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联网与知识产权保护

论物联网与知识产权保护
论物联网与知识产权保护

论物联网与知识产权保护

王柱国

(南京邮电大学,南京 210046)

【摘要】物联网的概念被提出后,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发现了其巨大的潜力并投入巨资深入研究物联网信息技术。在世界传感网领域,我国是标准主导国之一,专利拥有量高。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还在逐步的完善过程中,物联网

新技术的产生和应用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本文在研究物联网现状和知识产权

相关法律的基础上为我国在应对物联网等高新技术产业方面提供产权保护战略

措施。

【关键词】物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高技术产业

Abstract:After the thing networking's concept put forward, in the world some major countries had discovered its huge potential and invests the large amount of money deep research network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the world sensing network domain, our country is one of standard leadership countries, the patent capacity is high. In 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legal regime also in the gradual perfect process, the thing networking new technology's production and the application is facing a series of challenges. This article is dealing with high technology and new technology industry aspects and so on networking in the research networking present situation and in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lated law's foundation for our country to provide the property right protection strategic measure.

Key words: The Internet of things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High-teach industry

物联网被提出后不久就在世界上掀起了一阵研究热潮。我国中科院1999年就启动了物联网的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2005年国际电信联盟正式提出了“物联网”的概念。

IBM首席执行官彭明盛首次提出“智慧地球”这一概念,建议奥巴马政府投资新一代的

智慧型基础设施,此概念一经提出,即得到美国各界的高度关注,甚至有分析认为IBM公司的这一构想极有可能上升至美国的国家战略,并在世界范围内引起轰动。物联网研究是

世界上各国都在积极研究的未来信息技术,在世界传感网领域,我国是标准主导国之一,

专利拥有量高。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之前,新技术的产生和应用面临着一

系列的挑战。在经济发展社会,科技引领时代,做好物联网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我国政府实施未来国家战略显得特别重要。

一.我国物联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1世纪是一个以网络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时代。数字化、网络化与信息化、经济全球

化是21世纪的时代特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快。1999年,由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的研究人员提出物联网的概念。“物联网”确切的定义,是指通过射频识

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

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

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物联网自诞生时就显示了其在信息化时代的潜力。1999年,在美国召开的移动计算和

网络国际会议提出了,“传感网是下一个世纪人类面临的又一个发展机遇”。2003年,美

国《技术评论》提出传感网络技术将是未来改变人们生活的十大技术之首。随着物联网研究的深入,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已经意识到物联网未来应用的潜力。

2009年1月28日,奥巴马就任美国总统后,与美国工商业领袖举行了一次“圆桌会议”,作为仅有的两名代表之一,IBM首席执行官彭明盛首次提出“智慧地球”这一概念,建议新政府投资新一代的智慧型基础设施。2009年2月24日,IBM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钱大群在2009IBM论坛上公布了名为“智慧的地球”的最新策略。此概念一经提出,即得到美国各界的高度关注,甚至有分析认为IBM公司的这一构想极有可能上升至美国的国家战略,并在世界范围内引起轰动。

理论界有一条定律即每隔十五年世界会发生一次大的信息革命。1965年前后发生的变革以大型机为标志,1980年前后以个人计算机的普及为标志,而1995年前后则发生了互联网革命。每一次这样的技术变革都引起企业间、产业间甚至国家间竞争格局的重大动荡和变化。而互联网革命一定程度上是由美国“信息高速公路”战略所催熟。20世纪90年代,美国克林顿政府计划用20年时间,耗资2000亿-4000亿美元,建设美国国家信息基础结构,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而今天,“智慧的地球”战略被不少美国人认为与当年的“信息高速公路”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被他们认为是振兴经济、确立竞争优势的关键战略。该战略能否掀起如当年互联网革命一样的科技和经济浪潮,不仅为美国关注,更为世界所关注。

过去在中国,物联网被称之为传感网。中科院早在1999年就启动了传感网的研究,并已取得了一些科研成果,建立了一些适用的传感网。业内专家表示,物联网把我们的生活拟人化了,万物成了人的同类。我国在物联网发展方面起步较早,技术和标准发展与国际基本同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等都对物联网产业给予了较多的支持,《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在重大专项、优先主题、前沿技术三个层面均列入传感网的内容,正在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也将无线传感网作为主要方向之一,对若干关键技术领域与重要应用领域给予支持。

我国在传感器、通信、网络等方面拥有众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专利,与国外基本处于同一起跑线。我国物联网研究没有盲目跟从国外,而是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应用需求,开展物联网基础标准体系、关键技术、应用开发、系统集成和测试评估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形成了以应用为牵引的特色发展路线,在技术、标准、产业及应用与服务等方面,接近国际水平,使我国在该领域占领价值链高端成为可能。

在标准方面,2007年,我国领先于国际启动传感网标准化制定工作。2008年,首届ISO/IEC国际传感网标准化大会在我国举办。第2次会议上,我国代表ISO/IEC传感网标准化工作组向上级做总体报告,提出了传感网体系架构、标准体系、演进路线、协同架构等代表传感网发展方向的顶层设计,并获得了标准组成员国的认可。我国已成为国际传感网标准化的四大主导国(中国、美国、韩国、德国)之一,在制定国际标准中享有重要话语权。

