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制讲座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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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制讲座范文Excellent model of safety legal l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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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制讲座范文

小泰温馨提示: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

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

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

本文档根据心得体会内容要求和针对主题是安全的特点展开说明,具

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

及打印。

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

接班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安全法制讲座不可少。下文是小泰为你带来的安全法制讲座优秀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今天我们学校开展了安全法制讲座。给我们讲述未成年

人犯罪案例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特点,我们应该怎样防范等。

第一个案例是一个13人组合的犯罪团伙。作案已有两百

多例,都是以抢劫,偷盗为主。有一次,他们准备抢劫,不听受害者劝告,反而恼羞成怒地将其推下南明河,幸好受害者会游泳,自己游上了岸。更有些受害者不敢报案,所以他们作案的实际数字还没有统计上来。据了解,这13人中有11人都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离婚。更有个家庭,他的爸爸死了,妈妈

出走,只剩他和他爷爷,爷爷身体不好,没有经济来源,属于低保家庭。他养成了懒懒散散的习惯,想上学就上,慢慢地就和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第二个案例是团伙杀人案。20xx年,某区的保安拨打了110,警察接到了电话,得知有人被刺伤。110马上赶到现场,把受害人立即送往医院。经调查,是不良少年帮害,错伤他人。有一个叫王**帮在网上发布消息,要报复**。带了十多个人,乘上了中巴车,到了凶案地,当场杀伤三名中学生,一人重伤,两人轻伤。案发后罪犯坐火车逃到重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认为没事了,就陆陆续续地回到贵阳,结果全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调查,他们的家庭也都是单亲家庭。

第三个案例是抢劫案。20xx年2月5号,有一个九中的

女学生被抢。她用手机打电话,罪犯想据为己有,结果被警察抓获。经过调查,他也是很早就辍学。没有人管,就逃学。和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接触,结果走上犯罪道路,被判刑三年。

第四个案例是1993年发生在军体校。凶手的爸爸是离异

再婚,他和后妈的关系处地得很紧张,所以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便悄悄地把手枪偷回家中,把自己的后妈打死了,还把后妈刚刚生了才六个月的妹妹勒死了。

从这四个案件来看,都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家庭破灭,

受到社会上的不良接触,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看黄色书刊,电影,上网。也有自身原因,不良习惯,小时候,经常偷偷摸摸地偷同学的东西,同学不向老师反映。所以就给他了机会,产生了侥幸心理。

家庭,父母教育都很重要,如果教育不好,危害很大,

离婚使孩子过早地尝到苦涩,或把孩子当成包袱。家长把昔日的怜爱变成厌恶,把细心呵护变成不闻不问。这样一来对于未成年孩子来说是无法承受的,所以他们就走向犯罪。人生出来,本来就是友善的,最重要的就是父母亲的教育。他们的犯罪特点是低龄化,团伙化,手段恶劣,情节严重,有时会产生报复心理,不考虑后果。有时喊起一大群人,一起坐车从城南到城北拿刀杀人。

为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我们应遵守以下几点:

1、自我安全防范,不要与不良青少年交往。

2、不要登陆不良网址。

3、不观看,不下载黄色资料。

4、远离毒品,拒绝吸毒。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犯罪的时候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要躲避犯罪,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提倡斗争。

2、如果受害,应告知学校,教师及家长,或向有关部门

报告。

3、加强法制观念学习。法制教育已纳入学习规划。

听了安全法制讲座。我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

家庭,父母带来的。也有自身的心理问题。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良好的心理素质,去面对,去承受外界所带来的压力。我也学会了许多遇到犯罪事件发生在自己的身边时,我们应该怎样防范,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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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制教育讲座讲稿——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时间:2018年5月8日 内容:《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地点:三台县幸福乡学校 主讲人:谢君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你们好! (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

