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新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作者:tzyy1

--基于经济资本的风险管理考评体系RAROC模型研究

【摘要】:

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推进,中国银行业将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全面迎接银行风险管理的挑战。而另一方面,国际先进银行历经几十年研究和创新发展,已经形成了《新巴塞尔协议》下以RAROC为核心的,用于经济资本分配和绩效评估的风险资本框架。然而,国内学术界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缺乏比较系统的研究。本文正是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研究的,从风险与经济资本的关系引入介绍经济资本的定义,分析了经济资本的计量,并阐述了经济资本的作用。接着以RAROC模型为基础,对银行经济资本的计量、分配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最后基于RAROC模型在我国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前景,结合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不断深化的新形势,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及RAROC的建议。

【关键词】:新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经济资本的计量;RAROC模型;

【正文】:

一、新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间,银行管理领域发生的最为显著的变化是,银行的管理重点逐渐从传统的资产负债管理过渡为以风险计量和风险优化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为了促进国际银行体系的稳健与安全,维护平等竞争的国际环境,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于1988年颁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简称1988年协议)。1988年协议提出了“资本充足率”(注1)的概念,并规定了8%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形成了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随着金融市场金融风险的发展,委员会于1996 年推出了《〈资本协议〉关于市场风险的修订案》,将市场风险也纳入银行风险管理体系。2004年6月,代表国际银行业新的监管趋势和要求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正式对外公布。

为了应对巴塞尔资本协议对国际银行业的监管要求,增强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可以预见,资本监管将成为中国银行也目前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资本充足率决定银行资产业务的规模,银行的市场准入和机构设置,从而决定了银行的价值和利润。银监会颁布实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国内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将迫使国内银行必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必须考虑如何高效地分配资本、配置资产,尽可能在有限的银行资本约束下,以一定的风险来获得银行业务的最大展开和银行价值的最大化。

因此,在资本约束条件下,如何用有限的资本支撑起相对多的规模,进而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是摆在我国商业银行管理者面前的重大课题。在此背景下,对银行经济资本计量及分配进行研究,即具有了比较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风险管理与经济资本的关系

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无论是传统的信贷业务还是包括表外衍生品业务在内的现代银行业务,风险是银行经营过程必须面对和控制的因素,银行必须准确地识别、计量、管理和控制各种可能的风险以及给银行带来的潜在损失。随着现代风险计量和管理实践的发展,VaR(注2)自1993 年被正式提出以来,逐步被应用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计量,并被巴塞尔协议认可和推荐,已经逐渐成为金融风险计量的统一框架。

在准确计量风险之后,银行需要提取或准备相应的资本来缓冲和吸收由于风险实际发生所引起的损失,以确保银行不会因为损失的发生而陷入破产,保证银行稳健经营发展。因此,从银行风险管理逻辑来看,银行风险损失与资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本节首先介绍了银行风险损失与资本之间的关系,然后对常见的三种银行资本做了概念上的阐述、理解;然后详细讨论了其中最重要的银行资本——经济资本的计量。

(一)风险损失与资本的关系

银行业务发展所带来的风险可以分解为三个层次的风险损失,即预期损失(Expected Loss,EL)、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 Loss,UL)以及超出银行正常承受能力以外的异常损失(Catastrophe Loss)(注3)。

预期损失,是在正常情况下银行在一定时期可预见到的平均损失。这类损失要通过调整业务定价和提取相应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来覆盖,从业务的收益中作为成本来扣减掉。预期损失的弥补即是通过银行提取减值准备来覆盖。

非预期损失,一般是指贷款在经济不景气的条件下,发生不能偿付的情况超出了一般正常情况下的损失水平,这些增多的问题贷款就是非预期损失。这部分损失银行必须有充足的资本来覆盖,作为最后的防线,保证银行在不利的情况下也能正常经营而不会破产。经济资本即是这道与银行实际承担的风险直接联系的风险防线,如同防洪的堤坝,要根据一定时期内最大水位超出一般平均水位的情况以及管理者的审慎程度而设置。因此,在数量上,经济资本等于非预期损失。

异常损失,则是指超出银行正常承受能力的损失,通常有发生概率极小但一旦发生损失巨大的特点。这部分损失银行一般无法做出更有效的准备,一旦发生意味着银行面临倒闭的风险;通常通过压力测试和情景模拟等手段予以关注,并制订相应的应急计划谋求生存。

下图2.1表示了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两个概念。

图1 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

预期损失是一条直线,从统计意义上来讲,它是一个常数。非预期损失是一个形状未知的分布曲线,随着时间的推进,非预期损失的实现值是不确定的,它围绕均值和预期损失上下波动。它是一个概率分布区间,而不是一个确定的数值。

银行预期信用风险的度量,取决于三个关键参数的确定,即:违约概率(Probability of default,PD),即特定时间段内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Loss given default,LGD),即违约发生时风险暴露的损失程度;违约风险暴露(Exposure at default,EAD),即对某项贷款承诺而言,发生违约时可能被提取的贷款额。如果考虑的更为复杂些,还可以考虑期限(Maturity,M ),即某一风险暴露的剩余到期日(注4)。

习惯上,上述四个参数称为风险因子,也称为风险要素。风险因子是构成风险计量模型的重要参数,计量风险因子是计量信用风险的基础和前提。从业界实践和理论文献来看,常用的计量方法主要包括经验统计、理论模型(如KMV模型)以及计量模拟法。

根据上述三个关键风险要素,即可得到预期可能遭受的信贷损失,即预期损失。公式表示如下:

EL = EAD×PD×LGD (2.1)

非预期损失,也即经济资本公式如下:

经济资本EC =非预期损失UL=k×标准差(2.2)

其中,k 表示资本乘数,也即损失分布的标准差数。资本乘数取决于置信水平c,置信水平越高,资本乘数k 越大,反之亦然。

(二)经济资本的计量

1. 经济资本、监管资本和账面资本的定义

在银行资本概念中,共有三个基本的资本概念:账面资本、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

(1)账面资本

账面资本,也称会计资本,可以直接从资产负债表上观察到,等于资产减去负债。账面资本是一个财务会计概念,反映的是金融机构实际拥有的资本水平,而不是应该拥有的资本水平。(2)监管资本

监管资本(Regulatory Capital,简称RC),监管当局对银行的资本要求简称为监管资本。监管资本概念的提出,应当归功于巴塞尔委员会及1988 年巴塞尔资本协议。监管资本是银行满足风险控制的最低要求,是监管者进行早期干预的基础。它是监管者要求的资本水平,是银行的法律责任;通过监管资本及其倍数,监管当局为金融机构的“风险资产”及表外承诺设置了最高限额。

