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维护和提升我行的声誉和形象,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和我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并表管理办法》《中国工商银行风险报告制度》有关、规定以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银行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管理,是指根据声誉风险管理目标和规划,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事件的妥善处臵,为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一)预防第一原则。声誉风险管理首先是事前管理,必须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识别、评估现有和潜在的各种声誉风险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二)积极主动原则。应按照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创建、维护、巩固和提升我行的良好声誉。处臵声誉事件时应当迅速反应,果断作为,争取主动。(三)全局利益原则。在管理声誉风险和处臵声誉事件时,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对我行中心工作和整体发展目标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四)及时报告原则。对于各类声誉事件,各当事机构和员工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行直

至总行如实报告,严禁各类拖延和瞒报行为。(五)全员参与原则。声誉风险管理涉及银行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全行每个机构、部门和员工都负有维护我行声誉的责任,都应该积极防范声誉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各境内外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各控股机构等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所有机构。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相应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是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通过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协助,负责制定与我行战略目标相匹配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监督战略和政策的执行,确保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我行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承担的其他声誉风险管理职责。

第七条高级管理层负责领导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审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和特别重大声誉事件处臵方案,确保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第八条总行办公室是全行声誉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声誉风险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我行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拟订声誉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二)牵头协调处臵全行性的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三)牵头组织建立声誉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监测、报告和评价机制,确保各项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正常运转。(四)监测、评估和研究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各种因素,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示风险。(五)负责全行声誉风险的统计分析工作,汇总和报告各类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六)负责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考核工作,建立声誉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

制和考核体系,检查、评价全行声誉风险体系运行情况。(七)负责新闻媒体联络,开展有效外部沟通。

第九条总行各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声誉风险管理负有直接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本部门员工知悉声誉风险管理相关规定。(二)持续、充分、有效地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与本专业相关的声誉风险,并定期向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报告。(三)实时监测与本部门业务职责相关的声誉事件并及时向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通报,负责处臵涉及本部门业务职责的声誉事件,并积极配合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处臵全行性声誉事件。(四)在制定、实施本部门产品或业务政策时,充分考虑声誉风险管理的要求,对产品或业务相关政策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进行充分评估,针对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制定应对预案,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和相应的应对预案通报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其中总行各业务部门在办理新产品立项申请时,将产品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评估情况通报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新产品投产后半年内,应对实际投产产品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声誉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和相应的应对预案通报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五)根据识别出的声誉风险因素及时修订、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政策,有效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六)监督和指导本专业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一级(直属)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各境外分行、各控股机构在总行统一领导、监督和管理下,负责本辖内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总行关于声誉风险管理的制度、办法,并并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本机构员工知悉声誉风险管理相关规定。(二)建立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明确辖内各部门和下属机构在声誉风险管理中

的职责,持续、充分、有效地组织实施声誉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报告工作。(三)定期向总行报告本机构声誉风险管理情况,提供有关声誉风险状况的信息。(四)实时监测声誉事件并及时向总行报告,负责协调处臵辖内声誉事件,并积极配合总行处臵全行性声誉事件。

第十一条总行办公室和各一级(直属)分行、各直属机构办公室或综合管理部门作为声誉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须设臵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岗位,配备具有专业素质的专职人员从事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各境外分行和各控股机构应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综合分析各声誉风险因素对集团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局部、单一的风险进一步蔓延并威胁全行的声誉。凡发生可能涉及全行的声誉风险事项的,应立即报总行。

第三章声誉风险管理内容

第十三条要对声誉风险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测、风险报告和风险评价等6 个方面。

第十四条声誉风险的识别。声誉风险可能产生于银行经营管理的任何环节,通常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交叉存在,相互作用。各单位应定期汇总辖内面临的主要风险以及所包含的风险因素,并将其中可能影响我行声誉的风险因素提炼出来。重点关注但不限于以下声誉风险驱动因素:(一)业务、产品运行中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二)内部组织机构变化、政策制度变化、财务指标变动、系统调整、机构裁撤变更和产品价格调整等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因素。(三)新闻媒体报道、网络舆情动向、客户投诉、内外部审计和监管部门合规检查等揭示出的声誉风险因素。(四)涉及