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

安全知识讲座心得体会

安全知识讲座心得体会 三年级58班龙君 今天,是本学期的最后一天,学校开展了一次安全教育讲座,我听了以后受益匪浅,感触很多。下面是我听完这次讲座的感想:生命对每次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都是值得我们去珍惜和爱护。生命不是画在纸上的图画,错了,可以重新画过;生命不是一颗长青树,不可以永远立在风雨中,不可以横冲直撞。正因生命如,我们就要更加注意安全,保重健康,健康是无法用金钱来买卖的。这就是我听完安全教育的最大感想。 这次的讲座,第一个案例是一个13人组合的犯罪团伙。作案已有两百多例,都是以抢劫,偷盗为主。有一次,他们准备抢劫,不听受害者劝告,反而恼羞成怒地将其推下河,幸好受害者会游泳,自己游上了岸。有些受害者不敢报案,所以他们作案的实际数字还没有统计上来。据了解,这13人中有11人都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离婚。有一个家庭,爸爸死了,妈妈出走,只剩他和他爷爷,爷爷身体不好,没有经济来源。所以,他养成了懒懒散散的习惯,想上学就上,慢慢地就和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第二个案例是团伙杀人案。某区的保安拨打了110,警察接到了电话,得知有人被刺伤。110马上赶到现场,把受害人立即送往医院。经调查,是一帮不良少年,错伤到了他人。有一个王**在网上发布消

息,要报复**。带了十多个人,乘上了中巴车,到了凶案地,当场杀伤三名中学生,一人重伤,两人轻伤。案发后罪犯坐火车逃到重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认为没事了,就陆续地回到贵阳,结果全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调查,他们的家庭也都是单亲家庭。 家庭,父母,教育都很重要,如果教育不好,危害很大,离婚使孩子过早地尝到苦涩,或把孩子当成包袱。家长把昔日的怜爱变成厌恶,把细心呵护变成不闻不问。这样一来对于未成年孩子来说是无法承受的,所以他们就走向犯罪。人生,本来就是友善的,最重要的就是父母亲的教育。不要因为大人间的矛盾,而影响孩子,使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走上歧途。 这些案例在我们生活中常常发生,这使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我以前有一个同学,他家是单亲家庭,他从小都跟着妈妈生活,因为他特别调皮,所以他妈妈管不住他,所以,他的作业经常不完成,老师多次请家长,可是没有一点效果。渐渐的他开始逃学,跟那些小混混在一起,时间长了,他开始向低年级的小朋友,索要钱财。这件事既影响到了学习。而且,还触犯到了法律,这都是单亲家庭,带给孩子的阴影,使孩子一步一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听了这次讲座,我觉得我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抵御不法侵害,学会保护自己,因为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以重新来过。所以,安全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当然,在生活中其他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让我们珍爱生命,注意安全,共创一个美好的明天!

安全法制讲座听后感

篇一:《安全法制教育讲座听后感》 安全法制教育讲座听后感 七、二叶金杨 今天,我们学校请来了李所长给我们讲述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特点,我们应该怎样防范等。 第一个案例是一个13人组合的犯罪团伙。作案已有两百多例,都是以抢劫,偷盗为主。有一次,他们准备抢劫,不听受害者劝告,反而恼羞成怒地将其推下南明河,幸好受害者会游泳,自己游上了岸。更有些受害者不敢报案,所以他们作案的实际数字还没有统计上来。据了解,这13人中有11人都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离婚。更有个家庭,他的爸爸死了,妈妈出走,只剩他和他爷爷,爷爷身体不好,没有经济来源,属于低保家庭。他养成了懒懒散散的习惯,想上学就上,慢慢地就和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第二个案例是团伙杀人案。2001年,某区的保安拨打了110,警察接到了电话,得知有人被刺伤。110马上赶到现场,把受害人立即送往医院。经调查,是不良少年帮害,错伤他人。有一个叫王**帮在网上发布消息,要报复**。带了