(3)经济资本

经济资本(Economic Capital,简称EC),也称风险资本(Capital at Risk,简称CaR),是指在给定的置信水平下,吸收所有风险产生的潜在损失所要求的资本。

经济资本可以通过下式来确定:

经济资本EC =CaR=非预期损失UL=k×标准差(2.3)

在实践中,银行资产组合损失的标准差往往无法通过标准差的计算公式直接得到,而需要运用VaR 方法计算资产组合在给定置信水平下的最大可能损失,因此,经济资本可用VaR表示:

经济资本EC=CaR=VaR

2. 经济资本的计量

同证券投资组合理论的原理相似,银行同样希望在一定的风险水平下,获得最大收益;而银行具体能够或者愿意承担多大的风险,取决于银行所愿意承受的风险容忍水平,即银行对收益-风险的平衡,或者是银行对风险的厌恶程度。因此,银行经济资本总额的确定包括两个方面:①准确地计量银行资产组合的风险水平,度量每种组合下的风险——收益;②银行根据自身所拥有的实际资本和风险承受能力(包括再融资能力等)来确定合适的风险水平和经济资本水平,并按照有效边界进行资产组合的投资和业务战略的选择。下面讨论银行风险水平和经济资本的计量。

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仍然是基于VaR概念基础,运用方差-协方差法、历史模拟法和蒙特卡罗模拟法计算信用资产或信用资产组合未来某一时点的价值分布或损益分布,从而得到VaR值。

典型的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主要有穆迪公司的KMV 模型、J.P.摩根的CreditMetrics模型以及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的CreditRisk+ 模型。本文只对最具代表性的J.P.摩根的CreditMetrics 模型进行详细分析。

CreditMetrics模型是一种盯市模式模型,即假设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随着信用评级升降而发生变化,从而其违约概率也随之发生变化。

运用CreditMetrics对资产组合进行风险测度主要集中于如何度量各个债务之间的相关性。基于CreditMetrics模型的分析框架,需要计算债券的联合转移概率。但另一方面,CreditMetrics 模型的信用评级转移概率矩阵是基于债券评级的,债券评级之间的相关性无法计算;所以CreditMetrics做了一个巧妙变换,即将信用评级转移和企业资产价值波动性联系起来,通过企业资产价值之间的相关性间接地计算出债券信用评级之间的联合转移概率矩阵。

可以说,对于银行而言,站在不同的角度,对银行风险和资本有不同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二者在银行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计量方法等方面都存在不同。如何准确计量经济资本,是建立RAROC风险管理系统的基础。

三、基于经济资本的风险管理考评体系RAROC

(一)RAROC综述

近年来,银行和咨询企业正试图开发把资本收益同投资风险联系起来的方法。按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RAROC)的方法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之一,也是任何总体性风险管理框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8]。事实上,人们可以把RAROC法看作是一种风险管理和业务活动联系起来的纽带。20世纪后期,RAROC方法开始为金融机构和监管者所接受。正是由风险测度工具的发展,接受这种方法才有了可能。这些测度工具使银行可以高效的分配其资本,并在风险调整的基础上衡量经营业绩。

随着商业银行经营环境变化及银行间激烈竞争,尤其是金融自由化、一体化的影响,商业银行的风险不断加大,风险控制也就逐步上升为经营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出发,国外商业银行当前盛行的资本经风险调整收益RAROC的理念及以资本经风险调整收益为核心的一系列风险管理技术,对我国商业银行实现稳健经营,保证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协调和统一,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RAROC核心原理

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RAROC)是指商业银行通过科学的测量方法对银行不同经营部门、产品和客户间的收益情况和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进行比较,以达到对银行经营情况进行科学的衡量。通过RAROC手段可以衡量银行内部各个部门、不同产品以及针对不同客户的收益大小和资本的使用效率,最简练的RAROC表达式为(注7):

RAROC =

详细展开的计算公式,如图2:

图2 RAROC计算公式

RAROC表明损失一个单位资本所带来的回报的大小,有效地度量了获取收益的风险效率,一般情况下,RAROC值越大越好。预期损失以准备金形式被计入了银行经营成本,而只有非预期损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风险,对银行的收益产生影响,因此银行风险管理的全部内涵就是准确估计出不同业务可能导致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以收益抵补预期损失,以风险成本冲减利润,得出真实的收益水平,并为非预期损失配置一定数额的经济资本,进而衡量资本的使用效益,使银行的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直接挂钩,与银行最终的盈利目标相统一,以避免那些不考虑风险而一味追求高额利润的盲目扩张行为,从而最终保护股东价值和存款人的利益。

RAROC的核心思想是:将未来可预计的风险损失量化为当期成本,对当期收益进行调整,衡量经过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大小,同时,考虑为非预期损失做出资本储备,进而衡量资本的使用效率,使银行的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挂钩。

四、RAROC在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从国外银行的实践来看,RAROC模型能够较好地衡量银行资产业务的收益-风险水平,在二者之间取得均衡,在考虑某项资产业务收益的同时,准确度量了该收益所伴随的风险,简单明了地测度了经济资本效率,或者风险效率。因此,RAROC模型可以较好地应用于银行资产业务的选择,通过经济资本分配,调整银行业务结构。可以说,RAROC模型已经构成了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形成了风险管理的统一框架。

本节将首先论述RAROC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应用,然后探讨RAROC模型应用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困难,最后提出突破这种制约的方法。

(一)RAROC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应用意义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商业银行经营综合化,传统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手段难以适应新阶段对风险管理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应借鉴国外商业银行以风险调整收益为核心的一系列风险

管理技术及理念,逐步建立起系统、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实现风险成本与风险收入相匹配,保证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协调和统一。

1.RAROC在资本合理配置方面的应用意义

RAROC方法将风险与收益直接挂钩,倡导“经过风险调整的收益才是银行的真实收益”的基本理念,这与当前我国部分商业银行忽视风险控制、直接将未经风险调整的账面利润作为业绩衡量标准和经营目标的现象有着本质区别。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建立重视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和长期稳定的风险调整收益标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保证收益增长与风险控制相统一、银行员工对风险与收益标准认识上的统一以及经营目标与业绩考核的统一,真正实现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在银行总体层面,计算银行总体需要的经济资本并与监管资本和账面资本进行比较,评价自身资本充足状况,将有限的经济资本在各类风险、各个层面和各种业务之间进行分配,对银行的总体风险和各类风险进行总量控制;其次,在单个业务层面,以RAROC为业务决策依据,衡量每一笔业务的风险与收益是否匹配,决定该笔业务做与不做,同时据以做出业务定价。