在专利方面,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数据库和德温特世界专利数据库资料的统计,截至2008年底,国内申请的关于传感网的专利数是378件,基础和核心专利分别是10项和211项,分别占整个比重的2.6%和55.8%,而外围专利为157项,占整个比重的41.5%。[1]我国物联网领域的专利分布状况与国外情况类似。为了提高我国物联网研究的核心竞争力,避免知识产权问题成为传感网、物联网研究发展的瓶颈,标准、核心技术及产品开发迫在眉睫。

在技术方面,自1999年起,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所、高校和部分企业在传感网、物联网的许多技术领域已开展科学研究、产业化攻关,支持了从传感器、信号传输、信息处理、系统集成和示范应用等多方面的研发和产业化工作,在一些关键技术上实现了突破。

在应用发展方面,物联网已在我国公共安全、民航、交通、环境监测、智能电网、农业等行业得到初步规模性应用,部分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如智能交通中的磁敏传感节点已

布设在美国旧金山的公路上;中高速图传传感网设备销往欧洲,并已安装于警用直升机;周界防入侵系统水平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智能家居、智能医疗等面向个人用户的应用已初步展开,如中科院与中移动集团已率先开展紧密合作,围绕物联网与3G的TD蜂窝系统两网融合的三步走路线,积极推动物物互联的新业务,寻求3G业务的全新突破。

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完成于八十年代。1990年11月,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草案,它标志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新的国际标准的形成。[2]

针对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建立的时间较短,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等情况,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并加速知识产权领域专业人员的培训。在中国各地,近年来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现象增多,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全社会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增强和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为了加速培养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中国政府还同有关国际组织密切合作,组织有关人员出国考察学习、参加各种培训班和研讨会。中国已逐步形成包括第二学位、硕士生、博士生的培养知识产权领域专业人才的教育体制,一批批知识产权专业化人才正在向社会不断地输送。

物联网将开启一个全新的信息时代,对此,许多发达国家已将专利战略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日本政府即制定了“知识产权立国”的国策,取代先前“技术立国”的定位;美国政府也出台了21世纪专利发展纲要,建立以市场为驱动的知识产权制度。这些政策都对物联网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随着物联网等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在高技术产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在高技术产业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高新技术改变了传统的资产结构,使原先居于主导地位的厂房、机器、原材料等有形资产在资产结构中已退居其次,而相应的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版权等知识产权类资产对产业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知识产权所创造的经济价值已经占高新技术企业的很大比重。

中国目前正从制造大国向技术大国过渡,但是这显然还不够,还应当向创新强国和知

识产权强国迈进。中国企业在专利上,可谓教训深刻。中国的DVD产量曾占全球市场的80%,但在专利战下,每出口一台VCD、DVD要交纳专利金12美金,中国品牌在海外曾一度沦为挣取血汗口粮、依赖资源和环境透支的国际DVD代工商。据统计,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

[3]对于我国物联网已取得的技术和过去的历史经验表明,现在社会不仅仅掌握技术,更重要的是掌握自己的知识产权。例如,中草药本是我国的强项,现在却有900多个由我国研发并完善的中草药项目被外国公司申请了专利,在每年上百亿元的中草药专利许可贸易中,我国不仅拿不到专利费,还不能向拥有这些专利的外企所在国家出口这类专利产品。[4] 中国应该利用物联网发展优势,争取早日在全球范围内以知识产权支撑中国物联网全球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可以有力地促进高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的自然权利学说(又称财产权劳动学说),每个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那么他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他的双手所进行的工作,应当属于他,其他任何人则没有这种权利。根据这一理论,作为智力劳动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形成是必然的。的确,正如法国年鉴学派代表人物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所说,“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外化(通过从劳动动作到工具和从思维到有声语言的转化,人补充和强化自己的生理机能)使劳动与具体的个人相脱离,并成为可以转移、交换和积累的客体。”而且历史地看,对知识界定以一定产权的法律制度在人类文明进程中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对于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而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更有其深远的意义。

首先,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激励高技术产业中的技术创新。产权交易所形成的激励功能是通过利益机制来实现的。由于高技术所具有高回报、高效益的特点,自然可以激励企业的技术创新(高投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等)。而更深层次的,由于高技术所具有的尖端或复杂技术的特征,往往需要多学科的交流与合作,正所谓“科学进步有赖于科学思想的有效交流”[18];而产权明晰又是这种“有效交流”的前提。著名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W. Arthur Lewis, 1915年—)就明确指出,“专利制度在这一阶段的优点是,它不仅保护专利的所有者,而且鼓励他公开他的发明,从而维护科学概念的自由交流。”因此,高技术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也有赖于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提供保障。

其次,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高技术成果的转化。“无论在什么地方存在着进步或进步的可能性,几乎都是由于科学的应用。”科技的应用是一个经济的过程,其主要特征是“涉及与那些控制着生产要素的人达成协议,引导他们自己或允许别人把他们的资源应用于经济目的”。而经济过程则主要是通过市场来完成的。在这里,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市场在以下三个方面促进了高技术的转化:(1)使高技术成果有明确的市场主体;(2)高技术有利的市场地位诱发了科研成果的应用;(3)促进科研——开发——应用一体化的形成。

