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等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在合盛热电有限公司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检修人员和施工单位。

2 职责

2.1 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2 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2.3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3.1受限空间:合盛热电公司内各类塔、槽、罐、炉膛、锅炉、磨煤机、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票管理,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4.2安全隔绝

4.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3.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4.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4.3.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下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 。

4.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监测

4.5.1作业前30分钟内,作业单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5.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 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 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6.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4.6.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4.6.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6.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7照明及用电安全。

4.7.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4.7.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7.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

4.8监护

4.8.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内、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4.8.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8.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4.9其它安全要求

4.9.1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9.2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9.3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4.9.4受限空间外应备有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4.9.5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4.9.6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4.9.7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安规》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4.9.8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

4.9.9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4.9.10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5.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5.1.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5.1.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1.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5.1.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1.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2监护人员的职责

5.2.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5.2.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5.2.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5.2.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5.3作业人员的职责

5.3.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5.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3.3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5.3.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5.3.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

并撤出受限空间。

5.3.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

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6《作业票》的管理

6.1《作业票》由作业单位负责到厂级安环部办理。

6.2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票》,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

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6.3作业结束后,要立即将《作业票》交回厂级安环部,每丢失一份罚款作业单

位100元。《作业票》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7考核

7.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处以罚款50-500元。

7.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

合盛热电安环部 2016.07.23

受限空间作业票

编号:

作业单位申请人

作业内容

作业负责人相关单位

作业期限

年月日时分

始年月日时分止

风险分析安全措施是否执行

1 隔绝不可靠与该设备连接的物料、蒸汽、氮气、煤气管线使用盲板隔断或拆除。

2 机械伤害切断设备动力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专人负责监护。

3

通风不良

氧气不足

有毒气体

置换不合格

①打开设备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或采用强制通风

②必要时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

③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确认,严禁通入氧

气补氧。

④设备内温度需适宜人员作业(≤50℃)。

⑤有毒或窒息性气体检测(CO含量≤24ppm、 CO?含量)

氧含量达19.5~23.5%

4 未定时监测①作业前30min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

②作业过程监测时间间隔不超过2h一次(每次监测填写时间及数值),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作业中断必须重新监测。

5 触电危害①设备内照明电压应≤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12V。

②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③带电设备已全部断电、停电,并挂牌

6 防护措施不

①在有缺氧、有毒环境中,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②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

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7 通道不畅设备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监护不当①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

②统一信号,作业过程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随时联系;

9 应急设施不

足、措施不

①设备外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

用品;

②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

入设备内。

10 交叉性作业

未落实相应

安全措施

若涉及动火、高处、抽堵盲板、电气等危险作业时,应同

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11 施工条件发

生重大变化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12 遗留异物设备内作业结束后,认真检查设备内外,不得遗留工具及其它物品。

风险及措施补充

监测时间及数值

监测人:监护人签名

作业人员签字

许可人签名

安全督察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知识分享

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SG EHS3032-201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版本号:A 修订号:0.1 编制宋杨审核批准发布日期2015.10.12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生产区域内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办法,适用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公司。 2 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 量不足的空间。(受限空间台账见附录1) 3.2受限空间作业 指在受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4安全管理职责 4.1安技环保部 负责制定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归口管理受限空间作业和审核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并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4.2各单位 负责管理本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制定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和受限空间作业方案。 5管理内容 5.1 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 5.1.1安技环保部组织各单位进行受限空间辨识,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