基于RAROC的风险资本分配方法的基本原理是:首先根据各业务部门的申请和RAROC的计算结果得到初步方案,将风险资本分配到各业务部门,每过一段时间重新进行RAROC测算,对于RAROC低于平均水平的业务部门减少其风险资本,对于RAROC高于平均水平的业务部门,增加其风险资本,这样可以使风险资本由绩效较差的部门向绩效较好的部门转移,从而整合资源配置,最终达到提高整个机构风险资本的效益。

2.RAROC在绩效考核方面的应用意义

从绩效考核角度来看,RAROC风险管理技术克服了传统绩效考核目标中盈利目标与风险成本在不同时期的相对错位问题,实现了经营目标与业绩考核的统一,是基于风险理念下的银行绩效评价方法,将风险因素纳入到银行整体绩效评价体系当中,有利于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能力。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各级分支机构与业务管理部门的绩效考核,一般都侧重于短期的时点数据,而不是用风险调整后的反映长期稳定的收益指标来衡量业绩,使得表面上的高收益与实际收益存在很大差距,而以RAROC作为风险与收益应保持匹配的驱动机制,强调的是资本回报对经营管理的约束,为不同产品、客户和部门的风险建立共同的衡量基础,引导财务资源配置。

RAROC考核体现长期激励效果,管理者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引导各级分支机构、业务管理部门和各级员工的正确行为,激励他们自觉追求风险可接受情况下盈利最大化的目标。每笔业务在进入审批程序时,首先必须满足资产组合的限额管理要求和RAROC指标要求,然后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审批决策,单笔业务一旦经过批准即进入动态的、积极的组合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组合资产进行盯住市场式的动态监控,一旦发现某些业务或组合的RAROC 值有所弱化或有明显的不利趋势,就立即采取措施(如资产出售、信用衍生工具或证券化等)进行处置,目的是将有限的资源从资产负债表上释放出来,为新的效益更好的业务腾出空间,实现银行总体在可接受风险下收益的最大化。

3.RAROC在全面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意义

RAROC是银行内部实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核心,全面风险管理是对商业银行内各层次的业务单位,各种类风险的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各种其它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进行组合,将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进行测量并加总,依据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这种管理方法不仅是银行业务多元化的需求,也是当今监管机构对各银行提出的一种新要求。

以RAROC指标为核心进行风险控制,能够把风险控制工作融入银行各项业务工作中。RAROC 建立在风险评估的资产组合框架基础上,其结果可以被管理者和各业务部门用来分辨、评估

和度量资产组合的风险,有助于形成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政策的整体认识。经风险因素调整后,将风险调整后收益目标细化分解到所有的地区、行业、产品、客户等各级各类风险敞口,使所有承担经营风险的分支机构、部门和个人都用尽可能少的资本去创造收益,在风险和收益的动态平衡中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实现股东和银行价值最大化。

(二)我国商业银行应用RAROC模型存在的制约因素

1. 运用RAROC方法进行绩效考核对固有的信贷文化提出了挑战

风险管理实施联系着银行企业文化与管理文化的重塑,涉及各个部门、各项业务、各种产品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我国银行业中,企业文化的变化以及内部报告和披露是很敏感的,由于我国社会信用文化的欠缺,企业的财务数据真实性较低,加上信用评级未完全在贷款决策、贷款定价中起到核心作用,基层信贷人员对评级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积极去核准企业财务数据,使得评级体系中的财务数据不准确、不全面,风险得不到真实反映,导致信用评级结果与企业实际风险等级不匹配,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

2. 运用RAROC方法需要一个有效的信用风险评级系统来确定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的大小

我国目前尚无被国际上认可的评级机构,计算违约率只能依靠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数据,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评级在评级方法、数据采集与加工,以及对评级结果的检验、评级工作的组织以及评级体系的适用性等方面都存在相当的差距,极大限制了内部评级在揭示和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也制约了RAROC方法的运用。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强与国际评级机构合作,引入先进的评级方法,与国际接轨。

3. 运用RAROC方法的内外部环境还不够成熟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还未实现,区域风险差别显著,道德风险相对严重,同时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各行、各分支行不良资产极度不均衡,导致各分支行的考核起点不同,很难真实反映各分支行的风险管理水平。

4. RAROC方法存在固有缺陷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风险管理理论和技术的发展给予银行管理高风险业务足够的自信,并过度依赖模型的作用。

此次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暴露出全球银行业对风险管理技术的缺陷认识相当不足。目前,银行风险管理主要是以VaR为基础的风险计量、以RAROC为基础的资本配置和绩效评价、以压力测试为基础的风险及风险集中度识别组成的风险管理技术体系,但这些技术都存在一定缺陷。

(三)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及RAROC的建议

当前,在全球金融危机不断深化的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面临诸多困难,解决这些困难并在银行中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及其核心方法RAROC还需要在银行内部外部多方努力,特别应该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善:

1. 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是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体系应该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在这次全球化金融危机中,高盛的例子比较值得借鉴。国内银行应该坚持把风险控制放到最突出的位置。充分发会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上的作用,明确“安全第一”的风险战略目标,明确风险战略定位,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综合考虑风险战略与业务战略,在整个银行内部创建一种自上而下的风险意识文化。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尤其是业务、风险和内审相互独立、相互监督的治理架构。

我国商业银行为了建立适应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一是要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二是要建立独立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构架如下图所示,在有

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基础上,建立相互独立的、垂直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

2. 建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RAROC基础结构中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RAROC业绩报告平台必须综合考虑风险资本和贷款损失并确保总体上的各个层面的其它金融信息的准确性。银行要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必须收集一定数量的数据来开发和使用RAROC方法。通常银行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很复杂,它需要复杂和详细的数据收集,强大的数据计算机器,大量的存储能力和信息分配能力。如果具备了这些条件,RAROC就可以成为银行信息基础的核心,能够促进风险控制过程的一体化并加强银行内众多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

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特点,要求所开发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首先,要能进行风险的识别,即通过所建立的数据库与知识库找出风险之所在和引起风险的主要因素,并通过专业模型库对其后果做出定性分析;其次,要能对风险进行估算和评价,就是通过所建立的模型库与方法库的协同运算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的概率及其后果做出定量估计,并确定某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变化范围;再次,能对风险进行控制与决策,也就是说,根据知识库中存储的专家知识提出应采取的相应的控制的措施和对策。

