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保护施工工艺

电梯保护施工工艺
电梯保护施工工艺

工程技术管理部编号:

版号:A/0

页码:第1页共20页

成品保护操作指引

目录

一、目的 (3)

二、适用范围 (3)

三、成品保护管理原则 (3)

(一)、责任明确原则 (3)

(二)、工序合理化原则 (3)

(三)、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 (3)

(四)、持续保护原则 (4)

(五)、其他要求 (4)

四、成品保护标准做法 (6)

(一)楼梯栏杆扶手及阳台栏杆 (6)

(二)进户门框保护 (8)

(三)户门、户内木门扇 (8)

(四)铝合金 (8)

(五)电梯轿厢(使用时) (9)

(六)电梯呼叫开关 (10)

(七)公共走道地砖 (11)

(八)客厅、卫生间、厨卫、阳台地砖 (12)

(九)凸窗窗台石 (13)

(十)瓷砖阳角(公共部位和厨卫) (13)

(十一)住户电箱 (14)

(十二)开关插座 (14)

(十三)橱柜 (15)

(十四)浴缸 (16)

(十五)马桶 (16)

(十六)洗手台盆 (17)

(十七)浴室镜子 (17)

(十八)木地板 (18)

(十九)洁具五金件、毛巾杆、厕纸盒等五金件 (18)

五、本指引生效日期 (19)

一、目的

建立完善的成品保护体系,聚焦客户关心之观感质量,规范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成品保护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提升产品质量,提供客户满意的产品。

二、适用范围

本操作指引适用于海峡建设所有在建项目工程。

三、成品保护管理原则

(一)、责任明确原则

1、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需按照合同条件和此成品保护标准做法,对各自施工范

围内的半成品、成品采取保护措施。

2、总包单位有责任督促各分包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和维护工作,并进行定期检

查,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做好二次保护工作。

3、各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去负责成品保护,并将名单报到监理和海峡建设项目

部备案。

4、总包单位有责任成立专门的现场看护小组,有权利对成品破坏、偷盗等进行管

理和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5、户门安装上锁后,室内成品保护进入专人看护集中管理阶段。后续工序进出室

内需要办理移交手续。项目每周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后续每个工种以流水方式进入具体房间的时间表,看护人员根据此表组织场地移交,提供开门、检查、关门、再检查的工作。

6、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此成品保护标准采取成品保护措施或恢复,海峡建设项

目管理部有权利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成本保护费用,并可委托第三方施工,并需加扣施工费用和海峡建设管理费用。

(二)、工序合理化原则

1、合理工序安排对成品保护和施工质量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求施工单位提交

施工进度计划(含专业分包配合计划和甲供材料进场计划),并得到海峡建设项目管

理部批准后实施,并及时组织分包间协调管理。

2、具备锁门条件为计划关键节点,此时间将作为合同工期节点,灯具、开关/插

座、热水器、燃气灶、龙头五金件须在具备锁门条件后安装,安装时间需得到海峡建设项目管理部批准。

3、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

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三)、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

成品制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海峡建设项目工程师进行抽查验收,只有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产品卫生清洁,然后在进行成品保护。

(四)、持续保护原则

1、成品生产方负有对成品防护措施及生产的产品进行巡视检查的责任,有责任督

促和对已破坏的部分及时进行修补的责任。

2、总包单位和各分包有责任做好成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对于成品保护

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须及时恢复保护措施。

3、成品保护措施在钥匙移交给物业之前必须完好。

(五)、其他要求

1、材料运输

(1)使用电梯运输材料时,应对电梯轿厢采取保护措施后运输。

(2)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2、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2)材料表面保护膜有条件时建议在交付保洁前拆除。

(3)成品保护措施在移交时各项措施应完善、固定牢靠。

3、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在湿作业完成后地面蓄水要事先审批;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2)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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