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估价协议

序言

关于多边贸易谈判,本协议各缔约方(以下简称“各缔约方”),愿意促进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总协定”)的目标并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获得更多的利益;

认识到总协定第七条规定的重量性,并愿意制订详细的适用规则,以便在实施中取得更多的一致性和确定性;

认识到需要有一个公平的、统一的和中性的制度,用以对货物进行海关估价,借以杜绝使用武断或虚假的海关估价;

认识到海关对货物估价的依据,应尽量是该货物的成交价格;

认识到海关估价的基础应符合商业惯例的简易和公正的标准,而且估价程序应是普遍适用的而不区分供应来源的不同;

认识到估价程序不应用来对付倾销。

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海关估价的规则

第一条

1.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应为成交价格,即该货物出售给进口国,并按第八条规定进行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的价格,但是:

(1)对买方处置或使用的这些货物不得施加限制,但下列限制不在此例:

①进口国法律或政府机构所施行或需要的限制;

②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

③货物价格无实质影响的限制。

(2)销售或价格不受某些不能确定的被估价货物的价值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

(3)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得到买方对货物转售、处理或使用后的任何收入;除非按第八条的规定作出适当调整。

(4)买方和卖方没有关系,或当买方和卖方有关系时,按本条第2款为海关完税之目的成交价格是可以接受的。

2.(1)在确定第1款所指的成交价格是否可以接受时,在第十五条规定范围内买卖双方相互关系这一事实本身并不构成该成交价格不能接受的理由。在此种情况下,对该笔出售的详细情况应进行审查。如果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不影响价格,该成交价格即应被接受,如果由于进口商或其它来源提供的消息,海关当局有理由认为此种关系已经影响了价格,海关当局应将此种理由通知进口商,并给他适当的机会作出反应。如果进口商要求,海关当局应以书面形式将其理由通知该进口商。

(2)在相互有关系的人之间的出售,其成交价格应予以接受,并且按第1款的规定对货物进行估价,只要进口商表明,这种价格非常近似于在同一时间或大约在同一时间的下列任何一种价格:

①向同一进口国无关系的买方出售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②按第五条规定确定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海关估价;

③按第六条规定确定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海关估价;

④向同一进口国无关系的买方出售的不同生产国的相同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但被比较的任何两项交易中的卖方应视为彼此没有关系。在实行前述检查时,应适当地考虑到在商业水平、

数量和第八条所列诸因素等方面的明显差异,以及在出售中买卖双方没有关系时对卖方承担的费用与在出售中买卖双方有关系时对卖方并不承担这些费用的差异。

(3)应进口商的主动要求可以进行第2款(2)项所列之检查,而且检查的目的只是为了进行比较。按第2款(2)项的规定可不制定代替价格。

第二条

1.(1)如果不能按第一条的规定确定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与该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进口国输出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即为该货物的海关估价。

(2)在适用本条款时,应采用按同一商业出售的、与被估价货物数量大体相同的相同货物之成交价格,来确定海关估价。如果没有此种出售,则应采用按不同商业条件抑或不同数量出售的相同货物的、经过考虑不同商业条件抑或不同数量差别因素作出调整以后的成交价格,但此种调整应以明确的证据为依据,来明确地确认这种调整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而不管此种调整是否会导致价格的增加或减少。

2.凡成交价格包括第八条第2款所述之成本和其它费用者,在进行调整时,应考虑到该进口货和相同货物之间由于运输距离和方式不同而在成本和其它费用方面产生的巨大差别。3.在适用本条时,如果相同货物有一个以上的成交价格,应用最低的成交价格来确定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

第三条

1.(1)如果不能按第一条的规定确定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与该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进口国输出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即为该货物的海关估价。

(2)在适用本条款时,应采用按同一商业出售的、与被估价货物数量大体相同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来确定海关估价。如果没有此种出售,则应采用按不同商业条件抑或不同数量

出售的类似货物的、经过考虑不同商业条件抑或不同数量差别因素作出调整以后的成交价格,但此种调整应以明确的证据为依据,来明确地确认这种调整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而不管此种调整是否导致价格的增加或减少。

2.凡成交价格包括第八条第2款所述成本和其它费用者,在进行调整时,应考虑到进口货与类似货物之间由于运输距离和方式不同而在成本和其它费用方面产生的巨大差别。3.在适用本条时,如果类似货物有一个以上的成交价格,应用最低的成交价格来确定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

第四条

如果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不能按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确定时,则应按第五条的规定确定;或者当海关估价不能按第五条规定确定时,应按第六条的规定确定,除非进口商要求将第五条和第六条的适用次序颠倒过来。

第五条

1.(1)如果进口货物,或者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进口时照进口时的原样在进口国出售,按本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应以在同一时间或大致相同的时间向与购买此货无关系的人出售最大量的进口货物或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的单价为依据,但应扣除下列:

①通常支付或议定支付的佣金,或者在进口国销售同级或同类货物时为利润和一般开支而通常支付的额外费用;

②通常的运输和保险费用,以及在进口国发生的有关费用;

③在合适时,第八条第2款提及的成本和费用;

④由于此项货物的进口和销售在进口国应付的海关关税和其它的国家关税。

(2)如果在估价进口货物时,既没有进口货物,也没有相同或类似的进口货物在同一时间或大致相同的时间出售,其海关估价,除其它各项依据本条第1款(1)项规定外,应以该进口货物或相同或类似的进口货物在被估价后的最早日期但最迟不超过90天内依进口时原样在该国出售的单价为依据。

2.如果没有进口货物或相同或类似的进口货物依进口时原样在该进口国销售,如果进口商要求,其海关估价应以向进口国与购买此货无关系的人最大量出售经进一步加工的进口货之单价为依据,但同时应考虑到加工后的增值并进行本条第1款(1)项规定的扣除。

第六条

1.按本条规定,进口货的海关估价应以估计价值为依据。估计价值应由下列金额组成:(1)生产该进口货物所使用的原料和制造或其它加工的费用或价值;

(2)利润和一般费用相当于通常反映在由该出口国生产者向进口国出口的与被估价货物同级或同类货物的销售金额;

(3)反映该当事方按第八条第2款选择估价方式所必需的一切费用支出或价值。

2.任何当事方均不得要求或强迫不居住在本国内的任何人确定估计价值的任何帐目或其它数据,供其核查。然而,由货物的生产者为按本条规定海关估价而提供的资料可由进口国有关当局在另一国家进行核对,但须征得生产者同意并充分提前通知该国政府,而后者又不反对这种调查。

第七条

1.如果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不能按第一条至第六条的规定加以确定,海关估价应使用本协议和总协定第七条的原则和一般规定相一致的途径并根据进口国现有资料加以确定。2.按本条规定,不得根据下列情况来确定海关估价:

(1)在进口国生产地该种货物的售价;

(2)为海关完税目的规定接受两个备选价格中较高的一种方法;

(3)货物在出口国国内市场上的价格;

(4)除按第六条规定为相同或类似货物确定的估计价值之外的生产成本;

(5)向进口国之外的国家出口的货物价格;

(6)最低海关估计;

(7)可变价格或虚假价格。

3.如果进口商要求,应将本条规定确定的海关估价和使用的方法,书面通知进口商。

第八条

1.在按第一条规定确定海关估价时,对进口货实付或应付的价格应加上:

