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详细)马工程《商法学》第二版笔记整理: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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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工程《商法学》笔记整理

第一章商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商法概述

一、商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商法:又称为商事法,是指调整商事主体参加的商事关系之特别私法。

特点:商人法、私法、特别私法

特征:

a.复合性/兼容性:1.作为私法却兼具某些公法的性质;2. 兼有任意法与强

制法的性质。

b.技术性(区别民法、刑法以伦理性规范为主)

c.营利性(营利是“商”的本质)

d.国际性(各国商法的内容相似;一系列公约):1. 技术型规范易于统一;2.

各国商法的主要内容具有同源性。

2、商法的调整对象:商事关系(营利性主体从事营业行为所发生的商事关系)(1)商事关系:主要指商人或企业相互之间发生的,或者商人或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商法不调整:

(1)非营利主体,比如民事主体、行政主体;

(2)非营利主体偶尔从事的营利行为;

(3)营利主体的非营利行为,即营利主体所从事的与商事活动无关的行为。(2)商事关系在主体、客体、内容上区别于一般民事关系:

a.主体:特殊的民事主体。(民事主体若要取得商事主体资格,通常需要先行办

理商事登记)

b.客体(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对象):动产、不动产;营业、营业资产;其他权

利或权益。

c.内容(权利义务关系):

?双方或多方商事关系——各方当事人按照意思自治等规则确定相互之

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单方商事关系——既要遵循商法和民法原则,又要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别规定。

二、基础概念

1、商:限定法律关系的主体时,指商人或企业等商事主体;限定事业或行为时,指营利事业或商行为。

2、商事:指商人从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活动或事物。

(效力层级:商法规定>商法习惯>民法)

3、商人:是指依法独立参加商事活动,享有商事权利并承担商事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1)自然人→包含自然人和法律拟制人;

(2)买卖商、商贩→泛指持续从事经营活动、具有专业技能的个人和组织;(3)是职业也是社会阶层→以从事经营活动为职业的个人和组织;

4、商行为:是指商人经营或从事营利事业的各种营利行为。

(1)商行为是商人实施的行为

(2)商行为限于营利事业范围内的行为

(3)商行为包括法律行为及其他行为

5、营利事业:目的和手段两个角度。

(1)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某种持续性的活动,认定为营利事业。(2)行为人的营利目的虽不明显,但采用了经营或营业的形式,推定为营利事业。Eg:以公司形式开展教育事业。

6、营业:运营中的营利事业,包括组织和经营活动、财产关系。

(1)主观营业:指各种营利事业之经营活动,属于法律关系之内容的范畴。(2)客观营业:指营业所依赖的财产或者资产,属于法律关系之客体的范畴,也可称为营业资产。(不以有体物为限)

三、商法的原则

(一)商法原则、商法功能、商法价值

1、商法原则:由立法者规定的,反映商法的本质属性,贯彻于商事活动的始终,统领商法立法和司法活动的根本原则。

(我国有实质意义上的商法,无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商法原则主要为学说原则)(商法功能和价值的表现形式,商事裁判的法律依据)

2、商法功能:反映商业活动的客观需求/促进商业活动/抑制商业活动,各国各时代不尽相同。

3、商法价值:

?目标价值:既要反映安全、秩序、自由、平等、公正等法的一般目标价值,又要调整法的目标价值的既有顺位,或添加新的目标价值,以适应商事活动的规律性。

?商法的评价价值:应当提供化解各种价值之间冲突和矛盾的普世价值。(二)商法原则p17

1、经营自由原则

(1)经营自由,也称经商自由、交易自由或营业自由,是指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整体利益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之外,行为人有权自主决定从事经营活动,即享有是否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由和从事何种经营活动的自由。

(2)是具有宪法意义的自由,是商法的首要原则。

(3)确立经营自由原则时,要妥善处理经营自由与政府审批之间的关系。(4)经营自由的限制,包括法定限制和行业限制。

a.法定限制:是指对权利人经营自由加以限制的法律规定。

Eg.公务员/未成年人不得从事营业。

b.行业限制:也称整体利益限制,值权利人未实现取得某种特殊资格,即不得

从事特定营业的限制。

Eg:未取得会计师资格的人不得成立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

2、平等交换原则

(1)是指商事主体在从事营业或财产交易中,应当给予等价交换而确定商事主

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2)按照该原则,商事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商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商事主体在取得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义务。

除非商事主体明确放弃对家,否则,商事主体均有权要求对方商事主体支付对价,应当推定商主体之间的交易是有偿的。商事主体在营业中造成他人损害的,或者在营业中遭受他人损害的,应当参考所受损害的情况予以补偿。

3、企业维持原则

企业维持原则既是旨在维持企业存续、稳定、协调和发展的商法原则,也是在该原则支配下形成的一整套商法制度和规则。

(1)企业主体地位的维持

独资、合伙或公司企业,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和应诉,企业直接承受诉讼胜败的后果,投资者、合伙人和股东间接承受诉讼胜败的后果,以保持企业的相对独立性。

公司债务,应以公司资产予以清偿,公司股东仅在出资额或认缴股份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独资或合伙企业的债务,首先以企业资产清偿,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独资企业投资者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设立存在瑕疵的,或者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应当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不宜轻易否定企业的主体地位。

(2)资本充实规则

指公司在存续期间,应当尽力保持与其营业相适应的实际资产,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维持公司的偿付能力和长期存续。

主要适用于公司,同时对其他形态的企业也具有意义。

(3)盈利分配原则

为了公平保护相关方的利益,实现公正和秩序的价值目标,立法者需要规范

企业盈利分配,乃至明令禁止有损相关者利益的做法。

Eg.企业应当建立财务会计文件,不得违反财务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4)企业重整规划

为了稳定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动荡,各国在允许企业破产和解散之时,通常引入企业重整制度,以救助濒临倒闭的企业。

4、交易便捷原则

核心:减少繁琐的交易手续、降低交易成本。

(1)形式自由:采用自由主义原则,认可口头合同的存在,有限度地认可沉默产生缔约效果。

(2)权力外观:也称信赖保护。商法承认在权力外观表象在权力认定上的优先效力,即在企业设立上遵循登记或注册主义,在商业权利上采用登记或注册等方式。

(3)短期时效:国外商法通常规定较短的诉讼时效期限。我国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但如果约定了较短的质量检验期限,应当按照意思自治原则予以认可。

5、交易安全原则

目的:增强交易的确定性。

(1)公示主义

商人或企业对于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客观事实,必须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公众进行公示,以便利害关系人知晓。

