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关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关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作为重要国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必要性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

1、从生产目的而言,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其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那么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必然成为我国最基本的国策。

2、从根本任务和目标而言,要解决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首先是要保护生产力,作为生产力决定因素的劳动者应该在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及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方面得到保护,而社会成员的富裕也以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为基础。

3、从人道主义而言,社会主义相对其他非社会主义更具人道主义。因此它首先应当为社会成员提供最基本的物质文化保障,

4、就国际政治而言,中国成为当今社会主义的硕果,为在国际政治中发挥作为,展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示范性,都必然要求在国家范围内使全体人民享有比其他国家更优越的社会福利,因此,需要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所必需。

1、是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实现现代化要求有高素质的劳动者,但是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必须以满足劳动者基本的文化教育为基础,同时现代工业中的安全及工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力的再培养及分流,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国防人员的安置等都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教育和培训服务。

2、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市场经济的竞争,优胜劣汰,必然在地区、部门、单位之间出现利益的不平衡及矛盾,为解决这种不平衡及矛盾,调整经济利益,协调发展,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生长,需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3、是解决当前企业经济深层次问题所必需,原有体制造成企业负担太重,富余人员充斥,严重影响企业规模和结构调整,妨碍企业资产的优化重组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如果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无法解决企业进一步发展问题。

4、是解决6000万贫困人口的需要。

(三)是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

首先是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必需,当前我国人口将随着年龄增长步入老龄社会,老有所养问题亟持解决。同时,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控制人口增长幅度,人们将会减少生育数量,但子女的减少其赡养父母老人的功能和作用将降低。赡养老人必将成为社会的一大责任。所以,未来社会的发展会强烈呼唤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及分析

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包含着十分广泛的内容,它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基础教育等,在这些内容中,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为主体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构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

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弊端得到较为充分的认识,并相应地对社会保障体制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如在社会劳动就业,医疗养老保险,失业救济保险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有关资料显示,至1994年,全国城镇需要安置就业的人员总数为1213.4万人,全年共安置就业715万人,全国已建立职业介绍机构2.5万个,就业培训中心2600多个,劳动就业服务企业18.8万户。劳动部门为180万失业职工发放了失业救济金,帮助其中106万人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在社会保险方面,1994年全国离、退休、退职人员2899.2万人,和职工人数的比例为1:5.1.全国保险福利费用总额为1940.6亿元,比上年增加270.4亿元,增长16.2%,全年共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07亿元,失业保险费18.6亿元,医疗保障在九江、镇江的试点工作取得成功,为在全国进一步推广奠定了基础。但是,现阶段的保障体系依然和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存在着诸多缺陷。

(一)国家和国有企业依然存在包揽社会及职工保障问题。

就企业看,虽然,推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明确国家、企业、个人的保障责任,如国家劳动部和体改委提出的社会保障方案就养老保险方面要求,企业出工资总额的13%,个人出3%,加起来是16%,但是16%难以满足保障需要,在四川达到27%,在北京达到24%,加上失业保险,工伤医疗保险等,总计将占工资总额的50%左右。一些企业至今还承担着办社会的责任,严重影响企业作为独立的商品经济实体发挥其应有的功能,降低了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国家包揽着绝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保障责任,每年支出费用庞大。由于这部分资金来自于国民收入,当企业经济效益受保障资金分流,使企业无力从事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及扩大再生产,必然减少企业收入,进而影响国民收入的增加,降低国家的保障功能。同时,大量的保障资金也将对国民收入进行分流,影响国家的资金积累和重点建设,使发展缺乏后劲。近年来,一些地方行政,事业单位无法报销医疗、差旅费,甚至不能按时发放工资、这也说明国家财政支出负担沉重,包揽全社会机关、事业单位的保障,必然削弱国家在其他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覆盖面及其实施范围依然狭窄。

从社会保障实施范围看。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建设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覆盖范围有所扩大。据资料反映,在社会保险方面,1994年全国已有65万户企业,8494

万职工,2079.4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保险,有1.2万户企业,300多万职工试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70多万职工参加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有53.2万个企业,7924万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保障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也应看到在整个社会成员的保障方面其覆盖范围还是有限的。从1993年的统计数字表明,我国全社会享受社会保障人数为19239万,占总人口的16.2%,社会保障覆盖率仅为30.4%,其中城镇为9.21%,农村仅为2.2%;1994年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占职工总额的68.5%,而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仅限于国有企业并逐步扩大到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人企业和外商企业的中方职工。同时,推行的保障措施没有法律依据和约束,在一些非公有制的企业形同虚设,达不到应有的保障作用,未能真正覆盖上述企业。

(三)城镇保障水平差别过大。

从社会保障费用支出的情况看,占全国总人口80%的农民保障支出,仅占全国社会保障支出的11%,而占全国总人口20%的城镇居民,却占80%的保障费用。90年代初期,城镇人均年社会保障费用413元,而农民年人均只有14元,相差近30倍,由于农村保障水平过低,严重影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据统计,80年代以来,我国每年计划外出生的900多万人口中,基本上都是农村妇女所生。“养儿防老”观念在客观上强化了民家庭人口增殖机制,使农村计划生育率只有50%左右,不仅造成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急剧下降,给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带来严重的问题,而且还使人口的综合素质呈退化趋势。