(1)以下各项,即由买方承担而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货物价格之外的费用:

①除买货佣金之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②作为海关定税应包括的该货的集装箱费用;

③包括劳动力和材料在内的包装费用。

(2)与进口货物出口的生产和销售有关的以免费或减价形式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下列商品及劳务价值(按适当比例分摊),即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的价格之内的价值:

①包括在进口货物之内的材料、部件、零件和类似项目;

②进口货物在生产中所使用的工具、染料、模具和类似物件;

③进口货物在生产中消费的材料;

④进口货物为生产所必需的而在进口国以外其它地方所采用的技术、发展、工艺、设计、图表和说明。

(3)作为被估价货物的一个销售条件买方必须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的专利费和许可证费,即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价格内的专利费和其它费用。

(4)后来转售、处理或使用的进口货物,给卖方直接或间接带来任何一部分收益的价值。2.在制定立法时,每一当事方应规定下列各项费用全部或部分地包括在或不包括在海关估价中:

(1)将进口货物运输到港口或进口地点的费用;

(2)与将进口货物运输到港口或进口地点有关的装卸费和手续费;以及

(3)保险费。

3.在实付或应付价格之外,应按本条规定只根据客观的数据资料收取的费用。

4.除按本条规定外,在确定海关估价时,不应在实付或应付价格外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第九条

1.当确定海关估价需要货币换算时,所使用的汇率应为有关进口国主管机构正式公布的汇率。该汇率应包含在所公布的每一汇率资料的时期中,并应以进口国货币表示,尽可能有效地反映该种货币在商业交易中的现行价格。

2.所使用的汇率应是按各当事方规定,在出口或进口时有效的汇率。

第十条

所有按其性质说明机密性的资料,或者为了海关估价而在保密基础上提供的资料,有关当局均应作为严格保密的资料对待。未经提供资料的政府或个人的许可,有关当局不得泄露,但进行法律诉讼时,要求泄露者除外。

第十一条

1.各当事方的立法在确定海关估价方面,应规定进口商或其它缴纳关税的人有权起诉,而不受处罚。

2.不受处罚而进行的初次起诉向可以是海关系统内的某一当局或某一独立的机构提起,但各当事方的方法应规定有向司法当局起诉而不受处罚的权利。

3.对起诉作出的决定应通知起诉人,并且此项决定的理由应以书面形式提供。同时,应通知起诉人,他有进一步提出起诉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有关进口国应按总协定第十条的规定公布普遍适用且影响到本协议的法令、规章、司法上的决定和行政上的裁决。

第十三条

在确定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的过程中,如需要推迟最终确定海关估价时,进口商仍可从海关提取货物。如海关要求,他应以担保、押金,或其它合适的方式作出充分的保证,承担最后支付该货物应缴关税数额。各当事方应为此种情况作出立法上的规定。

第十四条

本协议附件一中的说明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各条款应同相应的说明一并理解和适用。同样,附件二和附件三也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第十五条

1.在本协议中:

(1)“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指的是海关对进口货物征收从价税时所使用的该货物的价格;(2)“进口国”的含义是指进口的国家或进口的海关领土;

(3)“生产”包括种植、制造和开采。

2.(1)在本协议中,“相同货物”是指在所有方面都一样的货物,包括相同的性质、质量和信誉。表面上具有微小差别的其它货物不妨碍被认为符合相同货物的定义。

(2)在本协议中,“类似货物”指的是虽然不是在所有方面都相同,但却有类似的特性、使用同样的材料制造,具备同样效用,在商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在确定某一货物是否为类似的货物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该货物的品质、信誉和现有的商标,等等。

(3)“相同货物”和“类似货物”这两个用语不包括那种包含了或反映了技术、发展、工艺、设计、图表和说明而未按第八条第1款(2)项④调整的货物,如果这种情况可能发生的话。因为这些因素是进口国已考虑过了。

(4)除非在同一国家作为被估价货物进行生产的货物,否则不得视为“相同货物”或者“类似货物”。

(5)由不同的人生产的货物,只有在没有同一个人生产的相同或类似货物时,才应给予考虑。

3.在本协议中“同级或同类货物”指的是属于某一具体工业,或工业部门生产的一组或一系列货物中的货物,包括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内。

4.就本协议而言,只有在下述情况下,人才应视为有关系的人:

(1)他们在彼此的商业中都是官员或董事;

(2)他们在法律上被承认是商业上的合伙人;

(3)他们是雇主和雇员;

(4)任何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控制或持右两者的5%或5%以上发行了的议决股票或股份的人;

(5)其中一方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另一方;

(6)他们两者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第三人的控制;

(7)他们一起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着第三个人;或者

(8)他们是同一家庭的成员。

5.在商业中彼此有联系,其中一个是另一人的独家代理、独家经营或独家让受人,不管什么称呼,如果他们是属于本条第4款的标准范围内,应视为本协议中有关系的人。

第十六条

根据书面请求,进口商有权取得进口国海关管理机构有关如何确定进口货海关估价的书面说明。

第十七条

本协议任何条款都不得解释为要限制或怀疑海关管理机构为证实海关估价中提出的陈述书、单据或声明的真实性或准确性的权利。

第二部分管理、协商和争端的解决

机构

第十八条

根据本协议规定,应设立:

1.海关估价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本协议的每一缔约方各出一名代表组成。该委员会应选出主席,通常每年开会一次,或者视协议其它规定而定,以便为本协议各方提供机会,就协议任一方提出的有关海关估价管理问题进行磋商,因为此种问题可能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或促进实现本协议的目标以及履行协议各方所赋予该协议的其它责任。关贸总协定的秘书处应作为该委员会的秘书处。

2.海关估价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在海关合作理事会的主持下,技术委员会将履行本协议附件二中所述的各项责任,并按其中规定的议事规则进行工作。

协商

第十九条

1.如协议任一方认为,由于另一方或另几方的行动取消或损害了他在本协议下直接或间接得到的利益,或者阻碍了本协议目标的实现,他可以要求与另一方或另几方进行磋商,以寻求达成一个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每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的磋商要求都要给予同情的考虑。2.有关各方应迅速开始所要求的磋商。

3.就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具体问题进行协商的各方应力求在合理的短时间内完成协商工作。技术委员会应根据要求向从事协商的各方提供咨询和协助。

争端的解决

第二十条

1.如果争端的双方不能按第十九条规定通过协商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该委员会应在任何一个争议方的要求下在接到此项要求的30天内,召开会议审理此事,以便取得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

2.在审理此事及选择程序时,该委员会应考虑争议中的问题是否与商业政策上的见解有关,或是在技术上需要进行仔细研究的问题。该委员会可主动要求技术委员会按下述第4款规定对技术上需要研究的问题进行审查。当任何一个争议方请求审议有关的技术性问题时,该委员会可请求技术委员会进行此项审查。

3.在解决争端程序的任何阶段中,该委员会均可同此事的主管机构和专家进行磋商,并可要求此种机构和专家提供适当的资料和协助。该委员会应对技术委员会关于争端问题进行工作的结果进行审议。

