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维护和提升我行的声誉和形象,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和我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并表管理办法》、《中国工商银行风险报告制度》有关规定以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银行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管理,是指根据声誉风险管理目标和规划,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事件的妥善处置,为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 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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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防第一原则。声誉风险管理首先是事前管理,必须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识别、评估现有和潜在的各种声誉风险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

(二)积极主动原则。应按照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创建、维护、巩固和提升我行的良好声誉。处置声誉事件时应当迅速反应,果断作为,争取主动。

(三)全局利益原则。在管理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时,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对我行中心工作和整体发展目标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

(四)及时报告原则。对于各类声誉事件,各当事机构和员工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行直至总行如实报告,严禁各类拖延和瞒报行为。

(五)全员参与原则。声誉风险管理涉及银行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全行每个机构、部门和员工都负有维护我行声誉的责任,都应该积极防范声誉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各境内外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各控股机构等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所有机构。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相应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是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通过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协助,负责制定与我行战略目标相匹配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监督战略和政策的执行,确保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我行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承担的其他声誉风险管理职责。

第七条高级管理层负责领导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审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和特别重大声誉事件处置方案,确保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第八条总行办公室是全行声誉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声誉风险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我行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拟订声誉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

(二)牵头协调处置全行性的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

(三)牵头组织建立声誉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监测、报告和评价机制,确保各项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正常运转。

(四)监测、评估和研究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各种因素,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示风险。

(五)负责全行声誉风险的统计分析工作,汇总和报告各类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

(六)负责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考核工作,建立声誉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体系,检查、评价全行声誉风险体系运行情况。

(七)负责新闻媒体联络,开展有效外部沟通。

第九条总行各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声誉风险管理负有直接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执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本部门员工知悉声誉风险管理相关规定。

(二)持续、充分、有效地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与本专业相关的声誉风险,并定期向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报告。

(三)实时监测与本部门业务职责相关的声誉事件并及时向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通报,负责处置涉及本部门业务职责的声誉事件,并积极配合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处置全行性声誉事件。

(四)在制定、实施本部门产品或业务政策时,充分考虑声誉风险管理的要求,对产品或业务相关政策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进行充分评估,针对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制定应对预案,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和相应的应对预案通报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其中总行各业务部门在办理新产品立项申请时,将产品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评估情况通报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新产品投产后半年内,应对实际投产产品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声誉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和相应的应对预案通报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

(五)根据识别出的声誉风险因素及时修订、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政策,有效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

(六)监督和指导本专业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一级(直属)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各境外分行、各控股机构在总行统一领导、监督和管理下,负责本辖内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执行总行关于声誉风险管理的制度、办法,并并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本机构员工知悉声誉风险管理相关规定。

(二)建立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明确辖内各部门和下属机构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持续、充分、有效地组织实施声誉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报告工作。

(三)定期向总行报告本机构声誉风险管理情况,提供有关声誉风险状况的信息。

(四)实时监测声誉事件并及时向总行报告,负责协调处置辖内声誉事件,并积极配合总行处置全行性声誉事件。

第十一条总行办公室和各一级(直属)分行、各直属机构办公室或综合管理部门作为声誉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须设置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岗位,配备具有专业素质的专职人员从事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各境外分行和各控股机构应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综合分析各声誉风险因素对集团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局部、单一的风险进一步蔓延并威胁全行的声誉。凡发生可能涉及全行的声誉风险事项的,应立即报总行。

第三章声誉风险管理内容

第十三条要对声誉风险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测、风险报告和风险评价等6个方面。

第十四条声誉风险的识别。声誉风险可能产生于银行经营管理的任何环节,通常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交叉存在,相互作用。各单位应定期汇总辖内面临的主要风险以及所包含的风险因素,并将其中可能影响我行声誉的风险因素提炼出来。重点关注但不限于以下声誉风险驱动因素:

(一)业务、产品运行中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

(二)内部组织机构变化、政策制度变化、财务指标变动、系统调整、机构裁撤变更和产品价格调整等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因素。