(2)强制主义

又称干涉主义,指国家采用公法手段,对商事关系的某些内容作出强制性规定。

(3)加重责任

包括严格责任和连带责任,此外还涉及社会责任。

?严格责任:商人或企业即使没有过错,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下,也要向相对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包括投资者对商人或企业违反法律义务之后果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也包括商人或企业对他人违反法律义务之后果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社会责任:指商人或企业对社会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之外的道德性“责任”。

6、守法经营原则

企业应当遵守商法有关经营的规定并履行其他特殊义务。

(1)有关商业登记的义务:任何人从事商事活动,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必须依法办理商事登记。

(2)有关会计账簿的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企业必须依法建立会计制度和会计账簿。

(3)有关经营活动的特殊义务:企业既要遵循公平竞争的规则,又要承担保护消费者的特殊义务。

四、商法的产生、变迁与展望(自学)

(一)中国

1.夏商、西周:商人阶层、小商人、合伙。

2.春秋战国—明清:律法均有涉及商的内容。

3.清:出现行会、会馆、工商业公所、公司、商业银行等;清末《大清商律草

案》《公司律》;转型期。

4.民国:形成民商合一的商法体例。

5.至今:民商合一的商法体例,已形成规模庞大、内容繁多的商法规范和相对

稳固的商法体系。

(二)西方

1.古希腊、古罗马:形成调整商人和商人活动的习惯法。

2.中世纪的欧洲:商人自治法和习惯法,旨在保护商人和工商业活动,带有浓

厚国际性和裁判法属性。

3.近代:以民商分立为常态,以民商合一为例外

(1)民商分立体系:法国、德国、西班牙、葡萄牙、匈牙利,北美、非洲和亚洲地区的前殖民地国家

?法国商法典

? 1803年公布,1807年议会通过,1808年施行

?立法标准:客观主义,以商行为为其立法基础

?内容:商法总则、海商、破产、商事法院

?意义:首次打破了中世纪商人法只适用于商人阶层的特权,使商法具有普适性。

?德国商法典

? 1897年公布,1900年生效。

?立法标准:主观主义,以商人作为立法基础。

?主要内容:a.商人 b.商行为 c.公司及隐名合伙 d.海商

(2)民商合一体系:意大利、瑞士、荷兰

?意大利:1942年《民法典》

?荷兰:1992年《民法典》

第二节商法的渊源与体系

一、商法的渊源

(一)商法渊源的概念和分类

1、含义:是指具有法的效力的商法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

我国商法主要采用成文法形式。商法渊源是对商主体和商行为具有约束力的

法律规范,也是商事活动和商事司法的重要法律依据。 我国目前尚不存在形式意义上的商法,但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则早已大量存在。商事判例和商法学说不是我国商法的渊源。 2、商法渊源的分类: (二)我国商法的正式渊源 1、含义:正式渊源,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法律文件,也包括立法机关认可的有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 各国商法均承认商法正式渊源的地位。民法典和商事特别法是最重要的商法正式渊源。 2、我国商法的正式渊源:(1)宪法;(2)民商事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部门规章;(7)地方政府规章;(8)最高人民法院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司法解释)。

*制定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 在我国,制定法是最为重要的商法渊源,并且表现为商事单行法;

宪法 是国家全面规范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根本大法,直接或间接规范了商事关系,是我国商法的正式渊源。

具有约束力,但裁判者一般不

直接援引《宪法》作出裁判。

民商民商事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民商事一般法:《民法通则》商法渊

国内法

渊源

正式渊

源非正式渊源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行政协定国际商事习惯

事法律常委会依法制定的、规范民商事关系

的规范文件,直接或间接规范商事关

系,是我国商法的主要渊源。

《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

法》和《侵权责任法》等;

民商事特别法:《公司法》《票

据法》《证券法》《保险法》《破

产法》《海商法》《证券投资基

金法》等。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了履行宪法赋予

的管理职权和执行法律而依法制定的

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中有关商事关

系的内容,属于我国商法的重要渊源。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

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商业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设区

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

要,在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

触的前提下依法制定的法律规范文

件。地方性法规中涉及商事关系的内

容,属于我国商法的辅助渊源。

既包括专门规定商事活动的

地方性法规,也包括有关商事

活动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

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

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

品管理条例》。

部门规章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各部、委

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

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

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商务部制定的《单用途商业预

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和《零

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

法》,证监会制定的《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和《证券登

记结算管理办法》。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很少针对商事关系单独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但根据《立法法》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

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

规,制定规章。

例如《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

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

例》等。

最高法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司法解释)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作出属于审判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且符合

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并在法定期

限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合同法》

《公司法》《保险法》《破产法》

和《票据法》等的适用,已作出

多项司法解释,并针对具体问

题专门作出批复。最高人民法

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规

范性文件,均属于司法解释。

(三)我国商法的非正式渊源

1、含义:非正式渊源,是指立法机关及其认定的有权机关以外的其他组织制定的、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发生实质约束效力的规范。

2、我国的非正式渊源主要包括:

a.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案例

b.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

c.交易习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下列情形中,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的"交易习惯":(1)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2)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对于经由国务院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自治规范,应当承认其具有商法非正式渊源的地位。

(四)我国商法的国际法渊源

1、国际商事条约:是指以国家名义缔结、参加、承认的单边或者双边国际商事条约、协定和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

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统一船舶碰撞某些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等。

根据《民法通则》,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2.行政协定: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政府之间签订的有关政治、贸易、法律、文件等方面的协议。

行政协定是以政府名义签订的,而不是以国家名义签订的。例如,针对证券跨境交易的实践需求,我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已与境外多个国家的监管机构签订了

联合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

3.国际商事惯例:在商业或贸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用于解决国际商事问题的实体法性质的惯例。

国际商事惯例不是法律,但当事人有选择适用国际商事惯例的自由。一旦当事人选择了某个国际商事惯例,该惯例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拘束力。

|(五)商法渊源的适用和效力

各国商法规范作出特别规定的事项,优先适用该商法规范的特别规定;商法规范无特别规定的,适用习惯或习惯法;无习惯或习惯法时,适用民法的一般规范。

在我国,习惯和习惯法在商法渊源中的地位有待明确,通常遵循先适用商事

特别法、后适用民事普通法的原则。

二、商法的体系

(一)概念

商法体系,是指商法不同部分经过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现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整体。

(二)我国的商法体系

有实然和应然两个观察角度。

1、商法的实然体系:是指基于我国立法的现状,将有关商事法律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体系化商法。

通常认为,我国采用民商合一体系。《民法通则》是私法意义的普通法,《民法总则》是私法的总则;作为特别法的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和《海商法》等。