最后,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造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这里包含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因高技术所具备的复杂性、前沿性特征,往往会引发一些现有法律体系所不能解决的社会问题,相应的知识产权制度必须不断地完善。另一方面,必须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才有可能引进国外先进的高技术,从而使我们的高技术产业能够屹立于世界强者之林。在法律制度与观念层面上,必须对民族产业保护问题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虽然观念从来不被作为进口项目,但法律条文与制度的渗透却很类似于贸易商品的进口。进口可能损害民族经济,但是,在评价这种不平衡时还要与闭关自守很可能带来的匮乏相比照,况且这种不平衡还可能是临时性的。”

三.展望未来物联网的发展前景和对中国技术革命的影响

物联网产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带来庞大的产业集群效应。据保守估计,传感技术在智能交通、公共安全、重要区域防入侵、环保、电力安全、平安家居、健康监测等诸多领域的市场规模均超过百亿甚至千亿。权威机构预测,到2020年,物物互联业务与现有人人互联业务之比将达到30: 1,物联网产业将有可能成为下一个万亿级的产业。美国《福布斯》杂志评论未来的物联网将比现有的Internet大得多,市场前景将远远超过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市场。

国际范围内物联网知识产权的进展也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物联网产业发展仍处于导入期。截至到2008年年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数据库和德温特世界专利数据库资料的统计,国外关于传感网的专利数1126件。从专利分布情况来看,在申报的1126项专利中,基础和核心专利分别只有15项和503项,分别占整个比重的1%和45%,而外围专利达到了608项,占整个比重的54%,基础专利和核心专利所占比重较小,其基本状况符合物联网是新兴的通信应用网络以及物联网产业化还处于刚刚兴起的阶段这一现状。

西方发达国家对物联网高度重视,并将其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内容。美国将微纳传感技术列为在经济繁荣和国防安全两方面至关重要的技术,以物联网应用为核心的“智慧地球”计划也得到了奥巴马政府的积极回应和支持,其经济刺激方案将投资110亿美元用于智能电网及相关项目;欧盟2009年6月制定并公布了涵盖标准化、研究项目、试点工程、管理机制和国际对话在内的十四点行动计划。日本的U-Japan 计划将物联网作为四项重点战略之一。韩国的 IT839战略将泛在物联网USN作为三大基础建设之一,其中的 U-Life计划的目

标更是要在2014年建成松岛泛在城市,投资约250亿美元。同时还有新加坡的“下一代

I-Hub”计划、台湾的U-Taiwan 计划等都将物联网作为当前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

经过过去几年的技术和市场的培育,物联网即将进入高速发展期,它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又一次信息产业浪潮,是一个全新的技术领域,同时也给IT和通信带来了广阔的新市场。

在物联网产生之前,IT和人类基础设施开启智能化之路,都为物联网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IT能力在1980年以前,一直局限在主机和后台计算中心,在80年代之后,逐步从后台移向前台和桌面,支撑作业处理和分析能力,由此,PC和局域网应运而生。之后,随着互联网的出现,IT能力从桌面扩展到支撑价值链和商业合作伙伴,支撑着服务和协调。2000年后,智能设备的不断涌现使得IT能力从对人的支撑扩展到对物体的支撑,实现了物体之间的通信和协作,物联网在此初见端倪。

而人类的基础设施的演进路线也极其相似。90年代以前,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仅停留在建造钢筋混凝土的基础设施阶段。90年代以后,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移向国家信息基础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等信息基础建设成为了国家发展政策的重点和产业发展的基础。2000年后,随着技术和市场的成熟,实物基础建设和信息基础建设逐步融合,使得世界基础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智能城市的建立不再是纸上谈兵,并日益向全面协作、相互关联和智能化发展,物联网随之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中。

“物联网”概念的问世,打破了之前的传统思维。过去的思路一直是将物理基础设施和IT基础设施分开:一方面是机场、公路、建筑物,而另一方面是数据中心,个人电脑、宽带等。而在“物联网”时代,钢筋混凝土、电缆将与芯片、宽带整合为统一的基础设施。.在此意义上,基础设施更像是一块新的地球工地,世界的运转就在它上面进行,其中包括经济管理、生产运行、社会管理乃至个人生活。

目前,计算机和手持设备是IT的主体,而数量规模庞大的生活消费品,包括车辆、家电及其他生活实物用品将在未来从各个维度从后台支撑人类的IT需求。研究机构iDate估计,“全球将有1亿9千万的机器设备将于2012年通过物联网进行连接和共享信息”。独立市场研究机构Forrester预测,到2020年,物物互联业务与现有的人人互联业务之比将达到30∶1,下一个万亿级的通信业务将是物物互联。根据预测,到2035年前后,我国的传感网终端将达到数千亿个;到2050年,传感器将在生活中无处不在。这就是物联网中智能设备的规模效应。

参考文献

【1】中国国家知识产权产权局数据

【2】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2008

【3】吴汉东,胡开忠.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4】王立诚,许必元,李海燕,严小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研究[J].企业经济,2005(4).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总结

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文化部的科学指导下,在省直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接到任务后,厅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诽部署并成立了贵州省文化市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长(组长),厅办公室、市场处和稽查总队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各市(州、地)文化(体育)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