(三)新闻媒体报道、网络舆情动向、客户投诉、内外部审计和监管部门合规检查等揭示出的声誉风险因素。

(四)涉及司法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等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因素。

第十五条声誉风险的评估。各单位对于已经显现的声誉风险,应认真评估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同时,要综合分析潜在声誉风险因素转化为具体声誉事件的可能性,评估其对我行业务、财务状况和声誉影响,并将潜在声誉风险因素按照影响程度和紧迫性进行排序。

第十六条声誉风险的控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各单位应按照不同的类别制定具体的应对方案,并根据风险的变化情况即时进行相应的更新。

(一)对于已经发生的声誉风险,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缓释,力争将危害程度降至最低。

(二)对于评估出的可以立即化解的潜在声誉风险,应及时制定落实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时间表和具体责任人,逐项解决。

(三)对于评估出的短期内很难完全消除影响的潜在声誉风险,应制定分步化解风险的具体方案和应急预案。

(四)对于评估出的容忍度内的潜在声誉风险,应进行定期检查和重新评估。

第十七条声誉风险的监测。各单位应当实时监测各类声誉风险因素的演变和发展,在此基础上及时重新评估声誉风险管理策略和控制措施,确保声誉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十九条声誉风险管理的评价。总行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全行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根据对声誉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监测、报告等相关情况,对声誉风险进行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并将评价结果通报全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一)主要声誉风险的形成因素是否被有效识别并得到正确评估,已被识别声誉风险的状态变化是否能够被有效跟踪和重新评估。

(二)控制和缓释已被识别声誉风险的应对措施是否适当并得到有效执行。

(三)声誉风险监测系统是否运行良好,对可能发生的声誉风险是否能够及时有效预警。

(四)声誉事件的处置是否及时,措施是否妥当,应急预案是否有效。

第四章声誉事件管理流程

第二十条声誉事件作为对我行声誉的直接威胁,需要引起特别的关注。声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公众可能知悉并引发负面评价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法律风险等事件,客户的集中投诉,针对我行的谣言,网络负面舆情,新闻媒体的错误、失实和批评性报道,我行员工以及行业或交易伙伴广为公众知晓的不当言论和行为等。

第二十一条声誉事件的分级。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等因素,声誉事件分为三级。

(一)I级(特别重大声誉事件),指给我行声誉带来重大损害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国际影响或全国性影响,危及国家金融安全或我

行正常经营秩序,造成股价大幅异常波动及投资者不满,对我行某项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全局影响以及引发全国性主要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批评性报道的声誉事件。

(二)II级(重大声誉事件),指在一级(直属)分行、直属机构、境外分行、控股机构等范围内给我行声誉带来损害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区域性影响,危及我行在该地区的正常经营秩序,影响我行在该地区内某项业务开展以及引发区域性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批评性报道的声誉事件。

(三)III级(一般声誉事件),指在各一级(直属)分行各辖属机构范围内给我行声誉带来损害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危及我行在该地区的正常经营秩序,影响我行在该地区内某项业务开展以及引发当地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批评性报道的声誉事件。

第二十二条声誉事件的报告

(一)总行各部门、各一级(直属)分行、各直属机构、各境外分行、各控股机构等发生、知悉发生或接报特别重大声誉事件后,应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总行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报告,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件发生、知悉事件发生或接报后1小时。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事件,应在报告基本情况后,继续深入调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续报有关情况。对于涉及信息系统的特别重大声誉事件,统一由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整理报送。

(二)各一级(直属)分行所辖属各级机构发生或接报特别重大声誉事件后,原则上逐级报告,但对于特别紧急的重大情况,有关分支机构在向上级行报告的同时,可以直接向总行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声誉事件的处置

(一)声誉事件处置坚持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特别重大声誉事件由总行负责牵头处置,重大声誉事件由各一级(直属)分行、各直属机构、各境外分行、各控股机构负责处置,一般声誉事件由各一级(直属)分行辖属各级机构负责处置。

(二)各单位应及时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声誉事件处置小组开展工作,根据事件发展态势适时启动声誉事件应急预案。