十多个人,乘上了中巴车,到了凶案地,当场杀伤三名中学生,一人重伤,两人轻伤。案发后罪犯坐火车逃到重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认为没事了,就陆陆续续地回到贵阳,结果全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调查,他们的家庭也都是单亲家庭。第三个案例是抢劫案。2001年2月5号,有一个九中的女学生被抢。她用手机打电话,罪犯想据为己有,结果被警察抓获。经过调查,他也是很早就辍学。没有人管,就逃学。和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接触,结果走上犯罪道路,被判刑三年。第四个案例是1993年发生在军体校。凶手的爸爸是离异再婚,他和后妈的关系处地得很紧张,所以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便悄悄地把手枪偷回家中,把自己的后妈打死了,还把后妈刚刚生了才六个月的妹妹勒死了。 从这四个案件来看,都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家庭破灭,受到社会上的不良接触,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看黄色书刊,电影,上网。也有自身原因,不良习惯,小时候,经常偷偷摸摸地偷同学的东西,同学不向老师反映。所以就给他了机会,产生了侥幸心理。 家庭,父母教育都很重要,如果教育不好,危害很大,离婚使孩子过早地尝到苦涩,或把孩子当成包袱。家长把昔日的怜爱变成厌恶,把细心呵护变成不闻不问。这样一来对于未成年孩子来说是无法承受的,所以他们就走向犯罪。人生出来,本来就是友善的,最重要的就是父母亲的教育。他们的犯罪特点是低龄化,团伙化,手段恶劣,情节严重,有时会产生报复心理,不考虑后果。有时喊起一大群人,一起坐车从城南到城北拿刀杀人。

法治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法治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在这个快速发展、急剧变迁的时代,我们在感受到日新月异、气象万千的同时,天地之间,校园内外也潜藏着很多不为我们所知的种种危险和意外。只要我们保持高度警觉,有所准备,大部分的危险是可以避免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危险和意外发生前的预防,自然比事后谋求补救要好得多。 因此,教育中小学生懂得一些日常生活常见的危险意外的防范意识,也应该纳入校园安全的教育内容。从广义上讲,只有中小学生在居家、上学、交通、交际、学习、运动、生活、玩耍这些校园内外的诸多方面,都得到了安全的关注和安全的保障,才可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安全。 生活中免不了遇到危险,重要的在于,我们要学习掌握能够安全应变的方法,使我们有信心保护自己并维护社会的安宁。安全感来自于我们对环境,人、事、物的应变能力,当我们不幸身处危险状况之下,最需要的是要把惧怕化作排除危机的机智,要把恐慌化作寻找安全的行动,化危机为生机,变危险为安然,避免意外伤害,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意外造成的伤害程度。 今天,在这里向同学们介绍一些安全常识: 一、交通安全 (一)、行步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在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小学生外出均头戴小黄帽,集体活动时还手持“让”字牌,也是为了使机动车及时发现、避让,这种做法应当提倡。 (二)、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

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讲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和大家进行交流,面对这么多年轻而充满朝气、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面孔,与大家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真的非常荣幸。不足之处还请多提宝贵意见。 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生活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同学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并且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想通过几个案例和大家来探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探讨刑法这一块的几个问题,如刑事责任年龄和几种常见的犯罪,遇到犯罪的侵害时如何应对,以及常见的校园伤害;二是青少年远离毒品的问题,三是注意网络安全的问题。 首先和同学们探讨刑法的几个问题。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三位中学生放假时在同学家的四楼的窗前玩耍、打闹,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从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答急

救电话,治疗120)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案应是(.伤者,同时报警。(2)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这样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235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乙因此死亡,则甲违反了《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也是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 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14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学生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学生甲的监护人,家长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14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就养

安全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讲话稿

安全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讲话 稿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安全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能够再一次来这里与大家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如今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能够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过大家是否有能分辨得清楚呢而且往往这种不健康的东西更具有诱惑力,大家是否有毅力能够克服这些不健康的东西呢大家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部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耍弄清楚的问题。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理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中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己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理应负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理应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

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己具有事实上的识别水平,但因为年龄小,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理应受他们刑事贡任水平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部负刑事责任,所以,我国刑法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末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实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同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因为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冉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己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

学校法制知识讲座

学校法制知识讲座 同学们,你们好: 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来共同学习,探讨一些法律知识.法的概念,同学们并不陌生,我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接触到这个字眼.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跨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按照不同分类的标准,法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的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财政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婚姻法刑法,诉讼法等,法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今天详细讲,那就成了天方夜谈了,有兴趣的同学,想系统学习法律,可以报考相关的法律院校,或者说以后从事法律工作,我想信在坐的一定有人可以成为我的老师,或是以后法学界的泰斗.我今天要讲的是和同学们目前相关的一些基本知识,主要讲四个问题.一是想给大家讲讲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和"违法""犯罪"的概念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再一个讲讲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规定.第三简单介绍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最后再讲一下未成年人的自我犯罪预防. 一, 首先我讲第一个问题: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和"违法""犯罪"的概念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对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龄未作出规定,也就是宣告对未成年人从一生下来就加以保护,举个例子,每个刚出生的婴儿都享有财产继承权."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实际上的规定,少年与未成年人是同一个概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必须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少年,什么是青少年,这一点很重