及危险危害因素等基本情况,汇总集团公司受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5.1.2 各单位要开展受限空间辨识活动,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同时上报安技环保部。 5.1.3 各单位在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的措施,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并告知作业人员,同时要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5.1.4 各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5.1.5 各单位要根据受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5.1.6 各单位将受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集团公司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2 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批 5.2.1各单位进行临时性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填写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单(附录2),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一并上报安技环保部进行审核。 5.2.2 对于经常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各单位自行审批。经常性受限空间作业应有相应的作业管理制度,制度中包括作业流程、方案、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制度需上报安技环保部,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5.3 受限空间作业 5.3.1 受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整理版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单位的各种设备内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等)和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换言之,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有些受限空间可能产生或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沼气,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并存在缺氧危险,在其中进行作业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有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另外大部分受限空间作业面狭窄,作业环境复杂,还容易发生触电,机械损伤,淹溺和坍塌掩埋等事故 一、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2 安全隔绝清洗或置换通风监测 个体防护措施照明及用电安全监护 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受限空间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关单位对受限空间作业的职责、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单位。 2 引用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 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一九八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22号); 2.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3号); 2.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 2.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 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09〕129号); 2.6 《中国铝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中铝安委字[2007]23 号); 2.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Q/ CHALCO C022—2004); 3 定义 符合以下条件的称之为受限空间: 1、物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a、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2、危险特征(符合任一项或以上)a、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b、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c、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d、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4 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安环处负责监督实施。4.1 安环处 4.1.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方案申请及安全技术措施,由安环处负责办理施工项目安全方案审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1.2 指派监护人员与作业单位,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情况,确认合格后,现场签订“四方会签表”; 4.2 装备能源科 4.2.1 审定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进入受限空间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4.2.2 指派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情况,确认合格后,现场签订“四方会签表”; 4.3 生产控制中心 4.3.1 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协调工作,对发生的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4.4 受限空间作业单位 4.4.1 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指派监护人,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 4.4.2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 4.4.3 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4.4.4 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施工项目安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各种设备内部(炉、塔釜、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物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 a)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危险特征(符合任一项或以上) a)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b)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c) 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d) 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安全注意事项 (1)可靠隔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其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现场。 (2)切断电源 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入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上述措施采取后应有人检查确认。 (3)空气置换 凡用其他气体置换过的设备,作业前必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并对空气中的含氧量进行测定。动火作业除了将作业现场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进行测定满足动火规定外,还因及时进行通风。 (4)罐外监护 罐内作业一般应指派两人以上进行监护。监护人应了解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和火灾、爆炸情况;监护人应位于能经常看见作业场地内全部操作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操作人员;监护人除了向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岗位;发现有异常时,立即召集急救人员,设法将受害人员救出,监护人应从事的急救工作;如果没有代理监护人,即使在非常时候,监护人也不得自己进入;凡进入抢救的人员,必须根据现场的情况配备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及安全带等防护用具。决不允许不采取任何个人防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及其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2.1受限空间 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2.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3.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3.2 安全隔绝 3.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3.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3.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3 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3.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作业场所限值规定。 3.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3.4 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3.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3.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3.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3.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3.5 监测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最新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受限空间作业。 2引用标准和参考文件 GB/T-2001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Z2-2007 AQ3025-2008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公司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

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2安全隔绝 4.2.1受限空间与其它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清洗或置换

有限空间作业防范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组织技术防范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在有限空间外敞面醒目处,设置警戒区、警戒线、警戒标志,未经许可,不得入 内。 2、对任何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人员伤亡的有限空间场所作业应做到先检测后监护再进入的原则。先检测确认有限空间内有害物质浓度,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有限空间有害物质浓度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 3、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能少于3次。对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 使用过滤式面具。 4、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同时 应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5、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具备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身体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 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符合相应工种作业需要的资格。 6、生产经营单位在作业前应针对施工方案,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作业内容、职业危害等教育;对紧急情况下的个人避险常识、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的 应急救援措施教育。 7、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8、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应与监护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

流;作业人员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向监护者报告或自行撤离有 限空间。 9、当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急性中毒和窒息事故时,应急救援人员应在做好个体防护并配戴必要应急救援设备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救援。其他作业人员千万不要贸 然施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二、组织措施 1、进入各式箱、槽、罐、热交换器等容器内部工作前,应打开各孔口进行通风换气。如系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在用容器,应先冲洗置换,再用通风或吸尘装置进行通风换气,把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排除干净。如在容器内工作过程中须 接触过敏性的物质,应采取强力通风措施。 2、进入地下井、坑、孔、洞、管沟、排水沟、电缆隧道和地下维护室等处工作前,应事先了解清楚这些地段的工作环境,做好通风措施。如系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的地下,必须在工作人员下去以前,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同时设置通风或除尘装置进行彻底的通风换气,以及做好其他安全措施。 3、工作人员进入容器、槽箱内部进行检查、清洗和检修工作,必须经过部门领导人的批准和得到运行值(班)长的许可。作业时应加强通风,但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槽、罐、塔、器、炉、机、筒仓、地坑(沟)、隧道等限定空间内作业,严禁用输送 氧气的方法通风换气。 4、有限空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91519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示范文本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 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单位的受限空间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 条款。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 范 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受限空间 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生产区域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生产使用设备如塔、罐、炉、槽、釜、箱及阴井、下水道等,人员进入内部检修时,由于不通风等因素,均属危险工作,进入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为了防止中毒、窒息、灼伤、着火、爆炸等事故。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受限空间及不通风时作业的安全规范。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负责作业证的审批,作业区域所属部门监督检查进入受限空间单位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对空间作业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作业单位负责在作业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作业安全。 3.3总经理负责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批。 4、作业规范 4.1施工前需先切断 4.1.1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对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管道、设施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1.2对动力电源的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2、清洗、置换和清理 4.2.1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 4.2.2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甲醇、乙醇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4.2.3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3、采样、分析或检测 4.3.1、检修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设备内前,要对设备内的状况进行分析或检测,并符合下列条件: a.含氧量在18~21%之间;