(三)在制定和实施声誉事件处置方案时,不仅要注重切断声誉事件引发声誉风险的传播路径,更要准确掌握和考虑具体声誉事件的直接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和期望,开展有效沟通。

(四)各单位应实时监测声誉事件的发展态势,并据此及时检讨和调整处置策略,将事件发展情况和处置结果及时向上级行报告。

公司风险管控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3) 第三章风险辨识 (5) 第四章风险分析 (6) 第五章解决方案 (7) 第六章风险评估报告 (10) 第七章报告与预警 (11) 第八章风险与危机的处理 (11) 第九章监督与考核 (13) 第十章风险管控文化 (14) 第十一章附则 (14)

第一部分风险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增强公司竞争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持续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按类型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控,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控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控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包括风险管控策略、风险管控措施、风险管控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控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公司开展风险管控力求实现以下风险管控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外部,尤其是公司与股东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医药行业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五条风险管控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声誉风险管理规定

声誉风险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维护和提升我行的声誉和形象,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和我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并表管理办法》、《中国工商银行风险报告制度》有关规定以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银行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管理,是指根据声誉风险管理目标和规划,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事件的妥善处置,为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 (一)预防第一原则。声誉风险管理首先是事前管理,必须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识别、评估现有和潜在的各种声誉风险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 (二)积极主动原则。应按照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创建、维护、巩固和提升我行的良好声誉。处置声誉事件时应当迅速反应,果断作为,争取主动。

(三)全局利益原则。在管理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时,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对我行中心工作和整体发展目标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 (四)及时报告原则。对于各类声誉事件,各当事机构和员工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行直至总行如实报告,严禁各类拖延和瞒报行为。 (五)全员参与原则。声誉风险管理涉及银行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全行每个机构、部门和员工都负有维护我行声誉的责任,都应该积极防范声誉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各境内外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各控股机构等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所有机构。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相应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是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通过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协助,负责制定与我行战略目标相匹配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监督战略和政策的执行,确保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我行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承担的其他声誉风险管理职责。 第七条高级管理层负责领导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审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和特别重大声誉事件处置方案,确保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第八条总行办公室是全行声誉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声誉风险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我行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拟订声誉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 (二)牵头协调处置全行性的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

最新隧道风险管理办法资料

新蒲新区高新快线道路工程 编制: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 中建四局遵义市新蒲新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分部编制日期:二0一一年三月

隧道风险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为有效防范和规避隧道建设风险,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隧道风险管理,保证隧道施工安全,根据《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结合中建四局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参建各方通过风险计划、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落实“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的管理要求,减少风险的影响,以较低、合理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行为。 1.3、项目部以设计阶段隧道风险评估为基础,结合地质勘探新成果、超前地质预报成果、施工揭示地质情况和监控量测结果,对隧道风险工点进行动态调整。 1.4、本办法适用于中建四局遵义市道路工程项目部二分部管辖的隧道风险管理。 二、隧道工程安全方针与目标 2.1、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2.2、安全管理目标: 2.2.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2.2.2、杜绝责任死亡事故,责任重伤率小于0.12人/每亿元产值 2.2.3、杜绝严重塌方、突水、突泥事故; 2.2.4、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2.2.5、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3.1项目部成立隧道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技术方案组、现场工作组,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进行隧道风险管理。 3.1.1、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任刚 副组长:项目部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王建龙、梅刚;项目部总工程师唐勇;设计院总负责人卜卫国、毛志友;隧道工区工区长曹国强。 组员:工程副部长张庆余;安全部陈小霞、郑勇;隧道工区副工区长姚凯、成员范俊杰、毛济成、岳志宇、王维、龙志豪;各个隧道施工队队长以及外聘专家等。 3.1.2、技术方案组 组长:项目部总工程师唐勇 组员:项目部工程部长赵永亮;隧道工区长曹国强;副工区长姚凯;施工员毛济成、岳志宇以及各隧道施工队技术负责人。 3.1.3、现场工作组 组长:隧道工区长曹国强 组员:隧道副工区长姚凯;成员范俊杰、岳志宇、王维、龙志豪、毛济成。 3.2、工作职责 3.2.1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隧道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2)组织相关单位分别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开展风险评估工作;(3)审批技术方案组提报的I级风险隧道施工技术方案;