2、商法的应然体系,是商法学术界基于某种商法学说而构建的体系化商法。

与实然体系相比,在商法的应然体系中,主要是增加了相当于商法总则的相关内容。如果在商法应然体系中增加商法典的内容,相当于主张我国应当改采民商分立体系。

3、我国未来的商法体系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了解)

1.商法典或商法通则:主要规定商人或企业(或经营者)的类型和资格、商号或

商业名称、商事账簿、商事登记。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尤其需要整合现有的企业类型,抓紧制定商事登记法。

2.商主体制度:明确商人、企业或经营者的概念选择,坚持商主体法定主义原则,规定商主体的责任形式,明确商主体与商事登记的相互关系,提供商主体转换的法律依据。

3.商行为:协调商法与债法或合同法的关系,围绕企业的组织体特征,根据现代商业的发展情况,引入传统商法中的营业规则,设置商行为的特别规范。

4.特别商法:明确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票据法、银行法、保险法、破产法、期货法、信托法、基金法、海商法等的特别商法地位。

三、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商法与民法

1、联系:

(1)均为私法,合称为"民商法"。民法是私法的普通法,商法是私法的特别法,商法规范是民法规范的例外和补充。

(2)《民法总则》关于基本原则的规定,对商事活动具有规范功能。但在法律适用上,仍然应当优先适用商法规范,商法规范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民法规范。

2、不同:

(1)假设前提不同

?民法规范是以"普通之人"或"通常之人"作为预设前提的。在民法上,人,不分性别、年龄、宗教、财产多寡等,均享有平等的权利能力。唯在行为能力上,民法上的人会因年龄、智力等不同而有差异。

?商法规范是以"特别之人"作为预设前提的,现代商法将"企业"或"经营者"作为预设前提,商法规范的对象不是"特殊之人",而是采用法律规定的组织形式从事营利事业活动的主体。

(2)价值观念不同

?民法规范是社会运行的基础规范,体现了相互帮扶、社会公平、公序良俗等社会理念,采纳了无偿性推定条款。

?商法规范基于商人、企业或经营者及其活动的营利性,强调等价有偿、经济性和有偿性推定条款。

(3)技术处理不同

?民法规范是普通的私法规范,立法者强调民法规范的普适性和原则性,裁判者注重演绎法的适用,尽力发现复杂之生活关系的共性,并将其纳人既有的民法规范体系。

?商法规范是特别私法规范,关注商业活动的特殊性以及商法规范的社会适应性。商人或企业努力创造新的交易方式,旨在突破民法规范的一般约束。立法者认可民法规范之外的特别规范,以适应社会生活关系的现实调整需求。裁判者重视发现生活关系的个性,强调归纳法的适用,在客观上弱化了民法规范的适用。

(4)商法和民法规范的责任观念不同

?民法规范是社会运行的基础规范,强调社会伦理的价值。在侵权责任分担上,民法规范坚持过错责任的主导地位,强调公平原则及公平责任的适用,过错和公平观念成为确定风险负担的重要依据。

?商法规范构建在商人或企业及其营业的基础上,更强调经济伦理。商法重视连带责任和严格责任的适用,关注对相对人或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二)商法与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律部门。

1.法律关系的范围不同

?经济法调整的是狭义的经济关系,即基于国家参与、管理或干预经济生活而形成的各种关系,其内容主要包括财政、预算、税收、计划、规划和产业政策金、融管理、市场管理等关系。而在广义上,经济关系还包括财产所有、使用和流转关系。

?商法和民法的调整范围基本一致。商法优先调整部分民事关系即商事关系,其外延主要根据商人或企业或其营业而定,商法调整的内容主要是财产所有、使用、流转关系,以及有关商人或企业的人格权关系。

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

?国家是经济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

?商人或企业是商事法律关系核心的法律主体。

3.法律关系的性质和调整手段不同

?经济法反映的是国家与相对人之间的管理和被管理、领导和被领导、干预和被干预的关系,故经济法律关系具有公法关系属性,带有行政导向性。

?商法主要属于私法范畴,调整的是特定范围的私人关系。

联系:商法虽崇尚经营自由,但商人或企业经营时,也要依法办理商事登记,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税收、产业管理、金融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强行法的规定。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商人、企业或经营者享有最大程度的经营自由。

第三节商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商事纠纷:是指因商事组织之设立或其他商事交易而发生的纷争。

一、商事纠纷解决的基本模式

1."法院模式":即通过国家法院解决商事纠纷。在以法院模式解决商事纠纷时,

又可区分为"普通法院"解决商事纠纷和"专门法院"(如商事法院)解决商事纠纷两种类型。

2."法院外模式":即在法院以外,以调解、仲裁等各种替代方式解决商事纠纷。

二、调解与仲裁解决商事纠纷的程序特征

调解与仲裁,是法院外解决商事纠纷最为重要和常见的两种形式。

(一)商事调解的程序特征

1、广义而言,调解包括法院内调解和法院外调解。狭义而言,调解仅指法院外的调解。

2、在狭义层面,商事调解是指争议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依托第三方调解员以非

强制性方式解决商事纠纷的程序过程。

3、我国分类:法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以及其他形式的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4、法院外的商事调解特征:

a.调解程序的自愿性。一般而言,调解经当事人同意方可进行,同意可以通过签

订协议或者口头承诺等方式进行,可以是主动同意,也可以是通过第三方劝说而同意。调解员的中立性。这是对调解员调解行为的主导性要求。

b.调解程序的保密性。调解员必须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言论及知晓的信息

予以保密,不能随意向法庭及其他人员展示,更不能未经许可用作庭审证据。

c.调解协议的"软司法拘束力"。在我国,法律在赋予法院外调解协议效力方面兼

顾了两种情况,一方面赋予其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其又不具有完全的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对调解协议之履行或内容发生争议的,或者认为调解协议无效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调解协议如欲取得完整的强制执行力,仍需经过法院确认。

(二)商事仲裁的程序特征

1、商事仲裁:是指基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商事关系引起争议的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程序。

2、商事仲裁特征

a.仲裁程序的自愿性。商事仲裁是一种"合意解决纠纷"的形式,以双方当事人自

愿为前提。

b.仲裁员的专业性。由于商事交易的复杂性,导致商事纠纷的复杂性,进而对纠

纷解决主体产生了专业化需求。商事仲裁的仲裁员通常都有某方面的专业背景,了解商事交易的知识及过程,体现出仲裁裁决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c.仲裁程序的便捷性。当事人可以对仲裁庭的组成、开庭方式、准据法等诸多