(四)社会成员对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认同性较差。

几十年推行的计划体制“大包干”在社会成员中形成了浓厚的历史层积,使得在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中,社会成员的认同性较低差,对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对主动参加社会保障缺乏积极性,跟不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从农村看,过去推行“五保户”和“合作医疗”等保障措施受到农民的欢迎,而今在农民思想意识中,依然企盼原有的以集体经济出资兴办的保障办法,对自己出资参加各种社会保障表现了犹豫,缺乏主动性,从城镇来看,社会成员自觉参保的意识也不是很高。以上海这个我国最大的,居民具有较高的文化和思想素质的城市为例,据来自上海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上海居民中,只有40.5%的人表示要“视情况而定”。在市民中,乐于为医疗保险个人付费的有55.9%,仅为半数多一点,乐于为养老保险个人付费的为59.2%,不到六成,作为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自觉出资参加社会保障的认同性不到被调查者的六成,而相对其他的城市和地区来讲,其认同性可能会更低一些。

(五)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步伐

在我国实行经济体制转轨,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各项经济改革措施得到迅速建立并实施,推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发展和提高的同时,新的经济矛盾和生活水平不平衡出现,原有的社会保障体制已非适用,必需建立和经济发展及运行相一致的社会保障体制。然而,在改革开放前十年里,工农业生产取得了较大的收益,此时就应该大力推进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以适应未来深化改革、解决社会经济收入不平衡,协调经济发展和分配矛盾的需要。此时,虽然也提出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但是实际上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各行其职,各施其责,缺乏统一的,协调的,具有绝对权威社会保障管理部门,使保障工作滞后于经济发展。

2、完整性原则。社会保障作为一个体系必须是完整的,即它是针对性会出现的种种不测提供相应的保障,因而,完善的保障体系必须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在管理机构上是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相应的,配套的机构和设施各施其责统一行事;其次,在保障内容上是完整的,具有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为核心的包括工伤、灾害、妇女权益、生育、基础教育、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就业安居等

全方位的保障体系;再次,在保障形式上是完整的,具有以国家统筹的以服务为目的的基础保障,又有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还有以个人储蓄积累为保障目的多层次的保障形式;最后,在保障基金来源上,应该是全面的、完整的,它是以本国的资金为主,形成基础性保障基金,同时,吸收国外的资本,构成国内保障基金的的补充部分,完整性原则还体现在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上。即经过较长时期的探索,对社会保障实践中形成的原则和政策用立法的形式给予界定,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其体系应包括一般原则,保障机构、实施范围、基金筹集原则及办法、保障金支付原则及办法、保障金的保值增值、管理体制,如中央和地方的社会保障机构,保障基金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办法等内容。3、适用性原则。健全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充分体现其适用性,即其体系是适合我国的国情并具有特色,不是照搬其他国家的体系和内容,而是从国情出发,考虑到人口众多并将在不远的未来步入老年社会情况;考虑到底子薄、起步晚,人均收入低的情况,考虑到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考虑到我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经济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的情况;考虑到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企业的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劳动力的家庭结构及生产和再生产的情况,考虑到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属性等,在确立保障原则,设立管理机构、规定实施范围、保障基金的筹措和支付、基金的保值增值方式及途径选择都要反映以上具体情况。此外在吸引外资作为保障基金的补充时,应当根据社会保障的发展情况,切合实际地、有步骤地引进。

4、有序性原则。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坚持有序性原则,这是从我国具体情况出发有秩序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使之逐步顺应我国经济、社会、政治及人民生活的需要。坚持有序性原则表现在根据现有的经济水平确定基本的社会保障和范围,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逐渐提高保障层次和扩大保障范围;表现在根据现阶段新旧体制转轨,建立市埸经济体制的进程确定保障的核心和重点,突出解决市场经济中利益冲突产生矛盾(如养老、伤残、医疗、失业等);表现在对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保值增值方面。同时,有序性体现在基金筹措由内资为主,逐步吸收国外资金,逐步规范保障法规,健全管理机构,逐步加强保障基金的风险控制,有步骤地将保障金推进债市、股市,吸纳良好业绩企业的债券、股票等,使保障基金得以保值增值,逐步推广商业保险,减轻国家保障负担。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措施

1、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范围,缩小城乡差别。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只限于城镇的国有制企事业机关单位,这种狭窄的保障范围,不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因而在现有基础上,应扩大社会保障范围,这就是从国有制单位扩大到城镇各类企

业及职工,斩断社会保障和就业制度的联系;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改现收现付制为部分积累制,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结构,大幅度提高失业救济金占失业保险基金的比重,建立起国家、企业(单位)、个人三方合理负担医疗费用的新机制,加强对医疗单位的有效制约;