3. 提倡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方法

正如上面提到的,此次全球性金融危机已经暴露出RAROC方法的固有缺陷造成的损失,我国商业银行也应对此给与足够的重视。尽管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风险的模型化管理方面还处于初步探索的阶段,与国际领先银行还有明显的差距,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中小企业信贷等方面还几乎处于空白。但是,仍然需要强调,风险计量模型具有内在的风险和不稳定性,必须杜绝唯模型论的做法,不能单一依靠定量技术,模型应该被定位为风险管理的辅助工具,尤其是一些高度风险或大额业务必须与有效的定性分析和专家判断相结台,科学合理地综合使用多种管理方法,以客观全面地揭示风险,有效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4. 强化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计量水平

我国商业银行虽然根据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建立了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但是资产风险测量统计工作始终未能制度化。要达到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不仅在信用风险测量方面存在工作量过大、成本过高、外部评级资料缺乏等现实挑战,对于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测量方面更是存在着巨大的困难。对于一些风险模型如KMV和CreditMetrics,CreditPortfolio View 缺乏数据支持,应用较难。但风险管理的量化和用数学模型来来模拟和预测市场风险是风险管理的必然发展趋势,无论从市场风险计量到信用风险计量,乃至操作风险计量,以及从早期的零售业务信用评分到公司客户违约率的测算,风险计量己经成为大型先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收集整理各部门各机构的历史数据,建立综合的数据库,打好应用模型的基础条件。把加强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模型的建立和使用进程,将风险管理模型分析得出的定量分析和非模型分析的定性分析相结合作为建立健全我国银行风险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综上所述,中国银行业目前正在努力建设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RAROC风险管理体系,但无疑未来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研究、实践和探索。

引文注释:

(注1)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编(1988),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Capital Measurement and Capital Standards)。

(注2)赵先信:《银行内部模型和监管模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3页。

(注3)曾刚:《风险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1月,第262页。

(注4)Michael K Ong.:《内部信用风险模型——资本分配和绩效度量》,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21页。

(注5)詹原瑞:《银行信用风险的现代度量与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220-261

页。

(注6)刘元庆,黄毅:《经济资本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经济导刊,2005年52页。

(注7)袁桂秋:RAROC原理下的信用风险度量,商业经济与管理,2003年第二期。

参考文献:

1.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编(1988),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Capital Measurement and Capital Standards)。

2.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编2004年6月发布,《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翻译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3. 约翰?考埃特,爱德华?I?爱特曼,保罗?纳拉亚南著,石晓军,张振霞译,《演进着的信用风险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

4. 赵先信:《银行内部模型和监管模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5. 曾刚:风险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

6. Michael K Ong:内部信用风险模型——资本分配和绩效度量,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

7. 菲利普?乔瑞著,张海鱼等译,《风险价值——金融风险管理新标准》,中信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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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Michel Crouhy ,Dan Galai &Robert Mark Risk Management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

10. 詹原瑞:银行信用风险的现代度量与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

11. 梁伟:经济资本: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核心,经济问题,2005年。

12. 刘元庆,黄毅:经济资本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经济导刊,2005年。

新资本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doc

新资本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摘要:新资本协议对我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要在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新资本协议所倡导的内部评级法,构建风险管理的整体机制。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营造风险管理的执行文化氛围;实施以内部评级为主的风险计量方法,注重风险缓释技术的应用;创建风险计量模型,构筑信息数据平台;提高风险管理的制度化水平,增强风险预警能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风险管理市场机制;发挥监管当局作用,强化外部监督。 2003年5月,中国银监会公布了最新翻译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概述(即Basel Ⅱ第三稿),新协议将在2006年底取代现行的1988年协议。但就中国目前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基础和水平而言,还远远达不到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因此,中国银监会明确表态,至少在十国集团2006年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几年后,中国仍将执行1988年的协议。这也说明,中国银行业目前的风险管理水平与国际大银行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是未来几年银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三大支柱”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新要求

新资本协议总体框架共分三部分,即所谓的三大支柱:第一支柱为最低资本要求,第二支柱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第三支柱为市场约束。与1988年协议相比,新资本协议吸收了近几年国际大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管理技术,在风险定义、风险计量、强化监管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质量 新资本协议吸纳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概念的同时,将操作风险列入风险管理的范畴,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风险计量更为谨慎、周密,方法更趋科学,促使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覆盖信贷决策和审批、贷款定价、信贷授权、风险敞口限额(包括地区、行业和客户)、资本和资源配置等领域,能够更好地控制风险,实现有质量、有内涵的发展。 (二)增强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增加风险管理手段的灵活性 新资本协议要求银行在风险控制和防范中发挥更大作用,在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中,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加权风险计量均鼓励和允许商业银行运用自己的评级系统、评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1、在行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性风 险的管理丄作。2、拟定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经批准后公布实施。根据实施情况定期检讨和修订,并组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各业务单位制定的具体业务流程和指引进行检查,对其中不符合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规定的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有关单位修订。 3、制定、跟踪并完善全行性的信贷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和办法,以及信贷决 策规则和流程,拟订信贷业务审批权限。 4、负责全行信贷产品管理的调研、审批和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5>负责对分支行风险管理部门的管理、考核与业务指导,负责对分(支)行信 贷业务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负责对分(支)行放款审核中心的管理丄作,负责全行贷款风险分类的核查和管理匸作。6、负责对总行公司业务部授信管理处及风险经理在整体职责履行方面进行评价、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参与授信管理处负责人及风险经理的选聘工作。 7、负责对信贷审批工作的后评价。 8、编制、汇总各类风险管理报告,按照规定及时向行长办公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负责提供监管机构、评级机构及其他单位所要求的银行风险管理信息。负责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预警委员会安排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行信贷资产组合管理,包括测量组合的风险;对行业、目标客户、现有客户等进行研究,编制研究报告,拟定我行信贷组合战略方案;分析信贷组合绩效。