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稽查总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稽查总队副总队长分管。在专项行动期间,先后下发了《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贵州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贵州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宣传计划》、《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延长期工作要点》等。同时,每周、每月按时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深入各市(州、地)、县(市、区)督导检查10次。据不完全统计, 截止6月24日,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出动检查共计49687家次,其中:音像市场9227家次、网吧28519家次、娱乐场所10351家次、演出场所1590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173824张;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58起,办结156起, 案件查处率100%,办结率98.7%,其中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案件一个。 二、基本估价 去年10月以来,我们充分利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后整合的文化市场执法资源,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案件,打击了侵权盗版行为,曝光了违法违规经营户,取缔了违法违规网吧和网站,收缴了一批违法音像制品,有

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作者简介:都沁萍,女,1966年10月出生,1988年毕业于太原工业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经济师,048000,山西省晋城市凤台西街3号 收稿日期:2004-10-20 问题探讨 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都沁萍 (晋城市信息中心) 摘 要: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显得突出。文章就网络 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TP31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429(2005)01-0071-02 人类已经进入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时代,它正在对我们 的社会生活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就法律领域而言,互联网对知识产权的影响尤其突出,主要表现在著作权和商标权两个方面。 1 互联网对著作权的影响 著作权是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作者的这种权利深受作品传播方式的影响。传播方式不同,作品的表现形式和作者权利的内容也会各异。从历史上看,19世纪以前,主要是印刷技术,作品形式是纸质文字作品,其权利主要是人身权和以印刷、复印为主的复制权和发行权。20世纪以后,出现了广播、电视新的传播技术和方式,便产生了新的作品形式,即录音制品、录相制品,其权利除发行权外,增加了以录音、录像、翻录新的复制权,以及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等。20世纪末期以后,又出现了信息网络技术,使得作品传播方式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对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1 数字化作品的属性问题 传统作品主要是纸质文字作品,录音、录像作品等。但是在网络环境下所产生的数字作品显然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作品。那么它是不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呢?这是互联网出现以后面临的一个首要的突出问题。判断一件作品是不是著作法所保护的作品,应有三个条件,一是该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二是该作品是否能以某种形式复制;三是该作品是否属于智力创作成果。数字化作品包括两个部分,即直接以数字化形式创作的作品和已有的作品进行数字化后形成的作品。第一类数字化作品是作者在电脑屏幕上通过键盘操作而创作的作品,具有原创性,且可复制,属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不难理解,争议较大的是第二类作品。实际上,这类作品被数字化以后以数字代码形式固定在磁盘或光盘等有形载体上,改变的只是作品的外在表现形式,数字化的过程并没有产生新作品,数字化作品与传统作品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也并无区别,其著作权仍归作品的作者享有。我国新修订的 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此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1月通过了 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解释!),第二条对此明确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因而数字化作品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1.2 权利内容 数字化作品的作者应当享有同其他各类作品同样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解释!在第二条第二款中规定:?著作权法第十条对著作权各项权利的规定均适用于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此外在我国去年新修订的 著作权法!中增加了一项新的权项,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作了具体解释,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这是由于信息社会,网络成为一种重要的媒介方式,有别于传统的印刷、广播、电视等。将作品移植到网站上,供人阅读,可以使作品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并使作者在物质上、社会声誉等方面获益,这应是作者独享的权利。从传播的性质、目的上讲,这与出版、发行、播放等传播方式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随意将他人作品在网络上传播,是一种明显的侵权行为。1.3 诉讼管辖 互联网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没有地域界限,所谓网上无国界。数字技术的发展,打破了信息传播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界限,使得作品的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使用一台联网计算机可以通过不同的路径接触到同一信息、访问同一网站,这使得具有时间性和地域性的著作权面临挑战。一方面,大大增加了侵权的可能性,同时出现网络著作权纠纷,在管辖问题上难以确认,这便影响了人民法院对著作权的保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又根据该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对侵权行为地又进一步作了解释,即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据此,网络著作权的纠纷,应该由被告住所地的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相对固定,容易确认,但是侵权行为地则较难确定。根据互联网的特点,侵权行为会涉及存储数字化作品的服务器和复制时使用的终端计算机,把终端计算机作为侵权行为地是肯定的,但是服务器所在地可否作为侵权 ? 71?

2018共需科目知识产权保护试题答案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公约》第二条第八项不包括其中哪一项?(1.11 分) ? A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 B 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 C 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 D 天气预报 2、出版者权的保护期为多少年?(1.11 分) ? A 5.0 ? B 10.0 ? C 15.0 ? D 20.0 3、著作权不保护什么?(1.11 分) ? A 文字作品 ? B 口述作品 ? C

? D 时事新闻 4、著作权在整个知识产权的框架里面,它相对于( )而存在(1.11 分) ? A 工业产权 ? B 商业产权 ? C 科技产权 ? D 专利产权 5、作品完成()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1.11 分) ? A 1.0 ? B 2.0 ? C 3.0 ? D 4.0 6、电影作品著作权由()者享有(1.11 分) ? A

? B 编剧 ? C 导演 ? D 摄影 7、著作权中的领接权不包括?(1.11 分) ? A 表演者权 ? B 录制者权 ? C 广播者权 ? D 著作财产权 8、工业产权中的专利权不包括?(1.11 分) ? A 发明专利 ? B 实用新型专利 ? C 产品商标