银行2021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银行2021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银行2021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尊敬的__领导: 时间飞逝,转眼间我们就迎来了20__年。回顾去年的工作,一年的时间,在行领导以及党支部的带领下,积极服从支行及科室领导经理以及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主动的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各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现将本年度的工作述职如下: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与业务素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学习各种理论知识。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正确价值观,人生观。思想上,我时刻了解时事动态,学习理论知识,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已的头脑。通过认真的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的重要精神,领会其重要思想,并将其灵活运用到指导我的工作和学习中。 一年以来,我在行动上自觉践行“诚于心,信于行“的服务的宗旨,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在平时工作同,我也比较注重团结同志,因为我深信工作不是一个人干出来的,只有好的团队才能为客服提供更好的服务,才能为我们银行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在工作之余,我也积极地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金融业务知识,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

一年前的我对自己或许还有些疑惑,半路出家,对金融知识一片空白的我倒底能不能干好金融工作。这一年间,通过对银行、会计、保险、证券及理财等知识的全方位学习,让我在金融方面的知识积累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对于干好以后的工作也更多了一分自信。 2、当好助手,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 在工作上,通过思想认识上的提高使我更加认真的对待本职工作,勤于实践,业务技能不断增长,工作能力不断加强,兢兢业业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今年这一年的时间里,我们积极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深知:信贷资产的质量事关整个成都银行的发展大计,过去的几年,在“二次创业”、“五年规划”发展新思路的指引下,整个成都银行各项业务实现了年均30%以上的增长,现在上市工作也在积极的筹划当中,我们更不能因为我们的原因而拖了整个成都银行的后腿。 3、从严律己,积极发挥党员在群众中的表率作用。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深知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仅关乎我自己、更关乎党组织的形象。党员的表率作用发挥得越好,我们整个支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也就越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也才能落实得越好。 因此,在工作中,我处处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位置,真正做到了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率先垂范。在工作中遇到不懂之处,能主动向领导和同事请教,不足之处能

风控流程管理制度(贷前)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严格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保持公司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风险管理原则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原则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控制业务风险最重要的措施。要在完善各项业务的操作标准流程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公司内部业务的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如申报表、资信调查报告、风险预警报告等,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确立,并要求每个环节认真落实。 二、风险控制体系完备,组织构架科学合理的原则 业务风险控制为综合风险控制体系。构建一个公司风险管理部门监管,每一级都具有完整的制度、流程和控制手段,从组织结构上严控业务风险。 三、职业道德教育与奖惩结合的原则 加强对业务从业人员以及负责人的职业道德教育,以提高风险控制意识,增强对公司忠诚度。在业务风险控制中,应坚持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四、规范性、严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在规范制度,严格按各项流程管理的同时,也应注意突出业务快速、灵活的特点,发挥其便捷的服务功能。这就要求业务机构和公司风控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既严格按规章程序办事,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