10、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客户信贷风险评级体系及定价模型,负责CECM系统和个贷系统管理。11、负责统筹对零售授信管理中心和实施正式方案分行的对公授信管理中心的管理。12、负责全行信贷风险管理培训,建立信贷人员的准入与资格认证制度。 说明: 1 1、法律合规部已不再作为我部二级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其负责全行合规性风险的管理丄作,故以上职责中合规性风险管理(第1条)不再为我部职责。 2、根据行办会相关决议,授信后管理职责山公司部调整到风险管理部,根据新分工以上第6条调整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分行的授信后管理工作,负责向银行管理层及时汇报全行授信后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及发现的各种问题。 总行风险管理部处室职能划分 综合规划处职责: 负责协助总经理室草拟全部的工作总结及规划,监督全部工作计划(年度、季度和月度)的执行情况;全行风险管理机构的考核和人员的管理;总行风险报告的草拟和意见反馈,全行风险报告体系的管理工作;全行的拨备预算、记帐等相关管理工作;按规定向银监会定期报送存贷款、不良贷款等报告;本部门的行政事务。 风险政策处职责: 依据莆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战略,负责组织草拟及维护全行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审核各部门提交的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相关文件; 根据风险核准制进行新产品的风险审核;全行操作风险的统筹组织。 风险监控处职责: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概述.doc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一.信贷风险的定义: 1.信贷。 银行信贷是商业银行为保证贷款业务而从事的与之相关的经营活动,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银行信贷是商品货币关系的产物,是以偿还为条件,并且收取利息为获取报酬的借贷行为.它的运行方式为:吸收来自个体储户的存款,然后将之发放给信用可靠的贷款人.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向储户支付利息,贷款人向银行支付利息.银行通过利息的不同来获取收益.银行信贷具有聚集,分配社会资金,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反映和监督国民经济活动的职能. 2.信贷风险的含义。 风险在经济领域中,一般将之理解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损失的发生因为影响因素的大量性,无规则性和随机性而具有多种可能性或不确定性.商业银行在经营与信贷活动中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或不确定性,就是商业银行风险.信贷风险作为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在广义上它指因客户违约引发的风险,在狭义上指银行不能如期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不确定性,也即银行在信贷活动中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张淼) 3.信贷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 只要银行经营信贷活动,就不可能完全规避信贷风险,信贷风险在信贷活动中是客观且肯定存在的。换句话说,没有信贷风险的信贷活动是不存咋的。 (2)隐蔽性。 信贷活动中各种影响因素的大量性、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信贷风险难以直接的、精确的被观察和度量。 (3)可控性。 虽然信贷风险具有隐蔽性,但银行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提前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 从一般意义上考察,任何经济活动风险的存在都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和政

治环境,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人的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银行信贷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同样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银行风险的形成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既有外部原因,又有内部原因.这些因素的大量性,随机性,不确定性以及不同因素之间相互交错,使得信贷风险的评估与管理变得复杂化. 1.主要表现形式。 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体现在巨额不良债权上。债权是指商业银行(债权人)按信用原则和交易准则,以贷款为形式、以契约承诺为载体,让渡信贷资金使用权给借款人(债务人),并藉此拥有向借款人追索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一种经济权利。根据贷款契约的履行情况,商业银行的债权可分为正常债权和不良债权。就一笔贷款而言,如果该贷款能够按贷款契约规定的期限要求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那么该项债权就属于正常债权。否则,就属于不良债权范畴。“不良债权”是指按期很难收回或无法收回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呆账、坏账。(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原因分析—王红夏) 2.产生原因。 不良债权的产生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管理水平低,其体现在以下方面:(1)银行对经营对象了解不深入,分析不透彻.信贷风险的产生与银行工作人员对贷款对象的了解程度有很大关系,在发放贷款前,没有对贷款对象进行深入调查,没有对其资产状况和偿还能力进行评估,就像对方贷款.这样做的后果是某些贷款人信用低,不具有偿还能力.而一些贷款单位管理水平低,经济效益差,导致其不具有偿还能力. (2)缺乏科学的可行性分析和项目评估.无论哪一种业务,事先都应进行可行性评估.对于银行来说,在贷款之前,应结合所掌握的资料进行科学的可行性评估.如果凭借决策者的主观经验进行决策贷款,无疑会产生信贷风险. (3)信息不灵.银行的任何一项决策,都应该建立在及时,可靠的信息上,并且贷款之后,也应跟踪调查贷款对象的最新信息,确保其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4)国家体制原因。我国的特殊的经济体制也会对银行的信贷风险的产生有一定影响.如行政干预,指令贷款会形成贷款风险.由于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政企不分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银行的资金流向,投量的掌握在一定的程度上还政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2-

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 -3-

新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新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作者:c h e n y i74 【摘要】: 本文以新巴塞尔协议这一国际性银行监督管理合约为银行风险理论为指导,通过对新巴塞尔协议内容的演变,概括出新形势下国际银行业监管的趋势变化,强调中国商业银行在面临入世后的国际竞争压力以及当今全球性金融危机形势下,必须严格遵循国际银行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则,接受以新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标准和方法。针对中国商业银行现阶段存在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关键词】:新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正文】: 2004年6月26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下简称新巴塞尔协议或新协议)的终稿正式通过,这标志着国际金融界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新巴塞尔协议作为一个国际银行监管标准,提出了以“最低资本要求、监管检查和市场约束”为核心内容的三个支柱。从而要求资本监管更为准确的反映银行经营的风险状况,进一步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健性。新巴塞尔协议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在国际上具有很大的影响力。2006年,十国集团成员国银行首先实施。目前,十国集团成员(不包括美国)、欧盟成员国以及中国X X、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等亚洲主要经济体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 当前,我国也正在积极推进新协议的实施。在监管层面,中国银监会充分考虑中国银行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远期目标,又兼顾与国际资本监管制度接轨的需要,发布了《新资本协议实施指导意见》,体现了“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和分步达标”的原则。即对海外设有经营性机构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例的大型商业银行,要求从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新协议;其他自愿实施新协议的商业银行可以从2011年后提出申请,最迟到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浅谈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课程名称:风险管理 班级:证券投资1208班 学号:2012161553 姓名:吴勇 日期:2015/6/10

摘要: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基本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是金融风险。个人认为,商业银行要做好操作风险管理,必须变传统的“自上而下”模式为“自下而上”模式,直接向一线人员征集风险信息,主动追踪、处理操作风险事件,打造功能强大的操作风险管理平台,实现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动态管理。我们来探讨下商业银行风险的危害,以及解决方案,及其的重要性。 关键词:银行信用风险风险管理商业银行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定义及分类 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可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其中: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主要是指业务运管过程中由于管理体制和制度的缺失、以及制度漏洞所造成的操作风险;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泛指在商业银行内部所有由于人员方面的原因给业务操作带来的风险。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组织,与一般工商企业的最大不同就在于银行利用客户的存款和其它借入款作为主要的营运资金,自有资本占比低这一点决定了商业银行本身具有较强的内在风险特性。 【一】、信用风险管理定义 信用风险管理是指对导致银行信用风险的诸多因素及其发生的频率与其可能形成损失的程度进行分析、预测、控制、疏导和防范的风险管理活动,其目的是以最小的耗费达到分散、降低和转移风险,保障银行经营的安全性。 与世界各国大型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还是很落后的。 1、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落后