强化城镇社区服务,倡导居民互助共济,积极兴办第三产业,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工作。

在农村,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应以社会救助为主,以社会保险为补充。同时,要大力发展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业劳动力的素质,为他们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在“输血”的基础上,提高他们的“造血”功能,尽快使之脱贫致富。

在农村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应尽快建立起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差别。

2、大力宣传社会保障的意义,加快社会保障的改革步伐。社会保障工作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大事,这不仅关系国家的利益和发展,更和全体社会成员休戚相关。在国家方面,主要重在解决基本的社会保障问题,由于限于财力,真正解决保障问题,还必须唤起广大社会成员,通过深入细致的、扎实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社会上下对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形成共识,摒弃“福利保障”观念,树立“自我保障”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社会成员自觉参保的积极性。同时,加快社会保障的改革步伐,迅速将试点成果向全社会推广,扩大保障的覆盖面同时将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基本原则、办法和措施尽快上升为一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高度来界定和规范人们的保障行为,使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做到制度化、法律化。

3、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完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以一定的财力、物力为基础,社会保障收入的筹集必须社会化、规范化、法制化。许多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开征社会保障税是筹集社会保障收入主要而科学的方式。有资料表明,世界上118个国家和地区中有80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其覆盖面达68%,其中德、法、瑞典等国的社会保障税已居为这些国家的头号税种,就法国看,1972年、1980年、1992年社会保障税占中央政府经济收入总额分别为37.1%、41.2%、43.9%;美国1972年、1980年、1991年分别为23.8%、28.2%、35.1%,许多没有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国家已经意识到开征此税对筹集社会保障金的作用和重要性,我国现行的筹资方式具有不稳定性、随意性和不科学性,为改变这种状况,明智的选择就是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由于社会保障税的强制性、普遍性和固定性,有利于克服过去筹资的“软约束”,确保社会保障收入稳定可靠地取得,有利于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4、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决策、监督机构和相应的服务网络。为了加强对全国保障事业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和综合规划,增强宏观调控的力度,改变目前政出多门,决策分散,管理混乱,缺乏监督的局面。可在明确现有各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基础上,成立国家社会保障委员会,使其成为统一管理全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最高监督机构,负责拟订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改革步伐、制定政策和有关法规,参和制定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等有关制度,监督检查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管理、经营和使用情况,策划如何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加强和工商、税务、保障金管理银行的联系,做好对劳动者的就业情况及其收入的稽查,使保障金的缴纳、分配和使用有着可靠的依据。

5、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改革步伐。现有庞大的社会保障压力是国家、企业的沉重负担,也是目前国家,企业经济实力难以支撑的。因此,启动和发展商业保险,促进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的结合和互补,能够大大减轻国家和企业的保障压力。同时,我国具有庞大的保险市场,极有利商业保险的推进。然而,现有商业保险在其数量和规模都是有限的,仍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总水平明显落后,仅以人寿保险支出比较为例,美国年寿保费为650亿美元,日本为410美元,我国仅为10亿美元,在人均寿险支出上,1993年日本为3457.1美元,韩国为677.2美元,我国的台湾为364美元,就印度来看人均也有3.5美元,而我国仅为1.4美元,我国人们具有节余储蓄的习惯,这是发展商业保险的天然基础,同时改革开放近20年来我们生活及收入水平有较大提高,在物质生活得到较大满足以后,人们对个人安全问题日益重视,大力发展商业保险正是时机。应及时启动商业保险机制,通过商业保险的营销行为激发社会成员的参保积极性,在商业保险机构和社会成员个人共享权利和义务的条件下,增强个人抗风险的能力。

6、成立社会保障基金储蓄、管理、发放和经营银行。多年来,财政拨付的社会保障基金一直由国家预算管理,但是,目前社会保障基金分别由劳动、人事、民政、卫生、保险公司等部门经营管理,这些部门集行政管理、基金管理、基金经营、基金收付于一身,导致管理混乱,政出多门、挪用、拖欠、浪费等问题严重,投资随意性和风险性增大,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保障金收支平衡将采取“部分积累式”,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里,社会保障基金将会产生大量的结余并形成积累,财政经常性预算划转社会保障资金也将有部分结余形成基金积累,为了把分散的管理活动变为协调一致的规范行为,避免结余基金因闲置或经营不善而贬值、损失,影响将来保障基金的支付,应该设立一个专门从事社会保障基金的储蓄、管理、发放和经营的银行,管好、用好保障基金,规范基金营运,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其安全和增值。

7、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以法实施监督管理。从现时情况看,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极不健全,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体系,颁布的一些保障条例、暂行规定等大都是由各部门制定,不具有统一性。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障法及其各单项法规,没有对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划分等进行的立法规定,有关社会基金管理的立法也未起步,为改变现有保障事业的无序状态,促进保障事业的顺利发展,我们应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基本法”迅速总结社会保障改革的经验和成果,将其中形成的基本原则、办法和措施上升为一定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用法律来界定和规范社会成员的保障行为,使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做到制度化、法制化。