事项进行选择,无严格地域管辖之限制,商事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制,与法院诉讼比较,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与便捷性,适应商事交易注重协商谈判及效率提升的需求,简便的程序带来了纠纷解决成本的节省,商事仲裁无多级收费,这与商人追求营利的本质亦相一致。

d.仲裁程序的保密性。商事仲裁程序的保密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各国仲裁

法均强调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审理为例外。二是有关仲裁法律及规则通常规定,商事仲裁员及秘书负有保密义务。

e.仲裁裁决的强司法效力性。仲裁裁决的强司法效力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仲裁裁

决具有稳定的法律拘束力,不能随意被法院撤销,此与调解协议当事人可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推翻不同。二是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商事仲裁裁决与法院裁决一样,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只是商事仲裁机构无权自己独立执行仲裁裁决,在当事人不自觉执行仲裁裁决时,要依托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三、商事法院(法庭)与商事审判

(一)商事法院的含义

商事法院是指专门负责裁判涉及商人或商事活动纠纷的法院。我国目前并无专门的商事法院,由普通法院内设的民事庭(或者商事庭,以前称经济庭)处理商事纠纷。

(二)商事审判程序的特征

这主要表现为:程序简便、费用低廉。

民主特征:

第一,商事法院推行"参与裁判制",审判组织的组成具有极强的民间性。

第二,商事法院实行宽容的审理程序。

无论是否保有独立的商事法院系统,商事纠纷化解机制的"柔性"一面总是以不同形式得以彰显———要么是协商型的仲裁机制,要么是温和型的审判形式。

(三)商事审判的理念(了解)

1.维持团体交易关系的理念

要求商事审判应体现以下原则:

一是尊重商事主体的商事判断原则。商事审判要尊重商人的自我判断,不要通过司法判决随意替代当事人作出"最优决策"。

二是尽力维持团体交易关系的有效存在。因此,坚持企业维持原则,鼓励合同成立、生效是商事审判不同于民事审判的特点。

三是推进有约必守规则。团体交易关系的有效维持,取决于合约的信守,在商事审判过程中,应尽力推进维护诚信,确保合约必守规则得到切实履行。

2.增进交易效率的理念

商事审判要有助于提升交易效率。为此,商事审判应注意以下问题:

其一,应尽速提升审判效率,避免案件长期不判。因此,立法上应强制限定商事审判的最长审理期限。

其二,提升交易效率要在商事审判过程中处理好创新与规制的关系。

其三,要强化商事案件的执行。要适当扩张法院执行权,淡化审执分离,允许强制执行过程中部分行使裁判权。

3.增进交易安全的理念

商事审判与普通民事审判不同,要尊重外观主义规则,不要轻易以当事人内在意思否定外观行为之效力,要确保交易行为的安全性及交易效果的可预测性。

四、商事法律责任

1、商事法律责任:是指商事主体在商事交易过程中,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特征:

a.有较强的契约性——商事主体在创设商事责任之类型、内容等方面,有较大

自治空间。

b.法定责任的严格性。Eg:连带责任的运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安排以及法定

的制裁性违约金。

c.追责时效的特殊性。因商事交易对效率的追求,商事追责时效也应体现此种"

目标的特殊性",以有助于商人营业行为之完成及拓展。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

是短期性。二是可约定性。

马原知识点整理

1、什么是马克思主义?(P2-P3) (1)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为他们的后继者所发展的,以批判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它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有机统一基本组成部分。 (2)①从创造者、继承者的认识成果讲,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由其后各个时代、各个民族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它既包括有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和列宁等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也包括中国共产党人将其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 ②从阶级属性讲,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和整个人类解放的科学理论,是关于无产阶级斗争的性质、目的和解放条件的学说; ③从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讲,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学说,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及其转变为社会主义以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发展规律的学说。 2、思考并归纳意识能动作用及其表现、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P29-P33) (1)意识的能动作用及其表现:①辩证唯物主义在坚持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的同时,又承认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②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表现为如下四个方面:第一,意识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人反映世界时会表现出主体选择性。第二,意识活动具有非凡创造性。人能在思维中建构一个现实中没有的理想世界。第三,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可变客观为现实。第四,意识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2)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首先,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必须尊重客观规律,认识和改造自然界,要尊重自然界的规律;认识和改造社会,要尊重社会规律。其次,只有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必然导致对人的价值性的否定,导致对历史发展动力的否定。 3、当前中国一再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试结合有关矛盾原理谈谈看法。(P42-P43) (1)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的基本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21世纪,掌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的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

马原笔记

一、唯物论(2个核心、2大原理) 2个核心:物质、意识 2大原理: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 二、辩证法(2个核心、3大规律、4对范畴) 2个核心:联系、发展 3大规律:质变量变律、否定之否定、对立统一律 4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 三、认识论(3个核心、3大规律) 3个核心:实践、认识、真理 3大规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认识发展律、真理发展律 四、历史观(2个核心、2大规律) 2个核心:社会、人 2大规律:社会发展律、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律 一、唯物论(2个核心、2大原理) 2个核心:物质、意识 物质(客观实在性)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物质是对一切可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它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意识(反映性) 1、(起源)意识与人脑: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 2、(本质)意识与客观存在: (近似、能动、原形)意识是对客观存在近似的、能动的反映;任何意识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都能从客观实在找到原形,也即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 (内容与形式)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形式是主观的;意识体现了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2大原理: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 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 (多样性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世界是多样的,又是统一的;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物质世界的统一,是多样性的统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具有物质统一性。 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原理、意识能动性原理) 1、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原理,即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的起源和本质的原理。 2、意识的能动作用,亦称为主观能动性,指意识能动地反映世界和指导实践,通过实践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具体3表现①认识世界;②指导实践、改变世界;③对人体生理活动的控制和调节。 二、辩证法(2个核心、3大规律、4对范畴) 2个核心:联系、发展 联系(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 1、(内部要素及相互之间的关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2、(客观性)联系是客观的,凡真实的联系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人们可以从事物的固有联系中把握事物,但决不能用臆想的联系代替真实的联系,否则将陷入诡辩论。 3、(普遍性)联系是普遍的,任何事物内部和外部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环节并通过它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4、(多样性)联系在内容上和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的。

马原(课堂笔记)