安全知识讲座观后感_1000字

安全知识讲座观后感_1000字 今天,我和同学们听了“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交通安 全知识讲座。警官通过交通法规的解读、生动案例、详实的数据向大家做了具体的相关知识介绍。人们常说,交通事故猛于老虎。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只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如果没有了生命,任何权利和义务似乎都失去了意义。 据统计全世界每年因交通安全受伤的人数达500多万人,上海学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有110多起呢,平均每分钟就有人因交通事故而受伤;每五分钟就有人因交通事故而丧命。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幸福,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 最后警官给我们看了交通安全动漫,其中最让我映入眼帘的是“骑自行车”的安全动漫:两辆自行车结伴在大马路 上狂速飙车,一个在红灯前超线,另外一个飞跃闯红灯。结果被迎面而来的大货车给撞飞了。看到,真的是让人触目惊心,起鸡皮疙瘩。听了这样一个又一个血的事件,让人感触很深。 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自身安全,怎样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听了警官的一番讲话,那些答案似乎能跃然纸

上。 行走要离墙1米;骑车要离墙1.5米的自我保护方法,同时也让我们认识到行人也不能有实行妨碍交通的行 为…… 让我们一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做到警官教会我们的“十要,十不要”。行路、骑车“十要”:行人要走人行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右边行走;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和来往的车辆,从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内通过;通过有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学龄前儿童上马路要有成人带领;高龄老人上街道要有人搀扶陪同;乘坐小型汽车前排时,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骑非机动车要在非机动动车道内行驶;骑车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行人乘坐公交车时,要在站台内候车,依次上下车;遇到红灯时,要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内。 行路、骑车“十不要”:行人走路时不要因图方便,乱穿马路;行人走路时不要在车前、车后横穿马路,不要在行车道停留和嬉闹;行人走路时不翻越交通护栏或隔离设施;行人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行人不要在行车道上随意拦乘出租车;骑车人不要擅自在自行车、三轮车上加装动力装置;骑车人不要在机动车到上骑车或乱穿马路;骑车人不要醉酒骑车、扶肩搭背并行、互相追逐,曲折行驶、突然猛拐;骑车人不要违反规定载物或载人。

法制讲座听后感250字

法制讲座听后感250字 预防青少年犯罪知识讲座听后感 五.三姚欣彤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显得尤为重要。 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许多:一是家庭因素,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如父母关系不和,不关心孩子,缺少与父母沟通,家庭变故等。二是社会因素,社会中的消极因素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催化剂,不健康的社会文化对涉世未深、抗诱惑力不强的青少年的危害是很深的,如小贩向青少年出售不健康书籍等。三是学校因素,青少年犯罪除了家庭和社会因素外,学校教育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由于家庭和社会的负面影响严重抵消了学校正面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由于学校的学生人数过多,不良诱惑传播速度快,学校管理起来难度很大,所以,这些原因使青少年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道路。随着当今科技的发展,网络已成为青少年谈论的最热门话题,网络中的游戏繁多,激烈刺激,使许多男同学沉迷于此,不想学习,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又因为网络是虚拟世界,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得到的乐趣在虚拟世界中可以得到,这又吸引了

许多的青少年,又因为青少年没有工作能力,无法获得上网资金,但又抵挡不住网络的诱惑,便开始了犯罪,抢钱、勒索小学生。现在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自制力差,所以我建议学校应大力宣传法律意识知识,让学生杜绝上网,远离网吧,让学生正确上网,让学生利用网络的积极作用,培养学生的自制力,另一方面作好学生家长的工作,让学生多与父母沟通,营造一个有利于学生生活、学习的环境。同学们,知识有利于我们陶冶情操,让我们好好学习,避免犯罪,快乐健康成长!幸福快乐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努力,知识有利无害,犯罪有害无利。 篇二:法制讲座观后感 法制讲座观后感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而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如何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纪荣利老师。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