8、积极培养人事社会保障服务、管理、审计、监督的干部队伍,培养高素质的商业保险经营人才,尽快在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设置和开设社会保障、保险等专业。同时,对现行从事社会保障、保险的人员进行在职岗位培训,轮训提高业务能力,持证上岗。顺应我国保障事业的发展需要。

通过努力,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以国家保障为依托,以商业保险为主体,以社会成员个人储蓄为基础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力和义务相对应,决策和经营相分离;具有“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筹集、使用、调剂保障金”服务社会化,管理规范化,监督法制化的据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浅析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主义国情的发展。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浅要分析。 关键词:社会保障问题分析应对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现阶段我国已经建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为骨架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也是在不断的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取得前进的现在,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1.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为基础、以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生活救济为辅助而形成的一套制度。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滞后,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所制订的只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种立法的低层次状况不仅导致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强制力低,而且也导致现行法律往往更多注重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造成各部门之间立法的矛盾和各地方立法的不协调,最终导致各地社会保障的做法难以统一。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统筹层次很低,虽然国家也要求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落实到地市级统筹,还存在不少的县级统筹。我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天然环境各不相同,经济基础也不一样,管理水平和人才条件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这些都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也决定着一个地区的资金筹措能力。目前,我国过低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良好运行,表现为:条件好的地方,较低的收费率即可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条件差的地方,较高的收费率也无法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王海玲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主要内容及功能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它具体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社会保障的首要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2)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3)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从而实现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4)社会保障的手段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它是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杠杆之一;(5)社会保障的实施依据是国家立法;(6)社会保障既是一种社会行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也是一项社会事业,还是一种社会政策,在现代社会,社会保障同时还是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是对社会保障最简洁的概括。

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上讲,参加社会保险是公民的义务,获得社会保障并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公民的权利。从政府职能上讲,对公民实行社会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一项基本责任。 (二)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臵和社会互助等内容。 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其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减少的性质。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社会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劳动者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收入补偿权利。 2、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救助的对象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

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内容提要】自解放以来我国一直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数十年来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人民的生活有了可靠的保障。但从根本看,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急待继续建立和完善。本文即围绕该问题展开浅层次的论述,进行相关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社会保障,现状,不足,对策,意义

前言: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经济建设,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以及实现完全意义社会主义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条件。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一直把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当前全国发展议程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国家领导人提出了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项决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近几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之快显而易见,已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不保险,下岗人员基本生活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个模块共同运作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该体系下,我国的社会保障已初见成效。人民的生活已有较好的保障和改善。但是,目前的成绩并不能掩盖现行制度的缺点和不足,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要符合整个国情的发展要求,仍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SOCIALSECURITY)亦可理解为社会安全,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基金,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以及遭受意外灾害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概括地说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和优抚安置等五大体系。 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每个国家必不可少的基本制度之一,由国家建立并实行。同时,国家必须立法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规范的调整。所有相关法律总称社会保障法,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表现和实施依据。建设一个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一个人国家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从历史的角度讲,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途径,被称为“铁血宰相”的贝斯麦曾说:“社会保险是一种消除革命的投资。一个期待养老金的人士最安分守己的,也是最容易被统治的。”从现实的角度讲,社会保障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最有切身关系的政策。社会保障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社会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经济活动迅速和世界接轨。市场变化日新月异,随着外来竞争力的影响,企业的兼并和破产使下岗和失业成为一个社会现象。只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为市场经济创建较为宽松的社会环境。同时也避免了下岗人员可能产生的不良心理,保证了社会稳定。从未来的角度看,我国已逐渐步入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不但养老金的需求增加,而且医疗需求也将大幅上升。我们人口老龄化具有的三个特点:规模大,速度快,底子薄。更说明了在当前社会建立以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制度建设,也是一项开拓创新性的重大改革任务。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必须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改革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政策更加配套、管理更加规范、运行更加稳健. 坚持三个原则,把握社会保障发展方向。一是坚持社会保障标准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既尽力而为,让人民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又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承受能力。二是坚持从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的实际出发,着眼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满足不同水平的社会保障需求。三是坚持由近及远、循序渐进、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要注意把握改革政策出台的时机,注意保持有关政策的相对稳定和衔接配套,注意采取平稳可行和符合国情国力的过渡措施,避免社会矛盾的发生。 推进四个转变,强化社会保障意识。一是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推进社会保障由以城市和企业职工为主向城乡全体劳动者转变。二是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要求,推进社会保障由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向多种所有制转变。三是适应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推进社会保障由以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四是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社会保障由以单位管理为主向由社会机构提供管理和服务转变。

完善三个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建立完善稳定可靠多元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通过利益导向鼓励参保缴费,强化基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社会保障基金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的机制。二是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统筹调剂机制,将养老、失业保险金的下拨与上解挂钩,与扩面征缴情况挂钩,对基金困难的地方,省、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调剂金予以支持。三是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机制,及时落实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积极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优势企业对慈善机构进行捐助,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定点挂钩、定向捐赠、结对认养等方式,参与集中供养。 强化两项措施,夯实社会保障基础。一是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严肃查处不参加社会保险、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二是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起覆盖广泛的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查询服务等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对所有服务对象跟踪一生、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块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对此作了明确部署: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