? D 外观设计专利 9、工业产权中的商标权包括?(1.11 分) ? A 发明专利 ? B 服务商标 ? C 实用新型专利 ? D 外观设计专利 10、录音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制品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1.11 分) ? A 独占性 ? B 非独占性 ? C 共享性 ? D 非共享性 11、知识产权法的表现形式不包括?(1.11 分) ? A 宪法 ? B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在当今时代的重要性 企业研发新产品必然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不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那么竞争对手便会通过模仿、复制、反向工程、商业间谍等不正当手段低成本地获得知识产权,从而生产出新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由于其新产品没有投入研发成本,价格自然较低,这样会严重损害投入研发成本的创新企业,有时这种损害是致命的。那么,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利益呢? 1.保护产品 以专利为例。专利产品首先可以排除竞争对手的模仿和复制,提高专利产品在相关产品市场中的市场份额。 2.防御 对企业而言,一方面要保护自己的产品不被侵权,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自己的产品侵犯他人的权利。知识产权像盾一样,能够有效防止其他企业的矛。 3.增加企业无形资产 企业资产不仅包括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资产,而且还包括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往往比有形资产的价值大得多,如一个技术含量高的专利,一个信誉良好的商标,其蕴含的市场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4.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能力的证明 要想了解一个企业的创新能力,一个简单的方法便是了解企业的

知识产权拥有量。知识产权拥有量能够强有力地证明企业的创新能力,可以以此获取客户信任,树立企业品牌。 此外,知识产权还可以为企业带来许多利益,如许可他人使用知识产权的许可费,无形的广告效应,申请政府项目,获取政府资金支持等等。 今天,我们要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广大企业更是创新的主体,其实保护好知识产权就是企业创新的一个途径,因为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指标,也是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首先就是要保护好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健康的产业发展环境,如果企业自身都不重视保护知识产权,谁会有积极性来关注、维护你的知识产权?同时还需要注意保护别人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因此一定要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要做好知识产权的经营和管理,作为企业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在市场竞争中把握主动,赢得领先优势权,就应该着手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考虑: 1、重视技术研发,不断开发适应市场和客户的新产品。 通过设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企业要对研发资金有一定的保障和投入,才能确保对工艺设备和关键共性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形成自主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同时,企业还要以各种方式对研发机构进行制度上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以提高自身自主创新的能力,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 进入知识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生存和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调研发现,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十点: 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二、新开发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通常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实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社会科学前沿, 2019, 8(9), 1606-1612 Published Online September 2019 in Hans. https://www.360docs.net/doc/cd15507764.html,/journal/ass 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cd15507764.html,/10.12677/ass.2019.89217 Research on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Yi Yang Faculty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alian Liaoning Received: Aug. 26th, 2019; accepted: Sep. 10th, 2019; published: Sep. 17th, 2019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the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disputes show the weakness and blank of the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onstructing perfect judicial rules of the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has a strong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irstly,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n the legislation and judicial practice of our country. Secondly, through the method of comparative analysis, 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international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starting from the two dimensions of legislation and judicatur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asons of the existing dilemma; finally, constructs a systematic, forward-looking, flexible and principled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rule. Keywords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omparative Analysis, Dilemma, Counter Measures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杨异 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部,辽宁大连 收稿日期:2019年8月26日;录用日期:2019年9月10日;发布日期:2019年9月17日 摘要 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此起彼伏的网络知识产权纠纷显示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脆弱与空白,构建完善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规则对网络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调整、加以规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

知识产权答案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试题答案 1.下列文件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的是( A ) A.1709 年英国的《安娜女王法》 B.1890 年美国的《谢尔曼反不正当竞争法》C.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定》 D.1900 的《巴黎公约》 2.说知识产权是( C ),比较全面。 A.活着的人的智力成果 B.自然人的智力成果 C.自然人或法人的智力成果 D.公民的智力成果 3.专利权的地域性是指在( B )拥有法律保护 A.权利人所在的民族区域 B.申请地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C.权利人所在国家的建交国家或地区 D.权利人的国籍国或地区 4.下列选项,哪项中含有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的知识产权?( B ) A.商标权 B.着作权 C.实用新型专利权 D.发明专利权 5.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 A ) A.工业产权和版权 B.着作权和商标权 C.专利权和着作权 D.邻接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6.作者的传播权包括( D ) A.放映权和展览权 B.人身权和财产权 C.排他权和独占权 D.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出版者权 7.以下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是( D ) A.石子游戏规则 B.数学累加方法 C.作家头脑中的灵感 D.舞蹈演员的表演8.以下属于知识产权性质范围的是(C ) A.可触摸性 B.不可复制性 C.无形性 D.永久性

9.工业产权中的创造性成果权包括( A ) A.发明专利权、使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 B.商标权、商号权 C.服务标记权、货源标记权、原产地名称权 D.制止不正当竞争权 10.以下属于边缘保护对象的是( A) A.外观设计权 B.商标权 C.着作权 D.专利权 11.广义的版权分为( B ) A.人身权和邻接权 B.作品的创作者权、作品的传播权 C.财产权和邻接权 D.人身权和表演者权 12.知识产权公约协议中,1994 年4 月15 签署、1995 年1 月1 日生效的是那一协议(C ) A.尼泊尔公约 B.巴黎公约 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D.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13.以下不是我国民法通则中保护的知识产权形式的是( D ) A.着作权、专利权 B.商标权、发明权 C.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D.制止不正当竞争权 14.以下属于身份权的是( C ) A.发行权 B.复制权 C.署名权 D.展览权 15.知识产权法的渊源一般分为两类,是指那两类( B ) A.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B.国内法、国际法 C.法律、国际条约 D.法律、法规 16.将营销模式纳入专利保护范围的是那个国家( B ) A.荷兰 B.美国 C.中国 D.丹麦 17.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不包括( D )