司法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等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因素。

第十五条声誉风险的评估。各单位对于已经显现的声誉风险,应认真评估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同时,要综合分析潜在声誉风险因素转化为具体声誉事件的可能性,评估其对我行业务、财务状况和声誉影响,并将潜在声誉风险因素按照影响程度和紧迫性进行排序。

第十六条声誉风险的控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各单位应按照不同的类别制定具体的应对方案,并根据风险的变化情况即时进行相应的更新。(一)对于已经发生的声誉风险,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缓释,力争将危害程度降至最低。(二)对于评估出的可以立即化解的潜在声誉风险,应及时制定落实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时间表和具体责任人,逐项解决。(三)对于评估出的短期内很难完全消除影响的潜在声誉风险,应制定分步化解风险的具体方案和应急预案。(四)对于评估出的容忍度内的潜在声誉风险,应进行定期检查和重新评估。

第十七条声誉风险的监测。各单位应当实时监测各类声誉风险因素的演变和发展,在此基础上及时重新评估声誉风险管理策略和控制措施,确保声誉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十九条声誉风险管理的评价。总行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全行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根据对声誉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监测、报告等相关情况,对声誉风险进行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并将评价结果通报全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一)主要声誉风险的形成因素是否被有效识别并得到正确评估,已被识别声誉风险的状态变化是否能够被有效跟踪和重新评估。-6-

(二)控制和缓释已被识别声誉风险的应对措施是否适当并得到有效执行。(三)声誉风险监测系统是否运行良好,对可能发生的声誉风险是否能够及时有效预警。(四)声誉事件的处臵是否及时,措施是否妥当,应急预案是否有效。

第四章声誉事件管理流程

第二十条声誉事件作为对我行声誉的直接威胁,需要引起特别的关注。声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公众可能知悉并引发负面评价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法律风险等事件,客户的集中投诉,针对我行的谣言,网络负面舆情,新闻媒体的错误、失实和批评性报道,我行员工以及行业或交易伙伴广为公众知晓的不当言论和行为等。

第二十一条声誉事件的分级。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等因素,声誉事件分为三级。(一)I 级(特别重大声誉事件),指给我行声誉带来重大损害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国际影响或全国性影响,危及国家金融安全或我行正常经营秩序,造成股价大幅异常波动及投资者不满,对我行某项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全局影响以及引发全国性主要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批评性报道的声誉事件。(二)II 级(重大声誉事件),指在一级(直属)分行、直属机构、境外分行、控股机构等范围内给我行声誉带来损害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区域性影响,危及我行在该地区的正常经营秩序,影响我行在该地区内某项业务开展以及引发区域性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批评性报道的声誉事件。(三)III 级(一般声誉事件),指在各一级(直属)分行各辖属机构范围内给我行声誉带来损害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危及我行在该地区的正常经营秩序,影响我行在该地区内某项业务开展以及引发当地新闻媒体和

新闻网站批评性报道的声誉事件。

第二十二条声誉事件的报告(一)总行各部门、各一级(直属)分行、各直属机构、各境外分行、各控股机构等发生、知悉发生或接报特别重大声誉事件后,应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总行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报告,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件发生、知悉事件发生或接报后1 小时。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事件,应在报告基本情况后,继续深入调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续报有关情况。对于涉及信息系统的特别重大声誉事件,统一由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整理报送。(二)各一级(直属)分行所辖属各级机构发生或接报特别重大声誉事件后,原则上逐级报告,但对于特别紧急的重大情况,有关分支机构在向上级行报告的同时,可以直接向总行声誉风险牵头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声誉事件的处臵(一)声誉事件处臵坚持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特别重大声誉事件由总行负责牵头处臵,重大声誉事件由各一级(直属)分行、各直属机构、各境外分行、各控股机构负责处臵,一般声誉事件由各一级(直属)分行辖属各级机构负责处臵。(二)各单位应及时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声誉事件处臵小组开展工作,根据事件发展态势适时启动声誉事件应急预案。(三)在制定和实施声誉事件处臵方案时,不仅要注重切断声誉事件引发声誉风险的传播路径,更要准确掌握和考虑具体声誉事件的直接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和期望,开展有效沟通。(四)各单位应实时监测声誉事件的发展态势,并据此及时检讨和调整处臵策略,将事件发展情况和处臵结果及时向上级行报告。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1