中国社会保障现状与不足

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121308143 戴振伟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持社会秩序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之一。自进入新世纪以来,民生问题逐渐成为国家和人民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取得瞩目的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国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系并不完善,诸多问题存在其中。随着祖国经济的腾飞,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正确认识并分析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有极大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和不足;建议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保险条例》),《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 1978年不仅是中国发展进程中特别的一年,而且也是这个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扭转中国的混乱正太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条件。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一种待遇特殊的退休制度——离休制度由此建立,并于一般退休制度一起构成了中国的退休养老制度。而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修改跳过的《中华

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发[2012]138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9.05 【实施日期】2012.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常政发〔2012〕13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苏发〔2011〕22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2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又好又快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紧紧围绕民生幸福工程,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

设,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统筹解决社会保障问题,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建设目标 以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法为重点,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稳步提高待遇标准,着力提升统筹层次,巩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构建覆盖城乡、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社保体系更加优化。围绕人人享有更高水平保障的目标,顺应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强化城乡统筹,推进政策整合,促进相互衔接,形成全方位、系统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发挥工伤保险制度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作用。 (二)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到20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工伤、生育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三)待遇保障更加有力。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正常待遇调整机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 (四

我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利弊分析与对策

构成中国特色的劳动保障体系之我见 杨远尚 劳动保障体系是指劳动保障各个有机构成部分系统的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总体。当前我国的劳动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四个方面。完善的劳动保障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条件,它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一、我国当前的劳动保障现状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劳动保障体系也逐步的完善,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1、我国的劳动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健全。养老、医疗、就业、住房等各类基本需求都有了比较系统的制度化保障机制。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各种保障制度的内容得到进一步丰富。劳动保障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也在逐步的化解。劳动保障体系在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我国劳动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实现全覆盖。劳动保障正在从就业人员扩大到非就业人员,从城镇居民扩展到农村居民,所有的群体都被纳入劳动保障制度覆盖范围。 3、劳动保障的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建国60多年来,我国基本养老金不断提高。另外,医疗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低收入生活者的生活保障标准也多次提高。近年来,几次物价上涨,一些城市还发临时物价上涨补贴,建立了物价上涨补贴发放联动机制。

4、劳动保障资金规模不断增长。近年来,大量年轻劳动力进入市场,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规模都在快速增长。这使得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二、我国劳动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我国人口正在逐步老龄化。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问题更加突出。中国养老保险长期实行现收现付制,没有留出积累资金。老龄化提前到来,意味着“未富先老”,中国劳动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着养老负担重、筹集资金难和医疗费用大等诸多挑战。 2、当前我国的劳动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存在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另外,在劳动社会保障政策制定上,还存在临时性政策多,长期性政策少,制度设计越来越复杂,执行成本越来越高,而政策效果却往往不尽如人意等现象。 3、我国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给劳动保障带来新的挑战。目前我国每年都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他们成为城市建设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进入城市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急需研究。 4、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与责任边界不清晰。我国劳动社会保障改革的初衷是减轻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责任。但是现在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界定依然模糊不清。作为公民究竟有哪些权利,劳动社会保障到底保障了人们的哪些权利。哪些方面是应该由政府保障的,哪些方面应该由个人保障,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这样就导致应该被保障部分的权利没有被保障,不该由社会保障的却花费了大量财力物力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模式的初探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模式的初探在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发展日益步入正常轨道的现阶段,从宏观上系统地考察并研究中国社会保障改革发展道路已经显得必要而且迫切了。社会保障改革经过十多年的艰难探索,也充分暴露出传统社保制度的缺陷和各种改革方案在实践中的问题,社会保障改革仅作为配套工程难以发挥其主要的重要作用。因此,我认为要摆脱改革滞后的局面,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就必须改变社保制度被动配套的改革推进方式,把社会保障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的建设作为整个市场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项主体工程,并主动性地推进,把社保改革真正引入快车道,使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创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 1、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前提和保证 创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是提高综合国力,造福于人类和社会,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深化改革,宏观调控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完善市场机制,保障人才流动,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兴旺劳动力市场,作用重大。 2、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使企业和劳动者既有机遇又有风险,市场规律自发地倾向激励强者,而不会保护弱者,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障运用“大数法则”的原理来分散劳动者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可以说是对市场经济缺陷的一个弥补。因此建立社

会保障体系是实现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的需要,保护合法权益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才会具有充分的效力,才能维护社会安定,真正反映社会保障的强制性原则。 3、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当前深化社会保险改革的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定,各地相继加快社保改革的进程,出台了许多新的改革措施。因此,要因势利导,把社保纳入市场经济改革的主要目标,实现劳动力配置——合理流动(或失业)——社会保险的良性循环,使企业和个人充分认识社会保险的重要性,积极参与社保改革,促进社会稳定,文明、进步。 4、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需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配套工程,它实施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企业要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营销者,成为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因而要提高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丢下包袱,轻装上阵,改变企业办社会的传统做法,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 二、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及其问题 社会保障体系在我国已初步形成。如上海在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军人优抚、医疗保障及再就业工程等方面做了大量而又有成效的工作,使其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有力地推动了上海经济迅速发展,为全国各地做出了表率,成绩斐然。但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全国尚处