绪论 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1、资本主义时代对马克思产生提供了经济历史条件。 2、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日趋激化,强烈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 3、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理论前提是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英法空想社会主义。 4、马克思参加了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并进行了理论创造。 二、马克思是科学与革命性的统一(基本内容、特点) 1、马克思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2、马克思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3、马克思最重要的理论特点是科学性和革命性。 4、马克思最崇高的社会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 世界万物的两大现象:物质现象、精神现象 人类两大类活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第一章 一、什么是哲学: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 二、哲学的基本问题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包含两方面内容: 1、思维与存在谁是世界本质,谁决定谁,本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认为思维是世界本源,思 维决定存在的标准是唯心的;反之是唯物的。 2、思维能否反映存在或人类能否认识事物,本问题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唯一标准,认为思维能够反映存在或 人类能够认识事物的观点是可知论,反之是不可知论。 一、哲学公式 1、哲学=自然观(本质论、世界论)+ 社会历史观+ 认识论 2、马哲=唯物论+辩证法=辨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唯物史论 3、唯物论=物质论+意识论+运动论+时空论 4、辩证法=两大特征+三大规律+n对范畴=(联系+ 发展)+(对立论+质变量变+肯定否定)+ (原因结果+现象本质 +形式内容+现实可能+必然偶然) 5、唯物史论=唯物主义社会历史论=物主义的解释社会本质+ 结构+原因…… 唯物论(世界的本质、结构) 一、世界的本质: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不是精神 物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二、判断存在即是被感知 1、这是主观唯心主义者贝克莱的观点,他认为客观存在是主观感觉的产物,主观感觉是客观存在的根源。 2、它完全颠倒了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颠倒了根源和派生物的关系。 3、唯物主义认为客观存在是主观感觉的根源,主观感觉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原命题错误时的说明理由模式 1、解释原命题的含义。 2、说明原命题错在哪里。 3、说明本问题的正确观点。 三、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客观实在性) 1、人类社会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依赖于自然界 a、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b、离开自然界,人类社会无法存在,人类社会实践无法进行。 2、人类生产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虽然有意识做指导,但仍然是物质性的活动。 3、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集中体现着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四、世界的结构 马克思主义吧世间万物划分为物质和意识两大类 a、意识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 b、意识是人脑的技能或属性 c、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①物质决定意识02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a、意识可以能动的反映世界 b、意识可以通过实践能动的改造世界 c、意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控人的生理机能 五、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 1、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管能动性的前提 a、只有在尊重和掌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才能正确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 b、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越正确,才能越有效的发挥相互关能动性 c、违背客观规律不可能实现主观目的

马原主要知识点归纳

绪论知识点1.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的革命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2、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组成部分及其直接理论来源 组成部分:1.马克思主义哲学;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3.科学社会主义。来源:1德国古典哲学;2.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3.法国,英国空想社会主义哲学。 3、马克思一生的两大发现 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论 第一章知识点 1.什么是哲学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内容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内容:其一,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究竟谁是世界的本源;根据对该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可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派系;其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根据对该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又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2.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和唯心主义的两种形式 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古代、、现代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两种基本形态:和。 3、马克思主义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

哲学理论依据唯物主义运动观和唯心主义运动的区别 (1)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所以我们必须从存在客观事实出发,也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世界是物质的。 (3)唯物主义运动观和唯心主义运动共同点是多层运用发展都是运动观;区别:A运动变化主题不同,唯物主义运动观主体是物质,唯心主义运动主体是精神与意识;B运动变化根源不同:唯物主义运动观在于物质,唯心主义运动根源在于观念,意识。 4.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为什么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A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B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是绝对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相对的。 5.实践及其特点、形式A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B实践具有物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C实践的基本形式包括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等。 6.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和根本方法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矛盾分析法是根本方法 7.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

马原(课堂笔记)

— 绪论 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1、资本主义时代对马克思产生提供了经济历史条件。 2、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日趋激化,强烈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 3、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理论前提是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英法空想社会主义。 4、马克思参加了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并进行了理论创造。 二、马克思是科学与革命性的统一(基本内容、特点) 1、马克思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 2、马克思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3、马克思最重要的理论特点是科学性和革命性。 4、马克思最崇高的社会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 世界万物的两大现象:物质现象、精神现象 人类两大类活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第一章 一、什么是哲学: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 二、哲学的基本问题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包含两方面内容: 1、. 2、思维与存在谁是世界本质,谁决定谁,本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认为思维是世 界本源,思维决定存在的标准是唯心的;反之是唯物的。 3、思维能否反映存在或人类能否认识事物,本问题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唯一标准,认为思维能够 反映存在或人类能够认识事物的观点是可知论,反之是不可知论。 一、哲学公式 1、哲学=自然观(本质论、世界论)+社会历史观+认识论 2、马哲=唯物论+辩证法=辨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唯物史论 3、唯物论=物质论+意识论+运动论+时空论 4、辩证法=两大特征+三大规律+n对范畴=(联系+发展)+(对立论+质变量变+肯定否定)+(原因结果+现 象本质+形式内容+现实可能+必然偶然) 5、唯物史论=唯物主义社会历史论=物主义的解释社会本质+结构+原因…… … 唯物论(世界的本质、结构) 一、世界的本质: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不是精神 物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二、判断存在即是被感知 1、这是主观唯心主义者贝克莱的观点,他认为客观存在是主观感觉的产物,主观感觉是客观存在的根源。 2、它完全颠倒了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颠倒了根源和派生物的关系。 3、唯物主义认为客观存在是主观感觉的根源,主观感觉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原命题错误时的说明理由模式 1、: 2、解释原命题的含义。 3、说明原命题错在哪里。 4、说明本问题的正确观点。 三、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客观实在性) 1、人类社会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依赖于自然界 a、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b、离开自然界,人类社会无法存在,人类社会实践无法进行。 2、人类生产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虽然有意识做指导,但仍然是物质性的活动。 3、》 4、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集中体现着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四、世界的结构 马克思主义吧世间万物划分为物质和意识两大类 a、意识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 b、意识是人脑的技能或属性 c、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1物质决定意识○2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a、意识可以能动的反映世界b、意识可以通过实践能动的改造世界c、意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控人的生理机能 五、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