技术性问题

4.当技术委员会被要求按上述第2款规定工作时,它应在提交技术问题起3个月内审查此事并向该委员会提出报告,除非该限期经争议双方同意予以延长。

咨询小组程序

5.如果争议未提交技术委员会,并从要求该委员会审理此事起3个月内未能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该委员会应在任何一个争执方的要求下设立一个咨询小组。如此事已提交技术委员会,但从技术委员会向该委员会提出报告之日起1个月内未能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该委员会应在任一争议方的要求下,设立一个咨询小组。

6.(1)咨询小组一经设立,就应拥有附件三规定的程序。

(2)如果技术委员会已就争议的问题的技术方面提出了报告,咨询小组应将此报告作为它审议该争议事项技术方面问题的基础。

执行

7.在审理完成后,或技术委员会或咨询小组向该委员会提出报告之后,委员会应立即对争端问题进行审议。对于咨询小组提出的报告,该委员会通常应在收到报告30天内采取适当的行动。这些行动包括:

(1)有关争议问题的事实说明;和

(2)向本协议的一方或数方提出的建议,或是其它任何它认为合适的裁决。

8.如果提出建议的某一方认为不能实施这些建议,该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该委员会提供不能实施的理由。在此情况下,该委员会应考虑可能进一步采取的适当行动。

9.如果该委员会认为情况已严重到有理由采取它认为是合适的行动时,在这种情况下,它可以授权本协议的一方或数方中止适用在本协议中对其它一方或数方的义务。

10.该委员会应经常监视它提出的建议或作出裁决的任何事项。

11.如果有关当事双方对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发生争执,在行使关贸总协定规定的权利(包括援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权利)之前,双方应实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解决争端程序。第三部分特别和差别待遇

第二十一条

1.发展中国家各缔约方可以从本协议对这些国家生效之日起推迟本协议规定的适用,但最多不超过五年。选择推迟适用本协议的发展中国家各缔约方应及时通知关贸总协定缔约国总干事。

2.除上述第1款规定外,在本协议其它各款规定适用之后,发展中国家各缔约方可以推迟对第一条第2款(2)项、(3)项和第六条的适用,但至多不超过三年。选择推迟适用本款各项规定的发展中国家各缔约方应及时通知关贸总协定缔约国总干事。

3.发达国家各缔约方应按双方同意的条件,对提出要求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提供技术协助。在此基础上,发达国家各缔约方应拟定技术协助计划。除其它措施外,该计划包括人员培养、协助准备实施措施、取得有关海关估价方法的资料和有关适用本协议规定的意见。

第四部分最后条款

接受和加入

第二十二条

1.本协议应对总协定缔约国政府和欧洲经济共同体开放,以签字或其它方式接受。

2、本协议应向临时加入关贸总协定的政府开放,以签字或其它方式接受,但条件是在有效地适用本协议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同时,各国政府应考虑到有关临时加入文件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本协议应对任何其它政府开放加入,但有关有效地实施本协议之权利和义务的条件须待该政府和本协议各缔约方达成协议,并须向总协定缔约国总干事交存载有议定条件的加入书。

4.在接受方面,总协定第二十六条第5款(1)项和5款(2)项将予以适用。

保留

第二十三条

未经本协议其它各缔约方同意,不得对本协议任何规定作出保留。

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自1981年1月1日起对截止该日止已接受或加入的政府生效。对其它政府来说,则从各自接受或加入本协议之日30天后开始生效。

国家立法

第二十五条

1.加入或接受本协议的各国政府应在本协议对它们生效之日前保证使其法律、规章和管理手续与本协议规定相一致。

2.本协议各缔约方应将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规章以及此种法律和规章的管理和任何改变通知本委员会。

审查

第二十六条

考虑到本协议的目标,该委员会每年应审查一次本协议的执行和工作情况。该委员会每年应把该审查年度的进展情况通知总协定各缔约国。

修正案

第二十七条

各缔约方除其它情况外,可参照执行本协议中取得的经验,修订本协议。一旦各缔约方按该委员会制定的程序取得一致意见,该修正案应对接受它的任一缔约方生效。

退出

第二十八条

任一缔约方均可退出本协议。这种退出应于总协定缔约国总干事收到书面退出通知后60天生效。在收到此种通知,任一缔约方均可要求该委员会立即举行会议。

秘书处

第二十九条

除具体委托由海关合作理事会秘书处提供服务的技术委员会的职责之外,本协议应由关贸总协定秘书处提供服务。

保管

第三十条

本协议交存关贸总协定缔约国总干事应立即向本协议各缔约方以及总协定各缔约国提供一份核实的该协议副本,并且提供按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修正案副本、按二十二条规定的接受或加入通知书和按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退出通知书副本。

注册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应按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进行注册。

本协议于1979年4月12日订于日内瓦,正本一份,以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书就,各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解释性说明

总说明

估价方法的顺序运用

1.第一条至第七条规定了如何确定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估价方法系按运用的顺序列出。海关估价的主要方法列在第一条。在履行了该条规定的条件时,进口货物应按这条规定进行估价。

2.海关估价如果不能按第一条规定确定时,则依次采用最先能确定海关估价的后面的条款加以确定。除第四条规定的情况外,只有当海关估价不能按某一条规定确定时,才可采用下一条款的规定。

3.如果出口商不要求颠倒第五条和第六条的次序,则应遵照通常的顺序。如果进口商提出了此种要求,但却又证明不能按第六条规定确定海关估价时,则按第五条的规定来确定(如果能够这样确定的话)海关估价。

4.海关估价如不能按第一条至第六条的规定加以确定时,则可按第七条的规定予以确定。普遍接受的记帐原则的使用

1.“普遍接受的记帐原则”指的是在一个国家的某一特定时间内,关于用资产和负债来记录经济资源和债务。关于记录资产和负债的变化,关于如何衡量资产和负债及其变化,关于应该公开及如何公开数据资料,关于如何准备财物报告等方面公认的一致原则或实质上受到权威性支持的原则。这些原则可以是普遍适用的广泛指导原则以及具体做法和程序。2.在本协议中,每一缔约方的海关管理机构应使用适合该条款国家编制的、与普遍接受的记帐原则相一致的资料。例如,可利用与进口国普遍接受记帐原则相一致的资料,来确定第五条规定的通常利润和一般费用。另一方面,利用与生产国普遍接受记帐原则相一致的资料,来确定第六条规定的利润和总开支。另一个例子是,利用与上述国家普遍接受记帐原则相一致的资料,来确定进口国在第八条第1款(2)项②规定的某项要素。

对第一条的说明

实付或应付价格

实付或应付价格指的是买方为进口货物已支付或将支付给卖方的支付总额。付款不必采用现金形式,可采用信用证或流通票据,可以是直接付款,也可以是间接付款。间接付款的一个例子就是由买方全部或部分地偿付卖方所付的债务。

买方自行从事的活动,除第八条已规定的调整项目外,也得视为是对卖方的间接付款。因此,在确定海关估价时,此种活动的费用,不应加到实付或应付的价格中去。

海关估价不包括下述费用,但它们必须是与进口货实付或应付价格不同的费用:

(1)工业工厂、机械或设备等进口货物进口之后进行建筑、安装、装配、维修或提供技术协助的费用;

(2)进口之后的运输费用;