关于某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某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稳定石”和“调节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实现海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推动全岛开放开发的支撑。为了加强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助推平潭“后大桥时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根据政协工作安排,县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以维持最低生存为目标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一是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深入。我县低保制度从2004年开始全面启动,至2009年4月底止,工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户数有7489户、16622人,全额低保的对象(五保户)1958户、2541人。月发放低保金111.105万元,人均月补差51.56元,全额补助对象人月均100元。城镇低保从1998年试行以来,低保对象已扩展到611户、1831人,低保标准单人户为155元,多人户为

145元。月发放低保金12.998万元,人均月补差70.99元。二是各种救助制度全面实施。我县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建立实施了多项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卓有成效,不断提高农村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标准,将农村低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50%,五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80%。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社会救助不断推进,落实了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济适用房和政府廉租房正在积极筹建之中。 (二)以维持温饱水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险逐步完善。截止2009年4月,全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852家,在职缴费职工9999人,退休职工5432人,养老基金收入944万元,支出168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8556人,基金收入32.88万元,基金支出26.47万元,历年滚存节余161.93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7249人,基金收入18.8万元,历年滚存节余208.2万元。医疗保险参保职工19273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500.87万元,支出274.78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8638人,累计节余540.78万元。机关社保共有投保单位290个,在职参保人员7262人、离退休人员3235人,实现基金收入312809万元,历年滚存节余4594.61万元。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新农合工作运行平稳。

申论范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申论范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兼顾公平效率完善社保制度当前,新常态环境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各地在此方面纷纷出现一些探索和实践。部分一线城 市,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明确责任科学规划,下狠心、怀决心,持恒心,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顽疾,保障了住有所居,促进了社会公平。 然而,从养老保险断保现象迭出,到“看病难、看病贵”人们习以为常;从异地高考政策艰难破冰,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对较低;从社会保障城乡差异、地区差异较为悬殊,到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紊乱…… 凡此总总,无不凸显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没有充分发挥效率和保障公平。社会保障制度,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福祉,关乎社会成员能动性的激发,关乎着民心所向政通人和。一言以蔽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公平与效率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辙,不可偏废。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手段,能够调节社会不同阶层收入再分配,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保护器,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是经济发展的调节器,是民生工作的兜底网。俯瞰荷兰,各方高度重视,制定多元化的社会福利政策,实行全民社会保障;反观国内,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举步维艰,缘何社会保障发展不尽 如人意?究其原因,根本在于社会保障制度没有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两者间的关系。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是效率的最终归宿。从吴兢“治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到王夫之“论天下者, 必循天下公”,再到何启“公与平者,国之基址也”……无不凸显出社会保障制度,在追求效率的同时, 必须关注公平。社会保障制度,互助救济,扶危济困,嘘寒问暖,保障公平,是其应有之义,是其建立初衷。倘若本末倒置,过度追求效率,忽视公平,将会产生马太效应,导致社会两极分化,阶层固化。因此,必须关注民心,倾听民意,重视公平,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建立广覆盖、保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唯有如此,方能为社会保障制度锦上添花,保驾护航,添砖加瓦。 社会保障制度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基础。工作最重要的灵魂,是提高效率。过分关注公平,忽视效率 会导致严重的负面效果。一些人,会逐渐形成社会保障的惰性,导致更多“懒汉”产生。同时,我国人口众多,过高的社会保障支付水平,会使国家财政不堪重负,出现财政赤字和预算透支。当前,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偏低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更需要我们注重社会保障制度的高效率运行。因此,需要制定合理的支出水平,不能“摊大饼”,要“好钢用在刀刃上”,同时结合国情,因地制宜,制定多元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完善,犹如一颗定心丸,是弱势群体的保护伞,能够打开社会稳定的安全之阀。 治国莫先于公,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之要,在于公平,要做到一把尺子来丈量。而作为硬币的另一面,提升效率才能奠 定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石。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之一生,命途多舛,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坎坷挫折是常态。上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着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民生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是当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逐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为保障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面临不少的问题,这为我国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所谓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收入不能维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状况时,获得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保障基金。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保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安全网”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工伤等情况下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此外还保障无收入、低收入等群体有生活来源,以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一方面可以消除社会群体就业机会的不均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劳动群体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劳动群体的积极性,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又可以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 1.保障覆盖范围窄。我国虽已制定出社会保障体系,但是覆盖范围却很狭窄,特别是养老保险问题,目前也只有城镇的部分劳动者拥有社会保障,对于农村居民却未能覆盖到,这与我国经济发展及8亿农民养老的迫切需求很不适应。 2.立法滞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法治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必然要求法制化。然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未颁布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律,社会保障费的征集、支付、运营都极不规范。滞后的社会保障国家立法势必对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保障程度等造成影响。 3.社会保障投入不足,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实际需要;各地社会保障制度差异过大,难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适度。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尊敬的各位领导、党员同志们: 你们好!我受县劳动保障局的委托,今天来这里学习。能有机会与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我感到十分的荣幸。说实话,当我站在这里的时候,心里实在是很紧张,不知该说些什么,怎么说,紧张的连话也讲不好。说是让我在这里给大家讲讲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过去我可从来没有系统说过,也没有在这样的大场合下说过,我怕说得不好。因为在座的很多比我学得好,研究得更深更透,所以我很担心说不好,而耽误了大家的宝贵时间。当然,今天我来这里主要的任务还是来学习的,向大家学习!组织上既然要我给大家讲点什么,总得说点什么。尽管有过多次上讲台的机会,但一站在这里,总还是有点紧张,请大家多包涵。今天,我要说的题目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说的这些内容,有些来自领导和专家的观点,有的是我自己的理解和体会,也不知对不对,说错了的地方,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这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社会保障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 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臵中起基础性作用,市场强调优胜劣汰,追求效率第一,在市场经济中缺乏效率的企业和缺乏竞争力的个人都面临被淘汰的风险。但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在实现利益最大化、社会财富大量