大学马原第一章要点整理

第一章 * (名)世界观: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方法论: 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所遵循的根本方法的学说和理论体系。方法论与世界观是统一的 * (名)哲学: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也是方法论。万事万物:物质现象精神现象活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名)哲学的基本问题 : 1、物质和意识、思维和存在,谁是世界的本源(第一性) 2、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哲学研究一般、共相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什么会成为哲学基本问题?宏观角度:世界由物质和思维这两类现象构成微观角度:个人的“精神”和“物质”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是贯穿人一生的问题. *(名)唯物主义:物质是世界的本质,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产物特征:强调外在力量的客观性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世界的本原由某种或几种“初始元素”构成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世界的本原是原子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的本原是物质 *(名)唯心主义 :精神是世界的本质,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物质是意识的产物. 特征:强调精神力量的创造性 主观唯心主义:个人的主观精神(心灵、感觉、观念、意志)是世界的本原客观唯心主义:世界的本原是某种客观精神(理念、绝对精神、 ) 可知论:世界是可以被认识的 不可知论:世界是不能被人所认识或不能被完全认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历史唯心主义: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辩证法: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认为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 形而上学:主张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作用。只有坚持唯物主义、辩证法,才能全面的认识世界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马义哲学的伟大变革: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正确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实现唯物论和辩证法,唯物 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 * (名)物质: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它通过感觉感知,不依赖于人的感觉而存在,为人感觉所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存在于人意识之外,为人意识所反映意识: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像. 意识的本质看时物质世界的主观映像,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 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马义哲学基石)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 *(名) 运动:运动是标志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 @物质和运动的关系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脱离运动的物质是不存在的。 物质是一切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的实在基础和承担者, 世界上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 任何形式的运动,都有它的物质主体。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意义: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出发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坚持了可知论和能动反映论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的意义理论意义:唯物主义哲学的逻辑起点现实意义: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认识客观事实、利用客观事实才能达成我们的目的 @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 时间、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函数,随物质运动的改变而改变

《马原》各章核心知识点归纳

绪论、主干知识点 1.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的革命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2、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组成部分及其直接理论来源? 组成部分:1.马克思主义哲学;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3.科学社会主义。来源:1德国古典哲学;2.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3.法国,英国空想社会主义哲学。 3、马克思一生的两大发现? 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论 第一章、主干知识点 1.什么是哲学?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内容?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内容:其一,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究竟谁是世界的本源;根据对该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可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派系;其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根据对该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又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2.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和唯心主义的两种形式? 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现代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唯心主义两种基本形态:客观唯心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 3、马克思主义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哲学理论依据?唯物主义运动观和唯心主义运动的区别? (1)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所以我们必须从存在客观事实出发,也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世界是物质的。 (3)唯物主义运动观和唯心主义运动共同点是多层运用发展都是运动观;区别:A运动变化主题不同,唯物主义运动观主体是物质,唯心主义运动主体是精神与意识;B运动变化根源不同:唯物主义运动观在于物质,唯心主义运动根源在于观念,意识。 4.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为什么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A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B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是绝对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相对的。 5.实践及其特点、形式?A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B实践具有物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

马原资料整理(主)

句子分析 1.“劳动的产品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现实化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在国民经济学假定的状况中,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 这句话揭示了人与产品的关系是对立的,异化的。“劳动的产品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这句话表明劳动产品是物化了的人的本质力量的表现。它应该是人的本质的体现,是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实现。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这就是说异化劳动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现象。这段话也使我们了解到,异化劳动,即一定历史阶段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形式的本质,就在于这种劳动对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产生异化现象的劳动。它集中表现在劳动的产品同它的创造相离相违。对劳动者来说,它既是劳动者的创造物,又是劳动者异己的存在物;既是劳动者劳动行为的后果,又是劳动者树立起来的对立面、敌对力量、统治者或上帝。这种异化性质就是异化劳动的本质所在。2.“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为这样的普遍性,它把整个世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身体。” 这句话表明了从实践领域来看,人的普遍性即社会性,正表现在人们能够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自己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即把自然界作为自己生产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自然界是人维持生命活动和进行生产活动的源泉,场所和对象。人离开自然界既不能生产,也不能生活。人离不开自然,人成为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人在自然界中独有的生产活动(有意识、有目的的生产,社会性的、改造对象世界的生产)是自然界同人和动物关系的最重要的区分。当然,这里的自然界更多地是指人化自然,不仅包括外在自然,还包括社会的人文环境。 3.“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 这句话表明马克思已经注意到了人的意识表现为有目的、自觉的活动。这与动物的意识是根本不同的。马克思指出,“类特性”无论是动物和人都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动物的“生命活动的性质”就在于它是“没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但作为人的“类特性”,就不能仅仅满足于此。人的类特性应该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其中“类特性“的内涵是社会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而所谓自由、自觉地活动,就是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这里主要指生产劳动活动)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或者说,这种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能动的活动。而动物的生命活动则同动物自身不加区分,浑然一体,直接等同。所以动物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即没有将对象世界变成自己“意识”的对象,自己仅仅是对象世界、自然界的一部分,没有构成对象世界的对立面——对象。人则把对象世界变成自己的对象世界,即作为意识、意志的对象。就是不仅仅把外界世界看成是认识对象,而且还是革命对象。有意识还是没有意识成为真正的人的“类特性”与动物的“类特性”的分水岭。 4.“人对自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对他人的关系,才成为对他来说是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 这句话表明马克思已经明确认识到在生产中人和物的关系实质上是人和人的社会经济关系,他已经认识到被物的关系所掩盖着的人和人的经济关系才是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只有这种人和人的经济关系才是客观地、现实存在的资本主义关系。这句话中的“他人”不仅仅指一个工人之外的其他人,还包括其他的非工人在内。即进一步深入到要分析由异化劳动使工人异化非工人(奴隶、机器等),即讲非人同原有的(指未异化者)人的异化关系,即讲非人与人的异化关系。

(完整版)马原重点(必背)按章节整理

马原重点(必背)按章节整理 绪论 1.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第一、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第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鲜明的政治立场 第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最重要的理论品质 第四、实现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的极大提高,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是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2.科学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 第一、学习理论武装头脑努力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基本原理及基精神实质 第二、理论联系实际 第三、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 第一章 1.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及其现代意义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在批判继承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合理因素并对现代科学成果进行科学总结基础上形成的的科学理论成果,它的科学性和真理性不但为以往的实践检验所证实,且随着未来的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而深化。 第一,物质概念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列宁的物质概念及其意义。 第二,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现代意义。它被现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发展所证实和丰富,并提供了理论思维的方向原则和基本方法。 2.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 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一切社会现象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找到最后的根源,才能得到最终的科学说明。 第一、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第二、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3.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主观能动性又称自觉能动性,是指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有目的、有计划、积极主动的活动能力。 客观规律性是指物质运动过程中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认识和利用规律又必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4.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完整版)马原主要知识点归纳

绪论知识点 1.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的革命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2、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组成部分及其直接理论来源? 组成部分:1.马克思主义哲学;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3.科学社会主义。来源:1德国古典哲学;2.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3.法国,英国空想社会主义哲学。 3、马克思一生的两大发现? 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论 第一章知识点 1.什么是哲学?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内容?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内容:其一,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究竟谁是世界的本源;根据对该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可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派系;其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根据对该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又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2.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和唯心主义的两种形式? 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现代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两种