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讲稿

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 讲稿 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今天能为大家作这个法制讲座。应当肯定,由于学校的高度重视,全体老师的辛勤教育,广大同学们遵纪守法意识逐步提高,学校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就的同时,校园的治安秩序稳定,周边的治安环境良好,未发生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特别是学校内的治安防范越来越规范,正常的教学活动得到保障,师生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我要提醒的事,也有个别学生不注重法制法规知识的学习,守法意识淡薄,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个别人的身上,但会严重影响了我们学校的声誉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时刻牢记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今天的任务就是认真学习、掌握全面的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为自己美

好的明天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学们,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也要正告那些行为上有违法行为、思想上有糊涂观念的同学,尽早悬崖勒马,规范自己的行为,好好学习,一定要明白,法制是柄双刃剑,遵守他,就会受到他的保护,违反他,就要受到他的惩罚。在我们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影响教学、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全力为学校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 同学们:作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我诚恳地向同学们提三点建议: 1、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自身优良品行。具体地说,作为一名小学生,就是要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遵守公德,严于律己,培养积极向上、向善、向美的优良品格和心理素质。 2、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预防违

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观后感

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观后感 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观后感 500字我们一起聆听了消防知识普及专题讲座,受益匪浅。主讲者从鲜活的案例入题,讲述了近一两年发生在我国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及其引发的原因,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消防安全在日常工作中往往被忽视,我们往往存在侥幸心理,直到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才后悔莫及。这就是我们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做好预防工作的关键就在于提高对安全的重视程度。 缺乏防范意识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这次学习让我对安全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譬如燃烧与灭火的常识、安全防护及逃生设备的使用、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和安全培训的重要性等。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不再是口头文章,要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主讲者告诉我们,发生火灾后要学会自救,在火势越来越大、不能立即扑灭的情况下,应尽快设法脱险。如果通道、楼梯已被烟火封住,确实没有可能向外突围时,可向头部、身上浇些冷水或用湿毛巾、湿被单将头部包好,用湿棉被、湿毯子将身体裹好,再冲出险区。当通道已被堵死,应保持镇静,视具体情况设法从别的安全地方转移,住在比较低的楼层可以顺着结实的绳索(如果找不到绳索,可将床单或结

实的窗帘布等物撕成条,拧好成绳)爬下。 这次培训真正让我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丰富了我的消防安全知识,让颇有收获。 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观后感 500字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财富、没有比安全更长久的幸福昨天下午公司邀请到银川市政安消防知识科教站的罗旋教官来我公司进行消防知识讲座。听完讲座后,我意识到自己以前对消防安全知识的认识是显得那么匮乏和无知。虽然我们平时对一些基本的火灾安全也有一些防范意识,但认真听完罗教官的讲述,一段段因麻痹大意或无知造成的揪心的触目惊心的残酷案例视频,一组组因火灾事故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和无数伤亡换来的天文数据。在场所有听课的人都被深深震撼,大家才意识原来危险离我们是如此之近,也才意识到我们对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是如此的无知。我想无须举例曾经发生过的火灾是如何可怕,造成的灾难和对亲人的伤痛是如何巨大,每天我们通过媒体耳闻目睹的灾难已经够让我们揪心和恐惧了,为何不能给我们警醒和提示呢,或许天灾我们无法躲避,但人祸我们为什么不能主动去防呢。因此我也有了许多感想:单凭偶尔组织有限的人员听课是不够的,这需要我们每个人的认识和支持,从每一个个体做起,相信灾害会降到最小,就像罗教官讲到的“一人防火不叫防,众人防火稳如山”。随后罗教官还结合实物向我们仔细讲解火灾发生后如何正