b.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c.对危险设备内的气体或粉尘进行取样分析或检测不得早于进入设备作业前30分钟,所采取的样本应是设备内的最高浓度;工作中断后,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前应重新采样分析或检测。 d.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4、电气及安全防护措施 4.4.1、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4.4.2、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4.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4.4、在设备内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4.5、设备内作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4.4.6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加强设备内通风。 5安全监护 5.1设备外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5.2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5.3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 相关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相关记录 MTC-AQ-7.1-1/02《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各种设备内部(炉、塔釜、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物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 a)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危险特征(符合任一项或以上) a)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b)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c) 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d) 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安全注意事项 (1)可靠隔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其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现场。 (2)切断电源 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入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上述措施采取后应有人检查确认。 (3)空气置换 凡用其他气体置换过的设备,作业前必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并对空气中的含氧量进行测定。动火作业除了将作业现场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进行测定满足动火规定外,还因及时进行通风。 (4)罐外监护 罐内作业一般应指派两人以上进行监护。监护人应了解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和火灾、爆炸情况;监护人应位于能经常看见作业场地内全部操作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操作人员;监护人除了向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岗位;发现有异常时,立即召集急救人员,设法将受害人员救出,监护人应从事的急救工作;如果没有代理监护人,即使在非常时候,监护人也不得自己进入;凡进入抢救的人员,必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受限空间是指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内。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设备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 受限空间所属安全人员负责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组织施工作业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落实安

全措施,进行危害识别,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指派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起对作业条件逐项检查、确认,负责向作业人员交底。 3.“危害识别”一栏由安全人员负责填写。 4. 受限空间所属车间领导,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由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人员组织施工作业负责人进行完工验收,合格后分别在“完工验收”一栏中签名。 6.进入危险性较大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经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查、批准,安全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第六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化验分析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对氧含量进行化验分析。 2.对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及与其有关联,但未盛装过的设备,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化验分析。 3.对未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与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无关联),可不进行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化验分析,但应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其它补充安全措施”一栏注明。 4.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山东省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商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臵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分为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3.1.1 密闭设备 指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3.1.2 地下有限空间 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纸浆池(井)、下水道等。 3.1.3 地上有限空间 指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罐)、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3.2 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62712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1.2术语 1.2.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 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1.2.2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 浮筒、管道、槽车等。 ●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 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 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1.2.3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1.2.4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及生产部是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立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及具体安全要求,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清单》并实施管理,负责对本单位有 限空间作业的检测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和过程中的报检、报批工作,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相关的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 3、有限空间管理 3.1 对有限空间控制应按照“优先综合治理、其次封闭隔离、而后作业控制”的 原则进行,具体控制措施及其先后顺序如下:

18.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黄玉川煤矿 煤仓入仓检修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措施编号: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黄玉川煤矿煤仓入仓检修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 注:标红色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或删减

黄玉川煤矿煤仓入仓检修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项目(概述) 1、作业地点:(或工作范围) 2、作业内容:(目的) 3、计划作业时间: 二、现场施工组织分工 1、现场负责人(单班完成的明确具体人员名字,多班完成写明职务) 2、现场安全监护人(单班完成的明确具体人员名字,多班完成写明职务) 3、主要作业人员: 4、辅助作业人员: 三、作业工艺流程或施工方案(介绍) (一)作业前准备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首先检查作业空间内气体情况,确定氧气浓度不低于18%,其他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临界值方可进入,开始作业。 2、电气焊作业前,首先检测作业空间内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气体,若存在,必须先排出气体,方可电气焊作业。 3、……(包括现场作业工具准备、作业环境勘察、监护人员,请根据具体作业流程补充完善) (二)作业流程 1、作业时,现场必须有人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