基本形态:客观唯心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 3、马克思主义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哲学理论依据?唯物主义运动观和唯心主义运动的区别?(1)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所以我们必须从存在客观事实出发,也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世界是物质的。 (3)唯物主义运动观和唯心主义运动共同点是多层运用发展都是运动观;区别:A运动变化主题不同,唯物主义运动观主体是物质,唯心主义运动主体是精神与意识;B运动变化根源不同:唯物主义运动观在于物质,唯心主义运动根源在于观念,意识。 4.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为什么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A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B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是绝对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相对的。 5.实践及其特点、形式?A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B实践具有物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C实践的基本形式包括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等。 6.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和根本方法?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矛盾分析法是根本方法 7.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

《马原》期末复习资料考点完整

《马原》复习资料 1.马克思主义的含义、理论来源、经典著作、鲜明特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含义(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 答:含义: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为他们的后继承者所发展的,以反对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 理论来源: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英法两国的空想社会主义。 经典著作:两人《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新莱茵报》 马《资本论》《法兰西内战》《哥达纲领批判》 恩《反杜林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整理出版《资本论》二三卷 鲜明特征: (1)科学性,它是对客观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应。(表现在坚持世界的物质性和真理的客观性) (2)革命性,它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推翻旧世界,建设新世界的理论,按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它具有鲜明的无产阶级政治立场(表现在坚持唯物辩证法)。 (3)实践性,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革命性是统一的,以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为基础,致力于实现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含义 (1)基本立场:是马克思主义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 (2)基本观点: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认识,是对人类思想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3)基本方法: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上的指导我们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2、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派别的划分及各派别的基本思想和代表人物(唯物主义VS唯心主义;可知论VS不可知论;唯物史观VS唯心史观;辩证法VS形而上学) 答:哲学的基本问题:存在和思维、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

马原笔记整理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一、《提纲》的核心思想是什么?正确地理解实践概念有何重要的理论意义?答:核心思想:以社会实践为主线,批判旧唯物主义。 理论意义:1,批判费尔巴哈哲学在理论上的错误,阐明革命实践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论证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基本内容及其面临的历史任务。 2,马克思这个《提纲》是为了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而写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 二、试述如何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 答: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表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观点:1、人生活在社会关系之中,是受宗教关系制约的人,所以不能离开社会关系抽象的考察人的本质。2、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有主次之分的有经济,政治思想关系等等,这些关系都会对人的本质发生影响,同时在各种关系中最基本的是经济关系,因此,既要全面的考察人的社会关系又要有所侧重,这样才能科学的理解这个问题。3、随着人类生产活动的发展变化,人的社会关系也在不断变化,从而导致人的本质也在不断变化,在阶级社会中有阶级性,因此,不同时代的人类具有不同的本质,同一时代不同阶级的人具有不同的本质,同一时代不同阶层或不同集团的人具有不同的本质,所以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历史的,不断发展变化的,是社会关系的总合。 1.人的本质不是先天的、天赋的,而是在后天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特别是生产实践中形成的。 2.既然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人的社会关系是会发生变化的,因此,就不存在什么永恒不变的一般人的本质。恰恰相反,人的本质是随着社会关系的改变而变化的。 3. 由于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人们的社会关系不同,本质也就不同。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的思想家所宣扬的一般的共同的人性或人的本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破除了以往思想家关于先天的、永恒不变的、普遍共同的人的本质的观点,从劳动、从人的社会关系科学地揭示了人的本质。 《德意志意识形态》

最新《马原》大学期末考试必背知识点汇总

马原必背知识点 最新《马原》大学期末考试必背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 1、《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公开问世 2、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社会根源(或经济、社会历史条件)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3、马克思、恩格斯完成了从唯心主义同唯物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为创 立马克思主义奠定思想前提 4、在马克思主义创立过程中,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著作是《德意志意识形态》 5、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被誉为“工人阶级的圣经”的著作是《资本论》 6、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石是剩余价值理论 7、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是共产主义者同盟 8、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是实践性 第二章世界的物质性及发展规律 9、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和斗争中交织着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和斗争 10、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两个专门的哲学术语有着特定的含义和确定的标准,不能随意乱用,也不能另立标准,否则会造成混乱。这里所说的特定含义和确定标准是指对世界本原究竟是物质还是精 神的回答;存在和思维是否具有同一性,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方面的内容,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11、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对立的根本点在于世界本原问题 12、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客观实在”是指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 转移 13、相信“意念移物” ,甚至相信可以用意念来直接改变物质结构,就是信奉主张精神主宰 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唯心论 14、“心诚则灵,心不诚则不灵”的说法是夸大了意识能动作用的唯心主义观点 15、哲学物质概念与自然科学关于具体的物质形态和物质结构的概念之间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系统与要素的关系) 16、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范畴的定义是通过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界定的

【马原】重要知识点整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第一章 1、哲学的基本问题 其一,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究竟谁是世界的本原,即物质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何者是第二性问题;其二。“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即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2、社会的物质性表现 第一,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 第二,人们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虽然有意识作指导,但仍然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仍然是物质性的活动。 第三,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集中体现着人类社会的物质性。综上所述,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世界,其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社会运动也是物质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 3、社会生活的实践性表现 第一,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 第二,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4、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第一、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是自然、社会以及人类思维中客观的普遍的现象;是指矛盾的共性、绝对性。 第二、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以及矛盾的每一个侧面都有自己的特点;是指矛盾的个性、相对性。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对立统一关系。 第四、矛盾的普遍性即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特殊性即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共性包括的是个性中本质的东西,它比个性深刻,个性比共性丰富。 第五、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共性寓于(存在于)个性之中,共性只能通过个性而存在;共性统摄着个性,个性总是与共性相联系而存在。割裂了这种联系,就会导致类似“白马非马”的诡辩命题。 第六、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随事物的发展和条件的改变,共性与个性可以相互过渡,相互转化。 5、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6、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 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

马原读书笔记总结

摘抄: 1.现在是共产党人向全世界公开说明自己的观点、自己的目的、自己的意图并且拿党自己的宣言来反驳关于共产主义幽灵的神话的时候了。(摘自《引言》) 2.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3.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 4.无产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是埋葬资本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 5.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 6.共产党是实现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领导力量。 感悟: 我们从中学就了解到《共产党宣言》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着作,它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典政治文献之一,是无产阶级政党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治纲领之一,现在细细读来,才更了解其中价值。 《共产党宣言》第一次阐述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指出共产主义运动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构成《宣言》核心的基本原理是: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 它篇幅不多,但微言大义,价值相当与许多部着作。马克思主义经历了一个半世纪历史实践的考验,虽然有了许多新变化,但历史发展总的趋势并没有超出马克思恩格斯所揭示的基本规律。 《共产党宣言》第一章一开头就提出“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马克思、恩格斯简明扼要地阐述了阶级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并着重地叙述了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简要地表述了它的发展规律。 宣言中还写道:“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考察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发展过程,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客观规律。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不以人的一直为转移的过程,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资本主义社会亦是如此。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社会制度是历史上的一个进步。但是,资本主义深灰本身与存在着自身不能克服的基本矛盾,所以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必然的。这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社会替代资本主义而存在,必然会建立一个与社会化生产相适应的全新的共产主义社会。 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是同时产生的。它是先进生产方式的代表,是最有力量、最有前途的革命阶级,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掘墓人。随着资产阶级的发展,无产阶级也得到发展。无产阶级是在同资产阶级斗争中发展的。最后,无产阶级埋葬资本主义制度,建设属于自己阶级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建立世界市场并在全球扩张,《共产党宣言》便揭示了资本全球扩张的本性及其造成的后果,即在全球配置资源,进行发展。