巴塞尔协议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巴塞尔协议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巴塞尔协议的全称是《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建议》,巴塞尔协议是国际银行业统一监管的一个划时代文件,它可以说是国际金融界的监管公约,适用于所有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机构。同时,巴塞尔协议也体现了银行业风险管理思想与技术手段的演变过程,并进一步对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1997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推出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表明巴塞尔委员会已经确立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2001年公布了《新巴塞尔协议》征求意见稿,并将于2005年之前全面实施。较之88年老巴塞尔协议,新协议提出了更复杂、更加具有风险敏感性的框架和管理规则。在信用风险方面,新协议提出了标准方法和基于内部评级的基础方法和高级方法,强调了“最低资本要求、外部监管、市场约束”三个支柱在现代监管体制中的作用,进而提出了衡量资本充足比率的新思路、新方法。以上这些管理思想和管理技术手段上的进步对我国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巴塞尔协议的产生和关注重点 1975年9月,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出台。这个协议极为简单,核心内容就是针对国际性银行监管主体缺位的现实,突出强调了两点:1、任何银行的国外机构都不能逃避监管;2、母国和东道国应共同承担的职责。这一协议的实质仅仅是国际清算银行的一个关于国际间银行监管的原则性声明而已,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内容。 1983年5月,修改后的《巴塞尔协议》推出,这个协议基本上是前一个协议的具体化和明细化,比如明确了母国和东道国的监管责任和监督权力;分行、子行和合资银行的清偿能力、流动性、外汇活动及其头寸各由哪方负责等。 1983年的巴塞尔协议确定了监管的总体思路是“股权原则为主,市场原则为辅;母国综合监督为主,东道国个别监督为辅”;但总的来说依然缺乏具体可行的监管标准。这一时期的关注重点主要在于确立国际监管合作的框架和操作原则。 二、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和风险管理思想的确认 1988年7月,国际清算银行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该协议就是国内经常提到的巴塞尔协议,但是由于该报告近年历经修订,我们将这一协议称为88年协议。协议颁布的重要的目的有两个:一是通过制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规定出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以保障国际银行体系健康而稳定地运行;二是制定统一的标准,以消除国际金融市场上各国银行之间的不平等竞争。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合规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合规 一、巴塞尔委员会划分了八大风险种类: (一)信用风险: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银行在信贷经营与管理过程 中,实际收益目标与预期收益目标发生背离,有遭受信贷损失的一种可能性。1.相似概念:信贷风险(在信贷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使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造成银行贷款本金、利益损失的可能性,是一种狭义上的信用风险。 2.二者的不同点在于其所包含的金融资产的范围,信用风险包含信贷风险,还包括其他表内、表外业务,如贷款承诺、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中的风险等等。(二)操作风险: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计算机系统或外部 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包括四类: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系统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 相似概念:操作性风险:仅包括由人员因素,亦即由操作失误、违法行为、越权行为和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尽管操作性风险是操作风险中发生频率最高、占比最高的风险类型,但我们不能将操作性风险等同于操作风险。 (三)市场风险: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头寸出现亏损的风 险。 市场风险广泛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市场风险发生时,往往涉及地区性和系统性的金融动荡或严重损失,因此,市场风险往往又被为系统性风险。市场风险一般不能通过资产多样化来分散和回避,因此市场风险又称为不可分散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 资产流动性风险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进而无法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与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 负债流动性指商业银行过去的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对其产生的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风险。 (五)法律风险: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国由于法律因素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包 括法律的内在缺陷、商业银行基于错误的法律理解或法律适用而实施的商业行为、监管机构的不当法律执行等因素导致商业银行遭受诉讼的可能性。主要关注商业银行所签署的各类合同、承诺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能力。 (六)国家风险:经济主体在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贸与金融往来中,由于 别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凡是跨国境的信贷,不论其接受信贷的对象为该国政府、私人企业还是个人,都有可能遭受不同程度的国家风险,因而国险比主权风险或政治风险的概念更宽。国家风险包括主权风险和非主权风险。

浅谈商业银行存在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浅谈商业银行存在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一、商业银行一般存在的风险 1、人员配备不足风险 该风险主要是指业务机构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引发的各种非系统性管理风险。其主要表现和危害是:业务岗位的设置和管理缺乏应有的检查和制约机制,基层行人员配备达不到制度要求,混岗,兼岗、业务处理一手清等现象大量存在,业务分级授权制度无法落实,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银行内部业务操作成为“良心活”,为职业道德败坏的内部人员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形成潜在风险。 2、账户管理风险 账户管理风险是指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放松对客户开户条件的审查和账户活动情况的监督从而导致的风险。这里所说的客户既包括公司客户,也包括私人客户。该风险的主要表现为:一是不按银行账户管理有关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开户手续不全或资金性质与账户类别不符;二是不按规定与开户单位定期办理对账,使存在的问题长期难以发现;三是对长期不动户清理不及时。 3、单位预留印鉴卡片及客户签章(字)管理风险 印鉴卡管理风险主要是银行对印鉴卡管理不善,为犯罪分子所用进而盗取银行或他人资金的风险。其风险表现一是银行对单位预留印鉴卡片的管理不严,未分人保管,及时核对,相互制约;二是银行工作人员对单位更换印鉴手续的审查未按照规定要求执行,使犯罪分子得以“掉包”印鉴实施诈骗;三是由于单位人员不慎,致使印鉴为犯罪分子获取并拓制,利用银企对账和重要空白凭证等管理漏洞窃取单位资金。印鉴卡管理上存在的风险既有单一的外部作案,也有相当数量的内外勾结作案。 客户签章(字)管理风险主要是银行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客户签章要求不严,产生漏签、代签等现象,使银行资金出现风险损失。其风险表现一是银行柜员对客户签章(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尤其是对私人客户,在挂失、领用卡折、重要凭证、更改客户信息等业务中审查不严,导致出现风险时客户逃避责任、银行垫付资金的现象。二是办理业务时对授权代理现象缺乏法律意识,造成无效代理、过期代理等行为出现,一旦客户恶意逃避银行债务,就会形成银行损失的被动局面。 4、章、证、押(压)的管理风险 章、证、押管理的风险主要是会计部门章、证、押(压)保管不善,未严格执行分工制约、交接登记等制度规定的手续,为内部人员所利用,办理非法的结算业务等引发的风险。其主要表现为:章、证、押(压)未进行有效的三分管,办理结算业务一手清;岗位责任制不落实;会计业务用公章与重要空白凭证、汇票专用章、压数机、密押器、汇票凭证保管、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使用交接及相关检查登记制度未有效执行等。危害主要表现为内部作案和内外勾结,监守自盗,一旦作案得逞往往形成较大的资金损失,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5、凭证审核风险 凭证审核环节的风险包括收入凭证与支付凭证审核两大类,主要是由于对凭证要素审查不严,造成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或者使犯罪分子诈骗成功,基于票据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形