作灵活性,最大限度地简化手续和环节,优质高效做好服务客户的工作。 五、综合控制风险原则 业务管理涉及面广,应发挥综合管理的优势,采用各种手段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和制度,最大限度控制、减小业务的风险。根据公司业务风险管理需要,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作为公司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措施,各经营负责人员及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章风险控制贷前程序 适用于大额业务或期限较长业务。 一、准入判断 业务人员接到客户申请后,部门负责人与其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判断企业是否具备准入条件。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在必要时,可与业务人员同时与客户初步接洽。 二、资信调查 准入判断审查合格的项目,由业务人员进行资信调查工作,并形成 资信调查报告。资信调查报告须经主协办人员、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进 行审核签字确认。经资信调查审查合格的项目,经办人员按公司规定报 送审批。 主要对借款人的收入情况、还款来源等进行系统调查的同时,还要对借款人的信用高低进行评估、财务分析,以确定借款人将来按照合约规定及时偿还贷款的意愿和能力。其内容包括:品德、才干、经营情况、经营环境等,根据分析的结论,确定授信额度,评估还款能力,预测未来盈利趋势,形成贷前调查报告。 三、项目审查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维护公司形象,促进公司稳健稳定,根据《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保监发〔2014 〕15 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声誉风险,导致出现对公司不利舆情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四条公司通过声誉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应对和控制声誉事件,防止个体声誉事件影响行业整体声誉,消除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的隐患。注重事前评估和日常防范。 第二章? 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其职责包括: (一)确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政策; (二)配备与本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 三)培育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 四)根据公司治理原则其他应由董事会履行的声誉风险管理职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发挥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工作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过程中的报告、决策、响应和执行效率。 第七条公司管理层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和实施机制,明确声誉风险管理的具体流程及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 (二)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 (三)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业务流程、重大外部事件的声誉风险评估及其应对预案,以及重大声誉事件的处置方案; (四)确保公司制定并实施相应培训计划,使员工接受声誉风险教育; (五)决定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决定追究对声誉风险管理问题负有责任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按照声誉风险监管的要求,落实有关监管措施。 第八条法律合规部是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实施公司声誉风险评估,提出防范声誉风险的综合建 议; (二)负责公司日常舆情监测,及时识别并报告声誉风险; (三)负责公司有关声誉事件的研判与核查,提出处置声誉事件 的综合建议; 四)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披露和舆论引导,控制声誉事件影响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2-

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 -3-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41797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董事会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合规稳健经营理念,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将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战略规划的实现。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贷款法》、《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贷款公司集合资金贷款计划管理办法》、《贷款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公司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思想是:追求稳健,以适度承担风险获得适中的回报;反对不计风险盲目追求高收益的激进经营行为;果断把握较低风险较高收益的市场机会,实现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的平衡。 第三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风险管理体系,树立风险管理理念,确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制订详实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程序,及时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 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如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二)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三)完善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五)适当的风险资本分配机制。 第四条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是: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倡导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二)创建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机制,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有效风控的同时兼顾效率、价值的均衡,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确保贷款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三)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降低公司经营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支持业务拓展和创新,保障公司的经营目标的实现;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保证担保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三条担保业务流程主要包括: ? 客户申请 ? 担保立项 ? 项目初审 ? 会议评审 ? 担保审批 ? 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 跟踪监督 ? 解除担保(代偿追偿) 第三章客户申请与立项 第四条客户咨询和申请由业务部受理,程序是: 1、客户经理与来访客户交谈,根据客户口述的情况,登记《申保单位信息采集表》,同时登录《担保项目审理进展表》和《申保项目受理一览表》。

2、客户经理向客户提供《担保业务指南》并解释有关内容,提出忠告和有关承诺; 3、按照立项条件预审借款主体资格、信用记录、会计报表或有关填报数据以及与借款、反担保有关的证明材料。 4、初步评价立项条件,必要时,进行预审资信测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报业务部经理予以立项,通知客户填报《贷款担保申请书》并附报初审有关资料,同时交付评审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告业务部经理同意后,回复申保单位;重要项目报告总经理或业务副总后回复申保单位。 第五条立项条件: 1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皆可申请本公司的担保服务。下列企业(个人)原则上不予立项。 1、资信记录不良; 2、有犯罪记录的; 、自然人年龄超过60周岁; 3 4、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 5、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条申保单位在报送《贷款担保申请书》时应附报的资料(由客户经理与原件核对): 1、企业(个人)贷款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本市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隧道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部安质[2009]054号 关于印发《向莆铁路FJ-1A标隧道 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 根据铁道部《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隧道工程风险管理,现结合中铁十八局三公司向莆铁路FJ-1A标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并印发《中铁十八局三公司向莆铁路FJ-1A标隧道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隧道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通知 抄送:项目部领导各部室,存档。(共打印16份)三公司办公室 2009年9月5日印发