中铁二十一局一公司新建 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部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中铁二十一局一公司新建海南西环铁路海口至凤凰机场段XHZQ-2标地处海南省海口市临高县境内。10月10日开工建设至12月25日完工,为期两年的工期。我部施工里程为D1K37+226(含该墩台)~DK61+000,线路长24.4km(含有断链)。施工内容:道路改移、桥涵、路基及附属工程、其它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临和过渡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双线特大桥4座,双线大桥11座,中桥2座,钻孔桩:1695根,承台:222个,墩柱:185个。框架涵48座,框架桥4座,1座明洞85m,1个站场。区间土石方:挖方108万方,填方138万方。站场土石方:挖方156万方,其中石方31万方。地基处理:涵洞CFG桩1557根, 路基CFG桩3856根,CFG桩合计5413根,水泥搅拌桩17330根。 第二条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 ]162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铁建设[ ]70号)及业主、局项目经理部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编制而成。 2

第三条安全风险管理的意义 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是提升安全生产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当前安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全员、全过程安全风险控制能力的有效途径,对于强化安全管理基础,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规避和化解安全风险,保证安全生产基本有序,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第四条安全风险管理重点 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是在现有安全管理基础上,建立以危险源识别研判为基础,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完善各项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引入风险意识,优化工作思路,加强风险掌控,同时注重简便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促进现有安全管理标准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管理组织机构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肖继和 副组长:杨丰春陶谦周鹏宋兵石政伟 3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银行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信托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声誉风险,是指由银行保险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银行保险机构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银行保险机构声誉明显受损的相关行为或活动。 第三条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前瞻性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加强研究,防控源头,定期对声誉风险管理情况及潜在风险进行审视,提升声誉风险管理预见性。 (二)匹配性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进行多层次、差异化的声誉风险管理,与自身规模、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及系统重要性相匹配,并结合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变化适时调整。 (三)全覆盖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以公司治理为着力点,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各业务条线、所有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覆盖各部门、岗位、人员和产品,覆盖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同时应防范第三方合作机构可能引发的对本机构不利的声誉风险,充分考量其他内外部风险的相关性和传染性。 (四)有效性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以防控风险、有效处置、修复形象为声誉风险管理最终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及时高效的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机制,确保能够快速响应、协同应对、高效处置声誉事件,及时修复机构受损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四条银行保险机构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监管。 第二章治理架构 第五条国有、国有控股的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声誉风险管理各个环节。已建立党组织的民营资本或社会资本占主体的银行保险机构,要

声誉风险管理规定

声誉风险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维护和提升我行的声誉和形象,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和我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并表管理办法》、《中国工商银行风险报告制度》有关规定以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银行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管理,是指根据声誉风险管理目标和规划,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事件的妥善处置,为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 (一)预防第一原则。声誉风险管理首先是事前管理,必须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识别、评估现有和潜在的各种声誉风险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 (二)积极主动原则。应按照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创建、维护、巩固和提升我行的良好声誉。处置声誉事件时应当迅速反应,果断作为,争取主动。

(三)全局利益原则。在管理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时,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对我行中心工作和整体发展目标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 (四)及时报告原则。对于各类声誉事件,各当事机构和员工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行直至总行如实报告,严禁各类拖延和瞒报行为。 (五)全员参与原则。声誉风险管理涉及银行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全行每个机构、部门和员工都负有维护我行声誉的责任,都应该积极防范声誉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各境内外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各控股机构等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所有机构。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相应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是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通过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协助,负责制定与我行战略目标相匹配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监督战略和政策的执行,确保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我行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承担的其他声誉风险管理职责。 第七条高级管理层负责领导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审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和特别重大声誉事件处置方案,确保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第八条总行办公室是全行声誉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声誉风险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我行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拟订声誉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 (二)牵头协调处置全行性的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