新巴塞尔协议下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中华女子学院金融系本科学年论文 《巴塞尔协议III》下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以国内商业银行为例作者__梁可桢__ 专业__金融学__ 年级___08级___ 学号_080401025_ 指导教师__刘学华__ 成绩__________ 日期2011年8月16日

指导教师评语 签字: 年月日 摘要 2008年下半年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让更多的人意识到金融企业风险管理是金融企业甚至整个经济体系赖以生存发展的关键。本文以国内商业银行为例,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探讨了以《巴塞尔协议III》为前提的商业银行运行过程中,尤其是融资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的实施与创新。文章认为,随着国内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也应该与时俱进,形成一套以《巴塞尔协议III》为指导要求的动态、集成化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希望本文的阐述能为推动中国银行业的稳健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金融监管《巴塞尔协议III》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浪潮,金融业已经成为了国家经济的核心,而银行业在金融业中处于重要的地位。金融危机之后,痛定思痛,金融从业者和学者对风险管理研究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讨论。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资金融机构纷纷抢滩登陆,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创新也日益提上了日程。如何从根本上监测和规避风险,建立一个全面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改革的关键所在。另外我国正处于变革的时期,面临较为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银行业的发展相对落后,缺乏相应的风险管理经验。所以,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面对的风险其表现形式更为特殊,这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创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在这样的背景下,结合《巴塞尔协议III》对银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新法律法规,展开了对我国商业风险管理的研究,旨在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创新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 (一)商业银行风险 商业银行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其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产生偏差从而招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处理等方法,预防、回避、分散或转移经营中的风险,用最低成本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行为。 (三)商业银行主要可控风险种类 商业银行可控风险,指的是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内部结构治理等方法,进行影响及控制的风险。与一般企业相比,商业银行的可控风险主要有以下三类。 1、操作风险 中国银监会2007年5月14日印发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中,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银行的借款人或债务人不能或不愿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到期债务偿还义务的潜在可能性。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信用风险限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获得最高的风险调整收益。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信用主要分为道德风险和企业风险两大类。其中,道德风险来源于信息不对称,即银行由于缺乏对借款者借款目的和用途的完全了解而产生了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企业风险则是由于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而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

商业银行行业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行业风险管理 行业是国民经济中处于宏观与微观经济之间的一个部分或层次,包括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大至门类、部门,小至行业。由于产业周期及国家产业政策等决定了产业内企业的生存条件与发展状况,进而影响到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因此,加强产业风险管理对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意义重大。 行业风险管理作为信贷投入的首道风险控制关,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最基础、最直接的工作,也是国际银行业界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爆发的巴西金融危机、美国房地产危机和东南亚金融危机,促使世界银行组织更加关注信贷资产组合中的产业聚集性风险。如新巴塞尔协议把产业风险管理的基本思想和技术作为在全球同业推广的核心内容:"风险可表现为 信贷过于集中在某些产业经济领域或地区,使放贷银行经不起某一特别产业或地区的衰退所带来的打击";"对银行来说,重要的是弄清并计量其在不同产业经济领域和地区中的风险,以便管理部门了解存在的风险并能在需要时调整余额"(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文件汇编,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9月)。鉴于银行授信过于集中在某些特定的产业可能产生的风险,世界银行关于风险集中度管理指引也建议,银行在任何产业的敞口集中度超过资本的5%,都应当引起关注,并且要定期对这些产业出现的可能影响偿还能力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国际上各主要商业银行亦都很重视对产业系统性风险释缓和控制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并将产业风险分析作为对贷款企业分析的基础。比如,第一劝业银业设立了产业调查部,对各产业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价,评估时采用产业调查部分析的结果;美国花旗银行对作为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都分别设有产业评估专家组,凡涉及某个产业的贷款,必须要得到该产业专家的确认。 根据国家产业调控的要求以及自身风险管理的需要,目前国内一些商业银行已经在产业分析与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有商业银行已经着手建立产业风险的评价、监测和预警系统;有的银行近年来为适应国民经济增长方式和宏观经济调控方式的改变,率先在国内银行同业成立了产业分析中心,加大了信贷的产业结构、区域结构调整力度。尽管如此,产业分析及风险管理仍旧是现阶段银行信贷评审中的薄弱环节,存在许多尚待解决的问题。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5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10年6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8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当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前款所指企事业法人包括除商业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上述四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商业银行持有的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以及通过衍生产品等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暴露应纳入集团客户授信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六条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原则。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三)预警原则。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

巴塞尔协议对中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的影响

新巴塞尔协议对中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的影响 论文摘要: 自商业银行产生,风险就与之相伴、形影不离。作为现代国际统一银行管理标志的《巴塞尔协议》,在全球银行业风险管理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2004年6月,《新巴塞尔协议》的出台,对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将面临新的挑战。本文分析了《新巴塞尔协议》主要的新规定;指出了《新巴塞尔协议》对中国的影响。 关键词: 《新巴塞尔协议》; 商业银行; 风险管理 正文: 一、《新巴塞尔协议》主要的新规定 2004年6月26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终稿正式通过,这标志着国际金融界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与1988年老协议相比,《新巴塞尔协议》的内容更加广泛而复杂,在保持了对银行最低资本要求的同时,还加大对银行监管力度以及对银行实行更严格的市场约束,也就是所谓的新协议的三大支柱,具体如下: (1)最低资本要求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监管资本和资产风险权数给出了严格的定义,通过对资本的管理来约束银行的经营管理,以有效地防止商业银行业务的过度扩张,确保银行资产的质量,为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机制。通过上述的机制,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监管管理提到了一个更高的层面,向各国银行业表达了一种新的银行监管理念。 (2)监督检查 加大对银行监管的力度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第二大支柱。监管者通过检测判断一家银行内部是否能合理运行,并对其提出改进方案。监管约束第一次被纳入资本框架之中,其基本原则是要求监管机构应该根据银行的风险状况和外部经营环境,让银行保持高于最低水平的资本充足率,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进行严格的考核和控制,确保银行拥有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能有效管理自己的资本需求。银行应参照其承担风险的大小,建立起有关于资本充足整体状况的内部评价机,并制定维持资本充足率的战略;同时监管者有责任为银行各个项目的监管意见。 (3)市场纪律 市场信息披露要求对银行业的约束是新巴塞尔协议第三大支柱。这要求银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使外界对银行的财务、挂历等有更全面的了解。先巴塞尔协议第一次引入了市场约束机制,让市场力量来促使银行稳健、高效地经营以及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新巴塞尔协议还要求市场对金融体系的安全进行监管,也就是要求银行提供及时、可靠、全面、准确的信息,以便市场参与者据此作出判断。根据新巴塞尔协议,银行应及时、公开披露包括资本结构、风险敞口、资本充足率、对资本的内部评价机制以及风险管理战略等内在的信息。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什么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什么 商业银行在经营的过程中也可能会遇到风险,所以要进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吧。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为减少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遭受的风险进行的管理活动。其目标是寻求最小风险下的最大盈利。其内容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决策四个方面。这四个部分,也依次是风险管理的四个阶段。风险识别是在商业银行周围纷繁复杂的宏、微观风险环境和内部经营环境中识别出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意外损失或额外收益的风险因素。风险分析与评价是预计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可能给银行造成的损失或收益的大小,进而确定银行的受险程度。风险控制是在风险发生之前或已经发生时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以减少风险损失、增加风险收益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风险回避、风险抑制、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的保险与补偿。风险决策是在综合考虑风险和盈利的前提下,银行经营者根据其