马原知识点整理

1、什么就是马克思主义?(P2-P3) (1)马克思主义就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得,为她们得后继者所发展得,以批判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与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得科学理论体系,就是关于无产阶级与人类解放得科学。它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社会主义三个有机统一基本组成部分。 (2)①从创造者、继承者得认识成果讲,马克思主义就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由其后各个时代、各个民族得马克思主义者不断丰富与发展得观点与学说得体系;它既包括有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与列宁等发展了得马克思主义,也包括中国共产党人将其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得理论成果。 ②从阶级属性讲,马克思主义就是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与整个人类解放得科学理论,就是关于无产阶级斗争得性质、目得与解放条件得学说; ③从研究对象与主要内容讲,马克思主义就是无产阶级得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就是关于自然、社会与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得学说,就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及其转变为社会主义以及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发展规律得学说。 2、思考并归纳意识能动作用及其表现、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得辩证关系。(P29-P33) (1)意识得能动作用及其表现:①辩证唯物主义在坚持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得同时,又承认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②意识得能动作用就是人得意识所特有得积极反映世界与改造世界得能力与活动。表现为如下四个方面:第一,意识具有目得性与计划性。人反映世界时会表现出主体选择性。第二,意识活动具有非凡创造性。人能在思维中建构一个现实中没有得理想世界。第三,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得作用,可变客观为现实。第四,意识具有指导、控制人得行为与生理活动得作用。 (2)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得辩证关系:首先,发挥人得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得客观性为前提。必须尊重客观规律,认识与改造自然界,要尊重自然界得规律;认识与改造社会,要尊重社会规律。其次,只有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认识与利用客观规律。在尊重客观规律得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否认人得主观能动性,必然导致对人得价值性得否定,导致对历史发展动力得否定。 3、当前中国一再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试结合有关矛盾原理谈谈瞧法。(P42-P43) (1)矛盾得普遍性与矛盾得特殊性就是辩证统一得关系得基本原理。矛盾得普遍性即矛盾得共性,矛盾得特殊性即矛盾得个性。矛盾得共性就是无条件得、绝对得,矛盾得个性就是有条件得、相对得。任何现实存在得事物得矛盾都就是共性与个性得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得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得个性。矛盾得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得道理,就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得精髓,就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得关键。 (2)矛盾得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得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得普遍真理同各国得具体实际相结合得哲学基础,也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得哲学基础。21世纪,掌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得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得实际与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得实践创新、理论创新与

马原读书笔记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读书笔记课题名称:《资本论读书笔记》 学院(专业):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姓名(学号):吴思遥 20 指导教师:王彬彬 评阅成绩: 评阅意见:

《实践论》读书笔记 学院计算机学院学号20姓名吴思遥 也许是出于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也许是源于自邓小平同志的教育理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许是高中的思政课堂上,曾多次听老师提到毛泽东的《实践论》。故在老师说写一篇读书笔记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毛泽东的《实践论》。 也许是今日无事,也许是出于想尽快完成任务的目的便从百度搜来读了一下,没想到为完成一个任务却让自己感触颇深。总的来说毛泽东的《实践论》是一部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

论的重要著作。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的辨证过程包括两次飞跃,第一次飞跃是从感性到理性,第二次飞跃是从理性认识到实践。因此,认识的辩证过程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往复,将符合实际的部分上升为理论,去指导实践活动和接受实践的检验。 下面我想就此阐述一下个人观点: 〈一〉《实践论》的世界观意义 从毛泽东的《实践论》的创作背景我们可以看出这篇文章的重大意义,不仅在于它革新了我们的世界观,更在于它对中国革命的巨大推动作用。从大一的思修课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它批判了当时历史背景下的两种不良倾向,其一是经验主义,其二是教条主义。 1、《实践论》对经验主义的批判。学了中国近代史及现代史的都能了解经验主义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经验可以带来益处,但经验主义是却会在不经意中令你万劫不复。毛泽东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际上都坚决地反对这种错误倾向。实践证明,反对和纠正经验主义,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2、《实践论》对教条主义的批判。从字面我们就可以了解到与经验主义者相反,教条主义者是只讲理论,不联系实际,一切硬往理论上套。这也就让我想到老师的举例:我们学生往往容易如此,学校为我们安排了社会实践活动,就是为了要我们多联系实际,少说空话,避免教条主义。同时,实践又有利于加深对理论的理解与把握。 当然理解这些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理解到,实践固然重要,但实践不是一切。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中,我们通形成了对事物表象的认识,再积累的同时对其加以整理、归纳和总结,便会得到事物之间的本质的规律。形成了对规律的认识,这才到了理论层面。当然理论还需经过实践的检验。正如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一样,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不一定是正确的理论。 综上,我们不难发现《实践论》在世界观上的重要性。从而我们不难理解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 〈二〉《实践论》的方法论意义 在阅读《实践论》和一些对《实践论》的观点及看法的同时,我个人认为,这篇文章的方法论意义有于两点,即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认识都具有其时代局限性。毛泽东同志就指出:“无论何人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是没有法子解决的。不可能生活在封建社会就预先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律,因为资本主义还未出现,还无这种实践。马克思主义只能是资本主义的产物。马克思不能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就预先具体地认识帝国主义时代的某些特异的规律,因为帝国主义这个资本主义最后阶段还未到来,还无这种实践,只有列宁和斯大林才能担当此项任务。”再比如说我们中国:1949年新中国成立,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时,许多事情无先例可循,一切还处于摸索阶段。这难免犯一些错误,比如1958年的人民公社及大跃进运动,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等浩劫,从而使本已困难的经济雪上加霜甚至,这是一个极大的损失。又观邓小平理论的提出,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振兴。为什么呢其原因就在于邓小平理论不是空想的结果,而是经历了先试验后推广这一认识过程的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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