论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内容提要: 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本论文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及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探讨对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尤其是司法保护的方法进而论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司法保护含义。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 概括地说,我国知识产权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范围说或列举说。知识产权概念的范围说或列举式说,源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又被对世界经贸影响力更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TRIPS)的第一部分第一条所重复。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通例,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专著、法律,乃至国际条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明确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或给知识产权下定议的。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即版权或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即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TRIPS协议第一部分第1条2规定本协议知识产权是指本协议第二部分第1至7节中所包括所有权利,即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权。根据上述国际公约给知识产权下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发明、发现、作品、商标、商号、反不正当竞争等一切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这是各国真正专家们多年讨论的结果" 。 (二)、概括说。我国不少学者采用以概括式的方法对知识产权进行定义。如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所下定义为:"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如《知识产权法详论》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

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一、xxxxxxxxxxxxxxx关键技术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及其权属, 合法性与稳定性分析;

主要专注在XX技术,主要围绕技术特征采用开发的xxxxxxxxxxxxxxx关键技术,在半金属、低金属、非金属xxxxCCCCxx的制备方法、摩擦材料应用的工艺上突破,技术稳定,专利集中在企业核心骨干的职务发明,所有权都为公司所有,研发团队相当稳定,技术人员梯度合理和衔接顺畅,专利检索和文献查新过程中在所检文献以及时限范围内,国内外未见文献报道。 二、知识产权对相关经济活动的作用及影响分析; 公司以技术中心为主体,以项目小组为落实体,在研发阶段和生产、检测过程中提升知识产权的引导力。让项目的知识产权成为科技、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典型形式,促进和保障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机制,其内容和作用形式主要表现为激励机制、调节机制以及规范与保障机制。 为了有效地发挥知识产权机制促进和保障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必须注意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以及时与合理的完善。知识经济的兴起使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保护范围、保护期限、保护力度等方面都面临新的问题,需要及时作出调整和变革。但企业在完善时还应注意其合理与适度的问题,尤其要处理好鼓励知识的生产与促进知识的传播、利用的关系以及遵循专

利申报与适当保护技术机密之间的关系。 知识产权之所以是科技、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产物,客体主要是科技成果,其内容是法定权利,其核心是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其目的和后果是企业和团队获得经济利益,促进产业经济的发展。科技成果无疑是知识产权的核心部分,其在知识经济的发展中起着龙头作用。 正如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副局长卡森斯基所言:“科技发展的速度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而知识产权则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在现有的国际环境中,综合国力的增强日益突出地表现为以专利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发明,提高整体的创新能力。有人甚至提出知识产权问题是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问题,衡量一个企业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标志。 知识产权机制是促进和保障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知识产权必然与法律联系在一起,知识产权机制实质上是一种法律机制。倘若产权未能得到界定和保护,则创新的积极性只能依赖于一点零星的自发性,但是,知识的创造需要巨大的智力和物力投入,并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尤其是现代高技术的开发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如果别人可以任意地、无偿地利用他人的智力创造成果,那幺知识创造者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其继续智力创造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抑制,最终会阻碍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首先,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在于知识产权法基于知识创造

论自媒体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 2

论自媒体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2

论自媒体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 摘要 由于我国成文法具有无法避免的滞后性、自媒体知识产权具有的法律上与计算机网络技术上的双重复杂的特性,在自媒体迅速发展的今天,我国自媒体领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并未有效建立。相比于传统的知识产权,网络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打破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专有性和时间性等特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传播范围可以在瞬间达到全球各个角落,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具有时间更短、范围更广、侵权人更多等特性。而网络发展进入自媒体时代后,更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各个方面涌现出了许多新的挑战与问题。立法上的滞后加之侵权手段之多、侵权成本之小、侵权利润之巨导致了在自媒体平台上知识产权的侵权案件频发,各个类型的侵权手段层出不穷,越来越多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长此以往,不仅将影响互联网自媒体平台的发展,更会给社会文化、科学领域的创新积极性带来巨大的损害。本文希望通过调查网络自媒体侵权传播的现状、分析我国现有立法、对比参照各国有关立法、借鉴以往知识产权制度面对新

兴媒体的对策以期找出更好的调和自媒体传播快捷个性的优势与保护著作权人专有权利之间矛盾的方法:加强自媒体提供平台监管,严格自媒体平台提供者责任,建立便捷快速维权渠道,创立新的利益分享模式。 Abstract Due to our statute is unavoidable lag, with sel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media law and computer network technology, the double complex characteristics in from media rapid development today, China's media in the fiel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system has not been effectively established. Compared to the tradi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has the following characteristics: the resul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fringement cases with shorter and wider, the right infringement person more properties broke the tradi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geographical, exclusive and time