(3)进口国收取的税捐。

实付或应付价格指的是进口货物的价格。因此,与进口货物无关的买方向卖方支付的红利或其它款项不作为海关估价的组成部分。

第1款(1)项③

在那些不构成应付或实付价格而又不能接受的限制中,有些在实质上并不是影响货物价格的限制。例如,卖方要求汽车的买方不要在一个新型汽车年开始之日前出售或展出这些汽车这类限制。

第1款(2)项

如果一笔销售或一个价格是附有某些条件或某些须研究事项,从而不能确定要估价的货物价格,则成交价不能用来进行海关估价。这方面的事例有:

(1)在买方同时购买一定数量其它货物的条件下,卖方确定进口货物的价格;

(2)进口货物的价格取决于进口货物的买方向卖方出售其它货物的价格;

(3)该价格是根据与进口货物无关的付款形式确定的。比如,进口货物是以卖方取得特定数量成品为条件提供的半成品。

但是,有关进口货物的生产和销售条件或因素不得导致拒绝接受成交价。例如,买方向卖方提供在进口国所进行的工程或设计不应导致拒绝第一条中所说的成交价。同样,如果买方自行从事有关进口货物的销售活动,即使征得卖方的同意,这些活动的价值既不是海关估价的组成部分,也不应导致拒绝接受成交价格。

第2款

1.第2款(1)项和第2款(2)项规定了确定接受成交价格的不同方法。

2.第2款(1)项规定,当买方和卖方发生关系时,应审查有关销售的情况,如果这种关系不影响该价格,则成交价应作为海关估价。但这并不是说,对买卖双方有关系的一切情况都要进行审查。只有对价格的可接受性发生疑问时,才需要进行此种审查。当海关当局不怀疑对价格的可接受性时,就应视为接受该价格而无须再要求进口商提供资料。例如,海关当局以前审查买卖双方的关系,对买方和卖方已有详细的了解,并且已经进行了此种考查或提供了资料,证实双方关系不影响价格。

3.如果海关当局不能接受成交价又不查询时,海关当局应给予出口商一个机会,让他提供更详细的资料,以使海关当局能够审查有关销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海关当局应做好准备,审查这笔交易的有关方面(包括买卖双方组成商业关系和达成价格的方法),以便确定此种关系是否影响了价格。虽然按第十五条规定买卖双方是有关系的,但如果能说明他们如同没有关系一样进行彼此间的买卖活动,这就表明价格没有受到他们之间关系的影响。举例说明,如果价格是按照与该行业通常定价做法,与卖方向与他没有关系的买方出售货物的订价办法

下一致的方式制订的,那就说明该价格没有受到双方关系的影响。再举一个例子,如能说明该价格足够保证补偿全部成本加利润,而该利润是该公司在一个代表性的时间内(例如,以年度计)出售同级或同类货物所取得的总利润来说是有代表性的,这就表明该价格未受到影响。

4.第2款(2)项为进口者提供机会,使其能表明该成交价非常接近海关当局以前接受过的一个“测定”价格,因此,按第一条规定是可以接受的。如已按第2款(2)项进行了测定,就无需审查第2款(1)项的影响问题了。如海关当局已有足够的资料说明已进行了第2款(2)项规定的测定,而无需进一步详细查询,海关当局也就没有理由要求进口商来证明进行此种测定。第2款(2)项的“无关系的买方”一词指的是在任何特定情况下都和卖方无关系的买方。

第2款(2)项

在确定一个价格是否“近似”另一价格时,有许多因素必须加以考虑。这些因素包括进口货物的性质,这种工业本身的性质,货物进口的季节性,以及价格上的差别是否具有商业意义。即然这些因素随着情况变化而变化,也就不可能每一次都采用象规定一个百分比这类统一标准。例如,以确定成交价是否近似第一条第2款(2)项规定的“测定”价格时,有关某类货物价格上的微小差别在某种情况下可能是不可接受的,而在某种情况下另一类货物价格上有很大差别则是可以接受的。

对第二条的说明

1.在适用第二条时,海关当局凡有可能都应把在同样商业条件下的相同货物销售作为实质上与被估价货物的相同数量的销售。如果没有这种销售,可以使用根据下述条件中任一条件进行相同货物的销售:

(1)按同样的商业条件但数量不同的销售;

海关估价协议

海关估价协议评述 (1)海关估价的概念。海关估价是指一国(地区)在对外贸易中为执行关税政策,根据法定的价格标准和程序,为征收关税而确定某进出口商品完税价格的行为或过程。 海关估价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为征收从价关税而产生的一项工作程序。以货物的交易价格作为征收进出口关税基础的从价关税是世界各国和地区使用得最广泛的一种关税措施。征收从价关税的关键是有关商品的交易价格,然而,同种商品在同一报关时间可能会有好几种交易价格。多数商品会因交易时间、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条件等方面的不同而有很大的价格差异;国际商务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不正当商业行为会影响交易价格的真实性;甚至有些情况下货物在通关时根本就不存在交易价格(例如委托寄售的商品),于是就产生了如何确认合理的交易价格以便按从价关税计征进出口关税的问题。为此,海关当局对任何一种适用于从价关税的进出口商品都必须先审核其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必要时对之进行调整,从而确定其最终的合理的完税价格,这就使海关估价应运而生。 (2)海关估价的特点。海关估价是在商业估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虽然海关估价也是一种计算商品价值的过程,但它与商业估价毕竟有所区别,具有其自身特点。 首先,海关估价的目的主要是正确确定海关征税的税基,对有关物品征收关税,为关税政策服务。 其次,海关估价的主体只是海关一方,其客体是所有进出口的应税商品,包括一些非交易的物品,例如礼品、展览品等。 最后,为了保证统一性,保证对所有进出口的物品公平地征收税款,避免产生对不同买卖方的歧视,海关估价不仅要考虑到某一交易的买卖双方,而且要同时考虑到所有类似交易的其他买卖双方。换言之,海关估价必须采用包括价格基础、估价方法在内的统一的估价标准。 (3)海关估价的作用。海关估价是征收关税的前提,是海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其作用主要表现为: ①正确审定进出口物品的完税价格是征收关税,尤其是征收从价关税、选择关税或复合关税等的重要前提,是征税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是海关估价最原始、最基本的作用。 ②海关估价有利于制止国际贸易中的不正当商业行为。国际商务活动中可能存在某些不正当的商业行为,例如出口商为推销商品而将某些在正常情况下应成为交易价格组成部分的价格因素从交易价格中扣除,从而降低交易价格;又如进出口商为逃避关税而在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中故意低开或高开价格。实行海关估价,则有助于防止这些不正当商业行为,保护诚实商人正当竞争,保证国家的财政收人不受损失,关税的保护作用不受影响。 ③海关估价是一国经济政策和外贸政策的体现,是贯彻一国经济政策的一种手段,并且对国家经济管理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例如海关估价所确定的完税价格是贸易统计中进出口货物价值统计指标的资料依据,是国家对进出口货物进行许可证、配额、限额等行政管理的计算依据。 总之,海关估价不仅是为了征收关税,它的作用已愈来愈广泛。此处可借用海关合作理事会秘书长T.P.Hayes在1991年关贸总协定估价协议国际会议的开幕演说词中对海关估价作用所作的阐述予以说明: 海关估价一直是海关关员传统职责的一部分。如今,海关估价在国际贸易中一直