增加的同时,也必然面临失业、贫穷、伤残以及人的生、老、病、死的保障等许多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是市场无法解决、不愿解决或不能很好解决的,这就产生市场失效,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将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因而,客观上要求能够有某一种制度来应对这些问题,弥补市场的缺陷。社会保障制度适应了这种要求,并应运而生。政府通过实施社会保障制度,克服了市场缺陷,逐步解决了整个社会成员的基本保障,降低了个人的竞争风险,解除其后顾之忧,反过来也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所以,社会保障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完善的,其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显示出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具体分析,社会保障制度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社会保障则是社会稳定的重要防线。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弱势群体、贫富不均等社会问题就会产生,社会稳定就会受到影响。社会保障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有保险、灾害有赔偿、失业有救济、残疾有安臵、贫困有援助,保障了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一张“安全网”,从而有效缓解有可能发生的各种社会矛盾。从我国的国情来说,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社会稳定尤其重要,人稳定社会才能稳定,而社会保障为人们的基本生活提供了保障,是保证社会稳定最有效的工具,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社会保障制度能够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对经济的发展发挥着“助推器”作用。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说,雄厚的社会保障基金能够有力地支撑经济发展,并通过调节总需求对经济发展在一定

对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思考

对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思考 编者按:2009年9月12—13日,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及韩国、日本的社会保障研究机构共同举办了第五届社会保障国际论坛。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王建伦会长出席会议并做主题发言。本文是她在大会上所做的主题发言全文。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30年,是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恢复、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的30年,是探索、总结、推广社会保障制度的30年,也是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并创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30年。30年里,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主要表现在:伴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启动,以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包括面向职业人群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保障体系从单一层次向多层次发展;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从国有企业向各种经济组织、从正规就业人群向灵活就业人员、从职业人群向城乡居民扩展,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通过“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保障下岗、失业和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中央财政出资帮助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等,体制转轨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并开始向城市街道社区和乡镇延伸,实行了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离开就业领域人员纳入街道社区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减轻了用人单位的社会事务负担。 回顾30年中国社会保障的改革发展历程,我认为总体上有以下特点: 第一,对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逐步深化。最初,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只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处于从属地位。中国的改革开放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社会保障成为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来更进而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人民生活基本实现小康以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为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之一。与此同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主导思想也经历了平均主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演变过程。 第二,社会保障改革在不同阶段围绕的中心任务动态调整。作为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经济运行的“调节器”,在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改革必然深深打上了时代的烙印。改革初期,围绕搞活企业,均衡企业负担,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部分地区开始实行企业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建立待业保险。围绕国有企业改革脱困和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挑战,我们实行“两个确保”,建立三条保障线,开始了全方位的制度建设,统一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此后,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为促进就业维护各类经济组织职工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得到进一步重视,农民工、农民、城镇无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开始启动。在服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我们渡过了四处救火、被动应付地解决社会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阶段,开始全方位地构建覆盖全民的保障体系,方向越来越清晰,目标越来越明确。 第三,国家一直在努力为人民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地区之间发展差距较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因此,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量力而行,以保证基本生活和基本需求为目标,允许地区之间有一定差别。另一方面,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一直是推动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的力量源泉。随着经济发展,国家努力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