最新知识产权保护试题和答案合集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试题和答案(1) 1.知识产权一般包括( A )两部分。 A.著作权,工业产权 B.著作权,专利权 C.著作权,商标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 )年3月12日通过,( )年9月4日第一次修订,( )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 A ) A.1984,1992,2000 B.1983,1993,1999 C.1984,1993,2000 3.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是迄今为止最具综合性的知识产权多边协议,其中规定了( A )的知识产权。 A.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B.实用新型 C.植物新品种 4.下面哪一项不属于由TRIPS协定所规定的基本原则( C )。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公共健康原则 5.我国于( A )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正式成员国。 A.1980年6月3日 B.1981年6月3日 C.1985年3月19日 6.以下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最早订立的是( A )。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7.在下列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我国尚未加入的有( A )。 A.《保护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罗马公约) B.《世界版权公约》 C.《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8.在商标方面的国际公约中,我国未加入的是( C )。 A.《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B.《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C.《商标法律条约》 9.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74年成为联合国组织系统的一个专门机构,其总部位于( A )。 A.瑞士日内瓦 B.瑞士洛桑 C.美国纽约 10.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专利文献记载了人类( A )以上的新技术信息。 A.90% B.60% C.50% 11.在中国,美国和日本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分别为( A )。 A.知识产权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 B.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明协会 C.科技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 12.英国1624年制定的( B )被称为"专利法之母"。 A.专利法 B.垄断法 C.反托拉斯法 13.《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与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是否外延相同( C ) 。 A.完全相同 B.前者大于后者 C.后者大于前者 14.甲比乙早一周完成了一个相同的发明,但乙比甲早一天提出了专利申请,若此发明符合授予专利的条件,请问应当将专利授予( B )。 A.甲 B.乙 C.甲,乙共有 15.根据我国专利法,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应当属于( A )。 A.单位 B.发明人 C.单位与发明人共有

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 篇一:企业中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企业中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摘要:中国经济快速融入全球化发展大潮的同时,知识产权领域的挑战也日益严峻,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追求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在生产力的发展中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从国际形势看,知识产权领域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对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既是重大机遇,又是严峻挑战。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 在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经济、科技、贸易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到了历史性的提升,保护知识产权也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压力也越来越大。近年来,随着油气田企业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方厦的合同纠纷发生频率相应增加。因此,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合同管理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在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意识 在大多企业中重视的只是有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忽视了知识产权等无形的资产的重要价值。不重视技术的保密、专利的维护以及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使这些无形的资产发挥重要的价值。失去了为企业创造利润的机会。在1980年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后,虽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是一些企业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使企业不能利用知识产权来法律武器来保护企业的更不要说利用知识产权获取超额利润,不利于企业的生存和长期发展。 (二)缺乏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虽然我国企业每年科研成果平均超过百项。但申请专利的却很少,多数企业没有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企业取得一项科研成果并不容易,在开发研究过程中会涉及很多环节,包括选项、立项、专利申请规模、专利保护策略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如果没有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则难以保证科研开发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由于缺乏战略高度的规划,在科研过程中,很多企业不知道进行专利文献检索.这样不只会造成重复研究.还可能会侵犯别人的专利,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一些企业申请专利后对专利的利用率很低.产业程度低.也无法利用知识产权获取超额利润。造成了浪费。 (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管理体系不健全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绪论 (4) 1.网络知识产权的涵义与特征 (5) 1.1网络知识产权的涵义 (5) 1.2网络知识产权的特征 (7) 1.2.1知识产权的三个特性 (7) 1.2.2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特性 (7) 1.2.3 电子网络环境下知识传播特点 (8) 1.3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主、客体特征 (8) 1.3.1 网络知识产权主体特征 (8) 1.3.2 网络知识产权客体特征 (8) 1.4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受保护时间特征 (9) 2 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9) 2.1利用现有的相关法律条款来保护电子网络知识产权 (10) 2.2利用与电子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10) 2.3加强技术防御与保护设施 (10) 2.3.1防火墙技术。 (11) 2.3.2 网络权限的设置 (11) 2.3.3 网络加密技术 (11) 2.3.4 添加水印防伪技术 (11) 2.3.5 CA认证技术 (11) 2.4科学借鉴美、欧等发达国家有关保护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11) 2.5制定《电子网络知识产权法》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12) 3.加强网络环境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12)

摘要:电子网络知识产权与传统知识产权具有不同特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有: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地域性”较弱,权利主体的确定比较复杂,权利的客体范围不断扩大,受保护时间大大缩短等。为促进电子网络的正常发展,应运用法律手段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关键词:电子网络; 知识产权; 网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电子网络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保护试题和答案(同名18903)

知识产权保护试题和答案(同名18903)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试题和答案 (1) 1.知识产权一般包括( A )两部分。 A.著作权,工业产权 B.著作权,专利权 C.著作权,商标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 )年3月12日通过,( )年9月4日第一次修订,( )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 A ) A.1984,1992,2000 B.1983,1993,1999 C.1984,1993,2000 3.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是迄今为止最具综合性的知识产权多边协议,其中规定了( A )的知识产权。 A.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B.实用新型 C.植物新品种 4.下面哪一项不属于由TRIPS协定所规定的基本原则( C )。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公共健康原则 5.我国于( A )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正式成员国。 A.1980年6月3日 B.1981年6月3日 C.1985年3月19日 6.以下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最早订立的是( A )。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7.在下列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我国尚未加入的有( A )。 A.《保护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罗马公约) B.《世界版权公约》 C.《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8.在商标方面的国际公约中,我国未加入的是( C )。 A.《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B.《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C.《商标法律条约》 9.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74年成为联合国组织系统的一个专门机构,其总部位于( A )。 A.瑞士日内瓦 B.瑞士洛桑 C.美国纽约 10.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专利文献记载了人类( A )以上的新技术信息。 A.90% B.60% C.50% 11.在中国,美国和日本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分别为( A )。 A.知识产权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 B.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明协会