析产公证书析产协议书

离婚时,如果有房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当地房管局的规定,可直接到房管局签一个放弃产权协议,也可以拿着法院的财产判决书做一下房权变更,将房产变更到个人名下。如果离婚当时没有办理,只有去法院打官司了。 因此大家要记住,如果是离婚,最好当时就将所有房子卖了,大家分现金最好。 下面是一份离婚析产协议的公证书样本,可根据情况改动一下。 第一页内容如下: 析产协议书 ________,现住址,身份证号码 ________,现住址,身份证号码 因以上两人双方感情不合而离婚,以上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对各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并达成如下析产协议: 一、协议各方关系 ,配偶,生育子女人,分别为,。二、析产财产 析产财产为现登记于名下的房产及其它共有财产。房产共有处,一处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共间,层数,房地产权证号;另一处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共间,层数,房地产权证号。 三、析产 经各方友好协商,对上述房产析产如下:位于的产权证号为的房产归所有;位于的产权证号为的房产归所有。 其他财产分割如下: 以上各款,立契约人完全同意,今后永无争执。 四、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及时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经当事人签字(公证)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产所在地村委会盖章) 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和三人于年月日共同来到我处,就分割他们的共有财产达成协议,并在前面的析产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 经查,、和协议分割他们的共有财产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以上为农村的样式,由于农村的地基为生活人共有,因此还算比较复杂,下面再列一个城市中的析产公证书样式: 析产协议书 协议人:XX,男,X年X月X日生,身份证住址: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女,X年X月X生,身份证住址: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 协议人XX,XX于XX年因感情不合,办理离婚手续,婚前购买有房产两处,为位于XXX市XX区XX路XX号,产权证编号:XXXX的房子,。 现上述协议人就上述房产分割如下: 一、将位于XXX市XX区XX路XX号,产权证编号:XXXX的房子归XX所有; 二、将位于XXX市XX区XX路XX号,产权证编号:XXXX的房子归XX所有; 三、协议人在签订本协议前订立的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的,以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

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 一、盈利能力状况 (一)基本指标 1、%平均净资产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收益率=100? 平均净资产=(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2 2、%平均资产总额 利息支出利润总额总资产报酬率=100?+ 平均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 (二)修正指标 1、%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率=100?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净利润 经营现金净流量盈余现金保障倍数= 3、%成本费用总额 利润总额成本费用利润率=100? 成本费用总额 =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平均资本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资本收益率=100? 平均资本=[(年初实收资本+年初资本公积)+(年末实收资本+年末资本公 积))]/2 二、资产质量状况 (一)基本指标 1、平均资产总额 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周转率(次)=

2、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年初应收账款净额+年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年末应收 账款净额+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 (二)修正指标 1、%资产减值准备余额 资产总额年末不良资产总额不良资产比率=100?+ 年末不良资产总额=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应提未提和应摊未摊的潜亏挂账+ 未处理资产损失 2、%平均资产总额 经营现金净流量资产现金回收率=100? 3、平均流动资产总额 主营业务收入=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平均流动资产=(年初流动资产总额+年末流动资产总额)/2 三、债务风险状况 (一)基本指标 1、%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100? 2、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利润总额已获利息倍数=+ (二)修正指标 1、%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速动比率=100?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2、%流动负债 经营现金净流量现金流动负债比率=100? 3 %负债总额 应付利息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短期借款带息负债比率=100?++++

WTO《海关估价协议》中文版

WTO《海关估价协议》 (1979年4月12日于日内瓦签订) 关于实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一般介绍性说明 1.在本协议中,海关估价的主要依据是第一条规定的“成交价格”。第一条应和第八条一起来理解。第八条特别规定了当遇有由买方所引起的某些特别的因素被认为是海关估价的一部分,但却没有包括在该进口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中时,应调整实付或应付价格。第八条还规定,在成交价格中应包括某些不以货币形式而以特定货物或劳务形式可能从买方转到卖方的支付款项。如不能按第一条的规定确定海关估价,第二条至第七条规定了一些确定海关估价的方法。 2.如不能按第一条的规定确定海关估价,一般地说,在海关当局和进口商之间有一个磋商的过程,以期按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求得确定价格的依据。举例来说,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即进口商掌握有关同样或类似进口货海关估价的资料,而在进口港的海关却不能立即查到这种资料;另一方面,海关当局也可能有同样或类似进口货的海关估价资料,而进口商却不能随时查到这些资料。双方在磋商过程中,在无损于商业机密的条件下,可以互通情报,以便为海关估价确定适当的依据。 3.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了在不能按进口货物,或同样或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海关估价时,确定海关估价的两个依据。根据第五条第1款规定,海关估价是以进口国一个独立买方进口的条件出售货物的价格为依据来确定的。如果进口商要求的话,按第五条规定,他也有权对进口后经过进一步加工的货物进行估价。根据第六条规定,海关估价是按计算价格确定的。这两种方法都会带来某些困难,因此,第四条规定进口商有权选择适用这两种方法的次序。 4.在不能按前述各条确定海关估价时,第七条对怎样确定海关估价,作了规定。 序言 关于多边贸易谈判,本协议各缔约方(以下简称“各缔约方”),愿意促进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总协定”)的目标并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获得更多的利益; 认识到总协定第七条规定的重量性,并愿意制订详细的适用规则,以便在实施中取得更多的一致性和确定性; 认识到需要有一个公平的、统一的和中性的制度,用以对货物进行海关估价,借以杜绝使用武断或虚假的海关估价; 认识到海关对货物估价的依据,应尽量是该货物的成交价格; 认识到海关估价的基础应符合商业惯例的简易和公正的标准,而且估价程序应是普遍适用的而不区分供应来源的不同;

推荐-分家析产协议书(精选Word版)

分家析产协议书 家庭成员: 母亲:陈秀兰(父亲:杨振华,已去世) 长子:杨志强 次子:杨志斌 三子:杨志军 协议签订日期: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自父亲杨振华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 一、家庭共同财产范围 1、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一套,产权在父亲杨振华名下。 2、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一套,产权在母亲陈秀兰名下。另在该房旁边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间,家庭享有长期居住权。 二、分配方案 1、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归次子杨志斌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 2、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归三子杨志军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

助办理。位于其侧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权也归三子杨志军,如因其变故所得补偿也归三子杨志军所有。 3、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拿出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给长子杨志强,杨志强对以上两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所分得的房产各留一间供母亲陈秀兰居住,待母亲百年后,归其各自所有。 三、母亲陈秀兰赡养问题 母亲将来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费用等问题由三个儿子共同承担。 四、户口问题 长子杨志强的户口现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如遇拆迁,若以在此房产的户口人数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享有应得份额;若以房产面积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款项给付 第二条第3项中所约定的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付20万元给长子杨志强,本协议签订时已实际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凭据。 六、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次子:三子:

企业绩效评价指标

企业绩效评价指标 一、我国企业绩效评价现状及在问题 企业的经营绩效评价,指的是对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资产运营、财务效益、资本保值增值等经营成果,进行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评价一个企业的经营业绩,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例如考核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比较企业的经济效益等等。 我国的企业经营业绩评价系统多年来一直是一种以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计算的净利润指标为主,包括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投资收益率等指标在内的体系。无论是考核企业的经济效益,还是考核企业的经营绩效,实质上都是在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以及考察企业经营者的工作业绩。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几套企业考核评价方法,比如1995年财政部公布的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和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1997年公布的新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体系。最近我国财政部又刚刚出台了一套新的经营业绩评价体系即《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体系》。尽管该套指标体系克服了过去评价体系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如设置了核心指标、设立多层评价指标、采用多因素分析方法、以统一的评价标准值作基准等等。