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按照路局《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京铁办〔20XX〕131号)要求,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与现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做法有机融合,突出安全风险管理基础、过程控制和应急处置,建立科学的安全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和控制体系,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结合我段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组织领导1.段成立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由段长、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任常务副组长,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段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推进工作。2.段成立安全风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安全科负责,组织识别研判、发布段安全风险控制项点,督促指导各科室、车间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车间、班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由劳动人事科负责,组织落实全段安全风险管理达标评估考核。3.各车间是车间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车间、班组安全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车间、班组建设,加强职工作业管理、规范职工作业标准化

行为,激励职工争创“标准化达标岗位”,制定本车间安全风险项点、控制措施、责任班组、责任人,组织实施各班组安全风险管理达标考核工作。二、全面加强安全风险意识教育1.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培训计划。职工教育科负责,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和事故案例,认真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基础理论、基本规章和各项管理标准培训计划,使全体干部职工掌握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了解本岗位及作业中的主要危害因素和安全风险,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同时,要以应知应会、岗位实作和应急处置为重点,认真制定高速铁路房建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计划,梳理完善电气化区段作业、春检、人身、防洪、消防、防寒过冬、冬季焚火、职业健康、春运临客等培训教材,规范各岗位培训内容,通过实作模拟、案例教学、交流研讨等形式,提升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全员岗位适应性培训、“三新”人员培训、班组长培训和季节性专项培训,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严格各类培训的考试考核,确保培训效果。2.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党群办公室负责,采取专题研讨、报刊专栏等形式,通过安全风险知识竞赛、选树“十大岗位标兵”等活动,培育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大如天”和“安全责任重于山”的安全理念,自觉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形成人人讲安全、文化促安全、合力保安全的工作氛围。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三点共识”,认真落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维护公司形象,促进公司稳健稳定,根据《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保监发〔2014 〕15 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声誉风险,导致出现对公司不利舆情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四条公司通过声誉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应对和控制声誉事件,防止个体声誉事件影响行业整体声誉,消除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的隐患。注重事前评估和日常防范。 第二章? 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其职责包括: (一)确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政策; (二)配备与本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 三)培育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 四)根据公司治理原则其他应由董事会履行的声誉风险管理职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发挥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工作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过程中的报告、决策、响应和执行效率。 第七条公司管理层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和实施机制,明确声誉风险管理的具体流程及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 (二)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 (三)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业务流程、重大外部事件的声誉风险评估及其应对预案,以及重大声誉事件的处置方案; (四)确保公司制定并实施相应培训计划,使员工接受声誉风险教育; (五)决定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决定追究对声誉风险管理问题负有责任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按照声誉风险监管的要求,落实有关监管措施。 第八条法律合规部是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实施公司声誉风险评估,提出防范声誉风险的综合建 议; (二)负责公司日常舆情监测,及时识别并报告声誉风险; (三)负责公司有关声誉事件的研判与核查,提出处置声誉事件 的综合建议; 四)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披露和舆论引导,控制声誉事件影响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职责、原则及政策要求,旨在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声誉风险事件可能对本行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和提升本行的声誉和形象。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声誉风险的管理。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声誉风险:是指由本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本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本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本行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声誉事件。 声誉风险管理:是指识别、监测和控制声誉风险和应对各种声誉事件的全过程,是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2缩写 无 3.3分类 声誉风险主要包括: 1)媒体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恶意歪曲本行形象的负面报道; 2)本行商业秘密被媒体知悉,可能或已经进行了报道; 3)在经营、管理或服务中出现了突发事件,引起了媒体关注或已经被媒体报道等。 4组织结构与职责权限 4.1组织结构图

