病害猪885头,处理方式采用深埋、焚烧,由此产生的生猪成本、人工及燃料费用近88.50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2013年度我司已享受的72万元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已通过专项应付款冲减了2013年的损益,弥补了公司生猪屠宰环节的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 3、企业研发及技改项目资金 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入资金56万元,通过对自身生产设备技能进行研发和改进,共获得了6项专利技术:1、大猪行吊装臵,2、输送轨道支撑架,3、去毛机输送装臵,4、去毛机挡齿支架,5、烫毛池缓冲装臵,6、输送齿轮盘。这些专利的使用率达到94%,同时根据湘财企指(2013)85号文件规定,我司获得该项目专项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技改支出,且建立专账进行结转。 4、屠宰升级改造项目资金 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屠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0亩,拟投资1.29亿元,建设期2012年06月—2014年06月,计划完成加工乳猪胴体80万头,中猪胴体50万头,加工冷鲜制品28350吨,新建烤中猪深加工5000吨,火腿深加工5000吨,新建库容1.50吨的冷藏库,达到物流配送50000吨的规模。该项目符合湖南省定点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长沙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19〕2号)等文件精神,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9年5月24日至7月23日对长沙市城市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城科院”)主管的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研究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经费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 一、评价实施情况 在评价过程中,评价人员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方面,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对2018年度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研究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业务项目进行评价,现场评价项目共计两类,涉及资金960.38万元,现场评价项目占比100%,现场评价资金占比100%。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依据

1、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研究项目根据2016年7月27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签呈《关于成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研究中心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批示立项。泽珲常务副市长批示同意按人员经费10万元/每人每年、办公经费2万元/每人每年的标准,共计28人测算,定额增加市城科院每年的财政拨款基数,费用总计336万元/年,在全市前期工作经费中解决。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业务项目根据2015年7月13日长沙市财政局呈批件《关于增加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年度预算的请示》批示立项。泽珲常务副市长、春秋副市长批示同意在市城科院2015年及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中新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经费支出600万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管理。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绩效目标 1、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研究项目 项目主要是对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展开前期研究,方案论证、技术审查及计划编制。该项目实施的目标为:强化前期统筹协调职能,充实前期研究平台,突出前期研究科学决策,提升设计审批质量,夯实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品质长沙建设。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业务项目 项目主要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借助一体化平台规范检测质量管理,实施质量监督巡查。该项目实施的目标为: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供重要技术支持,为建设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 肃州区清水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议书 第一章项目概要 1.1 项目背景: 清水镇地处酒泉市肃州区“东大门”,属沿山冷凉灌区,具有明显的区位经济优势。近年来,该镇面向市场,依靠科技,强化基础,挖优势、抓重点,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初步形成了以粮食制种和洋葱为主的经济区域,种植业的整体效益有了较大提高,但与现代农业发展对高标准农田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持的有关政策,镇上决定通过积极争取实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进一步有效改善农业基础条件,优化土地资源,做强做大农业产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保持全镇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2 项目范围、规模、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在清水镇西湾村,建设面积500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农业措施、林业措施和科技推广措施等四个方面。 1.3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开发区建设规模为5000亩,按照每亩490元计算,总投资24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投资110万元;省、市、区财政

配套资金55万元,其中:省财政配套44万元,市财政配套2万元,区财政配套9万元;农户自筹资金80万元(其中:现金和实物折资24万元,农户投工投劳折资56万元,折工日2.8万个)。 1.4 项目建设效益 通过中低产田改造的建设和实施,可有效改善项目区灌溉面积5000亩,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有效缓解旱情;新增农田防护林300亩,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5000亩;完善服务体系2个;调整增加经济作物1500亩,亩均可增加经济收入200元以上;项目区新增种植业总产值95万元,农民增加纯收入总额达到49万元;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广大群众的科技素质和种植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1.5 组织领导和管理 为了加强对项目组织实施的领导和管理,镇上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建设任务的安排部署和协调工作。同时,与中寨村签定目标责任书,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建设任务、技术服务、工程进度等列入目标责任书考核,固定专人负责,认真落实项目工程招标制和质量监理制,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对开发资金实行专人专户专帐管理。 第二章项目区自然概况 2.1 自然概况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部署,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总任务,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两个聚焦”的原则,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机制和管理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完善风险防控和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 一、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 党的十八大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2013年“三农”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国财政会议指出:继续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创新完善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农业合作化、产业化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国家农业综合开

发联席会议明确,要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体,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两翼,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水平和效益。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这一中心,以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线,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打基础;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建平台。继续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主导优势,充分体现中央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和农业综合开发抓推进的导向作用;继续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工作特色优势,充分体现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相衔接,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相统一,国家引领和地方发力相呼应的联动作用;继续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规模化优势,充分体现综合性开发、示范性辐射、区域性带动作用。创新资金分配管理方式,在优化结构,理顺关系,集中开发等方面做适度调整;创新项目规划管理方式,变当年计划立项当年实施开发为定期规划立项实施滚动开发,改进项目评审和绩效监管方式;创新现代管理模式,实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创新机构运转方式,使农发机构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做好基础建设、制度建设、效绩建设、功能建设、队伍建设五方面工作。 按照这个思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坚持解放思想,进一步实现三个转变: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应用一定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省)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省级管理工作和各省组织实施的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负责对省级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省级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负责对本省实施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价依据和方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的依据:

(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财政资金拨款文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等财务会计资料; (三)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备案文件)、实施方案(或扩初设计)和统计报表等有关资料; (四)各省上报的综合性材料、调查研究报告、开展宣传工作等有关资料; (五)审计报告及意见、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国家农发办组织的各类检查结论; (六)其他相关资料和数据。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方法: (一)国家农发办通过审核各省自评报告、实地抽查等方式,依据评价计分标准(见附表1),对省级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二)各省应参考本办法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见附表2、3)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省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并按照不低于本省开发县总数百分之五的比例,随机选择开发县进行项目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优先选择投资额较大的土地治理项目。 第七条各省应于每年7月31日之前完成上一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自评并上报工作总结材料。 工作总结材料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自评情况; (二)省级组织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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