铁十八局三公司向莆铁路FJ-1A标 隧道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1、前言 目前,三公司向莆铁路FJ-1A标的建设正处在大干、快上、全面展开的阶段,隧道工程已全面展开,风险管理压力形势严峻。鉴于目前的形势,为更好的保证施工安全,把向莆铁路FJ-1A标建设又好又快地推进。现依据《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关于开展隧道施工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向莆铁司工程[2009]106号)文件要求,开展向莆铁路FJ-1A标隧道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工作,特制定《中铁十八局三公司向莆铁路FJ-1A标隧道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风险管理方针目标 风险管理方针:预报为先、动态管理、严格程序、预防为主。 风险管理目标:实现人员设备、工程主体、环境、工期及投资风险安全可控 3、组织机构和职责 3.1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指挥部成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四牛 副组长:杜公平、宋长毛 组员:陈友兴,袁海梁、杨桂荣、周丛和、陆学军、罗伟波、续新乡、董锟、韦性伟、孙爱国、吕少沅、张正忠、井维柱、刘福超、郑法柱、李海军

农商行全面风险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农商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农商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农商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农商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农商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农商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农商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农商行董事会

要求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农商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农商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农商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农商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农商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农商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农商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农商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

风险管理部规章制度

风险管理部规章制度 【篇一:某公司风险管理部工作职责和岗位分工】 风险管理部工作职责、权限和工作规范 一、部门职责 (一)业务审批和流程管理 1、参与贸易事项的予审批; 2、参与贸易合同的审批; 3、参与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 4、对业务部门遵守公司业务流程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存货风险管理 1、不定期地现场核查存货; 2、跟踪存货减值并提出处置建议。 (三)授信管理和重要事项调查 1、对拟授信的客户进行调查和走访; 2、对新业务的客户进行信用和履约能力调查和评估; 3、对服务商(物流、仓储)进行信用和履约能力调查和评估; 4、对重大业务亏损、货款预期不能收回和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其他重大业务过失的进行调查。 (四)货物保险管理 负责运输商品和库存商品的保险管理工作,包括: 1、制定和完善公司财产保险管理制度,监督财产保险管理制度的执行; 2、预选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负责与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 公司签订长期服务合同; 3、保险业务的安排和保险索赔工作; 4、向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进行业务咨询; 5、指导下属公司的财产保险工作。 (五)制定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1、制定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2、检查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指导下属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 (七)负责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和法律纠纷的处理 二、部门权限 (一)业务审批

1、有权要求业务部门对报送审批的业务和合同说明情况,补报资料。 2、对不符合要求的业务和合同有权提出意见,对于不按照风险管理 部意见操作的业务和起草的合同,有权提出否决意见。对于风险管 理部提出否决意见的业务和合同,任何人员和部门均无权执行和签 订合同。 3、对于套期保值方案有权提出意见,对于未按照套期保值方案操作 的业务,有权提出否决意见。 (二)存货风险管理 1、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对存货进行现场核查。 2、对存货进行现场核查时,有权要求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 派员协助。 3、有权要求公司有关部门提供存货的有关数据和资料。 4、有权对存货管理的安全性提出意见。 (三)授信管理和重要事项调查 1、风险管理部对重要事项进行调查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应 当予以协助,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所有相关资料和如实反 映情况。 2、有权根据公司与仓储和物流企业的合作情况、企业的资信状况, 对仓储、物流企业的选择使用提出意见。 3、有权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定期评价有关客户资信。风险管理部对 客户的信用评价应当作为公司有关部门的业务决策参考。 4、对重大业务亏损、货款预期不能收回和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其他重 大业务过失的进行调查后,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5、因重大业务亏损、货款预期不能收回和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其他重 大业务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并已经查实责任的,应当作为有关部 门和人员奖惩、聘免的依据。 (四)货物保险管理 1、除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选择、以及重大保险事故的索赔之外,有权自行安排货物保险的各项管理工作。 2、有权指导货物的投保操作工作; 3、有权要求下属公司提供财产投保情况的数据和资料。 (五)制定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1、有权调查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被调查的部门和人员应 当予以配合。 2、有权完善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各项风险管理制度。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xx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维护和提升我行的声誉和形象,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我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我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我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管理,是指根据声誉风险管理目标和规划,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事件的妥善处置,为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三条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一)预防第一原则。声誉风险管理首先是事前管理,必须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识别、评估现有和潜在的各种声誉风险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二)积极主动原则。应按照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创建、维护、巩固和提升我行的良好声誉。处置声誉事件时应当迅速反应,果断作为,争取主动。(三)全局利益原则。在管理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时,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对我行中心工作和整体发展目标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四)及时报告原则。对于各类声誉事件,各当事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行及银监