法制安全讲座听后感

法制安全讲座听后感 爱护自己,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下面就由WTT小雅为你分享法制安全讲座听后感,欢迎欣赏。 法制安全讲座听后感篇【1】 今天,我们学校请来了李所长给我们讲述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特点,我们应该怎样防范等。 第一个案例是一个13人组合的犯罪团伙。作案已有两百多例,都是以抢劫,偷盗为主。有一次,他们准备抢劫,不听受害者劝告,反而恼羞成怒地将其推下南明河,幸好受害者会游泳,自己游上了岸。更有些受害者不敢报案,所以他们作案的实际数字还没有统计上来。据了解,这13人中有11人都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离婚。更有个家庭,他的爸爸死了,妈妈出走,只剩他和他爷爷,爷爷身体不好,没有经济来源,属于低保家庭。他养成了懒懒散散的习惯,想上学就上,慢慢地就和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第二个案例是团伙杀人案。20xx年,某区的保安拨打了110,警察接到了电话,得知有人被刺伤。110马上赶到现场,把受害人立即送往医院。经调查,是不良少年帮害,错伤他人。有一个叫王**帮在网上发布消息,要报复**。带了十多个人,乘上了中巴车,到了凶案地,当场杀伤三名中学生,一人重伤,两人

轻伤。案发后罪犯坐火车逃到重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认为没事了,就陆陆续续地回到贵阳,结果全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调查,他们的家庭也都是单亲家庭。第三个案例是抢劫案。20xx年2月5号,有一个九中的女学生被抢。她用手机打电话,罪犯想据为己有,结果被警察抓获。经过调查,他也是很早就辍学。没有人管,就逃学。和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接触,结果走上犯罪道路,被判刑三年。第四个案例是1993年发生在军体校。凶手的爸爸是离异再婚,他和后妈的关系处地得很紧张,所以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便悄悄地把手枪偷回家中,把自己的后妈打死了,还把后妈刚刚生了才六个月的妹妹勒死了。 从这四个案件来看,都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家庭破灭,受到社会上的不良接触,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看黄色书刊,电影,上网。也有自身原因,不良习惯,小时候,经常偷偷摸摸地偷同学的东西,同学不向老师反映。所以就给他了机会,产生了侥幸心理。 家庭,父母教育都很重要,如果教育不好,危害很大,离婚使孩子过早地尝到苦涩,或把孩子当成包袱。家长把昔日的怜爱变成厌恶,把细心呵护变成不闻不问。这样一来对于未成年孩子来说是无法承受的,所以他们就走向犯罪。人生出来,本来就是友善的,最重要的就是父母亲的教育。他们的犯罪特点是低龄化,团伙化,手段恶劣,情节严重,有时会产生报复心理,不考虑后果。有时喊起一大群人,一起坐车从城南到城北拿刀杀人。

法制副校长安全讲座讲话稿

讲话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防止校园伤害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团中央、教育部主办的“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对北京等10个省市进行的关于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调查显示,家长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学校占51.44%,这一调查表明,学校竟成为家长们最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据了解,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就是说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可见,防止校园伤害,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多么重要。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如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下面我就几个主要的方面谈点看法: 一、交通安全 现代社会发展迅速,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公路是越修越宽,可是修路的速度总是赶不上车辆增加的速度。近年来,中小学校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加,交通事故已成为中小学生的一大杀手,同学们往来学校大多数都是骑车。为了适应这种现实,要求同学们要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在上学放学的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骑车时要注意力集中,过马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车辆和行人,根据新的交通法规,不满16周岁的同学禁

止骑电动自行车。 二、饮食安全 2003年,辽宁省海城由于饮用有问题的豆奶致使近3000名学生集体中毒;同年,北大、清华校园餐厅发生令人震惊的爆炸案;现在,有一部分人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惜冒险干些违法犯罪的事情,生产、销售一些劣质、变质的食品。我校周边也同样有一些小摊小贩出售这样的食品,可是我们的同学就是不太重视这些方面,试想,如果发生食物中毒,他们会为你的安全负责吗?恐怕早就逃之夭夭。因此,同学们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看一看有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如果没有这些内容,那么这样的食品不能购买,更不能食用。同学们就餐最好是在家或者在学校食堂。 三、网络安全 目前,电脑已飞入寻常百姓家。一敲键盘,世界尽收眼底;轻点鼠标,四海任我遨游。网络展现给我们的是一个令人神往的、美妙的虚拟世界。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进行破坏活动,一些缺乏是非判断的学生很容易在网上上当受骗,因此国家规定未成年人禁止上网吧。同学们在家里上网时,要自觉拒绝坏的信息。在我们的身边,就有许多曾经沉迷于网吧的同学,他们已经深受其害。一方面,网吧中,空气混蚀,烟味、汗臭味,味味俱全,机器声、脏话声,声声刺耳,卫生、环境条件极差,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另一方面,“电子海洛因”充满刺激、惊险和浪漫,使得众网迷对上网有着极强的心理依赖,轻者影响学习、身体,重者致使心理憔悴、精神崩溃。还有些小网迷为了弄到进网吧的钱,有的结伙敲诈,有的偷盗抢劫,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校园法制讲座讲稿