但是由于其选择的核心指标是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它并未改变我国传统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的以净利润以及在净利润基础上计算出来的指标为主的主要特点。这些指标以会计利润为基础,难于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绩效,因此效果并不令人满意。这种以建立在会计收益基础之上的净利润评价指标为主的经营绩效评价系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忽略了对权益资本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容易使企业经营者形成"资本免费"幻觉。现行的财务会计只确认和计量债务资本的成本,而对于权益资本成本则作为收益分派处理。这样权益资本成本的隐含部分一占用权益资本的机会成本就未加以揭示。这就使得对外报告的净收益实际包括两部分;权益资本成本和真实利润。如果公司报告的净收益为零,报告阅读者就会认为所有资本都得到了补偿。但实际上此时获得补偿的只是债务资本成本,权益资本成本并未得到补偿,依据这种会计信息做出的财务评估会误导财务决策。而且,依照现行财务会计方法,假设两个公司资本结构不同,那么即使它们的债务资本成本、权益资本成本以及真实利润是相等的,但在损益表表现出来的净利润也是不同的,权益资本比例高的企业将表现为更多的利润。这样,资本结构差异就成为企业获取利润的一个因素,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更为重要的是,它使得资本的使用者--企业经营者形成"免费资本"幻觉。这种现象就是误认为权益资本是一种免费资本,可以不计成本、随心所欲地使用,结果造成企业的经营者根本不重视资本的有效使用,以至于不断出现投资失误、重复投资、投资低效益等不符合企业长期利益的决策行为。这种幻

分家析产协议书(精选多篇)

分家析产协议书(精选多篇) 分家析产协议 来源:作者:日期:09-09-19 分家析产协议书 分家协议书 今有家庭成员中二子均已经成年,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父母为子女生计考虑,愿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分与二子为业,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特立此分家协议书 为凭。 一、帅府小区***住宅一处及附属储藏室,分予所有; 二、老家三间瓦正房一处,分予所有; 三、因两处房产价值不同,差价¥10万元,分得老家房产者 另得10万元差价款; 四、其他财产由父母所有,由家庭成员就近使用,将来归属另议。 六、现在已经分家的财产以及将来分家的财产,父母全部保留至少一间正房的居住权,各方如欲出售转让必须经父母同意,如有违反父母有权收回分予的财产。 七、本分家协议一次分清,差价做明,今后价格涨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调整,一次性找 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父母与两兄弟各执一份,如经律师见证报律师事务所备案一份; 分家析产协议书范本 来源:作者:日期:09-09-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_人,现住________。系下列立约人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甲方之_________于_________年病故,遗有楼房_________栋共_________

分家析产合同协议书范本 签约版

立约人(父亲):男,族,年生,住。 (母亲):女,族,年生,住。 长子某某,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次子,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女儿,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立约人共有二男一女,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作见证人。 (一)立约人老两口随一起生活。 (二)现村内住三处平房。将位于某地的五间砖瓦房及院落内附属物归长子王所有;将位于归次子。女儿愿意放弃财产权。 (三)家具及家用。归其长子,耕地承包权分别归。 (四)存款元,由其分得元,长子分得元。儿子每月平均负担其父母日常生活用,现每月二人给付元。 (五)立约人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七)、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子女签字: (签字): (签字): 见证人(签字): 日期:

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第一、注意用词严谨 例如合同中常见的约定:“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一方只签字没有盖章,在法院对方就可能会提出由于合同只签字没有盖章,因此合同还未生效的主张。因此此处应当约定:“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二、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第三、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第四、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 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的、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第五、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或赔偿金,

企业绩效评价方法

企业绩效评价方法 一、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绩效评价是指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和发展能力作出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综合评价和解释。为达到此目的,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应遵循内容全面、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适用性广、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符合的基本原则,将影响企业绩效的各种因素都纳入评价范围。本文参考国内外相关资料和文献的研究成果,从财务角度和非财务角度建立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财务绩效 财务绩效是企业战略及其实施和执行是否正在为最终的经营业绩作出的贡献。主要由以下能力体现: 1.盈利能力,是指企业资本增值获利能力.考核的立足点是经济增加值(EVA)和销售(利润)增长率。用EVA代替以往用权益报酬率、总资产报酬率、每股收益等指标,评价企业盈利能力更能反映资本净收益和资本增值的状况,是企业绩效评价指标改进的发展趋势。用销售收入(利润)增长率指标来衡量企业成长性。 2.营运能力,是反映企业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可以促进企业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赢利能力。主要评价指标有: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固定资产周转率。 3.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短期与长期债务的能力。它的强弱是企业经济实力和财务状况的主要体现,也是衡量企业经营是否稳健的重要尺度。主要指标有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4.抗风险能力,是指企业抵御经营中各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的能力,可以从抗经营风险和抗财务风险两方面设置指标。 (二)非财务绩效 当今企业面临的环境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如市场竞争加剧,外部需求变化,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只从财务角度评价企业绩效已无能为力。必须将企业绩效评价向非财务角度拓展。应将企业内部管理能力、经营开发能力、学习创造能力纳入企业绩效评价中。 1.内部管理能力,是从企业内部管理评价其运营状况。主要指标有产品成本下降率、产品质量合格率、劳动生产率提高率、事故减少率。通过内部管理能力的评价,总结成绩,寻找差距,将评价指标与员工激励措施联系起来,使每一员工尽自己的努力实现目标要求。 2.经营发展能力,是从市场和顾客角度说明企业如何满足顾客的要求,评价企业的经营发

公司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案例研究 EVA

公司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案例研究 ——记成长中的腾飞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EVA是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英文名称的缩写。从最基本的意义上说,EVA是公司业绩评价指标,EVA与其他传统业绩评价指标的不同之处在于其计算考虑了带来企业利润的所有资金的成本,包括权益资金成本和债务资金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EVA=税后营业净利润×(1-公司所得税税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债务资本+权益资本) EVA的基本理念:资本获得的收益至少要能补偿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就是说,股东必须赚取至少等于资本市场类似投资回报的收益率。 公司背景 腾飞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 1991 年,是以生产柴油机为主的公司。公司自创建至今,账面利润基本上是盈利,尤其是近两年,账面利润均超过一千万元, 2003 年达 119 万元; 2002 年达 126 万元。因此,近几年腾飞公司受到了外界的一致认可,公司员工对公司的发展前途也充满了信心,公司近几年的销量也呈上升趋势,因此,公司近几年扩大了生产规模,不仅加大了对流动资产投资也加大了对固定资产的投资,由此可以看出腾飞公司正处于蒸蒸日上的时期,其盈利状况是相当可观的。 行业背景