部门如实报告,严禁各类拖延和瞒报行为。(五)全员参与原则。声誉风险管理涉及银行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全行各单位和全体干部员工都负有维护我行声誉的责任,都应该积极防范声誉风险。 第二章组织领导及相应职责 第四条董事会是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通过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协助,监督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的执行,确保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第五条高级管理层负责领导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审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和特别重大声誉事件处置方案,确保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第六条建立声誉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黄美静 副组长:刘金辉、李耀忠、王洪刚、崔洪彬、谢世平、胡汝森 成员:闫树生、秦景良、孙茂新、张春侠、崔金海、高军、刘德福、赵秀英、赵金龙、边志军 总行纪检监察室是全行声誉风险的牵头部门。 具体分工:债券、操作和挤兑风险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安保突发事件由安全保卫部负责,信贷风险由贷款经营部负责,吸存违规由存款经营部负责,服务及案件由纪检监察室负责,遇有媒体、网络曝光事件由办公室和相关部室负责,稽核部负责声誉风险的检查、评估、报告及风险提示。

(风险管理)隧道风险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有效防范和规避隧道建设风险,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隧道风险管理,保证隧道施工安全,根据《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结合云桂铁路云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的隧道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参建各方通过风险计划、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落实“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的管理要求,减少风险的影响,以较低、合理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行为。 1.3 公司以设计阶段隧道风险评估为基础,结合地质勘探新成果、超前地质预报成果、施工揭示地质情况和监控量测结果,对隧道风险工点进行动态调整。 1.4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辖的隧道风险管理。 2 管理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成立隧道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技术方案组、现场工作组,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进行隧道风险管理。 2.1.1 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主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设计院主管副院长、监理公司总监、施工单位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公司工程、安质部长,段落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设计院项目经理、监理站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外聘专家 2.1.2 技术方案组 组长:公司总工程师 组员:公司工程、安质部长,段落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施工单位总工程师 2.1.3 现场工作组 组长:段落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组员:段落指挥部副指挥长、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工程部长、项目分部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监理组长 2.2 工作职责 2.2.1 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隧道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2)组织相关单位分别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3)审批技术方案组提报的I 级风险隧道施工技术方案; (4)检查、监督、协调和处理隧道风险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负责事故抢险组织、指挥等工作。 2.2.2 技术方案组职责: (1)审查I 级风险隧道施工技术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批; (2)审批II 级风险隧道施工技术方案; (3)分级建立专家评审组,组织I、II 级风险隧道施工技术方案论证; Ⅰ、Ⅱ级风险隧道专家组成员为:院士、设计大师、院校教授、国内知名隧道、地质专家各参建单位隧道技术负责人。。 (4)检查技术方案落实情况。 (5)定期组织专家对重大疑难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检查。 (6)根据现场工作组提报的资料,动态调整隧道风险等级。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深圳市泰源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制度 为防范和控制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经营风险,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担保手续。 1、严格保前审查、保审分离制度,明确责任,堵塞风险漏洞。严格执行保前调查,保中跟踪制度,杜绝人情担保。 (1)被担保企业,除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及从业人员外,还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产品销路好,效益明显,有名符其实的注册资本,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原则上要求企业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2)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50%,在金融部门无不良记录; (3)贷款申请必须如实写明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及还款计划。 经审查具备以上(1)至(3)项条件方可提供担保服务。 (4)被担保企业必须按申请担保贷款的用途使用资金,定期向担保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报告贷款使用及经营效益情况。 (5)有效担保期间,工作人员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 2、严格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公司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余额1%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 3、严格掌握担保额度。重点为本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小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一般担保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期限在一年以内。 4、公司对贷款企业实行A、B角审查,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上报意见以后集体进行决策。 二、认真落实反担保措施。