业。 2、作业涉及工艺流程的介绍工艺流程,涉及施工方案的介绍施工方案 注:工器具以及施工参数的选择必须有理论计算或依据。 3、施工参数及质量控制标准: 四、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分析(根据作业流程、施工方案按照人机环管四个方面辨识危险源、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 (一)存在人的不安全因素,造成人员伤害 1、作业人员未吊挂安全带、安全带不合格或吊挂不牢靠造成人员伤害。 2、作业空间狭小,人员配合不到位,造成人员伤害。 3、作业时,工具放置位置不合适,掉落、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害。 4、作业空间上部观测人员,未做好防护设施,高处坠落,造成人员伤害。 5、…… (二)作业环境未检查或检查不到位,造成人员伤害。 1、作业前,人员没有进行气体浓度检测,作业空间内缺氧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人员窒息或中毒。 2、作业空间内存在易燃易爆气体,动火作业前未检查气体浓度,引燃引爆气体造成人员伤害。 3、未观察作业空间内情况,造成物体打击、片帮伤人。 4、作业空间内存在油脂等液体,表面湿滑,造成人员伤害。 5、作业地点未设置警戒,其他人员误入施工现场,造成人员伤害。 6、……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提前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制定相应隔绝、作业安全措施。 2、需进入的有限空间,必须与生产系统或其他容器可靠切断并彻底置换。 3、作业前30 分内,应对有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有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进入有限空间前必须连续两次分析空间内的氧含量和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含量,间隔不能低于10~15分钟,两次分析结果均重复为合格。空间内有人工作期间,每半个小时分析一次。中断作业半个小时以上,再次进入空间前,还要按以上步骤进行气体分析。 5、空间内氧含量在19.5~23%之间,可以进行工作。 6、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必须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车间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的规定。易燃易爆气体必须低于其燃烧、爆炸临界值。 7、有限空间作业后要保证自身生产作业人员不造成危害。 8、不得擅自变更与其作业相关的生产工序。必须变更时,要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待确认不存在危险后,方可下达继续作业的指令。 9、参与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监护、应急救援等相关人员,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10、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必要时佩戴

好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及相应监测仪器。 11、监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12、为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必要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在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门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13、作业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有限空间内部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4、作业结束后要清理现场,严禁将工具、材料等物件遗留在有限空间内。 15、有限空间作业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公司《事故应急操作规程预案》。

受限空间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等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和生产人员。 第三条职责 1、安健环部是本制度的制定部门,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第四条定义 1、受限空间:公司内各类塔、槽、罐、炉膛、锅炉、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票管理,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2、安全隔绝 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3.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下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 。 4、应采取通风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监测 5.1作业前30分钟内,作业班组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1.安全隔绝设备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1.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插入的盲板按《盲板抽堵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手续。1.2 电源有效切断应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2. 清洗和置换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2.1 清洗前作业人员须熟悉有限空间内存在的物质有关理化特性和相关物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2.2清洗时,应先用氮气等惰性气体来保护或置换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质;然后,采用蒸汽或热水作为清洗介质,清洗时不应留有盲端,清洗顺序由高到底。若存在较难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的物料,应采用适当的溶剂进行清洗,优先选用无毒的物质;清洗后再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2.3 清洗后应进行空气置换,并随时监测氧气和其他危险气体的含量。2.4 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应考虑到盲端的置换,并控制流速在小于2立方/分钟。2.5 置换后的氧含量应达到18~21%。2.6 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气体浓度符合GB Z2-2002规定。 3. 通风要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进行自然通风。 3.2 存在自然通风局限时,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通风次数不得少于3~5次每小时。3.3 作业时适宜的新鲜风量应能够达到30~50立方每小时。不准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3.4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连续导入维持有限空间的氧含量恒定在正常范围。4 定时监测 4.1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作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许可要求。若不符合,必须按以上置换、清洗或通风作业程序直到符合作业安全要求为止。4.2 采集的分析样品要有代表性,应保留在气体取样器内并至少保留4小时甚至直至作业结束。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在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其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GB Z2-2002规定。4.3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2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方案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受限空间作业。 2 引用标准和参考文件 GB/T-2001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GBZ 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 触限值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受限空间:公司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2 安全隔绝 4.2.1 受限空间与其它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 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

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 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 清 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4.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2007 的规定。 4.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4 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 监测 4. 5.1 作业前30 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分 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得分析合格后方可恢 复作业。 4.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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