风险偏好,选择风险承担的决策过程。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不可缺少的部分。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依次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决策四个方面。 1、风险识别是在商业银行周围纷繁复杂的宏、微观风险环境和内部经营环境中识别出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意外损失或额 外收益的风险因素。 2、风险分析与评价是预计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可能给银行造成的损失或收益的大小,进而确定银行的受险程度。风险控制是在风险发生之前或已经发生时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以减少风险损失、增加风险收益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风险回避、风险抑制、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的保险与补偿。 3、风险决策是在综合考虑风险和盈利的前提下,银行经营者根据其风险偏好,选择风险承担的决策过程。 4、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不可缺少的部分。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策略 (一)风险分散

浅析基层商业银行柜面操作风险管理

浅析基层商业银行柜面操作风险管理 多年来,柜面业务一直是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面向客户提供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收入和产品服务,同时还是银行营销产品,联系银行和客户的主要渠道和纽带之一,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电子银行、自助设备等业务的普及程度还不够高,因此,基层网点柜面运营是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基础,而基层网点柜面操作则是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重要关口。如何有效地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成为摆在我们面前重要的课题。笔者结合会计岗位的工作实践,从柜面业务操作风险表现与存在的问题出发,浅谈一下对构筑柜面业务风险防范机制的几点认识。 一、基层网点柜面操作风险的主要表现及成因 (一)服务风险。在商业银行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 一线柜面作为商业银行的服务窗口, 既代表着银行的品牌、形象, 同时也被置于公众、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之中, 一方面, 各商业银行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柜员服务质量的考核,对服务不当造成客户投诉的予以重罚;另一方面,客户对银行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格局下,柜员在服务过程中承受着巨大的压力,面对部分客户的无理要求,由于担心与客户发生冲突,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 放弃原则,屈从于客户的要求, 很可能埋下了风险隐患。 (二)发展风险。一方面,健全的会计制度是规范、保障和促进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的前提,制度不健全会直接形成会计管理上的真空,加大银行经营风险。原则上新业务品种的开办必须有相应的会计制度来保证,但往往新业务在试办过程中,由于对其认识不足,在制度制定时很难考虑周全,有时甚至就没有相关制度来规范,使得一些新业务品种在试办过程中面临着较大风险。并且由于柜面业务品种的不断增多,新业务的普及,但其相应的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分散在各类业务条线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会计核算制度当中,制度过多、过散,查找困难,柜员学习和执行这些制度有一定的难度,在实际操作中极不规范,潜伏着很大风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基层网点均承担着上级行下达的指标任务, 其中存款规模指标在业绩考核中占较大的权重。考虑到柜面工作的特殊性, 基层行往往将储蓄存款任务分解下达到客户经理、柜员名下。客户经理、柜员为完成目标任务,在客户营销过程中,常会做一些有违原则的"承诺", 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的柜员很难拒绝配合,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风险隐患。 (三)人员风险。由于会计工作政策性强,特别是随着新品种、新业务的不断推出,制度及操作变化较大,对柜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要求柜员必须熟悉有关制度并及时补充新的制度。一是在综合柜员制下,柜员单人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品种增加、业务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

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

新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新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作者:tzyy1 --基于经济资本的风险管理考评体系RAROC模型研究 【摘要】: 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推进,中国银行业将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全面迎接银行风险管理的挑战。而另一方面,国际先进银行历经几十年研究和创新发展,已经形成了《新巴塞尔协议》下以RAROC为核心的,用于经济资本分配和绩效评估的风险资本框架。然而,国内学术界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缺乏比较系统的研究。本文正是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研究的,从风险与经济资本的关系引入介绍经济资本的定义,分析了经济资本的计量,并阐述了经济资本的作用。接着以RAROC模型为基础,对银行经济资本的计量、分配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最后基于RAROC模型在我国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前景,结合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不断深化的新形势,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及RAROC的建议。 【关键词】:新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经济资本的计量;RAROC模型; 【正文】: 一、新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间,银行管理领域发生的最为显著的变化是,银行的管理重点逐渐从传统的资产负债管理过渡为以风险计量和风险优化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为了促进国际银行体系的稳健与安全,维护平等竞争的国际环境,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于1988年颁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简称1988年协议)。1988年协议提出了“资本充足率”(注1)的概念,并规定了8%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形成了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随着金融市场金融风险的发展,委员会于1996 年推出了《〈资本协议〉关于市场风险的修订案》,将市场风险也纳入银行风险管理体系。2004年6月,代表国际银行业新的监管趋势和要求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正式对外公布。 为了应对巴塞尔资本协议对国际银行业的监管要求,增强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可以预见,资本监管将成为中国银行也目前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资本充足率决定银行资产业务的规模,银行的市场准入和机构设置,从而决定了银行的价值和利润。银监会颁布实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国内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将迫使国内银行必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必须考虑如何高效地分配资本、配置资产,尽可能在有限的银行资本约束下,以一定的风险来获得银行业务的最大展开和银行价值的最大化。 因此,在资本约束条件下,如何用有限的资本支撑起相对多的规模,进而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是摆在我国商业银行管理者面前的重大课题。在此背景下,对银行经济资本计量及分配进行研究,即具有了比较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风险管理与经济资本的关系 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无论是传统的信贷业务还是包括表外衍生品业务在内的现代银行业务,风险是银行经营过程必须面对和控制的因素,银行必须准确地识别、计量、管理和控制各种可能的风险以及给银行带来的潜在损失。随着现代风险计量和管理实践的发展,VaR(注2)自1993 年被正式提出以来,逐步被应用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计量,并被巴塞尔协议认可和推荐,已经逐渐成为金融风险计量的统一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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