1、按照“四易”的原则〈易于变现、易于评估、易于操作、易于触动受保人利益〉的原则确认反担保物。 2、在设定反担保物时,首先以股东和法人代表个人财产作抵押,以增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和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三、强化工作人员风险意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1、公司工作人员对由于审查不严、循私舞弊等原因给公司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的,视其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工作人员违反一次工作纪律,给予警告处分,违反两次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的20%,违反三次予以辞退。 3、在业务工作中,出现一起担保逾期贷款,扣发客户部经理20%基本工资、经办客户经理30%基本工资,其他相关人员扣发效益工资,从应还款月份起直至全部还款为止。 4、出现一笔赔付损失,按20%扣发经理、审查员一年的基本工资,按经理、审查员各20%、其他人员各10%扣减风险金;出现两次赔付损失,经理要引咎辞职,审查员予以辞退。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深圳市泰源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日 深圳市泰源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投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规范公司业务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所有融资担保、投资、咨询等业务。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维护和提升我行的声誉和形象,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和我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并表管理办法》《中国工商银行风险报告制度》有关、规定以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银行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管理,是指根据声誉风险管理目标和规划,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事件的妥善处臵,为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一)预防第一原则。声誉风险管理首先是事前管理,必须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识别、评估现有和潜在的各种声誉风险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二)积极主动原则。应按照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创建、维护、巩固和提升我行的良好声誉。处臵声誉事件时应当迅速反应,果断作为,争取主动。(三)全局利益原则。在管理声誉风险和处臵声誉事件时,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对我行中心工作和整体发展目标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四)及时报告原则。对于各类声誉事件,各当事机构和员工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行直

至总行如实报告,严禁各类拖延和瞒报行为。(五)全员参与原则。声誉风险管理涉及银行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全行每个机构、部门和员工都负有维护我行声誉的责任,都应该积极防范声誉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各境内外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各控股机构等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所有机构。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相应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是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通过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协助,负责制定与我行战略目标相匹配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监督战略和政策的执行,确保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我行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承担的其他声誉风险管理职责。 第七条高级管理层负责领导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审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和特别重大声誉事件处臵方案,确保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第八条总行办公室是全行声誉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声誉风险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我行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拟订声誉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二)牵头协调处臵全行性的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三)牵头组织建立声誉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监测、报告和评价机制,确保各项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正常运转。(四)监测、评估和研究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各种因素,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示风险。(五)负责全行声誉风险的统计分析工作,汇总和报告各类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六)负责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考核工作,建立声誉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

XX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

XX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机制,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有效维护本行的稳健运行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文件,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机构(以下简称为“本行”)。本行由XX银行及其下设各级附属机构组成。附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的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以及按照监管规定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风险是导致商业银行的资本、价值或收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通过风险识别机制,本行定期对所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并在各类风险中认定主要风险。主要风险是指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以及独立评估风险程度不高、但与其他风险相互作用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 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含国别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含信息科技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集中度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等。 风险管理是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全过程。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围绕发展战略及风险偏好,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主要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有效地实施风险管理,确保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由风险文化和组织、政策、流程、

技术管理体系等构成,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一)有效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督。 (二)适当的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限额。 (三)全面、及时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五)完善、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 (六)适当的风险资本分配机制。 (七)有效的危机处理机制。 本行通过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实现资本要求与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密切结合,有效维护本行的稳健运行和持续发展,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五条本行全面风险管理原则 (一)风险管理创造价值原则。全面风险管理目标应与发展战略目标一致,风险管理应平衡风险与收益,确保银行业务健康发展,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二)独立性原则。清晰界定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并确保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 (三)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覆盖银行整体及各产品、各业务条线、各业务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对每一类风险都有效地管理。 (四)全员参与原则。建立全员参与的风险文化和配套机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所属全体经营管理人员都应按照其工作职责参与风险管理工作,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职责。 (五)匹配性原则。确保资本水平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收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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