4.2职责权限 4.2.1董事会职责 1)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并完善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 2)对重大声誉风险事件按照适时适度、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3)培育全行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 4)督促检查经营管理层有关声誉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报告路径,确保其采取必要措施,持续、有效监测、控制和报告声誉风险,及时应对声誉事件; 5)授权并听取经营管理层开展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2.2监事会职责 主要负责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行声誉风险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4.2.3经营管理层职责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中铁二十一局一公司新建 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部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中铁二十一局一公司新建海南西环铁路海口至凤凰机场段XHZQ-2标地处海南省海口市临高县境内。2013年10月10日开工建设至2015年12月25日完工,为期两年的工期。我部施工里程为D1K37+226(含该墩台)~DK61+000,线路长(含有断链)。施工内容:道路改移、桥涵、路基及附属工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临和过渡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双线特大桥4座,双线大桥11座,中桥2座,钻孔桩:1695根,承台:222个,墩柱:185个。框架涵48座,框架桥4座,1座明洞 85m,1个站场。区间土石方:挖方108万方,填方138万方。站场土石方:挖方156万方,其中石方31万方。地基处理:涵洞CFG桩1557根,路基CFG桩3856根,CFG桩合计5413根,水泥搅拌桩17330根。 第二条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铁建设[2008]70号)及业主、局项目经理部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编制而成。 第三条安全风险管理的意义

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是提升安全生产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当前安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全员、全过程安全风险控制能力的有效途径,对于强化安全管理基础,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规避和化解安全风险,保证安全生产基本有序,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第四条安全风险管理重点 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是在现有安全管理基础上,建立以危险源识别研判为基础,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完善各项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引入风险意识,优化工作思路,加强风险掌控,同时注重简便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促进现有安全管理标准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管理组织机构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肖继和 副组长:杨丰春陶谦周鹏宋兵石政伟 成员:房秀江王永寿牛建新马立学井世龙韩艳李国兴 管理组织机构图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94889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维护和提升我行的声誉和形象,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 指引》和我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并表管理 办法》《中国工商银行风险报告制度》有关、规定以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银行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管理,是指根据声誉风险管理目标和规划, 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事件的妥善处置,为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一)预防第一原则。声誉风险管理首先是事前管理,必须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识别、评估现有和潜在的各种声誉风险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二)积极主动原则。应按照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创建、维护、巩固和提升我行的良好声誉。处置声誉事件时应当迅速反应,果断作为,争取主动。(三)全局利益原则。在管理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时, 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对我行中心工作和整体发展目标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四)及时报告

原则。对于各类声誉事件,各当事机构和员工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行直 至总行如实报告,严禁各类拖延和瞒报行为。(五)全员参与原则。声誉风险管理涉及银行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全行每个机构、部门和员工都负有维护我行声誉的责任,都应该积极防范声誉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各境内外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各控股机构等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所有机构。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相应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是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行声誉风险 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通过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协助,负责制定与我行 战略目标相匹配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监督战略和政策的执行,确保 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我行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承担的其他声誉风险管理职责。 第七条高级管理层负责领导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审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和特别重大声誉事件处置方案,确保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第八条总行办公室是全行声誉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声誉风险的日 常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我行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 拟订声誉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二)牵头协调处置全行性的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三)牵头组织建立声誉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监测、报告和评价机制,确保各项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正常运转。(四)监测、评估和研究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各种因素,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示风险。(五)负责全行声誉风险的统计分析工作,汇总和报告各类声誉风险和声誉事

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版)

***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要求,明确风险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体系,细化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强化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业务流程,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保证公司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和经济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在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的影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公司按照***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围绕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通过在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风险管理策略、风险防控措施、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各收费管理所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与原则