柴油机是极具典型的汽车零部件,是很多关键零部件的集成,其核心技术仍然被国外几家大公司所垄断。从总体上看,我国柴油机技术基础薄弱,设计水平低,零部件材质差,还不具备完整的全新柴油机产品和关键零部件的开发能力。目前,我国柴油机生产要在技术上超过国外水平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随着产业规模的逐步扩大,我国柴油机生产能力加强,另外,由于我国汽车工业巨大的市场潜力,必将使我国内燃机制造业的技术水平迅速提高。然而,我国加入 WTO 后,我国市场逐步开放,大批国外产品涌入我国市场,国内产品压力增大,我国内燃机行业也将面临激烈的竞争。 腾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飞公司)现状 根据有关资料可以得到腾飞公司的以下数据: 腾飞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 30% , 2003 年、 2002 年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分别为8% 、 % 。 腾飞公司 2003 年、 2002 年的简易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如下: 资产负债表 表一:单位:万元 资产2003 年2002 年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03 年 2002 年 现金短期投资10 15 65 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60 110 3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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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分家析产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男,19年月日生,现住乡村,身份证号码:,女,19年月日生,现住乡村,身份证号码: 乙方:,男,19年月日生,现住乡村,身份证号码:,女,19年月日生,现住乡村,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分家析产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具有所有权的坐落在的正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小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于年月日分给乙方,由乙方所有并居住。 二、现有四岁乳牛一头,一岁小公牛一头,大小毛驴二头,生产母羊10只,羊羔8只。经协商,甲方于年月日分给乙方乳牛一头,生产母羊5只,羊羔4只,由乙方所有。 三、现有现金人民币15000元,甲方于年月日分给乙方元,用于购置生活用具及其它。由于乙方母亲有病多留一些看病。

四、现有坡地耕地亩,从坡地的上面至下面,从中间各半分开。由于甲方年老体弱,在耕种时有一定的困难,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做好春种、秋收的农田活。 五、乙方房地产的过户手续有乙方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由于甲方都已年老体弱,今后的住院费用、丧葬事宜费用,甲方与乙方及其他子女再另行协商。 七、根据合同的内容,需要增加的其他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人,现住________。系下列立约人之_________。

关于国际企业业绩评价的文献综述

关于国际企业业绩评价的文献综述【摘要】企业管理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企业绩效评价系统,它与组织控制体系是密不可分的,与企业的经营控制系统、人事控制系统共同构成现代企业管理控制体系。其目的就是为了检验经营结果与预期的目标是否一致以及确定导致差异的原因,以便采取措施避免产生于经营目标不一致的行为。研究构建中国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体系,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评价结果的规范示列和编制客观的评价报告;二是设计符合国情的评价指标体系;三是创建科学规范的评价标准系统;四是选择合理实用的评价计分方法。”因此,怎样对企业绩效进行评价,怎样构建科学的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平衡记分卡财务指标 一、引言 自20世纪初杜邦公司运用投资报酬率指标进行业绩评价以来,业绩评价就再也没有逃出理论研究者的视野。伴随着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围绕着业绩评价目标导向的演变,对于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优劣的讨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优化等诸多问题,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他们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增加值和平衡计分卡又成为国外业绩评价的两大主流方法。(王化成,2004) 业绩评价就是根据企业预先制定的目标从而来设计与其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一定的标准,采用客观的、特定的评价方法,对企业相应经营期内的业绩做出客观的、公正的和准确的综合判断。 无论是业绩评价的具体方法,还是企业业绩评价的主要思想,西方的一些国家的业绩评价不管是理论还是方法,都已经发展得越来越完善和成熟。很多学者对业绩评价的研究与发展一直兴盛不衰,20世纪初出现了对成本的业绩评价;20世纪中期出现了杜邦分析法,运用财务指标对分权部门业绩进行评价和控制;到20世纪90年代,新的业绩评价体系—平衡积分法开始兴起,该系统是集经济增加值、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标杆管

WTO与GATT的关系

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关贸总协定(GATT)的关系 一、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关贸总协定(GATT)的产生 1945年11月,美国美国提出一个“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考虑方案”,计划缔结一个多边国际公约,还提出建立国际贸易组织(ITO),之后拟定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经联合国成立的筹委会多次会议讨论修改后最终通过了该草案,并定名为《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即哈瓦那宪章。但首倡者美国认为其已不符合美国利益,所以决定不再成立ITO。但美英法等23个国家根据筹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安排进行了关税减让谈判,并达成了一个123项的双边关税减让协议,经整理汇编签署后,最终于1947年10月30日制定了关贸总协定(GATT),该文本即GATT1947(为区别于GATT1994)并于1948年1月1日正式临时等效。 GATT通常也指在该协定运作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个事实上的国际组织。 为了减少原有缔约国之间、新加入的缔约国于原缔约国之间以及他们与国内形势外贸政策发生变化的任意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壁垒,GATT主持的关税减让谈判先后进行了八次,最终于1992年在乌拉圭回合中解决了所有的争议,并于1994年4月15日125个国家共同签署了最后文件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该协议于1955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同时世界贸易组织宣告成立,总部设在日内瓦。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关贸总协定(GATT)组织上的关系 GATT是WTO的前身,WTO与GATT之间是替代关系,但WTO具有不同于GATT以及其他国际组织上的鲜明特点。 WTO成立以后GATT作为独立的组织机构已不存在,但这个实体并没有解散,而是转变成WTO 的下属机构——货物贸易理事会。 GATT(1947年)的缔约方和欧共体在WTO协议生效(1995.1.1)前接受该协议并提交关税减让表和专项承诺表的或能在WTO协议生效之后的两年内过渡完成以上条件的GATT(1947年)的缔约方都可以成为WTO的创始成员。 三、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关贸总协定(GATT)法律地位上的关系

财产析产协议书的范本

一、财产析产协议书的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 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人,现住________。系下列立约人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 _________(职业),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 _________(职业),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 _________(职业),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甲方之_________于_________年病故,遗有¥房_________栋共_________间,存款_________元及家具衣物等。_________均己,共同一起生活。现在_________均愿分家单过,甲方商得子女同意,并请_________作证人,根据每个子女的人口和经济状况,达成分产契约如下: 一、甲方分得_________。 乙方分得_________。 丙方分得_________。 丁方分得_________。 二、走廊过道共用。 三、各人原居室衣物归个人所有。 四、甲方之_________所遗衣物已分清。 五、甲方百年后,所遗房屋归丙继承,其他衣物和存款由乙方和丁方共同继承。

六、以上所立各项各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证人在场,今后各自分居单过,永无争执。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1、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2、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4、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5、证人姓名; 6、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7、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三、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浅谈企业业绩评价指标论文