“互联网 ”战略下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互联网+”战略下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知识产权是因互联网发展所引发的知识产权的集合,既包括传统知识产权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也涵盖因应用网络技术而产生的新知识产权形态,还涉及到知识产权滥用导致的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近年来,随着世界范围内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与复杂性日渐凸显,一些西方与亚洲发达国家都把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强调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未来新知识经济的核心,对增强传统产业效率、创造新经济价值乃至提升社会整体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1.有效遏制网络侵权行为。 目前,网络侵权包括对个体与组织私权的侵害、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和对国家利益的侵害三个层面,出现最多的是第一类。而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共享性与公共性等特征,使得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具有成本低、数量大、范围广泛、关联复杂、隐蔽性强与举证困难的特点,引发大量故意与重复侵权,不仅损害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对经济与社会整体的健康发展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加强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就要以科学的理念制定一套

契合互联网发展特质的法律制度、管理手段与技术措施,提高网络侵权成本并对潜在侵权人形成威慑,从而有效遏制各类网络侵权行为,保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不受侵犯,这对于建设与健全新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具有重要意义。 2.实施“互联网+”战略与促进自主创新。 我国正在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的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此举会促进大量传统行业与新兴产业的跨界融合,也会有更多互联网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必将引发众多与互联网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需要制定针对性的保护制度与措施。 随着“互联网+”战略的实施,互联网将推动我国产业从低效率向创新和科技主导型模式演进。但我国现阶段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现象还比较严重,不利于本土创新活动的开展。究其原因,主要是现有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重滞后于互联网迅猛的发展态势。因此,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迫在眉睫,是激励自主创新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举措。 互联网产业发展提出新要求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网络规模、网民数

浅析网络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20卷第3期新乡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9月 V ol.20,N o.3JOURNA L OF XINXIANG E DUCATION COLLEGE Sept,2007  浅析网络的知识产权保护Ξ 张利江1,孙开元2 (1.新乡医学院管理学院,河南新乡453003;2.平原大学法律系,河南新乡453003) 摘 要:文章简述了网络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同时用调查数据阐述了目前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性和重 要性。最后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提出了如何完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关键词:网络环境;知识产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Ο3325(2007)03Ο0008Ο02 作者简介:张利江(1980Ο),女,河南新乡人,新乡医学院管理系教师,上海理工大学2006级研究生。研究方向: 信息管理。 一、知识产权与网络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在我国《民法》中的定义为: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而网络知识产权为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和商标权人在互联网上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知识产权的权力。网络知识产权的主体为文本文件、图片、图表、网页、软件及商标的作者、法人或组织。网络知识产权的客体即使用上述数据进行活动的公民、法人或组织。网络知识产权也是知识产权体系中的一部分,但由于网络本身的一些性质又使它和一般的知识产权有所不同。在传统环境下,知识产权一般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点。但在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由于网络的共享性,知识产权的无形财产性质更加明显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所保护的是权利人对精神形态、信息形态的智力成果的相关权益。在传统条件下,智力成果一般要和物质载体相结合,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这些载体的具体形态起着客观的作用。但是在网络环境下,智力成果大多表现为数字化信号,使得原本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特点变得更加明显,因此给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与保护带来了更加复杂的问题,同时为实现信息一对多的共享模式提供了存在的前提。 (二)网络知识产权的地域性趋向淡薄 由于各国立法实体的具体国情不同,知识产权的立法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保护内容和侧重点往往有很大的差别。但网络的出现和迅速发展给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带来了实质性的冲击。各国在网络上的无界性,使得在知识产权的共享上有了可能实现的平台。因此,网络发展的全球化,要求高度重视跨国知识产权的侵权的认定和保护。 (三)网络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共享性的关系成为核心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独占、垄断和排他的权利,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都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意味着权利人排斥非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在网络环境下,许多人对网络信息的专有性观念淡薄,因此,在网络环境下,如何处理好专有性与共享性的关系,特别是保证专有性不被削弱,又有利于充分的共享,这是一个核心问题。 (四)网络知识产权的时间性趋于减少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这种权利仅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受法律的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失,即使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智力成果仍能发挥效用,但该知识产品却因进入“公有领域”而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所有和使用。网络知识产权的时间性趋于减少,这更要求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二、网络知识产权研究的紧迫性 网络的发展速度让人惊叹,但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是触目惊心。 从全球来看,美国商业软件联盟(BS A)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04年全球个人计算机上使用的软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盗版,盗版软件给全球软件产业带来的损失比2003年增加了40亿美元。 另有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亚太地区的软件盗版率为53%,损失总额为75亿美元;东欧的盗版率为71%,损失21 8 Ξ 收稿日期:2006Ο12Ο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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