第五条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公司与***信息畅通,各部门之间实现真实、可靠、完整、及时的信息沟通; (三)确保经营的合法合规、内部规章制度和重大措施的顺利执行; (四)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增强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管理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运营管理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证公司全面风险防范工作及时、有效,确保公司运营管理工作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六条公司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性就是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使风险管理覆盖到公司的所有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漏洞和死角;针对性就是要从实际出发,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按照基本流程实施风险管理。 第七条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涵盖运营管理和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机制,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3 引用和参考文件 3.1 引用文件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系统全面风险管理大纲(试行)》 3.2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4 定义及缩略语 4.1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程序。 a) 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b) 战略风险:战略环境和战略管理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常见的战略风险有宏观政策及形势把握风险、战略选择风险、重大投资风险、海外投资风险、多元化经营风险、新产品开发投入风险、并购风险、声誉风险等。 c) 财务风险:融资安排、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财务管理活动中不确定性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常见的财务风险有:财务报告风险、财务控制风险、现金流风险、应收账款风险、盈利能力风险、资金管理风险、资本运作风险、税收风险、借贷风险、对外担保风险等。 d) 市场风险:市场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常见的市场风险有:需求风险、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原材料供应风险、供应商产品质量风险、客户与供应商信用风险、利率与汇率风险、产品研发、更新与升级风险等; e) 运营风险:内部流程和系统、人为或外部等不确定性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常见的运营风险有:公司治理风险、人力资源风险、流程管理风险、管理模式风险、技术风险、产品质量风险、安全环保风险、稳定风险、信息管理风险、外部事件风险等; f) 法律风险:法律环境以及相关利益主体法律行为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常见的法律风险有:国内外政治法律环境及政策风险、合同风险、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风险、法律纠纷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员工劳动关系风险、第三方责任风险等; g) 安全风险: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对安全的影响; h) 工程建设风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对工程项目的影响。常见的工程建设风险有:工程进度风险、工程质量风险、工程投资控制风险、工程采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xx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维护和提升我行的声誉和形象,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我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我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我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管理,是指根据声誉风险管理目标和规划,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事件的妥善处置,为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三条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一)预防第一原则。声誉风险管理首先是事前管理,必须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识别、评估现有和潜在的各种声誉风险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二)积极主动原则。应按照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创建、维护、巩固和提升我行的良好声誉。处置声誉事件时应当迅速反应,果断作为,争取主动。(三)全局利益原则。在管理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时,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对我行中心工作和整体发展目标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四)及时报告原则。对于各类声誉事件,各当事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行及银监

部门如实报告,严禁各类拖延和瞒报行为。(五)全员参与原则。声誉风险管理涉及银行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全行各单位和全体干部员工都负有维护我行声誉的责任,都应该积极防范声誉风险。 第二章组织领导及相应职责 第四条董事会是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通过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协助,监督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的执行,确保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第五条高级管理层负责领导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审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和特别重大声誉事件处置方案,确保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第六条建立声誉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黄美静 副组长:刘金辉、李耀忠、王洪刚、崔洪彬、谢世平、胡汝森 成员:闫树生、秦景良、孙茂新、张春侠、崔金海、高军、刘德福、赵秀英、赵金龙、边志军 总行纪检监察室是全行声誉风险的牵头部门。 具体分工:债券、操作和挤兑风险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安保突发事件由安全保卫部负责,信贷风险由贷款经营部负责,吸存违规由存款经营部负责,服务及案件由纪检监察室负责,遇有媒体、网络曝光事件由办公室和相关部室负责,稽核部负责声誉风险的检查、评估、报告及风险提示。

隧道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部安质[2009]054号 关于印发《向莆铁路FJ-1A标隧道 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 根据铁道部《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隧道工程风险管理,现结合中铁十八局三公司向莆铁路FJ-1A标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并印发《中铁十八局三公司向莆铁路FJ-1A标隧道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隧道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通知 抄送:项目部领导各部室,存档。(共打印16份)三公司办公室 2009年9月5日印发

铁十八局三公司向莆铁路FJ-1A标 隧道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1、前言 目前,三公司向莆铁路FJ-1A标的建设正处在大干、快上、全面展开的阶段,隧道工程已全面展开,风险管理压力形势严峻。鉴于目前的形势,为更好的保证施工安全,把向莆铁路FJ-1A标建设又好又快地推进。现依据《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关于开展隧道施工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向莆铁司工程[2009]106号)文件要求,开展向莆铁路FJ-1A标隧道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工作,特制定《中铁十八局三公司向莆铁路FJ-1A标隧道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风险管理方针目标 风险管理方针:预报为先、动态管理、严格程序、预防为主。 风险管理目标:实现人员设备、工程主体、环境、工期及投资风险安全可控 3、组织机构和职责 3.1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指挥部成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四牛 副组长:杜公平、宋长毛 组员:陈友兴,袁海梁、杨桂荣、周丛和、陆学军、罗伟波、续新乡、董锟、韦性伟、孙爱国、吕少沅、张正忠、井维柱、刘福超、郑法柱、李海军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实施细则