教师依法执教与学生管理的法治化 什么是依法执教呢?所谓依法执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的要求。 教师是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委托,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重要主体。作为公民,教师可以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履行公民的守法义务;作为教师,还应当享有教师的专业权利,履行教师的法定义务。 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过程中,应该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保证自己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既保护教育对象的权利不受侵犯,又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 一、实行依法执教的意义 如今,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众所周知,“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

法规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教师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法制化的时代,已不仅仅是一个教育者,而且是教育内部的一个重要的执法者。只有依法执教,才能争取教育社会地位的保障,才能自觉维护和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出适应当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推动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二、依法执教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首先要懂法,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多读一点与法律有关的书刊,多了解与教育有关的法律问题,起码要知道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的不妥性和不良的后果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国务院颁布了《〈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国家教育部、省人民政府等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教育的行政规章,初步构成了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使我国的教育事业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 其次,要将良好的师德师风与教师法制融入到教育教学管理中去。将师德的管理纳入法律的层面,用法律的手段迫使每个执教者不得不充当净化人类灵魂的使者。要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提高法律素养,必须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

校园安全知识讲座观后感800字

安全无小事,我们一定要了解安全常识,不要失去宝贵的生命。接下来为你 带来校园安全知识讲座800字,希望对你有帮助。 校园安全知识讲座观后感800字【一】 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然而,安全是幸福生活 的保障,是生命的基石,也是欢乐的阶梯,所以我们要时刻敲醒安全的警钟,多 一份安全思想,少一份事故危机。 看了安全教育中的事例,那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那一个个血淋淋的数字,使我更加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安全的重要。有时,烟头虽小,祸患无穷,一个 小小的烟头,往往是一场大火的前奏,一个意外往往是一场灾难的发生。 生命安全,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话题,也是一个至关重大的话题,无论是谁, 都要珍爱生命,不可掉以轻心。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了许多的安全隐患,而大多 数的人都是杞人忧天,其实,正是因为这些小问题,才一步一步构成了对我们人 身安全的威胁,正所谓,小心驶得万年船,如果不去关注这些小问题,又怎能让 自己的安全得到更大的保障呢?所以,我们要多注意发现并解决身边的隐患。 我们身边也有许多不幸的事情发生,有时,一些小事因为处理不当,缺乏安 全意识,就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酿成大错。所以,不想噩梦成真,就要重视 安全,了解更多的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为安全编织幸福的花环。遇到灾难

时不能惊慌失措,一定要保持冷静,用适当的方法自救或向他人求救化险为夷。 同学们,在我们生活的每一角落里,都潜伏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生命是宝 贵的,同时也是脆弱的。有时,只要你稍不留意,它就会遇到危险,受到威胁。 要知道,每天因事故身亡的小学生就有上百个了,这沾满血腥的数字不只是数字 那么简单,那是一条条有血有肉的生命啊! 一棵刚发芽的种子却瞬间被毁灭了,所有希望都破碎了,所有一切都消失了,这宝贵的生命之火才燃起了多久啊!这生命的花季才持续多久啊!这血的教训时刻警惕着我们安全是生命的前题,要珍爱自己的生命。 生命如同鲜花一样娇艳,绽放着生命的美丽。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 贵的,而人生的花季只有一次,青春的火焰也只绽放一次,我们怎能不珍惜这段 美好的时光呢?所以,我们要以安全为首,敲响安全的警钟,热爱生命,奏响生命的乐章,让生命之花更加绚丽! 校园安全知识讲座观后感800字【二】 星期五下午,在学校的邀请下,新桥交警中队一位警察叔叔来到我校为我们 全校师生上了一节教育意义深刻的安全知识课,听了这节课后,让我明白了许多 安全知识。