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结构

以改革而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宋朝臣F09041225 关键字:制度结构制度目标制度改革法律构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概括:课题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构建社会保障体系评价指标,二是构建覆盖我国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构建评价指标方面,本课题首先设置了制度结构、制度目标、制度改革和法律构建四个总指标,然后再逐一细化每个总指标,这样构成完整的社会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在构建覆盖我国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本课题分别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三个角度研究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分别分析现状、总结成绩、归纳不足,并提出政策建议。 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结构 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结构,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分类:第一类是横向制度结构,即社会保障项目;第二类是纵向制度结构,即社会保障支柱。就横向结构而言,以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费用分担责任的不同可以将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划分为四种类型:福利国家模式、社会保险模式、强制储蓄模式和国家保险模式。 我国社会保障起步较晚。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与现代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相同点,也存在一定差异。总体而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仍相当滞后。世界银行提出的养老金多支柱模式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党的十五大以来,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我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已基本确立,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目标 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目标可以分为首要目标和附属目标。首要目标主要包括四个指标:一是充足性,即社会保障制度应该为老年人提供充足的收入保障,包括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绝对水平是指防止老年贫困,相对水平是指实现一定的收入替代;二是可负担性,即社会保障负担要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缴费率不能过高;三是可持续性,即长期内社会保障计划在财务上能够保持平衡,不需要突然增加缴费或者降低待遇,也不需要大规模的财政转移; 上述指标对分析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目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充足性方面,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平均替代率逐年下降,目前大约为48%,作为第一支柱,该替代率水平尚可接受,但应该大力建设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制度。在可负担性方面,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率偏高,企业职工缴费负担较重,不利于扩大社保覆盖面,不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在可持续性方面,从制度结构、制度参数以及财政支出的角度分析,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诸多不利于保持可持续性的因素,特别是每年大量财政补贴和高额基金结余并存,效率损失严重。 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改革 世界各国正在开展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主要有六种模式:小改的参数式改革、大改的完全市场化改革、中改的名义账户制改革、早改的公共预筹积累制改革、多改的多支柱改革以及统改的整合碎片化制度改革。这六种模式并不是绝对互斥的。一个国家在选定了一个改革模式为主的同时,也可以融合其他多个模式予以配合。因此,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模式之间的相互关系为政策选择提供了广阔空间。 自从1993年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具有自身特色,但是如果按照上述六种改革模式划分,我国社保制度改革属于参数式改革,同时还开展了公共预筹积累制改革、多支柱改革,并且进行了整合碎片化制度改革试点。在参数式改革方面,虽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成绩,但是仍任重道远,在改革理念、改革策略、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等方面还需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律构建

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考

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考 武汉大学2002级MPA班张秋玲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次分配而形成的专门基金,对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以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社会保障是每个社会成员在遭受生、老、病、死、伤、残及失业风险时获得物质帮助的一项权利,是国家为维护社会稳定而履行的、确保社会成员生活权利的一种法律责任,是社会的“安全网”和“减震器”。社会保障体系不是单纯的解决人们在生活风险中遭遇的一两件事情,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服务等保障项目;国家法律保证实施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伤害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保险项目;以及具有补充性质的补充保险项目。社会保障工程是对广大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证,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但建立和完善这一体系却有其艰巨性和时间性。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意义重大 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

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直接影响。对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和结构调整时期的我国而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适当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保障他们安居乐业、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新世纪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社会保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一再强调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保证社会稳定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1998年—2002年,共发放基本养老金10800亿元;中央财政对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的“两个确保”资金给予了总额多达1900亿元的专项补助。2002年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2亿人,1998年—2002年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450多亿元。目前,全国所有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都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2年全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054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04万人,农村传统救济人口1158万人,其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13亿元。 其次,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必要条件。要使国有企业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市场竞

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 建设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党的十六后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行了相当全面的阐述,并具有了许多新意。 (一)明确了加快建设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指导思想 《决定》在第九部分集中阐述社会保障问题时,首先明确的便是要“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提法显然具有针对性。因为经过近二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走过了改革普惠的阶段,正在进入利益分割的时代。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流动人口与固定户籍人口的利益冲突,以及地区与城乡发展失衡的现实格局,均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发挥出其应有的调节作用。 在充分肯定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近二十年来尤其是近五年来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必须看到这一保障体系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体系缺漏、保障不足构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迄今为止,我国还只有25%的老年人有养老保险保障,10%的人有医疗保险保障,20%的非农劳动者有工伤保障,面向乡村数千万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建立,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各项福利事业均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与城乡居民的需要。上述事实客观地揭示了社会保障制度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足。因此,中国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的问题不是可能出现西方福利国家的福利病,而是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还不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调节力度还有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存在着距离。 有鉴于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时代背景下,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具有了必要性与紧迫性,而且也具有了相应的经济基础与环境条件。(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无疑构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的总基调,这一基调决定了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将进入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短期内可以是一个低水平的但必须是一个没有漏洞的体系,城乡居民在遭遇生活困境时都应当免于陷入绝望境地。 这一指导思想较之以往单纯强调社会保障改革只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或者仅仅充当市场经济的一个支柱,显然要更全面、更先进、更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它将促使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的现实局面逐步得到改变,社会保障最终将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内容,并在其中发挥出应有的功能作用。 (二)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在(决定)中,有关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论述体现了执政党对这一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提出了要健全就业、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制度,强调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并在发展非公有经济时明确提出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提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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