XXX公司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提高全员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条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 (二)统一性原则。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机制,制定统一的风险评估方法和程序,规范内部控制方法和流程,统一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采用统一的工具和方法描述控制措施,制定统一的测试规范开展有效性评价。 (三)适应性原则。符合经营管理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并随着经营管理情况的变化而不断修订和完善。 (四)成本效益原则。尽量做到以合理的成本取得最佳的效益。 第二章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成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领导担任,成员由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同管理部。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是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决策机构,其在风险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审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二)负责审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重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流程、相关标准、方法; (三)审定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及实施计划,指导和督促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四)制定针对公司层面重大和主要风险的管控策略和风险解决方案,包括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 (五)审批公司的风险解决方案、风险管理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对公司突发的重大风险事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的解决方案进行督促和指导; (六)负责重要内控方案的审批并提供所需的资源; (七)推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监督和评价工作,检查内控部门职能发挥的有效性,确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八)负责决定与内控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办公室在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风险管理相关工作流程和重要文档,统一和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

保险企业声誉风险管理方案办法实施详细介绍

XX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订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XX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维护分公司品牌形象、促进分公司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司《关于下发的通知》(XX发〔2015〕188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 本细则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分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声誉风险,导致出现对分公司不利舆情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四条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管理是指识别、监测和控制声誉风险和应对所有声誉事件的全过程,分公司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相关制度和机制,防范和识别声誉风险,应对和处置声誉事件。 第五条管理原则 声誉风险的管理原则是全员有责、动态预防、及时报告、审慎管理。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取向是主动防范。即通过积极主动的预防,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将利益相关方对分公司的负面评价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分公司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第六条管理目的 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积极、合理、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声誉风险的识别、监测、控制和化解,以建立和维护分公司的良好形象,推动分公司持续、稳健、健康的发展。 第七条管理部门

分公司专门设立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小组下设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 第八条声誉风险管理小组成员及职责 声誉风险管理小组由领导班子组成,监控整个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和有效性,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职责。具体职责包括: (一)指导并督促制定适用于全辖的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和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并完善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体系; (二)对重大声誉风险事件按照适时适度、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三)指导培育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 (四)督促检查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有关声誉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报告路径,确保其采取必要措施,持续、有效监测、控制和报告声誉风险,及时应对声誉事件; (五)授权并听取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开展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xx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保监发〔xx〕15号)精神,为加强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维护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结合目前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将声誉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三条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声誉风险,导致出现对公司不利舆情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四条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第五条声誉风险管理是指识别、监测和控制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的全过程。 第六条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 (一)预防第一。声誉风险管理首先是事前管理,必须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识别、评估现有和潜在的各种声誉风险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 (二)积极主动。应按照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创建、维护、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良好声誉。处置声誉事件时应当迅速反应,果断作为,争取主动; (三)全局考虑。在管理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时,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对公司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 (四)及时报告。各分支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总公司如实报告各类声誉事件,严禁拖延和瞒报; (五)全员参与。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员工都负有维护公司声誉的责任,积极防范声誉风险。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通过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制定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监督战略和政策的执行,确保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主要职责包括: (一)确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政策; (二)配备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 (三)培育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 第八条公司成立声誉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监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薂(试行) 聿第一章总则 艿第一条为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维护和提升我行的声誉和形象,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和我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并表管理办法》《中国工商银行风险报告制度》有关、规定以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银行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莆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羃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管理,是指根据声誉风险管理目标和规划,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事件的妥善处置,为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螁第四条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一)预防第一原则。声誉风险管理首先是事前管理,必须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识别、评估现有和潜在的各种声誉风险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二)积极主动原则。应按照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创建、维护、巩固和提升我行的良好声