法制教育讲座优秀观后感范文5篇

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在此相遇!欢迎您阅读文档法制教育讲座优秀观后感范文5篇,这篇文档是由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新文档。相信您通过阅读这篇文档,一定会有所收获。假若亲能将此文档收藏或者转发,将是我们莫大的荣幸,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法制教育讲座优秀观后感范文5篇大家有没有去参加过法制教育讲座,有没有写过关于法制教育讲座的的观后感。以下是编辑整理的观后感范文5篇,希望能够可以分享大家提供参考和借鉴。 法制教育讲座观后感范文一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谓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

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们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震撼着我们的心灵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2021年法治安全讲座心得体会

法治安全讲座心得体会 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法制宣传讲座。警官给我们讲了许多 案例。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的例子。 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中学生大多时间都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冲突造成的。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

法治讲座 [篇2]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生,是走到的殿堂的梯子。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它教会我们不吸烟;它教会我们不喝酒;它教会我们不打人;它教会我们不小偷小摸。 今天下午第二节课,学校组织了法制讲座活动,我受益匪浅。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吸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 ___刘某(男,16岁,湖北省仙桃人),xx-xx年10月20日凌晨2时许,伙同夏某、陈某、黄某等人经过事先预谋,由陈某携带一把西瓜刀,四人窜至厦门湖里某处的路面,作案目标,准备实施抢劫时,被治安巡逻队发现,当场抓获。刘某锒铛入狱。

学校法制讲座

中职学生法制教育讲座 各位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感谢大家给我这样一次机会,让我讲一讲法律知识。“一年树谷,十年树林,百年树人,树人”至为重要。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则不成社会”。法律就是调整各种行为的规则!今天我们就中职学生犯罪方面的原因,中职学生表面出现的不良行为以及如何加强中职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等问题进 行探讨,希望和大家共勉! 一、首先我讲讲中职学生犯罪方面存在的原因及中职学生表面出现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我们知道任何现象的再现,发生都有内外两方面的原因,即我们在哲学中所讲的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同样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产生也是由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这么三点,一是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亲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师……);二是学校管理不当(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三是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主要是“三厅两室一吧”的影响,即“录像厅、歌厅、卡拉OK厅、台球室、游戏室、网吧”)在这里就不做具体的剖析了!今天主要和大家交流主观上原因即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大家都知道,我们的行为是受心理支配的,如果心理不健康或心理扭曲,那么,就会造成行为的失控,下面我从五个方面挖掘这些问题学生主观方面的原因:

(一)厌恶学习 这些带有不良行为的中职学生几乎都是对学习没有兴趣,上课不认真听讲,交头接耳,注意力不集中,不交作业,对所学内容反映迟钝,情绪消极,学习成绩差,大部分是班级学习后进的学生。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轨迹是怎样的呢?是由厌恶学习——扰乱课堂——师生、学生间关系紧张——逃学、旷课——结交不良伙伴——不良的消费观念、哥们义气、还有腐朽的生活方式(吃喝玩乐,寻求刺激)等等——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最后有的甚至直接被判刑,有的进入少管所接受学习。 案例:某学生万某,在学校学习期间,厌恶学习,学习成绩很差,经常旷课,在校外结交了一伙朋友,他就和这些朋友拜把子,依仗这伙朋友,长期向学校的学生收保护费,累计人民币1500多元,后来被强行收保护费的学生由于不堪重负,向家长说明了情况,家长到派出所报案,最后这个万某被送入少管所学习。这里我要提醒所有的同学们,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同学们一定要向家长、学校反映这个情况,要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千万不要逆来顺受,委曲求全,他们要多少给多少,如果这样的话,你的全法权益不仅不能得到保障,而且也助长了这问题学生的嚣张气焰,希望同学们吸取经验教训,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同学们要记住。幸福在哪里?“它不在绿荫下,也不在睡梦里,它在辛勤的耕耘中,它在勤劳的汗水里。”只有靠自己辛勤的耕耘取得的财产,用起来才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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