浅谈企业业绩评价指标论文 内容摘要:业绩评价问题是任何一个经济体系的核心问题,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用同样的标准计量业绩。企业的出资人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着眼于公司的盈利能力,主要有:净收益和每股收益额、投资报酬率、剩余收益。这几种通常使用的业绩计量指标是从传统的历史会计系统中派生出来的,除此之外还应使用其他的定量及定性的业绩计量指标,从而能为管理当局提供有关企业业绩的更现实的信息。 关键词:业绩评价;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识码:A 评价是指根据确定的目的来测定对象系统的属性,并将这种属性变为客观定量的计值或主管效用的行为。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首先要明确经营业绩的内涵。经营业绩也可称为经营成果,指经济实体在一定时期内利用有限的资源从事资源活动取得的成果,一般表现为效果和效率两个方面。经营业绩的表现形式是多方面的,如总产值、净产值、销售收入、净收益、产量、投资报酬率、销售利润率等等。 各种表现形式在不同条件下有不同的作用。出资人投资于公司的目的就是在于取得令人满意的利润,因而,出资人评价公司经营业绩侧重于收入成果。据此,可从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两方面来评价。 一、财务指标 一净收益和每股收益额。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净益越多越好,所做贡献越大,成就也越显著,这正是企业的根本目的所在。从表面上看,它受收入和成本的影响。实际上,它还反映公司产品产量及质量、品种结构、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工作质量,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更高。净收益作为评价指标有明显不足:1.净收益是一个总量绝对指标,不能反映公司的经营效率,缺乏公司之间的可比性。2.净收益作为评价指标,容易使公司追求眼前利益,产生短期行为,不利于激励公司追求长期的、潜在的利益,特别是在如今循环经济下,如果作为唯一的业绩计量的指标使用,净收益肯呢过会被设法用于改善对长期净收益有潜在不利影响的短期成果。3.当企业经常过分强调这种计量指标时,其价值就会降低,因为它没有考虑资产管理或者在许多情况下通货膨胀的影响。 二投资报酬率。投资报酬率是收益和投入资本之比,反映投资的有效性,是个效率指标。总资产报酬率计量资产的利用情况,但是它没有考虑短期负债,如应付款,减少资金需求的程度。经理们总是戋心创造一个令人满意的债务筹资和权益筹资的回报,而且他们主要用总资本收益率,这与使用净资产收益率是一样的,权益收益率是和增加企业经济价值这一重要长期目标最相符的计量方法。虽然她能反映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具有横向可比性,并且可以作为选择投资机会的依据,避免短期行为,但它也并非尽善尽美,公司为

绩效合同书样本电子版

编号:HL202078193 绩效合同书样本电子版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 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 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 directly appli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绩效合同书 一、目的 绩效管理是公司实现年度经营计划、贯彻落实公司核心价值,从而最终实 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为明确部门工作责任,提高部门工作效率与工作 质量,共同实现公司绩效目标,通过与部门经理签订绩效合同,从而使公司层 面的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 二、原则 绩效合同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经考核人与被考核人沟通一致,签 订本绩效合同。考核双方应对绩效目标进行充分的设定沟通,并明确考核期内 被考核人实现岗位绩效目标的主要举措及时间进度安排。依据签订的绩效合同,考核双方进行半年/一年的绩效回顾,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偏差并采取相应举措。通过每个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保证公司层面目标的实现。 三、依据 1.根据公司年确定的《公司经营目标》所规定的绩效指标。 2.被考核人部门的工作职责、岗位说明书为本合同的当然附件,将作为受 约人半年、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四、考核的范围:公司副总、总监、经理级人员。

合同范本 分家析产协议书

分家析产协议书 分家析产协议书范本【1】 立约人(父亲):男,汉族,1950年生,住某市某镇某村。 (母亲):女,汉族,1950年生,住某市某镇某村。 长子某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次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女儿,女,_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立约人共有二男一女,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_________作见证人。

(一)立约人老两口随_________一起生活。 (二)现村内住三处平房。将位于某地的五间砖瓦房及院落内附属物归长子王_______所有;将位于归次子_________。女儿愿意放弃财产权。 (三)家具及家用。归其长子_________,耕地承包权分别归_________。 (四)存款_________元,由其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长子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儿子每月平均负担其父母日常生活用,现每月二人给付200元。 (五)立约人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___________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七)、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签字):______________

(word完整版)绩效考核协议书

绩效工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工作效益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本着公平、公正、激励、竞争的原则,制定本协议。乙方确认并自愿同意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一.本协议适用范围:就职于甲方工作的非参公人员。 二.乙方固定工资为基本工资(不包含任何补助)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为全部基本工资的%。 三、乙方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元。 四、乙方的绩效工资为每月元。 绩效工资的考核内容主要为以下几项: 1、工作内容: 乙方须按规定完成如下工作: 乙方如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以上工作任务,扣除相应绩

效工资。 2、工作作风: (1)乙方应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出现迟到或早退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工作例会迟到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 (2)乙方应严格遵守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态度热情、举止得体、服务优质的,得10分。违反行为规范,出现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牌,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在大厅内吸烟、嬉闹、吃东西、服务用语及行为不文明等现象,每次扣1分。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争吵的,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加扣2分。 (3)乙方应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每请事假1天扣1 分;每请病假1天的扣0.5分。(须出具相关的医学证明)(4)乙方应严格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各类事项的,得10分。超过承诺时限的,每超一天每件(次)扣1分。 乙方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甲方将根据乙方每月的绩效考核内容和考核分数作为重要依据。如未达到绩效考核标准,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3、领导交办工作: (1)乙方须按时完成股长交办的业务工作,未完成的每超过1天扣1分;

分家析产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分家析产协议书(标准版) Model of separation analysis agre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分家析产协议书(标准版) 分家析产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男,19_____年___月___日生,现住乡村,身份证号码:,女,19_____年___月___日生,现住乡村,身份证号码: 乙方:,男,19_____年___月___日生,现住乡村,身份证号码:,女,19_____年___月___日生,现住乡村,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分家析产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具有所有权的坐落在的正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小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于_____年___月___日分给乙方,由乙方所有并居住。 二、现有四岁乳牛一头,一岁小公牛一头,大小毛驴二头,生产母羊10只,羊羔8只。经协商,甲方

于_____年___月___日分给乙方乳牛一头,生产母羊5只,羊羔4只,由乙方所有。 三、现有现金人民币15000元,甲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分给乙方元,用于购置生活用具及其它。由于乙方母亲有病多留一些看病。 四、现有坡地耕地亩,从坡地的上面至下面,从中间各半分开。由于甲方年老体弱,在耕种时有一定的困难,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做好春种、秋收的农田活。 五、乙方房地产的过户手续有乙方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由于甲方都已年老体弱,今后的住院费用、丧葬事宜费用,甲方与乙方及其他子女再另行协商。 七、根据合同的内容,需要增加的其他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年___月___日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指标及计算公式说明

附件3: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说明 一、盈利能力指标 1、资本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100% 净资产平均余额=(年初所有者权益余额+年末所有者权益余额)/2 2、资产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资产平均总额×100% 资产平均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 证券类金融企业资产、负债不包括客户资产、负债。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 4、收入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5、支出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支出×100%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E 0+NP÷2+E i ×M i ÷M -E j ×M j ÷M ±E k ×M k ÷M ) ×100% 其中:P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 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 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

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M 0为报告期月份数;M 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 期末的月份数;M 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 数;E 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 k 为发生 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证券类金融企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后变化,从其规定。 二、经营增长指标 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国有)资本±客观增减因素影响额)÷年初(国有)资本]×100% 2、利润增长率=(本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100% 金融企业“上年利润总额”为负数时,如果(本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为正数,且本年利润总额不为负数,得分取利润增长率指标权数的10%;如果(本年利润总额-上年利润总额)为正数,且本年利润总额为负数,得分取利润增长率指标权数的5%。否则,该指标得分为零。 3、经济利润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资金成本)/净资产平均余额×100% 资金成本系按年度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不同利率的时间覆盖比例为权数计算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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