誉。处置声誉事件时应当迅速反应,果断作为,争取主动。(三)全局利益原则。在管理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时,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对我行中心工作和整体发展目标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四)及时报告原则。对于各类声誉事件,各当事机构和员工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行直至总行如实报告,严禁各类拖延和瞒报行为。(五)全员参与原则。声誉风险管理涉及银行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全行每个机构、部门和员工都负有维护我行声誉的责任,都应该积极防范声誉风险。 肈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各境内外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各控股机构等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所有机构。 蒆第二章组织架构及相应职责 莄第六条董事会是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通过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协助,负责制定与我行战略目标相匹配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监督战略和政策的执行,确保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我行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承担的其他声誉风险管理职责。 艿第七条高级管理层负责领导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审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和特别重大声誉事件处置方案,确保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袇第八条总行办公室是全行声誉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声誉风险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我行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拟

(完整word版)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条为引导商业银行有效管理声誉风险,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维护市场信心和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银行业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声誉事件。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制定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办法、相关制度和要求,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第四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建立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监控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和有效性,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声誉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报告路径,确保其采取必要措施,持续、有效监测、控制和报告声誉风险,及时应对声誉事件。(二)授权专门部门或团队负责全行声誉风险管理,配备与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三)明确本行各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其执行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四)确保本行制定相应培训计划,使全行员工接受相关领域知识培训,知悉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主动维护银行的良好声誉。(五)培育全行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和制定适用于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办法、相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详详细细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导意见》,进一步增强风险识别、处置、应对,化解能力,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风险主要包括:签约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工程履约风险、物资管理风险、安全履约风险等;其所涉主要职能部门为市场部、经管部、财务部、工程部、物资部、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党群部等。第三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原则:过程管理、等级管理,责任原理。 第四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目标:通过全员、全面,全过程风险管控,确保公司系统运营能力、项目运营能力稳步提升;通过运用合同刚性评审管理、项目风险策划管理、工程履约动态管理等手段预防、规避、降低,化解风险,确保公司稳健发展。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五条:结合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关于风险管理组织层级划分,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由以下三层级构成: (一)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二)公司系统运营风险管理小组(各职能部门); (三)公司项目运营风险管理小组(各项目部)。 第六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成员构成:

(一)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小组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公司法律事务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它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小组组长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为风险管理办公室,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设在经管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公司法律事务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副主管担任。(二)公司系统运营风险管理小组由公司市场部、经管部、财务部、工程部、安全部等部门构成;上述各部门主管为公司系统运营风险管理小组的主要责任人,其具体组成人员由各部门结合部门实际而指定; (三)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为公司项目运营风险管理小组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协助项目经理开展项目运营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章风险管理各层级职责 第七条:结合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关于风险管理组织层级职能划分,特设定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各层级职责。 第八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定期(月、季)或不定期组织学习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组织风险案例培训; (二)依据《工程合同履约动态差异汇总表》,每月整理、汇总项目运营风险并以《风险信息汇总表》及其他方式向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或风险主要所涉系统归口部门上报; (三)每季度整理、汇总系统运营风险并以《系统风险信息汇总表》及其他方式向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或风险主要所涉系统归口部门上报; (四)组织召开公司风险管理例会;

声誉风险管理细则

声誉风险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声誉风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维护公司良好的声誉与稳定的客户关系,推进公司持续发展战略,现参照《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公司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声誉事件。 第三条声誉风险管理应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遵守公司风险管理原则,执行公司风险管理策略,是公司各类风险管理的最高级别。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 第四条董事会是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公司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及检查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风控部有关声誉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报告路径,确保其采取必要措施,持续、有效监测、控制和报告声誉风险,及时应对声誉事件。 (二)授权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声誉风险管理常设议事机构、合规风控部为公司声誉风险日常管理机构,配备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 (三)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其执行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培育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 第五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部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由合规风控部提交的声誉风险管理方案及其他董事会授权管理; (二)对重大声誉事件进行预警和紧急部署; (三)指导合规风控部有效开展声誉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四)董事会安排的有关声誉风险管理的其他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声誉风险管理情况。 第六条合规风控部职责为公司声誉风险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关注并持续跟踪法律、规则和业务的最新变化,与监管部门保持日常的工作联系,准确把握相关变化对公司声誉的影响,适时提供声誉管理建议; (二)贯彻执行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制度,负责识别、评估、监测、咨询、报告和控制声誉风险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声誉风险的排查工作,指导各部门风险控制岗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定期做好公司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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